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周紀

康王

元年。初,王即位,諸侯來朝,王作《康誥》以告之,由是諸侯率服。十二年,命畢公保厘成周。初,召公治西方,甚得民和。有司請召民,召公曰:“不勞一身而勞百姓,非吾先君文王之誌也。”乃巡行鄉邑,聽斷於隴陌阡畝之間,廬於棠樹之下。以蠶桑耕種之時,乃弛獄出居民,使得反業。自侯伯至庶人,無失職者。及召公卒,人思其政,懷棠樹不忍伐,作《甘棠》之詩歌詠之。王朝諸侯於豐宮。成、康之際,天下太平,刑措四十餘年不用。在位二十六年崩,子瑕立。

周康王元年。即位之初,四方諸侯皆來朝覲,王作誥文以訓誡之,即周書所載《康王之誥》是也,由是諸侯莫不服從。至十二年,王以成周之眾,皆殷之頑民,尚未帖服,乃冊命畢公保安而厘治之。保之,則不至於激亂;厘之,則不至於容奸,即《周書》所載《畢命》篇是也。成王之時,自陝以西,召公治之。召公之治西方,加意撫恤,甚得百姓之歡心。凡有公事該處者,有司請叫百姓每來官府中聽候處分,召公說:“我先君文王勤於政事,不遑暇食,懷保小民,視之如傷。今我一身自圖安逸,卻著百姓每舍其農業,奔走道路,豈我先君文王愛民之意乎?”於是親自巡行於窮鄉下邑,問民疾苦,凡民有爭訟不決的事,就在那隴陌阡畝之間,替他處斷,自家也不居官府,就棲止於田間棠梨樹下,其心隻是怕勞著百姓。每到蠶桑耕種的時候,就禁止詞訟,把獄中輕罪的犯人都放出去,著他務農桑的本業,恐致失時。其惓惓於愛民如此。由是上自侯伯,下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召公生時,有這等恩德及民,所以歿後,百姓每猶追思之而不能忘,見他平日所嚐棲止的棠樹,也不忍砍伐,因作《甘棠》之詩歌詠之,即《詩經》上所載“蔽芾甘棠,勿剪勿伐”是也。是時周道方隆,諸侯奉貢,都來朝會於豐宮。又自成王以來,至於康王,兩朝相繼,海內晏然,太平無事,民不犯法,以此刑罰置而不用者四十餘年,真泰和之景象也。王在位計二十有六年而崩。子瑕立,是為昭王。

昭王

元年。周道漸衰,月有光五色貫紫微,井水溢。王巡狩返濟漢,漢濱人以膠膠船,王至中流,膠液,王及祭公皆溺死。在位五十一年崩,子滿立。

昭王既立,不能自強於政治,周道漸漸衰微。那時月有光芒五色,貫入大中紫微垣,又井水湧溢而出。月光、水都是陰象。紫微垣乃帝座所在。今月光五色,井水上溢,皆是陰氣太盛。而紫微為月光所貫,是陰氣侵犯至尊之位。此皆下陵上替,陰謀將作之兆。而昭王不悟,猶巡狩南方。至於楚地,回時過漢水,漢水邊的人惡王巡遊勞擾,乃為王造船,不用釘灰合縫,隻用膠粘了。王不知,徑乘此船過水,到中流,那膠被水浸開,其船解裂,王與其臣祭公皆溺水而死。祭公,是王畿內的諸侯,從駕同行,故俱及於難。其後周家以溺死為諱,竟不能討漢人之罪,而王室自此遂卑矣。王在位五十一年崩。子滿立,是為穆王。

穆王

元年。王立之後,徐夷作亂,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逼,分命東方諸侯徐子主之。徐子嬴姓,地方五百裏,行仁義。得朱弓矢,自以為天瑞,乃稱偃王,陸地而朝者三十六國。王正西巡狩,樂而忘返,聞徐子僭號,乃命造父為禦而歸,以救偃王之亂。

穆王既立之後,不監昭王之覆轍,而專以周遊天下為樂,因此諸侯多叛之者。東方徐夷作亂,率九種之夷以伐宗周,其兵西至河上。穆王畏他侵逼,乃分命東方諸侯徐子管領東夷以防其亂。徐子姓嬴,所管之地四方五百裏。徐子見得自己國勢強大,而穆王又荒亂,遂陰有不軌之誌,假行仁義,以收拾人心。曾因開通溝渠,偶得個朱色的弓箭,自以為天降興王之瑞,就僭號自稱偃王,諸侯從陸地來朝於徐者三十六國。穆王那時正在西邊巡狩,樂極忘歸,聞徐子僭稱王號,恐他奪了天下,乃命其臣造父禦八駿馬,急忙回還,起兵伐徐,以救偃王之亂。幸然勝之,而周得不亡,然亦危矣。

夫昭王、穆王,才承文、武、成、康四王之後,以天命則未改,以人心則未離,但德政一衰,諸侯即叛。昭王南征,而遂喪其身;穆王西巡,而幾亡其國。由此觀之,為人君者,豈可矜崇高之勢,恃祖宗之業,以為天下莫敢有謀我者,而遂肆然無恐哉!

命楚伐徐。徐子愛民無權,不忍鬥,乃北走彭城。百姓隨之以萬數。徐子將死,曰:“吾賴於文德,而不明武備,故至此。”穆王乃以趙城封造父,其族由此為趙氏。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不聽。王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王又命呂侯作祥刑之書,作刑以告四方。在位五十五年崩,子繄扈立。

穆王聞徐偃王之亂,既使造父禦車而歸。以江淮之國,惟楚為大,而近於徐,乃命楚伐徐。徐子假借仁義以收民心,名為愛民而無權謀,不忍與楚戰鬥,乃北走彭城地方。百姓懷其私恩,隨之而走者萬有餘家。徐子既敗將死,自悔說道:“吾平日專靠著仁義之德,不講明武備,所以至此。”其實篡竊之臣,何知文德,徒自誇大耳。徐亂既平,穆王乃以趙城之地封造父,使世世居之,其宗族由此為趙氏。蓋賞其為禦而歸以救亂也。夫穆王巡遊無度,自棄其百姓,故奸宄竊發,天下幾亡。然則人君之於巡遊,可不慎哉!

後三十五年,穆王又將西征犬戎之國,責他貢物。當時畿內諸侯有祭公謀父者,為王卿士,諫說先王耀德不觀兵,犬戎本是荒服,惟繼世一來朝見,不在賓貢之列,征之無名。穆王不聽,發兵征之,止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遠的屬國,都不複來王,蓋以征之非其職也。夫威褻而不震,故戎玩而不服,徒以一異物之故,遂失遠方戎狄之心。然則人君之於征伐,可不慎哉!

後五十年,王又命司寇呂侯,作祥刑之書,以告四方,即今《書經》上《呂刑》篇是也。其書專訓贖刑,蓋穆王巡遊征伐,財匱民勞,晚年耄荒,乃為此一切權宜之術,以斂民財耳。然其篇中,反覆曉告,曲盡典獄情狀。故刑,凶器也,而謂之祥,其哀矜惻怛之意,亦可想矣。此孔子敘書所以有取也。然則人君之於刑獄,可不慎哉!在位五十五年崩。子繄扈立,是為共王。

共王

懿王

孝王

夷王

元年。覲禮不明,王始下堂而見諸侯。荒服不朝,命虢公帥六師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獲馬千匹。在位十六年崩,年六十。子胡立。

周自昭王以來,曆共王、懿王、孝王,都不修德政,周道浸衰。至於夷王之時,王室日益微弱,諸侯日益強大,朝見之禮不明,夷王始以天子之尊,下殿堂而見諸侯,蓋褻其居尊之體矣。於是朝政不綱,四夷背叛,荒服之國皆不來朝。夷王不思增修德政,乃命虢公帥六師以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地方,僅獲馬千匹而已。在位十六年而崩,年六十。子胡立,是為厲王。

厲王

元年。王為人暴虐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王好任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

厲王即位之元年,因見他父夷王懦弱,諸侯背叛,欲振之以威強。然其為人,暴虐無道,好利不仁,故周道愈衰。東方淮夷入境寇掠,厲王命虢仲為將,領兵征之,不能攻克。蓋王既無道,兵不用命,故師出而無功也。那時有臣名榮夷公者,專務謀利,以媚於王,王喜好信任他。大夫芮良夫諫說:“夫利,乃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載,當與天下共之,不可專也。若專利於己,則害及於人者必多矣。故雖匹夫而專利,猶且叫他做盜,為其奪人之利,與盜賊無異也。況王者為天下之主,當布利於下,而乃行專利之事,則民心不服,歸之者不亦鮮乎?王若不將這榮公疏遠了他,周之王業必至敗壞。”王不聽,專任榮公。及榮公為卿士之官,諸侯果皆離心,不來朝享,惡其好利而不好義也。

《大學?平天下章》有曰:“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無如之何矣。”其厲王之謂哉!

王行侈傲,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召公曰:“是障之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雍也?今王塞下之口,而遂上之過,恐為社稷憂。”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後三年,乃相與叛襲王,王出奔於彘。王在彘,不敢歸。二相周公、召公以太子靜尚幼,乃相與和協,共理國事,故稱共和。王崩於彘,在位十七年,並共和三十七年。

弭,是止。障,是作堤防以禦水。

厲王奢侈傲慢,暴虐其民,國人嗟怨,都出謗訕之言。召公諫厲王說道:“今百姓被上之虐害,苦不聊生,故謗言日聞,王不可不改圖之也。”厲王不聽召公之言,反嗔怒百姓謗他,乃尋得衛國中一個降神的師巫,著他監視國中的人,說這巫能通神,但有造言興謗的,他就知道,奏聞於王,拿來殺了。自是國人不敢聲言,在道路上彼此以目相視,蓋口不言而心實非之也。厲王不知民怨愈甚,方自喜其得計,告召公說:“我今設此二法,果能止謗矣。”召公對說:“王以刑殺止謗,如築堤堵水一般。水勢大了,強去堵截,衝決愈甚;民心怨了,強去禁製,為禍愈深。大凡人的言語,都從心上發將出來。心裏念慮已成,自然要發於言語之間,如何止得他不說?縱能止得百姓的口,止不得他心裏怨嗟。王今用法以塞下之口,執迷以成己之過,切恐民怨日增,禍亂將作,為社稷憂矣。”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而王之暴虐愈甚,百姓忍他不過,到後三年,遂相率作亂,乘其無備而攻之。王避禍,逃走於彘,不敢回京。彘即山西平陽縣地方。周、召是天子畿內之地,那時王之卿士有食邑於周、召者,也稱做周公、召公。二公並相,見得國有大變,而太子靜年幼,未能治國,乃相與同心協力,共理國事,以定禍亂,故號稱共和,待太子長而後立之。王畢竟居彘而崩,在位十七年,通共和為三十七年。

夫盛明之世,頌聲四作,足以自安矣。而乃懸聞謗之令,昏亂之世,怨讟朋興,可以為戒矣。而乃為弭謗之刑,此興亡治亂之所以懸殊,而有國家者之不可不鑒也。

宣王

宣王名靜,是厲王之子。厲王奔彘,靜年尚幼,周公、召公共攝國事。至是厲王崩,靜年亦長,周、召二相乃共立之為王。

元年,召公、周公輔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王命召公伐平淮夷,申伯、仲山甫順天下,更失理,喻德教,舉遺士,海內翕然向風,諸侯複宗周,尹吉甫作詩美之。

宣王既立,召公、周公輔王內修政事,外攘夷狄,法文、武、成、康之遺風。於是狁、蠻荊,次第剪伐。時淮上之夷亦叛,王命召公虎帥師討平之。又委任申伯、仲山甫,內則輔養君德,外則統領諸侯,入則典司政本,出則經營四方。由是順撫天下的人民,更補朝政的闕失,宣布天王的德教,搜舉隱遺的賢士,一時紀綱振肅,中外清明,海內之人皆欣然仰德向風,諸侯也都複尊周室,而修朝貢之禮。故賢臣尹吉甫作詩以美之,即今《詩經》上《崧高》《烝民》諸篇是已。蓋宣王有誌撥亂反正,而又能推心任用眾多賢臣,此其赫然中興也。

王不籍千畝,虢公諫曰:“民之大事在農,故稷為大官。今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困民乏財,將何以求福用民?”王不聽。

千畝,是天子躬耕籍田之處。

宣王不修籍田之禮,其臣虢文公諫說:“民之大事,惟在於農,蓋農為國家根本命脈,上以供神之祭祀,下以足民之財用,故我先王後稷在虞廷之時,特為九官之首,有大功於生民,傳至子孫,以此積功累仁,而有天下。今王欲修先王緒,而乃棄其大功,上匱缺了神祇的祭祀,下困乏了生命的財用,國本先傷,將何以求福用民乎。”王竟不聽。

夫宣王,賢君也,顧乃忽於躬耕之大事,而不用賢臣之忠言。此中興之治,所以終不能及成周之盛時,而詩人因之美刺並作也。豈不深可惜哉!

四十六年。初,王將殺其臣杜伯,而非其罪。伯之友左儒爭之於王,九複之而王不許。王曰:“汝別君而異友也。”儒曰:“君道友逆,則順君以誅友;友道君逆,當師當作帥友以達當作違君。”王怒曰:“易而言則生,不易則死。”儒曰:“士不枉義以從死,不易言以求生。臣能明君之過,以正杜伯之無罪。”王殺杜伯,左儒死之。在位三十七當作四十六年崩,子宮涅立。

初時,宣王要殺其臣大夫杜伯,杜伯本無可殺之罪,是王用刑差了。那時杜伯有個朋友叫做左儒,進諫於宣王,說杜伯不當殺,凡九次往複言之,王都不準,且怪責左儒說:“我欲殺杜伯,而汝力救之,不知順上之意,是汝自外於君,而獨私其友也。”左儒對說:“君臣朋友,都是人之大倫,臣豈敢違背君父,而私厚朋友?但看道理上順逆何如耳。若君上所為合道理,而朋友為逆,則順從其君以誅友。此非從君,乃從道也。若朋友所為合道理,而君上為非,則率從其友以違君。此非違君,乃違其非道也。”宣王發怒說:“你改換了這言語,順從我則生,不然則死。”左儒對說:“為士者隻論是非,不顧生死。如其非義,豈可枉義以就死;如其合義,豈肯違義以求生。今王枉殺杜伯,是王的大過失,而王不自知,故臣能盡言發明君上之過失,而辯理杜伯之無罪,何敢易言以避死乎?”宣王終不聽左儒之言,殺了杜伯,左儒亦相從而死。

夫人君以從諫為盛德,以改過為美事,然往往不能者,其故有二:一是不曉得自家的不是,而疑其臣之偏私;二是不肯認自家的不是,而恥其臣之麵諍,如諱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不悟也。宣王隻這一念之差,以致二士不得其死,未免為中興之累,前麵許多功業,都不得為全美。後世論治者不稱宣王為明君,而稱左儒為義士,過歸於上,名歸於下,豈不甚可惜哉!

殺杜伯在四十三年,後三年而王崩。子宮涅立,是為幽王。

幽王

二年,西州三川皆震。伯陽父曰:“昔伊、洛涸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是歲三川竭,岐山崩。

西州,是鎬京,周家建都的地方。三川,是涇水、渭水、洛水。震,是地動。

幽王之二年,西州及三川地方,一時震動。時周大夫伯陽父說:“周將亡矣。在昔有夏,伊、洛二水涸竭,而夏祚滅亡。在昔有商,河水涸竭,而商家淪喪。今觀我周之德,亦似夏商之末年矣。夫地動,則泉源必至雍塞;源塞,則川流必至涸竭;川竭而水泉不潤,則山必枯朽而崩。山崩川竭,亡之兆也。由今計之,國之亡也,不過十年。蓋數起於一終於十,此數之一紀也。夫天之所棄,誰能違之?”是歲三川竭,岐山崩。後至十一年,幽王果為犬戎所滅,平王東遷,而王室衰微。伯陽父之言,至是驗矣。

虢石父為人佞,善諛好利。王以為卿,用事專任。國人皆怨,政治多邪,諸侯或叛,王室始騷。

幽王之時,奸臣虢石父,既與褒姒同謀,譖廢了申後、太子,其為人又巧諂捷給,善能阿諛奉承而貪好貨利。王不察其奸,反用以為卿相,專管國事。國人見這等奸佞得誌,眾心不服,所以皆怨。朝廷的政治,為他所壞,多有偏邪。前此宣王之時,諸侯宗周,中興王室,至是諸侯或有背叛,王室始**不安矣。

夫宣王用召公、周公、申伯、仲山甫、尹吉甫諸賢,相與左右,才能中興,而幽王以虢石父用事,遂致**。所謂眾君子成之而不足,一小人敗之而有餘者也。用人之際可不慎哉!

十一年,王欲殺故太子宜臼,求之於申,申侯弗予。王伐之,申侯與鄫人召西夷犬戎伐王。王舉烽火征兵,兵莫至。在位一十三年,犬戎遂殺王於驪山下,虜褒姒,並殺鄭桓公,盡取周寶賂而去。諸侯即申國立故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

鄫,是國名。犬戎,是戎狄名。

幽王既廢太子宜臼,立褒姒之子伯服為太子,恐宜臼尚在,日後或為伯服之患,欲殺宜臼以除根。是時,宜臼出奔於其母家申侯之國。幽王使人就申侯處取要宜臼,申侯不肯送出。幽王怒,舉兵伐之。申侯與鄫國之人召西夷犬戎同伐幽王。初時王曾戲舉烽火,召諸侯以致褒姒之笑,諸侯由此怨叛,不奉王令。至是王因有夷戎之亂,複舉火以召諸侯,諸侯因前番哄了他,至此無一人來救者。幽王在位之一十三年,遂被犬戎殺害於驪山之下,連褒姒也虜去了。是時鄭桓公名伯友者,為周司徒之官,亦為所殺。犬戎遂入周室,盡取其所積的寶賂而去。諸侯思念文、武、成、康之德,不忍其絕,乃就申國立舊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家之祀。

平王

元年。是時幽王既為犬戎所殺,豐、鎬逼近戎狄不可居,乃東遷都於洛邑。自都洛邑之後,王室微弱,號令不行於諸侯,政由方伯,齊、楚、秦、晉漸大。齊,太公呂望之後。楚之先,黃帝之後。周初有鬻熊,事文王、成王之時,封其子熊繹於楚,姓羋氏。秦,伯益之後,姓嬴氏。周孝王之時,有非子者,善養馬,孝王封為附庸諸侯,邑於秦。晉之先唐叔虞,蓋武王之子也。成王與唐叔虞戲,剪桐為珪,於是封叔虞於唐,國又號晉。更曆春秋之世,此四國更相征伐,天子不能製。

這一段是史臣記春秋之始。此時幽王既為犬戎所殺,於是平王以戎勢漸盛,豐、鎬舊都與之逼近,恐被侵暴,不可久居,遂棄而避之,東遷都於洛邑。自都洛邑後,王室日益微弱,天子的號令不複行於諸侯。天下諸侯不聽命於天子,而聽命於大國之為方伯者,政令都由他出。於是齊、楚、秦、晉四國漸漸強大,各雄長一方。齊是太公呂望之後,周初佐武王為尚父,其後到桓公而霸。楚是黃帝之後,周初有鬻熊者,為文王之師,成王時封其子熊繹於楚地,姓羋氏,其後到莊王而霸。秦是虞臣伯益之後,姓嬴氏。周孝王時有非子者,善養馬,孝王封之。其國甚小,朝貢之禮不能自通於王,但附大國而行,叫做附庸之國。邑居在秦地。其後至繆公而霸。晉是唐叔虞之後,叔虞為武王子,成王弟。成王戲剪桐葉為珪以與叔虞,史佚遂請封之於唐堯所都地方。以其南有晉水,國又號為晉。其後到文公而霸。這四國更曆春秋之世,二百四十二年間互相征伐,周天子不能製焉。

夫平王避犬戎之難,周室東遷,而王綱不振如此。正如人家偶被小人侵侮,不能發憤自立,便拋棄了祖宗數百年的家業,避居別處。所以氣勢日益消索,就是自家平日管下的人,也不聽命,其強悍者各自專擅,主人無奈他何。春秋之勢,何以異此。是以有國家者,當以修德為本,攬權為要,不可一失其操柄,徒苟且目前,以至陵夷而莫之救也。

四十九年,魯隱公元年也。魯公,周公伯禽之後。天子微弱,賞罰不行。孔子修魯史《春秋》,始於魯隱公元年,蓋寓褒貶於賞罰,以正一王之法。在位五十一年崩。平王崩,子之子林立。

《春秋》,是魯國的史書。古者列國都有史書,以記事記言,其名各不相同。而魯國之史名為“春秋”。

周平王四十九年,是魯隱公之元年也。魯公,是周公與伯禽之後也。此時周已東遷,天子微弱,賞罰之權不行於諸侯,臣子陵君父,夷狄侵中國,而王法漸廢矣。孔子見得周道之衰,實自此始。而魯隱公為周公之後,不能繼其先世之功,以匡複王室,心甚傷之。於是因魯國原有史書,名叫《春秋》,孔子就取而筆削之,修成一書,特起於魯隱公元年。書中所載事跡,雖因魯史的舊文,而書法之間,則往往自創新意,以褒貶寓賞罰。有功的,天子不能賞,孔子則用一字褒他,以寓賞功之意。如大夫而賢,則書其字之類是也。有罪的,天子不能罰,孔子則用一字貶他,以寓罰罪之意。如諸侯而惡,則書其名之類是也。使一王之法,雖不正於朝廷之上,而猶正於史冊之間;亂臣賊子,雖能逃當時之典刑,而不能逃後世之公論,蓋聖人撥亂反正之微權也。所以孟子說“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正謂此也。然有天下者,不能自操其賞罰,以致無位之聖人,為之寄賞罰於史書,亦可慨矣。

平王在位五十一年崩。太子先卒,太子之子名林繼立,是為桓王。

桓王

莊王

釐王

三年,齊桓公始霸,會諸侯為盟主。桓公用管仲為政,四民不使雜處,製國為二十一鄉,作內政而寄軍令,謹正鹽策。桓公專任管仲,號曰仲父。國事皆令問仲父,故管仲得以盡其材。故能九合諸侯,不以兵車,成霸功者,管仲之力也。

霸,是諸侯之長。盟,是約誓。鹽策,是鹽法。

周釐王三年,齊桓公初霸諸侯。那時周室衰微,夷狄強盛,桓公始約會列國諸侯,立盟誓,以尊周攘夷為事,而齊獨強大,故桓公為盟會之主。桓公以國事委任賢臣管仲。管仲為政,大約以富國強兵為主,於是定製,使士農工商四樣人,各居一處,不相混雜。其耳之所聞,目之所見,都是他本等職業,則心專而藝精。管仲欲修明軍政,恐諸侯曉得,也做準備,便不可以得誌於天下,於是分製國內之地,做二十一鄉,每鄉各立一長,領二千人,其中大小相統,什伍相司,隻當做治國的政令,其實裏麵暗藏著軍法。遇有征伐,則二十一鄉之長各將所屬以聽調遣,不待臨時僉派,而兵馬自足,軍政自定矣。齊地濱海,鹽利為重。管仲令民以冬月煮鹽,取而積之,至春農事方興,煮鹽有禁。這時糶鹽與人,而鹽價頓高。上專其利,是以齊之富強,過於列國,能為諸侯盟主。由是桓公益專任管仲,加以尊稱,號曰仲父。國中政事無大無小,都聽管仲處置,故管仲得以展盡其材,而謀無不遂,計無不成。所以桓公九次會合諸侯,不假兵車之威,自能使諸侯聽命,以成其霸業者,皆管仲輔相之力也。

夫管仲,霸者之佐耳。桓公能信用之,遂成霸業如此。若使為帝王者,而能任帝王之佐,則其功業所就,豈小小哉!

惠王

襄王

元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王使宰孔致胙於齊桓公,使無下拜。桓公曰:“天威不違顏咫尺。”乃下拜登受。

葵丘,是地名。宰孔,是周之塚宰名孔。胙,是祭肉。八寸為咫。咫尺,是說甚近的意思。

周襄王之時,齊桓公方主盟稱霸,大會諸侯於葵丘地方。束牲載書以明天子之禁,使諸侯各修其職,以尊周室,即今《孟子》上所載“五命”之詞是也。襄王嘉齊桓公能主夏盟,尊周攘夷,乃使宰孔將祭文王、武王的胙肉賜與桓公。蓋廟胙惟同姓之尊者,始得頒給,今以賜桓公,蓋尊禮之也。王又以桓公年老,命他受賜之時,不必下拜。桓公對說:“王雖命我不下拜,然朝使下臨,就如瞻對天子一般,天威不遠,近在咫尺之間,何敢不下拜乎?”乃拜賜於堂下,而登受於堂上,禮也。當時周室衰微,諸侯強大,而桓公獨能守臣節,以尊天子。此所以諸侯賓服,而為五霸之首也。

頃王

匡王

定王

元年,楚莊王始霸。楚本子爵,夷王之世,已僭稱王。厲王暴虐,乃去王號。東遷之後,王室微弱,遂僭號稱王。

周定王之時,楚莊王侶始霸,主諸侯的盟會。楚國初封,本隻是子爵,至夷王之世,楚子熊渠吞並小國,僭稱王號。其後厲王暴虐,熊渠恐被征伐,乃去王號。至平王東遷之後,王室微弱,楚子熊通無所忌憚,遂自立為武王。周家諸侯之僭王,自楚始也。又四傳至莊王始霸,於是終春秋之世,無歲無楚之兵矣。

三年,楚伐陸渾之戎,觀兵於周郊。王使王孫滿勞之。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欲逼周取其鼎。滿對曰:“在德不在鼎。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大小未可問也。”楚子羞懼而退。

陸渾,是地名,在今河南嵩縣地方。鼎,是夏時所鑄的九鼎,曆代相傳以為重器。

定王三年,楚伐陸渾之戎,遂到周家郊外,大陳其兵以示威強。定王因楚兵過周,使大夫王孫滿迎而勞之。楚子問九鼎之大小輕重,意欲以兵威逼脅周家而取此鼎。王孫滿對說:“主天下者,在於有德足以受天命,不係於鼎之有無。夏德衰而商德盛,故鼎始移於商。商德衰而周德盛,故鼎始移於周。如今周德雖已漸衰,但文、武、成、康遺澤猶存,天命尚未改移,鼎之大小未可遽問也。”王孫滿此言,其拒楚之意至矣。於是楚子羞懼,退兵而去,不敢取鼎。

當此時,周家至弱,楚國至強,然王孫滿一言,即足以折其不軌之心如此。使為周王者,能修德自強,則楚豈敢複為僭王之舉哉!惜乎周之不能也。

簡王

靈王

三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絳請納虎豹之皮以和戎。晉悼公曰:“戎狄無親,不如伐之。”魏絳曰:“諸侯新服,陳、鄭來和,將觀於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因陳和戎有五利。晉侯乃使魏絳盟諸戎。十年,鄭人賂晉以歌鍾、鎛磬、女樂。悼公以其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華,九年之中,如樂之和,無所不諧,請與子樂之。”二十一年,孔子生。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貴立。

無終子嘉父,是戎狄之君長,名叫做嘉父。攜貳,是離心改變的意思。

周靈王之三年,晉悼公方為諸侯盟主,以尊周攘夷為事,於是戎狄慕義,欲求通好。當時諸戎中,有無終國君名嘉父者,使其臣孟樂,來到晉國,持著他國中所出的虎豹之皮,托晉之賢臣魏絳,獻與悼公,以求和諸戎。魏絳勸悼公從其所請。悼公說:“戎狄無親,難以恩結,不如伐之,未可與和。”魏絳對說:“今君方取威定霸,諸侯新服於晉,陳、鄭來通和,正看我的德義何如。我若修德招懷遠近,他便都來親睦;我若滅德逞威,他便離心改變,不肯服從。君不可失此機會,絕戎好而棄諸侯也。”因詳陳和戎的利益有五:戎狄聚處貴貨財,輕土地,其土可交易而得,是一利;邊鄙不驚,民安田野,農夫成功,是二利;戎狄事晉,四鄰振動,諸侯威懷,是三利;以德撫戎,師徒不勤苦,甲兵不勞頓,是四利;遠人既至,近者亦安,是五利。晉悼公聞言,欣然從之,就使魏絳盟約諸戎,與之講和。自此,戎狄歸順,諸侯賓服,王室得安,晉國亦強。到周靈王之十年,鄭人因感晉悼公有存鄭之德,遂謝晉以歌鍾、鎛磬、女樂。前麵魏絳所謂“我德則睦”者,至此驗矣。晉悼公思魏絳之功,因以其樂之半賜之,說道:“子教寡人和諸戎狄,以正諸中華之未服者。到今九年之中,雖然戎狄懷柔,諸侯輯睦,如音樂之和,無所不諧,這都是子之力也。我豈可獨享此樂,請與子共樂之。”周靈王二十一年,孔子生。蓋天生聖人,萬世道統所係,故作史者,謹書之。靈王在位二十八年崩。子貴繼立,是為周景王。

景王

敬王

初,伍員與申包胥為友,皆楚人也。伍員父為楚平王所殺,員奔吳,與包胥別,員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複之。”伍員既奔吳,遂導吳伐楚;既入郢,遂鞭平王之屍。包胥乃如秦乞師,秦伯使就館。包胥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飲食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乃為之出師。申包胥以秦師至,遂敗吳師。吳師乃歸,昭王複國。

郢,是地名,楚之國都也。

初時楚臣有伍員者,與申包胥為朋友,這二人本皆楚人也。伍員之父伍奢,因進諫於楚平王,為平王所殺,欲並殺其二子。而其次子伍員,逃奔於吳,將逃之時,與申包胥相別。伍員說:“我必要覆亡楚國。”蓋但知父仇當報,而不能裁以君臣之大義也。申包胥說:“我必要興複楚國。”蓋惟知臣節當盡,而不敢徇其朋友之私情也。伍員既到吳,吳王聽用其謀,遂勸吳王伐楚。及破楚而入其國都,那時楚平王已死,其子昭王逃避於外,伍員遂掘平王之墓,取其屍而鞭之。申包胥欲興複楚國,思量唯有秦兵強盛,可以敵吳,乃往秦國借兵救楚。秦伯初時不欲救楚,使他且就賓館中安歇。包胥自念國破君奔,不忍就館,隻依立於秦之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飲食不入口者凡七日。秦哀公見他這等忠義,為之感動,而歌《無衣》之詩,以示出兵之意,乃許他借兵以救楚。申包胥帶領秦兵,回到楚地,與吳師戰而敗之。吳師始去,昭王複歸其國。申包胥複楚之言,至是驗矣。

按楚信費無忌之讒說,而戮伍奢之忠,縱子常之貪利,而結蔡侯之怨,此吳師之所由來也。其受禍之慘,有不可言者。使無申包胥,則是時楚遂滅矣。國以一人亡,以一人興,信哉!此用人者所當鑒也。

三十四年,孔子由魯司寇攝相事。其初,人謗曰:“麑裘而鞞,投之無戾;鞞之麑裘,投之無郵。”三月,政成化行,民誦之曰:“袞衣章甫,實獲我所;章甫袞衣,惠我無私。”

麑,是鹿子。麑裘,是以麑皮為裘,蓋古時卿士大夫之服。鞞,是刀鞘,古人佩必用刀,取其於事能斷也。戾字,解作罪字。郵,是過,與尤字義同。袞衣,是上公之服。章甫,是冠名。

周敬王三十四年,孔子由魯司寇之官而權攝魯國相事,欲以文、武、周公之道,施行於魯,乃從而正紀綱,明教化,反其弊政。此時魯國法度廢弛已久,人皆習於因循苟且,一旦見孔子這等振作起來,遂不能堪,反而作為歌詩以謗訕之,說道:“麑裘而鞞,投之無戾;鞞之麑裘,投之無郵。”這麑裘與鞞,都暗指孔子身上的服佩。說那服麑裘而佩鞞之人,深為民害,我欲投而去之,隻是他無罪戾可指,無愆郵可乘耳。其反複言之者,惡之深而急欲去之也。然常人之情,難與慮始;聖人之心,大公至正,雖有此謗訕之言,孔子也不去理會他,隻管依著道理法度行將去。及到三月之後,政事成就,教化大行,魯國之人無不受其恩惠者。於是向前造謗之人,也都心悅誠服了,又作為歌詩以稱誦之說道:“袞衣章甫,實獲我所;章甫袞衣,惠我無私。”這袞衣章甫,也指孔子身上的冠服。說這冠章甫而服袞衣之人,果能安輯我百姓,使我人人各得其所。他從前所行的政事,都是施恩惠於我,而非有所私也。其言之不一者,蓋喜之甚,而愛之切也。

夫孔子以至聖之德,行帝王之道,其初猶不免招謗如此。可見成大事者,不和於眾,而為人君者,欲用非常之人,則不可撓於群議矣。

元王

三年,越伐吳,滅之。初,越勾踐為吳所敗,棲於會稽。使大夫種行成於吳,吳王許之。勾踐反國,乃苦身焦思,置膽於前,臥即仰膽,飲食即嚐膽。身自耕作,夫人自織。折節下賢,厚遇賓客。賑貧吊死,與百姓同其勞苦。二十餘年,其民生長可用,乃以伐吳。

棲,是屯聚。會稽,是山名,在今浙江紹興府地方。行成,是講和。折節,是屈體卑下的意思。

元王三年,越王勾踐舉兵伐吳,遂滅其國。初時,勾踐曾與吳王夫差戰敗,國破家亡,隻收得些殘軍敗卒,保棲於會稽山上,使其大夫名種者,到吳王軍中講和,願舉國臣服於吳,求赦其死。那時吳王自恃兵力強盛,足以製服勾踐,不思後患,就許他講解而去。勾踐幸得歸國,外雖事吳,內實用範蠡、大夫種之謀,勤苦其身,焦勞其心,日夜思報吳仇。乃置膽於坐處,睡臥時便仰視之,飲食時便取嚐之,示不敢忘其苦也。於是身自耕作,夫人自織,就是自家的衣食,也不敢以勞民。至於士有賢能的,則屈身卑下之,以結賢者的心。賓客從四方來的,則厚禮接待之,以接賓客的心。又愛養百姓每,賑濟其貧窮,吊問其死喪,身與之同勞苦,以結百姓的心。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如此謀了二十餘年,其民生長可用,乃用之以伐吳,殺了吳王夫差,卒滅吳國,而雪會稽之恥焉。

夫吳王以勝而驕,故滅;越王以敗而懼,故興。由是觀之,勝亦可敗,敗亦可勝,隻在此心矜驕畏懼之間而已。古語說:“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又說:“有以無故而失守,有以多難而興邦。”豈不信哉!

吳王兵敗,棲於姑蘇。吳使人行成,請曰:“孤臣異日得罪於會稽,孤臣不敢逆命,得與君王成以歸。今君王誅孤臣,孤臣意者亦欲如會稽之赦罪。”勾踐不忍,欲許之。範蠡曰:“會稽之事,天以越賜吳,吳不取。今天以吳賜越,越豈可逆天乎?且君王早朝晏罷,非為吳耶?謀之二十年,一旦棄之,可乎?且天與不取,反受其咎。”吳王乃自殺。勾踐既敗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元王使人賜胙,命為伯,諸侯畢賀。元王在位九年崩,子介立。

姑蘇,即今蘇州府地方。

吳王夫差既敗,收其殘兵,保棲於姑蘇之山,因使其大夫王孫雄求和於越,自稱為臣,說道:“孤臣昔年嚐舉兵伐越,冒犯君王,得罪於會稽。那時君王使大夫種來講和,孤臣不敢背逆命令,遂與君王講和以歸。今孤臣不道,得罪於君王,致君王舉兵來伐,欲誅孤臣之罪。孤臣生死,惟命是聽。意者亦望如會稽之事,得赦孤臣之罪,願舉國而為臣妾,幸君王憐而許之。”勾踐聞吳人請和之辭,甚是卑屈,心中不忍,要許他和。大夫範蠡諫說:“不可。先年會稽之事,越為吳所敗,是天以越賜吳矣,而吳不取,是逆天也。今日吳為越所敗,是天又以吳賜越也,越豈可違天而不取乎?且君王二十年來,所以早朝晚罷、臥薪嚐膽、苦身焦思者,為要報吳仇,而雪會稽之恥。今日若許他講和,是謀之二十餘年,而棄之一朝,殆養虎以貽患也。且順天者存,逆天者亡。天固與之,人若棄而不取,必反招殃咎,不可許也。”勾踐用範蠡之言,不與吳和,進兵逼之,吳王自殺而死。勾踐既已平吳,乃舉兵北向渡淮,號令齊國、晉國諸侯,會盟於徐州地方,又致貢獻之禮於周天子。周元王畏其逼,亦使人賜勾踐胙,又命他為諸侯之長。是時越兵橫行於江、淮,諸侯都遣人賀之,勾踐遂僭稱霸王。

貞定王

十一年。初,齊桓公之世,陳公子完得罪於陳而奔齊,齊桓公使為工正。陳,舜之後也,武王封於陳為諸侯。完奔齊,更姓田,子孫盛多。其後齊亂,公室卑弱,諸大夫自相爭奪,權歸田氏。田氏好施,以家量貸於民,而以公量收之,民皆戴之。國內多篡弑,立君皆由田氏。有田恒者,弑齊簡公。恒之子盤,號襄子,為齊相。至是,與三晉通使,盡以其兄弟宗人為都邑大夫。

量,是鬥斛。

初,齊桓公之世,陳國有公子名完者,得罪於陳,恐見誅而奔齊。齊桓公愛其才,使他為工正之官,掌管百工。陳本虞舜之後代,周武王封之於陳為諸侯,以繼舜後,因以陳為姓。至陳完奔齊,又改姓為田,子孫蕃盛眾多。其後齊有崔杼、慶封之亂,公室卑弱,諸侯大夫自相爭奪,惟田氏為強,宗國之大權遂歸田氏矣。田氏欲邀買人心,以固其權位,乃多行私恩小惠,以結百姓之心。每放米穀借與百姓,都用自家的大鬥斛出與他,到百姓將米穀還官,及各項納糧,卻隻用官家的小鬥斛收入。這是借君之物,以市己之恩,其奸計如此。百姓見齊君貪虐,而以田氏為有恩,皆感戴之。於是田氏益強,那時齊國內多篡弑之禍,凡立君皆由田氏主張。有田恒者,號成子,田完之六世孫也。因齊簡公寵任闞止,心懷不平,遂殺闞止,並害簡公,乃立平公而專其政。田恒死,其子名盤,號襄子,為齊宣公輔相。至是,見晉之三卿韓、趙、魏迫脅其君,與他同惡,乃通使者與之結好,以為外援。又盡用其兄弟及族人,做各都邑的大夫,於是齊國之中,處處都有田氏的人,而齊之地盡為田氏有矣。至其孫和,遂滅齊而自立為諸侯。

即此可見,人君威福之柄,一日不可下移。而欲常操其柄,又在人君正身修德,約己愛民,使主威常尊,而民心愛戴,則奸邪之臣,不得以行其竊奪之謀,而社稷永安矣。觀田氏篡齊之事,豈非千古之永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