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李斯也有鬼?

呂不韋曾經利用自己的屠龍術,將嬴異人從質子扶為秦王,從商賈坐上秦相之位。

也讓後世很多人都認為,嬴政的父親其實是呂不韋,而非嬴異人。

自此,這門屠龍術,就成為了無數野心家眼中的香餑餑。

自秦始皇開始,後續的每一個皇帝,或多或少都曾被這門屠龍術壓得喘不過氣來。

但因為秦始皇的手腕,除了呂不韋,沒有人能用、敢用屠龍術。

而陳勝也可以說是呂不韋之後,第一個使用屠龍術的人,並且他做的非常成功。

張楚政權迅速擴張,打到鹹陽城下時,才讓沉迷於聲色犬馬的胡亥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這種知識,在這個時代,隻有貴族才能掌握,才能從呂不韋的所作所為中學到真正的精髓。

但是放在後世,稍微有點閱曆和見識的人,都可以用出這所謂的屠龍術。

古代人視若珍寶,甚至比黃金還有貴重的知識,在後世是非常廉價的人。

這個時代的人不學無術,可能是他沒有門路去學習,後世的人不學無術,是他自身的問題。

而且最關鍵的是,秦國的頂層裏,絕對是有人跟六國餘孽沆瀣一氣的。

隻是這個人是誰,他到現在都沒有思緒。

秦二世自公元前二一零年十一月登基,並且矯詔害死了公子扶蘇和大將蒙恬。

而陳勝公元前二零九年七月,卻說出:“公子扶蘇愛民如子,素有賢名,可是卻被胡亥殘害致死,所以他要用扶蘇的名義起兵,為天下撥亂反正。”

胡亥本身就是矯詔登基,還害死了自己的長兄扶蘇,登基後大肆殘殺秦始皇其他子女,就是為了確保沒有人能跟自己爭奪皇位,確保這個秘密即便被揭發,也不會帶來任何改變,讓所有人即便知道了此事,也要把它爛在肚子裏。

以胡亥對這件事的重視程度來看,這絕對是秘密中的秘密。

但實際情況卻是,短短八個月的時間,陳勝這個‘平民’就知道了扶蘇是被胡亥坑死的。

這就很有意思了。

一個‘平民’卻能夠接觸到秦國最核心的機密,這就好比在後世,你一個剛進公司的實習生就直接參與到了公司賴以生存的核心項目之中,並且所有人都對你不設防,任你拿走那些核心的資料一樣離譜。

這可不是信息大爆炸的後世,而是信息閉塞的秦朝。

陳勝能夠在短短八個月的時間裏,直接洞悉秦朝最核心的機密,想想都覺得恐怖。

這說明陳勝,不,六國餘孽起碼有一條消息渠道,是直接通往秦國頂層的。

但這個人顯然不是趙高。

畢竟趙高做這一切的目的不是為了推翻大秦,而是為了成為最高的那個趙高,所以在成功後不剿滅六國餘孽,反而給出對方起兵的借口,讓對方肆意撕咬自己,顯然是不合理的。

那麽這個人既然不是趙高,他是誰呢……

很快,一個名字出現在了江辰的腦海中。

李斯!

這種秘密其實從一開始,隻有三個人知道,那就是胡亥、趙高、李斯。

其中胡亥跟趙高無疑是利益既得者,而李斯卻僅僅隻是保住了自己的地位,甚至接下來還被趙高不止一次的針對過,一直到二零八年被趙高所害。

以李斯的聰明才智,他自然看得出,趙高是容不下自己了。

所以他將計就計,將趙高矯詔、扶蘇遇害一事傳遞給了六國餘孽,這才造就了大澤鄉出現了一支打著‘扶蘇’名號的義軍。

“是了,是了。”

“公元前二零八年,全國各地都有叛軍,馮去疾、馮劫、李斯等人上書,請求胡亥減少一些徭役來減弱民眾造反的心理,卻被大怒之下的胡亥抓了起來。”

“隻有李斯和其子李由,被趙高汙蔑謀反,刑訊逼迫之下,李斯承認謀反,被腰斬棄市。”

“也就是說,趙高那個時候已經意識到了,李斯將他們矯詔的事情說了出去,所以才借此事下殺手?”

“那麽李斯是一開始就跟六國餘孽有勾結,還是說,是被趙高逼到走投無路,才跟六國餘孽攪合在一起的呢?”

一邊思索,一邊刻好了竹簡,做完這一切,江辰才吐出一口濁氣。

想拿陳勝試探大秦底蘊?

我直接在陳勝起兵之前就把他摁死!

想要天下?

自己出來硬碰硬!

不過大秦如今大廈將傾,這妖孽真不是一般的多啊!

他穿越之前就看得出來趙高有問題,因為秦始皇死前,趙高做的事情跟他前半生的小心謹慎壓根就沾不上邊,這樣的人,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怎麽可能會揭開臉上的麵具?

但是他沒有想到,李斯居然也有問題,而且還不好判斷他是本來就有問題,還是被逼到必須有問題。

“公子,我們到了。”

趕車的護衛叫了一聲。

江辰掀開車簾看了一眼,一座破敗的小院便引入眼簾,不過破敗隻是因為年久失修,從大門望進去,裏麵倒是很整潔,似乎經常有人整理。

江辰起身跳下馬車,看了一眼冒著煙的廚屋,問道:“現在是什麽時候?”

護衛想了想,回答道:“應當接近晌午了。”

“嗯,你去找個地方把馬車停好,然後到村外的田埂來找我。”

江辰點了點頭,隨口吩咐了一句。

一日三餐那是後世特權,以這個時代的糧產量來說,一天吃兩頓都算家境殷實了。

基本上每天都是早上起來去幹活,中午吃飯,下午忙完農活回來整理一下就準備休息了。

隻有進山的獵戶,或者幹那些特別重的體力活,才有可能一天吃兩到三頓。

這個時間,陳伯應該是不在家的。

而他來之前就調查過,陳平因為被人汙蔑盜嫂,所以最近住在鄰鄉友人那裏,現在進去估計最多見到陳伯的妻子。

沒什麽太大的意義,到不如直接去幫陳伯幹點活,先留一個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