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每天上班時,心裏惦記著女兒,工作也更有幹勁,逢人就傻笑個不停。
每天下班後,都滿心喜悅地陪老婆女兒。
女兒乖巧又聰慧,才兩歲就能數數,小嘴更是很甜。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直到那一天,一場意外使嚴敬的生活發生劇變。
時隔多年,嚴敬始終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1991年2月的一天,正好是囡囡二周歲生日。”
嚴敬掐滅燃到盡頭的煙,又點了支,繼續道,“我特意請了天假,抱著囡囡去集市買糖葫蘆……”
當時滿心喜悅的嚴敬,還沒意識到劇變將至。
從小順風順水沒經受過挫折的他,對陌生人也沒什麽警惕心。
碰巧單位裏有人來找他談話。
他托一旁賣糖葫蘆的憨厚男人幫忙照看下囡囡,就到一旁無人角落與同事交談。
大概十分鍾後,嚴敬回來了,卻沒見著囡囡和那個賣糖葫蘆的。
起初嚴敬隻以為是走到別處去了,畢竟人家要做生意,在集市裏走動也很正常。
當時的他,根本沒想到會有人販子這種行當。
在集市轉了一圈,都沒見著兩人人影,他感覺有些不安,但仍沒往人販子方向想。
或許是不敢想吧……
嚴敬找了幾個相識的商販,托他們幫忙找找。
幾人在集市裏一路問過去,最終在集市口賣菜老頭那打聽到一個消息。
那個賣糖葫蘆的帶著一個女娃子,早就出集市了。
這下子,再怎麽遲鈍嚴敬也意識到不對勁了。
他立刻托人報警,並循著路人指的方向追了過去。
一直找到夜裏,他和警察都沒找到囡囡和那個賣糖葫蘆的。
警察經調查印證,告訴了嚴敬一個如晴天霹靂的消息:
他的囡囡,被人販子拐走了。
……
講到這裏,嚴敬沉默了片刻,低聲道:“我始終忘不掉,那個人販子看似憨厚的眼神,一輩子都忘不掉。”
……
故事繼續推進,但背景已漸漸由彩色轉向黑白。
在那之後,一個美滿的家庭開始支離破碎。
妻子亂砸東西,罵他沒用,連孩子都看不住。
老父親被氣得直哆嗦,差點犯了哮喘。
他在單位也時常精神恍惚,被上級批評了多次,晉升的機會也失之交臂。
一次,嚴敬無意中聽人聊起,在鄰縣連出了多起人販子案。
他立刻請假趕過去,逢人便打聽人販子的消息。
每次看到與囡囡相像的孩子,他就衝上去抓住不放。
狀若瘋子,不止一次被扭送去派出所。
……
“你找到了嗎?”看著他花白的頭發,我心裏隱隱有了答案。
但嚴敬的回答有些出乎意料。
“找到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蹲守了整整兩個禮拜後,年輕的嚴敬終於碰到了那個人販子。
還是那憨厚的眼神,還是那似曾相識的糖葫蘆。
嚴敬的眼睛頓時就紅了,腦子一熱就衝上去,一腳踹倒糖葫蘆紮,揪住人販子的衣領摁到旁邊賣小玩意的攤子上。
兩人扭打在一起,將攤子都撞翻了,場麵一片狼藉。
周圍人不清楚情況,紛紛上來拉架,架著嚴敬往後拖。
待嚴敬稍稍冷靜下來,吼著那人是人販子,讓人去抓住他時。
人販子早趁亂溜了。
……
“我當時就是太年輕了,後來想來,一開始拉架那幾人,其實都是人販子的同夥。”
“警察來的時候,那幾人跑的影都沒了。”
如今已年近半百的嚴敬,吐了口煙霧歎息道。
“要換了現在的您,就肯定會先報警吧。”
“不。”嚴敬否認,“要換了現在的我,肯定會第一時間先打斷他的腿。”
看著他眼中閃過的狠戾,我一時無言。
這是個重視家人的好父親,但決不是什麽好人,我做出判斷。
“後來就一直沒再見到?”我斟酌著問道。
“沒有。”嚴敬苦澀搖頭。
……
之後,年輕的嚴敬又蹲守了整整一個月,沒碰到人販子,卻先碰到了自己的老父親。
是他的老父親找到了他。
他這才知道,工作沒了,妻子也跑了。
一個美滿的家庭,徹底支離破碎。
故事的顏色,徹底成了黑白。
此後十五年,他沒再成家。
孤身一人,跑遍了天南地北,找當年那個賣糖葫蘆的,還有他的囡囡。
哪裏有人販子的傳聞,哪裏就有他。
一直到他收到了老父親離去的消息,他才如夢初醒。
當年意氣風發的小夥,已至不惑之年了。
他父親身前留給他的最後一句話,是希望他能忘掉過往,好好活下去。
喪禮後,他將自己十五年的過往隨老父親一起葬下,留在家鄉,遵從父親遺願開始新的人生。
他在墓前發誓,要幹出一番自己的事業。
他進入一家私企,憑出色的能力,短短數年就從基層一直幹到了財務經理。
他將過去十餘年找囡囡的執念,都化作了工作上的狂熱。
“初次見到王怡時,我差點以為見到了囡囡,因為她和我前妻年輕時有五六分像。”
“但經過調查,我確認了王怡和我沒關係,大概是前妻那邊的親屬吧。”
嚴敬掐滅煙頭,閉上眼睛不再言語。
我悄悄離去,離開前帶上了在辦公桌上偷偷順走的兩根頭發。
……
離開後,我又去看守所找王怡要了根頭發,委托在醫院工作的朋友幫忙做個親子鑒定。
雖然嚴敬已經調查過,兩人沒有血緣關係,但我還是想確認一下。
二審開庭當天,我提早半個小時前往法庭。
法庭外已圍了不少人,甚至有人拉起了橫幅。
有眼尖的記者認出了我,衝上來采訪。
“周律師,你為什麽要為一個如此凶殘的殺人犯辯護?”
記者將話筒對著我。
我微笑回應:
“曾有過這樣一個案子,盡職盡責的律師被己方當事人襲擊身亡,但為何仍有其他律師會出席為凶手辯護呢?他們就不為自己的同行悲痛嗎?”
“因為刑事訴訟法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有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
“身為律師,我來法庭的目的,不是為嫌疑人脫罪,而是通過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提出自己的質疑,以促使控方更深入地查明真相,防止冤假錯案,讓無罪的人免受刑罰,讓有罪的人罪當其罰。”
記者又問:“請問犯罪嫌疑人和你是什麽關係?”
我毫不猶豫回答:“委托和被委托關係。”
記者再問:“據說你和犯罪嫌疑人是高中同學,你們……”
眼看問題漸漸朝不可控的趨勢發展,我委婉拒絕了采訪,直接進入法庭。
法庭上,我就王怡作案證據和罪名的問題,與公訴人展開了激烈的辯駁。
公訴人仍主張故意殺人罪。
公訴人指出,楊明出事時間應為25日晚22時至24時之間,而通過檢查樓道監控可以推斷,在該時段,與楊明相處一室的隻有他的妻子王怡。
當夜23時至24時,楊明鄰居聽到流水聲,據檢查水表,當天至少用了5噸水。
雖嫌疑人王怡已失憶為由拒不認罪,但由已知證據已能推斷出,凶手就是王怡。
公訴人還稱,從楊明留下的自陳視頻僅能推斷出,案發7日前楊明可能囑托王怡殺他,而不能確定案發7日內楊明仍主動求死。
再由王怡的翻供視頻可以推斷,王怡應該知道楊明已改變主意,卻依然按原計劃行事殺了楊明。
因此不構成囑托殺人,而是故意殺人。
而我主張自衛過當。
我指出,楊明的自陳視頻可靠性不強,不排除自導自演的可能。
而由王怡提供的兩段視頻可以推斷,楊明已產生謀殺王怡的念頭,並疑似製定了計劃。
與之相對的是,並沒有確鑿證據證明,王怡有殺楊明的動機。
我由此作出合理推斷,王怡應當是在楊明的襲擊下被迫自衛,失手殺人。
因此應為自衛過當致死罪,量刑有期徒刑三年。
我還提出當場為王怡進行精神鑒定,但被當庭拒絕。
公訴人認為,王怡行凶後,尚能保持清醒,並能在極短時間內毀屍滅跡,顯然早有預謀,至少行凶時精神不存在問題。
公訴人還指出,王怡在案發後疑似假裝失憶,又第一時間收買小區業主,在長久審訊下依然不鬆口,明顯心理素質極強,精神狀態正常。
我反駁給小區業主送禮不等同於收買,更不能證明被告心虛,這隻是正常的人情世故,正如教師節給教師送花,不能證明學生心裏有愧。
我又拿出一份新證據,證據顯示鄰居曾與楊明有過生意上的合作,疑似與楊明存在利害關係,證言應被宣布無效。
公訴人也提出,王怡提供的兩段視頻獲取手段合法性存疑,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在庭審的發問階段,我圍繞王怡的行凶動機、作案證據、楊明家暴行為對王怡造成的心理創傷等問題展開了近二十分鍾的發問。
我的辯護詞除了從理性角度展開辯護外,還從人性角度入手。
“……王怡是個什麽樣的人?真的如控方所述,是那種心思狠毒、心理素質極強的殺手嗎?”
“顯然不是。”
“王怡大學同學林某對她的評價是‘性情開朗積極樂觀,團結同學,待人溫和,和同學們混得開’”
“王怡大學輔導員田某評價王怡‘每次見到都會主動笑著打招呼,是一個積極樂觀的女孩,臉上總帶著開朗的笑容’”
“王怡高中班主任廖某評價她‘上進心強,聰明而且心地善良,工作認真負責,老師的得力助手’”
“王怡所住小區保安吳某評價她‘小姑娘很有禮貌,脾氣很好’”
“同小區一位孩子評價‘阿姨很親切,每次都帶零食。’”
“不難看出,王怡並不是什麽壞人,甚至此前在大眾心中,都是正麵形象。隻是生活和命運讓她走上了不一樣的道路。”
“而與之相反的是,旁人對楊明的普遍評價為‘脾氣暴躁,易動怒’”
“當然,我並非在稱讚王怡。站在法律人立場,我認為王怡的行為是原則性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