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富商滅門 重案亡命
河南府泥濘的官道上,一行騎士雨中縱馬飛馳,為首的謝阮仍是一身灰色胡服,襆頭兩角因快速狂奔而橫飛起來,發出噗嚕嚕的聲音。她**的白馬卻已換成了一匹黑馬。
身著黑袍的李淩雲同樣在策馬狂奔,隻落後於她半個馬首,梳洗過的黑發草草在頭頂綰了個道髻,額旁的頭發被風吹散幾縷,為秀美的臉添了些粗獷氣息。
“兩日之前,新安縣城發了大案,知名豪商被人滅門,”謝阮沒回頭,自顧自地大喊,“破了這個案子,你就有活的機會。”
“不是選了就能活?”李淩雲抽了一鞭,**青馬吃痛,朝前衝了一衝,總算追上了她。
謝阮朝旁邊瞥一眼,冷笑道:“想活下來,總得證明你有價值。若不值得,扔回牢裏當臭肉去!”
說罷,謝阮雙腿夾緊馬腹,黑馬嘶地大叫一聲,不管不顧地朝前躥了出去。李淩雲望著她的背影喊起來:“這位娘子,規矩可以聽你的,可我得問問你,新安縣這幾日裏,可有下過雨嗎?”
謝阮眉頭一挑,心中不快極了。
下雨不下雨的,跟破案有什麽鬼關係?
正是曙光乍現時,新安縣西南向,一所兩進的大宅大門緊閉。青藍晨光裏,李淩雲叉著兩條腿蹲在門前地上,隨手捏起一塊土,用手指撚了一下,土塊就裂開來,窸窸窣窣地從指縫落下去。
“新安縣的白直[1]說,案發後這幾天,此間都不曾下過雨。”他站起身來,拍拍手上的灰,看向健步走到自己身邊的男裝麗人,“看來我的運氣不錯。”
謝阮低頭看地上的土塊。“你在路上就問下雨的事,很要緊?”
“除了皇家禦道,大唐路麵大多覆有泥土,就算在東都城裏也是一樣,最多弄點碎石撒上去,雨水太多時,就會變成一攤稀泥。”李淩雲用腳撥弄土塊,“隻要路麵被雨水浸透,哪怕沒人走過,泥路上留下的痕跡也必定會發生變化。若是澠池縣那麽大的雨下在了這邊,那麽什麽痕跡都不會留下來,連凶手的腳印也會全被衝走。”
回憶起東都大雨時小路上的泥潭,謝阮略略點頭。“原來如此,倒是有些道理,不過若是留下痕跡,你就能立馬破案?”
李淩雲不答她的問話,指向紅漆大門道:“案發後,可有人進去動過裏麵的東西?”
“不曾有人動過。”謝阮別有深意地上下打量,“既然用了你這個剖屍的封診道來查案,就得按你們的規矩辦事。各縣都有你們的弟子,此案非同尋常,出事之後我就找了人問過應當怎麽做了。”
“這般提前準備,看來你是覺得我一定會答應破這樁案子了?”李淩雲挑眉。
謝阮一聲冷笑。“任誰在牢裏關上半年,若有機會離開,為何還要猶豫?”
說罷,她又不耐煩地道:“都告訴你吧,省得你那麽多問題。案發後,某就讓賊曹尉[2]找人把這裏徹底封了,除因天氣炎熱,屍體必須收殮,而讓驗屍的仵作行人[3]還有抬屍的進過之外,再無外人進入,就連周邊這幾條泥路也都有人看守,命百姓繞道而行。”
李淩雲點點頭,似乎對這種安排感到很滿意。他甩甩袖子,沿大宅周邊泥路而去。“封診查案閑人回避,先封後診自有規矩,這種殺人越貨的現場,倘不注意,很容易被進出之人弄亂,致使罪證損失無法破案,你這次做得很好。”
“本將軍還用不著一個人犯來誇。”謝阮朝李淩雲追去,“你不進宅子,在外麵走來走去做什麽?”
“先繞宅子一圈,看是否能找到腳印之類的痕跡……對了,路上你說過,有人已經去取我的箱子了?”
“當然,早就差人去做了,據說你們封診道有一些專門的東西用來……”謝阮猶豫片刻,終於還是說出那兩個字,“剖屍。”
“剖屍隻是一部分而已,”李淩雲邊往前走邊四處掃視,“除剖腹挖心,冒天下之大不韙,封診道還有很多獨門絕學,有著別的用處。”
“別的用處?”謝阮重複一遍。
“嗯,在秦朝時,秦王宮中有一官職,專門執掌宮廷醫事行政,此職務就是由我們封診道的首領擔任的……而且除了剖屍,我們也會治病。”
謝阮嘲弄道:“你們治病?該不會是那種神神道道的讓死人複活之類的巫術吧……”
李淩雲對謝阮挑釁的話並不動氣,口中念念有詞:“先下後上,由地而空,秩序不亂,殊痕不漏。”
謝阮微微眯起眼,她發現李淩雲正按他說的,抬頭由上而下地觀察著大宅。過了片刻,他的視線又從地麵移到牆上,這才答她先前的話:“若是有人說能複活死人,那必定是騙子無疑。我不過是會一些粗淺醫術,隻是我相信,這天下也沒幾個人敢讓我治。”
“……你在澠池縣驗屍時,被苦主[4]檢舉到縣令那裏,說沒有得到他們的許可,你就把他們家人的屍首開了膛。封診道這麽愛亂來,確實沒人敢讓你瞧病。”
“那是誣告,他們給了我許可,我還核對過署名和指印,但不知怎的,那東西突然就不見了。我們長年做這行當,怎會不核對許可?其中因果,你自去想……”
李淩雲雙手插進袖中,搖了搖頭,朝大門繞去。“說起來,那些泥路上被水浸的腳印,其實哪怕衝刷得快沒了形狀,隻要不是徹底沒了蹤影,我們封診道也有特別的手段可以查驗。”
“不過……”李淩雲停下腳步,瞥著紅彤彤的大門,“我並未在這房屋牆根的軟土上發現可疑腳印,看來這些法子暫無用武之地了。”
見他欲言又止,謝阮問:“沒有可疑腳印,又說明了什麽?”
正在此時,細碎的馬蹄聲傳來,謝阮抬頭看向遠處,那邊果然有一匹駿馬奔來,騎士身穿月白道袍,頭戴銀製蓮花小冠[5]。行至封鎖線外,騎士利落地飛身落地,從馬鞍上提下一個形狀古樸的箱子。
李淩雲似乎對這變故毫無察覺,自顧自道:“院牆上無攀爬痕跡,可見凶手並沒有翻牆入戶,而是從大門走進屋的。”
來人向看守的卒子表明身份後,提著箱子過了封鎖線,來到二人跟前,正巧聽見李淩雲這番話。他伸手把箱子遞給李淩雲,嘴裏道:“殺人越貨,犯下滅門大案,走的卻是大門?這也太囂張了!”
“咦,我的封診箱?”李淩雲伸手接過箱子,才意識到身邊多了個人。來人是位三十五六歲年紀的男子,身形高大健碩,豐鼻薄唇,濃眉如刀,生著一雙英氣的眼睛,眼下臥蠶微隆,看著溫厚誠懇、成熟可靠,讓人一見就心生好感,忍不住想跟他多親近親近。
“你叫李淩雲,李家的大郎。你家大人是侍禦醫李紹,家住宜人坊,與東都太常寺藥園同在一處,倒也不算十分難找。你家中人說這箱子是你備用的,讓我先給你拿過來。”來人衝李淩雲一笑,很是溫善可親,“某是明珪,字[6]子璋,任大理寺少卿[7]之職,今次奉命隨謝三娘到此,同你一起查案。”
“謝三娘?原來是謝將軍。”李淩雲抬眼看向謝阮。
“某是謝阮。”謝阮這才跟李淩雲通報姓名,臉上還有些不情願,“在家中姐妹中行三,別人都叫謝三娘。”
“你是宮裏頭的人,我也可以直呼三娘嗎?”李淩雲好像覺得有點別扭,抬手揉了揉鼻子,把圓潤的鼻頭搓成一顆紅色珠子。
“你是怎麽知道我是宮裏人的?”謝阮似笑非笑,眼裏有些驚訝神色,“某就不能是朝中要員的家裏人?這死了的富商王萬裏,和京中貴人可就很有關係。”
“你外邊穿的是灰色胡服,裏頭卻著緋袍,緋色衣袍品秩頗高,若不是官身,一般百姓可是不能穿的。”李淩雲說著把箱子掉過頭來。這隻箱子相當古怪,從表麵看不出箱蓋和箱體的接口,隻有一大一小兩個銅盤疊合鑲嵌在箱子一側的中部,一個銅盤上刻著甲乙丙丁等天幹,另一個銅盤上則刻著子醜寅卯等地支。
李淩雲左右轉動起銅盤,先大後小,手上的動作極為小心。他一邊轉一邊說道:“大唐百姓隻能穿黑、白、黃之類的顏色,別說緋色,就算是等級更低的青色、綠色,沒有官職在身的人穿著也是逾製,被發現是要被捉起來的。”
“嘁!朝中五品以上皆穿紅衣。俗話說得好:長安大,居甚難,公卿多如狗,皇裔遍地走。再說了,這裏仍是東都附近,地屬京畿[8],著紅袍的人哪裏會少見?單單憑這一點,你就認為某和宮裏一定有關係,太兒戲了。”謝阮輕蔑地聳聳肩,身邊的明珪卻對她搖起頭來,顯然,他不太讚同這個說法。
“可你的紅衣不同。”李淩雲無畏的目光掃過她領口露出的紅衣,“一開始我就發現了。你這袍子,在日光下光彩熠熠,瞧著像紙一樣光滑。尋常蠶絲所製衣料可不會如此,這是用了特別手段,把蠶絲軋光擠平之後紡成方能有的效果。再說透徹一些,這是越州製綾的手段。”
聽李淩雲這麽說,謝阮低頭看看自己的袍子,有幾分不甘。“越州綾在洛陽城中就有賣,雖然比不上西京長安四千家商鋪的數目,可東都貨物之多,也是毫不遜色,我買來穿穿又怎麽了?”
“那玄鵝紋呢?”李淩雲悶頭小心撥弄,銅盤隨之發出哢哢聲,“有些織紋非宮中是不能用的,平民上身要殺頭的,這一點,你應當比我更清楚。”
謝阮還沒找著托詞,就聽李淩雲繼續道:“還有你那衫子,雖說隻在圓領上露出一丁點,但我也已認出,這是售價一匹五兩銀的單絲羅[9],不提工費,光是用來紡一匹這種羅的上等蠶絲,便值三兩銀,尋常富足人家也用不起。”李淩雲抽空隨便指了一下謝阮的靴子,“你也算用心隱藏來路了,可靴邊縫線**為辮狀,仍是讓你露了餡。除了少府監[10]綾錦坊的巧兒們,我還沒見過其他人會這個做法——哎,你可別說有人仿製,這是宮裏獨有的,就算懂得技巧,也絕不敢在宮外胡亂用,要掉腦袋的。”
“若是不穿這個,你還能看出某的來路?”謝阮臉上蔑意略少,好奇地問。
“實話實說,其實你腰上掛的金魚袋[11]才是讓我真正篤定你是宮中人的原因。”李淩雲衝抬頭看向自己的謝阮眨眨眼,“你佩帶著紫袍大員才能佩的魚袋也就罷了,可這個袋子,要比一般裝魚符的口袋鼓得多。”
“那又如何?”謝阮奇怪道。
“因為這裏麵裝的,並不是扁塌塌的魚符,而是背後隆起的龜符。”李淩雲總算把那個小的銅盤轉到了合適位置,發出哢嗒一聲,“當今天後姓武,所以特別喜歡玄武,玄武也就是烏龜。謝阮,你,應該是天後的人——”
說罷,李淩雲一掌拍下銅盤,那箱子哢嚓一聲震動起來,發出嘰嘰嘎嘎的機械聲,片刻後,箱體上露出一絲細縫,李淩雲抬手一掀,開了箱。
一直在旁觀察的明珪終於忍不住讚歎:“箱子有機關,而且製作極為精巧……”
李淩雲抬頭看謝阮,發現後者眯著眼忌憚地瞧著自己,便輕歎道:“你也該說真話了,大理寺和宮裏的人一起找我,天後恐怕是遇到了大麻煩。隻是我不明白,封診道的首領,也就是我阿耶[12]李紹,本就在宮中為天後辦事,論本事,連我都是他教出來的,有他還不夠?你們為何還要來澠池大牢裏頭尋我?”
謝阮抿抿豐滿的紅唇,不情願地答道:“因為,你父親已經死了……”
“節哀順變。”一旁的明珪輕聲道。
聽聞父親李紹的死訊,李淩雲沉默了片刻。他伸手在箱中操作,不知如何,忽地拽出一段五色編繩,他旋即將箱子扛在肩頭,直直地走向了紅漆大門。
“如果我沒猜錯,我阿耶死了應該已有一段時日了,是嗎?”到了門邊,李淩雲神情冷漠地打開封診箱,從一個木格裏掏出巴掌大小,外麵以銅圈箍起的長柄水晶[13]鏡。
謝阮來到他身邊,端詳著他的臉,有幾分不可思議地問:“你父親死了,你不覺得傷心?你是他親生的嗎?”
李淩雲卻不動聲色。“人已經死了,傷心就能讓他活過來嗎?再說了,你們來找我,也就是說,這是天後的意思。我必須得先解決眼前的案子,否則別說為阿耶的死傷心,我自己活不活得下來,恐怕還難講。再者,你在牢裏不是問過我了嗎?事有輕重緩急,眼下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讓自己能夠活下去。”
李淩雲套上一雙薄絹布製成的手套,一把推開大門,走了進去。他握著水晶鏡,透過鏡片觀察起紅漆大門的門閂。
謝阮眉頭聳起,表情陰冷。她沉聲道:“封診道的人都沒心沒肺嗎?雖說某早就有所耳聞,這種把屍首血肉剖開仔細觀察的人,技藝越是精湛,為人也就越是冷酷無情,隻是他對父親之死表現得也太冷漠了,簡直不配為人子。”謝阮言語裏透出一股厭惡之情。
“三娘想多了,大家這不是才剛認識?興許他隻是不願被人看出傷心來,你還是不要過度猜測。”明珪苦笑,“再說了,現在正值用人之際,許多事還要他來做,姑且忍一忍。”
李淩雲對兩人的話置若罔聞,一個勁地湊在門閂上瞧,似乎那門閂對他來說更有意思些。謝阮對李淩雲雖然不滿,但看他這番操作頗古怪,便好奇地在一旁窺視。
不承想,謝阮一看之下,發現透過鏡片,那門閂竟然變得巨大無比,上麵的磨痕都絲絲可見。她一把將那封診鏡奪去,翻來覆去地摩挲查看起來。
“這鏡片是用無色水晶造的?咦,怎麽兩麵不平整,撫之有凹凸之感?”謝阮有樣學樣,低頭用水晶鏡觀察起門閂,“莫非是因為這種凹凸製作,所以才能透過它看到細微之處?看了這麽久,你可察覺到什麽異狀……”
“沒有,”李淩雲攤手,“門閂上隻有平日使用留下的擦痕,沒發現利器挑撥的跡象。你之前告訴我,當地白直都說王家養著一條惡犬,平時隻要有人路過,從門口都能聽到裏邊犬吠不斷,可鄰人卻都回憶,案發當晚,王家的惡犬沒有發出任何吠叫聲。之前我們已判斷出凶手應該是走正門進的王家,也就是說,那天王家有內應來給凶手開門。狗最會看人臉色,家中人開門迎接的必非凶徒,所以狗才沒有叫。”
“內應?”謝阮疑惑,“這不是滅門案嗎?滅門就是全家死絕的意思,這難道還需要解釋?人都死光了,打哪兒來的內應?”
“呃……”明珪從懷裏抽出一遝案卷,插話道,“此案雖說是滅門案,但其實富商王萬裏的夫人劉氏現在還活著。”
“活著?”謝阮大吃一驚,“那還滅個屁的門?”
明珪聽到謝阮的粗話,挑了挑眉,忍住已到嘴邊的勸告,把案卷遞過去。“這是新安縣記下的案卷,因天氣炎熱,屍首易腐,驗屍已提前由人完成,驗屍的這位也是封診道的弟子,案卷都是如實記錄的,應該沒有什麽謬誤。”
謝阮聞言,把封診鏡扔給李淩雲,接過案卷翻了翻。“夫君全家都死了,劉氏卻一個人獨活,那她不就明擺著是那個內應嗎?”
“不是她獨活,”明珪搖頭,“新安縣查過,那劉氏在案發前與丈夫王萬裏吵了一架,所以帶著她的貼身婢女雀兒回了娘家,這事已經過去好幾天了,有劉氏的家人做證。”
“這就奇了怪了,若不是劉氏殺夫,那這個家裏的人全都死了,內應難道是什麽鬼怪精靈不成?”
說到這裏,謝阮下意識地看向李淩雲,卻見他對這邊的對話不理不睬,徑直走向了院落左麵,最後在兩扇房門前停下了腳步。
李淩雲抬手推開房門,先朝屋裏探看了片刻,又蹲下身歪著腦袋觀察了一會兒地麵,這才回身走到二人麵前。“靠左兩間是雜物房,地麵有浮灰且完整,沒發現任何痕跡,正所謂雁過留痕,看來案發當晚,應當沒人來過這裏。”
李淩雲從箱中取出一本冊子,隻見封麵上寫著“封診錄”三字。他又摸出一根形狀怪異的木棍,棍頭處夾著泛著灰光的細條。拿起這些東西之後,李淩雲看了看謝阮,最後卻朝明珪走去,把東西放到了他手裏。“靜觀於先,記後而動。我們封診道必須先記錄情況,然後才能動手驗看案發之所的物品。為我記錄的隸娘當下不在,隻好麻煩你了,先把我方才說的都記下來。”
明珪點點頭,便用那木棍開始在冊子上書寫起來。用慣了毛筆,他一開始寫得有些別扭,李淩雲觀察片刻,見明珪逐漸適應,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的手速,便放心地走向右麵。
推開此處房門,李淩雲仍是先用水晶鏡檢查門閂,接著蹲下側頭逆光觀察片刻,這次他沒直接走開,而是從箱中取出絹套裹在腳上,輕拉套口繩索。
閑在一旁的謝阮看到李淩雲的動作,有所察覺。“有發現?”
“這屋子有些回潮,地麵濕潤,要是有人走過,腳上的塵土就會留在地上……”
他又取出一盒質地細膩的黑色粉末,緩緩靠著門邊踏進房中,接著輕輕將粉末抖在房中地麵上。
李淩雲邊做邊說:“略濕潤的足印會吸附細粉,稍加拂拭,粉末就會集中在足跡花紋處,如此一來,便能得到清晰的鞋痕。”
隨後,他取出一把不知用什麽動物鬃毛製成的軟刷,隻是輕輕拂過,地上便顯出了一枚黑色鞋痕的形狀。
他依次將粉末撒在某些位置上,一個個鞋痕便排列在地麵上,形成一溜足印。
“按我大唐屋舍的常見布置,入門右側均是奴婢住處,據案卷所寫,此屋住有婢女三人。凶手入室時,在此屋門閂上留下了刀具撥弄的痕跡,可見這屋裏的婢女絕不是裏通外賊的家夥。”
李淩雲放回刷子,自箱中取出一把奇怪的尺子。這把尺子是用兩片一模一樣的黃銅板打造的,邊沿標有“尺”“寸”“分”的刻度,一尺分為十寸,一寸又分為十分[14],兩板的盡頭製成獅頭形狀,用鉚釘在獅嘴中鉚起,使其可以開合到相互垂直的角度。
李淩雲用怪尺測量鞋痕寬窄,又拿出一些絹帛放在鞋痕上輕輕印下痕跡。接著,他又掏出一根那種夾著泛著灰光的細條的木棍,在鞋痕旁寫下測量到的尺寸。
“此屋的地麵上一共留下了三種不同的鞋痕,經封診尺測量長寬,再看絹帛描下的痕跡,可推出三人均為青壯男性,身形高大,皆在……嗯……六尺左右。”
“你從鞋痕就可以推出來人的身形?”謝阮質疑。
“你見過小矮子長一雙大腳嗎?”李淩雲不客氣地反問,“又或者大漢長著纖細秀氣的小腳?人的腳掌要撐起全身,矮小的人自然腳小,高大的人身體沉重,大腳才能支撐其行走。”
說完,他頭也不抬地朝明珪伸手。“屋內**都是血,人一身血液亦有定數,以這流血量看來,這些婢女多半已性命不保。把案卷驗屍格拿出來給我看看。”
明珪連忙在案卷裏翻了翻,找出繪製屍體情況的那頁遞給李淩雲。這種繪畫了死者正麵、背麵的表格名為驗屍格。謝阮見李淩雲翻閱得飛快,疑惑地問:“這些腳印看起來大小差不多,你怎麽看得出是三個人?”
“人行走時的姿勢不會全然一樣,有人腳掌偏外處用力,所留腳印外沿就重一些,反之同理。再說了,這些鞋底紋路雖很相似,可仍存在細微差異,在咱們大唐,無論草鞋、麻鞋,還是皮靴,都由人手工製成,任何兩雙鞋的鞋底紋路都不會完全相同,隻需耐心細細分辨,便可知進屋的到底有幾人。”
李淩雲解釋完,手指卷宗上標有“婢女”的幾個人形繪像,隻見每人的脖頸處都繪有一條標注“可見骨刀傷”的紅痕。
“她們被殺之時,人都還在**,身穿褻衣入睡,脖頸被利刃切開,據驗屍格上的記錄,傷口非常平整,一刀斃命,屋裏並沒有淩亂跡象,可見婢女們均未反抗。看來案發時間應是在半夜,凶手為了避免驚醒熟睡的婢女,便幹脆把三人一起殺掉。然而,她們同榻而眠,要想一個個殺死而不驚醒另外的人,很不容易。所以要想保證不被發現,就要同時殺死三個人,也正是因此,凶手才留下了一個與眾不同的特征。”李淩雲手指一動,指向其中一個繪像,“三個婢女的傷口長短近似,可那兩人是左邊頸部傷痕較深,這人卻是右邊的傷痕更深。”
“但凡用過刀劍的人都知道,持刀的手不同,發力時的方向也必有不同。”明珪微微眯眼,“看來,這三名凶手中,有一個人是左撇子。”
“大理寺的人,果然有些見識。”李淩雲看向明珪,“那誰……你過來,你說說,對這床邊的血跡有何看法?”
“這血……應該是滴落的!”明珪觀察片刻,“我在大理寺辦事,也見過一些案發場所的血跡,隻是我也看不出更多了。”
“沒錯,就是滴落的。隻是這血滴濺得極開,你看,它的形狀像不像夜空中閃爍的星芒?”
“這又表示什麽?”謝阮不以為意,“幾滴血跡,你們封診道還能看出什麽不同來?”
“有什麽不同,試試看就知道了。”李淩雲走出房間,從封診箱中拿出一個瓷瓶,又扯了一張白紙放在地麵上。
謝阮問:“瓶裏是什麽?”
“雞血……”李淩雲打開蓋子,在距離白紙略高的地方倒了一滴。
啪嗒一聲,白紙上就多了一滴圓形血跡。李淩雲又在更高一點的地方滴下血液,這一滴血形成的血跡的邊緣出現了輕微的毛邊。當他在更高的地方滴下血液後,紙麵上的血跡就呈現出與屋裏的血跡極為相似的星芒狀。
李淩雲抱著雙臂,歪著腦袋解釋道:“這是直接從空中落下的,所以要形成星芒狀的血跡,落點需要極高。然而形成屋內血跡的血液卻是從兵器上滑落下來的,因此這三人所用的武器,刃口應當又直又長,唯有這樣,血液從刀刃上滑落時速度才會更快。而匕首之類的短刃是不會留下這種血跡的。”
謝阮低頭看看自己腰間,突然將刀子抽了出來。
“你是說,凶手用的是這種長刃橫刀?”
“差不多。”李淩雲點點頭,好像對謝阮之前的諸般冒犯完全沒有心存計較,“你要不要試試看?”
謝阮舉刀觀察刀刃片刻,把直刀遞給他。“某不會弄,你來。”
李淩雲卻把直刀還給她,讓她自然握住,刀尖對準白紙,在刀刃上滴下血液。果不其然,這回從刀尖滴落的血液形成的血跡也呈現出星芒形。
“你沒說錯,一口氣殺死三人,看來凶手手段凶殘利落,一般不是複仇就是求財。”謝阮掏出白巾擦拭刀刃,“婢女雖說窮苦,但也多少有些財物,房中可被人翻過?”
李淩雲搖搖頭。“凶手來此房中隻為殺人,倒是沒翻過屋內的東西。”
一旁的明珪也否定道:“搜證時賊曹尉也說,屋裏就沒見著什麽錢財。”他又補充說:“王萬裏那夫人劉氏治家極嚴,摳門得要命,聽聞下仆的錢財必須寄放在她那裏,要支取的話,還得拿出名目,清楚地告訴她用於何處,才能拿到手中。慢說婢女,就連兩個小妾房中也一樣,根本沒有銀錢,仵作本以為她們頭上的簪子是金的,結果摘下來一看,發現分量不對,才知道不過是銅打的罷了,隻是為了好看,上麵鎦了一層金膜而已。”
李淩雲離開婢女房,翻著卷宗,走向其他房舍。“這兩間住的就是王萬裏那兩個妾室,她們的死狀與那三個婢女完全一樣,隻是……”
說到這裏,他依樣驗過地上鞋痕,一並印在絹帛上,這才跨步走進第二間妾室房。“據驗屍格上所寫,這間房內的小妾,下身衣物被人給脫了去。”
“什麽?莫非這些人是為了劫色?”謝阮臉上泛起一層怒意,“劫色也就罷了,何必殺人全家?”
“並不是劫色。”李淩雲看向屋中床榻方向,雙目微微閃爍,似乎此房中過往發生的事正在他的眼前重演。
突然,李淩雲回頭直奔謝阮而來,不等謝阮驚訝,李淩雲就把她腰上的刀抽出握在手中,直奔妾室房,在房中床榻前站住。
“現在我們就是凶手,我們已經殺死了三個婢女,還有另一間房中的小妾,眼下我們來到了這名小妾房中……”
李淩雲伸手向前,在染滿鮮血的枕頭上方張開五指,像是正撫摩一顆人頭。他眼泛凶光,猛地揪住那個想象中的人的發髻,橫刀於虛空中,利落地一切到底。
沒料到李淩雲會來這一套,謝阮與明珪齊齊愣住。
“她沒反抗就已經死了,那麽此時,我們應該離開這個房間……何必還要脫她的衣裳呢?”
李淩雲提著直刀,呆呆站在床頭,表情從凶狠轉為迷惑。
“或許是……在她死後劫色?”謝阮在他身後猜測,她可能是覺得這種猜測過於瘋狂,說話斷斷續續的,“怕不是凶手對死人……有那種興致……”
李淩雲回身搖頭。“據案卷記錄,此屋住的老妾年齡已四十有七,比富商王萬裏還大了兩歲,連月事都停了。殺人者個個年富力強,就算殺人是為了劫色,隔壁那個二十不到的新妾不是更合適?”
“這可真是蹊蹺,”明珪也感到困惑,“凶手一來不在別的房裏翻找財物,二來不圖老妾美色,那麽這些人到底是為了什麽才做下這彌天大案的呢?”
“要想知道答案,需要封診所有房間,不全麵掌握狀況,就無法判斷凶手的目的。”李淩雲健步離開妾室臥房,來到主人房門外。和之前一樣,他先取過鞋印,才允許二人一同入內。
李淩雲來到主人榻前,展開驗屍格,念道:“富商王萬裏就死在這張**……”
他看向床邊小幾,幾上放著淩亂的食物和一把酒壺,還有一個酒杯。他又看看旁邊的木桶。“案發前一晚,王萬裏在屋內飲酒、吃夜宵,對了,他吃的是雞。他很可能是趁著摳門的夫人不在,想滿足一下口腹之欲。大吃大喝一番後,王萬裏就在**睡了過去。”李淩雲站到床榻上,低頭看著下方,就像王萬裏仍然活著,正躺在那裏休息,“或許,因為此屋藏著錢財,他有些警覺,睡得不是很熟。”
李淩雲描述得就像一切是他親眼所見。“凶手進屋後,他馬上驚醒過來。醒來後,王萬裏極力反抗,所以與之前五位死者不同,他的手上滿是刀子留下的豎直劃痕,而這種痕跡,一般是由於死者勉力反抗,才會留在身上。”李淩雲說著輕輕搖頭,“可惜,凶手人多,他到最後還是被凶手數刀捅死。”
李淩雲邁向室內一角。“據卷宗所錄,王萬裏夫妻在這個地方弄了個密間,裏麵藏了四個滿滿當當的寶箱,案發後,寶箱均不翼而飛,箱子的壓痕倒是深深留在地上——看來那些凶手沒有別的目的,就是衝著這些寶箱而來的。”
李淩雲看向明珪那張令人莫名信任的臉,與他目光一碰,微微搖頭。“所以,凶手還是為了謀財才會做下大案。隻不過,他們隻圖這個屋子裏的財,其他房間裏的看不上而已。”
謝阮頗為憤怒。“直刀有分量,殺人可一刀斃命,他們攜帶如此凶物,隻怕打一開始就沒打算留王家活口。”
“最可怕的是,他們不但知道哪裏有財,也很清楚要害多少人命,下手時幹淨利落,絕不手軟。”明珪歎息,“這種心狠手辣之徒,要是不盡快逮住,恐怕京畿之中很快會惶惶不安。”
“王家並無其他男丁,等閑並不允許外人夜宿。隻是他家中做生意,貨進貨出,常有人出入,其中混雜幾個能翻牆的遊俠兒倒也不奇怪,隻怕是這些人平日裏見王家富裕,所以圖謀不軌。”李淩雲翻閱卷宗,揀出要點來說。
“可你不是說院牆旁邊並沒有腳印,應該是有內應開門嗎?難道那些遊俠兒還能淩空飛躍,從天上掉進院子裏不成?”謝阮見李淩雲死死盯著自己,有些不快,“我記憶力素來極好,別以為我是女子就可以小看我。”
“男子膽子大,女子則心思細膩。說起記錄案情,我的隸娘六娘就很厲害,我怎會小看你?”李淩雲搖頭,“我隻是在想,你是女子,身材也十分纖巧,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什麽事?”
“淩空飛躍,凡間之人自然是做不到的,可屋子中藏個你這樣身形輕巧,不留痕跡,輕易不會被人發現的人,卻是完全可以的。”李淩雲看向主人房,緩緩地道。
“那藏身的會是什麽人?”謝阮問。
“我也不知。”李淩雲不以為意,“沒關係,反正等把那些賊人抓到,就能水落石出了。”
“這還無憑無據呢,要怎麽捉拿賊人?”謝阮皺眉,“別覺得為女人說兩句好話,就能破了此案。”
“證據當然有。”李淩雲道,“剛才我取腳印時發現,在那密間門**界處,還留有半個較小的腳印。”
“半個?”謝阮奇道,“有何用處?”
“既然是主人房,各色人等進進出出自然很頻繁。此屋的腳印紛亂不堪,具體是誰留下的,並不容易分辨。”李淩雲道,“唯獨這裏不同,既是密間,又存放著重寶,那劉氏吝嗇,不會輕易讓其他人進入,其中應當隻有王萬裏與夫人劉氏的腳印才對。”
“話雖如此……”明珪思索道,“或許,這半個腳印也是那三個賊人所留?”
“他們幾個的腳印尺寸你都看到了,與此痕極為不符。用封診道的計算方法,能以腳印大小逆向推出身高,此人個頭非常瘦小,身高應該不會超過五尺三寸。”李淩雲邊說邊拿出帶有那半個腳印的絹帛給他們看。
“咦?可是……家中除劉氏主仆,其他人不是都死了嗎?”謝阮眯起眼來,“莫非劉氏說謊?”
李淩雲皺眉來到幾旁,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個鎦金[15]葡萄紋銀酒壺看了看。放下酒壺後,他從封診箱內拿出一個小巧的泥爐和一個小鍋。
進了屋,李淩雲把鍋架在泥爐上,向鍋裏倒了些水,又加了些木炭。
謝阮摸不著頭腦。“燒水做甚?你餓了?”
“酒壺上可能有凶手的指印,”李淩雲道,“指印留下的時日長了,無法直接查驗,但遺留的指印頗能吸水,濕潤後方可施展封診技。”
說著,小鍋裏冒出白色水汽,李淩雲把酒壺拿來,在水汽中短暫熏蒸,之後再度拿出那盒黑色粉末。這回李淩雲先用刷子蘸蘸,在掌心輕拍抖掉多餘粉末,再輕輕旋轉著刷子掃過酒壺。
李淩雲將酒壺拿到屋外,此時,酒壺在燦爛的陽光下熠熠生輝,上麵奇跡般地顯露出清晰的漆黑指印。
“指印竟能出現在這等細處?用你這法子弄得倒是清楚多了。”謝阮對轉動酒壺觀察的李淩雲說著,伸手要碰,卻被一旁的明珪輕捏住脈門。
明珪衝她搖頭。“碰了就會留下你的指印,要讓大郎為難的。”
謝阮聞言連忙放下手來,卻仍不忘追問:“這是怎麽辦到的?那粉末可以讓指印和腳印自動現形嗎?”
李淩雲觀察著指印細紋,口中答:“用上等的木炭研製成粉,反複過篩,直到細如輕塵。用的時候捏一撮,在光潔之物旁用嘴吹上去,或拿兔毫輕輕刷拭,指印自然就變得肉眼可見了。”
“原來如此,是不是所有細粉都行?女子化妝用的胡粉也很細膩……”謝阮剛說到這兒,李淩雲卻叫起來。
“就是這裏。”
李淩雲手指壺蓋上的一排指印。
“那天晚上,在這個房間裏必然是兩人對飲,你看,其中一人倒酒,另一人抬手阻止,才會在這個位置留下這種形狀的指印。”李淩雲虛握壺把,另一手做抬手阻止狀,展示二人當時姿態。
“之前查閱驗屍格,我發現王萬裏雖說也身高六尺,卻體格瘦削,可見這人沒有多大氣力。按理說,體虛之人吃不下太多東西,可夜宵中卻有整整一隻雞。”
謝阮掃一眼空****的桌麵,疑惑道:“你怎麽知道的?”
“吃剩的雞骨頭不就堆在髒物桶裏?那些雞骨有頭的,有翅的,有脖的,還有脊骨,剛才看了一眼,自然心中有數。”
“嘔……”謝阮目光掃去,看見雞骨上有蠕動的細小蛆蟲,頓覺反胃。
聽了李淩雲這番話,三人麵前的主人房裏似乎出現了這樣一個場景:有二人在桌邊對坐而食,一人是那富商王萬裏,另一人則是個麵目不清的小個子。
“在我大唐,分桌而食是正禮,但王萬裏身為商戶,以士農工商而論,他家境富裕,身份卻下賤,所以私下裏也未必就有那麽多講究……”明珪看看李淩雲,試探地推測,“吃掉整整一隻雞,更說明他不可能是一個人吃夜宵,而是在和那個人舉杯暢飲。”
李淩雲展開封診尺,在手印上比畫一下大小。“通常而言,一個正常人若不曾患有怪病,其肉身各處骨骼尺寸均會自成一套比例。這麽瘦小的手指,身高六尺的王萬裏是絕不會長得出來的。所以,這個指印跟密間門口的半個腳印一樣,都是開門迎賊的那個人留下的。”
明珪訝然。“根據劉氏的證詞,其家中就這幾個人,此人又是從何而來?”
“所以要等到拿住賊人,嚴加審問,自然會有答案。”
謝阮卻不解。“這……雖說知道賊人身量長短,卻不曉得他姓甚名誰,這要我們怎麽拿人?”
李淩雲也不理她,伸手把手腳上的絹套摘下,一馬當先地出了宅子。
外頭那群唯謝阮馬首是瞻的騎士,此時都站在宅子外的街邊維持秩序,李淩雲徑直從他們身邊走過,順手將絹套扔在路邊裝垃圾的竹簍裏。
“不要了?”謝阮感到莫名其妙,看了看,追上去道,“這東西破了嗎?”
“沒破,隻是這東西隻能用一次,之後就必須丟棄。你想一想,前一個案子裏有人被毒殺,這個套子已經碰過毒藥,在下一個案子裏用時,不就把毒藥帶過去了?把痕跡弄得亂七八糟,還怎麽斷得了案子?”說完,李淩雲朝前走去。謝阮聽了一愣,卻也覺得有道理。雖不知李淩雲要去幹嗎,但她還是和明珪對了個眼色,連忙跟了上去。
繞著宅子,眾人在距離遠一些的地方又走了一圈。來到側門土路上時,李淩雲忽地蹲下,專注地看著眼前的東西。“找到了。”
“是什麽?”謝阮走近一看,地上原來是坨幹牛屎,不由得嘲諷道,“找坨牛屎還費這麽大勁?”
“不要小看它,這是破案的關鍵。”李淩雲伸手摸摸牛屎旁邊的牛蹄印。蹄印早已透幹,一連串伸向遠方。
“什麽?就這個?你不會要說王萬裏家養的牛跳起來殺人越貨了吧!”謝阮忍不住大笑,笑得前仰後合,像個爺們兒,絲毫沒有女子模樣。
“蹄印很多……”他倒也不介意她的玩笑,每走一段路就蹲下來看一看,一路走了很遠,並耐心解釋,“看這一串牛蹄印,就知此牛每一步都邁得極小,行走得十分緩慢。而且這些蹄印,比起同在這軟土路上的旁邊的其他牛蹄印,還要再深上幾分。”
李淩雲說完拿出一包石膏,加水調製之後倒進蹄印裏,說是要取牛的蹄印模子,用來認牛。
“這個我知道,要是牛負著重物,那牛蹄印自然會比較深啊!”謝阮哈哈一笑,頗有幾分得意,同時卻也明白李淩雲說的是關鍵,陡然間,她意識到了什麽,杏仁大眼突然亮了起來,“車上必有寶箱,那牛的腳步自然沉重了。”
“不錯,”明珪道,“根據這些蹄印,隻能判斷出牛車上裝載了重物,但裝載的也完全可能是別的東西,未必就是那四個寶箱。”
“有道理……那現在要怎麽辦?”謝阮想了想,有些頭疼。
“一路跟下去,如有其餘痕跡與這些蹄印相互印證,就會有所發現……”李淩雲站起身,順著牛蹄印一路追蹤。謝阮和明珪對視一眼,當即跟上。沒過多久,李淩雲就停下了腳步。
“有血跡。”李淩雲手指一處牛蹄印。二人一看,果然有一點血跡留在地麵上。
謝阮一看那血跡形狀,頓時開竅。“星芒狀,是直刀上落下的?”
“嗯。”李淩雲點頭。
明珪聞言長出一口氣,麵色微喜。“看來這牛車果然是那群凶手用來運載寶箱的。”
謝阮卻又追問:“有辦法找到車嗎?隻要知道車是誰的,豈不就能弄明白誰是凶手了?哪怕是租來的,也算有了線索。”
“隻怕沒有你想的那麽簡單……”李淩雲直接否定了謝阮的猜想,“別說車了,就算我們查出牛是誰的,那個人也未必是凶手。”
“什麽?”謝阮露出搞不懂的表情。
“雖然車上有寶箱,但均勻負重時,兩邊後蹄的蹄印應該差不多深才對,”李淩雲將手指戳在左右兩個蹄印裏測量,“可你看,明顯左邊蹄印更深。”
“莫非這牛瘸了?”謝阮戳一下明珪,“明少卿,你有什麽見解?”
“這事我也摸不著頭腦,還得問李大郎才是。”明珪虛心拱手,“還請大郎賜教。”
“不用這麽客氣。說透了,這牛沒有瘸,它隻是懷了小牛而已。”
“懷孕?”謝阮驚訝道,“這你都能看出來?”
“女子如果懷孕了,步態就會隨之改變。”李淩雲看向明珪,“那誰,你穿著道袍,可見家裏有修道者,或許聽過這種事。”
“不錯,”明珪微笑,“據聞還有修道者能看出所懷是男是女,可我也未曾親眼見過,不知是真是假。”
“牛懷孕,左重,則所懷為公牛;右重,則所懷為母牛。案發之處的蹄印是左邊的深,懷的應是公牛。”李淩雲又道,“寶箱中藏有巨萬錢財,沉重巨大,弄到手後必須盡快運離此地,否則一旦案發,追查起來,太容易被發現了。根據土路上的牛蹄印和很深的車轍痕跡來看,凶手殺完人後,就迅速用牛車運走了寶箱,拉車的牛還有了身孕。”
“懷孕的牛……可你之前說過,隻憑牛找不到凶手,老琢磨這個有什麽用?”謝阮可沒忘了李淩雲之前說的話,尋到機會找了個小碴。
“我大唐百姓向來格外珍惜牲畜,牛可用來耕種,如今中原一帶,殺牛吃肉都是違法之舉,可見牛對百姓來說是家中不可或缺的勞力,牛價也頗為昂貴。人懷孕後不能做重活,那牛也一樣,人們是不可能讓孕牛外出勞作的,更不會把自家的孕牛租給別人,何況還是拉這麽沉重的車……要是我沒猜錯,這頭牛必定來路不正,不是偷來的就是搶來的。”
“不錯,所以將軍最好立刻派人去查近期是否發生過盜竊或搶奪耕牛的案子。”
聽李淩雲這樣說,謝阮當即招來該縣的賊曹尉。來人一聽要找失蹤的孕牛,便想起一樁案子來,稟道:“城外有個叫作周村的地界,村中一個老者前幾日被人殺死,家中耕牛被搶,隻是那頭牛是否懷了孕,情形尚且不明。”
三人聞言對了個眼神。李淩雲對那賊曹尉道:“煩請領路,我們這就去周村。”
注釋:
[1] 兩晉南北朝時期在官府當值而無俸祿的吏役,後亦指額外的吏役。
[2] 縣內負責“追捕盜賊,侍察奸非”的縣尉,其職責包括“平鬥訟,懾凶狡”等。
[3] 仵作是舊時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仵作行人指從事仵作這一行業的人。實際上,“仵作”之名始於宋代(也有說始於五代),文中內容僅為虛構。
[4] 人命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屬。
[5] 古代帽名,其形製前低後高,中空如橋,因其小而得名。始於漢,盛行於魏晉,隋與唐初仍流行,以後亦有用的。
[6] 古代人際交往的稱謂符號。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與名相表裏,故又稱“表字”。字是男女成年之後才取的,以表示他們已開始受到人們的尊重。
[7] 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齊稱大理寺少卿,為大理寺的副長官,曆代沿置。
[8] 國都及其附近的地方。
[9] 一種羅,因為是用單絲織成的而得名。馬縞《中華古今注》記載:“隋大業中……又製單絲羅以為花籠裙,常侍宴供奉宮人所服。”
[10] 官署名。隋大業三年(607年)析太府寺置,掌手工業製造,領左尚、右尚、內尚、司織、司染、鎧甲、弓弩、掌冶等署。
[11] 從唐代開始,三品以上的官員著紫袍,佩金魚袋;五品以上的官員著緋袍,佩銀魚袋;六品以下的官員著綠袍,無魚袋。
[12] 古北方方言,意思是父親。
[13] 先秦古籍《山海經》即對水晶有所記載,也就是說水晶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水晶在唐代已經廣泛流行了。
[14] 唐朝的1尺約合今30.7厘米,1尺為10寸,1寸為10分,1分為10厘,10尺為1丈。
[15] 將金塗附在金屬物上的一種技法。具體製作過程是:把金和水銀合成金汞劑,塗在金屬表麵,經烘烤或研磨,使水銀揮發而金留在器物上。關於金汞劑的記載,最早見於東漢煉丹家魏伯陽的《周易參同契》。而關於鎦金技術的記載,最早見於梁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