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往香港

一天中有三個重要發現,馬超很興奮。

晚上,馬超召開了“9·19案件”主偵人員會議。大家聽了各組的情況介紹,尤其是看了謝方群播放的視頻後也都很興奮,“9·19案件”終於發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啦,他就是——雲輝集團董事長、輝煌大酒店總經理張發財!

大家一致認為,張發財的作案嫌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張發財的情況與案犯主要特征相符,也即他與李芳芳有情感方麵的問題。根據張豔麗、李秀靈等人反映,張有故意接近、討好李的言行,並且有可能對李實施過騷擾或侵害。

——張發財具有與李芳芳在租房中平和相處的條件。張是個企業家、人大代表,經常做些慈善捐助,在人們眼中是個素質較好的老板;張對李多有讚揚,要餐廳經理提李當領班並給她加工資,李應該會對他產生好感;根據李秀靈提供的情況,張起碼對李有非禮之舉,李沒有告發,也沒有與好友張豔麗說,可能心裏對張的好感有減弱,也可能沒有拒絕與張再接觸。

——雲輝集團有大筆非正常業務所需的資金匯往境外,沒有張發財同意是不可能的。

——最重要的是,視頻組發現張發財的車輛在案發時間段開往現場方向,來到了李芳芳出租房的附近,駕駛人員雖然不能斷定就是張發財,但是除發型外,身高、體型的確比較像;在審訊侵財犯罪嫌疑人及調查路人中,他們反映出的可疑人員的身高、體型與張發財也比較像。

……

馬超很讚成上述分析意見,可心裏覺得張發財還有可疑點。

還有什麽可疑點呢?實際上是馬超的靈感。馬超在偵查破案中比較相信第一感覺、突發靈感。他到輝煌大酒店與張發財交談時,就覺得他過於熱情、過於敏感,對李芳芳的傷情過於關心,當時就有點靈感,覺得這個人有點可疑。

由於案件偵查開始階段沒有任何依據,他作為指揮員,自然不能就以此靈感來安排工作,何況靈感不靈也是常有的。而他在輝煌大酒店門口碰到俞中時,也感到他有點可疑。

之後馬超在有意無意中,有些工作安排就是圍繞張發財轉的,如他多次與視頻組商量時,提出要重點查找張發財的活動軌跡;確定因情發案後,他讓張鶯重點分析張發財的通信情況、公司資金流動情況;布置韓帥帶幾名偵查員暗中監視幾名重點對象,並單獨交代韓帥要重點監視張發財。

韓帥曾向他報告,在跟蹤監視中發現張發財近期應酬很少,出門瞻前顧後,總是自己拎著包,而以往多是由駕駛員或秘書拎的,分析裏麵可能藏有一些證件及現金等,似乎準備隨時逃跑。

韓帥到底年輕性急經驗不足,大家討論後即搶著說:“張發財有這麽多的作案可疑點,我想他是案犯不會錯。兵貴神速,我建議晚上就動手抓捕張發財。”

應法醫覺得這些調查情況、分析意見都很符合他原先的分析推理,但是此時反而顯得很冷靜。他麵朝韓帥,帶著反駁的語氣說:“那不行的。張發財的確很可疑,可還是缺乏一些客觀的、直接指向的證據,況且張發財還是本市人大代表,我的意見還是要繼續調查後再定是否抓他、何時抓他。”

崔軍凱支持韓帥:“我的意見是要抓緊動手抓,張發財是案犯的可能性很大,如不抓,驚動了跑掉了就麻煩了。至於痕跡物證,我們是要注重由證到供,但有時由供到證,如找到此案被搶走的財物,會更有效率、更有效力的。”排除俞中、胡大吉後,崔軍凱就認為張發財十分可疑。

楊秋露說:“我認為一方麵組織幾名隊員,全天候監控張發財;另一方麵加快進一步調查取證工作,想方設法充實證據。如發現張發財有逃跑跡象,則立即動手抓捕。”

接著,參會人員基本上都談了自己的意見,多數人認為應該馬上抓捕,少數人認為查後再定為妥。

雲山刑大研究案件有一個很好的風氣,在討論中,多數人敢於發表不同意見,敢於爭論。

馬超聽了大家的意見後,十指緊扣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放開,說:“現在要確定張發財就是案犯並對他實施刑事拘留,確實還有不少問題。老應的意見很有道理,抓捕張發財,確實還需要有更多的可以直接確認的客觀證據;他是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強製措施要報告人大常委會同意,如果我們沒有充足的證據,他又是本市一大企業家,人大常委會可能會不同意;即使同意了,證據不足辦不下去,到時我們也會很被動。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張發財作案,造成這麽嚴重的後果,他為什麽不逃跑?案發後他是出去了幾天,可又回來了,之後沒有再外出,這其中又有什麽隱情呢?”

參會人員見馬大一時也作不出決斷,雖然都認為“9·19案件”是張發財所為可能性很大,可是真要抓捕他,也覺得時機還是不成熟。大家都在思考,似乎一時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馬超見狀,心想自己是大隊長,是左局長委任的“9·19案件”全權指揮員,應該當斷則斷,該拍板的就要拍板,該擔責任就應擔責任,於是說:“剛才各位的意見各有理由,楊教的意見最穩妥。明天開始,”馬超打開手機看了看時間,已是12點多了,改口道,“哦,是今天開始,我們抓緊分頭開展工作。首先要加強監視控製工作,由我自己負責,具體工作請韓帥多負責,加強監控力量,對張發財實施二十四小時監控;如果發現其可能逃跑,則先拘留再報告。

“同時要加快調查取證工作,請軍凱為主組織,可以先從張發財有無購買與使用假發套、穿幾碼皮鞋、視頻圖像處理及辨認等方麵開展調查。請各組在近幾天,先放下其他工作,全力圍繞張發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要十分注意保密。

“另外請材料組先擬一個向市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我也先向左局長作一報告,必要時,立即報請市人大常委會作出許可對張發財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的決定。”

聽了馬大的工作部署,參會人員感覺到了破案的曙光,都覺得按照馬大的工作要求去做,“9·19案件”一定會很快突破的。

散會時,馬超說,今天我就不請大家吃夜宵了,案件偵破後我來請客。

會後,馬超即打電話向左局長作了詳細匯報。左局長聽後很興奮,也認為張發財作案的可能性很大,同意馬超他們的工作安排,並說他會先向市委趙書記作個匯報,一旦有必要,就提請人大常委會研究決定。趙書記是市裏一把手,並且是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當務之急是抓緊展開調查,多取證據。第二天一早,馬超先與韓帥商量如何做好秘密監視工作,再到各調查組去轉了一遍,與他們就如何有效地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又作了一番商量。他在視頻組待的時間最長。

兩天的緊張工作,調查取證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張發財經常到娛樂場所瀟灑,多次戴假發套與墨鏡;秘密獲取了張發財的鞋印,他穿的皮鞋是41碼,鞋底磨損特征與“9·19案件”現場的可疑鞋印基本一致。特別是刑偵總隊經技術處理後的視頻截圖照片,比原來清楚多了,從麵相看,基本可以認定視頻中的駕駛者是張發財。再讓在押的兩名侵財犯罪嫌疑人與馬朝輝調查訪問到的路人辨認,他們雖然不能完全肯定照片上的人就是他們所看到的人,但都說兩者很像。

10月7日傍晚,馬超正在考慮是否要對張發財動手,韓帥打來電話報告:“張發財下午召集公司管理層開會,商議四季度的工作,會後即開車前往省城方向去了。”

“那你現在在哪裏?有幾個人?”馬超立即問道。

“我們兩個人,正在通往省城的高速公路上,跟蹤著張發財的車。”

“張發財要到哪裏去你知道嗎?”

“我請張鶯上網查詢,她剛打來電話說,張發財於半個小時前訂了今晚9點30分去香港的機票。”

“那你先盯住張發財,千萬別跟丟了。抓不抓,什麽時間、地點抓,你等我通知。”

“明白,請馬大放心,我一定盯住張發財。”韓帥信心十足地回答。

馬超接下來快速辦了三件事:

——通知崔軍凱組織四個人,由他帶隊,立即帶上刑拘手續,趕往省城支援韓帥,抓到張發財後即押解回雲山,在刑大辦案區進行審訊。

——電話聯係省廳刑偵總隊分管大案的邱副總隊長,簡要匯報了案件情況與張發財的重大嫌疑情況,請求聯係機場公安局協助抓捕張發財。邱副總對這個案件情況比較了解,他已聽過大要案偵查支隊長的匯報,答應馬上聯係。

——向左局長作了匯報,提出要刑拘張發財,並請他聯係市人大召開緊急會議。左局長回答很幹脆,同意刑拘,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刑拘再報告人大,並說馬上會和市委趙書記聯係。

很快,邱副總隊長就回了電話,說已和機場公安局聯係好了,機場安檢門外由他們自己負責跟蹤盯住張發財,進安檢門後由機場民警負責先行扣留。馬超立即通知韓帥,讓他按照總隊要求執行。

不久,左局長來電話,說已與趙書記聯係上,他很重視、很支持,讓馬超馬上帶上案件材料去當麵匯報一次,有必要的話,明天上午就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

馬超立即叫王英英準備好材料,與他一起去向趙書記匯報。路上,他又向韓帥了解了一下跟蹤情況,再次叮囑一定要跟牢盯住。

馬超、王英英二人趕到市委,趙書記已在辦公室等候他們。

近年來,由於偵查水平的提高,防範工作的加強,雲山命案發案明顯下降。“9·19案件”造成一死一重傷,在社會上影響很大,趙書記也了解案件情況,前段時間在公安局上報的治安要情中批示,要求公安局務必高度重視,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爭取盡早破案。

聽了馬超的匯報後,趙書記著重問了證據情況,馬超又一條條理出作了匯報介紹,王英英給趙書記看了視頻截圖照片與張發財的身份證照片,並把兩次辨認情況也作了介紹。趙書記仔細聽過看過後,思考了一會兒說,我相信你們,認可張發財有重大作案嫌疑。明天8點半一上班,我們就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馬超你帶上局裏的報告先到會上作一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