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慶功

審訊完成,我們將張秀蘭暫時收押在看守所中。

同時,負責去下河村搜查張秀蘭家的同事們也成功地帶回了殺人的凶器——那把自製的殺豬刀,還有被焚毀的衛衣殘片。

案情終於真相大白,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閉合鏈條。

從接到報警趕赴現場,到完成破案,我們隻用了二十二個小時。

可是我們每個人都高興不起來。

我們誠然已經還給了死者王誌一個公道,將凶手繩之以法。

可是,薑麗呢?她的公道該怎麽還?

我們找到死者兒子,公布了殺害他父親的凶手。

當他得知,是自己家的保姆犯下的這個案子,臉上露出了震驚的神色。

在他印象中這個逢人都是笑眯眯的張阿姨,竟然手上沾染了自己父親的鮮血,一時間他無法接受。

我們也對他說明了他父親曾經犯下的罪孽。

他整個人都感覺失去了支撐。

從小到大,他都是以父親為榜樣,謙遜待人,寬和接物。

可是今天我們卻告訴他,其實他父親是個侵犯了無辜女孩清白的禽獸。

他不能接受!

可是事實就是如此,從不因誰的意誌為轉移。

而這也是我們的工作:撥開層層迷霧,還給受害人一個公理!

王誌的兒子失魂落魄地走了。

而我們在一點三十分的時候,召開了記者發布會,公布了此次殺人案的偵破結果。

不過,為了照顧薑麗,我們沒有將王誌曾侮辱過她的這一細節公布出去,隻是說張秀蘭與雇主發生了矛盾,激憤之下,趁著王誌午睡的時候,殺死了他。

這件事情到此也就結束了。

過了一個月,張秀麗因故意殺人、盜竊被檢察院提起了公訴,法院當庭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忙碌了二十多個小時,我向局長申請,給隊裏全員放了三天的假。

鑒於我們高效地偵破了這起影響極為惡劣的凶殺案,局裏特地為我們向上級請了一個集體三等功。

這些便不再多說。

當晚,我們刑警隊的隊員齊聚在一個農家小館。

這裏算是我們的一個據點了,一般我們有什麽集體活動,都會在這裏進行。

“兄弟們,這次偵破案件,大家都辛苦了!”我舉著酒杯,對大家說道。

“但是,我們最應該感謝的,是楊凡法醫!是他發現了凶手的關鍵特征,也是他發現案發現場的關鍵性證據之一。來,我們大家敬他一杯!”

這次確實是楊凡立了大功。

雖然他剛到這裏,有些不合群,但是他的每一次發言,都很有重量。

大家都很興奮地舉起酒杯,頻頻朝著楊凡敬酒。

楊凡雖然性子冷了些,但也沒掃了大家的麵子,來者不拒。

就算是兩次和他發生衝突的林裳,也敬了一杯。

我們所有人對他都很敬佩,他作出來的嫌疑人側寫與張秀蘭完全一致!

楊凡的酒量其實不錯,但是架不住我們輪番上陣。

沒有劃拳,沒有酒令,楊凡默默地將一杯又一杯的酒水灌進了肚子。

結果顯而易見,隻用了一會兒,他就已經鑽到桌子下麵去了。

大家哈哈大笑,算是把這兩天楊凡不給我們麵子的場子找回來了,也算是接受了這個“不討喜”的法醫。

我跟他們打了個招呼,讓他們繼續喝著,我則是帶著楊凡回了家。

楊凡一來就投入到了工作中,到現在還沒有住處,我也不好讓他在法醫中心睡,再加上喝了酒,我也就隻好先讓他在我家睡一晚再說。

“我說田隊,你可真行,一到喝酒的時候你就跑,老娘看不起你!”

林裳微醺地調笑道。

我尷尬地一笑,不敢說什麽,趕緊溜之大吉,免得這群牲口生撕了我。

我家就在小館對麵,近得很。

不過一個醉酒的男人還真是比較難搞。

我把楊凡架在肩膀上,隻感覺自己拖了一頭死豬,根本不動地方。

無奈之下,隻能把他背了起來。

回到家,我把楊凡丟在客房,便不再管了。

我還有事情沒有做呢。

案子雖然已經偵破了,但我的結案報告還沒有寫,我不得不強忍疲倦,伏案寫完。

第二天中午,等我醒來的時候,楊凡還沒有醒。

看來昨天是真的喝多了。

屋子裏酒氣熏天的,地板上還有一片嘔吐物,想來是昨天半夜,楊凡醒了吐的。

“哎,真是造孽啊!我還沒有女朋友,就得先照顧照顧你,真是上輩子殺大牛了!”

我鬱悶地吐槽道。

收拾好他的那團嘔吐物,看著吃進地板的印記,我的心都在滴血。

過了一會兒,楊凡悠然轉醒,茫然地打量著四周。

“我……我這是在哪啊?”

他揉了揉頭,氣息微弱地說道。

我白了他一眼,沒好氣地說道:

“我家!真是的,白天辦案得忍你臭脾氣,晚上還得給你安排住處,我上輩子怕是個殺牛的!”

他眼中閃過一絲不好意思,還有慌亂。

他上下摸索著,看到自己的衣服沒有被換過,臉色才平靜下來。

我已經無力吐槽了。

“不用摸了,老子對你沒有興趣。”

楊凡下了床,在我的房子裏走來走去,越走臉越黑,眉頭更是皺成了川字型。

“這是你家?”

“是啊,有什麽問題嗎?”

“你……確定這不是豬窩?”

“咳咳!”

聽他這麽一說,我直接被口水給嗆到。

單身光棍嘛,最不喜歡的就是做家務收拾屋子了,所以我的房子裏不是一般的亂。

每天我下班回家,衣服隨便往沙發上麵一撇,就不再理會,家裏的衣櫃一般來說都是隻出不進的,隻有每次洗完一大堆衣服,才有進項。

“這個嘛……我這不是差了一個養豬的嘛……”

我強裝鎮定,和他開了個小玩笑。

但很可惜,我這純粹是瞎子點燈白費蠟,人家根本沒有和我開玩笑的想法,直接到門口去換鞋就要回法醫中心。

我也無可奈何,隻能目送他離去。

“哎,等等!”

突然,我想到,他還沒有住處,連忙叫住他。

可是,他已經下了樓,我在樓上說的話他是一點都沒有聽到……

每一個鮮活的生命,都有他存在的必要。不論是有什麽因果,都需要法律來審判,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僭越。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