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告破(二)

“你們到底想要幹什麽?為什麽又抓我?我跟你們說你們這是在縱容凶手!我要投訴你們!”

她聲嘶力竭地呼喊著,像是一頭發了瘋的母獅子。

現在我們已經不再對她如同之前那樣遷就了。

“張秀蘭,你當這裏是什麽地方?你們家的床頭嗎?我們既然請你過來就是有請你過來的道理!”

我冷冷地說道。

我的語氣冷冽,表情嚴肅,讓張秀蘭感到有一絲害怕,不敢再大吼大叫。

隻是她的眼睛裏還閃爍著氣憤和慌亂。

甚至,慌亂的神色更為明顯!

我和林裳坐在審訊桌後麵,開始了審訊。

“好了,說說吧,你為什麽要殺死你的雇主王誌。”我沉聲說道。

“什麽?你們說我殺了王總?”張秀蘭的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一副被冤枉了的表情。

“我為什麽要殺了他?他給我開的工資要比別人高一千塊錢,為人還那麽好,我怎麽會殺了他?”

“張秀蘭,我們既然敢再次請你到這裏來,就說明我們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否則我們是不會動你的。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比較好,這樣在量刑方麵會對你有所幫助。”

我沉聲說道。

“如果你非要執迷不悟,讓我們來拿出證據來證明你就是凶手的話,那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希望你考慮清楚。”

“我沒有殺人!你們在冤枉我!你們就是著急破案,想找個替罪羊罷了!”

張秀蘭聲嘶力竭的叫喊著,我隻感覺耳膜一陣刺痛。

“張秀蘭!既然你自己不想爭取寬大處理,那我就幫你說了!”

“昨天中午十一點左右,你離開了王誌家。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左右,你又悄悄回到他們家。你知道王誌有午睡的習慣,而你手裏又有房門鑰匙,所以沒有驚動他。你用一柄自製的殺豬刀,割破了王誌的頸動脈血管,致使他失血性休克死亡。”

“做完這些,你偷盜了死者家中的金佛,偽裝成搶劫殺人,在街口的公共衛生間換了裝,一路來到了東一路城中村,將金佛埋在了大楊樹下麵。”

“下午兩點四十分,你裝作無事發生,又趕回了案發現場,並報了警。我說的對嗎?”

我輕聲地敘述著,眼睛在張秀蘭的臉上一遍遍掃過。

此時的她,已經顯得十分慌亂,眼神不停躲閃。

我知道,恐怕我說的就是事實了。

但是她還在抵賴。

“胡說!你胡說!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是殺人凶手?”

“嗬嗬,你想要證據?好吧,那我給你看一看。”

我嗬嗬一笑,從文件夾裏拿出三張照片,正是黑衣人、更換過衣服的黑衣人,還有張秀蘭。

“經過我們技術人員的比對,三張照片從身形、行進姿態等方麵擁有相同的特征,而這個人就是你。”

“除此之外,凶手是左撇子,而據我了解,你恰好也是左撇子。”

“你這是誣陷!我要找律師起訴你們!你們誣陷老百姓!”

張秀蘭十分激動,仍舊抵死不從。

不過我也沒有指望著用這三張照片就讓她認罪。

“我們已經派人到你家中搜查,相信很快就能找到血衣和凶器。對了,是下河村,你的老家。”

聽到這話,張秀蘭一下子就蔫了下來,不再大吼大叫。

我知道,她已經快要抵抗不住了,於是又拿出來另一樣物證。

物證袋中是張秀蘭的頭發,還有那團屬於薑麗的頭發。

“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你女兒薑麗的頭發。我們想知道,她又是怎麽去了王誌家呢?”

“夠了!不要再說了!不要再說了……”

頓時,張秀蘭失聲痛哭起來,我們聽在耳朵裏都有一種撕心裂肺的感覺。

而張秀蘭,整個人都如同失去了骨頭、失去了精氣神一樣,癱軟在凳子上。

我們沒有出聲打擾她,讓她盡情地發泄。

過了許久,她停止了哭泣,開始交代案情。

“沒錯,是我殺了他。”她的表情平靜,甚至有一點麻木死寂。

“你為什麽要殺他?”

“為什麽?為什麽?因為他是個禽獸!他是個人渣!”

張秀蘭的麵目猙獰,狀若癲狂。

“兩個月前,我女兒來那裏找我。可是當時我出去買菜去了,房間裏隻有王誌一個人。那個畜生,看我女兒長得水靈,竟然強行把她……把她……”

說道傷心事,張秀蘭淚如泉湧。

“當天,市場的人很多,我排了好長時間的隊。等我回去的時候,我女兒已經走了,那畜生裝作什麽都沒發生過,告訴我他有事,不在家吃了。”

“由於現場早就讓他給收拾幹淨了,當時我並沒有發現。直到一周前,我女兒一直幹嘔,到醫院檢查以後才發現,她竟然懷孕了!”

“我女兒才二十歲啊,連男朋友都沒有談,怎麽可能會懷孕?在我的逼問之下,她才說出了實情。”

“當時,我感覺天都要塌了,那個畜生就這麽把我女兒的清白給毀了!我決心要給我女兒討個說法!從那一刻起,我就想要殺了他!”

我不由得皺起了眉頭:“當時你為什麽不報警?”

“報警?這種事怎麽報警?一旦報了警,我女兒的一輩子都要毀了!更何況,報警了又能怎麽樣?時間都過去了一個半月,我們根本沒有證據。而這事兒傳出去,我女兒該怎麽見呐!”

“都是那個畜生害的!我要殺了他!我要為我女兒報仇!我想過在他的飯菜裏下毒,但是我放棄了。隻要你們一驗,就知道是我幹的。所以,這一周我都在想殺了他的計劃。我知道他有午睡的習慣,我就假意離開。等他睡著了,我再回來,用殺豬刀抹了他的脖子。”

“可是,一想到他禍害了我女兒,我就覺得賞他一刀不解氣,又在他的身上戳了好幾個窟窿。我偷走他家的金佛,想偽造有人搶劫,洗脫我的嫌疑。”

“除了這一點,我知道這個金佛十分貴重,他買的時候就花了100多萬,我想,這個東西就算是他補償我女兒的了!”

到這裏,張秀蘭已經把一切都交代清楚了。

我和林裳,還有審訊室外邊的同事們都沉默了下來。

張秀蘭是壞人嗎?不,我覺得她不是。她隻是個對法律淡薄的普通人,隻是一個女兒被侵犯後憤怒的母親。

可是她殺了人。

不管是一個多麽人麵獸心的家夥,除了法律沒有人有權利審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