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彬子被抓

彬子拿著五萬塊錢垂頭喪氣地回來了。

我沒問他去找那個女孩的過程,戴著耳機繼續看監控。陶樊和他寒暄了幾句就被陸有淩一個電話叫走了,一時間店裏就剩下我們兩個人。

肩膀一沉,我扭頭,正對上他毛茸茸的腦袋壓在我肩頭。

看著他這個樣子,我也不好再說什麽重話,彬子也隻是善良,不能怪他。

“老板……”摘了耳機,聽見他悶悶地說:“她……她隻是要我的錢去買包……她也是大學生,根本不是什麽被賣進酒吧的……”

歎了口氣,我抬手揉了揉他的腦袋:“下次注意點。”

“錢還你。”

“不了,”我搖頭:“這些錢就給你了,這兩年你在這裏每個月都加班,下課就來幹活兒。這些錢是你應得的,以前是我給的太少了,快要換季了,拿錢給自己添點衣服什麽的。”

“謝謝老板!”彬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伸手就給了我一個熊抱。

我一陣惡寒,把他的爪子從身上扒下去,撣了撣被他扯皺的衣服:“還沒吃飯吧?外賣應該要到了,你去門口看看。”

“接旨。”聽說有吃的,彬子馬上起來去門口看看。

我本來坐在咖啡店最靠裏的角落,從這裏無法直接看到門口的玻璃門,但是可以看到對著門口的櫃台。櫃台本身為了美觀貼著一層玻璃,彬子每次打掃衛生又喜歡把它擦得幹幹淨淨,從玻璃上的反光能看見彬子拉開了店門。

送外賣的好像已經到門口了,我看他徑直走向咖啡店門口停著的一輛亮橘色的麵包車,車前好像站著個穿著亮橘色衣服的外賣派送員。

見此,我的視線回到了筆記本屏幕上。

又看了兩三分鍾,我尋思著彬子應該拿好餐具了,抬頭,卻驚覺他還沒進來。

餘光看到玻璃上的反光,那輛亮橘色的車正緩緩發動。

壞了!

我從椅子上竄起來,三步並作兩步衝出咖啡店,卻隻看到了那輛麵包車消失在路口,和灑了一地的外賣。

“他X的!”顧不得路人驚異的目光,我又返身回到店裏,來不及拿紅箱子,把擺在櫃台上當作裝飾品的半尺來長的刻刀抓在手裏,轉身就飛奔向街尾的酒吧。

風聲在耳邊呼呼作響,我的大腦飛速地轉了起來。

敢在大白天綁走彬子,要不就是對方確定我一個人無法把彬子救出來,要不就是對方在試探我的實力。

不管怎樣,這就是個蹩腳的陷阱,想引我一個人去酒吧。

但即便明知道這是陷阱,我也必須去一趟。

首先彬子是無辜的,被當成人質綁走完全是因為我。

其次是,彬子有一個以他為傲的父親。

我不記得三十年之前的事,更不記得我自己的父母。

但是我記得前幾天梁警官在辦公室和我們炫耀他兒子考進了京都最好的大學,也記得他帽子裏的那張照片。

最後是,好歹彬子也算是我店裏的人,敢在我門口綁了我的人,無論對方是誰,我都有必要走一趟。

三年的安穩,不代表我好惹了。

現在下午兩點多,太陽毒辣辣的,路上的行人非常少,四王路並不長,很快我就跑到了清涼酒吧附近。

握緊了手裏有些發涼的刻刀,我繞到了酒吧的後麵。

果然,那輛亮橘色的麵包車靜靜地停在一扇小破門旁邊,車裏沒有司機,這酒吧後門附近也沒有人。

我貼著牆摸到了小破門旁邊,一手推開了門,探頭進去。裏麵出奇的黑,除了從我打開的門縫照進去的陽光,裏麵的一切都籠罩在黑暗中。

現在我能基本確定幾起案子的凶手就是這家酒吧的老板。

隻有酒吧的老板才能讓服務員在我和白歡的飲料裏下藥,隻有酒吧的老板才能把人質拖進酒吧的後門。

地上有明顯的拖行痕跡,我也不擔心這些痕跡都是假的。

畢竟彬子不就是這個凶手想引出我的籌碼麽?

沿著幾乎都是刻意留下的線索,我摸到了地窖的門。

沒有猶豫,我一腳將門踹開。

映入眼簾的是一排排約莫兩米高的木質架子,上麵整整齊齊地擺著各種各樣的酒,每個單獨被隔出來的小隔間上還貼著年份的標簽。

聞著陰冷的空氣裏彌漫著的腐朽味,我皺了皺眉。

這些酒架子後麵是另一扇門。

推開門,裏麵吊著一個燈泡,散發著慘白的光。

這個小房間兩側也是高到天花板的木架,隻不過這次架子上放的不是酒,而是各種各樣的人體部位,裝在透明的玻璃罐裏,有手,大腿,腳,頭等等。

當然也有一罐眼球。

房間中央是一張類似於手術台的長桌,桌旁有把椅子。梁彬此時躺在長桌上,雙眼緊閉。我一個箭步衝到他身邊,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還好,呼吸平穩,可能就是被迷昏了扔這兒了。

我連忙放下刻刀,把他從長桌上扯下來,背起來。

可我再去摸刻刀的時候,摸到了另一隻手。

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隻手的觸感,從形狀上能判斷出這是一隻手無異。但我手心接觸到的不是皮膚,而是一片滑膩,有些潮濕,我手上使了七分力氣,竟覺得手下的滑膩被捏的變了形。

一手要保證梁彬不從我後背上摔下去,我右手扣著這隻觸感怪異的手,憑感覺抬腿狠狠地往那個方向一踹。

身後傳來一聲怪叫,那手立刻縮了回去。

我趁機抓緊了刻刀,背著梁彬就往外跑。

我能感受到身後的人追了上來,隻好心裏對彬子默念了一句抱歉,然後在繞過下一個酒架子的時候把他的後背狠狠地撞在了那木架子上。

這一撞我使足了力氣,那酒架子應聲而倒,壓住了後麵的人。

幾步跑上地窖的樓梯,我都能隱約看到打開的後門滲進來的陽光。

匆匆回頭看一眼,我本是想看一下襲擊我們的到底是誰。

這一眼看得我腿肚子一抽。

身後的人……不,不能說它是人。

這個東西被卡在我撞到的酒架子下麵,從我這個角度隻能看到它的一隻手,在地麵上狂抓的手。

那隻手上沒有皮,隻有大大小小的眼球。

見我看向了它,所有的眼珠子突然都瞪向了我。

一股前所未有的嘔吐感從胃裏返上來,我慌忙背著彬子奪路而逃。

跑回咖啡店後,我把彬子放在櫃台後的椅子上,然後打開紅箱子,取出一個皮偶,用刻刀在手腕上劃了一下,滴滴答答的血滴進了皮偶的嘴裏,那皮偶動了,從一尺長到三尺,然後坐在了店門口。

做完這些,我才拿手邊的座機給白歡打電話。

白歡當然是叫我呆在店裏不要動,她立刻趕過來。

掛了電話,我看了一眼依然昏迷不醒的彬子,拿起櫃台上的水,往他臉上一潑。

他動了動,然後睜開了眼睛。

“老板……我這是怎麽了……”

“其實你剛才就醒了吧?”我斜眼看著他。

“嘿嘿……剛才是醒了……可是我動不了……”他說著就開始呲牙咧嘴:“老板,你勁兒真夠大的,我後背可能都青了……”

“樓上有傷藥,你自己去拿。”說罷,我不再看他,轉而看向坐在門口的皮偶。

千目鬼,清涼酒吧裏居然有一隻千目鬼……

想到那麽多的眼球,我脖子後麵就一陣陣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