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掐分算秒

你看到的這座高樓,足足有37層,它就是我們南京有名的金陵飯店。

這家飯店在1983年建成開業時,是當時中國的第一高樓,超過了你們上海的24層國際飯店。它是改革開放以後我們江蘇省第一家由國企引進外資建起來的五星級高檔賓館,也是當時南京接待中外遊客硬件設備最好的酒店。它所處的位置也非常好,在南京最熱鬧的新街口,坐西北而朝東南,有人用這樣一句話來形容它,叫作“雄踞市中心,俯瞰石頭城”。

然而,就是在這座富麗堂皇的大飯店裏,從1988年底開始,不斷發生住店客人錢財被竊的案件。

一開始,飯店方麵怕這種事傳出去影響自己的聲譽,接到報失電話後,就沒有聲張,隻是在內部暗中開展了調查,想悄悄地把那個小偷找出來,打發走了事。

可是還沒等查出什麽眉目,同樣的電話又陸續打來,飯店安保部覺得靠自己的力量破不了這些案,這才向分局刑警隊報告。

當時,我調任鼓樓分局刑警隊隊長不久,聽說此事後,就立即帶偵查員前去調查。

但是到了飯店,我才發現事情有些棘手。

“失主呢?”

安保部的老王兩手一攤,苦笑道:“他們早就離開飯店,都是在半路上要用現金了,才發現自己被偷。”

這種手法我碰到過,我們管它叫“抽條”。小偷不把錢全部偷走,而是從中抽取若幹張現鈔,那些不夠細心的失主,就不能及時發現,從而延緩了案發時間。

按照老王提供的號碼,我們立馬在飯店逐一打電話詢問那些失主:到底丟了多少錢?在哪裏丟的?什麽時間丟的?

可是對於這些細節,沒有一個失主能準確地回答我們,而且他們都在電話裏對我們說,反正丟失的現金數目也不算大,現在人也不在南京,就不想再追究了。

想想也是,打個電話報個失很方便,為這個事專門再跑一趟南京,就很麻煩。

失主的考慮有他們的道理,可是我們獲取不到有用的證據,偵破工作怎麽推進?

不過,那次去也沒有白去。飯店副總經理潘女士聽說刑警隊來了,主動跟我說了一件對破案有幫助的事。

一天晚上她值班,後半夜想去房間休息,可是飯店配給她的那把萬能鑰匙,卻怎麽也找不到了。從時間上看,正是這把能開所有客房的鑰匙丟了以後,才陸續發生了這些盜竊案。

雖然那時還沒有攝像頭,但是飯店內外24小時都有保安值守,盜賊即使有了這把鑰匙,又怎麽能在他們的眼皮底下屢屢得手呢?我不免有點兒困惑。

可氣的是,刑警隊去了以後,這個家夥並沒有就此收手。

很快,又有人向飯店反映自己在住店期間,錢包裏的現金被竊。

金陵飯店是那時南京名氣最大的高檔涉外賓館,在這裏不斷發生偷盜案件,雖然每次被盜的財物數目不大,但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卻很壞。

市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聽說後,也曾親自率領五處的刑警先後幾次到現場查看,但都因為沒有明顯的線索,無功而返。

1990年3月19日那天晚上,輪到我在刑警隊帶班。

鼓樓分局在大方巷9號,院內有三座民國時期建造的小樓,其中一座就是刑警隊。刑警隊門口那盞紅燈,一到天黑就亮了起來,那是我到任以後親手掛上去的。

那天,我站在這盞紅燈下,對在場的全體刑警說:“派出所門口有這盞紅燈,天黑以後它就是醒目的標誌,老百姓遇到急事了,就可以上門求助。我們刑警隊掛這盞紅燈,人家遇到壞人了,就知道這個地方可以報案。”

現在,我借著透過值班室窗戶進來的泛紅的光,找了一件大衣,一頭躺倒在其中一張單人**,把大衣蓋上,想合上眼睛睡一會兒。

床鋪上飄浮著一種特殊的味道,那是值班刑警留下的。他們經常幾天幾夜不回家,得空便在**睡個囫圇覺,小時候我就經常在父親身上聞到這種味道。

父親是個真正的老刑警。1939年,他在冀中老家河間縣參加了八路軍遊擊隊。1946年張家口解放,他到那裏接受了整整一年的專門培訓,成為一名公安保衛幹部。1949年4月隨南下的部隊進入南京,就一直在市公安局做刑事偵查工作,破過不少大要案,直到四年前66歲時才離休。

昨天是個星期天,我帶著老婆孩子回到父母家,妹妹妹夫他們也來了。晚飯桌上,大家本來都是高高興興的,可是說著說著,父親問起了金陵飯店那些不大不小的盜竊案,氣氛就一下子冷了下來。

父親見了我們兄妹,三句話就會轉到工作上。這是他長期擔任市公安局副局長養成的習慣,更何況我和妹妹也都是警察,所以家庭聚會時,他總會問起我們的工作。

“你看,你當刑警隊長都兩年了,也沒破過什麽像樣的案子。是沒有案子啊?還是案子在那裏破不了啊?聽說金陵飯店的盜竊案可是發生好幾起了!”父親雖然離休在家,消息還是很靈通的。

他說得很平靜,我聽了卻字字錐心。

我當刑警隊隊長之前是派出所所長,這兩年前輩們還都把我當作刑偵方麵的新手,大一點兒的案子,市局五處就接過去了,我是有勁使不上啊!父親當年進南京時才29歲,就接二連三地破大案,如今我已36歲,還經常隻是協助五處搞些小案子。不用他說,我自己想想也鬱悶。

不過破案這件事,光有幹勁還不行,還得有悟性。

前幾年我在派出所工作時,接手了一個案子。一個錢姓商人到南京來做買賣銀元的生意,一個姓譚的人陪他四處轉悠。錢某有兩萬元現金裝在隨身帶的包裏,須臾不離。一次,兩人到影院看電影,錢某就把那隻包放在腳邊。看完電影,錢某拎包感覺有異,打開一看,兩萬元變成了兩塊磚頭。那時人民幣麵額最大是10元,兩萬元整整二十捆,重量與兩塊磚頭相等。

錢某立即到派出所報案,並告訴我隻有譚某知道他包裏有錢。我訊問譚某,他卻矢口否認。

我明明知道十有八九是譚某使用了調包計,盜走了現金,但就是不知道該從哪裏下手找證據。

正好這時父親作為市公安局的顧問,到各分局巡視疑難案件的偵破工作,聽我說起此案,拿起那隻包看了一會兒,說:“就從這隻包入手!”

我恍然大悟,立即拿著那隻包,沿著電影院周圍商鋪,挨家走訪調查。

走進其中一家,女老板一眼認出就是她家的貨。根據她對買包女人模樣的描述,我馬上確定那就是譚某的老婆,遂立即來到譚家。

譚妻見丈夫被派出所扣押,現在又來了警察,心裏發虛,不用我多問,就交代了夫妻倆見財起意,用調包計竊取錢某兩萬元現金的事實。

看著被起獲的贓款,譚某隻得承認,是他授意老婆去買一隻一模一樣的包,裝入重量相近的磚塊,後將錢某誘入影院,趁黑暗之機,由其妻悄悄調包。

譚某本以為做得天衣無縫,自己一直陪在錢某身邊,兩手空空,就是懷疑到他,也沒有證據。想不到父親從那隻包入手,指導我一舉破獲此案。

此後,我對偵破工作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一有案子腦子就停不下來。

後來在秦淮分局李府巷派出所當所長,轄區內的一些案子,我掂量自己能破,就先破了再說。一來二去,領導幹脆把我調到鼓樓當刑警隊隊長。但是沒想到,當了專門破案的刑警隊隊長以後,破獲的案子反而少了。

我躺在**,思緒漫無邊際地遊**,意識漸漸朦朧……

突然,一陣刺耳的電話鈴聲把我驚醒。

電話是外屋值班桌上的,刑警程翔接完電話,“噔噔噔”跑進來,見我已睜開眼睛,就說:“朱隊長,華僑路派出所來電話,金陵飯店有人報案被盜……”

我掀開身上的大衣,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手表,馬上就到半夜12點了。

又是金陵飯店!這次失主還沒有離店,盜竊現場還在,我倒要看看,那裏到底有什麽鬼?

一出值班室大門,一股冷空氣撲麵而來,我接連打了兩個噴嚏。3月中旬的南京,後半夜還是挺冷的。

從分局到金陵飯店,不過三四公裏,開車不到十分鍾。步入飯店大堂,感覺比前幾次來時亮堂多了,明亮而柔和的燈光讓人感到溫暖。

飯店一層的安保部辦公室裏,華僑路派出所副所長老魏和安保部的老王都已經等在那裏。

深更半夜的,又出了案子,大家的表情都有點兒發木,我顧不上跟他們寒暄,直接就問老魏:“怎麽個情況?”

老魏的表情有點兒扭捏,但還是吭吭哧哧地把案情說了一遍。

兩天前,也就是17日星期六的晚上11點20分,華僑路派出所接到金陵飯店安保部打來的報案電話,說有個住店客人發現被盜。老魏那天晚上正好帶班,聽說後立即帶了一個值班民警趕到現場。

老魏在派出所分管刑偵,工作起來一向風風火火。他這麽做我完全理解,金陵飯店在華僑路派出所轄區,失主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不能不管,況且失主剛剛發現被盜,說明小偷可能還沒跑遠,破案條件比較好,老魏當然想趁熱打鐵,一舉把它拿下。

失主是個香港女人,叫梁陳麗娜。她對老魏說,晚上11點多,她到樓下商務中心去發一份傳真,因為看到排隊的人比較多,就把文件交給傳真室小姐,返身上樓,卻見自己的房門開著,一位穿著保安製服、手持對講機的人站在裏麵。她還沒開口,對方卻搶先說,你怎麽沒把門關好啊?以後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說著,就從她身邊走出房間。那人出了房間後,她覺得有些不對勁,馬上檢查了自己的錢包,發現少了三張麵額1000元的港幣。

在那個時候,這個數目不算小,差不多相當於基層警察一年的工資!

老魏和安保部老王一商量,立即把已經下班和正在值班的保安召集起來,讓失主辨認。

失主看了以後,指著其中一個說:“就是他!”

老魏本以為案子就此告破,可是一連審了兩天,這個保安死活就是不承認。

眼看馬上就到第三天了,老魏覺得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實在沒辦法了,這才給分局刑警隊打電話。

還沒聽老魏說完,我心裏就開始冒火。

案子你辦可以,但是不能這麽辦!案發兩天,你不報告倒也罷了,但是現場該勘驗你得勘驗,證據該收集你得收集,現在倒好,不但沒有口供,其他證據如贓款、旁證,也一概沒有,就把案子往我這裏一丟,讓刑警隊給他擦屁股。這一次不比以往,失主還在,又抓了人,如果案子破不了,市局領導的板子肯定打在我這個刑警隊長身上!

“老魏啊老魏,你以後少幹這樣的事,好不好?”我一邊說,一邊沒好氣地從他手裏接過了那個案卷。

看了老魏他們做的訊問筆錄,我心裏就犯起了嘀咕:失主雖然把事情經過說得很詳細,並堅決指認了這個保安,但是這個保安卻也同樣堅決地予以否認,我們到底聽誰的?

照理說,我們應該聽失主的,但經驗告訴我,這也不是絕對的。案子發生了,讓失主辨認作案人這個事,一定要結合其他因素綜合考慮,不能過度依賴辨認一方。

在我過去辦過的一些案子中,由於辨認人的心理因素,以及受到認知、記憶能力的限製,認錯人的事情多次發生。況且,眼前這個案子即使有了失主的指認,如果沒有其他證據,特別是那3000元港幣的贓款找不到,我們也無法就此定案。

我合上案卷,問老魏:“你們是怎麽讓失主辨認的?”

金陵飯店一共有18個保安,分兩班值勤,上半夜10個,下半夜8個。老魏他們當天夜裏就通知了所有保安到飯店來,排隊從安保部辦公室門口經過,讓失主逐個辨認,看了十幾個以後,失主一下子指認了一個。

老魏不放心,把這18個人喊到會議室,讓失主透過門上的玻璃再次察看,還是那個保安。

“這個保安現在人在哪裏?”我又問。

“就在他的辦公室。”老魏指指老王說。

“走,去看看。”我站起身子,讓老王帶我去。

老王進門以後,原本坐著的那人立即站了起來,老王指了指我,對他說:“這是分局刑警隊的朱隊長,你要跟他說老實話。”

那人五官端正,皮膚白淨,名叫柳世海,就是那個被失主指認的飯店保安。我讓他坐下,問道:“到底是什麽情況?你跟我說說。”

柳世海雙眼布滿了血絲,嗓音嘶啞地說:“朱隊長,我冤枉啊,那事確實不是我做的啊!”他抬頭看了一下老王,繼續對我說,“那天,我本該晚上11點下班,家裏有點兒急事,9點多就換衣服走了,跟我一起值班的老孫可以作證。11點下班打卡,就是他幫我打的。”

“你既然沒有幹那事,那人家為什麽指認你呢?”我問道。

柳世海一下子卡住了,不知該怎麽回答,半天才說:“人家指認我,我也沒得辦法,但是你們千萬不要到此為止,把真正的小偷給放走了!”

我心裏一動,想道:“這家夥倒蠻信任我們的。”想了一想,便對他說,“你呢,要相信我們,不是你幹的,我們不會冤枉你;是你幹的,你也賴不掉!”

但是現在怎麽處理柳世海呢?

我在心裏迅速盤算:放他回家?失主肯定會認為我們在包庇壞人。繼續扣押?柳世海不承認,贓款找不到,失主同樣不滿意,但至少可以緩和一下她的情緒。不如將計就計,先把柳世海送到刑警隊,畢竟失主指認了他,如果盜賊真的另有其人,也可以麻痹那個家夥。

於是,我讓程翔他們在眾目睽睽之下,把柳世海帶上警車,給人一個印象:小偷就是柳世海,公安局把他抓走了!

這時,已是20日的早上了。

回到分局,先到食堂吃了點兒東西,然後直接到局長辦公室。那時局裏的辦公條件很差,四個局領導擠在一間屋子裏。

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張新華見我在門口探頭探腦,就知道有事要說,立即起身把我帶到隔壁會議室。

我把金陵飯店的案子向他作了匯報,他聽了以後問:“這個柳世海怎麽辦,是不是要辦刑拘啊?”

“我看先不用。”

“哦?你說說看。”

“因為我看他不像!”幹刑警這麽多年,這點兒感覺我還是有的。

見老張看著我,我趕緊說:“如果單獨就這麽一起案子,又有失主的指認,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把過去發生在金陵飯店的那麽多案子串並起來,再來看柳世海,他不是能做那麽多案子的人。就是這次,經過我們了解,那天跟他一起值班的保安證明,他確實提前了一個多小時換衣服離開了飯店,這跟他老婆說他回家的時間是一致的。案發後飯店安保部去他家找他時,他正呼呼大睡呢。”

“那你把他帶回來幹什麽?”老張有些不解。

我把自己的考慮對老張說了,老張點點頭,說:“那好!就按你的意見辦,先把柳世海留在隊裏,但是你要抓緊辦。這次失主還在,破案條件不錯,不能再讓那個家夥跑掉了!”

“那當然!”我答應著,從老張那裏出來,到洗手間擦了把臉,回到隊裏,吩咐內勤小高安排柳世海住下,隨即帶上程翔,再次來到金陵飯店。

這次我們沒有到安保部,而是直接穿過大堂,來到左手邊的電梯間,乘電梯直達11層。

供住客使用的電梯共有六部,一邊三部,上下很快。

我們摁響了1101房間的門鈴,裏麵一個女人問是誰,我們說明了身份,對方通過門上的貓眼看了好一會兒,才把門打開。

“你們把我的錢找回來了嗎?”梁陳麗娜上來就問。這是一個身材瘦小的女子,一口港腔。

我沒有正麵回答,隻是說:“這個案子現在由我們分局刑警隊負責,有些情況需要和你核實一下。”

“什麽情況?我不是把人認出來了嗎?”她有些不明白。

我隻好耐著性子跟她解釋:“你是指認了一個,但是我們還需要其他證據,希望你能配合。”

“好吧,讓我怎麽配合?”她有些不滿。

我對她說:“你跟我們講一講到你房間那個人的特征,越詳細越好。”

“那個人嘛,我沒有認錯。他當時穿的是保安製服,我也沒記錯。嗯,他手裏拿著一部對講機……”她說到這裏,我馬上讓程翔下樓到安保部去借一部,然後示意她接著說。

“那個人胸前有牌子,但是號碼沒看清。對了,這兩天我特意看了一下值班的保安,他們的腰上都紮著武裝帶,頭上戴著大蓋帽。那天晚上那個人,沒紮武裝帶,也沒戴帽子。”

“很好!這些情況我都記下來了。你再把整個事情經過說一下,時間說得越準確越好。”我提示她說。

“三天前,也就是17號,晚上10點45分左右,我回到飯店,先到隔壁房間跟同事打了個招呼,然後回房拿了一份函件出門下樓到一樓大堂商務中心發傳真。沒想到前麵有好幾個人在等,需要排隊,我就把函件交給傳真室小姐,自己上樓回房間。一進房間,就發現了那個人。等那個人走以後,我覺得有點兒不大對頭,拿出錢包打開一看,少了三張1000元港幣。我馬上到隔壁房間,跟同事講,由同事先打電話給前台,然後我再下樓到前台,讓她們向派出所報案。”她邊回憶邊說。

我問:“你離開房間時,肯定自己把門關上了嗎?”

“關了!”她的回答十分肯定,又晃了晃手中的鑰匙牌,說,“我用它轉了一圈,又擰了一下門把手,確認已經關上。”

我接過那個鑰匙牌,捏在手裏圓圓潤潤的,看了看,正反麵都是房間號,遞還給她,再問:“你在下樓之前檢查過自己的錢包嗎?”

“我到樓下發傳真時怕要用零錢,特意從錢包裏拿了一些。走之前錢包還是好好的,回來以後就發現丟錢了。”她肯定地說。

我環顧四周,問道:“你的錢包放在什麽地方?”

她指了指床頭櫃上的坤包,說:“就是那裏。”

說到這裏,程翔拿著一部對講機回來了。

失主一看,馬上說:“對!那天晚上那個人就是拿著這樣的對講機,一模一樣!”

該了解的都了解了,我們起身離開1101房間,臨走時我對梁陳麗娜說:“你不用急,三天之內,我一定把你丟的錢找回來!”

我和程翔先到隔壁,找梁陳麗娜的同事核實情況,然後乘電梯下樓來到大堂,讓值班經理找來三天前晚上的電話記錄。

最後,我倆沿著幾個保安值班的點走了一遍。其中一個在飯店大堂的入口處,位於電梯間和商務中心傳真室之間,我還跟在那裏值班的保安聊了一會兒。

回到刑警隊,我立即把隊裏的偵查員召集起來,讓他們兩人一組,對金陵飯店18個保安在17日那天晚上11點前後所處的位置,逐個進行了解、定位。

第二天上午,這些情況都匯總到我這裏,我把它們一一標注出來,四天前夜裏發生的事,在我心裏漸漸清晰起來。

“程翔,你通知華僑路派出所,今天下午到他們那裏開案情分析會,讓老魏他們都參加,我們刑警隊這邊能去的都去。”我一邊說,一邊把各種材料歸攏到一起。

程翔走後,我又把內勤小高找來,問道:“那個柳世海怎麽樣?情緒還穩定吧?”

小高答道:“很好啊!我們吃什麽他也吃什麽,昨天晚上還專門從外麵斬了隻鴨子呢!”

“這就對了!他也待不了幾天。你呢,今天到金陵飯店執行一個任務,柳世海讓別人管吧!”接著,我把任務仔細交代了一遍,小高領命而去。

下午的會議,由副局長張新華主持。會還沒開始,派出所那間不大的會議室裏已經煙霧嫋繞,十多個人裏至少有一半是老煙槍。

“大家先敞開了說,說錯了也沒關係。”接著老張的話頭,我也說了幾句開場白。

我必須先聽聽他們怎麽說,否則我這個隊長一開口,他們即使有不同看法,有時想想沒把握,也就不說了。每個人都是這樣,凡是參與了某件事,聽見別人在議論,便也會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欲望,我必須滿足他們。

大家頓時七嘴八舌,各抒己見。

有的說,失主的辨認在案發後不久,這麽短的時間,記憶應當比較清晰,柳世海作案的依據應當是充分的,應該對他加大審訊力度,迫使他交代出贓款贓物的下落。

另一種意見正好相反,認為柳世海不一定是作案人,這個案子雖然嫌疑人穿著保安服裝,但有可能是外來流竄化裝成保安混入飯店伺機作案,我們應當擴大偵查範圍,排查以飯店為作案目標、有前科劣跡的人。

還有的說,作案人手持對講機,會不會是內外勾結,使用對講機進行聯絡便於和在外望風的同夥互通情況。

會議氣氛熱烈,就是沒有比較集中的一致性意見。

我一邊聽,一邊在筆記本上勾勾畫畫,進一步完善自己的想法。

最後,該說的都說了,眾人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我。

我把筆記本攤在麵前,掃視了大家一眼,開口說道:“這個案子好像是破了,有失主的指認。但是嫌疑人柳世海矢口否認,除了失主的指認,我們也沒有其他證據,更不要說贓款了,所以還是不能算破。失主為什麽一口咬定他呢?關於這個問題,我想會不會是這個梁陳麗娜認錯了?”

此言一出,會場又活躍起來。

我停頓了一下,說:“是的,大家會問,失主又不是小孩,麵對一個大活人,怎麽會認錯呢?其實這也不奇怪,我們大家都有這樣的體會,在我們南京人的眼裏,廣東、廣西甚至福建那邊的人長得都一樣,反過來他們看我們這邊的人,也覺得差不多,還有外國人看中國人,中國人看外國人,也是這樣。不要忘了,失主梁陳麗娜恰恰就是香港人。

“另外,相貌不同的人一穿上製服,好像都變成了一個樣子,具體長相往往模糊了。對不對?還有,金陵飯店因為是高檔酒店,招的保安個頭兒都在一米七五左右,要求五官端正。那天我到金陵飯店勘查現場,碰到幾個保安,粗粗一看,長得都跟柳世海差不多。失主和作案人之間的接觸也就是那麽短短幾秒鍾,匆匆一瞥之下,能看得那麽清嗎?而且老魏他們安排辨認的時候,失主和保安的距離又相對比較遠,燈光也和案發時不一樣。更何況,對人的辨認,往往還會受到個人的觀察、判斷能力的局限和案發後心理因素的幹擾。

“所以,我敢說,在這起案件中,失主是認錯人了。這沒有什麽奇怪的,這種辨認錯誤的事,我們以前都碰到過。”

說到這裏,我又停頓了一下,看大家聽得很入神,反問道:“剛才有人說,從偵查方向上我們是不是應該放在內外勾結、化裝盜竊上,這個可能性當然現在沒法兒排除,但是在沒有發現這方麵的線索之前,我們從哪裏入手呢?”

主張這個觀點的人,聽我這麽一說,有點兒不好意思,馬上移開了目光。

我語氣肯定地說:“根據現在手頭掌握的情況,我認為,第一,這起案件與過去金陵飯店發生的係列盜竊案應當是同一個人所為。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從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段看,它與過去發生的盜竊手段和方式是一致的,都是用一把萬能鑰匙投鎖入室,抽條盜竊。第二,這個案子,不是流竄作案,而是飯店內部人員所為。金陵飯店的盜竊案件,都發生在副總經理的那把萬能鑰匙失竊以後。這個不是巧合!因為,作案人需要這麽一個作案工具。如果是外來人員,他對誰有萬能鑰匙、如何使用鑰匙等情況應當是不了解的。所以我推斷,這個作案人,應該是飯店內部人員!”

我把這兩點說完以後,見有人在低聲議論,便停了下來。

喝了幾口水,潤潤嗓子,待會場重又安靜下來,我繼續說道:“那麽我們怎麽才能找出這個人?我們先來看發案時間。在這個案子裏,弄清發案時間,可以進一步確定作案人的範圍。那麽,案子到底發生在什麽時間?

“據失主說,她在晚上11點左右從樓下傳真室回房,看見一個身穿保安製服、手持對講機的人正在她房間裏。11點這個時間準不準?我一再問失主,她也承認當時沒看手表,隻是估算的,並不確定;而飯店保安每天晚上11點交接班的時間,則是固定的,所以保安這個時間出現在她的房間,是不可能的。

“另外,失主發現被竊後,立即到隔壁房間找同事,同事打電話到大堂,大堂又打給安保部,安保部值班員當時看了一下手表,是11點15分。11點20分,安保部給派出所打電話報案,這個時間派出所也有記錄。所以,這兩個時間,都是確定的。

“那麽我們可以從11點15分打電話報案開始往前倒推,失主先是把失竊之事跟隔壁同事講,然後同事決定打電話跟大堂講,大堂聽後再跟安保部講,這個過程不會超過十分鍾。11點15分減去十分鍾,就是11點05分。我向飯店安保部了解過,保安的交接班很簡單,就是大家照個麵,馬上各奔東西,一般隻需一兩分鍾。那麽,從11點交接班完成,到11點05分,就是那個人的作案時間。”

說到這裏,老張讓我講得慢一點兒,讓大家聽得更明白。

於是我放慢語速,盡量說得更清楚:“這麽短的時間,能不能完成作案,我一會兒再講。現在先講講這個人是什麽樣的。根據失主對嫌疑人的描述,這個出現在她房間的人,身穿保安製服,手持對講機,對她說‘你怎麽沒把門關好啊?以後一定要注意安全啊’。這個人的說話語氣,符合飯店保安的身份,而且他手裏還有對講機。這個對講機,我特意讓失主辨認過,就是飯店安保部給保安使用的那種。它是比較獨特的物件,失主憑空是想象不出來的,再說,一般罪犯在作案時,手裏的東西越少越好,他不會無故拿著一個多餘的東西。根據那個人的語氣和手裏的對講機,我認為作案人應該就是飯店的保安。”

看不少人頻頻點頭,我繼續說:“結合上麵說的案發時間,我們再來看看他在什麽範圍裏。金陵飯店的保安一共18個,分成兩班,每天晚上11點換班,上半夜10個,下半夜8個。對講機一共4部,上半夜除了主管,隻有負責消防的保安才有;下半夜4部對講機使用情況是:一個領班,一個消防保安,兩個警衛保安。那天晚上11點交接班時,4部對講機都在。如果是上一班的,11點以後他已下班,手裏不可能有對講機,所以這個作案人,應該是11點以後上班的。

“還有,我找安保部的內勤小周了解情況時,她談了一個細節:上半夜值班的保安著裝都很整齊,下半夜的就比較鬆散,因為下半夜沒有領導來查崗。失主曾告訴我,‘那個人的製服上衣沒有紮武裝帶,也沒有戴帽子’。憑對講機和衣著穿戴這兩點,我們可以確定,這個人應當在下半夜值班的保安當中。

“因為是晚上11點以後發案,這個時間往往都是住店客人的休息時間,客人離開房間的概率很小。作案人在無法斷定房間是否有人的情況下,不可能冒險開門進行偷盜,所以,這個人要想作案,必須還要具備兩個條件。先說第一個,他必須能看見失主離開房間,確定房中無人。我去看過1101這個房間,它有兩個特點:其一,它是個單人間,客人走出房間,屋裏就不會有其他人;其二,這個房間的位置在通道的盡頭,除了客人自己,別人不會經過這個地方。”

為了讓大家聽得更明白,我從隨身帶的小包裏拿出一塊客房的鑰匙牌:“這個就是客房的鑰匙牌。這塊牌子大概是7至8厘米長,底色是咖啡色,淡黃色房間號,行走時拿在手裏很容易被人看清上麵的數字。我們既然確定是下一班的、能夠手持對講機的人作案,那麽,誰能看到呢?”

我把鑰匙牌放在桌上,走到黑板前,在上麵畫了一條路線:“這是失主從客房到大堂商務中心傳真室的路線,她下了電梯往傳真室行走時,在大堂值班的保安,如果有心的話,是能夠很容易靠近她而看清的。我要說明一下,飯店保安值班不像軍隊和武警哨兵,有固定哨位,不能隨意走動,保安值班時可以來回走動,住店客人往往視而不見。

“這就需要第二個條件,他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就那麽短短的三四分鍾,樓上樓下跑一個來回,夠用嗎?一開始我也懷疑自己,即使是下半夜的保安,11點上崗,碰巧看見了失主的鑰匙牌,記住了房號,上樓盜竊再回來,幾分鍾的時間也不夠啊!

“後來我發現,我沒有把電梯因素考慮進去:一個是金陵飯店的電梯十分先進快捷,從一樓到頂樓,隻需要29秒,到11樓不到10秒;另一個是晚上11點以後使用電梯的客人很少,基本上隨到隨走,不用等。經過我在實地多次模擬,作案人完成交接班後,從大堂值班的地方進入失主的房間,完成偷盜後被失主撞見,邊與失主說話邊從客房脫身回到大堂,隻需要三分鍾。”

說到這裏,我又有些口幹舌燥,便端起茶杯,發現裏麵的水所剩無幾,老魏趕快用熱水瓶給我添上。

我喝了幾口,接著說:“時間問題解決了,那麽我們來看,兩人一班的保安,究竟是哪個,在案發的這個時間段,脫離了同伴的視線三分鍾?”

是哪個呢?大家屏息靜氣地望著我,滿臉期待。

我一字一句地說出了答案:“根據我在現場反複模擬,滿足上述條件的隻有一個人,他就是那天後半夜在大堂值班的保安杜曉東。他在11點接班後,就對同伴說去取報紙,手持對講機離開了大約三分鍾!”

這時現場一片寂靜,過了幾秒鍾,又都像一下子反應過來,“啪啪啪”,老魏帶頭給我鼓起了掌。

說老實話,在案情分析會上給人鼓掌這種事,我過去還沒遇到過,所以一下子怔在那裏。

坐在旁邊的老張側過身來,眉開眼笑地對我說:“沒想到,你這家夥能把案件分析得這麽清楚,推理又這麽嚴謹!說實話,這麽多年,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的案情分析!”

老張的話讓我回過神來。我也笑了一下,盡量平靜地對大家說:“剛才說的,還隻是推理和分析,如果找不到證據,這個案子也不能算破!所以,接下來要辦的事更重要,那就是找證據!

“什麽證據呢?一個是作案工具,另一個是贓款贓物。作案工具就是那把萬能鑰匙。為了降低被人發現的風險,我想杜曉東不大會帶在身上,但是為了使用方便,他又不大會放在家裏,所以我推斷它很有可能被藏在酒店某個地方。至於贓款贓物,應該放在家裏或外麵某個地方,所以我們目前還不能驚動杜曉東,不能讓他把這些證據轉移了。”

老張問我:“那下一步你準備怎麽辦?”

“這個嘛,我已經有安排,大家等我消息。”等大家陸續散去後,我對老張說,“今天正好輪到杜曉東值班,我已經派小高到金陵飯店暗中盯住他。小高從來沒有在金陵飯店露過麵,不會引起杜曉東的懷疑。”

“好!你就放手去幹吧!”老張讚許地點點頭。

當天半夜,小高趕回刑警隊,向我報告:杜曉東今天在值班時,曾幾次到二樓雨花茶座的一幅壁畫前轉悠,而當時他的巡查路線,並不需要經過這個地方。

哈!狐狸尾巴露出來了!我一看手表,已經過了12點,杜曉東這時已經下班回家,於是馬上帶了幾個人趕到飯店二樓的雨花茶座。

這時茶座已空無一人,我讓他們在兩邊扶住這幅大型壁畫,自己走上前,把它的下端小心翼翼地從牆壁挪開一條縫,用手在後麵的邊框上慢慢滑動。

果然,手指在角落處摸到一個硬物,拿出來一看,是把萬能鑰匙。拿去讓正在飯店值班的潘副總經理一辨認,正是她失竊的那一把。

我們立即在上麵采集了指紋,又原封不動地把它放回原處,掛好壁畫。這時我才看清,原來它就是大名鼎鼎的《韓熙載夜宴圖》。

出了飯店大門,我對大家說:“除了技術員回隊裏比對指紋,其他人都回家休息!”

說老實話,這時我也感到渾身酸軟,腦袋發木,必須回家好好睡它一覺。

十一

22日星期四早上,一到分局,技術員就向我報告,經過比對,萬能鑰匙上的指紋就是杜曉東的。

我馬上把材料報到老張那裏,獲批後,立即派人把杜曉東直接從家裏帶到刑警隊。

進了審訊室,杜曉東眼珠滴溜溜地亂轉,打量著四周。這是個頭腦靈活的家夥,隻可惜沒把聰明用到正道上。

我平靜地問他:“杜曉東,你知道為什麽把你帶到這裏?”

“不知道啊!?”杜曉東擺出一副無辜的樣子。

“不要再裝了!我們讓失主再次辨認,她最終確認那天晚上看到的是你。”這家夥和柳世海長得還真有點像,難怪失主一開始認錯了。“說說吧,那天晚上你怎麽會在她的房間裏?”

“我是看到房門沒關,裏麵又沒有人,就進去查看了一下。”杜曉東雖然還在狡辯,但實際上已經承認自己到過失主的房間。

我馬上譏諷道:“你不是去一樓辦公室取報紙了嗎?怎麽跑到11樓去了?”

杜曉東一時無語。

我走近他,一字一句地對他講:“杜曉東,我們還掌握了你的其他證據,現在給你一次最後的機會,希望你不要錯過了!”

杜曉東抬頭看了我一眼,隨即心虛地又低下了頭,沉默不語。

這麽僵著也不是辦法。我站起身子,揮手讓程翔等把他架著,從刑警隊帶上警車,一言不發,開車往金陵飯店疾馳而去。

來到飯店二樓雨花茶座的《韓熙載夜宴圖》前,我對杜曉東說:“怎麽樣?在這裏喝個茶?”

杜曉東看了看那幅《韓熙載夜宴圖》,又看了看我的臉色,張望了一下四周,服務員和茶客都往我們這邊看,終於開了口:“行!那我就說吧,不過別在這個地方。”

審訊當然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趁熱打鐵,我們把他帶到上次訊問柳世海的那間辦公室。

原來,那天晚上,杜曉東接班後剛上崗,就看見梁陳麗娜手拿1101的鑰匙牌從眼前經過,進入複印室。他知道1101房間是個單人客房,眼前這個女人去了複印室,說明房內已沒有人了,而且她去複印文件,肯定要在那裏待上十來分鍾,於是馬上對同伴謊稱去拿報紙,迅速來到11層,用那把萬能鑰匙打開房間,從床頭櫃上的坤包裏翻找出現金。得手後正要離開,卻被提前返回的梁陳麗娜撞見,幸虧他反應快,擺出保安的派頭,才把對方蒙騙過去。這個意外,也就耽誤了幾秒鍾。下樓以後,他又對同伴謊稱辦公室沒人,報紙沒拿到。因為這個過程時間很短,同伴毫無察覺。

他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個細微動作被我們抓住了尾巴。

交代完這起案子,我趁熱打鐵對他說:“你把以前的事也講講吧!”

這兩天,我派人到安保部,把以往發生盜竊案的時間和杜曉東值班時間比對,結果發現每次案發,都有杜曉東的值班記錄。

當我把這些證據拿出來後,他又低下了頭,不過很快又抬起頭來說:“來金陵飯店的客人,都很有錢,男的西裝革履,女的穿金戴銀,我天天站在大堂為他們服務,從他們那裏拿走幾張鈔票,也沒什麽。如果在國外住大飯店,他們也是要給我小費的。”

他倒挺會為自己開脫的!

我忍不住教訓道:“人家給你,才是小費;自己到人家錢包裏拿,是盜竊!”說完,一擺手,“你就不要狡辯了,一件一件交代吧!”

杜曉東瞟了我一眼,想了想,跟我要了紙和筆,在上麵勾勾畫畫,然後開始一五一十地供述。

他的一係列盜竊,開始於在潘副總經理辦公室竊得那把萬能鑰匙,以後就專挑住單間的客人下手。為了不讓失主馬上察覺自己被盜,他從不拿走整個錢包,而是在一遝鈔票裏抽取幾張,而且每幹完一次,總要停一段時間,看看沒有什麽反應,再找目標下手。有幾次偷盜剛得手,失主就與他擦肩而過,但因為他穿著保安製服,來回巡視也很正常,所以失主事後報案,都沒有懷疑到他。

他一件一件講,我們一件一件記,前後相加,居然將近二十起,明顯大於我們接到的報案數,看來有些失主事後或是沒有察覺自己被竊,或是沒有報案。

我問了最後一個關鍵問題:“那些錢在哪裏?”

“我帶你們去吧。”他越來越配合。

我們押著杜曉東,由他帶路,先來到飯店二樓的雨花茶座,讓他自己親手把鑰匙從《韓熙載夜宴圖》後麵拿出來交給我們,再到同一樓層的男廁所,從天花板裏取出了贓款。

這時,已是22日中午,距離我20日上午對梁陳麗娜承諾三天內幫她把錢找回來正好48小時。

十二

24日是個星期六,那時候還沒有實行雙休日,周六仍是個工作日。下午,程翔按我的要求,把所有關於杜曉東案的材料一起送到辦公室。我把它們在辦公桌上攤開,逐頁審看。

這個案件在移交檢察院起訴之前,我要再看一看,特別是那些失主證言,還有哪些需要補上,以免報去被退回。

“隊長,這個案子你推理出來的那三分鍾,可以和鬆本清張寫的‘四分鍾’相媲美!”

“我是說,日本推理小說《點與線》裏麵有個情節,說的是辦案刑警根據手頭掌握的一些線索,進行深入分析推理和實地調查核實,終於在東京火車站不同線路的列車停靠時間上,找到四分鍾的間隙,推斷出有人在故意製造目擊者,為情死假象作鋪墊,最後破了一個貪汙腐敗大案。你通過掐分算秒的推理,把杜曉東的作案時間固定在那三分鍾裏,不是也很精彩嗎?”程翔說得頭頭是道。

“瞎講,人家鬆本清張寫的是經典推理小說,我們破的是小毛賊的盜竊案,怎麽能相提並論?”

當刑警的,都比較喜歡看推理小說,程翔尤甚,說起鬆本清張、森村誠一這些日本推理小說作家,頭頭是道。但是小說畢竟是小說,裏麵有太多的巧合和戲劇性情節;而現實中的偵破工作如果你不用心去做,則往往單調枯燥,有時甚至沉悶得讓人抓狂。

我們兩人正說著,窗外傳來聲音:“朱隊長,有人找!”是小高在樓下喊。

我探身往外一看,見是柳世海,邊上還有一個女人。

前天早上去抓杜曉東時,我就讓小高告訴住在隊裏的柳世海可以回家了,他怎麽還沒走?

我剛走下樓梯,柳世海和那女人就朝我鞠了一躬,嘴裏說道:“前天從刑警隊回家,沒見到你。我和我老婆今天來,就是特意來謝謝你!這次如果沒有你朱隊長,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啊!”

“你配合我們工作,應該感謝你!”我連忙上前一步止住他們。

這是真心話,如果不是將計就計,把他留在刑警隊,說不定會驚動杜曉東,他或逃逸,或轉移、銷毀證據,我們就被動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休息日,上午我睡了個懶覺起來,照例又帶著老婆孩子到父親家去。

老爺子正在忙活,給院子裏那棵無花果樹鬆土澆水,我忙上前接過他手裏的鐵鍁和水桶,讓他休息。

他樂嗬嗬地拍了一下我的後背,說:“小子,行!不出一個禮拜,就破了這麽多案子!”說罷,扭頭朝屋裏喊道,“老婆子,今天中午多弄倆菜,咱爺倆喝幾盅!”

老爺子也有點兒誇張,不就是破了一個嗎,怎麽就成了“這麽多”?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