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南門榀

回去後,朱家用肩膀靠了一下離軒:“軒哥兒,拿點錢來給我。”

“要多少?”離軒一邊問,一邊翻放錢的口袋。

“隨便了。”朱家還是一副無所謂的表情。

離軒拿出十金,笑道:“這是你掙的,省著點花啊。”

朱家沒搭話,接過錢就往外走了。

“哎,你到哪裏去?”離軒叫道。

“別管我啊,我出去逛一逛。”說罷回頭做了個“你懂的”神秘表情,揚長而去。

“這小子,不會真去喝花酒吧?”離軒嘀咕。大白天的,喝花酒好像也不合適吧!

此案解決圓滿,讓離軒的心情也舒暢起來。按律而論,之前負責此案的吏要問失刑之責。不過,由於尚未造成失刑的後果,而且地動賑災,確為當時大事,有所延誤可以原宥。於是,由縣令周親自“誶之”,此事也就結案了。

快到晚飯時間,朱家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晃**著回來,大叫“餓了餓了”。

“出去這麽長時間,你還沒吃東西?”離軒有點奇怪,這貨出門還會空著肚子回來?

“幫你跑了一趟腿,快快快,真是餓了!”朱家叫道。

“隻知道吃,真是隻豬啊!”離軒搖頭,拿了兩個饃,遞給朱家一個,“對了,你說幫我跑腿,跑哪兒了?”

“到那女子家去了!”朱家猛咬一口,嘴裏含糊不清地說道。

“看上哪家女子了?還背著我去相親?”離軒笑道。

“切!是早上審判的案件那個女子!我見他們挺可憐的,既然遇到了,能幫就幫一把吧。那孩子也少遭點罪。”朱家說道。

原來是朱家又被牽動了俠義心腸,看這女子良善,一家淒苦,雖然丈夫回家了,但如何能撐起這一家今後的生活,實在難說。朱家作為遊俠,向來見不得這景象,便“救急不救窮”,以離軒之名給他們送去錢財,以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出手豪綽,果然是大俠風範!”離軒豎起拇指,對著朱家笑道。十金是相當龐大的財產了,對普通農村人來說,三口之家足夠過上幾年暖衣飽食的日子。

“千金散盡,仍可複來;其人若亡,無可尋蹤。人總是高過錢財的,有錢咱們吃羊肉,沒錢咱們吃饃,一樣愉快愜意!”朱家嘿嘿一笑,少年頭腦一熱,把十金都全給了這戶人家,麵對離軒還是有點心虛。

離軒正色道:“小豬,我不是取笑你,赴人之厄困、濟人之急難,若人人有如此之義,何患天下不太平。千金易得,一義難求,你當得起大俠之謂。”說罷,竟朝朱家一揖。

朱家嚇了一跳:“軒哥兒失心瘋了?”

兩日後,離軒一大早與朱家出門,卻見門口有夫妻二人,抱著一個孩子守在門前。

“恩公……”兩人拜下。

離軒急忙將男子扶起:“你們這是幹什麽?”

夫妻倆抬起頭來,離軒這才發現,竟然是前幾日所判案件的夫妻二人。今日他們一身新衣,想是來專程拜見離軒,穿得甚是隆重。這身裝扮,一般都在重大節日或家裏有重大喜事時才穿的。

“恩公,南門榀今日攜內子烏氏及小兒前來,是答謝恩公相救相助之恩。既然我們都是恩公所幫,此來也就免去俗禮,未帶禮物,請恩公見諒。”男子開口道來,竟然言辭文雅,完全不似農人。

說罷又向朱家施禮。

“請兩位先進屋歇息吧!”離軒無奈,被人堵門了,不可能把人拒之門外,人家又不是來行賄的,還明確說了不送禮!

進屋分賓主坐下,離軒問道:“南門兄言辭不凡,曾是讀書人?”

南門榀苦笑:“我家鄉原在秦楚交界之地,幼時我家境尚可,我父尚私學,因此有家學淵源。後來家鄉盜賊群聚,在我十二歲那年,一天盜賊屠村搶糧。我因上山砍柴,卻逃過一劫,後流浪到寧秦,入戶獲籍。內子烏氏,也是同村逃過一難之人,當時她隻有九歲。”

“原來南門兄是詩書世家,難怪。”離軒點頭。

南門榀搖頭道:“未敢輕辱詩書,我父為我取名為‘榀’,想讓我擔起家庭棟梁之責,而我不僅未擔起家梁,更……如他知我為生活而盜穀,必痛罵我不知禮、不知義了。”

“南門兄,為妻兒行不義之事,法不能宥,但情有可原。知其不可為而改之,仍可以有為之身,行有為之事。”離軒勸導。

突然,南門榀離開座位,在離軒身前單膝跪下:“恩公,我願以此有為之身,隨恩公行有為之事!”

烏氏也起身,在南門榀身邊盈盈拜下。

離軒扶起南門榀:“南門兄不可如此。有何事盡可開口。”經一番交談,離軒對南門榀也頗有好感。做了違法之事,不代表就是惡人,在生活所迫的情況下,一時糊塗也是難免的。

南門榀說道:“我與內子商量過,得恩公如此大德,無以為報,唯有此身而已。我願為恩公家仆,長隨左右以報。”

離軒愣住了,朱家也沒有想到,幫一個人而已,結果這人如此知遇感恩,竟要成為離軒的家仆。如果雙方同意,經官方備案,南門榀就會是奴隸身份,生殺予奪,均在離軒了。

“南門兄,萬萬不可。離軒不過是按律依法辦事,是職責所係,無關恩怨;朱家所送區區外物,也隻是憐惜良人之遇。南門兄不必把離軒朱家等當做恩公對待,如此也背離了離軒等本意。”離軒急道。事實上,他也真是這麽想的。得集法家之大成者韓非衣缽,自不會將依法行事當成市恩布利的工具,否則就違背了自己的內心了。

朱家也有點懵,點頭道:“是啊,是啊!”我隻是想當個“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的遊俠而已,不想這麽偉大啊!

南門榀自幼學文,性格直拗,認準了要以身報恩,就決不更改。離軒不違己心,唯尊法意,是以堅決不允。雙方就此問題形成僵局。

烏氏起身,盈盈一笑,說道:“妾有一言,不知當不當講?”

南門榀皺眉,女子在外不宜多言,但他也不好阻止。

離軒到是沒那麽多顧慮:“嫂夫人請講。”

烏氏見丈夫並不阻止,開口道:“恩公不願吾郎為仆,自是恩公之義。但我夫婦也確有報恩之心,可否不計名分,先讓吾郎侍奉左右,為恩公效力一二,也算是吾郎隨恩公討口飯吃?”

朱家接口道:“好啊好啊!軒哥兒這隻碗很大,沒什麽問題。”

南門榀覺得妻子說得是,心下也奇怪朱家沒有下人的覺悟,說話做事沒把離軒當成上吏。不過他自然不會這樣去問,而是期待地望著離軒,等他發話。

離軒瞪了朱家一眼,朱家已經表態,而且南門榀似乎也是個人才,自己身邊有個人幫著整理文牘,似乎也有必要。便點了點頭,算是認可了此事。

南門榀大喜,拉過妻子又要下拜,離軒拉住了他。

“南門兄,就委屈你幫我整理文牘,打理一下府中雜務。但我們之間為互利關係,就不必再稱呼恩公。”離軒說道。

“是,老爺。”南門榀應道。朱家“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烏氏也抿嘴而笑,小家碧玉,甚是迷人。

離軒撓頭:“南門兄年歲比我長,直接叫我名字即可,或者如朱家一樣叫我軒哥兒。”

朱家笑道:“叫飯碗!”

南門榀正色道:“那怎麽可以!”

南門榀21歲,烏氏18歲,名霜,二人住在城郊,是與三城亭相鄰的古樹亭,簡樸的三間正房,隻有一側有偏房,作為廚房和畜圈。小院幹淨利落,看得出女主人勤勞持家。圍牆比一般人家更高,上麵還栽滿了仙人掌、刺灌等植物。

離軒第一次看到農家牆上還有這種操作,略有詫色。南門榀輕聲在他耳邊解釋,離軒看了一眼不遠處的烏氏,自己弄了個大紅臉。

原來,烏霜自小長相極美,四年前與南門榀同甘共苦奔波至此,當時已十四歲。她的年齡越長,容貌越驚人,姿態越迷人。遠近都有不少人常來打探,是否已經許人。為免麻煩,二人早早就以夫妻相稱,並於去年水到渠成。然而,雖然二人已婚,卻仍有登徒子借機親近欲占便宜。南門榀有簡單的家傳武藝傍身,在家還尚好,但他如不在家烏霜則可能很危險。有一次,烏霜遭人進家調戲,欲逼其就範,烏霜以剪刀劃傷頸項,以自殺相脅才嚇走其人。

因此,南門榀在圍牆上便花了些心思,以保護烏氏。而這幾年,烏氏如不是有特別情形,都不出門,免生是非。

“這些年你們辛苦了!但願你們從此能夠穩定幸福地生活下來。”離軒由衷歎道。法律可以事後懲治惡人,也可事前警示他人,但卻不可能禁絕人的欲望。無親無靠在此地生存,麵臨的環境自然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而南門榀被抓的這半年,烏氏孤兒寡母獨居此地,熬過來要經受怎樣的苦楚,更是令人唏噓。

眼光看去,對烏氏不免充滿敬佩和憐惜。烏氏感受到離軒的眼光,輕輕一笑,低下頭來,為孩子理了理前襟。頸上一道紅紅的血線,看得人驚心動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