5.整頓教育風氣,寧毀天下書院

在進行政治和經濟方麵的改革後,張居正又將目光放在了教育上。當時教育領域的風氣可謂是烏煙瘴氣,學生私自賄賂教員,而教員不負責任的同時也非常不自重。這導致很多人開始將名利作為目標,私下為了仕途走賄賂捷徑的人越來越多。如此一來,致使學子們不再追求學業,隻是一心想靠走後門進入官場。而一些官員也為了自身利益開始縱容他們並接受好處。張居正對這種現象感到十分頭疼,他認為官場之中的腐敗,根源就是從教育開始的。如果想要徹底地杜絕這些現象,那麽就要用強硬的手段進行教育風氣的改革。

萬曆三年(1575年)五月,張居正向神宗皇帝上疏,強烈要求“整頓學風、重振人才”,並且請旨要求將教育係統的官員一律換成品行端正、博學多才的官員;要求負責監督教育的官員,要經常親自到一些州縣去考察,廣泛地提倡孝道,推舉清廉作風;要求學子應該好好讀書,不能結黨營私,而且不能談論國家大事。

對於教育方麵的改革,張居正還製定了非常嚴密的條例:

一、在改革實施以後,各個省負責監管教育的官員都要親自帶領教員與學子將平時所學習的課程進行探討,這樣就可以滿足朝廷對人才的需要;教員以及學子不允許在府學、州學、縣學之外的地方私立書院,更不能結黨營私,召集無用之徒,談與學業無關之事;不能妄想走捷徑行賄賂之事。

二、如果教員以及學子在平日裏荒廢學業,買通官府假公濟私或者包攬官司、行為傷風敗俗者,一旦證據確鑿,不管平日成績如何出眾,立即開除,朝廷不再錄用。

三、關於朝廷以及國家的弊端,民眾都可以直言進諫,但是學子們不能發表任何觀點。

四、各省專管人員,要在朝廷的指示下開辦學校,不能越職越權,更不能利用任何理由以及借口為自己謀取利益或者為別人謀取官職。

五、各省管理教育方麵的官員,每年都必須親自前往所管轄的地區作考核,考核結果必須真實上報給朝廷。

六、在每年的考核過程中,對書院的教員以及學子必須嚴格地監督,不能出現私自包庇的現象。一旦有碌碌無為、荒廢學業者,立刻開除,不得縱容。如果被開除的學子傳播流言或者想私自進行報複,那麽就立即查出證據,交由朝廷嚴懲。

七、學子文理不通,考試不及格,接受助學銀超過十年以上者,全部派到周圍地區衙門充當胥吏;接受助學銀六年以上者,派到本地衙門充當胥吏。

對張居正擬定的這些條例,神宗皇帝十分讚成。因此,神宗皇帝立即下旨,要求相應的部門按照這些條例執行。如果有不按此執行者,立刻罷黜,而且絕不能徇以私情。

張居正想徹底改善教育體係,但條例上麵的措施卻明顯力度不夠。於是,在萬曆七年(1579年)正月,張居正再一次上奏要求整頓教育風氣,而這次的手段更加嚴厲了——張居正要求全國的私立書院都要禁止開辦。因為當時張居正得到可靠的消息,有一個叫施觀民的人違背朝廷的旨意,私自開辦學院,並且利用這個機會為自己聚斂財富。而張居正也借此稱私自開辦的學院普遍出現這種徇私枉法的行為,於是所有私人建立的書院,全部被查封。同年的七月和十月,張居正又兩次下發公文——不許私人創辦學院,一旦發現,立即嚴懲不貸。接著,神宗皇帝下達旨意,取締了全國六十四處學院,很多在曆史上非常有名氣的書院也在這個時候終止了教學。當時張居正在推行政策時,非常獨斷專行,以致張居正的這些做法遭到了很多讀書人的反對。其中,一個叫何心隱的人反對得最為強烈。

何心隱本名叫梁汝元,是江西永豐人。王艮在開創泰州學派之後,喊著反潮流的口號,稱要將泰州學派發揚天下。何心隱當時非常配合地遊學南北,聚集一些群眾來聽他講學。顯然,他的行為違反了朝廷“不許群聚徒黨”的規定,並且他還經常在講學的過程中出言侮辱朝政。於是,湖廣巡撫在上報朝廷之後,將他打入了大牢。

有記載稱,何心隱還曾經大言不慚地說,內閣首輔大臣張居正專製獨權,一手遮天,他一定會到京城廣傳言論,勢必將張居正從高位上拉下來。張居正在聽說此事後就下令逮捕何心隱,而一些官員為了討好張居正,便將何心隱殺死在獄中。

當時有一名泰州學派的思想家李贄,他寫了一篇名叫《何心隱論》的文章,文章中讚揚了何心隱的作為,同時也間接地批判了張居正的過失。文章中這樣寫道:“人莫不畏死,公獨不畏死,而直欲博一死以成名。公今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沒無聞也。今觀其時武昌上下,人幾數萬,無一人識公者,無不知公之為冤也。方其揭榜通衢,列公罪狀,聚而觀者鹹指其誣。非惟得罪張相者,有所憾於張相而雲然……而鹹謂殺公以媚張相者為非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