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隔天,莫高帶著梅一辰到旅遊公司去調查了一番。
旅遊公司的門店開在淮海路上,離當事人家不遠。從當時簽字的合同來看,王大為、崔曉華夫婦的人身意外險是以他們本人的名義買的,被保險人也是本人,受益人是配偶和直係親屬。雖然要求本人簽字,但是這種小額的合同也沒有那麽嚴格。旅遊公司的人想不起來當時是兩個人來簽的,還是一個人代替另外一個人簽的了。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簽好了拿過來的。
王大為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小時候練過書法,字的確比崔曉華寫得好。肉眼看不出筆跡上有什麽問題,得讓技術部門做進一步鑒定。
梅一辰問起廣告圖的事情,旅遊公司的人回憶說,那條線路的廣告圖送到過他們住的這個地區,但是不是一家一家都送到了,很難說。
他們拿了一份廣告圖的樣本,回到隊裏後,和當時在王大為褲子口袋裏找到的一對比,一模一樣。技術人員說,簽字的筆跡符合兩個人各自的書寫習慣,並無可疑之處。
到目前為止,盡管有“同意還是不同意買房子”這個矛盾點在,但是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王大為死於謀殺。
梅一辰又嚷嚷著要寫結案報告,莫高想了想堆在辦公桌上那些等著他們偵辦的各類案件的卷宗,差一點兒就點頭了。
就在猶豫著點頭還是不點頭的時候,他想起來一件早就應該了解的事情,那就是崔曉華到底懂不懂攝影。
崔曉華很忙,有好幾次,已經很晚了,自行車修理鋪都沒有亮燈。於是,莫高和梅一辰決定去公司找。
他們正要離開,一個快遞小哥過來了,遞過來一封信函,叫他們簽收。顯然,快遞小哥把他們誤認為是這家的人了。收信人是崔曉華,落款是另外一家保險公司。
“什麽情況?”梅一辰歪著腦袋,看著師傅。
莫高沒有說話,一直拿著信封看,好像能看出一朵花來。
崔曉華的公司是一家台資企業,辦公的地方在八號橋創意產業園區,離李鴻章創辦的那個江南製造總局的舊址不遠。小馬路兩邊的銀杏樹葉已經所剩無幾了,但還能看得出上一場西風之前的風致。老廠房變身寫字樓,紅褐色的磚砌外牆、黑色的鐵藝窗框,還有拱頂上鑲嵌的彩色玻璃,弄得很有情調。
在公司對麵的一家“星巴克”咖啡廳裏,他們坐在窗邊的座位上進行著觀察。
下午四點,崔曉華出現在樓頂的平台上,靠著欄杆抽起煙來。
天氣漸漸地轉冷了,在室外至少得套件大衣。不一會兒,一個在襯衣外麵套了件西裝馬甲的男人出現了。
他走過去,遞給她一支香煙。兩個人麵對麵地抽起煙來,話不多,卻相當默契。
男人灰白的頭發梳向一邊,溜光水滑。抽煙的時候,他的手指上有件東西在陽光下一閃一閃的,應該是戒指。
崔曉華很晚才從公司的大樓裏出來。等在外麵的梅一辰迎上去,把她請到了喝咖啡的地方。
莫高給她要了杯咖啡,等她坐定,便把保險公司的快件遞了過去,要她當麵打開看。
崔曉華一直沒有說話,直到打開快件,才輕輕地“哦”了一聲,瞬間睜大了眼睛,連眼角折扇般的皺紋都驚得平展了許多。
是王大為給自己買的人身意外險!購買人、被保險人都是王大為,出險賠償金額是四百萬元。
崔曉華臉上驚愕的表情說明,她對這份新的保險並不知情。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崔曉華的嫌疑就小了很多。
其實,莫高也感到很驚訝。王大為是預見到了自己會出事,還是有意造成意外墜崖的假象,好得到這四百萬元,以此來彌補家裏買房的巨大缺口?難道崔曉華為他購買的旅遊意外險,僅僅是在摟草的過程中意外打到的一隻還算肥碩的兔子?可是,他並不知道崔曉華訂了房子啊!不過,不管他知不知道,買房子的巨大資金缺口一直都在那裏。
莫高皺著眉頭,抽出一支香煙,剛拿出打火機,就發現牆上貼著禁煙標誌,隻好不甘心地放了回去。
如果王大為的確死於意外,那麽前麵的一百萬元和後麵的四百萬元賠償金就都能拿到。這樣的話,他們家買房的錢就差不多湊夠了。這對他們家來說,無疑是實現了利益最大化。
如果他死於自殺,就兩筆錢都拿不到,落得一場空。這不是他願意被認定的,也不是崔曉華願意被認定的。也就是說,當事人肯定會盡最大努力去避免被認定是自殺。
隻要前麵那個保險是王大為買的,那麽即使王大為死於謀殺,也同樣能拿到一百萬元的保險金,因為他的死在他的意料之外。但是,如果保險是崔曉華假借他的名義買的,人也是崔曉華殺的,那麽不用說,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至於他自己買的那份保險,隻要他不是死於自殺,就能拿到四百萬元的保險金。
對王大為來說,不考慮主觀意願,雖然沒有達到利益最大化,但是也算沒有白死。對崔曉華來說,如果沒有王大為另外買的這份保險,又被警察證實是凶手,那麽就更是雞飛蛋打了。如今,她知道了這四百萬元的存在,心態很有可能發生變化。
厘清這些有點兒燒腦的法律關係之後,莫高又開始考慮時間節點。
他把幾個時間節點在腦子裏過了一遍。購買這份新保險的時間是10月5日,保險期限是一年。那套七百萬元的房子,預訂的時間是10月20日。他們夫妻倆購買旅遊意外險的時間是10月25日。現在需要知道那個懷孕的女孩子被母親帶著找上門來鬧的時間。這樣,就可以根據時間的先後順序來判斷其中的因果關係了。
莫高發微信請寶亮嫂回憶,寶亮嫂回複了長長的一段語音。
莫高看了一眼坐在對麵的崔曉華,往手機上插了耳機,準備聽一下這段語音。
寶亮嫂說:“哎呀,我記得很清楚!中秋節那天,兒媳婦帶著孫女去迪士尼玩,我到老房子附近去做頭發,碰到了女孩子的親戚們來興師問罪。”
在日曆上一查,剛剛過去的這個中秋節是10月3日。可以這樣說,經過了兩天的思量,在女孩子的家人上門後的第三天,即在10月5日,王大為悶聲不響地去給自己買了人身意外險。在第十七天,也就是10月20日,崔曉華去預訂了一套符合兒子未來丈母娘要求的房子。在第二十二天,也就是10月25日,夫妻二人購買了旅遊意外險。又過了五天,王大為墜崖身亡。
時間的先後,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夫妻二人內心的糾結,以及糾結之後作出的決定。
莫高拿起先前放在桌子上的那根香煙,湊到鼻子底下聞了聞,接著問崔曉華:“你丈夫給自己買保險這件事,你怎麽看?”
崔曉華說:“他買了保險,人也走了,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莫高說:“如果我說你們夫妻關係不好,你會反駁嗎?”
崔曉華說:“我們夫妻關係好不好,不需要外人評價。”
莫高說:“如果夫妻兩個人中的一個極力要做某件事,另外一個極力阻止,甚至不惜使用暴力,而這個使用暴力的人又突然死了,那麽這件事情不僅外人要評價,我這個當警察的也要管。”
崔曉華說:“我知道,你想要的結論是,我為了錢而謀殺親夫。不過,就算我真的謀殺了親夫,他自己買的那份保額是四百萬元的保險,也是必須理賠的。哈哈,天不絕我家兒子!”
莫高和梅一辰暗暗驚歎,她竟然對保險條款如此熟悉。看來,這個對手沒那麽簡單。
正在這時,手機響了一下,有微信進來。打開一看,是技術人員發來的一張照片。照片上,崔曉華戴著墨鏡,頭上裹著絲巾,和一個男人相對而坐。那個男人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手上的戒指明晃晃的。
再看側臉和發型,正是和她一起在露台上抽煙的那名男子。
技術人員在微信上說:“照片拍攝於三年前,是從死者手機的相冊裏找出來的。”
莫高對崔曉華說:“為了錢,或者為了情。”
說著,他讓崔曉華看了看這張照片。
看了照片,崔曉華臉色大變:“我不管這張照片是從哪裏弄來的……事情不是你們想象的那樣。”
莫高說:“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是什麽樣?”
崔曉華說:“這位是我們公司的老板。我家男人對我實施家暴後,我沒辦法上班,就給老板打電話請假。老板來我家看我,還安慰了我。你們如果認為我和老板有私情,要謀殺親夫,那就錯了。”
崔曉華雖然處於劣勢,但是說話好像從來都不服軟。
莫高反問道:“你說這是錯的,那什麽是對的呢?”
崔曉華不再說話,低下頭去,端起那杯已經冷了的咖啡,一飲而盡。然後,她呆呆地看著窗外的一棵銀杏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