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防線

馬超叫謝方群馬上過來,簡要地向他講了審訊、搜查情況,讓他帶上手提電腦一起參加審訊。

馬超、崔軍凱、謝方群三人一起進入審訊室。馬超來了,自然是馬大主審,大家都知道馬大是偵查全才,審訊也很有水平。

馬超先對張發財說,自己是受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左力的全權委托來訊問他。

馬超問:“張發財,你剛才要求見局領導,你有什麽話或什麽要求要說?”

“我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不能抓的,你們憑什麽抓我?”張發財先拋出這一紅色身份,意在先向對方施壓以爭取主動。

馬超說:“現在我們公安機關執法越來越規範,不會違法辦案的。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因為你涉嫌犯罪,雲山市人大常委會已經作出了許可對你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的決定。”

“什麽時候作出的?”

“這個你不必問。沒有作出許可決定,我們還把你拘押在這裏,這個責任我們也是擔當不起的。”

張發財聽了此話後十分驚訝,沒想到自己昨晚剛被抓,這麽快人大常委會就作出了許可對他采取刑事強製措施的決定。紅色身份沒用了,他不由得氣泄三分。

張發財腦子反應很靈光,他知道既然作出許可決定,公安機關可能是掌握了他的一些犯罪證據,但他心存僥幸,仍要再作反擊。“我根本沒有犯罪,你們說我涉嫌犯罪,那你們拿出證據來。你們有嗎?”

“沒證據能作出許可決定嗎?沒證據能把你拘押在這裏嗎?證據不但有,而且很充足、很有力,但是我們還是希望你能坦白交代,爭取從寬處理。”馬超既反駁又回答。

張發財聽馬超的話有硬有軟,講到證據時語氣十分肯定,心想公安不是可能,而是肯定掌握了他的犯罪證據,底氣又泄了幾分。但他見馬超沒有出示證據,嘴巴就仍很硬地說:“什麽坦白交代,從寬處理,你們根本沒證據,隻是想套我口供而已。我沒有犯罪,我怎麽交代?”

“你是著名企業家,又是人大代表,你沒有犯罪,我們怎麽會抓你呢?這個道理你應該懂的。”馬超再來一次軟硬兼施,“你的企業做得很大,慈善事業方麵也做了不少好事,對社會是有貢獻的,隻要你如實交代,是可以爭取從寬處理的。”

聽到這話,張發財似乎覺得又抓到了反擊的機會,他說:“我把雲輝集團發展到今天這麽大的一個集團,對雲山的產值與稅收貢獻越來越大,這容易嗎?我做了很多慈善捐助,還很熱心公安事業,對你們公安也捐了不少財物,這些不都可以證明我是一個有良知的企業家嗎?我這樣的素質怎麽會去作這麽大的案件呢?”

張發財連發三問,馬超覺得一時還真難以反駁。他仔細觀察著張發財的表情變化,認為前兩個問題已把他的抗審氣焰打下去不少;他又發現,講到企業,張發財眼裏充滿了淚水,可見他的事業心很強。馬超清楚,到這種程度,再靠嘴上軟的硬的與張發財講道理、做工作,難以奏效了;再加點壓力,可能就會有效,不必再拖了,給他亮點證據。於是他說:“張發財,你要看證據,那好吧,我們先讓你看一段視頻。”

謝方群打開手提電腦,把張發財開車那段視頻的幾個主要片段放給張發財看,又給他看了經過處理的視頻截圖照片,還把時間、方向、路線等給他作了解釋說明。

張發財邊看邊露出緊張、慌亂、恐懼的表情,而且越看越恐懼。但是他還是繼續抵賴。他說這個車是他的車,但他的車有時駕駛員自己開出去也有,有的朋友直接問他的駕駛員拿了鑰匙借去開也有,他們憑什麽說那晚他的車就是他開的。至於這張照片,臉形是有點像他,但世上長相相近的人多了,他是平頭短頭發,照片上的人是長頭發,明擺著不是他嘛。

馬超見張發財仍在抵賴,就說頭發由短變長不是很容易嗎?戴個假發套,要多長有多長。接著馬超又盯著張發財的眼睛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到李芳芳家難道就沒人看見你?張發財知道馬超這話是說有人看見他了,一下子蒙了,不知如何回答。馬超趁熱打鐵問道,你在輝煌大酒店辦公室臥室的保險櫃裏藏了什麽東西?

這一問,像一記重錘,一下子把張發財的心理防線擊垮了。他根本沒想到警察這麽快就搜查了他的辦公室,他更後悔為一時的情感所係,竟然留下了那條項鏈。張發財腦子確實是很靈光的,他馬上想到這條項鏈李芳芳戴了一段時間,必然會有人看到;項鏈斷了後再係上,特征明顯;裝項鏈的信封上自己還畫了個心形符號,這樣的項鏈很好辨認與分析。他沒想到留下給李芳芳的信物竟然成了自己的死結。他感到公安確實已經掌握了確鑿的證據,自己已沒有退路了。

想到這裏,張發財額頭冒汗,雙眼落淚,手腳都有點發抖,沉默不語好久,才抬頭看著馬超說:“我可以把問題交代清楚,不過我要先提三個要求,你必須答應我。”

馬超與張發財雖然平時接觸不多,但是他知道張發財創業不易,對社會有不少善舉,以前對他的印象還是挺好的。張發財當上人大代表後,對公安工作,特別是對他們的刑偵工作挺關注、關心的。有一次刑大在雲輝集團公司附近偵辦一起命案時,他還專程帶上水果、香煙前來慰問。盡管現在張發財成了犯罪嫌疑人,戴著手銬坐在他的前麵,馬超想到這些,仍是不由得動了惻隱之心。他和緩地說:“你說吧,隻要法律、政策許可,我們會考慮的。”

張發財帶著哭腔提出了三點要求:

他先是要求馬上請律師。他承認是自己用刀捅了錢康康,但他是正當防衛,不是故意殺人。

接著他要求資助李芳芳。李芳芳不是他故意打昏的,是在他們爭吵拉扯中跌倒受傷的,他最多是構成過失傷害。李芳芳為人很好很善良,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他願意承擔她的所有醫療費用,並請馬大隊長能幫助聯係,想盡一切辦法予以搶救。今後李芳芳的生活與家庭開支,他願意全部承擔,他可以先付一大筆錢給李芳芳。對於錢康康,他也願賠償因他死亡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個要求很簡單,張發財要求給他泡一杯茶,點一支煙。

張發財在提要求時,實際上已經承認了“9·19案件”是他所為。這麽快就承認了,有點出乎馬超的意料;更讓他意外的是張發財對案件性質的自我分析。看來,案發後,張發財還對法律作了一些研究。

馬超略作思考,先答應了張發財的第三個要求。他讓韓帥給張發財解開手銬,泡上一杯茶,點上一支煙,還說,你抽完了可再要。然後,他說:“張發財,你要請律師,完全可以,在結束這次訊問後,你就可以請律師,你自己請或委托家人請都行,請好了,律師就可以來見你,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至於你傷害錢康康、李芳芳的定性問題,隻要你如實交代,我們會結合各方麵的調查情況,依據事實與證據提出定性意見提交檢察院,檢察院也會實事求是地審核後再作確認,最後由法院審理判定。這過程,你自己可以提出定性的事實與證據,你的律師更可以為你提出罪輕或無罪的辯護。

“關於你對李芳芳、錢康康要進行資助、賠償的意願,我覺得這很好,體現了你以往良好的做人良知。法院在審判中,被告人通過經濟賠償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諒解,也是重要的從輕判決依據之一。我估計兩名被害人家屬在刑事訴訟中會提出附帶民事訴訟,這部分法院判決後,你是必須要支付的。為能爭取從輕處理,你可以提前委托律師或家人與兩名被害人家屬做些接觸,明確答應多做賠償與資助,爭取在審判前獲得他們的諒解。至於李芳芳的醫藥費用,你可以委托律師先行墊付一些。”

馬超用長長的一段話回答了張發財提出的要求後問他:“我的答話你聽進去了嗎?認可嗎?滿意嗎?”

張發財很認真地在聽馬超的講話,雙眼一直淚流不止,說:“馬大隊長,剛才你講的話我都聽進去了,你既講法律、道理,也有情有義,充分為我考慮,我很受感動。”他喝了一大口茶,深深地吸了幾口煙,接著說,“馬大隊長,各位警官,你們言而有據有情,我也要言而有信有情,下麵我老實坦白交代。請允許我先做些回憶和懺悔,接著我會如實交代整個作案過程,決不說一句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