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辯論三,怪異的人是否應該被社會隔絕

“辯論會開始還有十分鍾,不能總是讓辯手們坐在台上說話,今天也跟大家互動一下,”鬱然主持得越來越熟練,“苟芒學長,結合今天的辯題,可以請你回答一個問題嗎?”

苟芒拒絕了鬱然的表白,但是第三場辯論會他還是來了,這讓鬱然心中有些小興奮,也許學長隻是不喜歡太過張揚。

“可以。”苟芒大搖大擺地坐在慕時旁邊,後者因為熬夜審訊,正趁著辯論會開始的時間靠牆補覺。

“我們都知道,苟芒學長還是單身,大家肯定很好奇苟芒學長到底喜歡什麽類型的女孩子,今天,我就幫大家問一問。”

鬱然微微昂起下巴,露出精致的鎖骨,她今天特意戴了一條銀質項鏈,上麵沒有多餘的花樣,隻是一根簡單的項鏈,“類型A,性格不算太外向,但活潑開朗、精致、性感,養寵物,會唱歌跳舞喜歡參加各種社交活動,可以說是優質女孩兒。

現在來說說類型B,性格有些孤僻,沒什麽朋友,經常獨來獨往,做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不合群,不參加社交活動,屬於孤僻型女孩兒。

大家可別把自己帶入這兩種類型裏,我隻是隨便說說,苟芒學長,如果是你的話,兩個類型的女孩兒站在你麵前,你會選誰?”

“正常來說的話可能是類型A,”苟芒認真思考著,場上絕大多數女生立馬開始整理頭發,“可如果我喜歡的人恰好是類型B,那就沒必要做選擇,她的樣子就是我喜歡的樣子。”

“慕時學姐,”鬱然往台階上走了幾步,高分叉的長裙露出潔白的長腿,“慕時學姐,如果讓學姐選擇,學姐會選擇誰?類型A還是類型B?”

“在你把喜歡的人分類之後,你就已經不配再去得到別人的喜歡,”慕時拿出懷裏的瓶子喝水,“一如今天的辯論選題,人就是人,陽光活潑的、善良可愛的、乖巧伶俐的、默默無聞的,那不是用來分割人的,那是人的一部分,因為性格迥異所以每個人才是獨一無二的。”

“說的好。”苗淼坐在觀眾席給慕時這一席話拍手叫好,好爺難得今天晚上有時間,但又不想去看電影,苗淼隻好帶好爺來看辯論會。

鬱然笑得很是不自然,“所以學姐是不做選擇嗎?我也隻是假設,學姐沒必要那麽認真,好了,讓我們的視線回到舞台,第三場答辯會,正式開始。”

綁著辯論主題的氣球從禮堂上方落下,苟芒從別人那兒搶過來一隻氣球遞給慕時,打開繩子上的紙筒隻有三個字——人物Z。

“我方認為人物Z不適合生存在人群聚集的社區當中,”藍方辯手站起來,拿出一份報告,“人物Z從去年十月份搬入長短社區至今,累計被投訴四百六十三次。

其中包括三百二十一次在暗中持刀或棍棒等凶器,一百三十二次尾隨單身女性或兒童,以及不下十餘次偷盜等行為。

以上所述已經屬於嚴重侵擾社會治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公眾安全,我方認為應當以危害公眾安全罪將人物Z從人類適宜居住社區驅逐並加以處罰。”

“我方反對,”藍方有報告紅方也有,“據後期調查,長短社區十餘起盜竊案均與人物Z無關,且案犯均已落網,至於辯方所說尾隨持械等問題,都是謠傳不足以采證。

人物Z性格孤僻,喜歡獨來獨往,進出長短社區總是經由行人較少的林蔭路段,其他人為趕時間抄近路而巧合中和人物Z同行,並不構成辯方所說蓄意尾隨。

因不善言談,人物Z遭到社區內多位成年人謾罵侮辱,還有人教唆寵物狗攻擊人物Z,人物Z攜帶棍棒等物品隻是為防身,如果說危害公眾安全罪,那麽那些肆意攻擊人物Z的人更應該被驅逐。”

“我方有視頻證據,”藍方拿出殺手鐧,“社區物業在接到多次投訴後,便購買了大量攝像頭安裝在社區公共空間,其中一枚攝像頭拍下。

在六月19日當天下午6點,天氣陰沉能見度降低後,人物Z懷揣不明物體走出家門躲藏在林蔭路一株大型球體冬青後,三分鍾後D棟業主抄近路途經林蔭路,人物Z跳出,手中揮舞著一把十公分水果刀,被物業當場抓獲。”

“據我方調查,人物Z癡迷武俠小說,家裏有許多武俠道具,”紅方拿出一遝照片,“他之所以經常走林蔭路就是因為喜歡走路時比畫電視劇中的虛假招式,人物Z當時沒有任何襲擊意圖,且事後D棟業主自行撤訴,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一說。”

“人物Z同樓鄰居曾遇見其下樓丟垃圾上前打招呼,人物Z匆忙逃走,鄰居疑惑之下翻查人物Z丟掉的垃圾,發現一隻死去的動物幼崽,”藍方掌握了不少證據,“我們都知道,普遍意義上的謀殺都有三種征兆:

虐待動物、尿床、縱火,如果能在罪惡發生以前阻止它,那就絕對不要輕易放過,我方認為應該將人物Z從人類適宜居住區驅逐,以保證其他人的安全。”

“反對,人物Z有輕度抑鬱及重度社交恐懼,所以獨居養寵物,動物幼崽是母體懷胎時發育不完整導致的死亡和人物Z無關,且那位鄰居翻找垃圾,有意識窺探人物Z的生活,屬於侵犯他人隱私,此條辯論不能用做論證。”

“好,第二件物證,”藍方主辯手拿出一支錄音筆,“這裏麵是人物Z自己親口承認的,他曾尾隨過社區內部分女性和兒童。

先不論他最初目的如何,他本身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已經足夠處罰拘留,但這種輕度懲處無法杜絕其本身尾隨現象。

我們不能總是等到事情嚴重了再想辦法解決,也不能總是等著出現了傷害才去解決那些危險的人。

像人物Z這類型的人大有人在,對於這些人,沒有足夠的司法去禁錮他們,我們不能讓好人成為犯罪者,不能讓好人去承擔本該加給人物Z這類人的懲罰。

所以無論懲處脫離了社會道德也好,無視了人情冷暖也好,我方認為,人物Z不光要被從適宜人類居住社區居住,還應該送入相關機構進行有關心理援助。

我們並不是說要徹底放棄他們,而是要進行相應評估,等他們有能力可以回到人類當中的時候,我們會熱切地歡迎他們回來,但我們希望,他們帶回來的隻有善意,而非罪惡。”

“當——”

舞台上方的銅鍾第一次被敲響,洪亮的鍾聲回**在人的耳膜當中,觀眾席上有投票按鈕,當絕大多數人讚成一方觀點時,銅鍾就會被敲響。

“本席裁定人物Z有罪,罪惡應止於發生之前而不是發生以後,所以人物Z被判處搬離適宜人類居住地,除教養中心外一律不允許接受其居住,至於他是否還能回歸人類社會,希望這不會是我們日後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