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天:夜半盜影

晚上在刑警支隊值班,我最企盼的是報案電話整夜無聲。

這倒不是貪圖安逸,而是因為半夜打來的電話,往往意味著發生了惡性大案,不是好好的人死於非命,就是巨額財產被盜,誰願意聽到這樣的消息?

不過那天晚上,自11點多鍾在辦公室的長沙發上合衣躺下,到值班室的電話把我喚醒,居然少有地睡了幾乎一個整夜。

我迷迷糊糊打開燈,瞟了一眼牆上的電子鍾,上麵顯示的時間是2000年10月22日淩晨5點。

值班的小顧在電話告訴我,市局110指揮中心轉來電話,說玄武區珠江路×××號有人報警,兩名歹徒持刀入室,將其捆綁蒙眼,搶走店內許多貨物。

我一骨碌從沙發上直起身子,披上外衣,到洗手間擦了把臉,就下樓和已在值班室等待的偵查員、技術員一起,坐車前往現場。

珠江路是南京電腦一條街,電腦專賣店一個挨著一個,被搶的這家,叫深圳三維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報案人姓蔡,是公司的值班員,見到我們還有些驚魂未定,說起話來有些語無倫次。

經我們反複詢問,才搞清了事情的經過。

昨天,也就是21日晚上9點左右,他在公司的電腦房內突然聽到卷簾門開啟的聲音。這家公司麵向大街的卷簾門,到了晚上結束營業時,通常隻是拉下大半,並不上鎖,因為還有員工和值班人員要進進出出,等員工全部離開、值班員準備睡覺時,才會把它拉到底鎖死。

蔡某聽到開啟的聲音,還以為哪個員工回來了,就起身向門口走去。

不料剛到門口,就從拉開的卷簾門下進來兩個男子,他還來不及看清對方的模樣,其中一個就將他攔腰抱住,另一個站在他的側麵,手持一把尖刀,頂住他的頸部,低聲而又凶狠地威脅道:“你老老實實的,別動!”

兩人隨即用膠帶蒙住他的嘴及雙眼,並用包裝繩交叉捆住他的手,推他到營業部最裏邊的隔斷裏,並把他的雙腳綁在椅子腿上。

接下來,蔡某的耳邊不斷響起翻抽屜、拖紙箱、撕塑料袋的聲音。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過來查看他的手腳捆沒捆牢,蒙在眼睛和嘴上的膠帶是否脫落。

就這樣,這兩個人一直不停地翻、裝、拖,每隔半個多小時,就聽到卷簾門上下拉動的聲音。

直到淩晨4點多鍾,周圍一切歸於寂靜,蔡某估計劫匪已經離去,才開始用力掙脫繩索,扯掉蒙在眼睛和嘴上的膠帶,走到電話機跟前,把已經剪斷的電話線接上,撥通了110。

根據他的初步清點,這兩個歹徒共劫走店內的日本產東芝筆記本電腦46台、天璣牌掌上電腦5台、“掌中寶”快譯通200餘隻,共價值100餘萬元。

在蔡某敘述案發經過時,我問了他幾個問題。

“這兩個人長什麽樣?有沒有什麽特征?”

“臉長什麽樣沒看清,隻看到一個高一點兒,一個矮一點兒。”

“聽你講,他們對你說過話,那麽他們的口音是我們南京人嗎?”

“不是南京口音,我聽好像是陝西西府一帶的口音。”

所謂陝西西府,是指靠近甘肅的寶雞周邊地區,離南京數千裏路,我不免有點兒奇怪:“你是怎麽聽出來的?”

“我在那邊有親戚,經常聽他們講這種話,所以知道。”

原來如此!

蔡某想了一會兒,又說:“對了,他們綁住我後,我聽見其中一個用手機打過電話。”

“哦?都說些什麽?”我問。

“當時我感覺另外一個人就在我身邊,心裏很害怕,而且打電話的那個人在外間,一邊打,一邊走動,我沒聽清。”蔡某一邊比畫一邊說。

我們正在詢問蔡某,老曹也來了。

這時我才注意到外麵天已大亮,路上行人匆匆而過,車子也開始擁堵。

我和老曹簡單碰了個頭,他又把現場走了一遍。

技術人員跟我們報告,經過對現場的仔細勘驗,沒有發現什麽有價值的痕跡。一來是因為作案人作案時戴著手套;二來這是一家門市店,來往人員很多,也無法提取有價值的腳印。

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營業,我們都回到了刑警支隊。我和老曹,還有玄武分局的副局長老劉,以及一起出現場的偵查員和技術員,在一起開了個碰頭會。

老曹先簡要地梳理了一下案情:“通過現場勘驗,結合報案人的敘述,情況應該是這樣的:兩個歹徒在作案前觀察到,門市部的卷簾門在結束營業後還有一段時間不上鎖,就利用了這一點,拉開未鎖死的卷簾門,闖入店內持刀製服值班人員,然後長時間地把電腦等物逐一裝入紙箱,分幾次裝完運走,在淩晨4時許離開現場。”

我接著說:“作案人多次拖運贓物,要麽自己開車來,要麽叫出租車。為此,我們要對夜間經過此地的交通工具開展全麵調查,重點是出租車、小貨車、三輪車和馬自達,爭取找出昨天晚上9點到今天淩晨4點左右,在現場附近出現過的可疑車輛,了解這些車輛在案發現場有沒有載乘過可疑人員和物品。這項工作,我們和玄武分局分一下工,分頭走訪。”

那時候街道路口沒有監控探頭,我所說的調查,主要還是靠走訪沿街各單位的值班人員,以及淩晨在街道上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

老劉點點頭,急著要走。

我又拉住他,對他說:“還有一個事,讓派出所盡快調查一下,這個報案人蔡某是不是‘苦肉計’啊?如果是監守自盜,偵破方向就要重新研究了,啊?”

老劉答道:“好!我們馬上去辦!”

老劉走後,我忽然又想到報案人提到的陝西口音,就對老曹說:“姓蔡的值班員說那兩個人是陝西口音,也就是外地人。外地人流竄到南京作案,交通工具多半是出租車。對不對?”

“對啊!陝西人不大可能自己帶車來,十有八九是叫出租車。”老曹馬上表示同意。

我接著說:“公交治安分局好像有個聯防工作機製,就是所有出租車司機的BB機和手機號碼在他們那裏都有備案,是不是?”

老曹點點頭。

我接著又說:“那我們就可以利用這個工作機製,群發一個短信:凡在案發這個時間段內,在珠江路一帶拉過帶紙箱客人的,可以直接向刑警支隊提供線索,公安機關將給予誤工補助。”

“這個辦法好!我馬上去聯係。”說罷,老曹轉身就走。

僅僅過了一天,23日上午11點,我和老曹正在商量工作,程翔滿麵笑容地跑了進來:“支隊長,有人來提供線索了!”

這個出租車司機姓張,他從BB機上看到了我們發的消息,就趕來報告情況。

據他說,22日淩晨兩點半左右,一名男子在珠江路×××號附近一家電腦專賣店門口,抱一個紙箱乘上他的車。該人先稱到金絲利大酒店,到了酒店以後,又讓司機再向西開,後來到建鄴區侯家橋羅廊西村一帶,在一幢樓房前麵下了車。該人個頭兒約有一米八,略胖,北方口音,其體貌特征與報案人蔡某描述的高個子歹徒相似。

這個情況太重要了!

一個人抱著大紙箱,不可能走太遠,侯家橋的羅廊西村很可能就是他們藏匿贓物的落腳點。結合報案人蔡某所說,應該是作案人把他控製住後,一個人留在店裏裝箱,另一個人就用出租車把贓物運送到這裏。

侯家橋羅廊西村,是一個居民小區,距離案發地隻有三四公裏。

我和老曹馬上帶著張姓司機去羅廊西村實地指認,發現該地為羅廊西村××號。羅廊西村××號院子裏有五棟居民樓,周圍也有五棟。

我們又來到當地派出所,把這十棟住戶戶籍資料中的適齡男性居民照片都調出來,讓他逐一辨認。

張姓司機看了一遍後,搖了搖頭。

為了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意,我讓他先回去,並按事先約定,支付了他200元誤工補助。

我跟老曹商量:“那個姓蔡的值班員不是說聽見嫌疑人打過手機嗎?我們可以把羅廊西村這一帶所有登記過的手機,搞成數據庫,和案發現場使用過的手機進行比對碰撞。如果那天晚上這邊有電話和現場通話,那這個人不就出來了嗎?”

老曹點頭同意,並補充道:“我們還可以查案發現場的手機使用情況,看這些電話裏有沒有羅廊西村人的,或者跟羅廊西村這一帶的市話或手機有過聯係,特別是漫遊到南京的外地手機。”

在那個時候,如果電話不在通話狀態,就沒辦法將其定位,所以我們商量了這麽一個辦法,讓專門負責聯係電信部門的小蘇去辦。

過了一天,24日晚上9點多鍾,又來了一位出租車司機,向我們反映:22日淩晨3時30分左右,從案發現場載過一名攜帶紙箱的男青年到羅廊西村××號樓道口。該乘客個子不高,人較瘦,其體貌特征與蔡某所述的另一歹徒基本一致。

這個歹徒的樣貌,同樣也不在派出所的戶籍資料裏。

出租車司機走後,我對老曹說:“今天這個司機和昨天那個張姓司機所講的內容基本一致。我看,這兩個乘出租車的人,應該就是這個案子的作案人。”

老曹點點頭,但又補充道:“根據這兩位出租車司機所說的情況,紙箱的數量似乎不足以裝下那麽多贓物,而且他們還要從贓物窩點返回珠江路三維公司,所乘坐過的出租車肯定不止這兩輛。”

我想了一下說:“這個先不管它!也許其他司機沒看到我們的信息,或者因為其他什麽緣故沒來找我們,但根據這兩個司機提供的情況,我們已經可以斷定,作案人把贓物至少分兩次運到羅廊西村,在羅廊西村有落腳點,對不對?”

老曹點點頭。

我接著說:“所以,下一步工作就是集中精力,依托派出所,對羅廊西村及周邊地區進行地毯式的排查。”

老曹又點點頭,表示讚成。

第二天一早,我來到派出所,讓所長把全體參與排查的民警召集起來,很嚴肅地對他們說:

“我們這次排查,範圍是羅廊西村這裏的十棟居民樓。在走訪調查中,要把握這樣三個重點:一是住在一二樓的低層住戶;二是與陝西西府一帶有聯係的常住、暫住人口;三是在案發後突然離開的人員。偵破這起搶劫大案,要依靠集體的力量,我們每一個人都像水桶上的一塊木板,如果你這塊木板工作沒有到位,出現了漏洞,別的板子再結實,這個木桶裏的水也都會漏掉。所以,請大家務必認真仔細!”

隨後的幾天,我時刻都在關注排查工作的進展,可是經過幾輪的反複工作,始終未能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玄武分局那邊經過調查,也排除了值班員蔡某監守自盜的嫌疑。我們的工作一下子好像失去了方向。

出租車司機提供的線索應該是真實的,作案人肯定在羅廊西村有個落腳點,可為什麽找不到呢?

我想起年初偵破“1·14”尤緯係列殺人分屍案時,在對上江考棚居民區的排查中,就是因為前去調查的民警粗枝大葉,在前兩輪的排查中,把眼皮底下的殺人現場給漏掉了。最後還是根據技術人員分析出來的彩光紙,我親自帶隊,循跡覓蹤,找到這戶人家,才使偵查工作有了突破。這一次,很可能也是這樣,重要線索被某個工作不夠細致的民警漏掉了。

有時也有這樣的情況,漏倒是沒漏,但是民警主觀地認為調查對象不像是我們要找的,就自作主張輕易否定掉了。

我剛當上刑警的時候,有一天商業機械學校來報案,說教室裏的一個大彩電被盜走了。在20世紀80年代,大彩電算是一件比較貴重的物品,刑警隊立即派人前去調查。

了解到的情況是,當天有一批來自安徽的學員結業離開南京,很有可能是他們中間的一人或幾人拿走了彩電。除去女學員,刑警隊派了偵查員小潘前往安徽對十幾名男學員進行走訪調查。

幾天後,他回來很肯定地對隊長說,不是這批人幹的,案子就暫時擱了起來。

可是學校方麵還不時來催問案子的進展,不巧小潘這時又到警校輪訓去了,隊長就把這個案子交給我接著辦。

我仔細翻閱小潘留下的筆錄材料,發現其中一個姓胡的學員比較可疑。因為他的同學說晚上8點多在火車站看見他,而正常情況下,他應該坐下午5點的火車回安徽。

我跑到警校把這個疑點跟小潘講了,問他去沒去過胡家,想從他那裏得到一些線索。

可是小潘卻很肯定地對我說:“不可能是這個人。上次我到他家,姓胡的見到我渾身發抖,他怎麽有膽子從學校偷走這麽大一個彩電?”

回到刑警隊沒幾天,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這個大彩電竟完好無損地被寄了回來,裏麵還附了一封悔過書。我們把悔過書的筆跡和商業機械學校留存的培訓學員檔案筆跡一對,就是這個胡姓學員的。

隊長對我說,彩電寄回來了,隻能算犯罪中止,不能算破案,你還要跑一趟,給姓胡的做個口供,才能結案。

於是我到淮北的胡家一問,胡某告訴我,那天民警小潘來調查時,他緊張得要命,因為彩電就藏在床底下。

後來我在報上讀到兩個故事。

一個是某報派記者去采訪一場當紅歌星演唱會。記者按演出海報所說的時間到現場一看,演唱會取消了,就自作主張回家睡覺去了。而另外一家報社的記者卻再三詢問演唱會取消的原因,最後了解到那個歌星已經自殺,為此寫了一篇聲情並茂的報道,吸引了大批讀者。

另一個是某製鞋企業派兩名業務員到海島考察,看有無開拓市場的可能性。結果回來以後,兩人的意見截然不同:一個說島上沒人穿鞋,根本不可能有市場;另一個則說正是因為無人穿鞋,市場潛力巨大。

再想想自己參與偵破的那起彩電被盜案,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這樣的事:麵對同一個現象或表情,不同的人會作出完全相反的解讀。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藏匿贓物的窩點肯定在羅廊西村,就是因為民警排查不夠仔細,一時找不出來。明知如此,但是分身乏術,所以我心裏幹著急,卻也沒有什麽好辦法。

羅廊西村這邊沒有進展,我又把小蘇找來,問他查電話的事現在進展如何。

小蘇說:“支隊長,我正想跟你匯報呢!我們搞了個數據庫,但是移動電話的情況太複雜,電信部門跟我說,以他們現在的技術手段,在短時間內,沒有辦法從裏麵篩選出我們需要的手機號碼。”

查人,查不到;查電話,困難重重。怎麽辦?案子就此掛起來?今年2月蓁巷小區的殺人縱火案大半年過去了,還在一點一點地查,眼下這個案子的破案條件應該比那個“2·22”案好,至少我們知道了歹徒藏匿贓物的範圍,更不能輕易放棄!

那天,我坐在辦公室,又把案子的各個細節從頭到尾捋了一遍。

這個作案人進入現場,是把卷簾門拉起來進入的,按一般常理,他不可能來得這麽巧啊!今天我來作案了,上來就拉開這家店的卷簾門?他既然想搶劫財物,肯定要觀察,哪一家店的東西多?哪一家的貨值錢?卷簾門什麽時候上鎖?這個觀察過程,就會在這裏留下痕跡,比如他在那裏打過手機,但是現在查手機進展緩慢……

想到這裏,我眼睛突然一亮,對了!他會不會打固定電話呢?我記得案發現場附近的人行道上,有個電話亭啊!

我立刻跑到老曹那裏,把自己的看法跟他說了,老曹也猛然醒悟:“對啊!我馬上讓他們去把那個電話亭再查一查,看看電話亭在案發時打出的電話和陝西有沒有關係?和羅廊西村有沒有關係?”

那時的電話亭,都是用IC卡打電話。珠江路案發現場門前就有一個公共電話亭,號碼是36××702。

小蘇他們去一查,發現有人曾於案發那天23時20分和54分這兩個時間,用IC卡,撥打過一個號碼為95937—×××4471的尋呼電話。

這個電話很可疑,誰會在那麽晚打尋呼電話?而且這個時間正好是三維公司被劫的時間。

我和老曹一商量,決定兵分兩路:一路去查IC電話卡,另一路查尋呼機的機主。

第二天,振奮人心的情況終於出現了!

經過複雜的查證,這張IC電話卡是從河南售出的,9月16日開始在南京使用,曾三次撥打南京市內電話,號碼為66××262和66××379,前者地址為怡景花園××幢408室,該處為私房出租戶,內住兩個女子,其中一個為西安人;後者地址為峨嵋嶺××幢501室,與戶主陳某同居的女人馬某,戶籍所在地正是羅廊西村×號101室,不過該處現已出租給他人居住。

我一聽偵查員匯報上來的這個情況,頓時感到勝利的曙光已經出現:

“老曹,這兩個電話號碼太重要了!你看,持IC電話卡的人跟66××262聯係,這個怡景花園的宅電用戶是哪個?是一個西安來的女人!另外一個66××379,戶主的同居女友馬某,就是羅廊西村×號101室的戶主。肯定是這個家夥通過西安女人的關係,租借了羅廊西村的房子,而羅廊西村,不就是歹徒藏匿贓物的窩點嗎?走,我們去那裏看看!”

可是等我們帶著偵查員趕到羅廊西村×號101室,找來戶主一問,說是租戶已經搬走。

打開房門一看,果然已經人去樓空。

我頓時火冒三丈,跑到派出所,讓所長把那個民警找來質問道:“你這個排查怎麽查的?”

民警知道自己闖禍了,囁嚅著說:“我們來的時候,這裏關著門,我們就去下一家了。”

“沒有人?你就不能聯係一下戶主嗎?跟戶主一聯係,不就知道她已出租給西安人了嗎?這個贓物窩點不就排出來了嗎?”

老曹見我動了氣,立即打了個圓場,把我勸走。

這件事我至今難忘!如果當時這個民警工作細致一些,我們可以少走多少彎路啊!

人跑了,戶主不知道租戶的去向,而中介人——住怡景花園的那個西安女人,也隻是在做生意時,與對方攀上了老鄉,才幫他租借了羅廊西村的房子。

辦案民警再三追問,她也說不清那人的真實姓名和身份。

這條線索就此中斷,我們隻好回去再仔細分析電話的通話記錄。

在電信部門的配合下,我們把怡景花園和峨嵋嶺這兩個宅電的通話記錄調了出來,發現怡景花園的電話和有一部西安在南京漫遊的尾號為9687的手機,有過比較頻繁的聯係。經怡景花園的西安女人回憶,這個號碼就是那個老鄉在跟她聯係租借羅廊西村房子時所用過的。

再調取該手機在南京的漫遊話單,它打到西安的電話與IC卡打到該地的號碼重合。

結合之前掌握的情況綜合分析,可以斷定,這部手機的機主和使用這張IC電話卡的人,如果不是同一人,也應該是同夥。

至此,珠江路現場和羅廊西村×號101室終於搭起了一座“橋”,“橋”上的那個人已露出了狐狸尾巴。

偵查人員隨即展開新一輪的查證,結果發現這張IC卡先後五次撥打西安市的市內電話,也曾撥打過尾號為9687的手機。

另經調查,羅廊西村×號101室的住宅電話66××379,9月16日曾與尾號為4790的手機聯係過,而尾號為4790的手機又與尾號為9687的手機聯係過。經查證,尾號為9687和4790的手機於9月16日以後反複在南京、西安出現,10月22日後則在南京消失。這些情況表明,這兩部手機在南京的使用者,應該就是作案人。

這時候,案發那天10月21日23時20分和54分這兩個時間,在電話亭用IC卡撥打的尋呼電話機主也找到了,他是一輛小飛虎出租貨車的車主。

在案發時間內且又在案發地點附近,尋呼一個開出租貨車的司機,這兩個電話很可能跟案子有關係!

我和老曹研究後決定,立即派程翔去找這個姓孫的車主。

11月5日,程翔找到了孫姓車主。

經耐心啟發,孫某陳述,他的車經常停靠在鼓樓區金盛裝飾城門口攬活兒,以替人運送貨物賺取運輸費。上個月,10月5日那天,他在兜生意的時候,有一個男青年來找他,說我有一批貨要運到安徽,並要了他的名片說,到時候我跟你聯係。10月21日深夜,孫某收到尋呼後回電,回電就打到IC卡電話亭。在電話裏,對方要他22日早晨5時將車開到漢中門等候。孫某到達後,該男青年先往車上裝了幾紙箱貨,隨後又將其帶至羅廊西村×號,此時另一男青年已將另幾箱貨堆在院內。裝上貨後租車的男青年隨孫某駕車直奔合肥駱崗機場,把貨卸在機場托運科托運。此外,孫某反映,隨車男青年自稱是東北人,叫毛濤。

劫匪夠狡猾的,搶劫得手後連夜運走贓物,等我們查到羅廊西村,那裏早已人去樓空了。

歹徒行動如此迅速,我們也要搶時間。

派誰去合肥呢?

我還在思考,老曹就自告奮勇地說:“我去吧,我跟那邊比較熟。”

我想了一下,點頭同意:“也好,你先去,有什麽情況及時跟家裏頭溝通。”

合肥離南京確實近,老曹上午去的,傍晚就把情況跟我在電話裏說了:“我們在機場托運科查到了,一個持‘毛濤’身份證的人,在10月22日將六個裝有電子配件的紙箱托運到深圳,而且據托運科的人說,辦理托運的人乘當日13時15分的飛機飛往廣州。我已經讓程翔先回南京,有一份名單,上麵是這個航班的所有旅客姓名,你們可以把它和在南京的旅館住宿人員進行比對,說不定這個嫌疑人就在裏頭。我通過合肥市公安局協調,明天再到安徽省移動通信公司去查尾號為9687、4790那兩部手機的漫遊通信記錄。”

這個老曹,工作就是細。

我馬上讓程翔拿著這份名單,跟南京這邊的旅館住宿人員比對。結果發現有一江西籍女子錢麗君曾於10月6日、17日兩次在羅廊西村附近的古井旅社住宿,且10月22日未退房即離店,於是錢麗君也被納入偵查視線。

第二天下午,老曹從合肥回來了,告訴我兩個情況:他通過安徽省移動通信公司查詢發現,10月22日上午9時02分以後,尾號為9687和4790的兩部手機均在合肥出現,並且當日13時15分前與深圳通過電話。同時查明,上述托運的貨物已於10月24日到達深圳,貨主及收貨人均為“毛濤”。另經查證,“毛濤”的身份證是偽造的。

至此,我們可以確定尾號為9687和4790的機主,還有這個錢麗君,就是珠江路三維公司電腦搶劫案的嫌疑人!

老曹是一個非常嚴謹的人,末了,還生氣地說:“這個機場托運科也不驗看‘毛濤’身份證的真偽,貨物托運和機票航班這兩者的目的地不一致也不管。真是的!”

十一

案情明朗,接下來的工作節奏也就越來越快。

11月7日,我帶人飛抵西安。在當地公安機關及電信部門的支持下,很快確認了那張在河南購買、在南京使用的IC卡五次撥打的西安市話,其中一個宅電的機主叫鄒誌新,而那個尾號為9687的手機機主也是他,尾號為4790的機主則叫俞向群。

我把隨身攜帶的那份10月22日13點15分飛往廣州的航班名單拿出來一比對,上麵果然就有他們的名字,由此這兩個嫌疑人的姓名也被我們掌握。

這個鄒誌新,不太好找,人戶分離,費了很多周折,才找到,他實際上住在西安市的友誼西路白廟路××號×號樓東單元4樓東,要不是當地同行帶我們去,我們還真找不著。

為了不驚動他,先讓居委會去摸了一下底,說兩口子這幾天都不在家。

另一個叫俞向群的,在他的居住地——西安市雁塔區地質新村×—332號,也找不到他。最後還是通過電信部門,看到他的那部4790手機已漫遊到江西上饒市。

我立即把這個情況告訴老曹:“我現在一時還回不去,你辛苦一下,去一趟上饒吧。”

老曹痛快答應:“沒得問題!這邊到上饒沒得飛機,我們就開車去吧,人停車不停,明天一早就可以到了。”

果然,11月8日晚上,老曹那邊就傳來了好消息。

“我們在上饒市公安局的協助下,已經把俞向群抓到,那個叫錢麗君的,是他女友,也一並歸案!”他在電話裏高興地說。

第二天一早,老曹又來電話:“我們連夜對俞向群進行了審訊,他交代‘毛濤’就是鄒誌新,10月22日的事就是他們兩個幹的,電腦已經賣給了深圳市深圳灣高幫實業公司的章維。我已經讓程翔帶人立即從南京飛往深圳,把贓物追回來!”

十二

老曹旗開得勝,我這邊因為涉及使用技偵手段需要審批,有個過程。不過好在西安的同行加快了工作進度,跟老曹通完話,我和西安市局刑警支隊以及技偵部門,也開始行動。

這是11月9日下午1時,西安同行先用一個本地電話,給鄒誌新的手機打電話,接通後,假裝是推銷產品的:“我們這裏呢,是×××公司,最近我們推出了一款新產品,免費給你試用。請你到我們公司來領取,我們公司的地址是……如果你沒有時間,我們也可以給你郵寄……”

偵查員在拖時間,技偵部門趁此機會迅速定位他的手機。原來他就在他的住地附近,正好我們還有兩個民警守候在那裏。

說時遲,那時快,民警接到我們的通知時,也正好發現鄒誌新與一個女人往家裏走。

辦案民警大叫一聲“鄒誌新!”

鄒誌新一回頭,發現是兩個陌生人,就想跑。

這時哪還能放他走,兩個民警如同餓虎撲食,一邊一個,將他扭住。

一輛警車及時趕到,把他塞了進去,留下那個女人,呆立在那裏。

鄒誌新被帶進審訊室,我已坐在那裏。

這是一個外表精幹的人,從戶籍資料上得知,他還是個大學畢業生,可惜沒把聰明用在正道上。

“你叫什麽名字啊?”我問。

他一聽我的南京口音,有些慌亂,半晌,才回答:“鄒誌新。”

陝西口音果然濃重。

我微微一笑,又問:“你不是叫‘毛濤’嗎?”

鄒誌新頓時傻了:“‘毛濤’?你們是怎麽知道的?”

“我們是警察,當然能知道!我還可以告訴你,你的同夥俞向群和錢麗君已經在江西落網了。你就老實交代吧。”

鄒誌新一聽我提到錢麗君的名字,大概是怕我們牽扯到今天和他在一起的女人,馬上說:“我交代,但是剛才和我在一起的是我老婆,她對我的事一無所知。”

“這個你放心,我們會搞清楚的,就看你的態度了。”

聽我這麽說,他又想了一會兒,終於把在南京的作案經過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原來,鄒誌新和俞向群是大學同學,曾開過公司,後因經營不善而歇業。為了弄錢,他們開始動起邪念,盯上了體積小、價值高、出手容易的筆記本電腦,合謀專門搶劫電腦專賣店。

從去年10月開始,兩人就在西安搶劫了4家店鋪5台電腦,以兩萬元的價格賣給曾與俞向群做過生意的章維。後來覺得西安油水太少,遂於今年9月16日,兩人持偽造的身份證,竄至南京,通過搭識不久的怡景花園西安老鄉的關係,租用了羅廊西村×號101室的一半用房。之後,兩人到珠江路電腦一條街踩點,發現×××號那家三維公司不僅有高檔電腦而且數量很多,便購買了尖刀、繩索、膠帶等工具伺機作案。

10月21日晚,兩人發現三維公司的一名員工外出,卷簾門沒有鎖死。鄒誌新跟蹤一段路以後確認此人遠去,便迅速返回和俞向群拉開門闖入室內,製服值班員蔡某後行劫。23時20分和54分,兩次在附近公共電話亭用IC卡打電話,尋呼約定出租貨車司機孫某。然後分幾次乘出租車將贓物運至羅廊西村×號附近,待出租車駛離後,再搬入101室。

聽到這裏,我忽然想起老曹的問題,就問鄒誌新:“你說具體一點兒,到底分幾次?又是怎麽從羅廊西村回到珠江路電腦店的?”

鄒誌新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說:“一共四次,我兩次,俞向群兩次。回來的時候也是打車,就是等的時間比較長,最長的一次,我足足抽了半包煙。”

我又想起報案人蔡某說,曾聽到鄒誌新他們打過手機,但他們尋呼小飛虎貨車司機孫某用的是現場附近的電話亭,那這個電話又是打給誰的?

“哦,那是10點多鍾我回西安老婆的電話,她問我啥時回去。”鄒誌新回答道。

又一個細節弄明白了,我朝他一擺手:“接著說。”

淩晨5時,兩人各搬一個稍小的紙箱至漢中門,鄒誌新留下等車,俞向群回去將剩餘紙箱搬至院內。這麽做的目的,是不想讓司機孫某知道確切地址。鄒誌新隨車一塊兒前往合肥駱崗機場,並以“毛濤”的假身份證辦理托運。俞向群和女友錢麗君另外搭乘交通工具前往駱崗機場與鄒誌新會合,並同乘一個航班前往廣州。登機前,俞向群與深圳的章維聯係銷贓,並約定在深圳見麵。10月23日,鄒、俞、章三人在深圳東京酒店客房見麵,鄒、俞各留下一台“東芝”筆記本電腦,其餘贓物以3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章維。衝抵事先債務和作案過程中的花銷後,俞向群分得10萬元,餘款都歸鄒誌新。

作案過程弄明白了,最後,我問道:“你和俞向群都是上過大學的人,有專業知識,憑自己的能力創業不好嗎?為什麽要去幹這些違法犯罪的事呢?”

鄒誌新沉默良久,抬起頭來,說:“警官,創業說說容易,做起來難啊!像我們這樣沒有資金支持的普通人,做任何一個項目都是過程長、風險大,我們也是心急了一點兒,所以才出此下策。不過,我們當時也定了一條,就是搞貨賣錢,決不傷人害命!警官,現在說這些是不是太晚了?我願意接受懲罰。”

審完鄒誌新,我心情複雜地走出審訊室。

不管他如何為自己辯解,法院最終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判處他們應有的刑罰。

我這邊剛和同行商定回南京的事,老曹就給我打來了電話:“我們已經回南京了,程翔那邊明天連贓物帶人,就是那個章維,也一起帶回南京,我們明天去接他們。你那邊情況怎麽樣?”

聽得出來,他很興奮。

“我正要跟你說,我們已抓到鄒誌新了,明天也準備坐火車把他帶回南京。”順便我也把明天的行程告訴了老曹。

“那太好了!到時候我到車站去接你們!”老曹說。

十三

西安開往南京的火車,現在最快隻要四個多小時,那一年則要耗時差不多一晝夜。

為了安全,乘警為我們安排了一間軟臥,鄒誌新一隻手戴著手銬,另一端銬在車廂床邊的鐵杆上,我和另外兩名刑警輪流監護著他。

也許是太好奇了,火車快到南京時,他忍不住開口問我:“警官,這兩天我一直在想,我們這次在南京作案,把一切細節都考慮到了,可以說是天衣無縫,就是想不出你們是怎麽把我們找到的?”

是的,鄒誌新很狡猾。作案前細心踩點,鎖定目標;在運輸贓物過程中,特意不讓出租車司機掌握確切窩點;得手後連夜將贓物運走,並且特意不走南京而到合肥的機場,用假名托運。

但是,雁過留聲,人過留影,一個人隻要在某個特定的地方停留過,多少總要留下一些痕跡。我們就是通過再三尋找,找到了作案人的通話記錄,找到了運送贓物的出租車,找到了怡景花園和峨嵋嶺這兩處住宅的戶主,找到了在羅廊西村的窩點,最終找到了合肥、西安、深圳、上饒……

我看他滿臉迷茫,便一字一句地說:

“怎麽找到的?我告訴你,年輕人,盡管你和你同夥有預謀、有計劃,還加上一點點智能和暴力,但是,你們是為了一己私利,隻能偷偷摸摸的,見不得人的;而我們,是堂堂正正執行法律的國家機器,我們的智慧和力量是源源不斷的,一旦我們下決心要找一個違法犯罪的人,哪怕他遠在天涯海角,我們也能找到!”

若幹年以後,我在南京又碰見過他一次(詳見《第十二天:無處遁逃》)。

如今,如果他碰巧讀到本書,可以找到他想要的答案。不過,我想他應該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