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生命的終極信仰

過去的貴族生活富裕、不勞而獲,我放棄了,並且明白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活;那些農民和平凡的人從事真正的勞動,享有充分的快樂,但我沒有。

重新開始

我放棄了以前的貴族生活,因為我知道,那種“榮華富貴”是滿足生活的一種可能,像是生活卻不是真正的生活,長期處於富足和奢侈的狀態,我們很容易失去對生活的領悟。想要真正地理解生命,不能隻看到某些特例,也不能隻看我們這類寄生蟲的生活,而是要著眼於平凡的勞動人民,是他們創造了生活,賦予了生命真實的意義。我身邊的廣大俄羅斯勞動人民,正是以真切而實在的生命吸引我的注意,促使我靜下心來觀察,注意他們給予生命的意義。

如果非得要找一些句子概括他們的生命的意義,可以進行這樣的描述:人類按照上帝的意誌來到世上,人是由上帝創造的,每個人可以讓自己的靈魂毀滅,也可以使靈魂獲得救贖。而救贖靈魂,恰恰是人活著的目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遵從上帝的旨意,進而拋棄生命中的所有享樂,學會勞動,學會接納,學會隱忍,學會仁慈和友愛。人們的這些關於生命的意義來源於宗教信仰,這種信仰由牧師傳授,在民間得到流傳,各種規矩和戒律通過童話、諺語、神話等形式代代傳授給人類。在我看來,這種關於生命意義的闡釋明白曉暢,與我心心相印。

不必受儀式束縛

我的身邊有很多虔誠的教徒,他們遵照信仰教義行事,其中很多事情卻讓我覺得可惡和疏離,我無法理解這樣做的意義何在,比如聖禮、禮拜、齋戒、拜聖骨和聖像。當然人們不能把信仰的意義與這些舉動割裂開來,我也不能,而且這些東西儼然已經與人們的信仰融為一體,對此我雖然感覺奇怪,卻不自覺地接受了,也開始做禮拜,早晚禱告,齋戒。平生第一次,我理智地、欣然地接納了這些,放在以前這是絕無可能的事情。

我現在完全改變了過去對信仰的看法。以前我認為生命本身存在意義,信仰隻是主觀臆造出來的某種論斷,可有可無,本身不合理,和生命也毫無關係。那時候我研究關於信仰的理論,試圖找到某種意義卻勞而無功,最終決定放棄它。現在恰恰相反,我堅信生命沒有意義、將來也不可能產生任何意義,因此我必須掌握這些信仰的理論,並認為是信仰的理論賦予生命以意義,這一點來自毋庸置疑的生活經驗。過去的那些關於信仰的理論說法,在我眼中毫無意義並且模糊含混,現在我可能依然沒有徹底弄清楚,但深知其中蘊含著某種意義,於是告誡自己要嚐試著去深入學習和理解。

對於信仰上帝我是這樣認為的:對信仰的認知始於神秘,正如人的認知以及思維的產生。而上帝就是這個神秘的開端,他締造了人類的身體和智慧。我的身體、智慧乃至對生命的領悟,都是從上帝那裏繼承過來的。因此,各個階段的對生命的領悟,都真實地發展著。真理應該是人們真心信仰的東西,它可以有多種多樣的存在形式,唯獨不能是謊言,如果在我麵前出現了欺騙,我將不會相信而且會拒之千裏。

另外一個方麵,信仰賦予生命以意義,一種不隨肉體死亡而消亡的意義,這是所有信仰的本質。“我活著為了什麽?我的生命意義是什麽?”現在,有了信仰,我們可以嚐試解決這個永恒的生命問題;有了信仰,就能為生活條件不同、教育背景各異的所有人找到同一個答案,不管是在奢華中彌留的沙皇,還是積勞成疾的年老農奴、少不更事的頑童、明察秋毫的智者、愚笨無知的老婦、年輕漂亮的少婦、**洋溢的青年。答案的本質是統一的,其表現形式無限多樣,這一點毋庸置疑。因為每個人的身份地位和教育水平不同,對答案的理解必然有差異,答案越是一致、深奧,必然表現得奇特和難以接受。然而在我看來,這些都不足以為奇奇怪怪的信仰儀式辯護,而我將信仰當作生命中唯一的事業,已經再不會產生絲毫懷疑。即便如此,我依然遇到困惑——我曾經滿懷希望能夠融入勞動人民之中,按照他們的儀式表達信仰,但最終失敗了。我覺得那樣做是自欺欺人,對神聖的信仰也是一種嘲弄。幸好此時遇到了新出現的俄羅斯神學著作,它們為我指點了迷津。

服從教會

按照這些著作裏神學家的解釋,信仰的基本信條是堅信教會的絕對正確。

基於這個信條,就不可避免地得出一個結果:教會傳授的所有內容都是真實的。從某種意義上說,教會是一個召集者,以愛之名召集它的教徒,這個集合體成為我信仰的基礎。在我看來,上帝的真理不可能隻為某一個人,而是為被愛集合在一起的所有人敞開懷抱。為了得到真理,就要學會團結和容忍,團結能夠團結的人,容忍不能容忍的事。通過愛,真理才能顯現,不遵從教會便是破壞愛的行為。反過來說,如果破壞了愛,也就被剝奪了認知真理的可能。

那時候,對存在於這種論證之中的詭辯我還沒有察覺。我雖然沒有發現愛的結合能夠得到大愛,但無論怎麽結合也不可能產生《尼西亞信經》中用規範的方式描述的神學真理;除此之外,讓真理的某種表現形式成為結合的必要條件,這一點無論如何不能依靠愛來完成,我也遲遲沒有發現這一點。那個時候,諸如此類論證中的錯誤沒被我發現,導致我得以完成東正教的所有儀式,雖然大部分的儀式我都不知緣由。當時我想方設法跳出所有這些論證和矛盾,嚐試解釋那些我遇到的教會理念,並讓這些解釋盡可能合理。

我控製住自己的理智,服從前人留下來的傳統,順從地完成這些儀式。通過信仰上帝,我與我的祖輩們,養育我的父母、祖父母,和他們生活過的父輩和祖輩都聯結起來了,這是大家的信仰,那些成百上千個普通人的使命,也與尊敬他們的我聯合起來了。這些行為本身看起來也不見得是愚蠢(於我而言,迷戀情欲才是最為愚蠢)。我覺得早晨起來去教堂禮拜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不僅能抑製自己的傲氣,還可以消除與人們的隔膜,拉近與祖先的距離。齋戒、每日規律的鞠躬誦經,甚至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是犧牲肉體上的安逸和享樂,以探求生命的意義。不管這些犧牲多麽微不足道,終究是為善行事。

我認真地齋戒、持齋,按時禱告,無論在家還是在教堂。禮拜時,我盡可能專心聆聽每一句話中的每一個字,盡量賦予它們以意義。午前祈禱中“讓我們團結一起彼此相愛”,是我聽見的最重要的話,後麵那句“以聖父、聖子、聖靈之名,阿門”,我就不以為然了,因為我沒有完全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