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可憐人母

2005年4月13日,上午9點多,兩位拾荒老人在秦淮區雙橋門立交橋下鐵路邊發現一具女屍。秦淮分局中華門派出所接到報案電話,立即趕到現場,並分別報告分局和市局刑警支隊。

雙橋門位於秦淮區南部,中華門之東。案發現場在立交橋下,南京至蕪湖鐵路的南側,南京營養學校(後改為南京金陵中等專業學校)的北側。

兩年前,我從市局刑警支隊調任秦淮分局局長。職務變了,但是我的習慣還是沒變,一旦發生了殺人案,隻要情況允許,我還是和以前一樣,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因為案發現場是偵破工作的起點,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作為偵查工作的指揮員,你不到現場,不掌握第一手信息,話就說不到點子上。

我到那裏時,派出所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因為是大白天,著裝民警在外圍維持秩序,防止看熱鬧的人隨意進入,身穿白大褂的刑事技術人員正在仔細勘驗現場。

不一會兒,老曹也到了。我離開刑警支隊後,老曹接任了支隊長,我倆這對老搭檔現在又一起出現場,我預感案子很快就能破。

發現屍體的地方離寧蕪鐵路的路基不遠。路基旁邊雖然有鐵絲網,但過往路人為了行走方便,在此扒開了一個口子。

死者是女性,仰麵躺在地上,周邊是大小不等的石塊和一些垃圾。死者的頭部被黑色毛衣包裹著,毛衣上有血跡,緊靠頭部的左側有一塊帶血跡的石頭。掀開毛衣,在右耳側發現有一塊帶血的米色傷濕止痛膏膠布,這樣的膠布在屍體周圍還有四塊,不過已被搓揉成團。

死者上身穿的咖啡色夾克衫呈敞開狀,裏麵的毛衣及內衣被上翻至胸部,下身**,左腿上的褲子被脫下,左腿穿著肉色絲襪,右腿的牛仔褲和毛線褲、**被脫至小腿處,兩條腿呈“八”字形狀。

在死者身旁有兩隻連在一起的“心上人”牌**,包裝為紅色,其中一隻包裝已被撕開,但未使用。距這兩隻**的不遠處,還有一隻未經撕開的同款**。

看完現場,我和老曹一起來到附近的中華門派出所,召集有關人員對現場及案情進行分析。

我首先開口:“現場大家都看了,請法醫先說說對死者的現場檢驗。”

法醫拿著文件夾,翻到其中一頁,言簡意賅地說:“初步判斷,死者年齡為40歲左右,頭部遭石頭之類的鈍器擊打而死,下體完好,未發現精液或性行為痕跡,其餘尚待回去進一步檢驗分析。”

“如果屍檢發現新的線索,請及時告訴我們。”我叮囑了一句。

老曹連稱:“沒問題。”

我又轉向派出所所長,“死者是誰?現場在你們轄區,還是要先從你們這裏查起”。

所長馬上回答:“我們已經把死者的照片發給管片民警了,讓他們去走訪調查。”

正說著,一個民警氣喘籲籲地走進會議室,對所長說:“找到了,這個死者叫李彩珠,39歲,安徽人,暫住××小區出租房,無業,平時站街拉客,到出租房賣**。”

怪不得現場有三隻**。

社區民警繼續說:“據了解,這個李彩珠,因為年紀偏大,也沒什麽文化,每次也就是三五十塊。”

我問所長:“在你們所的轄區內,這種情況多不多?”

所長有點兒尷尬,說:“多倒談不上,但是一直有。怎麽辦呢?我們不可能成天盯著那些地方,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啥也別想幹了!……”

派出所所長說的也是實情。賣**嫖娼敗壞社會風氣,還會引發刑事案件,但是限於警力和調查取證的執法程序,基層派出所往往隻能抓一些現行。

我看他還想繼續歎苦經,就打斷他說:“你少說這些沒用的,現在死了人,你就琢磨怎麽破案吧!”

所長點點頭,說:“朱局長,我跟你說,以前我們就處理過好幾起治安案件,都是因為嫖資,雙方都打起來了。這些人的檔次都不高,什麽事都幹得出來。我看這次可能也是因為嫖資問題發生爭執,致使嫖客發怒,將李彩珠打死。”

我看大家紛紛點頭,便說:“這種可能肯定是有的,但是關鍵還是要找到這個人哎!”

看看大家沒有新的意見,最後我說道:“剛才我和老曹商量了一下,這是個殺人案件,但是案子發生在我們秦淮,我們要配合刑警支隊,做好轄區內的排查工作。既然死者是賣**女,我們就先從賣**嫖娼這條線開展調查。

“殺害李彩珠的凶手應該是個什麽樣的人呢?我在這裏給大家初步畫個像:第一,他跟李彩珠因嫖娼發生過矛盾或糾紛;第二,他的經濟條件不會太好,也就是說沒什麽錢;第三,很可能是住在中華門附近的。”

“4·13”專案組就設在中華門派出所,情況都匯總到那裏,所以此後一連幾天,我都要到派出所來,看排查工作進展如何。

15日那天下午,我又到派出所那間不大的會議室裏聽匯報,但是聽了半天,也沒聽到什麽有價值的線索。

聽著聽著,我開始有點兒走神兒。

1992年發生在南京醫學院的“3·24”案,當時我是鼓樓分局刑警隊隊長,也是配合五處(刑警支隊的前身)做排查工作,可能由於偵查方向不夠明確,或者排查不夠仔細,此案未能及時偵破。如今,我成了秦淮分局的一把手,轄區內又發生類似的案件,我不能重蹈覆轍,讓這個案件也成為懸案。

身邊有人在低聲議論:“李彩珠的兒子來了,還是個大學生呢!”

我的思緒立刻回到了現實,朝四周打量。

派出所所長見狀,馬上過來跟我解釋說:“是我們通知他來南京辦理他母親後事的,死者隻有這一個直係親屬。”

“既然是兒子,那她丈夫呢?”我一邊站起身子,一邊問所長。

所長說不清楚,隨即把我引到他的辦公室。

屋裏站著一個戴眼鏡的瘦弱年輕人,看到我們進來,有些局促不安。

所長對他說:“小徐,”原來這孩子姓徐,“這是我們朱局長。”

小徐聽了更加不知所措。

我讓他坐下,問道:“你父親怎麽沒來?”

他答:“我父親前兩年因病去世了。”

我感到有些歉然:“哦,你上大學幾年了?”

“現在是大四,明年就畢業了。”小徐答道。

“哦,那你的生活費、學費都靠你母親提供的?”我又問他。

小徐馬上回答:“是的。所以我想問問公安領導,我母親在工作時間遇害,她的單位是不是有經濟賠償?”

聽到這話,我心裏五味雜陳,好一會兒才說:“你母親跟你說她在哪兒工作?”

“具體單位沒說,就說在一家公司當保潔員。她也不讓我多問,每次打電話就是問我考試成績怎麽樣?”小徐向我解釋。

李彩珠為了供兒子讀大學,跑到城裏來做這種營生,雖然可恥,卻也可憐;現在死於非命,更讓人感到可悲。

既然小徐不知道母親的事,我也沒必要告訴他那麽多,就轉移話題道:“哦,你平時跟你母親怎麽聯係的?”

“她有一個手機,一般都是我有事打給她。”

那時手機號碼還沒有實行實名製,李彩珠有沒有手機,手機號碼是多少,我們還真不知道。

我想起現場並沒有發現李彩珠的手機,就問:“你母親的手機是什麽樣的?”

“她買的是個二手諾基亞,黑的。”

我要了李彩珠的手機號碼,然後對他說:“你母親遇害的事,我們正在調查,等有了結果,我們一定會通知你的。現在呢,你還是先把你母親的遺物取走,回學校讀書,好不好?”

說完這些,我又扭頭對所長說:“你們給買張火車票,送一下!讓小徐早點兒回學校。”

送走了李彩珠的兒子,我讓專案組把案發現場的照片拿來,一個人在所長辦公室一邊仔細看,一邊把現場呈現出來的幾個現象又琢磨了一遍。

地上有三隻**,而且其中一隻已經打開,但是並沒有使用。這說明什麽?說明死者是願意並準備和凶手發生性關係的。但事實上卻沒有,不但沒有,她還遭到擊打。這說明凶手根本就沒想與她發生性關係,而是另有目的。

死者耳邊有一塊傷濕止痛膏膠布,上麵有她的指紋,這應該是凶手在行凶時為了防止她呼救而用它來封她嘴的,被她在掙紮反抗中揭掉。這樣的膠布在屍體周圍的地上還散落了四塊。凶手隨身帶那麽多膠布幹什麽?這說明他是有預謀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事先做了準備。

從現場情況看,凶手和李彩珠並沒有發生性關係,但死者的褲子卻被扒下,上衣被推上,身體大部**。凶手之所以這麽做,就是想把現場偽裝成因賣**嫖娼引發的**殺人,從而掩蓋其真實動機——侵財殺人。

死者隨身攜帶的包被翻動過,包內值錢的東西都被凶手拿走。死者是一個檔次很低的賣**女,她的包裏能有多少財物?一個連她都要搶的人,經濟狀況也肯定好不到哪裏去。

還有一個情況值得注意,根據社區民警調查,李彩珠的習慣做法,是在外麵招嫖後帶回住地賣**,而案發現場卻在離她住處較遠的鐵道邊。

如果是陌生人,李彩珠不會跟他走這麽遠。而凶手將她的褲子拉下,造成因嫖娼糾紛而殺人的假象,也是為了掩蓋自己和死者是熟人這樣一個事實。

想法成熟以後,我又回到專案組那間會議室,把剛才思考的問題一個一個擺了出來,最後歸納出幾點:

“第一,三個**,一個已經撕開,說明被害人願意與作案人發生關係,但是沒有使用,這表明凶手另有目的。這個目的就是侵財。大家要注意,這和因賣**嫖娼矛盾引發的**殺人是不同的。

“第二,那些傷濕止痛膏膠布,是用來封嘴的,防止被害人喊叫。這說明凶手事先做了準備,目的之一就是來殺人的。

“第三,兩人並沒有發生性關係,凶手為什麽還要扒下死者的褲子?他就是要偽造一個與賣**嫖娼有關的現場,掩蓋他圖財害命的真實目的。

“第四,從被害人站街的地方到案發現場,有兩三公裏,步行要走近半個小時。如果被害人不認識凶手,就不會跟對方走那麽遠去幹那個事,她完全可以把對方直接領到離她站街不遠的住處。這個現象說明她很可能認識凶手,而凶手又提出了這個要求。

“第五,被害人的經濟條件並不好,但是凶手還要搶奪她的財物,說明凶手的經濟條件可能更差。”

說到這裏,我看看老曹。

老曹點點頭,表示同意。

“死者到底被劫走多少財物,我們能掌握嗎?”我問老曹。

老曹想了一下,說:“她隨身攜帶的小包被翻動過,裏麵沒有發現現金和其他值錢的物品,但是被劫走多少,還真不好說。根據我們對她住處的搜查,以及她的衣著穿戴,應該沒有多少錢。”

我忽然想起一個事,說:“據他兒子說,為了兒子能及時找到自己,李彩珠有一部手機,但是現在這部手機不見了。作案人檔次很低,會不會拿去賣掉換錢?老曹,我們兩家分一下工,分頭到那些地方查一查,在案發以後,有沒有人賣過手機?”

“好啊!我馬上安排。”老曹立即答應。

我又轉向全體,說:“據死者兒子說,死者李彩珠的這部手機買的是二手諾基亞,應該很舊的,顏色是黑的。”

我又寫了一個電話號碼給老曹:“派出所在調查時沒查到,這是死者兒子告訴我的。還是由刑警支隊向市局申請,通過技術手段查一查,這個號碼是不是還在用?能不能定個位置?”

“好!”老曹又答應道。

16日那天,我剛到專案組,刑警隊隊長林舒就對我說:“朱局長,夾崗村那邊有個人,說前幾天有人想賣給他手機。”

“哦?怎麽個情況?說來聽聽!”我精神為之一振。

林舒等我坐下,說道:“從昨天開始,我們以雙橋門為軸心,向四麵撒出偵查員,走訪那些專門收廢舊手機舊電器的。今天早上我到夾崗村,那邊有個人,成天蹬三輪車,挨家挨戶收購舊家電,舊手機也收。以前有個案子,涉及他收贓物,我抓過他。今天我去找他,問他最近有沒有收過舊手機。他想了一下說,就是大前天,有一個人拿了一部舊手機,要賣給他。他看了一下,覺得這部手機不值錢,就開價30,那個人非要60,他就沒要。”

“那這部手機是不是李彩珠的呢?”

“這個沒辦法確定。但是他說是黑色的,舊款諾基亞,所以不值錢。”

“他認識這個人嗎?或者說在附近見過他?”

“我問了,他說不認識,也從來沒見過。”

“他說那個人長什麽樣了嗎?”

聽我這一問,林舒笑了,說:“他一個收廢舊家電的,還看不起那個來賣手機的人,說那個人穿得髒兮兮的,人也賊眉鼠眼的。我已經關照他,讓他最近這段時間,幫我們留意一下這個人,一旦發現,馬上給我打電話。”

夾崗村在秦淮區最南邊,靠近江寧區,那時候還是比較荒僻的農村。

我想了一下,對他說:“這個地方離雙橋門現場倒不算太遠,也就是八九裏路。但是它是城鄉接合部,市區的人不會特意跑到那個地方去賣舊手機,這隻能說明想賣舊手機的人,離夾崗村不遠。”

林舒點點頭,說:“夾崗村也歸中華門派出所管,一會兒開專案組碰頭會時,我把這個情況通報一下,讓大家注意對夾崗村附近地區的排查。”

林舒剛說完,老曹從刑警支隊給我來了電話:“老夥計啊,你提供的手機號碼開機了!”

啊,這可是個好消息!

我趕緊問:“在哪裏?”

“在哪裏我們一時還沒辦法定位,它不怎麽使用,而且一會兒信號在夾崗門一帶,一會兒又在柴家營那邊飄浮。”老曹在電話裏說。

“老曹,不能搞得再精確一點兒嗎?”說完,我就有些後悔,老曹不是那種藏一手的人,幸好他看不見我的尷尬表情。

果然,老曹在電話裏說:“老朱啊,技術上現在隻能到這一步,下麵就靠排查了。”

我趕快說:“行哎,有你劃的這個範圍,我們一定能找到這個家夥!謝謝啦,老夥計!”

放下電話,我一個箭步來到牆上的那張南京市區地圖,在它的右下角找到了夾崗門和柴家營這兩個地方。用卡尺一量再一換算,這兩個地方相距不過四五公裏。

根據老曹的說法,那部手機的信號一會兒在夾崗門一帶出現,一會兒又在柴家營那邊飄浮,那麽這部手機很有可能就處在這兩個地方的中間位置。隻有這樣,才會導致它的信號一會兒被這個基站接收,一會兒又到了另外一個基站。

我馬上把這個情況告訴了林舒和派出所所長,說:“現在,這個範圍一下子縮小了。我們要進一步把這個範圍摸清楚,逐門逐戶地排查,責任到人。”

我讓所長叫來一名女民警,拿出李彩珠的手機號碼,對她說:“這樣,你假裝是李彩珠的小姐妹,給這個號碼打電話,看他接不接。如果接了,就說你找彩珠,好幾天沒見她了,她兒子來南京了。”

女民警把電話打了過去,按了免提,好一會兒,才傳了一個男人粗鄙的聲音:“你哪個啊?”

女民警照我吩咐的,說了一遍,還沒說完,對方就把電話掛了,再撥打,對方已關機了。

所長見狀,說:“還是讓我們來排查吧。”

第二天,我又去了中華門派出所,老曹也在那裏。整整一天過去了,有價值的線索一個也沒有反饋上來。

我心裏又開始著急,到底怎麽回事?是不是方向又錯了?

所長要向我匯報排查工作,我說:“還是先到那個地方去看看再說。”

我和老曹跟著所長,開車到了夾崗門和柴家營中間那片區域。沿路都在施工,所長說那是在修建京滬高鐵,所以拆遷走的單位和村落不少。

我們來到一片居民區前,所長說:“這個地方距離夾崗門和柴家營都不遠,從地圖上看,是最居中的。”

我看了一下,說:“這個地方住戶也不多嘛,我看也就是幾十戶人家,怎麽就排不出來呢?”

在開車回派出所的路上,我沒有再說話,老曹和所長也不吭聲。

想到以前在上江考棚排查尤緯、在羅廊西村排查鄒誌新的事,我覺得這次肯定又是哪個工作不仔細的民警把人漏掉了。

到了派出所,老曹和所長下車了,我跟老曹說:“我就回分局了,反正這邊有你。”又對所長說,“我再給你一天時間,明天這個時候,我再到派出所來聽匯報,一個一個地講。”

所長見我臉色不好,也不敢多說,連連點頭答應。

我坐上了車,一關車門,疾馳而去。

又過了一天,是4月18日,距離案發正好五天。

下午,我如期來到派出所,老曹他們也剛到,正在停車。

一見我的車子,所長立即從裏麵跑出來,精神煥發地對我說:“朱局長,那個人我們找到了!”

“真的假的?”我盼望著這個消息,但又有點兒不相信。

“千真萬確,人就在所裏頭。”所長非常確定地說。

怕我不信,他幹脆邊走邊說,把事情的經過跟我大致說了一遍。

昨天我離開後,所長馬上把管片民警潘小明找來,劈頭蓋臉先將他罵了一通,然後給他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今天上午見底。也就是說,到底有沒有這個人,一定要搞清楚。

潘小明不敢多說什麽,今天一大清早,連警服都沒來得及換上,就堵到了那片居民區路口,拿著常住和暫住人口的資料,一家一家核對。

他來到一家小飯館門口,趁著還沒開始營業,把老板、夥計按登記資料的人口數目默念了一遍,突然發現今天多出一個人來。

他馬上把老板召到跟前,問:“以前你申報的都是10個人,今天怎麽是11個?”

老板回頭看了夥計們一眼,解釋說:“哦,那個人是我店裏夥計的一個親戚,有時來住幾天。”說著,把那個人招呼過來,“來,把你的身份證拿出來,給潘警官看一下。”

那人一聽“警官”二字,臉色大變,就想奪門而跑,潘小明伸出腿,那人“啪”的一聲就摔趴在地。

潘小明拿出手銬,將其銬上,隨即用對講機呼叫派出所,開來警車把那人帶回所裏。

我聽後還是有些疑惑,問道:“那這個人到底是不是我們要找的人呢?”

所長笑了:“潘小明把他押回所裏,問他為什麽要跑,你猜他怎麽說?”

我停下腳步,有些好奇地問:“怎麽說?”

“他說:‘我殺人了哎。’你說這家夥,這幾天弄得我們滿世界找,卻又一下子冒了出來。”所長笑著說。

“你不去找,他能自己冒出來啊!”我瞪了所長一眼,撇下他就往派出所的審訊室走。

在一旁的老曹笑了,指著所長說:“你真不會說話!沒有你們局長劃的那個小圈圈,你能找出來嗎?”

審訊室裏的那個人真夠猥瑣的,衣衫邋遢,長相醜陋,被銬在審訊椅上,活像角落裏的一隻老鼠。

潘小明上前,敲了敲桌子,對那人說:“駱明財,這是我們分局的朱局長,你把你幹的事兒,向朱局長老老實實交代。”

我一見潘小明,有點兒吃驚。這不是當年我剛當上刑警時的隊友小潘嗎?他怎麽還在這裏當片警?

但是現在當著那麽多人的麵,我也不便多問,就先在審訊桌前坐了下來,兩眼盯著那個家夥說:“駱明財,你幹了什麽事?”

“我殺人了哎。”所長說的不錯,他承認得倒挺痛快。

“你殺的哪個?怎麽殺的?為什麽要殺?你把事情經過原原本本地跟我們講。我們能找到你,說明你幹的事兒我們都掌握了,你別想糊弄!”我嚴肅地對他說。

駱明財連連點頭,開始一五一十地交代。有些含混不清、顛三倒四的地方,我們進行提問核實,從下午一直問到傍晚,直到把他殺害李彩珠的經過全部搞清。

駱明財今年27歲,四川江油人,長期在南京打臨工。因為沒有固定職業,經濟條件差,一直沒娶上老婆。有時候,他就會到一些站街女出沒的地方去解決生理需要。去年7月,駱明財在中華門城堡附近搭識了李彩珠。李彩珠雖然是個中年寡婦,駱明財對她倒挺中意,以後多次找她,甚至有娶她為妻的念頭,其實他連李彩珠的真實姓名都不了解,隻知道她叫“小王”。

到了9月,李彩珠以替兒子交學費為由向駱明財借了3000塊錢,駱明財覺得自己對她有感情,便爽快答應。此後,他自認為對她有恩,便提出要她跟自己結婚,卻被她拒絕。李彩珠的理由是兒子這麽大了,再婚麵子上不好看。而駱明財覺得她實際上是嫌自己窮,便向她索要那3000塊錢。李彩珠卻說自己每隔半年就要給兒子交學費,一下子還不出,願以嫖資相抵。駱明財覺得這筆錢數目不小,自己攢下來也不容易,對方僅以嫖資相抵太不劃算,仍向李彩珠索要。但她總以種種理由拖延。

今年4月11日,駱明財從老家四川返回南京,手頭拮據,決意再次找李彩珠要回自己來之不易的那筆錢。

次日晚10點鍾左右,他在李彩珠經常出沒的中華門城堡找到她。李彩珠要帶他去出租屋,他假稱今天天氣不錯,就在外麵找地方。她不知有詐,就和他從中華門鐵道口沿著鐵軌往前走。在近半小時的行走途中,他再次提出還錢的事,李彩珠還是一口咬定說現在沒有。他便起了殺心。

到了雙橋門立交橋下,從鐵道邊那個口子鑽出去之後,李彩珠拿出**,撕開一個,遞給他。沒料到他卻拿出一張傷濕止痛膏,一下子粘在李彩珠的嘴上,並將她推倒,拿起身邊的石頭猛砸她的頭部。

她在掙紮中扯掉了嘴上的傷濕止痛膏,大聲呼救。他見狀更加用力地擊打,直至她的聲音逐漸微弱下去。他又將她的衣服卷起,包住她的頭,砸了幾下,感覺她已經斷氣,便將她隨身帶的小包翻開,裏麵隻有幾張小麵額現鈔和一部老舊手機。

他把這些東西裝進自己的口袋,又將李的褲子扒下,衣服卷起,偽造成因奸殺人的現場,將包扔在地上,匆匆離去。

聽到這裏,我問:“你帶傷濕止痛膏膠布幹什麽?”

駱明財愣了一下,囁嚅著說:“就是怕她叫,封她嘴的。”

我又問:“那你事先做了兩個打算,如果還錢就算了,不還就殺她,是不是?”

他想了一下,點點頭:“是。”

“你不是還想娶她做老婆嗎?怎麽一下子又那麽恨她?”我有點兒不大相信他說的話。

“我是想讓她做我老婆,但她就是不肯哎!不肯就不肯吧,還想賴掉我的錢!頭天晚上我越想越氣,越想越恨她,所以就事先做了一些準備。”駱明財說。

“你把她打死了,那3000塊錢不是更拿不回來了嗎?”

“當時我也沒想那麽多,一聽她沒錢還我,我心裏就急了,氣得要命,就動了手。”

愛恨轉念,竟如此之快!

我在心裏歎了口氣,對他說:“你接著說吧。”

第二天,駱明財想把手機賣掉換錢,沒想到對方隻肯出30塊,覺得不劃算,還不如自己留著用,就沒賣。到夾崗村飯館找老鄉時,這個手機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就是我讓分局女民警打的那個。他記得以前李彩珠跟他說過,隻有她兒子知道這個號碼,她也從來沒有什麽小姐妹,心裏發毛,就馬上關了機。

今天一大早,潘小明來到小飯館,一聽老板稱他為“警官”,他以為這個警察就是來抓自己的,本能地就想跑,結果當場被擒。被帶到派出所以後,他覺得既然警察專門來抓自己,也一定知道自己的事,所以潘小明一問,他沒有細想就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哎!”

十一

審完駱明財,我把潘小明叫到所長室,對他說:“你怎麽在這裏?”

“我……”潘小明不知如何開口。

“你怎麽不來找我?”我到秦淮當分局長也有一年多了,從來沒人向我提起過他。

“……”潘小明有些尷尬地笑笑,仍然沒說什麽。

這時已是晚上六七點鍾,派出所所長跑進來,讓我到所裏的小食堂吃晚飯,潘小明趁機跟我們打了招呼,趕緊走了。

真是歲月如梭,時光似箭。二十年前,潘小明是刑警隊的骨幹,幹得比我好,隊長一有案子首先想到交給他辦。但就是那次商業機械學校的彩電失竊案,他過於武斷,差點兒漏掉了案犯,隊長開始對他有些不放心。幾年後我到鼓樓當刑警隊隊長,他也當上了秦淮的刑警隊副隊長。再後來,我聽說在一次審訊中,嫌疑人百般抵賴,拒不交代,他失去耐心,一腳把對方踢傷,最後受了處分,並被免去副隊長職務,到派出所當了一名普通民警。此後,就再也聽不到他的消息。今天在這種場合與他相見,我不免心生感慨。

“這個潘小明在所裏表現怎麽樣?”我在小食堂一邊吃飯,一邊問所長。

所長看了我一眼,嘴裏嚼著飯,像是一時說不了話,實際上是在揣摩我的意思。

我也不急不慢地往口中扒拉飯粒,等他開口。

“他嘛,老同誌了,前些年因為受過處分,到所裏後很低調,本職工作完成得還是可以的。”所長的回答比較審慎。

我吃完飯,放下碗筷,臨走時對所長說:“這次‘4·13’案,不管怎麽說,還是潘小明找到了凶手。你們商量一下,能不能給他報個個人三等功?”

十二

第二天,我先讓林舒帶著駱明財去指認現場。

在這個案子中,除了李彩珠的那部手機在駱明財處發現,並沒有在傷濕止痛膏膠布上采集到駱明財的指紋,或其他物證。

為了把案子辦成鐵案,必須要盡可能找出更多的證據。讓作案人指認現場,複盤作案過程,也可以作為證據。

他們走了以後,我又來到老魏的辦公室。

老魏現在是分局政委,我們重新成了搭檔。

老魏見我來了,一邊張羅給我泡茶,一邊說:“聽說雙橋門的案子破了?”

老魏雖然當了政委,對案子上的事還和以前一樣關心。

我點點頭,說:“老魏啊,你現在主抓隊伍建設,中華門派出所那個潘小明你還曉得啊?這個案子就是他破的!”

“真的?這個潘小明我曉得,以前當過刑警,後來受了處分,大家都不敢用。”老魏說。

“那個事過去那麽多年了,還要讓人家背一輩子的鍋啊?如果他現在工作稱職,我們為什麽還要盯住受過處分這個事不放呢?工作二十多年的老同誌,還讓人家當普通片警,我們這些當分局領導的,也要設身處地替人家想想。”我有點兒動感情地說。

老魏連忙解釋道:“你看,我和你一樣,是搞刑偵出身的,抓隊伍建設不太在行。你講得對,我馬上和政治處、派出所商量一下,看怎麽解決比較好。”

後來,經市局政治部批準,潘小明立個人三等功一次,並經分局黨委研究,提任他為派出所負責刑偵的副所長。

十三

那天從老魏辦公室出來,我又把局裏負責宣傳的小鍾找來,對他說:“小鍾啊,你的文筆不錯,幫我起草一封信。”

小鍾有點兒奇怪地問:“寫給哪個啊?”

“李彩珠的兒子。”我說。

他更加驚訝:“為什麽要寫呀?”

“上次他來南京,我答應過他,凶手抓到就告訴他。”我解釋道。

“那寫些什麽啊?”小鍾問。

“主要是告訴他,害死他母親的凶手已被我們抓住。”我拿出一個裝了3000塊錢的信封,遞給小鍾,“再以我個人名義,資助他點兒學費。對了,關於案情,就說由於案件還在審理階段,不方便透露。”

小鍾寫完打印好,送到我辦公室。我看了一下,挺滿意,就在落款處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覺得這樣的信函,還是以個人名義好些。

小鍾替我把信發出去了,錢也一塊兒寄走了。

半個多月後的一個下午,我正在辦公室審看近期各個所隊報來的案卷,逐一在上麵簽署我的意見。值班室來電話,說門口有個年輕人找我。

“誰啊?”我有點兒納悶兒,工作上的關係,一般都打我手機。

“他說他姓徐,是一個案件受害人的兒子。”

“哦,那讓他進來吧!”我剛把案卷收了起來,一個年輕人就敲門走了進來。

原來是李彩珠的兒子小徐,他手裏拿了一份《現代快報》,聲音顫抖著說:“朱叔叔,這上麵寫的是真的嗎?”

我接過報紙,看了一下,上麵有一篇報道,標題是《殺害賣**女的凶手駱某落網》。報道雖然沒寫明姓名,但是李彩珠的住處以及遇害的時間、地點都未作模糊處理,最關鍵的是,該文還特意提到了李彩珠有一個上大四的兒子,難怪小徐對號入座。

我心裏很是惱火,是誰這麽多事?

一看落款名字,原來就是那個喜歡舞文弄墨的小鍾。以後得跟他說說,寫新聞稿一定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我反問小徐:“你不是在合肥上學嗎?怎麽到南京來了?”

小徐告訴我,他們學校組織學生到幾個地方實習,他選擇了南京。前幾天在報紙上看到這個報道,起了疑心,又覺得難以置信,特意抽空兒來找我求證。

麵對他的目光,我真的難以開口。

李彩珠靠賣**的收入供養兒子上大學,眼看兒子快畢業了,自己卻死於非命。真是人生悲劇啊!

見我半晌不語,小徐又拿出一個裝了錢的信封,遞給我說:“謝謝朱叔叔,但是這個錢我不能要。我現在通過貸款和勤工儉學,經濟上基本沒有問題。”

我馬上把信封又塞進他的衣兜,用勁按住,不讓他往回掏,隨後拍了拍他的肩膀,凝視他鏡片後的眼睛說:

“小徐,聽你朱叔的。這個錢,是朱叔的一點兒心意,就是希望你專心學習,將來做一個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