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還我頭來”

進入2000年,這個人類曆史上跨世紀的千禧年,好像和以往的年份沒有什麽不同。一些專家預言的電腦千年蟲並沒有出現,1月份的天氣還是那麽寒冷。

1月14日,農曆臘八,是個星期五,下午兩點多,值班室給我打來電話:“剛才有人報案,中華門城堡北邊的秦淮河遊船碼頭,發現一顆死人頭!”

死人頭,那就意味著人命案。我二話不說,夾起個小包,對值班員說:“讓一大隊和技術室跟我走!”

現場在秦淮區中華門城堡的北麵,鎮淮東橋下的秦淮河邊遊船碼頭上。這個地方是南京著名的旅遊景點,這天又豔陽高照,等我們趕到現場時,那裏已密密麻麻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

不一會兒,市局副局長張新華也趕到了現場,他和我一商量,立即叫先前到達的秦淮分局副局長老魏調集警力,疏散圍觀群眾,封鎖現場。老魏剛從鼓樓分局刑警隊隊長提拔上來,到任才一個多月。

最早發現這顆死人頭的,是秦淮區市政管理所一名姓吳的清潔工,他對我們講了事情經過:

昨天早上7時許,他和往常一樣,駕著小船在秦淮河上清理漂浮物,範圍是夫子廟泮池到中華門城堡鎮淮東橋之間。船到武定橋附近,他發現靠近河岸的水麵上漂浮著一個黑色塑料袋,圓滾滾的,不知道裏麵是什麽,就把它撈了上來,捏了捏,有軟有硬的,還以為裏麵是塊肉,就單獨把它放在碼頭的垃圾場邊上,心想天寒地凍的,要真是肉,說不定還能喂個貓啊狗的。今天下午兩點,他分類清理完這幾天堆積在碼頭上的垃圾,最後打開這個特意留下的黑色塑料袋,萬萬沒想到,裏麵居然滾出來一顆死人頭。

這是個男性人頭,鼻子和上嘴唇均被割掉,難以辨認其原貌。經過法醫勘驗,認定該人頭係被他人砍切而與屍身分離,被害人年齡30歲偏下,被害時間三天左右。

凶手為什麽要毀容?又為什麽要分屍後將頭顱拋入河內?一下子有好多問題要思考,但是眼下,我覺得還是要先弄清楚作案人是在哪裏拋下的這顆頭顱,這樣才能準確劃定殺人分屍的地點,找出凶手。

秦淮河實際上有兩條,經過南京市內六個城區的是內秦淮河,人們常說的秦淮河一般指的就是這條河,而經中華門繞行城外的叫外秦淮河。

內秦淮河在城區呈U形,我站的地方——中華門城堡鎮淮東橋,是這個U形的底部。往北看,就是大名鼎鼎的朱雀橋。唐朝詩人劉禹錫曾有詩雲:“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朱雀橋再往上就是武定橋,莫非人頭是從朱雀橋漂浮到武定橋的?

我望著緩緩流動的秦淮河水,搞不清楚哪兒是上遊,哪兒是下遊。

出了一會兒神,我扭頭對老曹說:“這個包著人頭的塑料袋,到底是從哪裏漂浮過來的,這關係到我們下一步確定殺人分屍現場,我看還是請教專家,更保險一點兒。”

“我馬上跟水文局和氣象局聯係,讓他們派專家來。”

老曹去請專家了,我仍然頂著三九寒風望著四周。

現在正是寒冬臘月,水流緩慢,環衛工人天天要打撈漂浮垃圾,這個人頭不可能在河麵上漂好幾天。它昨天被發現,那就很可能是前天夜裏拋的。

再看朱雀橋到武定橋那一帶,目力之所及,街巷縱橫交錯,到處都是低矮的平房。這個凶手不大可能提著包裹著人頭的塑料袋,從大馬路上經過這些小街小巷,跑到這個河邊來。

我的直覺告訴我,殺人分屍和拋頭顱的現場,應該就在武定橋附近。

在隨後召開的偵破工作動員會上,我把這些思考跟老張說了,最後由他拍板,提出了四點工作要求:

一是根據被害人體貌特征,立即在全區範圍內查找近期失蹤的人員;二是立即對各垃圾站及沿河單位全麵走訪,以發現其他屍塊;三是立足全區排查,摸排常住和暫住人口中有無矛盾激化或其他反常情況;四是沿河派出所立即組織全體民警對所有房屋進行走訪排查。

氣象局和水文局的專家都來了,結合案發前一周以來的有關水流、風向、風力等情況,並對不同重量和體積的漂浮物的流向和流速進行了分析研究,還做了實驗,一致認定,拋頭顱的位置,應該距發現頭顱的武定橋現場不遠。

走訪工作也有進展。

當晚有一保潔員反映,曾在武定橋附近的大井巷公共廁所附近,看到一個拾荒者在垃圾堆上翻找出幾床棉花胎,等到發現上麵有血跡,又扔下沒要。

專案民警聽說後,立即在這位保潔員的帶領下,將這幾床棉花胎取回。經DNA技術檢驗,確認棉花胎上的血跡及黏附的人體組織碎屑正是被害人的。

大井巷一帶是老城區,多為老式平房,街巷縱橫交錯,地形複雜,住在外麵的人是不會抱著幾床棉花胎,特意跑到這裏丟的。

根據人頭和棉花胎發現的位置,結合大井巷的地域環境以及氣象、水文專家提供的情況,我進一步認為,作案人殺人分屍的位置也應當在武定橋附近,也就是北至馬道街、南至中華門城牆、東至菜板橋、西至中華路這樣一個比較小的範圍內。

我的意見得到老張、老曹等專案組其他成員的認可後,就對一旁的老魏說:“我看排查殺人分屍現場,重點應該放在大井巷、三條營、龍泉巷三個戶口段。這三個戶口段一共有多少人家?”

老魏剛來秦淮不久,對這裏的情況還不是很熟,聽我在問,趕緊轉問身邊的人,轉而對我說大概1000多戶。

我說:“好!你給我派130名民警,盡快對這三個戶口段的1000多戶人家進行地毯式排查。一人負責10戶,必須進屋。排查的要求是:一,每戶定人定位,有無與死者相似的失蹤人員;二,因為是分屍現場,要仔細尋找室內有無血跡;三,發現家中有無案前來訪、案後突然去向不明的人員。”

此後三天,我每天像過堂似的一個一個聽匯報,但是聽來聽去,就是沒有聽到誰家有去向不明的人員,也沒有聽到在哪家發現血跡。

這時,有人提出來要擴大排查摸底的範圍,也有人提出來凶殺現場是不是在河對麵,或者幹脆是流竄作案,凶手已經跑掉了。

針對這些說法,我逐一加以分析。

“關於排查的範圍問題。我劃的這個範圍,是根據水文專家、氣象專家,以及棉花胎拋放的位置而作出這個判斷的。範圍太大,沒有科學依據,也不符合事物的客觀規律。當然啦,你老魏要是有這個警力,我也不反對。”我順便將了老魏一軍。

老魏連連擺手:“玩不起,玩不起!”

“關於作案人會不會在秦淮河對麵,也就是河道外側的問題。我問你們,棉花胎是在哪裏發現的?它是在秦淮河內側的大井巷發現的,如果凶手在河對麵,他為什麽要抱著棉花胎,拎著頭顱,舍近求遠,穿街過巷,從河對麵翻過橋,到這邊的垃圾站扔東西?”我說到這裏,那些主張殺人分屍現場在秦淮河外側的人也不吱聲了。

我繼續說道:“關於流竄作案的問題。我們都搞過這方麵的案子,大家不要忘了,流竄作案的目的要麽是侵財,要麽是性侵,殺人隻是附帶的。即使因為侵財或性侵而殺人,凶手也沒必要分屍拋屍,而且還要毀容,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嘛,費那個事幹什麽?”

看大家頻頻點頭表示同意,我又接著說:“經過了這一輪排查,嫌疑目標沒有出現,肯定是我們的排查由於某個民警工作馬虎而造成了疏漏,沒有別的原因。這個嘛,等到案子破了,我們再總結,但是現在案子還沒破,我劃的排查範圍大家剛才也同意,怎麽辦?沒有別的辦法,還是要排!不過,老魏啊,這130個人沒有排出來,你給我再換130個人,堅定信心,重新再排。要求一樣,每人10戶,必須進屋。”

這樣,老魏又給我派了130個人,重新開始排查。

令我失望的是,居然結果還是一樣,沒有發現半點兒值得推進的線索。

我堅信自己劃的這個排查範圍沒錯,但是怎麽就排查不出來呢?

看來,靠老魏派來的民警排查,是不會有什麽結果了,可我又無法替代他們,一戶一戶地去看。

我隻好眼睛向內,對支隊的刑事技術人員提出要求。對大井巷垃圾點現場發現的棉花胎進行詳盡的檢驗,看能不能發現更多的附著物。

19日上午,技術員小齊興奮地來向我報告:“支隊長,我對棉花胎進行了徹底的分離檢驗,發現了一條彩光紙!”

“哦?帶我去看看。”我馬上來到技術室,看見小齊已把它單獨放在一塊玻璃板上,上麵的刻度顯示:寬0.5厘米、長4厘米。

彩光紙是幹什麽的?

它是南京民間製作燈籠等喜慶物品時用的裝飾材料。秦淮河畔的夫子廟,每年春節燈會從大年初一到正月十八都有彩燈出售,紮燈人一般每年三四月份就開始製作各種燈具,一直到春節燈會開始前才結束製作。這些民間藝人大部分就住在我們劃定的重點排查區域,因為這裏離夫子廟很近。

這條彩光紙,是在被壓得很板實的棉花胎裏找到的,而經仔細勘驗檢查,這幾床棉花胎被發現的廁所及其附近地麵上並未發現有類似的彩光紙,這說明它絕不是作案人拋物時後來黏附上的,而來自作案現場。它既然遺落在作案現場的**,也就有可能遺落在現場附近的地麵上。我們隻要找到哪些地方有彩光紙,就有可能順藤摸瓜,找到這個棉花胎的主人,這個查找範圍不就大大縮小了嗎?

但是哪些居民住戶家裏有彩光紙呢?讓老魏他們的大部隊排查,不如我們有重點地先到這些住戶的家門口看看。

想到這裏,我把小齊以及其他技術員全部叫上,讓他們從發現棉花胎的地方開始,由近到遠,對這個地麵進行仔細查找。

白天沒找到,晚上拿著熒光燈繼續找,看看哪些地方有類似的彩光紙。

功夫不負有心人!19日半夜,小齊他們最終在兩個地方發現了這樣的彩光紙。

情況報到專案指揮部,老魏聽說後,立即對我說:“太好了!我馬上就派人去查看。”

經過上兩輪排查,老魏沒有給我提供一點兒有價值的線索,現在我對他派來的人真有點兒不放心,便說:“還是我自己去看吧!萬一派出所的人回來又說什麽也沒看到,這個案子還破不破了?”

老魏有些尷尬,秦淮分局的刑警隊隊長林舒趕緊上來說:“支隊長,我陪你去吧。”

這幾天在一塊兒辦案,我覺得林舒這個刑警隊隊長辦事還是滿細心的,就說:“好吧,人不要多,我和你,再帶兩個刑警。今天太晚了,明天一早,我們一起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一行四人,頂著寒風,在小巷子裏轉來轉去,按地址找這兩個地方。

第一個地方進去一看,中間一個堂屋,四周四間老式房子,住滿了人家。這麽擁擠的地方怎麽殺人、分屍?我沒有多停留,就讓林舒帶路,直奔第二家。

第二家在上江考棚××號。上江考棚位於中華門城堡東側,南起新民坊,北至剪子巷。明清兩代科舉考試時,安徽被稱為“上江”,江蘇被稱為“下江”,上江考棚就是安徽考生預考和居住的地方,後來就作為地名延續了下來。

上江考棚××號,是一座還比較新的三層小樓,距離發現粘血棉花胎的公共廁所很近,曲曲折折的小路全部加起來也隻有30米。

穿過小樓一看,院子裏還有將近十間屋子,都租給了外地來寧人員居住。

林舒悄聲告訴我:“這個女房東叫陳愛梅,為人精明,凡事都很計較,得理不讓人,人稱‘母老虎’。前兩次專案民警上門了解情況,都遭到她的冷言冷語。”

我們一進去,女房主正指揮著一個瘦小的老頭兒把一大盆醃肉搬到後院去,見我們來了,就迎上來大聲說:“你們警察來了多少次了?今天怎麽又來了?成天來問,問什麽鳥東西啊!”

女房主身材肥碩,滿臉橫肉,一看就是個蠻橫潑辣的女人。

盡管她嘴裏不幹不淨,罵罵咧咧,我也不跟她生氣,你嘟囔兩句,我就退回去了?不可能的事!

我軟中帶硬地對這個悍婦說:“你別激動!有了案子,我們來調查,這是警察的責任,警察也有這個權力,你必須配合,曉得嗎?”

我一邊說,一邊朝四周看,推推院子裏的一個房間,發現上了鎖。

“請你打開給我們看看。”林舒客氣地跟她說。

陳愛梅磨磨蹭蹭,找了半天鑰匙,一副極不情願的樣子。

進入房間後,我發現裏麵隻是簡單擺設了幾件家具,但地麵卻拖得十分幹淨,不像有人住的樣子。

“房客到哪裏去了?”我問。

“幾天前回老家了。”女人回答。

“他是誰?”我指指那個瘦老頭兒問。

“我老公。”女人答。

我嗅了嗅鼻子,盯著女人問:“這裏頭怎麽這麽臭啊?”

拿著鑰匙站在一旁的陳愛梅明顯有些慌亂,指著她老公剛搬到門口的大盆醃肉說:“大概就是這個味道吧。”

這是剛搬過來的,和屋裏的味道有什麽關係?

我走過去低頭聞了聞盆裏的醃肉,氣味也不對,便不再搭理女人,指著這間屋子,徑直對林舒他們說:“你們按專案組的要求,仔細檢查!”

一聲令下,林舒他們馬上麻利地行動起來。

他們把床單掀起來,床鋪上的墊被都是新換的棉花胎,揭開棉花胎一看,床板也是新洗刷的,床下的地板被擦抹過。

蹲下來查驗地上,在刷成紅色的地板上,他們發現幾處細微的斑點,與整體的色調有微弱的反差,而在牆角的白色牆體上則有三個細小的噴濺性暗紅色斑點。

再到兩個屋子之間的隔斷,見那裏豎著幾塊床板,把其中一塊拽出來一看,上麵也有血。

我回頭看陳愛梅,她立即傻了,蔫了。

這時候不是她罵我們了,而是我數落她了:“現在你還有什麽話說?啊?”

她撲通一下跪在地上:“那家夥已經跑了,我是怕你們懷疑我,就沒敢說!”

什麽叫前倨後恭,這回我可見識到了。

我教訓道:“如果你早點兒說,還能立個功!現在想撇清,晚了!”

我一麵讓同事打電話叫技術人員來,一麵就地對陳愛梅進行訊問。

陳愛梅見我們找到了證據,抵賴不掉,隻得如實做了交代:

“我們家這間屋子,是租給一個叫戈玉貞的安徽女人的,她在夫子廟擺夜市賣紫砂壺,和她一起住在這裏的,還有她兒子和一個20多歲小幫工,男的。

“1月7號,戈玉貞接了一個電話,隨後向我借了4000塊錢,講好月息是一分的利,之後我就再也沒見過她。18號夜裏,也就是前天,她家那個小幫工說要回家過年,找了一輛大卡車,將屋子裏的紫砂壺和其他東西全部搬走,因為都是人家的東西,我不好不讓搬,隻是叫小幫工替老板娘還我錢。小幫工沒有多問,連本帶利給了我4400塊錢後就走了。

“昨天下午,我進房間打掃,發現地板、床鋪、床板上,還有草席上都有像血跡一樣的東西,而且有一股腥臭味。聯想到前一陣子民警來我家調查,外麵又風傳秦淮河裏漂了個死人頭,我就害怕了,跟老頭子一商量,連忙衝洗了地板、床鋪,並把鋪蓋換成新的,還把家裏醃的鹹魚鹹肉裝進大盆,拿到屋裏,萬一警察來查,我們就講不知道。”

“15號和18號我們兩次來調查,你為什麽不及時報告?”我問她。

“因為沒叫小幫工去辦理暫住證,而且那時戈玉貞借了我錢還沒還,萬一是他們家出事,怕錢收不回來。後來小幫工搬家走了以後,我們更怕為這個事牽扯到自己,所以趕緊清掃了房子的地麵和床鋪,想把這個事糊弄過去。”陳愛梅的聲音現在很溫順。

前兩次民警來查沒有仔細看,都被她蒙混過去了。

我帶著刑警過來是第三次來查,她故意先發製人,罵罵咧咧,想分散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盡快離去。

沒想到這次是我親自帶隊來的,不吃她這一套。如果這一次聽了老魏的話,讓他的人來看,說不定看了一圈以後,回來又跟我說,沒發現什麽東西。

在我訊問陳愛梅的時候,林舒他們對陳愛梅家的其他租戶也進行了詢問調查,證實了戈玉貞母子在案發前先後失蹤。1月18日夜,戈玉貞的小幫工曾雇用過一名男青年,帶著一男一女將室內的紫砂壺、觀賞石等物品搬上一輛汽車運走,之後即去向不明。

當初布置排查的時候,我特意跟老魏交代,凡是要離開這個地方的人,你們要仔細檢查。現在果然被他們漏掉了,我氣不打一處來。

正好老魏這時聞訊趕到,我就厲聲質問他:“你們是怎麽把守的?”

老魏麵紅耳赤,吭哧了半天也答不上來。

“等以後抓到這個小幫工,我們一定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如果是民警疏忽,你一定要追究責任!”老魏是我的老部下,我對他不用客氣。

老魏連連點頭:“我絕對饒不了這小子!”

我們還在詢問房主和租戶,技術人員就已經趕到,立即取樣檢驗,當場認定這些斑點均為人血,且與被害人一致,由此確定此處為第一現場。

臨走時,我嚴肅地對女房東陳愛梅說:“你聽好了,這間殺人分屍的房間,我們貼了封條,你要替我們看好,不準別人亂動。你和你老公這段時間不準外出,隨時聽候處理。如果有戈玉貞母子的消息,馬上報告派出所!”

這時候,陳愛梅低眉順眼,連連點頭答應。

走出上江考棚××號,我聽到擠在門口看熱鬧的人群裏有人在笑:“這個‘母老虎’今天吃癟了!”

找到了殺人分屍現場,發現了與案件直接關聯的三個人,偵破工作出現了新的轉機、新的突破。專案指揮部研究後認為,不論這三個人在案件中處於什麽樣的角色,都非常關鍵。

根據上江考棚××號租戶辦理暫住證所留的信息,戈玉貞(45歲)和盛嵬(19歲)為母子關係,戶籍地是安徽蒙城小澗鎮,找到戈、盛母子,就可以順藤摸瓜找到這個可疑的小幫工。

據上江考棚××號其他租戶反映,戈玉貞丈夫在安徽蚌埠也是擺地攤的,但詳細地址不清。

根據這一情況,我覺得有必要連夜派人前往蒙城和蚌埠開展工作。

派誰去呢?赴外地開展工作,要求具有豐富的偵查經驗,並且有一定的決斷能力;優柔寡斷,就會貽誤戰機。

想了一會兒,我決定,林舒帶領幾名秦淮分局的刑警前往安徽蒙城,查找戈、盛母子,並在第一時間通報戈玉貞丈夫的信息;而這時已擔任刑警支隊大隊長的程翔,則帶隊去蚌埠,查找戈玉貞的丈夫。

蒙城距離南京300公裏,蚌埠稍近一些,兩路人馬領命後,連夜出發。

臨行前,我特意叮囑程翔:“據女房東陳愛梅交代,戈玉貞到蚌埠是去照顧生病住院的丈夫。但是他到底在哪裏,並沒有確切信息。所以,和林舒他們相比,你們的工作難度相對大一些。林舒他們在蒙城能查到戈玉貞丈夫在蚌埠的準確信息最好,如果查不到,你隻能靠自己查。

“查的時候,你可以通過這樣三條途徑:第一條,是通過當地同行,查蒙城小澗鎮在蚌埠的暫住人口以及各類市場、私房出租戶的資料。第二條,是通過蚌埠電信部門,查當地近期與南京上江考棚××號及其附近的電話的主、被叫信息,並且把它們和從南京電信部門調出的有關情況進行比對,從中梳理篩選出有用信息。第三條,是通過戈玉貞一家的各種社會關係,查戈玉貞丈夫有可能去的落腳點。不過,這一條要注意:不要打草驚蛇!”

程翔連連點頭,一一記下。

21日,也就是兩路人馬出發的第二天一大早,我特意給蚌埠市局刑警支隊的支隊長老袁打了電話,請他們全力協助我們的行動。

與老袁通完電話,我把支隊專門負責與電信部門聯係的小蘇找來,讓他圍繞上江考棚××號房主家中的電話及其附近的公用電話進行調查,爭取從中發現線索。

這天下午,林舒從安徽蒙城來電向我報告:在當地同行的配合下,雖然沒有找到戈、盛母子的下落,但通過走訪和翻閱人口資料,得知戈的丈夫盛誌國(50歲),因在當地欠下大筆債務,房產被法院查封,1997年舉家外出,常年在外做生意,一直未回過原籍,現在可能還在蚌埠,但具體住址仍然不詳。

既然丈夫盛誌國有可能在蚌埠,戈、盛母子也可能在那裏,我馬上對林舒說:“那你們也馬上趕到蚌埠,與程翔他們會合,一塊兒查找盛誌國的下落。”

僅僅過了一天,22日上午,程翔就通過電話興奮地向我報告:“我們和林舒他們分頭查找,終於找到盛誌國的住處了!”

原來,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查蒙城小澗鎮在蚌埠的暫住人口以及市場、私房出租戶的資料,一時沒有什麽進展,倒是走訪電信部門有了收獲。

他們經過梳理比對,發現蚌埠地區近期與南京的上江考棚××號聯係過的電話共有四部,而且都是私人開設的公用電話。經過對這幾部電話機主的走訪調查了解,最終查明盛誌國暫住在蚌埠市朝南路十七村施徐八組××號。

偵查工作推進了一大步,我在電話裏鼓勵了一番,最後也提醒道:“找到這個盛誌國,我們才能搞清案情。你們一定要沉住氣,千萬不能打草驚蛇!”

整整一個下午,我不斷在腦子裏想象著前方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終於等來了程翔他們的報告。

上午他們趕到那裏時,發現房門緊鎖,並不見盛誌國的蹤影。

通過走訪,偵查員們了解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據房主及其鄰居反映,盛誌國在此居住了約有半年,最近半個月,卻一直沒有見到過盛的身影。十多天前,看見盛誌國以前那個20多歲的幫工小尤來過幾次,後來小尤又帶盛的老婆戈玉貞來過。來的那天夜裏聽到房內有哭聲和剁東西的聲音,還看到燒了一些物品。第二天見小尤換了門鎖後外出,從此再也沒有人看見過戈玉貞。昨天,就是21日下午,小尤騎自行車來到盛誌國的暫住處,要將室內的東西搬走。因為小尤要拿走的貨物比較多,值一點兒錢,房主沒有見到租戶盛誌國本人,便出麵阻攔。

根據房主及鄰居所描述的小尤體貌特征,與陳愛梅所講的戈玉貞的小幫工相似,再結合其他情況來看,二者應該就是同一個人。

程翔最後在電話裏說:“現在看來,小尤這個人很關鍵。隻要找到他,盛誌國一家三口的情況就可以弄清楚。另外,這個小尤在案發前後,無論在南京,還是在蚌埠,都有人看到他的活動,但是和他聯係最為密切的盛誌國一家三口,卻蹤影全無,這兩者之間到底存在著什麽樣的關係?我和林舒也商議過,根據過去偵辦案件的經驗,我們覺得這個小尤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如果真是這樣,那麽盛誌國一家三口則極有可能都已被他殺害。”

程翔和林舒他們的分析很有道理,我當即表態:“我同意你們的分析。‘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相機行事,果斷處置,盡快將小尤抓獲。”

程翔又說:“盛誌國租賃的房屋內還存放著大量貨物,我們判斷,這個小尤肯定還會再來,我和林舒決定輪流在此秘密守候。”

沒想到傍晚時分,程翔就打來電話向我報告:“半小時前,小尤已經落網!”

當時我正在專案指揮部,接到這個電話,下意識地看了一下表,時針正好指向五點半。

我來不及多問抓捕細節,就對身邊的老薛說:“程翔他們已把小尤抓獲,你辛苦一趟,現在就去蚌埠,現場指揮對小尤的審訊。”

老薛是刑警支隊分管預審的副支隊長,預審經驗豐富。

我考慮到許多物證可能都在蚌埠,在那裏就地審訊,有利於把案子坐實。

蚌埠距離南京200多公裏,預計開車需三個多小時。老薛離去後,我把抓獲小尤這一重大消息報告了市局副局長老張,並通知前方的程、林二人,為老薛的工作預做準備。

程翔順便在電話裏講述了抓捕小尤的經過,比我想象的簡單得多。

今天下午5點,一個身影倏然閃入施徐八組××號的門洞,正當來人掏出鑰匙開門時,守候民警一躍而上將其控製住。

“叫什麽名字?”

“尤緯。”

“我們是南京市公安局的。”

一聽這話,對方頓時耷拉下了腦袋。

老薛晚上9點多到達蚌埠,連夜對尤緯進行了審訊。

第二天一早,他打來電話:“老朱啊,審完了!這個尤緯就是殺人分屍的凶手。”

原來這個尤緯,今年27歲,是安徽省潁上縣古城鄉××村村民。據他交代,1998年底,他在蚌埠擺地攤時認識了盛誌國,後經盛勸說,借了一萬元與盛合夥來南京做生意。但盛為人刻薄狡詐,合夥後始終將尤當幫工看待,一年來僅給過尤幾百元工錢。在盛誌國的影響下,盛妻戈玉貞及兒子盛嵬也看不起尤,經常頤指氣使。尤緯曾向盛誌國索要合夥費一萬元,盛拒絕歸還,並於去年夏秋,獨自一人返回蚌埠擺攤,南京生意交由其妻戈玉貞打理。戈在外人麵前,繼續稱尤緯為“小幫工”。為此,尤緯懷恨在心,開始起意尋機殺害盛誌國一家三口,並吞占他們的貨物。

2000年1月3日,尤緯來到盛誌國在蚌埠的暫住處,晚上先騙其喝酒,於夜深人靜之時,將睡夢中的盛誌國掐死。次日到鐵匠鋪打製了一把砍刀,夜裏將盛分屍八塊,分別用塑料袋裝好後藏於紙箱中。5、6兩日,在蚌埠市東區蘭郢雪花鄉雪花村物色一處房屋並租下。

1月7日上午,尤緯兩次打電話到南京與戈玉貞聯係,謊稱盛誌國生病住院,將戈玉貞騙至蚌埠。當晚將戈接到盛誌國的暫住處,然後又以同樣的方法將戈殺害,分屍後把屍塊藏入紙箱內。

1月8日,尤緯攜凶器返回南京。10日夜,趁盛嵬熟睡之機將其掐死,毀容分屍,把頭顱包裹後,在武定橋附近拋入秦淮河中,其餘屍塊均用黑色塑料袋分裝裹好,裝入屋內一鐵皮箱內,其上鋪放書籍、茶具等物進行偽裝。

1月18日,尤緯約了在蚌埠結識的朋友來南京,又在附近的紫金山停車場租用了一輛大貨車,晚上以搬家為名,將上江考棚××號暫住處內價值兩萬餘元的貨物搬運一空,連同屍塊一起運到蚌埠,放在其新租的雪花村×××號暫住處內。

獲取尤緯口供後,老薛他們立即在蚌埠市局的協助配合下,前往雪花村×××號,起獲了裝有盛嵬屍身的鐵皮箱和裝有盛誌國、戈玉貞屍塊的四個紙箱及全部贓物,並搜獲了殺人分屍的凶器和剁解屍塊的砧板等作案工具。

當時正值寒冬,氣溫很低,屍塊還沒散發臭味,否則早就引起人們的警覺了。

至此,這起橫跨兩省、在兩地分三次殺死三人並分別予以肢解,之後搶劫數萬元財物的大案,終於告破,前後僅用了九天時間。

十一

尤緯被押回南京後,為了搞清一些細節,我就像下圍棋複盤一樣,親自對他審了一次,還特意讓老魏也來聽聽。

如果你不知道他曾殘忍地殺害並肢解了盛誌國一家三口,你會覺得眼前這個年輕人稱得上清秀。

“尤緯,你和盛誌國一家有矛盾,分手就是了,何至於把他們都殺了呢?”

“警官,你不曉得,我那一萬塊錢在他們手裏,我要走,他們就是不給我,我沒得辦法哎!”

怎麽會沒有辦法呢?但是現在跟他說這些也晚了,我接著問:“錢是盛誌國拿的,那你殺他老婆和兒子幹什麽?”

“錢是在盛誌國手裏,但是他老婆和兒子對我太壞,把我當小幫工看待。警官,你不曉得,他們就是讓我搬運貨品,看管攤位,生意上的錢款進出,都是盛治國老婆經手。飯也不讓我吃好,成天就是白菜豆腐,他們娘倆中午卻經常瞞著我在家做好吃的,把我當傻子,其實我是合夥人哎!”

那也不至於殺人哎!我正這麽想,又聽尤緯說:“我把盛誌國殺了以後,就想,馬上就要過年了,他老婆兒子到蚌埠去,找不見他,跟鄰居一打聽,就知道我去過,馬上會懷疑到我頭上,所以我幹脆把平時對我很壞的娘倆都殺了。”

“你在10號晚上掐死盛嵬,又是在什麽時候分屍?什麽時候把頭顱丟到秦淮河裏的?”

“10號當晚就把小盛切成幾塊,忙了大半夜,太累了,就等到第二天半夜才去丟人頭。”

根據他的供述,頭顱被拋入秦淮河的時間是11日深夜或12日零點過後。由於河流緩慢或水中其他物體的阻滯,延遲了一天,於13日淩晨被環衛工人發現,這也說得通。

“你為什麽要將盛嵬毀容呢?”

“我本來是想把他分屍後都丟到秦淮河裏的,毀容就是怕被人認出來。後來怕一趟一趟來回走,被人發現,就沒有再丟。”

“帶血跡的棉花胎也是同一天丟的嗎?”

“棉花胎是13號半夜丟的。”

“你在丟這些東西時,沒碰到人嗎?”

“沒有,都是半夜,天又冷,路上沒人。”

“10號晚上盛嵬被殺死,到18日晚上你離開,這麽多天沒人問過你,他到哪裏去了嗎?”

問到這裏,我的眼睛餘光發現,老魏顯得比尤緯還緊張,因為這些問題涉及轄區民警的工作。

“好像女房東問過一次,我就說到蚌埠他爸媽那裏去了,就沒人再問。”他想了一下,答道。

“派出所民警來調查時問過你嗎?”

“警察來的時候我不在,要問也是問房東。”

我看了老魏一眼。

如果走訪民警細致一點兒,也許能了解到盛嵬突然失蹤的情況,發現屋內的血跡。

“你是怎麽帶著盛嵬的剩餘屍塊,離開上江考棚這個地方的?”這個關鍵問題,我必須知道。

“14號丟在河裏的人頭被發現後,就聽說警察開始挨家挨戶調查。我就把剩餘的屍塊裝在鐵皮箱的下層,上麵鋪著茶具,18號晚上租了一輛卡車運走的。”

“你出上江考棚路口時,警察沒有檢查你嗎?”我繼續追問。

“檢查了。但是快半夜了,一個警察讓我打開箱子,看了一眼。我說都是茶具,怕摔,底下一層他就沒看。還好因為天冷,屍塊的味道還聞不大出來,但是當時我很緊張,大冬天的,汗都出來了!”

聽了他的回答,我看了老魏一眼,老魏額頭上的汗也出來了。

十二

不過,老魏倒是沒有文過飾非,宣傳什麽“九天破案”之類的成績,而是等到塵埃落定,專門召集全分局的科所隊長會議,對這個新千年第一案進行了總結,非要讓我去講一講。

我借這個機會,講了幾點偵破此案的經驗教訓。

“這個案子,從尤緯拋屍到將他抓獲,前後隻花了九天時間,這裏麵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必須吸取的教訓。

“所謂成功經驗,一是工作方向,排查範圍比較合理。我們劃的這個範圍,是根據案發地點的地理環境特點,結合水文專家、氣象專家對水流、氣象的分析,作出這個判斷的。範圍太大,不符合實際情況,也沒法兒操作。事後證明,我們的這個分析是正確的。由於對現場環境的選擇分析正確,劃定的排查範圍比較小,從而明確了排查重點,大大節省了排查時間。

“二是技術工作起到了關鍵作用。殺人現場就是在技術人員從棉花胎裏檢測到彩光紙後,才找到的。

“但同時,這也是一個教訓,因為本來這個現場,是可以通過我們民警的走訪發現的。就是由於個別民警的工作不夠仔細,導致我們差一點兒與現場失之交臂。安排100個人排查,隻要有一個人不認真不仔細,那就隻能說百分之百都不認真不仔細。隻要有一個人漏掉了,就是百分之百漏掉了。這就像一個水桶,它的容量取決於那塊最短的木板。短板短板,就是這個意思。

十三

對尤緯這起跨省殺人搶劫案的審理,費了一些時日。我們刑警支隊把該準備的文書案卷連同物證,都移交給了檢察院,檢察院正式批捕,向法院起訴,這就意味著我們公安機關的工作結束了。

但是沒過幾天,程翔跑到我辦公室來,說尤緯想見我。

我很奇怪,就問:“是不是還有什麽要交代的?”

程翔說不知道,尤緯是通過看守所轉告的。

在法院審判之前,犯罪嫌疑人都關押在看守所,像尤緯這樣注定要判死刑的犯人,一般不會再轉監獄了。

我抽空兒跑了一趟看守所,見到了尤緯。

尤緯身穿橘黃色看守所馬甲,戴著手銬腳鐐,見到我就像見到老熟人,說:“朱警官,你們怎麽還不判我死刑?”

我有些奇怪,一般的重刑犯人總是想多活幾天,他怎麽反倒催我們早點兒判他死刑,就問:“你為什麽想早點兒判?”

“朱警官,到了這裏以後,我每天晚上都夢見過去天天一床睡的小盛,他那個沒有頭的身體在我眼前晃來晃去,老說一句話,‘還我頭來’!這個小盛比我還年輕,我確實對他有點兒過分了。我曉得,我早晚都得判死刑,還是早點兒判,給我來一槍,一了百了,他就不會來找我了。現在這樣,我覺也睡不著,成天頭疼,太難過了!”他痛苦卻又認真地說。

我一聽,又好氣又好笑。

“還我頭來!”這個尤緯大概看過一些演義小說,知道因果報應,才會在夜深人靜之際,受到良心的譴責。世界上沒有天生的罪犯,但是犯了罪,就必須受到懲罰。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想到這裏,我對這個殘忍殺害並肢解盛誌國一家三口的凶手,竟生出一絲絲同情。

看著他一臉真誠的樣子,我想了一下,也很真誠地說:“什麽時候判,是法院的事,我說了不算。你老做噩夢,是因為你現在覺得對不起盛嵬一家。如果你真的想懺悔,我可以給你指條路。”

“朱警官,你快說!我一定聽你的!”他有些著急。

為了讓他聽明白,我說得很慢:“如果死刑判決下來,你呢,主動簽署一份協議,願意身後捐出器官,提供給那些需要的病人,幫助他們恢複健康。這樣,或許能夠救贖你的罪過。”

尤緯仔細聽後,連聲說道:“好,好!朱警官,你這個辦法好!我就按你說的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