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孝當死

三城亭,位於寧秦縣城旁邊,屬城鄉結合部,而城鄉結合部往往是治安情況最複雜的地區,古今皆然。

寧秦縣城長約五百餘丈,寬約三百多丈,所在地小地名為瓦渣梁子,一麵靠山,三麵臨崖,本為魏地,當時為軍事重地,易守難攻。但在公元前332年,魏獻陰晉邑,惠文王取“安寧秦疆”之意,在此基礎上置寧秦縣。經百年經營,已是固若金湯,屬內史直屬轄區。

而三城亭處於縣城邊,三城者,王家城、呂家城、張家城是也。三族為三個自然村,以前建有宗族城堡,故名為城,實則為村。陰晉歸秦後,因這裏處於出函穀或過風陵渡入中原之必經地,又秦軍強盛,東麵諸國無法越過函穀關,此地不被戰火侵擾,因此日漸繁榮。由於縣城內管製較嚴,許多人就在縣城邊活動,三城亭範圍內人員日趨複雜,向來為寧秦治安的重要地域。

在聽了離韶的報告後,縣令周就萌生了一個想法,讓離軒參與到這一件案子的偵破中來。以離軒的成績,提前從學室畢業並不成問題,律法精深、思維縝密,而且離軒似乎還具備不錯的身手,實在是再適合不過的人選了。

秦時的亭長一職,既是徭役的一種,又是一個吏職,城外十裏一亭,城內根據需要,可一街一亭,也可多條街道為一亭,主掌本地治安,兼協助收稅,治理民事,大致相當於現代的派出所長或者警務室警長。職務雖然是吏職中的最低一級,但畢竟是國家幹部,算是正式入了體製。因此,對離軒來說,這沒什麽好猶豫的,在基層鍛煉一下,也是實實在在的為人民服務嘛。

節日過去,功曹處辦理了各種手續,離軒又為朱家請了一個求盜的身份,這不是吏職,而是徭役,身份類似於今之協警,但幹的則是警察的職務。這是兩種不同的警察權的行使方式,事實上求盜就是基層警察。這樣一來,他們再查當日那些人的情況,就名正言順了。

依照《置吏律》,行使職權,必須要先辦妥任命手續,方可就任行職,如果私相授受,則依法論處。因此,離軒和朱家未得身份,調查此事有諸多不便,而如今離軒為派出所長,朱家為人民警察,查辦此案就理所當然的職責所係了。

在縣城一條幽深的小巷裏,一所宅院內,兩位壯漢正向一人匯報情況。此人背手而立,並未麵向二人。

“主人,我們在縣城,遇到了當日的那個少年高手。”漢子恭敬地匯報了當日遇到離軒二人的情況。

“你確定他沒有認出你來?”那人問了各種細節後,再次確認這一關鍵環節。

“絕對沒有!當日我們都覆了黑色麵巾,在羊肉館內,他看到我們,也沒有露出任何可疑表情。”漢子回道。

那人思忖片刻,緩緩說道:“這裏絕對不能暴露,為了絕對安全,你們兩人小心行事,帶上小六,悄悄找到這個少年,把這個少年指認給他後,馬上離開縣城。讓小六調查這個少年是什麽來路,想辦法做了他,為兄弟們報仇。”接著淡淡說道,“以後都給我低調點,再惹出麻煩來,你們知道後果。”

“是!”兩人冷汗濕身,恭恭敬敬地告退,去尋找小六一起完成任務。

離軒和朱家到三城亭任職,該亭雖屬城郊,人口密集,但也和其它各亭沒什麽兩樣,除了他們兩人之外,亭內就隻有一位亭父。亭父是本亭範圍公共衛生負責人,由勞役徭役負責,說白了就是環衛工。除了離軒有編製,屬於國家正式幹部外,另外兩人都不拿工資,隻是按照《傳食律》根據服役天數領取食物。如果是長期服役,則要按照《倉律》規定,每年上報領取口糧人數和名冊,與當年賬簿同時上報,都官進行核查後按名冊發放口糧。

三城亭的地理,在寧秦縣城南偏東的位置,以小山丘陵為主,也有大片的平整土地。村莊多依山而建,小溪清洌,周圍林木繁茂,但如今進入冬季,樹葉已大多掉落,部分常青樹就更加顯眼醒目。三城亭的亭治,是一個普通的農家院布局,隻不過與農戶土木結構不同,是以磚木結構建成。正堂三間,中間為亭長辦公地點,左邊為亭長宿舍,右手為戶籍、文件資料檔案等存放處。

兩側偏房,一側為求盜和亭父住宿和相關工具雜物存放之所,另一側為客房,供過往有身份旅客住宿之用。收取的食宿費用亭長自行處理,這屬於亭長的小金庫,不入財政賬戶,算是給亭長的補貼,畢竟如果工作太忙,而下屬不夠用的話,亭長還需要自己出錢雇工幫著國家做事。

亭長是秦國基層治理體係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屬於最基層的公務員,所謂“上麵千條線,下麵一根針”,什麽事情最終都要從亭長這裏得到落實。律法教育、賦稅征繳、糾紛調解、治安巡查、協助捕盜拿賊,以及其他各項民事,任務繁雜。與基層的深度融合,讓亭長深知民間的需要。事實上,做亭長,其做的就是皇帝做的事,隻不過皇帝是從宏觀上思考和製定政策,亭長是從微觀上落實和執行政策而已!知道劉邦為什麽能把皇位坐好坐穩了吧?

離軒當然不是想做皇帝(這時還沒這個詞呢),到了三城亭,離軒便仔細翻閱關於本亭的相關材料,戶籍人口、重點群體、各戶經濟狀況、土地情況等基礎資料爛熟於心。

剛剛上任,縣上就發來兩份爰書,均是父親告兒不孝之案,要求協查。一份是士伍申告子不孝,請求官府斷其足,並流放至蜀郡,終身不得回鄉;另一份是公士黑木告子不孝,請求處予其子死刑。

其中,士伍申的控告,已經直接批文,其子已被斷足,爰書曰:因其父申請求斷其足,流放蜀郡,終身不得回鄉而定罪。今按申所告流放被告,依律請家屬同往,斷其足,解送到成都,依律給予飲食。

離軒趕到申的家中,申五十餘歲,麵色臘黃,身體瘦弱,其妻早逝,隻餘獨子。聽到離軒傳報,無神的眼睛裏流出渾濁的淚水。離軒問明情況,也是無言暗歎。本欲獨子養老,奈何此子不孝,不僅在吃穿用度上克扣申,而且動輒對申進行打罵。申在冬季仍穿著破爛的單衣,從衣洞裏可見其身體傷痕累累。

離軒對其好生安慰,隨後又叫亭父為申送來一件新衣禦寒。

秦律對孝道維護甚嚴,對不孝者,父母可以進行控告,甚至可以直接提出處刑意見。除不能動用私刑之外,父母可謂對子女有生殺予奪之大權。如在此案中,申經多年忍耐,終是看不到兒子的改變,直接控告兒子不孝,並提出流放斷足的處刑要求。經過核實,完全支持了申的處刑要求。

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的社會,往往需要在這個基本單位確立核心和核心價值觀。在秦國,這個核心就是父親,而核心價值觀就是孝。如此才能維持這個生產單位的穩定,為生產和戰爭服務。秦律有許多對孝道的維護條款,不孝者為逆,其罪甚重。

處理了申的自告案件一事,離軒帶著朱家又去公士黑木家,黑木的家境不錯,房屋新修不久,房前屋後清掃得幹幹淨淨,可見主人勤勉。

門前一把躺椅上,一個人正躺在上麵曬太陽。朱家過去問道:“請問此處是否是黑木家?”

那人蹭地跳起來,行動迅速:“是啊是啊!我就是黑木,來找我玩嗎?”

離軒二人怔了一下,此人四十四五歲,滿麵紅光,顯見得營養相當不錯,衣著棉裾,應當是經常清洗的緣故,略顯灰白。在此裏同齡人中,那是很有型的了。

保養得挺好,衣著也頗得體幹淨,還能悠閑地在門口曬太陽,這日子過得應當是很舒服的。但縣裏的文書說得很清楚:公士黑木,告其子不孝,“謁殺”,即請求處其死刑。按照文書要求,讓三城亭“以律封守之,以書言”。讓他們立即拿下其子,並書報縣廷。從這個黑木的樣子來看,並不像兒子不孝之家啊!

這時,一個年輕人邁步出門,叫道:“阿父,回來吃飯了。”看到離軒二人,過來見禮。

離軒二人表明身份,年輕人名叫黑森,招呼他們一並入家吃飯。離軒問黑木:“這是你兒子?”

黑木挺起胸膛,站到年輕人身邊,拍拍年輕人肩膀,說道:“是啊,看看我兒子和我一樣英武吧!”

“你有幾個兒子啊?”離軒問道。

“兒子?有一個不就行了嗎?要那麽多幹嘛!”黑木撓了撓頭皮。

“你們去吃吧,我們已經用過了。我們就這裏走走看看。”離軒和他們說道。

黑木隻有一個獨子,妻子也健在,另有兒媳和一對孫子。這是離軒在來之前就已經從戶籍上了解了的。但剛才見父子之間,似乎關係很融洽,不像是苦父與逆子之間的樣子。而爰書卻說黑木告子不孝,請求處以死刑,這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

那年輕人看上去也很不錯,真的不孝當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