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誰是真凶

當了刑警以後,雖然長年和社**暗麵打交道,還免不了經常出凶殺現場,但是每次站在非正常死亡的屍體麵前,我仍禁不住對死者感到憐憫,對人性中的黑暗感到悲哀。人最寶貴的是生命,可是總有一些人,為了極度膨脹的私欲,無視法律,殘忍地剝奪他人的生命。

2003年1月15日,我又不得不出現在這樣一個慘不忍睹的凶殺現場。

那天,刑警支隊接到市局指揮中心轉來的電話,說110接警台接到報案電話,一個名叫苑梅芳的婦女,在電話裏說:今天早上,她因公司業務上的事,與其子盧廣宇聯係,電話一直打不通。因為事情比較急,她就趕往兒子的住處,開門進去,發現盧廣宇死在客廳地上。

我對刑警支隊值班室有明確要求,發生命案必須第一時間通知我,所以盡管那天我正在市局開會,他們也馬上把信息發到了我的手機上。

我立即跟同在會場的市局副局長張新華打了個招呼,匆匆趕往現場。

凶殺現場在棲霞區堯化新村××棟404室,副支隊長老曹帶領刑警和刑事技術人員已經在那裏忙碌,有的在拍照,有的在提取指紋,還有的在驗看死者的傷口。

這是一戶兩居室的普通住宅,離進門不遠處,倒臥著一名已經死亡的男性,他的頭部遭多次擊打,已血肉模糊。走近細看,發現他的頸部喉管也被銳器割開,身上其他部位,並無傷痕,右手握著一把菜刀。除了死者倒地之外,現場的翻動並不大。

我把現場仔細看了一遍後,跟老曹說:“一會兒看完了,到派出所去碰頭吧。”

離現場最近的是堯化門派出所,所長姓高。十幾年前在鼓樓刑警隊時,我們都叫他“小高”,不知哪年調到了這裏,還當上了所長。

他見我來了,十分高興,跑前跑後,忙得不亦樂乎。

“小高,你幫我們找間屋子,看來這幾天都要在這裏忙活了。”我一下子改不過口來,還是按過去的習慣,叫他“小高”。

“你來了,這個案子肯定能破了,我們也可以學東西了,做點兒服務工作算什麽。”小高笑嘻嘻地說。

“到時候你別煩我們就是。”我沒笑,一有案子我就笑不出來。

我一邊說著,一邊往裏走,路過值班室,看見裏麵坐著一位五六十歲的中年婦女,滿臉戚容,不停地用紙巾擦拭著眼淚,一個女警在邊上照應著她。

我低聲問小高:“這個是不是死者的母親?”

小高點點頭。

我又說:“你替我找間屋子,我跟她談談。”

小高把我帶到所長辦公室,不一會兒,那位婦女也來了。

小高對她說:“苑梅芳,這是市局刑警支隊的朱支隊長,你兒子的事可以直接跟他講。”

苑梅芳尚未從失子之痛中緩過來,看著我,一時不知從何說起。

我讓小高給她倒了杯水,讓她坐下。

我先安慰了她幾句,然後問:“你最後一次見到你兒子,是什麽時候?”

“昨天啊!我們娘倆合開一家公司,哦,就是南京宇馳科技有限公司,我是法人代表,我兒子是經理。昨天白天,我還在公司見到他呢!”苑梅芳拭去眼角的淚,看著我說。

“你兒子在公司生意往來中,有沒有得罪過什麽人,或者說有過經濟糾紛或矛盾的對象?”我再問。

“沒有!絕對沒有!所有生意雖然是他經辦,但我都是知道的。我們都是和氣生財,生意不成仁義在,和我們做生意的客戶,關係都很好。”苑梅芳肯定地說。

“會不會是你兒子在社會上交了什麽朋友,因為某些原因產生了矛盾呢?”我又問。

“這個應該也不會,我兒子為人老實,不賭不嫖,他的那些朋友也都很本分,沒有這樣心狠手辣的。”苑梅芳依然肯定地說。

我轉而問另外的問題:“你兒子結婚了嗎?”

“結了。”苑梅芳立即回答。

我有些奇怪:“怎麽沒見著你兒媳婦啊?”

“這個女人啊……”提到她的兒媳婦,苑梅芳頓時立起了眉毛,顯出很生氣的樣子,“這個女人跟我兒子結婚已經兩年了,也不生孩子,就曉得跟我兒子要錢。我兒子跟我一起做生意,遇事當然要跟我商量,她一百個不高興。結婚不到一年就吵架,聽我兒子說,已經分居大半年了,準備離婚。”

“她住在什麽地方?”我接著問。

“這個我不清楚,連我兒子都不曉得。聽我兒子說,每隔一段時間,她就會回家一次,跟我兒子要生活費。”苑梅芳仍然很生氣。

“那他們為什麽不辦離婚手續呢?”我有些奇怪。

“唉,怎麽說呢?我兒子早想離了,但是那個女人胃口太大,非要一大筆贍養費不可。我兒子覺得她心太黑,沒有答應,兩個人就這麽僵著,已經快一年了。”苑梅芳有些無奈地說。

我跟苑梅芳的談話剛結束,老曹他們也陸陸續續從現場來到了派出所。

小高已經把二樓的會議室給我們騰了出來,一時間人來人往,十分熱鬧。

這起案子到底是侵財殺人,還是矛盾殺人?在案情碰頭會上,大家圍繞這個問題各抒己見。

根據現場門鎖沒有撬壓痕跡、屋內物品翻動不大的特點,我和老曹一致認為矛盾殺人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在我們掌握的死者矛盾關係中,並沒有發現誰與死者盧廣宇有足以致他於死地的仇恨,倒是他的妻子許菁,與丈夫的關係很不正常,而且她在丈夫被殺後,遲遲沒有露麵,讓人心生疑竇。

我問小高:“這個許菁,你們找到她沒有?”

小高搖搖頭,說:“我們還在找。她平時不住在這邊,派出所沒得她手機,問她的一些熟人,也都不曉得她跑哪裏去了。”

會議開到很晚,回家後已近半夜。

我躺在**翻來覆去睡不著,索性披衣下床,來到小書房,翻開筆記本,逐條梳理這個案子的頭緒。

搞了這麽多年的刑偵,我也慢慢積累了一些經驗。對於凶殺現場,我比較注意觀察從六個方麵反映出來的情況:一是被害人屍體在現場的具體位置;二是屍體的躺臥姿勢;三是屍體上遺留傷痕的部位和輕重程度;四是現場有關物品的擺放位置及變動狀況;五是被害人衣著反映出來的生活信息;六是被害人對凶手加害行為的反應。

多年前,也是在棲霞區,一所大學的山坡上發現一具男性的屍體,脖子上勒著繩索,法醫鑒定係窒息死亡。

死者是該校在讀學生,他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一開始大家的意見並不統一。多數人認為是他殺,因為如果是自殺,就沒必要跑到山坡上來。

我和老曹注意到死者脖子上的繩索圍繞了七八道,認為如果是他殺,就沒必要圍繞這麽多圈。而且,繩索在脖子上繞一兩圈,自殺者在瀕臨死亡時,會本能地把繩索掙脫掉,而環繞七八圈以後,就是想掙脫也無法掙脫了。這個細節,比死在山坡上更能反映事物的本質。

後來,我們了解到死者生前因在學習上產生困難,經常流露出厭世情緒,並找到了死者的遺書,證明死者果然是自殺。

還有一次出凶殺現場,地上倒臥著四具屍體,每人身上都有被利刃捅刺的傷痕,而且那把尖刀就在現場。法醫在對每具屍體尖刀刺入部位的勘驗中,發現其中一具屍體的傷口與其他三具屍體的明顯不同。別的死者傷口遍布全身,明顯是他人所刺,唯獨這具屍體上的刀痕都在他自己的手臂所能夠及的範圍內,在他手臂夠不到的部位,一個傷口也沒有。

根據這些特點,再結合死者倒地的位置和我們對他們生前關係的調查,發現這個人與其他三人存在較大矛盾,最終確定是此人先將三人殺害,再揮刀自戕,直至死亡,形成了現場既有他殺、也有自殺的特殊現象。

從往事回到現實,眼前的問題是:

在堯化新村這個凶殺現場,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細節和痕跡?反映了什麽情況?

從凶手進出現場的活動軌跡看,經過仔細勘驗,發現現場門窗完好,並無明顯的攀爬、撬壓痕跡,這有兩種可能:熟人作案,或者尾隨被害人進入現場作案。

那麽到底是哪一種呢?

凶手對現場的地板進行了擦拭,所以沒有留下鞋印,但是我們在門內的電閘上采集到了兩枚指紋。

這兩枚指紋一枚帶有灰塵,另一枚帶有血跡。把這兩枚指紋和電燈開關上的血跡聯係起來,可以推導出這樣一種情況:電閘平時很少開關,所以上麵落有灰塵。凶手為了防止被害人進門後開燈,事先拉下電閘,切斷電源,確保現場處於黑暗狀態,便於自己作案。這時,就留下了帶灰塵的指紋。如果是尾隨被害人進入現場作案,就不會有這個動作。行凶殺人後,他又推上電閘,留下帶血指紋。推上電閘,是為了開燈照明,處理現場。離開現場時他再把燈關上,這一開一關,又在電燈開關上留下血跡。

另外,從被害人穿的衣服,還有倒地的位置,也印證了他剛從外麵回來,就遭到擊打、殺害。

如果是尾隨入室,目的是侵財,就應該擊打被害人的後腦部,而不是現在的麵部。這種正麵擊打被害人臉部的特點,說明凶手是事先潛伏在室內的,而凶手事先潛伏在室內,則說明凶手和死者之間存在著某種關係。

況且,被害人遭多次擊打後已瀕臨死亡,凶手還用刀切開喉管,恐其不死,反映出仇殺的特點。

死者的頭部、臉部遭鈍器擊打,而頸部喉管的創口,經法醫檢驗,卻與死者手上的那把菜刀吻合。

刀上血跡的DNA檢驗結果目前還沒有出來,如果菜刀上麵隻有死者的血跡而沒有別人的,那就可以斷定,這把菜刀是凶手行凶後故意放在死者手上的,目的是造成一種被害人發現有人偷盜與之對打的假象,把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引到因財殺人的方向上來。

想到這裏,我的看法逐漸形成:這起凶殺案,不是尾隨被害人入室行凶的案件,而是熟人或與之有關係的人蓄意仇殺。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堯化門派出所二樓會議室聽各路偵查員的走訪調查匯報,小高進來向我報告:

“領導,死者的老婆來了!”

“哦?在哪裏?”我馬上站起身子,詫異地問。

“就在那邊!”小高指指樓下,繪聲繪色地說:“剛才,派出所門口來了輛出租車,上麵下來一個女人,拉著一個行李箱,大大咧咧地跟值班民警說,‘聽說你們在找我。’民警問她是誰,她自報家門,‘我是許菁啊,盧廣宇的老婆。’”

有點兒意思,這個女人不一般啊!

我立即叫小高把她帶到審訊室,我和老曹他們幾個也一起前往。

這是個瘦瘦的女人,顴骨挺高,嘴唇微凸,露出兩顆門牙。她一手扶著箱子上的拉杆,神態自若地看著我們。

核實了她的身份後,我讓她坐下,問道:“許菁,你曉得你家出事了嗎?”

“剛剛曉得,下了火車,一個朋友打電話告訴我的。”許菁很平靜地回答。

“這個朋友是哪個?”我問。

“叫周小薇,住我們家不遠,她也是聽周圍鄰居講的。”她答。

“哦!剛才你說‘下了火車’,這幾天你不在南京啊?”我又問。

“是啊!我到徐州去了!”她十分自然地回答。

“哦?什麽時候去的?”我追問道。

她略微想了一下,說:“嗯……前天吧!”

前天?不就是她丈夫盧廣宇被害的14號那天嗎?我們幾個不禁互相對看了一下。

她注意到我們的反應,坦然解釋道:“是這樣子的。我有個小姐妹,叫李梅,我倆從小一起長大,關係特別好,前些年她老公到徐州發展,她也過去了。前幾天李梅打電話給我,說要過生日了,讓我到那裏去玩,我就去了幾天。”

我說:“那你把經過說一下。”

“前天晚上,我回家拿了兩瓶紅酒,李梅要過生日嘛,總要喝點兒酒。拿上了紅酒,我就到南京站坐火車,快半夜了到的徐州。昨天玩了一天,今天早上才從徐州坐火車回南京。剛才在出租車上,接到周小薇的電話,說家裏出事了,你們在找我,就直接來了。”許菁把去閨蜜家玩的過程說得清清楚楚。

整個訊問過程,我都在注意觀察許菁的表情。

這個女人已經知道丈夫遇害,卻依然神態安詳,回答問題有條有理,好像在說別人家的事。

看來真像盧廣宇母親苑梅芳所說的那樣,這個女人不是個省油的燈!

按照我們的要求,許菁拿出了往返徐州的火車票,也告訴了我們那個李梅在徐州的住址、電話。

我先讓小高在派出所裏找個地方讓許菁住下,隨即調兵遣將。一路按許菁所說,去找那個周小薇核實情況;另一路到徐州,按圖索驥,一一查證許菁所說的話。

找周小薇核實情況的片警很快回來了,說那一片都傳開了,某某被殺了,那個周小薇就是這麽聽說的,並且因為認識許菁,就給她打了電話。

第三天,派到徐州去的偵查員也回來了。他們在徐州調查的情況,跟許菁說的一模一樣。

這樣,就可以證明許菁沒有作案時間。況且,許菁一個女人,根據我的目測,她也不具備用利器殺死27歲壯年男子的體力。

但是在盧廣宇的所有關係中,隻有許菁與他矛盾最深,如果凶手不是許菁,那又會是誰呢?

對了,會不會是她雇凶殺人?她雇用殺手去殺盧廣宇,自己卻跑去徐州,製造一個不在現場的證據,這也很有可能啊!

想到這裏,我派人到電信局,調出她的手機通話記錄,一一核實。

可是說也奇怪,這個許菁,沒有一個男性朋友,連一個男性通話對象也沒有。

我又困惑起來。

為了便於找許菁了解情況,也為了她的安全,我們說服她這些天就住在派出所。

一連七天,在跟我們民警的接觸中,許菁所說的話前後一致。徐州之行的整個過程,分分秒秒都說得嚴絲合縫,滴水不漏。

但是在這七天,我身上的壓力卻越來越大。

案件久拖不決,市局副局長張新華漸漸失去了耐心。

那天,老張又來到堯化門派出所。案子發生以後,專案指揮部就設在這裏。

老張剛一落座,就對我說:“老朱啊,前兩天‘2·22’案的仲石冰被執行死刑了,你曉得啊?”

“這個嘛,當然曉得哎!”我說。

那起殺人縱火案,發生在2000年2月22日,我們花了一年九個月的時間,才把凶手仲石冰捉拿歸案。後來通過對他的審訊,又連帶破了發生在全國很多地方的20多起類似案件。因為案件太多,又牽涉到外地,法院審理了將近一年才宣判。就在“1·15”發生兩天後的1月17日,“2·22”殺人縱火主犯仲石冰在南京被槍決。

老張用手比畫著說:“老朱啊,你根據這麽小的一點兒油漆,就能破這麽大、這麽多的案子,眼下這個案子條件比那個好多了!”

“是的哎,那個案子耗了快兩年才破,這才幾天啊?”我答非所問。

老張一時無語。

棲霞分局的副局長老胡,見場麵有些尷尬,馬上向老張詳詳細細匯報了前期偵查工作,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這個案件,經過我們深入調查,沒有發現許菁有男性朋友,所以我們傾向於此案很可能是尾隨入室,因財殺人。”

老胡開了頭,其他人也從不同角度發表意見。其中比較一致的意見,就是許菁雖然與丈夫有矛盾,甚至很深,但是第一許菁本人沒有作案時間,第二她也沒有體力能致盧廣宇於死地,第三她沒有男性朋友,也就不可能雇凶殺人,所以我們應該調整偵破方向,再把許菁留在派出所已經沒有意義。

會議整整開了一個下午。

我是刑警支隊長,在這種場合,我必須先聽大家的意見,所以一直沒吭聲。

最後,老張看我還在思考,就說:“大家講的,都有一定的道理。老朱啊,我看是不是先讓許菁回家,然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排查,看有沒有尾隨入室盜竊殺人這樣的案子,進行串並,從而破獲此案。”

“我不同意!”

此言一出,會場變得十分寂靜。

連我自己也有些吃驚,麵對老搭檔、老領導,這話怎麽脫口而出?

但是我很快平靜下來。

老張是市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過去是工作搭檔,現在是我的上級,但是我們討論案情,目的是盡快破案,給社會一個交代,我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堅信它是對的,為什麽不說出來,而要違心地隨大流呢?這既違背了我做人的原則,也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任。

麵對大家的目光,我十分坦然地把這些天來自己的思考說了出來:

“我不是不同意放許菁回家,而是不同意大家對案件性質的判斷。因為,我們現在掌握的所有痕跡信息表明,這個案件,應該是因矛盾關係而殺人,並不是尾隨入室盜竊殺人!”

“哦?”見我如此肯定,老張有些驚訝。

眾人也神情關注,聽我進一步解釋。

“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現場有三個反映了事物本質的現象:第一,是那枚灰塵指紋和血指紋。這兩枚指紋,經過痕跡檢驗,不是死者盧廣宇的,那就應該是凶手留下的。凶手為什麽會留下這兩枚指紋呢?他進入房間後,為了防止盧廣宇進門後開燈看見自己,所以先把電閘關了,切斷了電源,確保盧廣宇回家後開不了燈。那枚帶灰塵的指紋就是在這個過程中留下的。而那枚血指紋,則是凶手在作案後,為了開燈照明處理現場,去合電閘時留下的。如果是尾隨入室盜竊殺人,就不會在電閘上留下這兩枚指紋。

“第二,是死者被凶手擊打的部位。如果作案人是尾隨入室,應該擊打受害人的腦後部,而不是他的臉部。現在呈現出來的這些傷痕,明顯是迎麵擊打所致。

“第三,死者右手所握的菜刀,是凶手為了偽造現場,把刀放在死者手裏的。我這麽說,是有依據的。死者頸部喉管的創口,法醫檢驗與這把刀吻合。刀上的血跡經DNA檢測,今天出了結果,隻有死者一個人的。盧廣宇怎麽會在遭遇連續擊打後再拿刀切自己的喉管呢?這把刀肯定是作案人在行凶後故意放在死者手上的,目的是想造成有人進屋偷東西,死者與之對打的假象,把我們的偵查視線引到因財殺人的方向上來。凶手這個欲蓋彌彰的動作,恰恰說明,這起凶殺應該是熟人作案。”

說到這裏,我特意停頓了一下,看大家沒有不同意見,進一步說出了自己的推斷:

“如果是矛盾關係殺人,經過我們這些天的排查,那麽隻有他的老婆許菁嫌疑最大。”

最後,我又補充了一句:“至於說放不放許菁回家,這個不是問題。現在她本人沒有提出來要走,如果她要走,我們讓她走就是了。盧廣宇活著的時候她都不住家,現在成了凶宅,她更不會住了,我們隻要掌握她住在哪裏,隨時能找到她就行。”

聽我說完,老張微微點頭:“嗯,你說的也有道理。不過,推理代替不了證據,你們還得抓緊時間找到實實在在的證據。”

老張的表態,又為我爭取到了一些時間,我馬上說:“這個當然!”

送走了老張,我也收拾東西,走出了派出所,準備回家。

司機要開車送我,我說讓我先走走,需要時再打電話叫他。

走在黑黢黢的路上,我的腦子不停地圍繞這案子轉啊轉。

盧廣宇在南京,許菁到徐州,許菁去找李梅,因為李梅過生日,李梅是哪個,她是許菁的閨蜜,閨蜜……

突然之間,腦子裏靈光一閃,我的眼前一亮,就像在黑暗的隧道裏看到了一絲亮光。

當年南秀新村張某被殺案,不就是因為閨蜜而引發的嗎?!張某和閨蜜薑某,兩人親密無間,經常同榻而臥,說一些私房話。不料“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睡在同一房間簾子後麵的薑某丈夫李某,聽到張某說自己做木材生意,攢了一些錢,便心生歹念。後來經過暗中觀察,在某日騙開老婆閨蜜張某的房門,進去將其殺害,盜走屋內保險櫃裏的財物。刑警隊接報後,我就是從張某的閨蜜薑某那裏找到線索,破了那起案子。

眼下這個案子,被害人是男性,懷疑對象是他的老婆許菁,我們一直圍繞許菁的男性朋友開展調查,至今沒有結果。但是許菁有閨蜜,她會不會找閨蜜幫忙,雇凶殺人呢?

想到這裏,我立即停住腳步,馬上用手機給支隊的老曹和棲霞分局刑警隊隊長老蕭分別打電話:“你們快點兒回派出所,我有想法了,今天晚上就可以破案!”

我對他們這麽說,不是我在忽悠他們,而是來自多年工作實踐的一種自信。

在偵破刑事案件時,工作方向十分重要,人們常說:“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反過來,如果方向正確,破案就勢如破竹。而現在,我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新的突破口!

老曹和老蕭很快回到了派出所那間會議室。

我讓他倆坐下,努力克製著自己興奮的情緒,平靜地說:“這幾天,我們一直沿著因矛盾而殺人的思路去找凶手。許菁跟她丈夫有矛盾,但是她是個女人,自己幹不了這個事兒,會不會找男性好友去幹這個事?但是我們又沒有發現她有這方麵的朋友,偵破工作因此擱淺。矛盾殺人這個思路有沒有錯?今天下午的會上我也講了,沒有錯!那麽錯在哪裏?我想是因為我們把思路局限在許菁一個人身上了!許菁沒有這方麵的男性朋友,那麽她有沒有閨蜜?她的閨蜜中會不會有人幫許菁找男人幹這個事?”

說到這裏,我把當年南秀新村那起案子簡單說了一下。

那個案子老曹也是知道的,我剛一說完,他和老蕭的眼睛頓時發亮,幾乎是異口同聲地對我說:“我們明白了!下一步,我們去查許菁的閨蜜裏有沒有男性朋友!”

我擺擺手:“別急!一件一件來。你倆先把許菁的女性朋友列個單子,然後分一下,各查幾個。重點是那些關係很好的閨蜜,因為雇凶殺人這個事兒,一般朋友是不能托付的。”

“我們曉得的!”說罷,曹、蕭二人精神抖擻地去了。

第二天,情況很快就上來了。

就在棲霞區堯化門一帶,許菁有一個閨蜜叫王陶,兩人關係十分親密。再查王陶,男性朋友也不是沒有,但是最近跟她聯係較多的是她弟弟王搏。

自己的弟弟往往比男性朋友更可信賴,我的眼前又是一亮!

繼續查!經過到電信部門調查,發現王陶和王搏姐弟倆的手機,在案發當晚10點30分,曾在案發現場通話幾十秒。而這個時候,正是被害人盧廣宇回家的時間。

為了萬無一失,我們又秘密提取了王搏的指紋,拿它與凶殺現場的那兩枚指紋比對,結果完全一致!

凶手鎖定了!

我馬上把這個重要情況向老張匯報。

老張在電話裏高興地說:“老朱啊,你真行!你就繼續往下辦吧。”

放下電話,我把老曹和老蕭找來,對他們說:“老蕭,王陶就在你們地頭,就交給你了。老曹負責抓捕王搏,這家夥手段殘忍,心思縝密,你要派幾個好手,找個恰當時機,把他一舉拿下。”

我把任務交代完,打量了一下會議室。

這些天它一直作為專案指揮部,今天它的使命完成了,我便又對他們說道:“你們把人抓到後,就直接送刑警支隊吧,這裏地方有些不夠用。”

兩人點頭而去,我跟小高打了個招呼,感謝他這些天為我們提供的服務,就先回刑警支隊,靜候佳音去了。

老蕭這一路,當天就把王陶帶回來了。王陶每天都要到家附近的棋牌室打麻將,老蕭他們就在半路上截住王陶,把她帶上了車。

去抓王搏的老曹,就多費了一些手腳。王搏白天四處遊逛,晚上回家也沒個準時,況且天黑視線不好,怕有閃失,老曹先派人在他家蹲守,確定王搏回家後,另派一組人第二天早上天亮時,以物業人員假稱樓下反映漏水為名,騙其老婆打開房門,一擁而入,將尚在**睡覺的王搏擒獲。

王陶姐弟先後被押解到刑警支隊後,我趁熱打鐵,立即讓負責預審的副支隊長老薛對他們分別進行了審訊,而我,則在隔壁的監控室裏,通過電視屏幕觀看。

先審的是王搏。這個家夥在警察破門而入把他摁在**時,心裏就明白了,現在再把關鍵證據一亮,馬上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再審王陶時,預審員一提她弟弟王搏的名字,她也馬上有問必答,如實交代。

許菁雇凶殺人的經過,終於真相大白。

2002年9月的一天,許菁和王陶在外麵打完麻將,一起來到王陶家閑聊。

說著說著,王陶就問許菁:“你現在跟盧廣宇怎麽樣了啊?”

許菁心煩地回答:“我是不準備跟他過了。”想了想又恨恨地說,“但是就這樣跟他離婚,又太便宜他了!”

“讓他給你分手費啊!”王陶說。

“他這個人太小氣,隻答應給10萬。”許菁氣哼哼地說。

“才10萬啊!那真太少了。”王陶想了一會兒,又說:“要是他生病死了,或者出個什麽意外事故亡故了,家裏的財產是不是都歸你了?”

“那當然啦,我是第一繼承人啊!他和他老娘那個公司,就一半歸我了。”許菁大喇喇地說。

聽到這裏,王陶壓低了聲音,在許菁耳邊悄聲說了句什麽,許菁麵露猶豫之色。

王陶掏出一支香煙,用打火機“啪”的一聲打著,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徐徐吐出,說:“沒得事,你又不出麵,一切事情我替你辦,就是警察懷疑你,他們也沒得證據哎!”

許菁想了一下,點了點頭,問道:“那得多少錢哪?”

兩人又悄聲嘀咕了一番。

商量的結果就是,許菁願意出3萬元,讓王陶找個人,把她丈夫盧廣宇除掉,等到事成之後,得了家產,再給王陶3萬元。

王陶是個女光棍,結識的男人不少,但知道這個事兒大,平時那些狐朋狗友,多半靠不住,掂來想去,覺得還是自己的弟弟王搏可靠一些。

王搏也沒有什麽正當職業,這3萬塊錢,平時一年也掙不來,又是親姐姐相托,就痛快答應了。

王陶和許菁第二次商量這個事的時候,正好許菁那天接到另一個閨蜜李梅的電話,讓她到徐州去玩。於是許菁和王陶兩人決定就在那天晚上動手。許菁以為,自己坐火車離開南京到徐州去了,就有了不在現場的有力證據,警察就不會懷疑到自己身上。

出於弟弟的安全,王陶並沒有告訴許菁自己找的是王搏。隻是讓許菁那天晚上在盧廣宇沒回家之前,先回去一趟,離開時別關門。

許菁依計行事,那天晚上回家拿了兩瓶紅酒,看看屋內沒有什麽異常,就把門虛掩著,在夜色中匆匆離去。

在樓對麵的樹蔭下,王陶姐弟見許菁走了之後,王搏立即上樓,推門進入屋內。他先將門關上,再將門邊的電閘拉下,這樣,即使盧廣宇回家開燈,燈也不會亮。

王陶則繼續在房前屋後觀察,一旦看到盧廣宇回家上樓,就立即告訴王搏。

那天晚上,堯化新村××棟404室就這樣一直處於一片充滿殺氣的黑暗之中。

王搏拿出事先準備的大號活動扳手,坐在離進門不遠的沙發上,靜靜地等著。他的眼睛逐漸適應黑暗,微弱的路燈光亮透過窗簾照進來,已經可以把屋裏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快23點的時候,樓下望風的王陶終於看見一輛桑塔納慢慢開到樓下,這正是盧廣宇的車。從駕駛座上下來的,也正是盧廣宇本人。

王陶確認車上隻有盧廣宇一個人後,立即給弟弟打手機,悄聲告訴他:“人到了,馬上就上樓。”

王搏接到姐姐的震動電話後,立即站到進門處,麵對大門。盧廣宇用鑰匙開門後,隨手就去開燈,不料燈沒亮,卻招來幾下劈頭蓋臉的重重擊打,還沒來得及喊叫就倒在地上。王搏唯恐盧廣宇不死,又從盧家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在盧廣宇的頸部狠狠割了一刀。

然後,他又到門口,把電閘合上,在燈光下,把盧廣宇的屍體麵向門口擺放,並把自己手裏的菜刀放在盧的右手,偽造了盧廣宇與闖入者砍殺而倒地身亡的現場,把活動扳手裝入自己的包中,用拖把擦了擦地板,關燈、關門後離去。

十一

拿到了王陶姐弟的口供,我第一時間給堯化門派出所的小高打電話,讓他派人立即把留在所裏的許菁押送到刑警支隊。

沒想到的是,到了刑警支隊,麵對我們拿出的口供,許菁還像前些天我在派出所第一次見到她那樣,滿不在乎,矢口否認,愣是老薛,也沒辦法讓她開口。

許菁肯定是相信了王陶的話,她不在南京現場,警察沒有她行凶殺人的證據,隻要不開口承認,警察就拿自己沒辦法。

看著眼前這個女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聯想到她丈夫盧廣宇那張血肉模糊的臉,我不禁在心裏暗想:《水滸傳》裏的潘金蓮,大概也沒有她這般冷酷無情!

盡管是零口供,但是其他證據齊全,許菁雇凶殺人的作案過程清晰,材料報到檢察院,檢察院很快批捕,並起訴到法院審理。

審判那天,我特意來到法庭,看看法官是怎麽判她的。

聆聽法庭對自己經辦案件的審理,也是我的一個習慣。在偵查階段獲取的各種證據,都要經過控辯雙方近乎嚴苛的檢驗。聽聽法庭是怎麽審理的,對於我們刑警辦好以後的案子,很有益處。隻要有空,我都會來,而且要求辦案民警也來。

我在旁聽席上看到了被害者母親苑梅芳的身影,有位年輕女子攙扶著她。

我不忍見到她傷心的樣子,就坐在遠離她的最後一排。

盡管許菁在法庭上還是不開口,但是有行凶者的指證,她並沒有逃脫法律的製裁。

最終,謀殺親夫的許菁和受雇殺人的王搏,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於當年9月19日被槍決。兩個藐視法律、藐視他人生命的人,終究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從犯王陶,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聽完判決,我心裏既輕鬆又沉重。

作為一名刑警,完成了自己的任務,肩頭一鬆;但是作為一個普通人,內心卻又一次感到莫名的悲哀。人性的黑暗,何至於此?一個女人,為了家產,不惜雇凶謀殺親夫。另外兩個,姐姐為了替閨蜜出氣,就置法律於不顧;弟弟為了區區3萬塊錢,就殘忍地奪走一條生命。如果不是事實和證據擺在麵前,我真的無法想象,人性竟能如此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