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封信Qualm【彷徨】

但見旁人談情何引誘,你要靜候,再靜候,就算失手始終要守]

阿卡,25歲,單身,自從畢業以後就再也沒有收到過紅包了。

to 十年後的自己,

今天天很藍,但是我又相親失敗了。

雖然我已經對自己說了很多遍“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相親失敗了”、“相親而已有什麽大不了的啊”、“好歹你也是25歲的人了啊”之類的話,可實際上,我還是覺得很難過很難過。

讓我失望的,並不是相親失敗這件事,而是對於我自己。

明明24歲那年生日許下的願望還是希望能遇到喜歡的人,能夠做喜歡的事情,可是才過了一年,我好像已經放棄了。

已經在不停地對自己說,就這樣吧,這世上那樣那樣多的人,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為什麽就你不能將就呢。

第一次去相親的時候,還抱著“好好玩不知道會是什麽樣子”、“說不定能像小說裏一樣遇到真命天子”的輕鬆心態。可是見到對方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還是太天真了。

來的是個三十歲的大叔,但是真是幼稚到死,三句話不離“我媽說”,我真想用叉子戳死他,說大叔究竟是你相親還是你媽相親呢。

啊,不過到了我這個年紀,也沒有資格再叫別人“大叔”了吧。

之後又陸陸續續相親了好幾回,我數數啊,有個穿著人字拖說話口齒不清的研究生、有婚前被女朋友騙了房子車子的大少爺……甚至還有我的小學同學。最開始的時候兩個人都沒認出對方,等到彼此報上出生時辰、老家幾畝地的時候,才猛的大腿一拍,哎呀,你你你你不是那誰誰誰嗎?

說實話,相親遇到認識的人,真的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啊。在那之後,我終於逼著我爸媽消停了一段時間。可是這頭消停,並不代表我大齡單身這個問題就得到了解決。

一夜之間,周圍的朋友同事結婚的人像是雨後春筍全冒了出來。

……辛辛苦苦大半年,全部給了分子錢。

然後有一天,花花約我到奶茶店聊天,給我說,她要結婚了。我被嚇得從凳子上摔了下去,好不容易趴起來,在看到她的笑容的一刹那,我忍不住哭了。

明明知道是一件大喜的事情,可是我就是控製不住的想哭,想嚎啕大哭,幫她把這一生所有的不快樂都哭掉,留給她的,就隻有幸福。

在花花的婚禮上,我見到了大K。和曾經很深很深的喜歡過的人重逢,真讓人又難過又唏噓。

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時候我喜歡大K,花花暗戀她老公,我們兩個人都慫得要命,一天到晚都偷偷摸摸的,寫了情書不敢送出去,吃飯的時候要是能遇到對方就能開心一整個星期,看到他和別的女孩說話就吃不下飯,做夢都不敢奢望他會喜歡自己。

雖然已經遠得像是上輩子發生的事了,可是我還記得很清楚,有一年元旦晚會,我們和大K的班一起排舞蹈,我崴到了腳,大K背我回家,那時候我們還沒在一起,在路上不知道說什麽好,我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隔著厚厚的毛衣都能感覺到彼此身體的溫度。

那時候,我們有一頭頂的月光,和滿城的鮮花。

後來談戀愛,大K給我說我差點把他的腰壓斷了,真想揍死他!

還有一次,他晚上帶我去看煙火,偌大的廣場上空無一人,煙花一簇一簇在夜空盛開,我偷偷轉過頭去看大K,卻對上他微笑的凝視我。那是我和大K第一次牽手,我開心得手舞足蹈,跳來跳去,結果又把腳崴了,他又背我回家。

我這輩子,統共就崴了這麽兩次腳。

分開的原因真是幼稚得要命,別的男生追我,跟我告白的時候正好被大K 撞見,他居然說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真心,隻是玩玩而已。我一氣之下就真的提出了分手。

花花一直數落我們,多大點事啊。是啊,多大點事啊,兩個人三年不說一句話,等彼此成熟以後,已經錯身那麽遠了。

曾經一起放過天燈許過願的四個人,一對在台上堅定不移的說“我願意”,而我們卻隻能隔著酒杯沉默。

說起來,不知道十年後的花花是什麽樣子呢?我們一定還是很好的朋友吧!說好了,她以後的孩子要認我做幹媽的。

婚禮結束後,花花讓大K送我回家,時隔多年,我再次牽到了大K的手,他的手心依然又大又暖,他笑起來還是會不經意的露出一對虎牙。他好像還是我記憶裏的大K,賤兮兮的,心地卻很善良。

那天以後,大K每次來昆明出差,都會見我,我們偶爾一起吃飯,時間匆忙的話,就隻是一起走一段路。我們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朋友,因為朋友之間是不會牽手擁抱的,可是離情人又差了太多太多,我們對彼此如今的生活已一無所知。

我們或許都還喜歡著對方,那是一種很難以形容的感情,加上了時光和遺憾的雕刻,想起來會不由自主地疼。可是我們都很清楚的知道,就算還會不要臉的說點曖昧的話,也不會在一起了,這麽多年都錯過了,可是已經來不及再在一起了,根本不是偶像劇裏演的什麽八年不見再見就幹柴烈火的。

所有的人非啊,在物是的襯托下,照得歲月荒蕪,人生海海。

從夢中驚醒,月光下淨是支離破碎的夢,怎麽都撿不起來。

再然後,我爸媽又有了新的相親對象介紹給我。對方就像是個模範生,中規中矩,哪裏都挺好的,挑不出什麽毛病。一起去看電影,還會貼心的帶上一件外套,每天準時準點給我說晚安。

可就是因為太完美了,一直總是微笑著的,反而讓我有一種不安的感覺。

他好像隻是需要一個人,和他結婚生子,組成一個家庭,像完成任務一樣,愛恨糾纏在他的眼裏隻是小孩子玩的過家家的遊戲。

我們就這樣不鹹不淡地認識著,每周見一次麵,無所事事的聊著工作和中午吃什麽,兩邊的家長卻已經迫不及待地開始張羅著婚事。

這封信雖然沒有多少字,但是不知不覺,竟然從春天寫到了冬天。

今年冬天,四季如春的昆明下雪了,說起來慚愧,長這麽大,25歲了,我還是第一次看見下雪呢。

我一個人走在街上聽歌,又冷又開心,大家都跑出來看雪,樹梢和屋簷都落滿了雪,。公園裏有學生在堆雪人,一男一女,穿著綠色的校服,一看就知道是偷偷談戀愛的小情侶。男生半蹲在地上,脫了自己的手套給女生,女孩子不要,戴回給男生,男生又給她戴回去,這次不等他的小女朋友反應,男生一下子彎下來抱住了她,女生估計被嚇了一條,呆呆的僵硬著,估計已經心跳到陣亡了吧。

真是的!我這一大把年紀了,在一邊都看得少女心撲騰撲騰又複活了,現在的年輕人,懂不懂保護大齡剩女人人有責啊!

是真的嫉妒得要命,因為我忽然發現,無論是曖昧不清的初戀情人還是看起來一帆風順的相親對象,都不是此時此刻我想要蹲下來,一起蹲雪人的人。

我在mp3裏翻出陳奕迅的《十年》,一首歌還沒放完,我已經哭得喘不過氣來了。

十年前的我,是多麽簡單的一個人,喜歡就是喜歡,純粹得容不下一點虛情假意。為什麽我拚盡全力追求的感情,到最後,卻把我變成了這樣一個將就而隨便的人?

過去的就應該過去,不愛的就應該放手,對吧?

別人都說以酒壯膽,我倒好,看雪壯膽,那天以後,和那個人不再來往了。

爸媽知道後,把我罵了個狗血淋頭,甚至指著我的鼻子說我這樣討人嫌的性格,活該一輩子嫁不出去。家裏親戚輪流來數落我不懂事,朋友說我言情小說中毒太深,就連單位裏的領導都跑到我麵前,語重心長的說,年輕人,要求不要太高。

沒有男朋友怎麽了?嫁不出去怎麽了?難道因為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人,所以就注定了要像流水線一樣完成自己的人生?世界上究竟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了,生而為人,就必須要結婚,要生子,要舉案齊眉,要兒孫滿堂?

我遵紀守法,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可就因為運氣差了一點,還沒有遇到一個想和他白頭偕老的人,我就成了眾矢之的?

然後就是和爸媽無休止的爭吵,我終於決定從家裏搬出去住。其實很早就想要這麽做了,但是一直擔心,自己的工資不足夠支撐獨自一人生活的費用、一個人住外麵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總之零零碎碎好多理由,像背古詩一樣一條條列下來,也不知道在心底說服過自己多少次了,說到底,不就是因為在溫室呆太久,不敢走出到外麵的世界嗎?

我現在就坐在租的屋子裏給你寫信,房間不算大,一個書桌,一把椅子,一張床,一扇窗戶,推開可以看到對麵居民樓的爬山虎。

說不害怕是假的,害怕柴米油鹽的瑣碎,害怕廚房裏突然冒出來的蟑螂,害怕哪天被入室搶劫,害怕從此孤獨終老。

可是,我覺得這樣“叛經離道”的自己真是帥斃了。

我說,十年後的阿卡,現在的我可是花光了全部的勇氣,才幫你把眼前的障礙鏟平了。

請你,不要說謊,不要為了錢放棄自己堅持的東西,不要對現實低頭,不要向寂寞妥協,不要渾渾噩噩的過一輩子,不要和不喜歡人結婚,然後分開。

不要忘記我。

你隻管大步奔跑,可不要丟了我的臉!不然一定不會輕饒你的!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啊,好多年沒有寫信了,現在拿著筆寫字都覺得別扭,像是回到了小學時候,一筆一劃,結果寫出來的不是中文,而是鬼畫符。

現在的我已經35歲了,皮膚鬆弛,眼角長了細紋,晚上八點以後吃宵夜會難消化到睡不著覺。我的身體,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我年月的增長,我已經太久沒有發過脾氣,也不再同人慪氣,如果這些都算是好事的話,那麽我已經長為了一個成熟的中年人了。

這是我離家獨自居住的第十年。我買了個小房子,沒有買車,因為並不太需要,昆明不大,上班的地方步行二十分鍾就到,要去遠一點的地方打車也挺方便,寧願拿養車的錢來買貴點的護膚品。我每周六晚上會回家吃飯,還會和爸媽一起去看看電影逛逛街。眼下的和平,是無數次爭吵和妥協後的結果。

他們曾經很認真的問過我兩個問題,第一個,愛情真的那麽重要嗎,第二,如果一輩子都等不到怎麽辦。

第一個問題我的回答是,愛情一點都不重要,沒有它我也可以過得很好,可是婚姻很重要,重要到如果對方不是我深愛的人,我寧願不要。

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可是我一定會遇到那個人,因為我做了大部分人沒有勇氣做的事,我值得擁有幸福。

大概是一年前,我去楚雄出差,回來的火車上,因為實在太累了,我低著頭睡了過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正靠在旁邊的人身上。就這樣認識了他,剩下的旅途我們一直在聊天,很開心,相見恨晚。

他比我小三歲,建築師,很白很高,看起來像是一棵樹。我很喜歡和他說話,我們去過很多一樣的地方,看過同一本書,喜歡相同的電影。我有時喜歡一個人發呆,他不會打擾,也不會覺得我奇怪。

我曾經問過他,為什麽到了這個年紀還不結婚。

他說,遇到過喜歡的,時間不對,時間對了,遇不到喜歡的了。

我們都是這樣,浮浮沉沉,走走停停,等這個人已經很久很久了。

今年夏天,昆明下暴雨,積了很深的水,都沒有人敢出行。我沒有東西可以吃,餓的要命,他冒著傾盆大雨給我煮南瓜粥。

昨天晚上,他告訴我,因為工作的緣故,他可能還要外地幾年。

我記得他說的最後一句話,他說,你跟我走,或者我留下。

回首自己這三十五年,第一次有人對我說這樣的話,年少時談過幾段倉促而青澀的感情,可惜我們都沒有承擔彼此未來的勇氣。

或許隻有當我們克服孤獨、貧窮、懦弱、寂寞以後,當我們變得越來越好的時候,愛情才能露出它真正的模樣。

已經十二點了,我有點累了,這封信就寫到這裏吧,明天還要告訴他我的決定,還要收拾行李,搬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光是對麵一整牆的書,就夠我頭疼的了,還有衣服、鞋子……這麽一算,真的是傷經動骨啊。

不過放心吧,我已經不會再感到害怕了。因為我漸漸覺得,人生啊,不管怎麽樣掙紮,到了最後也還是會有遺憾,會後悔,會化為一句“要是當初沒有那麽做就好了”,這麽一想,反而有勇氣了,既然都要後悔的,既然已經偏離“正常人”的道路一萬八千米了,那就繼續掙紮下去好了,至少在走到這一生的盡頭的時候,我能昂起頭驕傲的說一句,我願意。

嘿,對了,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