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李光智蹲在一截樹樁前眉頭緊鎖,觀察了好一會兒才站起身來。

“馬妞可能把這個當作是襲擊她的人了。”他身邊是負責現場勘查的李科長,戴著一副眼鏡,說起話嘴角微微上翹,“樹樁根部有被鐵鍬擊打過的痕跡。”

李光智點點頭。

兩個小時前,幾個消息幾乎是同時來的。這些消息讓案情有了質的變化,重點也從田田轉移到了馬妞的身上。

先是學校走訪獲得新線索。

案發前一天傍晚,初二有幾個男生在附近打棗,回家時發現山路邊坐著一個女生。當時她頭發上沾著泥土,滿臉通紅,顯然剛剛幹過體力活。後經確認此女生正是馬妞。李光智正待去她家走訪,迎麵卻遇上其父來報案。他們早上醒來的時候,發現當事人竟然失蹤了。

趕到馬妞家的李光智,在臥房裏發現台燈開著;書桌上鋪著打開的數學作業本,上麵的習題寫了一半;作業本旁有支圓珠筆;書包,錢包,以及衣物被褥之類都在原處——完全沒有離家出走的跡象。

馬妞的父親經過檢查,陽台上的有把鐵鍬不見了。其父吃完飯,還去陽台工具箱取了潤滑油給電風扇加油,確認馬妞失蹤前,鐵鍬還在那。馬妞的母親在22點15分左右,曾經把熬好的中藥端進房,所以她肯定是等父母睡著之後才離開的……

其實這些並不是最重要的,值得一提的倒是一條更不起眼的線索。桌上有本書裏夾著一張撕碎後粘合起來的照片,照片是田徑隊的合影,按照痕跡,照片是被狗撕爛的。這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果不然接下來得到的信息,讓案子有了大的突破。

馬妞曾經養了一條叫樂樂的狗,就在案發前一天意外死了。狗窩裏發現的毛發,顏色和田田課桌發現的毛發一致,兩者是否契合,已拿去送檢。按照馬妞父親的說法,樂樂是被悶死在一個鐵箱子裏,那個箱子是他從廠裏“順”回來放雜物的。

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子,臨近深夜,帶著把鐵鍬出門,這本身就是件令人費解的事情。不過,當李光智趕到山坡時,兩條線終於撚合了。

現場有個挖到一半的土坑。土坑東側十幾米處,殘留了一根生鏽的鐵棍,鐵棍頂端的五分之一處有血跡,血跡上還沾了幾根女性的長發,是不是馬妞的還不能確認,但可以先做“受害者就是她”的假定。

鐵棍上沒有指紋,上麵沾有機油,看痕跡,凶手是戴著紗手套幹的,再過來四五米,就是那把鐵鍬和半截被擊打過的樹樁……

“提取到兩個人的腳印,看紋理分別屬於女式的運動鞋和男式的膠底鞋,膠底鞋的踩痕裏還有找到一些細小的紡布碎屑。”李科長接著說道。

“你怎麽看?”李光智摸摸自己的下巴。

“我的推測是這樣的,馬妞土坑挖到一半,突然發現被人監視了,於是她躲進了邊上的草叢,”李科長手指了一個方向,“兩人對峙了一會兒,她可能覺得有必要采取主動,所以慢慢的匍匐過去,用鐵鍬襲擊了他。但因為天黑,她誤把樹樁當作了監視者,當她鬆懈下來——,”李科長大跨步的走到距離樹樁10米遠的一顆樹下,那裏有枚清晰的鞋印,“卻被站在這真正的監視者攻擊了。——傷口在頭部,究竟造成什麽樣的傷害不能確認,但馬妞受傷後,凶手沿著樹林的邊緣背到了路上,然後下山去了。”李科長頓了頓,“這土坑裏有殘留的狗毛以及血漬。”

“和田田課桌裏采取到的物證一樣?”

“還不能確認,但我覺得是。”

李光智覺得這個結論有點自相矛盾,“你的意思是,馬妞曾經把樂樂的屍體埋進過這個土坑,然後又轉移到了田田的課桌裏?”

李科長聳聳肩表示無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土坑裏並沒有發現狗屍體腐爛兩天後應該出現的蠅蛆、閻甲之類的昆蟲,這說明她確實做了這樣奇怪的行為。”

這是為什麽呢?

李光智想不通。

他轉個圈,看了看被標記出來的幾個現場,事實確實符合李科長推測的行動軌跡。李光智又回到了原地。站在山坡上,學校操場正對著視野,上體育課的學生們,正排成長隊繞圈跑。

李光智剛準備轉身,腦子裏突然抖了個機靈,他招招手,“輪子,前天初二那幾個學生什麽時候發現馬妞的?”

“什麽?”趕過來的輪子翻看著記事本,“五點鍾左右,他們說聽到了廠廣播站的軍號,所以基本能夠確認。”

李光智若有所思,隔了一會兒,他又問道,“我們在學校的時候,是不是問到過田徑隊的訓練是一三五的放學後?”

“嗯,四點到五點的樣子。”

李光智微微點頭,他覺得自己好像摸到一點門道了。

前天正好是周一,那個時間段正好是田徑隊訓練的時候。從這個位置看過去,田徑隊的訓練都被收入眼簾,馬妞之所以選擇這個位置埋葬樂樂,是不是有點對田徑隊難以割舍的情懷?

按照已有信息,最溺愛的寵物無意中扯碎了田徑隊合照,遭到懲罰,竟失手導致它的死亡,這應該很容易讓馬妞遷怒到田田吧?畢竟在馬妞看來,是田田導致她無法參加比賽的,所以受到刺激的馬妞突然心血**決定用狗的屍體來嚇唬田田以泄私憤?

然後呢?

為什麽第二天田田在課桌裏發現的卻是被掉包的斷掌?

難道馬妞覺得不解氣,加大的報複的力度?不,這不符合邏輯,既然可以鍘斷一個人的手掌嚇唬田田,為什麽不直接傷害她呢?

其實馬妞也應該是在第二天才發現樂樂的屍體被掉包的,李光智接著分析,她突然發現自己的惡作劇被無端的牽扯進了刑事案,性質完全變了,所以才會在昨晚重回現場,想要破壞樂樂的痕跡。

如果我是馬妞我會想到什麽?李光智努力想要將自己的思路代入馬妞的內心。為什麽樂樂的屍體被掉包呢?

一定是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在另一個人的偷窺底下,所以當她意識到這一點之後,才會把樹樁當作偷窺者予以襲擊……

在李光智腦海裏的一問一答中,他似乎還原了真相。如果這個猜想成立,那麽不言而喻,襲擊馬妞的凶手,就是將樂樂的屍體掉包成斷掌的人。

李光智愁眉舒展,剛剛的這些假想,也許是有道理的,他正準備進一步推測,輪子麵露喜色的打斷了他,“山下走訪傳來消息,說是找到了一個目擊者。”

從西到東排列了十幾家小賣部。自從8024廠買賣雜物的合作社被改成棋牌室之後,廠工會就招來了一個工程隊,在河邊隔起了一間間磚瓦結構的小平房。這些平房被租給附近的農民或者外來打工者,由他們自行批發商品出售,也算是豐富廠區的市場。

十幾家店中一家理發的,一家文具店,其餘的一律是雜貨買賣。毫無差別的商品,使得顧客並不算很多的這片“商業區”競爭激烈。看著店裏陳列的牙膏,餅幹,方便麵,煙酒之類的小商品,李光智不禁想,光靠這些可以養活一家人嗎?

這家店的店主是個三十多歲的夫妻倆,山東人,帶著兩個孩子,店麵後半部攔起了一道布簾,作為睡覺的地方。他們沒有其它的收入。這些小店總是讓人有“差不多快倒閉了吧”的錯覺。但它們的生命力似乎異常的旺盛,也不知道他們如何掙到養家糊口的錢。

男主人理了個平頭,現在他和李光智以及輪子,坐在店前的小板凳上。

“老馬家的閨女嗎?我怎麽可能認錯。”平頭吸了一口煙說道,“他爸是廠裏燒鍋爐的,我和他下過象棋。”

一般情況下,十點之後附近的居民就已經睡覺,隻有零散的一些行人路過,到了十點半到十一點,雜貨店就會陸陸續續的關門。那天因為一個老鄉來店裏喝酒,所以一直開到十二點多,兩個人就在店鋪裏一邊看球一邊吃宵夜。

“她以為我沒看見她,還低著頭從角落裏走過呢。”

“大概幾點?”

“幾點?我想想,球是十點四五開始的,拉齊奧對佛羅倫薩,看到她沒多久,上半場就結束了。應該是十一點二十左右吧。”

李光智點點頭,但這不是重點,“你怎麽知道有人在跟蹤馬妞?”

“感覺囉,他在那——”店老板指了個方向,那邊是圍牆,“停了好一會兒,盡往牆上貼,我還看到他把頭上的帽簷往下壓,好像為了不被發現似的。他的身前隻有馬妞,肯定就是在跟蹤她嘛!”

“記得他的樣子嗎?”

“樣子?我根本沒看到正麵,反正認不出來是誰。”

“身高呢?”

“1米7多一點吧。”

“多多少?”

“這還真說不上來,反正不高,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也沒太注意,要不是因為自行車的動靜的話。”

“自行車?”

“恩,他是騎著自行車來的,那車破的不行,推起來叮鈴哐啷,一開始我還在想,跟蹤用這車怎麽行,不是自己暴露自己嘛?”老板哈哈笑了起來,但看見李光智嚴肅的表情,馬上收起了笑容,“早知道馬妞會出事的話,我就喊一聲了。”

“多大年紀看得出來嗎?”

“十幾歲?二十幾歲?”

輪子皺皺眉頭,“到底多大?”

“十八九歲吧。”老板摸摸下巴說道。

李光智估計這是猜的。

“我隻知道這些。”

“夠了,”李光智站起身來握手致謝。

離開小店,輪子對李光智麵露愁容的說,“早就被盯上了啊!雖說有目擊者,可還是沒看見正臉。”

“是啊!”李光智帶著可惜的口吻回答道。

“你說馬妞和那個斷掌的受害者,還有生還的可能嗎?”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兩個受害者已經死亡了,但大夥都抱著悲觀的態度。

李光智沒有回答,“失蹤人口查的怎麽樣了?”

“按照法醫提供的年齡,發了協查通告,還沒有效的信息反饋過來。”

李光智心裏有點不安,馬妞和第一個受害者凶多吉少。

——這是他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