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用高貴贏回芳心

為情敵辯護?

望著馬路對麵天宇律師事務所明亮的落地玻璃窗,可欣把自己的身子隱入了垂柳後麵。明知他看不見,心卻在咚咚地跳。明知進去會尷尬,會難堪,但心裏就像有一個魔鬼似的,又拖著她的雙腳從樹後挪了出來,挪過了馬路,挪進了律師事務所的大門。

那大門裏,坐著他昔日的情人,現在全市有名的大律師吳天宇。

四目相對,驚詫,尷尬。可欣猛得哭出聲來。那是因為她分明在吳天宇的眼中讀出了一份關切,一份詢問。

吳天宇,你得救我老公,救救孫英傑!她這麽哭泣著說,然後忐忑不安的像是在等待判決。

她看到吳天宇的眉毛輕輕地那麽挑了一下。她太熟悉這個動作了。她和吳天宇乃至孫傑英是同學。那時的吳天宇是很矜持的。什麽事打動了他,他最多就是眉毛挑這麽一挑。

吳天宇此刻好詫異。

好些年不見了,怎麽會是她?她怎麽回來求我,孫英傑又怎麽會讓她來求我?他和孫英傑可是宿敵加情敵呀,當年兩人爭奪的對象就是可欣,而失敗者就是他。

可欣在大學是法學院的校花,追隨者眾,上眼者無,最後得了一個“冰山神女”的稱號。吳天宇聽說後,少年氣盛地對孫英傑說,她歸我了!學者世家,帥哥相貌,學業一流,意誌堅韌,所有的優點都集中在一個人身上——那是一種什麽樣優勢!多少被可欣搞的心理不平衡的同學早就等著他的這句話了。大家都為發誓要拿下“冰山女神”的吳天宇歡呼。

然而結果叫慘敗——有天,可欣竟宣布要嫁給孫英傑,那個長得極猥瑣的每次大家坐下來時總搶著端水倒茶的人。他的成功是他的農民出身,他有一種農民講實惠的狡黠。當吳天宇在學校官方認可的那些活動中大顯能耐時,他選擇了“生活第一”的方向。他從農村親戚中集來了資,拉起計算機係的同學辦電腦公司。他靠借別人的腦子一下發了,還沒畢業就成了中國最年輕最網紅的私企老板。

報紙上一段時間都是他那似笑非笑的照片。畢業後他娶走了校花。

吳天宇在為曆史而痛苦。他一拳砸在桌上。

如果罵了你就舒服些,你就罵出來吧。可欣很體貼地說。她站起身來,能出去走走嗎?邊上就是風鈴園。

孫英傑人長得三等殘廢,但他在女孩子身上總是得手,不斷吸引著那些口口聲聲說重人品輕相貌的傻帽女生。我知道他在中學就和一個女生上過床。後來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就甩了她。當那女生父母找到他家來時,那女生竟跟了來,以死來威脅自己的父母,可著勁袒護他。說是有一天他還能想起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時光就行了。說完就放過了他,幫他把事扛了下來。孫英傑僅在講這件事時,流過一滴像人一樣的眼淚。你說說,現在的女孩咋那麽傻。可他就像沒事人一樣,心安理得地考上了我們上的那所名牌大學,還來跟我競爭。不幸的是,他竟在你身上又成功了!吳天宇站起,恨恨地說著,跟著可欣出了門。

天宇,這事也怪你,我倆在校院裏漫步,你總是一本正經的。有一次,我把你領到女生宿舍,大家都有心避出去了,可你連吻我一下都沒有。那時,如果有你一個吻,情況也許就變了。

是的,那天……但他家祖上出過貴族,而且是俄國和法國貴族的血統,家教很嚴的。從小所受的嚴厲的家教勒令他的靈魂不能違背紳士的行為規則。

這該死的貴族血統,這該死的紳士風度。他恨自己,恨那個小人。

可欣,你說我能救他麽?能饒了他麽?他問可欣,也像是問自己。

你不是也成功了麽?成功者難道心胸不該寬一些麽?可欣柔柔地說。這時的她,倒好像不是來求助,而是來安撫吳天宇心靈的創傷似的。

吳於宇長舒了一口氣。不錯,他後來也成功了。

畢業後吳天宇進了律師事務所,埋頭奮鬥。在兩年時間裏,幾次成功的辯護,讓他在本市和本省司法界有了一點名氣。在司法改革之際,他又毅然下海,獨立創辦了本市第一家私人律師事務所。媒體是公平的,他們也像當年抓孫英傑成功的新聞那樣抓住了吳天宇的新聞,吳於宇也少年得誌,成了名律師,過足了成功癮。想不到,這時孫英傑卻栽了,可欣又來找他了。

老天真是有眼的。這是一個徹底打敗宿敵的機會。吳天宇突然有了一個罪惡的念頭,他馬上就要去法院,要讓法官從重從快判他,叫他永世不得超生!他的心已在為自己的這個念頭獰笑了,他的眉頭又挑了挑。

吳天宇攤牌似的說,可欣,你還真敢找,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與他的關係的。你就不怕我賣了他,挾私報複從重辦了他!說這話時,相信可欣也聽出了話裏的咬牙切齒般的恨。

可欣停下腳步,轉過身子。是的,我不是沒有想過你與孫英傑之間的“奪妻之恨”,但孫英傑堅持要我來,說你一定會接受他的案子的。

豈有此理。願聞其詳。吳天宇不僅是憤怒,甚至是失敗的要氣急敗壞了。

前幾天,我找了關係偷偷去看守所看他,他叫我來找你為他辯護,並堅信你會出手。我不信,問他你就不怕被大吳賣了?他堅定地說,不會的,我了解吳天宇的為人,那是個有貴族血統的人呀。他說,你知道什麽叫貴族麽?那是一種高貴,一種不計個人恩怨的正義。一種不計艱險的無私無畏。一種一往無前的必勝。他家數代貴族,紳士得出了名的,他本人也是最仗義的。他還說,他要賣我我最多就是該坐幾年牢就坐幾年牢,也損失不到哪裏去。人生關鍵時刻能得到一個極有水準的同學來相伴幾天,也值了。這就是他的全部原話。現在,我的話已說完了,已無話可說。你怎麽決定都沒有錯的,錯在我,錯在我當年的虛榮心,錯在我年輕時的幼稚,把一個暴發戶當成了英雄……她突然又哭泣得說不下去了。

這個商人,這個本質是農民根係的商人,竟精明到在牢裏還可以操作著主動權。吳天宇再次妒忌得自歎弗如。

就像是兩個都很有能力的敵人是互相敬重的一樣,吳天宇報複似的一把把可欣摟在了懷裏。行,我就接下他的案子,不過不是因為他來求我,而是看在你的份上。當然,律師費用我會按最高價收的,那是我的價值的體現。

可欣沒有掙紮。她舒了一口氣。軟軟地躺在她曾想躺的男人的懷裏。她幽幽地望著藍天說,你聽沒聽過這樣一句話,男人老是後悔沒有那一次,而女人老是後悔有了那麽一次。可這些年裏恰恰相反,我老在後悔沒有那麽一次。我現在想,這次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成熟一次?

簡單中透著複雜的案情

吳天宇到市鐵西區法院查閱孫英傑案件的卷宗,拿到了刻有孫英傑全部卷宗的光盤,回到辦公室後開始閱卷。

案情看似簡單。公安局的提請逮捕書綜合了案情:XX年XX月X日晚11時半,時任民營英達公司總經理的孫英傑與其女秘書卞勤在辦公室裏加班審賬(吳天宇鼻子哼哼,鬼才相信),卞勤說要下去為他買個便當。不久他就聽到了卞勤的叫喊。孫英傑衝出來時,卞勤已倒在地上,稱有一小青年對她非禮。在搏鬥中,她拽下了小青年的T恤衫。孫英傑拎起T恤衫,立即叫上司機吳懷林順著卞勤所指的小巷追了下去。在巷子頂頭一戶人家中,堵住了那個小青年(後查明此小青年叫胡什兵)。那時,胡什兵已不怕他了,因為孫英傑僅兩人,而他家人多。胡什兵仗著酒勁,說我就玩了你女人你能怎樣我?說著還先動了手。當然司機吳懷林也不會看著老板被打,上來也揮了拳。這時,胡什兵就回身去拿放在院子中石板桌上的菜刀。孫英傑眼快手快把刀先搶在了手裏。這時,胡什兵一拳打來,孫英傑用刀砍去,把胡什兵的左手砍掉了。孫英傑頓時嚇呆,是司機吳懷林拉著他逃出現場。當晚孫英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卷中還附有報紙的複印件,市報當時刊出一條特大新聞《當今最紅的科技致富的青年網紅孫英傑,為情人動刀致人重傷》。對網紅的法製教育問題,對網紅的生活不檢點該如何製約的問題,對包二奶的問題,等等,一時都成了媒體追蹤報道的熱點。吳天宇邊看邊猜度,這一切,明顯對孫英傑都很不利。看來盡管他平時作為改革開放中誕生的精英出席過許多重大會議,與很多領導交往很深,但此時在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下,也難有人好出來為他說情。這不,區檢察院已提起公訴,要求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款,對他以致人重傷罪判刑。這第二款法定的刑期是三至十年。

閱卷後就是心的工作了——思考與分析。

從起訴書上看,案情簡單明了。雖說孫英傑的小蜜受害在先,他的犯罪行為情有可從輕處罰,但這不能成為你趕到人家家裏用刀砍人的理由。何況卞勤是孫傑英的情人,而不是合法妻子,社會輿論和道德從來是不會支持情人的。孫傑英為小蜜砍人,不但不可以從輕,反而促成了一股應加重處罰的輿論氛圍。投案自首,是法定可以從輕的理由,但可以從輕,也可以不從輕。在輿論的壓力下,哪還有從輕的可能……

吳天宇心裏評估著此案,覺得很沒有把握。再細想想,在本案中更為難過的是可欣。那孫英傑犯事明明白白為的是小蜜,你個“大老婆”卻還在為他奔波求人,你好可悲!要是當初你選的是我,哪有這事!

他再去看守所,會見他的老情敵孫英傑。

孫英傑有點蔫。

孫英傑張口先要煙。吳天宇不想給他,推說看守所的規定你又不是不知道,律師是不準給在押人員煙抽的。他打心底裏就是想煞煞他的威風,在他麵前擺擺譜。孫英傑沒有辦法,自我解嘲地說,你這麽大個名律師,給我支煙看守所警員會難為你呀。

沒了煙,他更沒了勁。他搖著頭說,我這下沒救了吧?外麵情況如何?

對你不利,都說你玩小蜜罪有應得。現在好了,作小蜜的卞勤因你被輿論也傷得不輕。而你,也罪有應得地呆在監房裏——現在最苦的是你的合法妻子可欣,她在吃力地為你跑東跑西,四處活動。作為小蜜的卞勤,到現在我還沒有看過她長什麽樣。你看,關鍵時刻還是妻子貼心吧!你怎麽對得起可欣呀!

錯,吳大律師。卞勤是我托人帶信叫她不要跑的。什麽事都要看成功的概率有多大。可欣漂亮,有文化,又是你心底的情人,成功的可能就大得多。而且我對可欣講過了,如果你要她,可以奉獻。我做每件事隻求成功,成功就是要動員最大的力量去賭博。而卞勤,卻沒有賭本……他說著說著竟來了勁頭。

你放屁,你把可欣當成什麽人了,把我又當成什麽人了。我看你該槍斃,而不是判個十年八年的徒刑。你為救自己和情人卻出賣自己的妻子!吳天宇對著他的無恥叫罵起來。惹得看守忙趕了過來。

不要發火,吳大律師。我了解你,了解可欣。你是男人,你也是本校有名的“北方狼”之一。我當時最妒忌你時也沒有忘了在同學中誇你一句:你是匹有風度的紳士狼。而可欣,在心裏一直沒有忘記過你,這我有數,我這才會和卞勤混到一起。卞勤長得不好看,連可欣一半都不到。文化程度也低得多。但我對她有責任的,她在中學和我好過,為我以死要挾過自己父母救過我,對我又沒有什麽名分上的要求,我得講點義氣。

哦,吳天宇這下明白了,那個為這匹色狼扛了一切的女生就是卞勤。想不到這頭色狼也有點義氣。吳天宇氣消了,對看守擺擺手,說沒事的,謝謝你。看守走了。

吳天宇有點想救他了。他開始問案情。

孫英傑點點頭,笑得是那麽自信。他講完了案情後說,最後我要給你一句忠告,你得聽我的,要了可欣吧。這可是一個機會。

放屁,坐你的牢去吧!他把材料裝入了公文包,捺了捺叫看守的警鈴。

孫英傑竟笑了起來,是看透了別人的那種笑。

回來後,會見被告人時孫傑英的辯解還像錄音帶一樣不斷地在腦子裏播放。他說:我沒說謊,那姓胡的小子左手一拳衝來,我一驚,右手就向外擋他,誰想我手上還拿著一把剛搶到手的破菜刀呢。這把刀,破得連菜也切不動的,到了我手上,就快得能把人手切下來。奇了怪了,我在號子裏怎麽說同號子的人就是不相信,都相信我有《絕代雙驕》中燕大俠那種內功,能化樹枝為利劍的那種內功。你想想,我不搶刀刀在那小子手裏我不早死定了?那拳打來,我不擋開,我這身子骨至少也得在醫院躺半年。再說,自己所愛的女人受人欺,不出頭那還是男人麽?

理由都對,但問題出在與孫傑英同去的司機吳懷林根本就沒有看清當時孫傑英與胡什兵對打的過程。搶刀這節他說沒有看清,那青年手是怎麽掉下來的也沒看清,他隻是悶頭與青年的父親等人惡鬥,然後就聽到那青年的母親喊:不好了,手掉了。然後他拉著老板就逃了出來。

吳天宇在想,這案子的正當防衛的可能性是有的,隻是沒證據……

燈,被拉亮。是可欣。她說,出去走走吧,為何要為這種人想得那麽辛苦?

吳天宇苦笑笑,那你又為何要為這種人奔走求救呢?

我們女人命苦唄。救他吧,又恨他;不救他,他又是孩子的爸爸。我們總是一家人。到這種關鍵時刻,那小蜜怎麽好出麵呢?男人,恨到極點已沒法恨了。隻是我不能平衡的是,那小蜜長得比我漂亮,比我有教養倒也罷了,卻是那麽相貌平平的人,真是羞死我也,我怎麽連這樣一個女的都不如了呢?

當年我這麽英俊的有教養的紳士得不到垂青,卻讓隻癩蛤蟆吃了天鵝肉,我心裏也是這種恨羞苦痛交加的感覺的。我能體會你的心情。吳天宇拉起可欣的手,輕輕地撫摸著。

我原以為男人很偉大。世上沒有男人做不到的事。但現在發現,女人比男人偉大,有更大的胸懷。走,我不想了,你也別想了,我們去找個燭光晚宴,放鬆一下,為自己消費一點時間。吳天宇想起了孫英傑的“忠告”。他心裏在想,到底自己也是個色狼,在趁人之危上也許和孫英傑是同一路貨色。想到這裏,他竟有點不恨孫英傑了。人憑機遇活,你沒本事就抓不住機遇,有了本事,機遇來了你不去抓,那成功溜走了,你也不能怨別人。

似乎有一種心照不宣,她默默地點點頭。

是夜,他們玩得很晚、很晚,分手時依依戀戀。但他們沒有上床。君子好色,獵色有道。吳天宇吻著她的腮這麽說。

精彩的反擊

開庭了。法庭裏滿是省、市新聞單位的記者。

庭審開始。公訴人念了起訴書,開始一一出示了各證人證言、受害人陳述、孫英傑本人的原始供述、法醫鑒定,顯得本案證據確鑿充分。最後,他例行公事的要求出示那麽凶器——菜刀。按慣例這已到了庭審的尾聲。這時,審判長問,辯護人對此證據有什麽異議嗎?吳天宇舉手示意,我隻要求拿此刀做一個小試驗。

法庭中有了一點**。這種請求在中國的法庭上是很少見的。審判長有點猶豫。辯護人,你的小試驗想證明什麽?

吳天宇回答,審判長,我隻想證明這把刀的鋒利程度,以及如何才能把一個人的手砍下來。

審判長用目光詢問了一下公訴人,公訴人似乎也沒有特別反對的意思。審判長準許了。

吳天宇拿出兩個豬蹄子,要來那把鈍得不能再鈍的凶器菜刀,請一位法警上前,讓他用力砍其中一個豬蹄。結果無論法警如何用力,都剁不斷它。審判長,我們現在是否可以這麽說,這凶器已鈍到了砍不下人手的地步?吳天宇麵對法官這麽說。

我反對。這把刀確實是凶器,而且是孫英傑行凶的凶器,它確實砍下了被害人胡什兵的手,這已得到了大量證據的證明。公訴人有點急了。

審判長,我請求把我的試驗做完。吳天宇自己接過刀,順著另一豬蹄的關節縫,一手推進豬蹄,一手持刀一拉,豬蹄拉開卸下來了。審判長,我想說的是,我們現在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把刀不可以砍下胡什兵的手,卻可以“拉”下他的手。這就是本案的事實,也是本案關鍵點所在。

法官們有些吃驚。辯護人,你能不能把你的意思表述得再詳細一點呢?

吳天宇點點頭,侃侃而談。我之所以要做這個實驗的原因是,我在閱卷時發現一個疑點,即這麽鈍的刀子怎麽能砍下被害人的手呢。於是我就去請教了一個屠宰戶。這位屠宰戶告訴我,鈍刀硬砍是砍不動東西的,但順準了關節一“拉”,那不用多少勁,就可以“拉”下來了。我讓他給我做了示範。今天我隻是重複了他的示範。通過這個示範或說現場實驗,我想說明的是,一,光有被告人孫英傑一個人的力用這把凶器是砍不下被害人的手的。或說此刀是砍不掉人手的;二,準確地說,被告人孫英傑沒有砍人。起訴書上的“砍”字是不能成立的。但被害人的手是怎麽掉下來的呢,是拉下來的。但是怎麽被拉下來的呢,是在什麽情況下被拉下來的呢,審判長,我想再做個第二個現場實驗,模擬一下案發當時的現場情況,請您批準。

審判長這次很肯定地同意了。攝像機和照相機的鏡頭全對準了吳天宇。

吳天宇再次去請剛才的法警配合。他手牽著他入場,一派魔術師上台的風度。吳天宇讓他手持一塊木條當刀,告訴他在遇到拳擊後,可以持“刀”反擊。法警是受過特別訓練的,立即左手握拳在前、右手持“刀”在後的拉開架子,自信地等著吳天宇。那架勢在說,你右手一拳打來時,我就用左手架開,然後右手一刀就砍了你。這是最基本的拳擊技術,也是孫英傑案當時的架勢。

吳天宇在向審判長請示是否可以開始的同時,突然以左衝拳向他偷襲。這一招一是快,一是出左手,很出人意料。法警一慌亂,來不及揮刀砍人,右手持“刀”就向外推擋了吳天宇的衝拳。吳天宇的手腕內側留下了一道紅印子。法警上來道歉。吳天宇問,你為什麽不用左手擋右手再砍呢?法警嘿嘿笑著,這不是來不及了嘛!你突然一反正常人是右撇子的習慣,出的是左拳,我隻能用右手來擋,來不及砍了。

好,謝謝你。吳天宇轉身麵對法庭。審判長,我想我已經證明了,被告人孫英傑是在對方突然出左拳的情況下,用持刀的右手防衛的,且是擋的,而不是故意砍的。沒有砍的過程,隻有屠宰戶說的“拉”的過程。而且受害人也是用力的,雙方的力正好相遇在關節部位,所以受害人的手被“拉”掉了。這就是事實的真相。

太對了,就是這樣的。孫英傑手舞足蹈地大喊起來。請審判長明察!

法官一敲法槌,法庭休庭。不一會,審判委員會的委員們都來了。這是一個全市搞庭審改革的試點法院,是個以公正和高效而出名的法院。委員們先看了庭審的錄像。然後坐到了旁聽席上。

公訴人的公訴詞有點無力了。吳天宇的辯護發言則發揮到了極致的地步。……綜上所述,我們據剛才庭審已認定的證據,可以清楚地知道,事件的起因,是被害人調戲婦女。我們通過剛才的現場實驗,還可以清楚地知道,受害人手腕被砍掉的直接原因,是他自己先發製人的左拳的突然襲擊。而被告人是正當防衛,至少不是故意砍人。所以辯護人最後的意見是,由於公訴人對本案一個細節的疏忽,致本案定性錯誤。被告人在本案中是正當防衛,應當無罪釋放。

公訴人當然不甘心,他改變角度,旨在爭取輿論同情,守住最後防線。在第二輪辯論中他的聲音洪亮了8度。被告人是為了自己的情人打到被害人門上去的,不能說是正當行為。因為養小蜜,包二奶,乃是社會公道和法律所不容的行為。被害人的行為的不正當,那辯護人所說的正當防衛的理由又怎麽能成立呢?這一點,請法庭明察。

這一節,公訴人是有道理的。吳天宇沒有再與他辯論,在心底,他也還有一股“恨孫情結”不能釋懷。他在心裏說,孫英傑大小都該受到些處罰。

辯論結束,審判委員會進行了研究。最後審判長宣判:

被告人孫傑英故意傷害罪不能認定,無罪釋放。但必須承擔民事人身侵權的後果,一次性賠償受害人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18萬元。

哇塞!孫傑英原地一蹦三尺。他那得意忘形的樣子又恢複了。他對旁聽席上的一個長得十分不好看卻很豐滿的女子喊:勤勤,馬上去找18萬元現金來,馬上付清。法官們判得公正,我們也要做得漂亮。那女人匆匆而去。

法警摘了他的手銬。他撲向了吳天宇。好樣的,老同學,我沒看錯你!這也說明我的策劃是成功的。策劃,是個多麽有人類智慧的魅力的行為!好,我也不食言,可欣就是你的了。還有,今天中午在萬花樓,我感謝各位還我公道的法官和支持我的新聞界的朋友。來,你手機借我一用,我請之強市長也來出席。各位,在場的各位,一個不少,都請賞光!吳大律師,你幫我招呼一下客人嘛,你沒看到我要忙死了……

真受不了,好惡心。一個隨時處處隻想到自己的人。一個一有機會就自然而然選擇作秀的人!

控製住情緒沒有上去當場給這小子一記耳光,吳天宇禮貌地與公訴人和法官們一一握手,悄然而退。臉上是對由錢而鑄就的靈魂的高度蔑視。

中午,吳天宇已與可欣大大方方坐在了一起。在她含情脈脈的目光裏,他看到了兩人曾經都想追求的那種生活格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