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請君入甕

1999年8月15日早上,我剛踏進白下路101號刑警支隊大門,就被老曹一把拽住:“老朱,浦口的盤城鎮有現場。先上車,我到車上慢慢跟你說。”

老曹是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我在鼓樓分局當刑警隊隊長時,他就是這個職務。那時刑警支隊叫五處,他是副處長。我到五處後不久,五處改稱刑警支隊,我倆都是副支隊長。去年支隊長張新華提任市局副局長,由我擔任支隊長,老曹還是副支隊長。老曹年齡比我大,從事刑偵工作的時間也比我長,我擔心他有什麽想法,可是這位老大哥一如既往,心無芥蒂,還是像以前一樣,平時叫我“老朱”,工作上全力支持我。

浦口區在長江以北,盤城鎮又位於浦口的最北邊,從刑警支隊到盤城鎮,有三四十公裏,現在又是早高峰,開車過去至少要個把小時。

車子一邊在長江大橋上的車流中慢慢行進,老曹一邊給我講案發經過。

浦口區盤城鎮盤城北巷×號院內,一共住了兩戶人家,一戶叫鬱大鴻,有個老婆和一個十來歲女兒;另一戶姓錢,隻有老兩口。今天早上6點鍾左右,姓錢的老頭兒起床後,發現隔壁鄰居鬱家防盜門半開,木門半掩,門鎖插著一串鑰匙,窗戶和窗簾卻緊閉嚴實,屋裏一點兒聲音也沒有,不像往常女主人起床給孩子做早飯的樣子。鬱家戶主鬱大鴻在盤城鎮新街開了家“飛鴻百貨商店”,平時住在店裏,家中隻有母女兩人。錢某雖然感到有些異樣,卻也不便進去探看,就馬上趕到飛鴻百貨商店,告訴鬱大鴻說:“你家房門半開,但是裏麵一點兒動靜也沒有,有點兒不大對頭,你趕快回家看看。”鬱大鴻聽說後立即趕回家中,發現老婆和女兒都倒在血泊中,沒了氣息。

鬱大鴻隨即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聽說死了人,立即轉報分局刑警隊。因為一下子死了兩個人,屬於特大案件,分局刑警隊又馬上報告了市局刑警支隊。

值班的老曹接報後,知道我肯定要去現場,便拉我一塊兒上了車。

一個多小時後,我們一行三輛車,直接開到了案發現場附近,浦口分局和派出所的人已在那裏等候。

我們一起步行穿過窄窄的小巷,來到盤城鎮盤城北巷×號。

現場已被圍了起來,報案人鬱大鴻也待在鄰居家,隨時接受詢問。

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小鎮居民院落,裏麵是一棟L形的紅磚平房,錢某住朝南的兩間,朝東的那兩間就是案發現場。

鬱家的防盜門和木質房門都沒有撬壓痕跡,凶手是用鑰匙開門入室的。進入室內一看,裏麵是兩室一廳一個廚房。

大概是天熱,一進臥室,我就聞到一股血腥味。

屋內躺著兩具屍體,身下都是血,經鬱大鴻指認,她們就是他的妻子許敏和女兒鬱飛。妻子仰麵倒臥在屋中央,人體呈大字形,女孩側臥在床腳下,呈蜷縮狀。母女倆衣著完整,都穿著睡覺的衣服。妻子雖然兩腿張開,但是穿著三角褲,沒有性侵痕跡。值得注意的是,她左手握著一個係紅繩的淺綠色塑料豬形掛件,從狀態上看,像是與凶手搏鬥時從對方胸前拽下來的。

經法醫初步檢驗,妻子許敏左胸前僅有一處創口,深達心髒,一刀致命,在大腿外側有一創口,為表皮裂創。女兒鬱飛胸前三處創口,其中一處深達心髒,另兩處創口未達胸腔,左頸部亦有一個創口,同樣為表皮裂創。

大家都在忙碌,我又把現場周圍仔細看了一遍。

鬱家有兩個窗戶麵臨小巷,其中客廳那個紗窗由上至下被劃開一道缺口,長20厘米。室內客廳窗下,留有一根釣魚竿,是可以伸縮的拉杆魚竿,善士達牌7216型,魚竿前端有一個用鐵絲固定的自製鐵鉤。

經鬱大鴻辨認,這根釣魚竿不是他家的東西。

鬱家的防盜門半開,大門半掩,門鎖上插有一串鑰匙,這串鑰匙為女兒鬱飛平時所持有。鬱大鴻對我們說,鬱飛平時放學回家後,習慣將鑰匙放在客廳的飯桌上。

現場的床頭櫃、半截櫥和寫字台上麵,都發現了有帶血匕首撬壓的痕跡,而且物品被翻動的幅度較大。經現場清點,鬱大鴻稱共損失人民幣2000多元,以及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等物品。

我們對現場進行了仔細勘查,除了在門口有一個帶有灰塵的皮鞋印,其他各處都未發現任何指紋和足跡等痕跡。

很顯然,這個現場經過凶手的處理。

現場勘查完畢,我和老曹在浦口分局刑偵副局長老孫的陪同下,一起來到盤城鎮派出所,找了個會議室,對這個案子進行初步分析。

由於現場呈現出來的特征比較明顯,大家的意見也比較一致。最後,由老曹對現場反映出來的案件特征作了初步概括:

“根據現場情況,這起案件應該是一起由盜竊轉化的搶劫殺人案。作案人深夜竄至鬱大鴻家,用刀劃開紗窗,用前端捆綁有鐵鉤的魚竿把房門鑰匙鉤取出來,再用鑰匙打開房門,潛入屋內。在盜竊過程中,作案人驚動了熟睡中的母女,即用單刃匕首先後將兩人殺害。行凶後,作案人又拉上窗簾,在室內翻尋財物並劫走。被害人許敏手握的淺綠色塑料掛件,應當是凶手隨身所佩戴的物品,在搏鬥中被拽斷遺留在現場。還有那根魚竿,也應該是作案人遺留在現場的。”

老曹說得言簡意賅,大家紛紛點頭稱是。

我接著對下一步偵破工作講了幾點具體要求:

“對於這個案件的偵破,不管它是流竄作案,還是本地人作案,我們都應該圍繞凶手作案的手段和現場遺留的物件、痕跡展開工作。一個是劃紗窗。用刀劃紗窗,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手段。一二層臨街的窗戶都裝了鐵欄杆,所以人們以為很安全,夏季晚上睡覺時往往開著窗戶。作案者就用刀劃開紗窗,用釣魚竿鉤竊室內的財物,或者先鉤取鑰匙,再開門進入室內實施盜竊。我們可以用劃紗窗這樣一個手段來串並類似的案件。”

串並案件的好處,大家都明白,所以也不用在這裏多說,但是還有一點我必須強調:

“另一個是豬掛件。我們在串並劃紗窗案件時,還要考慮到死者手裏的掛件。這個豬掛件,很可能是從凶手身上硬拽下來的,所以它對於我們分析、刻畫罪犯臉譜應當有重要的價值。首先,這個掛件,隻有屬豬的人戴,才有意義。比如說我屬馬,要戴也戴個馬掛件,不會去戴其他屬相的掛件,因為那個對我沒有意義,隻有馬掛件對我才有意義。今年是蛇年,屬豬的人今年應該是18歲或者30歲,甚至42歲,歲數再大就不大可能了,30歲左右可能性最大。其次,這個豬掛件的品質,隔著證據袋,我捏了一下,輕飄飄的,就是一個很廉價的塑料製品,不值什麽錢,由此推斷,這個掛件的主人,經濟條件不會很好。”

最後,我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結合剛才講的兩個條件,我們先在江北的浦口、六合這兩個地區開展排查摸底,重點是18歲或30歲,有過盜竊前科的,特別是有過劃紗窗這樣行為的違法人員。排查出來以後,逐一加以甄別。”

我說完以後,老曹又作了補充:“還有一個事兒,我們在現場門口,提取到了一個皮鞋印。我們刑警支隊的同誌都是穿著鞋套進入現場的,所以這個皮鞋印有可能是作案人留下來的,也可能是分局和派出所的同誌進入現場時留下來的,所以會後,凡是到過現場的同誌都到我們這裏來留一下鞋印,以便比對後排除。”

兩個月過去了,圍繞劃紗窗和豬掛件,排查了上百個嫌疑人,但是最終都被查否,案件的偵破工作陷入僵局。

我開始懷疑當初定的偵查方向是否對頭。

就在這時,老曹興奮地跑來找我,說:“那個皮鞋印的主人找到了!”

“是哪個?”我也很高興。

“聽說是盤城鎮派出所指導員的。”

一聽這話,我的高興馬上變成震驚:“真的?走,去看看!”

說罷,我立即和老曹帶了幾個人,心急火燎地趕往盤城鎮。

當初在勘查現場時,門口有一個帶有灰塵的皮鞋印,一直沒找到主人。那天會後,凡是到過現場的民警,都留了鞋印,被一一排除,所以我們傾向於是作案人進入現場留下的。為了查找這個皮鞋印的主人,刑警支隊和分局沒少投入警力。

現在皮鞋印的主人找到了,卻是我們自己派出所指導員的,這又是怎麽回事?

我坐在車上,滿腹狐疑,難道這個案子是指導員做的?這也太離譜了!

想著想著,我覺得還是穩妥一些,先到浦口分局,了解一下到底怎麽回事?

浦口分局的刑警隊隊長姓王,很年輕,上次出現場我見過他一麵。

他見我和老曹來了,立即把我們讓進去,每人還給泡了杯碧螺春。

“你別忙嘞!快跟我們說說那個鞋印的事!”我擺擺手讓他坐下。

小王有點兒羞赧地說:“兩位領導,這個事說起來真是有點兒豁醜。這個鞋印確實是那個指導員留下的。怎麽發現的呢?前些天氣溫下降,派出所值班室升起了爐子……”

他講到這裏,我這才感覺到辦公室裏確實有點兒冷颼颼的。

今年的天氣冷得快,這個地方在長江以北,氣溫要比南京城裏低好幾度。

小王見我有些心不在焉,就停了下來。

我回過神來,馬上說:“你講,你講。”

小王繼續說:“盤城鎮在浦口的北邊,比這裏更冷。那天晚上派出所幾位民警圍在火爐邊上取暖,其中一個突然無意中發現,指導員翹起來擱在爐子邊上的皮鞋鞋底,跟現在正在排查的那個鞋印很像。那個民警立即報告了刑警隊,我馬上帶人去派出所做了比對,果然一模一樣。據這個指導員講,當時他剛從部隊轉業,沒見過凶殺現場,出於好奇,那天就在門口張望了一下,見大家都在忙,也就沒有進去。調查了解的時候,他認為自己並沒有進入現場,所以也就沒說。”

正說到這裏,分局副局長老孫也來了,我就問他:“人呢?”

老孫明白我說的是誰,馬上對我說:“人就在分局,我們對他進行了調查。那天晚上他正在派出所值班,沒有時間。再說,這個人剛從部隊轉業,還當過營教導員,品質還是不錯的,就是缺少公安業務知識。”

說著,他陪我們來到監察室。

那個指導員見我們來了,立即站起身來,滿臉羞愧。

我看了一眼他腳上穿的,好像是一雙軍用皮鞋,很厚實,旋即抬頭看著他說:“指導員,你剛從部隊下來,可能不了解公安的規矩,當時你就應該及時把這個情況說明啊!你知道為了搞清楚這個鞋印,我們刑警支隊和浦口分局投入了多少警力!”

盤城鎮離市區比較遠,這些日子,為了案子上的事,老曹經常過來,我主要還是在支隊坐鎮。

案子久偵不破,今天既然來了,就再去現場看看,看能不能有新的發現。

“8·15”案發生以後,老曹就把現場封鎖起來,鬱大鴻平時就住在他那個百貨店裏,所以這個現場除了警察,沒有外人進去過。

事後證明,老曹的這個做法為後來的破案創造了條件。因為現場保留完好,偵查人員遇到一些新情況,就可以隨時來到現場,圍繞現場重新分析研究。

譬如今天,我和老曹在現場一邊看一邊議論,就發現了不少矛盾之處。

現場未留下任何指紋、足跡,說明作案人對現場進行過徹底清理,但是為什麽偏偏留下了釣魚竿和豬掛件?

先看釣魚竿擺放的位置。從現場情況看,作案人用釣魚竿鉤取鑰匙後,一般都是順手將魚竿放在門外窗下、現場門口,或在開門入室後的方便之處,或者幹脆在作案後帶走,但此案中的釣魚竿卻出現在室內鉤取鑰匙的窗口下方,好像生怕警察看不到,故意放在那裏。如果真是這樣,那他就是想以此轉移警方的偵查視線,把警察的注意力引向慣用這種手法作案的外來流竄人員。

再看豬掛件,它在死者許敏左手邊所呈現出來的狀態也不合理。在生死搏鬥中,她被利刃刺中,往後摔倒,手裏拽著的這個掛件也一同落地彈跳,最後的狀態不可能是現在的水平直線。

見我注視著豬掛件在地上的位置,老曹解釋說:“前些日子,我們幾個從不同角度反複試驗,最後發現,死者無論以什麽樣的姿勢倒地,都不能形成目前這種狀態。”

老曹這麽一說,更加堅定了我的看法,這一定是人為擺放的結果。

還有,現場撬壓痕跡與盜竊目的也不一致。室內櫥櫃、書桌等家具上的抽屜撬壓痕跡雖然不少,但它們所反映出來的痕跡形成動作力度較小,好像是在做樣子,有幾個抽屜很容易就能撬開的,他都沒撬開。既然屋內的人已經死了,他應該大膽地撬,怎麽會撬了一半就放棄呢?這些動作與盜竊的目的明顯不符。

站在當初遇害母女倒地的地方,我又清楚地記起她們的損傷情況也有差別。兩人的致命傷均在心髒,妻子許敏胸前的創口直達心髒深處,一刀斃命,而女兒鬱飛胸前除了一個創口深達心髒外,另外還有兩處不深的創口。也就是說,凶手一共捅了三刀,頭兩刀很輕,最後一刀很重,才導致小女孩斃命。如果第一刀很重,後兩刀也沒必要捅了。這個現象透露出作案人在殺害小女孩的過程中,有猶豫手軟的心理反應。

還有一個細節。死者許敏大腿右側與鬱飛右頸部各有一創口,從刀痕和血跡方向看,明顯為死後躺臥狀態下形成,應該是作案人在被害人倒地後試探其是否死亡所留,這與流竄盜竊轉化殺人的心理狀態明顯不符。如果是流竄盜竊,把人捅倒以後就應該馬上逃離現場,哪還有心思再去試探對方死沒死?

我在現場看著看著,不知怎麽就想起了幾年前的一起殺人案。

那時候我還在鼓樓分局當刑警隊長。有一天刑警隊接報,南秀新村一幢四層居民樓的底層,一個姓張的女人被人殺死在家裏。

我帶人到了現場,發現門鎖完好,窗戶也沒有撬拽痕跡,人被捅了好幾刀,保險箱被撬開,裏麵的財物被洗劫一空。根據現場分析,凶手係敲門或投鎖入室,屬於熟人作案。經過對死者關係排查,了解到死者30多歲,是個單身女人,生前經商,經濟條件不錯,有個兒子,離異後由前夫撫養。經過調查,排除了前夫的作案嫌疑,也沒發現死者的其他矛盾關係,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有一天,派出所反映死者有個閨蜜,住在水西門那邊,我聽說後立即帶人上門走訪。

這個閨蜜姓薑,我去的那天她丈夫沒在家。她對我說,她與死者張某關係的確很好,張某時常來她家玩,有時晚了,就住在她家。

聽到這裏,我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薑某的住處,有點兒奇怪地問她:“你不是有老公嗎?這麽一個十幾平方米的房子,怎麽住啊?”

她坦然地回答:“這個好辦,她來了,我倆就睡在**,聊我們女人的私房話,床邊拉個簾子,我老公就在床邊打地鋪睡。”

我又問她:“你們都聊些什麽?”

薑某回答:“她不是離婚了嘛,主要就聊聊她的生活,兒子啦,老公啦。她告訴我,這些年一個人在水西門木材市場做生意,收入還不錯。”

聽了這話,我心裏一動,會不會“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睡在地鋪上的丈夫聽到張某關於財物的悄悄話,起了歹意而作案啊?

我不動聲色地從薑某家出來,先到派出所,了解薑某丈夫的基本情況。

一問,原來他有盜竊前科。那時候查案子,主要還是把懷疑對象找來,看他有沒有作案時間。經過調查證實沒有時間,就排除嫌疑。如果對方有作案時間而且還說謊,那就成了我們的工作重點。

回到刑警隊,我立即派了刑警小唐帶一名新警,去把薑某丈夫找來進行訊問。

不一會兒,小唐他們回來了,沒見薑某丈夫。

我很奇怪:“人呢?”

小唐雲淡風輕地說:“我看他不像。”

我勃然大怒:“你說不像就不像啊!我讓你去帶人,沒讓你自作主張去看他像不像!”

說罷,我另派刑警程翔帶人前去,旋即再問小唐:“你說說,那個人怎麽個不像?”

小唐憨憨地說:“我問他張某被害那天上午他在幹什麽?他說在家睡覺。”

我說:“這沒人證明的事,不正好要查嗎?你怎麽說不像呢?”

小唐還是那副波瀾不驚的樣子:“我看他神態自如,不像一個殺人凶手,所以就沒把他帶回來。”

一個刑警怎麽能這樣大大咧咧呢?

借這個機會,我耐下性子給小唐講解如何開展走訪調查,如何獲取證據,怎麽判斷一個人像不像作案者?

講著講著,我感覺有些口幹舌燥。

小唐這時倒乖巧,馬上起身給我倒了杯茶,剛喝了兩口,就聽見外麵傳來一陣喧嘩。

出去一看,原來是程翔他們押著一個人回來了,這個人手裏還捧著一個箱子。

程翔讓搭檔把這人帶到審訊室,把我推回辦公室,對我講述了事情經過。

程翔他們到薑某家的時候,薑某外出,丈夫在家。

程翔觀察了一下屋子,房間很小,隻有床底下能藏東西,就在跟薑某丈夫交談時,假裝點煙,從褲兜掏打火機,故意讓其從手中脫落,蹦入床下。他示意搭檔看住對方,自己彎腰看床下,見有一隻小箱子,就直起身子,讓對方拿出來打開看看。

對方頓時神色大變。

程翔見狀立即讓他蹲下,自己再次彎腰拽出箱子,打開一看,張某的財物連同那把行凶的尖刀都在裏麵。

“鋃鐺”一聲,程翔搭檔馬上掏出手銬,把薑某丈夫銬上,並讓他手裏端著那個箱子,坐進三輪摩托,帶回了刑警隊。

在證據麵前,薑某丈夫老老實實交代了作案經過。

原來他在床下打地鋪睡覺時,好幾次聽簾子那邊**張某跟自己老婆講,這些年做木材生意攢了多少錢,放在哪裏,不由得心生歹念。經過暗中觀察,那天上午假借送煤氣罐的名義,騙開房門,將張某殺害,盜走家中所有財物。

眼前的這個案子,會不會也和當年南秀新村張某被殺案那樣,不是流竄作案的盜竊殺人案件,而是跟死者有某種關係的矛盾殺人案?

從現場回到車裏,我把自己對現場情況的新認識,很坦率地跟老曹說了:“老曹啊,我有些新的想法,你看對不對啊?這個現場現在看來,是經過偽造的,它被作案人精心偽造成一個因入室盜竊而轉化為殺人的這麽一個現場。既然是偽造的,那它就不是流竄盜竊殺人,而應該是矛盾殺人,對不對?”

老曹到刑警支隊的時間比我早,經曆的大要案比我多,而且工作嚴謹,辦案時我很願意聽取他的意見。

聽我講完,老曹想了想,說:“你分析得對!這起案件看來很可能是矛盾殺人。”

“如果咱倆意見一致,下一步我想轉變偵查方向,不要再把這個案件的重點放在劃紗窗和豬掛件的串並上,而要圍繞死者的關係開展調查,看這個許敏有哪些矛盾關係。”我說。

老曹馬上同意:“好!”

我們回到浦口分局,把剛才商量的意見跟分局副局長老孫說了。

老孫因為指導員鞋印的事,心存愧疚,聽我一說,連連點頭,當場讓刑警隊隊長小王盡快落實。

談完工作,見我們要走,他死活不允,執意挽留,讓食堂大師傅做了一桌菜,小王作陪,請我們支隊的幾個人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飯。

飯桌上,他還拿出了好酒,我見狀馬上擺擺手:“案子現在這個樣子,我們也喝不下去,你先放著,等案子破了再喝!”

幾天以後,浦口分局刑警隊的小王就專門來了一趟支隊,把情況向我和老曹作了匯報。

小王說:“根據我們的走訪調查,死者許敏是農村婦女,性格內向,本分老實,嫁了鬱大鴻以後,基本就是在家操持家務,照顧女兒,除了丈夫以外,跟外界沒有什麽接觸。總之一句話,死者的任何關係都不至於殺人。但是這個丈夫鬱大鴻倒有些問題。他頭腦靈活,善於經營,在鎮上開了家百貨商店,收入不錯,所以家裏既有現金,又有金銀首飾。經過我們的深入調查,發現鬱大鴻最近有了外遇,和鎮上一個女人有不正當關係,而且對方已經懷孕,催著鬱大鴻跟她結婚。”

我一邊聽一邊想,這樣看來,這個鬱大鴻倒有作案的動機。他為了擺脫發妻,另結新緣,有可能下此毒手。但是轉而一想,現場還有他的女兒呢,難道他連女兒也一塊兒殺了嗎?這個真是太殘酷了,我是不是把人想得太壞了?唉,先不管這些,現在的任務就是找尋證據,隻有證據才能撥開這層迷霧。

怎麽才能獲取證據呢?

老曹和小王走後,我一個人在辦公室,思來想去,琢磨了半天。

最後,眼前終於一亮,直接跑去推開老曹辦公室的門,連珠炮似的對他說:“老曹啊,根據小王他們的調查,這個鬱大鴻有殺人動機,對不對?我們先不要去想現場還有他女兒的事,至少他殺妻的動機是有的,殺女兒可能是附帶的。但是不管怎樣,我們現在沒有證據,對不對?怎樣才能找到證據呢?我有個想法,你看行不行?”

老曹正在翻閱小王帶來的那些走訪筆錄材料,聽我這麽一說,合上案卷,有些困惑地看著我,聽我繼續說下去。

“老曹,你看啊,這個現場被偽造成盜竊殺人現場,鬱家的現金和值錢的財物一點兒都不剩。如果是鬱大鴻殺人,他會把這些東西帶到什麽地方去呢?會不會藏到他那個店裏,或者其他什麽地方?這個可能也不是沒有,但是我覺得他把東西藏在現場的可能更大。一是因為是自己家,藏在家裏最保險。二是他可能覺得‘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最危險的地方反而最安全。”我掰著指頭跟他說。

老曹馬上明白了,說:“有道理!我馬上去安排。”

說罷,他抄起電話,把程翔等幾個腦瓜靈活、身手敏捷的偵查員找來,一塊兒商議了一下,連夜趕往盤城鎮。

臨走前,我特意囑咐:“你們這次去,不要和分局、派出所打招呼,以免驚動更多的人。最好是等到後半夜,鬱家隔壁那個姓錢的一家睡覺後,再悄悄地進去。”

第二天一早,我一到辦公室,老曹就喜滋滋地跑來說:“老朱啊!被你說中了!程翔他們把東西找到了!”

我馬上問:“他們人呢?”

我想聽聽具體經過。

“我讓他們先去睡一會兒,都天亮了才回來。”老曹知道我急於知道結果,就把昨天半夜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跟我說了。

昨天半夜時分,程翔一行三人到了盤城鎮。當時伸手不見五指,一點兒月光也沒有。

為了不引起注意,他們把車子停在一家洗浴中心門口,然後慢慢走到盤城北巷×號的案發現場,用保存在刑警支隊的那串鑰匙打開房門,躡手躡腳地魚貫而入。

一人負責警戒,另兩人各持一支筆形電筒,從裏到外,從下到上,對所有房間進行了一次徹底的搜查。

最後,在臥室的天花板上,發現了一包東西。經三人點驗,正是鬱大鴻當時報失的現金和首飾。

拍照以後,他們又將東西放回原處,把天花板恢複原樣。最後,又和進屋時一樣,悄無聲息地離開了小院。

“老曹,你看,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了!隻有鬱大鴻殺人才會這麽幹。如果是外人作案的話,他要麽拿走,要麽就不要了,怎麽會精心藏匿起來呢?對不對?”我信心滿滿地問老曹。

“對!但是這包東西還不足以證明鬱大鴻就是凶手,兩者之間必須有關聯才行。”老曹同意倒是同意,但又提出一個新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我也想到了,但是關鍵是怎麽來解決它?我又陷入新的一輪苦思冥想之中。

10月22日那天,正當我和老曹為這個案子頭疼的時候,老曹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是浦口刑警隊的小王打來的,他向我們請示:鬱大鴻今天跟他們說,這些天氣溫降得厲害,他想回家拿點兒禦寒衣服,看行不行。

聽完老曹轉述,我一拍大腿,對他說道:“這真是天賜良機!鬱大鴻很可能是以此為借口,回家去看看那些東西有沒有被人動過,我們正好來個請君入甕!”

老曹有些明白,笑了。

“你不要笑,又不是我們設圈套讓他鑽,是他自己要回家看看,對不對?”我一本正經地說。

老曹笑得更厲害了,還用手指著我。

“你別笑了,我們商量一下怎麽行動吧。”說著,我又把程翔他們叫過來,把鬱大鴻要回家拿衣服的事跟他們說了,並交代他們如此這般,同時當場通過電話,和浦口刑警隊的小王敲定了具體細節。

一起準備停當後,我們一行人隨即分坐三輛車,又一次向浦口盤城鎮出發。

十一

晚上,一切安排停當,我就坐在那輛指揮車裏,看好戲上演。

大概8點鍾,分局刑警隊隊長小王陪著鬱大鴻進入了我們的視線。鬱大鴻提出回家拿衣服,是跟分局說的,由分局的民警陪他去,順理成章,讓他覺得我們沒有什麽懷疑。

剛進入鬱家的臥室,小王腰間的BB機突然響了,他拿起BB機一看,說:“哎喲老鬱,隊裏有事找我,我出去回個電話。”臨出房門,還特意回過頭來說,“哎,你不能亂動啊!除了要找的衣服,其他東西千萬不要挪動,我去去就來!”說著離開了現場。

就在剛剛,我們在鬱家裝了幾個秘密攝像頭,鏡頭直對著關鍵區域,終端屏幕就在指揮車上。

這時,我在屏幕上看見鬱大鴻一個箭步,拽過一把椅子,兩個手套往手上“嚓嚓”一戴,站了上去,挪開天花板的一角,看裏麵的東西是不是還在,然後馬上又把天花板照原樣合上,從椅子上下來,把它放回原處,用手套擦了擦椅背,摘下手套,塞入衣袋,若無其事地去衣櫃裏翻找要取的衣物。

這個鬱大鴻,以前看他的模樣還算斯文,可現在的動作是那麽可笑,又是那麽可惡!

說老實話,盡管我和老曹設計了這場戲,但是內心還不大敢堅持自己的判斷,總覺得鬱大鴻不至於殺害自己的親生骨肉。

可是眼前這一幕,讓我這個見慣了人性醜惡的老刑警也多少有些震驚,鬱大鴻果真就是殺害妻子和女兒的凶手!

鬱大鴻拿了衣服走出家門以後,我們沒再讓他回飛鴻百貨商店,而是直接把他帶到了浦口分局。

十二

“鬱大鴻,這些日子我們把你想得太好了!現在,你幹的那些事,藏的那些東西,我們都知道了,你就老老實實交代吧!”我一進審訊室,就對他厲聲喝道。

鬱大鴻嚇了一大跳。

他知道我是市局刑警支隊長,看我一臉怒氣的樣子,不敢再耍什麽花招,隻得一句一句開始交代。

鬱大鴻在鎮上經營百貨商店時,結識了一個姓郭的女人。一來二去,鬱大鴻利用晚上住在商店的機會,和這個女人發生了關係。自從有了這個女人,鬱大鴻開始嫌棄自己的老婆許敏。最近,郭某對他說自己懷孕了,逼著他和自己結婚。

說到這裏,鬱大鴻苦著臉說:“支隊長,我也是沒得辦法哎!我老婆是個農村婦女,我提出來跟她離婚,她就哭著鬧著要喝農藥。小郭這邊呢,說如果不結婚,她就去告我強奸。反正我兩頭都沒得活路了!”

“你沒得活路了?你跟別的女人快活的時候,怎麽沒想到啊!現在是你讓自己的老婆、孩子沒有活路了!你就老老實實交代吧,不要再辯解了!”我一臉嚴肅地正告他。

鬱大鴻看了我一眼,點點頭,有問必答,把整個經過都交代了。

老婆許敏不肯離婚,姘婦郭某又天天催逼,於是鬱大鴻終於對許敏產生了殺意。為了實施自己的計劃,他做了精心準備。他先找了一根舊的釣魚竿,在細的那一端綁了一個鐵鉤,又在外麵地攤上買了一個豬掛件,甚至事先物色好了藏匿錢物的地方。那天半夜,他用自己的鑰匙開的門,把老婆一刀刺死後,不料驚醒了女兒。麵對女兒驚恐萬分的神情,刹那間他不知所措,但是穩下神來一想,自己已經沒有退路,就狠狠心,朝女兒一刀捅了下去。女兒負痛,驚叫了一聲“爸”,鬱大鴻手一軟,半途而廢。女兒疼痛難忍,還在不停地呼叫呻吟,鬱大鴻又產生了猶豫,但轉而一想,留下女兒的命,自己就沒命了,想想女兒的學習成績也不好,將來也沒啥出息,再次狠心捅了一刀。捅完之後,聽她還在呻吟,又對準心髒部位,閉上雙眼用力捅了最後一刀。

盡管剛才看到的那一幕,已經說明鬱大鴻就是殺害自己女兒的凶手,但是現在聽到他親口供認,我還是有點兒無法接受。

要不是職務在身,我真會上去扇他幾個耳光!我也是有女兒的人,實在想不通,一個男人對姘婦的愛戀怎麽會壓倒他作為父親對親生女兒的感情?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這個鬱大鴻簡直是禽獸不如!

這時,鬱大鴻突然大哭起來,聲淚俱下地說:“……我跟小郭好上之前,女兒是我最疼愛的人。我那個百貨店,也是把女兒姓名中的‘飛’字和自己的‘鴻’字放在一起作為店名。那天本來也沒想傷害女兒,隻是造化弄人,讓她看到了我,我一下子鬼迷心竅……”

鬱大鴻殺死母女兩人後,把豬掛件放在許敏的左手邊,釣魚竿放在客廳窗口下,用帶血的匕首撬了幾個抽屜,把現場盡可能布置成盜竊殺人的樣子,將現金和首飾藏在天花板上,把可能留下足跡和指紋的地方都擦拭一遍,臨出門,還戴著手套把女兒常用的那串鑰匙插在門上。幹完這些後,便悄悄地回到自己店裏,靜等案發。

鬱大鴻還交代,那天回家取衣服,是因為這麽長時間,不知那包東西被警察發現了沒有。如果被警察拿走了,自己凶多吉少,就要準備跑路;如果東西還在,沒人動過,那警察還會按照流竄盜竊殺人案件的偵破思路去調查,自己就是安全的。

十三

審訊完畢,已是淩晨,我毫無倦意,跟分局打了個招呼,當即率領刑警支隊的幾輛車,押解著鬱大鴻,駛回市區。

車輛駛上長江大橋,眺望東方,那裏已現出一些魚肚白,它們正一點點撕開黑暗的夜。

前些日子剛讀過雨果的《悲慘世界》,裏麵有句話恰好道出了我此刻的心聲:“釋放無限光明的是人心,製造無邊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織著、廝殺著,這就是我們為之眷戀而又萬般無奈的人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