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老佛爺下旨也無法審理清楚的刺馬案

清朝同治九年(1870)九月三十日,漕運總督張之萬的官船隊,在一聲號炮響後,風帆緩緩升起,依次離開了淮安府西門的禦碼頭,沿著大運河向南而去。

蜿蜒好幾裏哪,十幾條船上,兵丁林立,軍旗飄飄,那個氣派!但船隊走得很慢。

不是風力的問題。風正順著呢。是張之萬的心情問題。

兩個月前,即七月二十六日,兩江總督馬新貽被人刺殺。他可是年輕的高幹、老佛爺慈禧太後的大紅人喲。老佛爺下旨,由江寧將軍兼南洋通商商務大臣魁玉代理兩江總督,與漕運總督張之萬主審此案。

一個頭有兩個大呀。七月二十五日,在夢中,張之萬曾做了個夢,夢中馬新貽神色慘澹,來到他的漕運總督府,站在他麵前,久久默然,最後說了一句:“吾事專托同年。”說罷離去。第二天,馬新貽即被刺。又過兩個月,審理馬新貽之案的差事就落到自己頭上,這不是很蹊蹺嗎?

事情反常必有妖,而這是一個帶了血的案子,凶險萬分是必然的,自家性命或係於未來的刺客,或係於老佛爺的喜怒,這更是一個難測的玄機。這是他不願接這個差事的原因之一。

第二個原因,是不願與魁玉共事。此人係滿人,為人耿直是誇讚他,說他不諳官場之道,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才是實情。但滿人哪,再沒有本事,都是大權在手的,很剛愎自用的,處理不好關係,後果很嚴重的。

好了,為了講好這個故事,分幾個層次講,一是張之萬是誰。二是魁玉是誰。然後我們再去破馬新貽或說去審理馬新貽的案件。

張之萬

張之萬,陌生的名字。是的。萬事靠聯想,我們聯想一下,立即就可以覺得他的名字如雷貫耳了。

張之洞聽說過沒有?張之洞在晚清大名鼎鼎。他任過兩廣總督、湖廣總督、兩江總督(多次代理,從未實授)、軍機大臣等職,官至體仁閣大學士,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並稱晚清“四大名臣”。

張之萬是張之洞的哥哥(又說是族兄)。張之洞是同治二年(1863年)的探花,而張之萬,字子青,號鑾坡,直隸南皮(今河北省滄州市南皮縣劉八裏鄉雙廟村)人,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的狀元。重要的事說三遍,是狀元!光緒二年(1876),任河南巡撫,移督漕運,現在他正是在漕運總督的職位上。他人長得清瘦,一縷山羊胡子,再罩上一身官服,妥妥的一個典型的清代高官的模樣。他為人小心,“謹言慎行”四個字就掛在了漕運總督府的二堂上。他平日裏的做派就是多磕頭,少說話。也許是因為他的謹慎,也許是因為他的文采,還因為他的當朝書畫名家的名頭,他官運亨通。漕運總督後,他還曆任江蘇巡撫、閩浙總督。光緒八年(1882年),任兵部尚書,後調刑部。光緒十年(1884年),到軍機處,兼任吏部尚書。升任協辦大學士、體仁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光緒二十二年(1896),因年邁請辭回鄉。至此,他已是清朝道光、鹹豐、同治、光緒四朝元老了。光緒二十三年(1897),張之萬壽終,享年八十七歲,贈太保,諡文達,入祀賢良祠 。當然這是後話。現在說說魁玉。

魁玉

魁玉,字時若,富察氏,滿洲鑲紅旗人,祖輩駐防荊州。魁生於江陵縣(今湖北省荊州市)東城。少時習讀詩書,操練武功。稍長,以二品蔭生入軍,後由鑲紅旗協領升涼州副都統。哈哈,看明白了沒有,以“蔭生”入軍,換言之,就憑借先人的軍功而取得了監生資格,也就是說他是沒有功名的,是靠祖上的軍功而得到照顧走入仕途的,而且是個武官,文化程度不高的。

不過他的軍功是可圈可點的。鹹豐三年(1853)冬,率部會同曾國藩部在新洲、陽新一帶截擊太平軍,後在湖北辦理軍務,率軍四處鎮壓太平軍,先後收複武漢、沔陽、漢川、黃州、蘄水等10多個州縣,賞戴花翎。鹹豐五年(1855),太平軍曾天養部挺進鄂西,鹹豐帝詔魁玉署荊州右翼副都統,在漢水一帶堵截太平軍。5月,調任江寧副都統。率軍駐天京(金陵)小水關,與太平軍李秀成部對峙四年。1858年署江寧將軍,同欽差大臣和春率江南大營清軍與陳玉成、李秀成部接戰,威脅太平軍的天京。1861年任鎮江軍務幫辦,與英、法“洋槍隊”“常勝軍”達成聯合協議,進攻太平軍。1864年攻陷丹陽,打開通向天京的門戶,得賞巴圖隆阿巴魯名號。 6月初,與曾國藩的弟弟曾國荃、李鴻章、左宗棠一同攻陷太平軍的天京,賞雲騎尉世職。12月,調京口副都統。次年5月,升任江寧將軍,與曾國藩、李鴻章辦理金陵蘇常太平軍善後事宜。 1868年,進京入覲。1870年,代理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商務大臣,在上海、浙江、福州等沿海地區及江蘇、江西、安徽、湖北等長江流域數省處理洋務並開辦洋務軍工企業。1871年任成都將軍,赴西南鎮壓少數民族起義。1877年舊傷複發,告病回江陵寓居,同年病卒,詁授建威將軍。有《翠筠館詩》印行。1870年之後是後話,1870年時,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慈禧太後讓他代理兩江總督,牽頭審理前任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案。

馬新貽被刺案情

船在慢慢開,張之萬與師爺趙新武商量著馬新貽案件的處理辦法。

案情很簡單的:馬新貽是一個提拔得很快的高級幹部,是清朝九位封疆大吏之一。他是山東菏澤人,與張之萬一同,同為道光二十七年(1847)進士。同治元年(1862),馬新貽代理安徽布政使,以克複廬州軍功賞加按察使銜。同治三年(1864)十月,升任浙江巡撫,成為省級軍政大員。同治七年(1868)二月,任浙閩總督,九月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成為正二品的朝廷大員。到兩江總督任上時,身負著慈禧太後調查太平軍聖庫去向、裁撤湘軍等重任。重點再說一遍,調查太平軍聖庫(傳說太平軍在天京有不少財寶,被曾國藩的弟弟曾國荃貪墨了)、將功告蓋主的湘軍裁軍,是他上任後的主要職責。

同治九年(1870)七月二十六日,馬新貽依慣例到總督署右側的校場校閱綠營兵操練,並親自為弓、刀、石、馬四大項的前三名戴紅花。此時一處圍欄被觀操百姓擠倒,人群湧入校場,爭觀兩江總督容顏。馬新貽很享受這種百姓擁戴的場麵,不聽部屬勸阻,走下觀禮台,步行從校場的箭道走向總督府後門,邊走邊向百姓招手致意。這時人群中衝出刺客張汶祥,一刀刺入馬新貽右肋。馬新貽倒地後,張汶祥並不逃亡,束手就擒。第二天,馬新貽不治身亡,終年49歲。

天哪,年輕的高級幹部就這麽簡單地死於非命呀!但這是老百姓眼中看到的情況。深諳官場之道的人都在想,誰要馬新貽死呢?

作為審理此案的官員張之萬更要想深一層的事是,我可能審出什麽結果來,這個結果對我沒有利呢?這個結果能否對官場的平衡產生衝擊呢?如果對我不利,如果對官場會產生負麵影響,我該怎麽做呢?什麽?如實報告給太後就行了?天真了吧,太後那是個女人,女人頭發長,見識短,真要聽她的懿旨辦事,大清國早就亡了!

太後的想法

馬新貽被刺,慈禧太後是真正心疼無比的。這麽年輕這麽千挑萬選多少年才出一個的英才,身負著重任的英才,就這麽死了!

慈禧太後派他去就任兩江總督,真的是對曾國藩的一個牽製。曾國藩對大清有再造之功不錯,但已功蓋主了,應當拿掉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但曾國藩不愛財,不貪女色,以聖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弄掉他並不容易。不過屢屢聽說他的弟弟曾國荃比他差得太遠,愛財好色愛出風頭,聽說他攻克太平軍的天京抄了太平軍的聖庫後弄了一大堆財寶卻沒有上繳朝廷。抓住他的把柄也就是抓住了曾國藩的把柄。所以他派出馬新貽去就任兩江總督(總督府衙門就在江寧,就是太平軍的首府天京,就天的江蘇省會南京),查清曾國荃的貪汙內幕。不料他就這麽輕率地被一個刺客刺死了。

此仇要報,此案內情更要弄清楚。

慈禧太後是女人中的聰明人,母雞中的戰鬥機。她想到了魁玉,他是滿人,是戰功赫赫的將軍,代理兩江總督當然沒有問題。但這是一個粗人,還得有一個細人,一個文化人來輔助他,才能搞清楚此案。她想到了張之萬。理由如下:張之萬書讀得好,學問好,字畫也好,他“畫承家學,山水用筆綿邀,骨秀神清,為士大夫畫中逸品。初與戴熙討論六法,交最相契,時稱南戴北張。書精小楷,唐法晉韻,兼擅其勝”,所寫的扇麵現在還以狀元扇收在蘇州博物館。他為官政績也不錯,在鎮壓河南撚軍、抵禦英法聯軍進攻大沽口時,均有很好的表現。鹹豐十一年(1861)七月,鹹豐帝病逝於承德,同治繼位,戶部尚書肅順等八大臣攝政。張之萬站在慈禧太後與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譞一邊,秘密籌劃鏟除肅順等人並成功,故深得慈禧看重。他與馬新貽還是同年進士,漢人儒生,講究友情,相信他會為同窗報仇而拚盡全力。再者,淮安離江寧也近,去也方便。

她的思維邏輯是,張之萬是她心腹,而且與馬新貽是同榜進士,沒有理由不盡全力查案。她不知道的,張之萬十分不情願呢。因為一旦做了官,什麽親情友情,什麽忠君忠義,都得服從個人利益的得失考量呢。

五百兵丁圍茅房

淮安到江寧,即兩江總督府所在地,現在的南京,先要到鎮江,淮安到鎮江是430裏路。

張之萬的船走得很慢。他與趙師爺在細細地研究馬新貽案已知的案情。

你說,魁玉將軍已審過一遍了,他為什麽沒有得出結論?還得老佛爺下旨讓我還參加二審?張萬年狐疑地問趙師爺。

趙師爺說,老爺,不揣冒昧,我覺得此案有幾點蹊蹺。這一呢,老佛爺讓皇上下的聖旨裏有這麽一句話,魁玉一審此案,得出此案僅為張汶祥一人所做,並無他人指揮,此草草結論,令朕難以信服,更令天下難以信服。那麽好了,聖上與老佛爺在懷疑什麽事呢?如果我們此行不解了老佛爺的懷疑,您再審出什麽事實真相來也無濟於事,也不能算是辦好了差事;這二呢,是魁將軍的做派不對。此公是個狠人,殺個千把人萬把人眼都不會眨一下,為什麽這次他就這麽手下留情,隻殺一人呢?我猜想他一定是審出內情了,但不敢如實呈報。魁將軍雖似個天殺星,卻真是個李逵,粗中有細,他根本就不敢把真實情況報給老佛爺。老佛爺呢,被他憨厚的外表迷惑了,想魁將軍打仗行,辦案不行,就想到讓老爺您去再審一遍。這樣最後的後果是,真情由您上報了,以後不利的結果就由您承擔了,他魁將軍就開溜了,得罪人的事就沒他份了。退一步說,他沒審出結果來,還好說,您去審個結果出來就好。最可怕的是,明明有真相了,沒有人敢報告老佛爺,結果報告這個坑就讓您去跳。這個可能性倒是最大的。

那你說說看,可能會有什麽坑?張之萬對趙師爺是十分信任的,無話不談。

趙師爺笑笑說,老爺,這坑太明顯了,凡是有一點聰明頭腦的人都看得到的,我相信老爺您早看到了,否則不會讓船走這麽慢。您這是考我呢。我以為,這個坑就是,刺客的幕後指使人是曾國荃。礙於老佛爺想除卻一時難除的曾國荃的哥哥曾國藩,如實報也不好,不如實報也不好。誰如實報誰倒黴。

此話怎講?

你如實報了,老佛爺除不除掉曾家兄弟?除?湘軍已經坐大,逼急了就造反;不敢除,那就會說報告真相的人是謊報,就要把上報的人除了,上報的人就當了替罪羊。就是不讓上報的人當替罪人,上報的人也得罪了曾家兄弟呀,以後可就要受罪了!

是啊,子良呀(趙師爺的字),你說的對呀,這真是我的焦慮所在呀。我不是不想替我的同榜進士、好友馬新貽報仇呀,報不好,仇沒報,我自身也會陷進泥潭拔不出來呀!

這個愁緒一上來,身體就不適,身體一不適,最先有反應的是腸胃,張之萬立感肚子疼胃疼起來。他想上一下茅房。

船上沒有茅房,趙師爺遠遠看到岸邊有茅房,馬上指揮船靠岸,讓張漕督方便一下。

船在徐徐靠岸,張之萬對趙師爺說,布置一下警衛。我昨天又做了一個夢,張新貽扔給我一張紙條,上麵有凶手張汶祥的名字,也有我的名字,我還沒有參透這是什麽意思呢。

明白。趙師爺一聲令下,船上旗手打出旗語。各隨行船紛紛先行靠岸,500兵丁紛紛上岸,包圍了岸上的茅房。然後,趙師爺請張之萬上岸去茅房。

岸上百姓,看到眾多官兵如臨大敵般上岸,以為遇到戰爭,馬上拖兒帶女,逃離村莊。等張之萬方便完畢,官兵上船開拔,百姓中膽大的才回莊子來看看,才明白了是怎麽回事。一時500官兵圍茅房的笑話比風還快地傳到了江寧。

編好結論

10月7日,張之萬到達兩江總督府時,魁玉與他見麵時第一句玩笑話就是:張大人進茅房要五百人伺候乎?

張之萬一笑,老兄莫要見笑。兄弟我一介文臣,手無縛雞之力,又途經凶險之地,哪如老兄,有力拔山兮的雄力,所以我不得不小心呀。

兩人打著哈哈,入府休息。這一休息就休息了兩個月。

兩個月中,張之萬在江寧遊山玩水,絲毫也不提審案的事。

其實,他早與趙師爺商量出一個對策來:拖。趙師爺說了,凡事,欲速則不達,慢工出細活。他這麽對張之萬說,你想呀,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馬新貽再是良臣,他死了,對老佛爺已沒有了利用價值。老佛爺難過是必然的,但因為沒有價值了,難過一陣子也會過去的。那時候她心情平和了,我們拿出什麽結論她也容易接受了。就是不接受,對老爺您的懲處也不會太重的。

好,就這麽辦。張之萬深以為然。

刑部來了幾次催辦函,函中稱,魁將軍張漕督辦案細致,實可嘉獎,但也請提高辦案速度,以平洶洶之民意。

到了此時,案子不能再拖了。不過張之萬並沒有先提審案犯,而是找魁將軍來商量案情如何向朝廷呈報。

張之萬先打了一陣哈哈,感謝魁將軍兩個月來的招待周詳。然後再問,魁將軍,能否將案情告訴下官一下?

稱為下官,是因為張之萬漕運總督官階是二品,且管的是大運河裏的官糧運輸這等相對不太重要的事宜。而魁玉是代理兩江總督,雖然也是二品,但是九大封疆大吏這一,又是滿人,所以他就自謙稱了下官。他不提審,也是在做姿態,表示願與魁玉站到一個陣線裏。

魁玉把自己審理的結果或說編好的案件結果又說了一遍:刺客張汶祥,原為撚軍,再當海盜。馬新貽任浙江巡撫時,曾大力剿滅海盜,殺了張汶祥的很多同夥。官兵抓強盜,本來也是正常的事,也不會結下什麽大仇恨。海盜被官兵打散後張汶祥也成了做買賣的平民。但有一事,卻讓張汶祥對馬巡撫有了殺心:張汶祥的妻子羅氏長得十分漂亮,被一個叫吳炳燮官員誘拐;張汶祥氣憤不過,攔轎告狀,但馬新貽並未受理。之後張汶祥到新市鎮開小押(放高利貸),正遇馬新貽整治市場,打擊高利貸,這下搞得張汶祥血本無歸。新仇加舊恨,這是張汶祥刺殺馬新貽的動機。所以,我認定本案就是一個偶然發生的案件,並無他人指使。

噢,魁將軍,下官同意您的看法。不過從皇上下達的聖旨看,對您的一審結論多有不滿。冒昧地問一句,老佛爺和皇上在懷疑什麽呢?如果我們不解開老佛爺的這個懷疑,怕是難結案呢。

老佛爺愛臣死了,她心中當然難受。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是湘軍的勢力範圍,而馬新貽又是來查湘軍問題的,他又死在江寧,他的死想想也與湘軍脫不了幹係呀。如果是一般刺殺,刺客殺了人會不逃竄嗎?會直挺挺地等你來抓嗎?刺客不走,無非就是要達到一個目的,就是要留個口供——我是自己行為,沒有人指使——再死。這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誰不懂呀?但我敢刨根問底的審嗎?就是審出個結果來會怎麽樣?老佛爺也許在想,本來想讓馬新貽來抓出曾家兄弟貪墨的證據,好光明正大地辦了曾家兄弟;現在證據沒找到,馬新貽倒死了。如果找出曾家兄弟害死馬新貽的證據,她扳倒曾家兄弟的目的也是能達到的。老佛爺可以這樣相,但我能這樣做嗎?

願聞其詳。

老兄,兩個月來,你我已不是外人,現在更是一條船上的人。你想呀,查,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查出來,是曾家兄弟幹的,這另說。如果查不出來呢,那曾家兄弟恨你,老佛爺也稱你無用,也不會幫你。這是對我們第一層不利的地方。第二層,查出曾家兄弟是幕後指使。那也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處理曾家兄弟,這倒好辦,是最好的結果;但還有一種可能,曾家兄弟狡辯,大臣求情,或是老佛爺不敢動他們,因為湘軍現在實力太大。那怎麽辦?那還有咱倆的好果子吃麽?滿人就是直,一下把話都說出來了。

張之萬點點頭,所以,我願意維護將軍一審的意見。但在維護一審意見同時,我們可以加上一句話,說張汶祥是太平軍餘孽、洪秀全餘黨,讓他刺殺的動機更明確一些,讓人更可信一些。

魁玉連連作揖,連稱高見。

他倆再走一個過場,將張汶祥提出又問了一遍,再將原審結果換了一種說法,換湯不換藥地呈報了上去。張之萬文字功底好些,他怕以後真相大白時擔上欺君之罪要殺頭,在他們這個沒有反映真實案件的奏折上給自己留了一條後路:“再三質訊,(張)矢口不移其供,自稱為太平匪首洪秀全報仇,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

“尚屬可信”,就是“還可以相信”的意思。如此大案,一句“還可以相信”就做了結論,你當朝廷大臣都是傻子,你當慈禧太後是純情少女呀。老佛爺當即大怒,再改派直隸總督曾國藩與有“鐵麵無私”之譽的刑部主事鄭敦謹為欽差大臣,來再審刺馬案。

老佛爺還下懿旨:張之萬調任江蘇巡撫。

江蘇巡撫比漕運總督官要小,明顯老佛爺對張之萬所審的“刺馬案”的結果十分不滿。不過這個小小的降級處分,跟一擼到底或掉腦袋相比,就不算什麽了。張之萬接到降職的聖旨,竟十分高興。

魁玉更是高興,審案結論報上去,老佛爺隻對張之萬不滿,沒有對他有什麽處分。

鄭敦謹相將曾國藩一軍

江蘇這個地方怪怪的,兩江總督府在江寧(即現在的南京),江蘇巡撫衙門則在蘇州。張之萬沒有去蘇州上任,而是高高興興地呆在江寧,等著鄭敦謹的到來。

翻過了年,1871年2月18日,鄭敦謹率兩個隨從,輕車簡從就到了江寧。這一天是大年除夕。張之萬與魁玉隆重地接待了鄭敦謹,安排鄭敦謹住下。鄭敦謹真是一個好官,謝絕了酒宴,沒住總督府而是住進了一家小客棧,要求也不要派警衛。到了正月初二,他就提審了“刺馬案”的刺客張汶祥。

他看到張汶祥養得紅光滿麵的,沒有一點受過刑訊的樣子。他似不經意地問了一句,他們沒有打你?你的供詞是自願的?

沒打我,我口供是自願。

鄭敦謹明白了。他不能光聽張汶祥的說詞。他身著便衣,還派出自己隨從也身著便衣,深入各茶館酒肆,就刺馬案開始了打探。

因為又有朝廷要員再審刺馬案,江寧大街小巷的酒店茶樓的輿論主題就是刺馬發生的原因。

鄭敦謹及隨從收集到社會上關於馬新貽被刺有五種說法:

一、鹹豐七年(1857),馬新貽在廬州(今合肥)辦團練時,與撚軍作戰時被撚軍小頭目張汶祥所俘。張汶祥的朋友曹二虎有心投清,張、曹二人便與馬新貽結拜為兄弟。之後張、曹率隊投降了清軍。張、曹二人所部編入清軍後,馬新貽竟利用職權強暴了曹二虎的妻子,為最終占有曹妻還害死了曹二虎。張汶祥便為曹二虎報仇而殺馬新貽。隨從向鄭敦謹報告說,馬新貽的親兵時金彪知道三人故事的前前後後。時金彪現已調到山西任了參將。隨從還報告說,魁玉也曾將時金彪傳到江寧府詢問,但時金彪的供述並沒有做記錄。聽了這話,鄭敦謹一驚。自己也盤算起來,如果說馬新貽有這等劣跡,不是在說老佛爺用人不當嗎?如果這案情屬實,能這樣上報老佛爺嗎?

二、馬新貽與江蘇巡撫丁日昌有仇,丁日昌有雇凶殺馬之嫌。丁日昌是湘軍出身,丁日晶平常就住蘇州的江蘇撫巡衙門。隨從報告說,丁日昌的兒子丁惠衡不學無術,科舉已無可能,丁日昌便花錢為兒子捐了一個候補知府。1869年10月5日,丁惠衡在蘇州妓院前與太湖水師兵勇徐有得等發生糾紛。恰逢蘇州親兵營補用遊擊薛蔭榜率隊巡邏,便將一幹人帶到衙門。薛蔭榜當然認得上司丁巡撫的公子,便有意包庇丁惠衡,將太湖水師兵勇徐有得責打40軍棍。幾天後徐有得傷重而亡。太湖水師當然咽不下這口氣,將案子直接捅上朝廷。朝廷讓馬新貽審理。馬新貽開庭傳丁惠衡時,丁日昌說兒子翻牆跑了,且一直找不到。馬新貽十分惱火,限期將丁惠衡緝捕歸案。結果……馬中堂就遇刺身亡了。

三、馬新貽一上任就徹查太平軍聖庫,發現了湘軍重大貪汙案,結果湘軍雇凶殺人。

四、有說張汶祥是為海盜朋友報仇而殺馬新貽的。

五、馬新貽是回族,想勾結回民反清,被張汶祥知道,出於義氣而殺馬。

在古代,結案也不需要多少證據的,隻要有犯人口供就行。這五種可能,鄭敦謹暗藏起來。其中有些可作為刺向曾國藩的匕首,有些則還想與曾國藩商量,如何奏報才好。他做好了這些前期工作,發信請曾中堂盡快趕來江寧。他的想法是,兩人當庭提審張汶祥,在刑訊逼供下,不怕張汶祥不招。待張汶祥招供了,那時再看看曾國藩有什麽說辭。

鄭敦謹是鐵鐵的老佛爺的人,他一心想為老佛爺查清真相,除掉老佛爺心頭之患——在不斷坐大的湘軍,但知道老佛爺是個喜怒無常的人,他也是心有餘悸的。

紮硬寨,打呆仗

曾國藩,漢臣,初名子城,字伯涵,號滌生,孔子的著名弟子、宗聖曾子七十世孫。他家是地主家庭,也可以說是耕讀人家,父母一共生了他兄妹九人,他為長子。他自幼勤奮好學,6歲入私塾讀書。不過天資並不聰慧。未考上秀才時,一天晚上他在家裏背書,有梁上君子已潛入他家房上。小偷揭開瓦,朝屋裏一望,真的好失望,都三更天了,還有人不睡覺在讀書。但即來了,隻好再等等,不怕他不睡覺。此人正是曾國藩。一段《論語》,他背來背去就是背不順暢。小偷在房上都背出來了,他還沒有背出。小偷真氣了,從梁上跳下來,背了一遍給他聽,然後氣哼哼地甩袖而去,把個一臉驚詫的曾國藩撂在了身後。

道光十八年(1838),曾國藩第二次參加會試,終於中試,殿試位列三甲第四十二名,賜同進士出身。這就算進入公務員隊伍了。軍機大臣穆彰阿不知怎麽一眼就喜歡上這個憨厚有點鄉巴佬味的讀書人,在他推薦下,道光皇帝在朝考中欽點曾國藩為第二名。

組織湘軍了,與太平軍作戰,他的憨厚的做派仍沒有改。他打仗沒有什麽戰術,如果說有的話就是一句話:紮硬寨,打呆仗。具體做法就是,一到某地,先紮營盤修工事做防禦準備,然後依仗優勢兵力與火器,碾壓似的推進,占領太平軍的地盤。然後再紮營盤修工事做防禦準備,然後再依仗優勢兵力與火器,碾壓似的推進……如此不斷重複,直到最後勝利。

接到聖旨讓他接任魁玉任兩江總督,與鄭敦謹一同查辦馬新貽案時,他正任直隸總督,正被天津教案弄得焦頭爛額呢。同治九年(1970)六月二十一日,也就是刺馬案發生前一個月,天津先出事了。天津數千名群眾因懷疑天主教堂以育嬰堂為幌子拐騙人口、虐殺嬰兒,聚集到法國天主教堂前麵討說法。法國領事豐大業趕往教堂處理事件,半路上遇到天津知縣劉傑,豐大業指責劉知縣處理不力,雙方因此發生爭執。自認為自己是洋人,高中國人一等的豐大業,竟拔槍射擊,當場打死劉傑的仆人。這下激起了民憤,群眾激憤之下殺死了豐大業及其秘書西門,之後又衝進教堂,殺死了十名修女、兩名神父及兩名法國領事館人員、兩名法國僑民、兩名俄國僑民和三十多名中國信徒,焚毀了法國領事館、望海樓天主堂以及當地英美傳教士開辦的四座基督教堂。事件發生後,英、美、法等國聯合提出抗議,並將軍艦開到了天津大沽口。

曾國藩前往天津處理。他知道中國國力太弱,打不過洋人,便積極調解。最後處理的結果是,處死為首殺人的中國人八人,充軍流放二十五人,天津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被革職充軍發配到黑龍江,賠償外國人損失四十六萬兩白銀,並由崇厚派出使團至法國道歉。這個交涉結果一出,朝廷及民眾輿論均甚為不滿,曾國藩立即被貼上了“賣國賊”的標簽。

看來,直隸總督是沒法當了。然而就是這個兩江總督就好當嗎?

老佛爺對湘軍坐大及對他本人的懷疑是明顯的,盡管他在同治三年(1864)八月自請裁撤了兩萬五千名湘軍,自己也真的沒有自個兒當皇帝的野心。

但刺馬案風傳與湘軍有關,老佛爺為什麽不避嫌還讓我去審?是想當庭找出我的漏洞除掉我?還是認為湘軍勢力大,非要借我的手大義滅親讓湘軍弟兄們沒有話說?

這件案子與湘軍有沒有關係?曾國藩說不清楚。自己沒有派人去殺馬新貽是肯定的,自己沒有野心,隻有一顆儒家的忠君愛國之心, 馬新貽就是查出點湘軍的什麽不軌行為來,最多就是自己致仕(退休),回家隱居。其實他早有此心,致仕回家頤養天年多好。一個人一輩子做成一件大事就好,就沒有荒度一生。一個人到了沒有精力與體力時還屍位素餐、死撐活礙幹什麽!但自己的親朋好友也得罩著點,尤其是四弟曾國荃,常常辦事毛糙。同治三年七月,他率兵攻陷太平軍首府天京(今南京)時,縱兵燒殺七天,得了個“曾剃頭”的惡名。當時抄了洪秀全府與太平軍的聖庫,竟沒有想象的那麽多財寶,是他自己私自分給下屬了呢(相信弟弟跟他一樣,飽讀詩書,是不愛錢財的人),或故意放縱下屬搶劫了呢,還是太平軍根本就沒有多少財寶呢?這不好說。朝廷派馬新貽來查此案,曾加荃雇人搞一個刺殺也不是沒有可能的,隻是他人在湖北任巡撫,派個人到江寧來也不容易呀……真真煩心事呀!

走,是得走了,直隸總督是當不下去了。怎麽處理刺馬案呢?曾國藩的辦法還是“紮硬寨,打呆仗”。咱慢慢走,弄清情況再出擊。

好在古代交通是慢交通,接到鄭敦謹的信後,曾國藩沿大運河開始啟程。

他先派出心腹,快馬去了江寧,安排內線,摸清鄭敦謹案件辦理的程度。

心腹回來了,匯報說鄭敦謹訪到了五種可能性,但還沒有什麽證據,要等著曾中堂一同來提審再行定奪。

曾國藩從內線得到這個消息後,下令加快行程,來到了江寧,加入了三審。

鄭敦謹先向他匯報了審案進程。聽完匯報,他對鄭敦謹說,馬新貽霸占友妻之事,涉及到朝廷選拔人才走眼,但如此上奏明顯不妥。丁日昌、太平軍聖庫均涉及湘軍,老夫為湘軍的創辦人,實在不便直接審理此案。是否由老夫上書朝廷,此案就由你一人一力承擔下去?

下官才疏學淺,哪裏可以一人專斷,還請大人從明日起,直接審理。鄭敦謹哪裏敢違背聖旨不讓曾國藩參加。

好吧,老夫就勉為其難吧。曾國藩表示同意參加審理,但要求鄭敦謹主審。

第二天起,曾國藩參加了一連十四天的提堂,不過其間一句話也沒有講,最多就是用那個目光犀利的三角眼瞟被審人員一眼。

沒有講話,但人在堂上呀,人在就有威在,到堂的人中沒有一個人敢講曾國藩或曾國荃或湘軍的不是。這次對張汶祥動大刑了,張汶祥被打得皮開肉綻,沒有了人樣,但仍一口咬定原來的供詞。到第十四天堂審結束時,十四天沒有說話的曾國藩對鄭敦謹客氣地說了一句:“小山(鄭敦謹的字),看來隻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奏結了。”鄭敦謹到了此時,隻能點頭了。

3月19日,鄭、曾聯銜上奏,再次確認了張之萬、魁玉二審的結果,隻是對處刑上除淩遲外,加了“摘心致祭”。

到此慈禧雖然權力傾天,也難知真相了。3月26日,聖旨下達,認可了鄭、曾的審理結論。4月4日,張汶祥被淩遲處死,並摘心致祭。

鄭敦謹在聖旨到達前,沒等張汶祥正法,就憤然離開了江寧。他來到清江浦(今淮安市區)後,讓兩個屬下回京交旨,自己在清江浦遊玩了各項名勝古跡,托病辭官回了湖南。

曾國藩監斬後,回到總督府。他提筆給四弟曾國荃寫信,想問問他張汶祥是不是他雇的凶。想想事情已了,再問也沒有什麽意義了,他就把寫好的信又撕了、揉了。

張之萬調江蘇巡撫的當年,新任命又到,同年九月補授閩浙總督。

馬案,最終就這麽了結,也成了封建社會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案子為何不公?為何有了最高領導的關注、有了幹臣直接審理仍然得不到真相?就在於最高指示會因為各級的利益而打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