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的墓誌銘

現在

紐約

(*註:這章節請採用不同字款或粗體)

天剛亮,趙承旭便醒轉了。

他昨夜一直睡不牢。

阿旭望向睡房窗旁被風吹得脹鼓鼓的窗簾,低低歎口氣。

逸晴臨睡前,又忘了關掉窗戶吧。

紐約的春夜,天氣還是很冷。難怪昨晚他總是半夢半醒地做著零碎的夢。

阿旭在**半翻轉身,用手肘托著頭,望向睡得正沉的逸晴。

逸晴喜歡風,無論天氣多冷,總是把公寓的窗戶打開。

這幢由舊工業大廈改建而成的公寓大樓,牆壁本來就很薄,把暖氣開得再強,冬天還是會覺得冷。逸晴還動輒把窗戶敞開,這點教阿旭很受不了。

虧他還特地把睡房的牆壁髹成Baker-Miller粉紅。那是美國監獄牢房使用的顏色,據色彩心理學研究,可讓人心情平靜,睡個好覺。

還真是事與願違。

可是,對於窗戶的事,阿旭從沒開口跟逸晴說過半句。

真正喜歡上一個人,就會變得那麽戰戰兢兢的嗎?

阿旭知道自己再也無法入睡,幹脆翻身起床,到廚房去泡咖啡喝。

從睡房一直走向廚房,阿旭嚐試以逸晴的目光,審視了公寓一遍。

獨居時,阿旭一直對自己這間裝潢得充滿“淩亂美”的公寓十分驕傲。

噴滿塗鴉的鐵閘大門。

凹凸不平的粗獷白色磚牆。

從跳蚤市場慢慢收集回來,不同年代的二手家具擺滿客飯廳。

墨西哥彩色掛氈。

從e-bay買回來的彈珠玩具機。

向牆紙店要來將被丟棄的牆紙碎塊,在廚房裏拚貼成圖案繽紛的壁紙。

他為酒吧客人們用寶麗萊相機拍下的大特寫,逾百張不同表情的臉孔,張貼在睡房的牆壁上,算是世上獨一無二的“藝術”作品。

髹成耀眼向日葵色的浴室。

逸晴真的喜歡這個“家”嗎?

阿旭蹙著眉想著,走進廚房,打開即溶咖啡粉罐子,隨意在馬克杯中倒進粉末,把杯子拿到熱水瓶下注入熱水。

懶得使用小匙,阿旭旋轉著馬克杯,好讓咖啡粉末迅速溶掉。

阿旭知道逸晴有時候會偷偷執拾公寓,把他隨意亂放的東西整理一番。可不過幾天,他又粗心地把地方弄亂了。

逸晴在這裏,真的住得舒適嗎?和他一起,她真的快樂嗎?

阿旭甩甩頭,在心裏叫自己不要再想。

他不想去細想。或許,不敢去細想,去探究。

回到睡房裏,逸晴仍然維持著剛才平躺的睡姿。阿旭輕手輕腳地坐上床,盤起腿,邊呷著黑咖啡邊看逸晴的睡相。

睡著了的逸晴,眉心微微聚攏,像在做著不甚愉快的夢。

由最初在酒吧認識她時,阿旭就常常想,這個女生怎麽總不笑?

他想看看她的笑容。

即使隻是淡淡的微笑也好。

從那刻起,就已經喜歡上她了吧?

所以,他被上天賦予的任命,就是讓這個看起來心事重重的女生展顏一笑吧。

隻要看到她笑,他的心情也會跟著舒暢輕快起來。

其他的事,像在大冷天她還開著公寓窗戶這種小事情,就由它去吧。阿旭在心裏對自己說。

反正春天過後,夏天就要來了。

隻要夏天來到,逸晴可以盡情地把窗戶打開,把頭探出窗外吹風,他也可以睡個安穩,皆大歡喜。

由剛才到現在,逸晴一直沒改變過睡姿,阿旭不禁俯前身體,把食指尖放到她的鼻腔下。感受到指尖傳來她吐息的溫度,他才放下心來。

他知道自己很傻。

逸晴隻是睡著了,不是消失到什麽地方去了。可是,有時候,他就是會提心吊膽,覺得睡夢中的她,或許會晃**到哪兒去了,然後再也不回來。

或許,是因為她常常做噩夢吧。

她總是滿頭大汗地尖叫著醒來,渾身顫抖,仿佛遭遇了什麽極端可怖的事情。

無論怎樣大力抱著她,她還是要久久才能平複過來,然後,總會一臉惆悵地發好一陣子愣。

即使叫喚她,她茫然的目光也像穿透他的臉和身體,在看著另一個遙遠的地方。

他不存在的地方。

“啊,你醒來啦?現在什麽時間?”

聽到逸晴慵懶的聲音,阿旭猛然回過神。她一向睡得很淺,似乎被他細微的動作或黑咖啡的氣味弄醒了。

逸晴不斷揉著眼,一臉愛困的表情。

“天才剛亮。你繼續睡吧。”

“嗯。”逸晴轉了個側躺的姿勢背向著他,正當阿旭以為她再度睡著了,她卻突然從**跳起來。

“啊,我昨晚又忘了關窗,讓你冷醒了,是嗎?”

逸晴像個做錯事的小孩般,從**一躍而起,光著腳板走到窗前,急急把窗戶關上。

“不是啦,沒關係。”阿旭望著逸晴有點過瘦的背影,以開朗的聲音回答。

他可以想像昨晚他睡了以後,逸晴打開睡房窗戶,把臉探出窗外,仰著頭,一個人望著月亮、星星或什麽也沒有的夜空。

他曾經在半夜醒來,看到她那樣的姿影。

看起來很孤獨的背影。

那讓阿旭覺得好寂寞。

“昨晚又寫到很晚嗎?”

逸晴重新鑽進棉被裏後,阿旭忍不住開口問。

“沒有啦。”

逸晴打了個大嗬欠,眼下浮現著淺淺的黑眼圈。

“你說沒有,就是幾乎通宵了。”

逸晴吐吐舌頭。

“已經快要寫完了,就差那麽一點點。”

“酒吧的工作已經夠忙了,不要累壞身體。”

“我是還未成形的作家,不努力一點不行。將來真有出版商替我把小說出版,又賣個滿堂紅的話,我請你環遊世界。”

“我還以為你已經醒來了?”

“哪,做做夢也不行嘛。”

“你是大學畢業生,其實可以找好一點的工作。我常常想,當女服務生太委屈你了,如果我能多掙一點錢就好。”

“我沒覺得委屈呀。反正當初來紐約,我就下定決心,打什麽工也無所謂,隻要時間自由,讓我可以好好寫作就行。而且,要是我沒到那兒打工,就不會認識阿旭你這麽好的人。”

“我隻是人好嗎?我還以為你會說,要不是到那酒吧打工,就不會遇上像我這樣才華洋溢的小提琴師?”

“我很喜歡阿旭拉奏的電小提琴呀。第一次聽就喜歡了。聽到阿旭拉的電小提琴,心情就會變得很平靜。”

阿旭不知逸晴忽然想起了什麽。她從**半坐起來,背靠在枕頭上,盯著虛空的一點,臉上又流過那副茫然若失,心不在焉的神情。

即使軀體在這兒,靈魂卻仿佛在別的地方漫遊。

“逸晴,我想看看你寫的東西。”

話說出口,連阿旭自己也嚇了一跳,可也收不回來。

“嗯?”

逸晴終於拉回視線,把目光放在他臉上。

“你的原稿,不是已經寫得七七八八了嗎?”

“不是說好了嗎?你答應過我的,惟有你,我不想你看。”

“因為那是個自傳式故事嗎?是你來紐約以前,在英國發生的事情,是嗎?”

逸晴把視線移開,盯著自己的指尖看。

“阿旭,對現在的我來說,你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不想你知道我的過去。”

阿旭有點煩悶地把隻喝了幾口的咖啡放在床頭幾上,搔著睡得亂蓬蓬的頭發,在手腕甩下橡筋圈,把頭發在腦後束成小尾巴。

認識了逸晴後,阿旭不止一次想過把他以前認為很有藝術家個性的長發剪掉。逸晴理著像小男生般清爽的短發,每晚他洗發的時間用得比她還久,好像有點說不過去,但就是舍不得。

或許是睡眠不足吧,阿旭覺得自己今天心情特別糟。平常可以隱忍著不說的話,今天卻衝口而出。

“不想別人知道的話,就不要每晚一個人寫著過去的事情,然後偷偷哭泣呀。”

阿旭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忍耐,可是,這一刻,被壓抑的心情突然爆發出來。

聽到他的話,逸晴的背梁好像僵直了。她一動不動,半晌沒有說話。

“唉,逸晴,對不起,我。。。。。。”

“不,阿旭,你聽我說。”

逸晴轉過臉,靜靜地看著他,表情一臉歉疚,也一臉認真。

“我必須寫下來。我想,隻要把一切寫下來後,我就可以把那段回憶埋葬,然後好好和你一起生活。我知道自己很任性,可是,對我來說,把那不可思議的經曆寫下來,是我必須做的。就像心理治療那樣。這本書,就像是我回憶的墓誌銘吧。”

逸晴那樣說的時候,表情很悲傷。那是阿旭剛認識她時,她臉上常常流露的神情。阿旭不想看到她那種憂鬱的眼神。

阿旭動作輕緩地捧起逸晴的臉蛋,沉沉地吐一口氣。

“房逸晴,我想了解你。你的過去、現在、未來,我都想好好去了解。”

逸晴凝視著他,眼眸深處漸漸蒙上一層薄霧。

“阿旭,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秘密。有些秘密,不可挖掘。那是我以前學到的。如果麵對陌生人,我可以毫無保留地傾訴一切,因為誰也不會受到傷害。可是,正因為我們在一起,我才不想你那麽了解我。了解一切之後,你一定不會再喜歡我了。”

阿旭用力搖頭。“不會。絕對不會。”

逸晴苦笑了一下。“阿旭,這世界上沒有絕對。”

“別說笑了。房逸晴,我跟你說,我永遠不會離開你。”

“這世界上也沒有永遠。”

逸晴閉了閉眼睛,輕輕歎一口氣。

“總而言之,阿旭,你答應過我的,不是嗎?由我們最初交往,知道我在寫小說的時候開始,你便答應過我,對這本書,不看也不問的。反正你這個人,連翻本雜誌也會打瞌睡。”

阿旭在心裏歎口氣。交往之初,當然什麽也願意答應。可是,人的想法是會改 變的。他後悔了。他不再信奉逸晴嘴裏所說的什麽個人私隱,什麽每個人都應該被容許懷抱著一、兩個不能說的秘密。

他想知道。

他想知道,她的一切。

因為他是那麽地喜歡她。

愈喜歡她,愈想知道。

難道想更了解自己心愛的人,會是錯誤的事情嗎?

難道一個人,隻要真正了解另一個人,愛情便會消失嗎?

刹那間,逸晴像看透了阿旭的想法,臉上露出有點膽怯的表情。

“阿旭,”逸晴垂下眼睛,輕輕把臉貼在他的胸前。“我是喜歡你的。如果可以的話,想變得更加更加喜歡你。可是,就是會害怕。”

“害怕?”阿旭感受著逸晴在他懷裏溫暖的體溫,啞然地問。

“開始了的,不是必然會結束?擁有的,也必然會失去。所以,我不想再開始,不想再擁有了。這世界上,沒有永遠啊。即使真正的愛情裏,也沒有。”

“是誰說的?”

“是人生告訴我的。”

“別老氣橫秋的,你今年不過二十七歲。”

“五年前,我已經學乖了。”

“因為你曾經遇上讓你不再相信愛情的人?”

逸晴從阿旭懷裏拉開身體,輕輕搖頭。

“不。正因為那時候,我遇上了讓我相信愛情的人們,我才明白,即使在極致的愛裏,也沒有永遠。遇上他們,我可以說是很幸運,也很不幸吧。”

逸晴別過臉,望向睡房牆壁上數不清的寶麗萊臉孔特寫說。

阿旭再受不了逸晴那絕望的眼神,他再次捧起她的臉,輕吻著她,想喚回她遊走了的靈魂。逸晴溫馴地任由他吻著。

兩人的身體分開後,阿旭溫柔地用指背撫著逸晴的臉頰。

“房逸晴,我到底要拿你怎麽辦才好?”阿旭以暗啞的聲音,像自言自語地問。“我喜歡你。喜歡你的一切。”

逸晴憂鬱地笑笑,伸手撫了撫阿旭的頭發。

“知道嗎?阿旭的嘴裏,有咖啡的味道。”

阿旭想好好感受逸晴撩亂他頭發的親昵觸感,可是,他心裏清楚,她的眼神,雖似在看著他,卻穿越了他,在看著不存在房間裏的另一個人。

阿旭一直叫自己不要違背諾言,一直叫自己不要再去想逸晴在寫的故事。

“每個人都有隻屬於自己的秘密。有些秘密,不可挖掘。”

他不斷在心裏重複逸晴跟他說過的話。

可是,心裏卻有另一把聲音跟他說:

(那裏,埋藏著她的過去。你要尋找的答案,就在『那裏』,等待著你。)

這一天,阿旭和逸晴在酒吧下班,兩人在上城區的街道上踱步,像平常一樣,打算找地方吃個簡單的夜宵或喝杯東西,才一起回家去。

“好久沒吃過熱狗呢。”

看到停在路邊的熱狗車,逸晴心血**地說。

“好呀。”

“我們還沒試過一起啃熱狗,一起在街上散步哦。”

這天逸晴心情似乎很好,阿旭的心情也好起來。

“你要什麽口味?”

阿旭和逸晴手牽手,走向熱狗車。

“唔,吃哪一種好呢?”

逸晴抬頭看著攤販車上的圖片看板,用指尖戳著臉頰,久久拿不定主意。

明明隻有那麽幾種口味,不是烤雞肉腸,就是牛肉腸、豬肉腸或辣肉腸,可逸晴每次挑食物就是要磨蹭個半天。

阿旭望著穿著T恤、灰色厚織毛線開襟外套和牛仔褲,一臉興奮地抬頭仰望著看板,既像個小女孩,也像個小男生的逸晴,覺得拿不定主意的她的樣子,也好可愛。

即使在大街上,他也有想吻她的衝動。

“吃熱狗的話,一定要配可樂啦。”為了壓抑激**的心情,阿旭故意粗魯地大聲說。

“知道啦。像個小孩子!”逸晴朝阿旭擠起眼睛笑。

最後,阿旭選了辣肉腸,逸晴終於挑了雞肉腸。店員把塞進了一大把洋蔥、芥末和番茄醬,兩個香噴噴又熱騰騰的熱狗交到阿旭手上。

“哇,看起來好好吃。”

阿旭把兩個熱狗遞給逸晴拿著,回過頭拿店員找回的零錢和杯裝可樂。

當他把臉孔調回逸晴那邊時,立即發現有什麽很不對勁。

逸晴雙眼發直地望著他後方,一副快要哭出來的表情。

“逸。。。。。。”

“阿旭,捂住我的耳朵。”

“嗄?”

“快,替我捂住耳朵。我不要聽,不要聽。”

雙手拿著熱狗的逸晴,臉色發白地低嚷。

阿旭完全不明白發生了什麽事,但還是訥訥地伸出雙手,用力按著逸晴的耳朵。

即使回過頭去張看,阿旭隻看到夜街上三三兩兩的行人和駛過的汽車,什麽異常狀況也沒有。

一輛綴飾了婚禮花球的豪華黑色轎車,正向他們麵前駛來,不過,那不能算是異常的東西吧。

阿旭偏偏頭,愣愣地把視線調回逸晴臉上,這才發現,她已哭出來,兩個熱狗掉落她腳邊。

逸晴傷心欲絕地在低聲哭泣。

逸晴邊哭,邊一臉失神地伸出雙手,像是在看他,又像是在看著另一個人般,捂住了他雙耳。

阿旭怔住了,可又不敢移動分毫。

兩個人就那樣傻傻地站在夜街上,捂住彼此的耳朵,僵凝不動。

就是那一刻,無能為力地注視著逸晴在夜街上低泣的一刻,阿旭決定了。

他要去看。

他要“偷窺”她的過去。

這樣的生活,無法繼續下去。

這樣的心情,這樣的煎熬,他無法再忍受下去。

他要挖掘她的秘密。

即使是一種背叛,他也要尋找那個答案。

答案,就在那個“故事”裏,等待著他吧。

他無法抗拒這個**。

那,也或許是他的命運。

從遇上房逸晴開始,便注定了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