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鏈

張發財進了安檢門就被機場民警以核對身份證為由帶到機場公安局刑大辦公室,進去後簡單查了一下證件即讓他等著。張發財預感不妙,但仍然強作鎮靜並顯得很冤枉,反複問你們憑什麽扣押我。機場民警沒和他多說,就說讓他等雲山公安民警到了,再去問他們。

沒多久,崔軍凱、韓帥等人就進來了,向張發財出示了警察證與拘留證,向他宣布因涉嫌故意殺人,雲山市公安局決定對他執行刑事拘留,並責令張發財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張發財大聲抗辯,說自己根本沒有殺人,拒絕簽名、捺指印。崔軍凱也沒與他多說,讓韓帥在拘留證上注明,即把張發財戴上手銬,押上警車。

在押回雲山的路上,張發財反複說,我是雲山大企業家、知名慈善家、市人大代表,我又沒犯法,更沒有殺人,你們為什麽要抓我?你們亂抓人要負法律責任的。韓帥說有沒有犯罪,你自己心裏清楚,我們是依法拘留你,有話到公安局再說,你現在可以在車上休息休息。

崔軍凱、韓帥一行人把張發財押解到雲山刑大已是淩晨2點多,馬超沒回家,在刑大等著他們。

馬超已向妻子林麗蘭請過假。他在刑大有一間小休息室,為辦案不回家,睡那裏是常事,但是他基本上每次都會打電話給妻子,先問問好,再請個假。林麗蘭一般都很理解、支持,叫他要多注意休息,但有時也少不了發幾句牢騷。

崔軍凱、韓帥先到了馬超的辦公室作商議。馬超問了他們抓捕與押解張發財的情況,並簡單講了向趙書記匯報的情況,隨後就明確由他們二人負責審訊。馬超分析說,審訊突開張發財口供估計難度比較大,總的審訊策略是由外圍向中心進攻,先審張發財為何要去香港、為何近期要把大筆資金匯往境外,再審他與李芳芳的關係、18日晚上的活動情況。估計他會說謊話,你們要抓住謊話揭穿他,分步突開口供。崔軍凱是刑大的審訊高手,韓帥文筆好口才也好,二人都很有信心地領受了任務。

10月8日上午8點半,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馬超到會對張發財涉案情況作了匯報介紹後隨即離開。

回到刑大不久,馬超接到趙書記秘書打來的電話,說人大常委會已作出許可對張發財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的決定,又說會議中大多數委員是同意的,有少數委員對張發財是案犯持有懷疑態度,不同意對他采取刑事強製措施。趙書記要求公安局一定要辦好這個案件,如張發財是案犯,一定要辦成鐵案;如不是,必須要盡快放人。

馬超接聽電話後,深感責任重大,壓力也很大,關鍵是沒有充足的痕跡物證在手。他甚至略感到一點心虛。現在有利的條件是張發財已被許可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有些工作可以放開做了。馬超叫來王英英,讓她立即擬出呈請搜查報告,要求搜查張發財的住處與辦公室,報王政委審批。王政委很快就批準了。馬超又叫來應法醫,讓他立即組織技術員前往搜查,他自己也去。

偵查工作中要查明案犯,證實犯罪,有時會很艱難很曲折,做了許多工作也沒有突破性進展,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有時也會很幸運很順利,取得意想不到的突破性成果,當然,得來也是費工夫的。

在搜查張發財在輝煌大酒店的辦公室時,技術員發現臥室衣櫃下層有一個保險櫃,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打開後除發現有許多文件材料、現金銀行卡外,在一個信封中發現一條金項鏈,信封外麵還畫有一個大大的心型符號。這是一條款式新穎、漂亮的金項鏈,項鏈較細,估計價格應該不會很高。項鏈一端的末環與鏈扣之間脫開了,是用一根黃色絲線紮了幾圈把二者固定住的。

馬超想起在之前的現場勘查中,沒有發現有金項鏈,而調查中有人反映李芳芳戴過金項鏈,案犯很有可能搶走了一條金項鏈,那麽這條項鏈有可能就是李芳芳的。

馬超馬上讓人找來張豔麗。張豔麗與李芳芳接觸很多,可能認得這條項鏈。

馬超還讓應法醫安排一個技術員,找派出所幫忙,到金店借十條相類似的金項鏈來。

張豔麗到達後,馬超和應法醫在隔壁一個房間對她作詢問。應法醫先對張豔麗介紹了馬超,說這是我們刑大大隊長,一把手,他要問問你有關李芳芳的情況。

馬超說:“我叫馬超。張豔麗,今天麻煩你啦,想請你來幫我們一個忙,行嗎?”

張豔麗已與刑大副大隊長打過交道,知道刑警頭兒的厲害,得知馬超是正大隊長,又見馬超比崔副大隊長長得更高更帥,說話更和氣,就很誠懇地說:“你說吧,李芳芳是我的老鄉好友,有什麽能幫忙的,我一定幫。”

“很好!你知道李芳芳有金項鏈嗎?”

“有的,她受傷前一段時間,經常戴著一條新買的金項鏈。”

“這條項鏈有什麽特征你知道嗎?”

“這條項鏈樣子比較新穎好看,但是比較細,有一個雞心掛墜。”

“還知道有什麽特征嗎?”

“有,那條項鏈一端與項鏈扣之間是脫開的,是用一根黃色絲線紮住的。”

“你怎麽知道得這麽細?”

“有一次餐間休息時,我和李芳芳在一起聊天,我看她戴了一條新項鏈,就用手抓起仔細看了一看,開玩笑說她這條項鏈這麽差,有啥好戴的,並順手拉了一下。可能是我用力大了一點,也可能這條項鏈質量太差了,結果被拉斷了,斷在末環與鏈扣相連處。我連忙道歉,李芳芳說沒關係的,拿到店裏修一下就好了。我感到不好意思,就從手包中找出一根黃絲線先把斷端係住,以便她當時還可戴。李芳芳說由她自己係,我說是我拉斷的,應該我來係。她就讓我係好後再戴上。”張豔麗態度很好,邊回憶邊說,講得很詳細。

真是無巧不成書。張豔麗不但知道李芳芳有條金項鏈,而且知道項鏈斷開的特征,更巧的是還是她拉斷,她給係回去的。馬超心想,破案件,有時順起來也真是順。

哪知,張豔麗接下來又說:“我18日下午到李芳芳出租房玩時,見她沒有戴著這條項鏈,問她為什麽不戴了,她說這條項鏈不好,不想戴了,放在床頭櫃裏,還打開給我看了一下,斷開處仍然用黃絲線係著。我問她怎麽沒拿去修,她說不想戴了也就不想修了。”

張豔麗見兩個警察聽得很認真,有點得意,有點興奮,接著又問:“這條項鏈現在在哪裏?”

馬超聽到這麽重要的情節,臉色不變,心中也是一陣興奮。他沒答,卻馬上再問:“是18日下午嗎?你有沒有記錯?”

張豔麗也馬上回答:“哪會記錯,那天我帶了一些梨子給李芳芳,我們還一起用刀削著吃。發案後,你們一位警察還專門找我反複仔細地問了那把水果刀的情況呢!”

“很好,很好!你提供的情況對我們破案太有價值了。”一旁做記錄的應法醫忍不住叫了起來。

馬超也連連說:“好、好!謝謝你為我們提供了這麽重要的情況。”

張豔麗見自己的話得到二位警察的連聲稱讚,也感到很高興,於是她接著說:“既然我提供的情況這麽重要,你們可要為我保密啊。”她知道此事涉及殺人案件,李芳芳是她的好友,她要幫助公安破案,但也要保護好自己。

馬超答應道:“你放心,我們對外會絕對保密的。不但要保密,破案後還要給你獎勵。現在還要你幫一個忙,行嗎?”

“行!”張豔麗先後兩次聽到警察要給她獎勵,很爽快地答應了。

馬超問應法醫,金項鏈拿來了嗎?應法醫說剛接到短信,已拿到了。馬超讓技術員把項鏈拿進來。

十一根金項鏈平攤在桌上,有幾根項鏈的末環與鏈扣也用細線係著。張豔麗很快就認出從張發財保險櫃中搜出的那一條金項鏈是李芳芳的。

做好辨認筆錄後,馬超又問張豔麗,你再幫我們一個忙行嗎?

張豔麗又很爽快地答應了。剛才這一段時間接觸下來,她已經對這位帥哥警官很有好感。

馬超讓應法醫安排提取張豔麗的口腔拭子。應法醫在他們對話時就已讓小高法醫帶著物證提取袋進來了,小高很麻利地做好了提取。張豔麗雖不知為何要在她口腔中擦拭,仍是很好地予以配合了。

提取好拭子後,馬超與應法醫再次向張豔麗表示感謝,並很客氣地將她送到門外。

之後,馬超讓應法醫繼續組織好搜查工作,並把搜查到的項鏈、提取的張豔麗口腔拭子等檢材,馬上派人送去作DNA檢驗。

接著,馬超想與崔軍凱聯係一下審訊情況,剛要撥電話,崔軍凱電話打進來了。他說審訊開始階段,張發財一口咬定自己去香港是談業務,公司匯款是要購買設備;並反複強調自己不認識錢康康,與李芳芳除在包廂就餐有點接觸外,其他沒有任何交往,更沒有怨仇,根本不可能去殺他們。我們拋了點他與李芳芳接觸的證據,他才承認對李芳芳有好感,但仍咬定沒有進一步關係,更沒有想到要去行凶作案。剛才,他突然提出要見局領導,見了後有些話他才會說。馬超說我是局黨委委員,我馬上趕回來審訊。

憑借多年偵查工作經驗,被審訊人提出要見領導,常常是心理有所動搖,會向公安領導提出一些條件,然後就有可能開始交代問題。馬超想,現在有項鏈這一直接證據在手,再加點壓力就有可能突開口供。

回到刑大,馬超先讓一偵查員替出崔軍凱。他向崔軍凱詳細詢問了審查情況,也向他講了搜查情況。崔軍凱聽了很興奮,說馬大你親自去審一下,肯定能突開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