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凶案現場

案發現場的拆遷樓位於九原市新北區,新北區原本是老九原市的城郊鎮,後來改鎮為區,前幾年拆遷用地,這裏誕生了一大批拆遷暴發戶,近些年因為房地產不景氣的原因,就連原本定下的拆遷工作都停滯了,案發地所在的拆遷樓的住戶延後了半年才搬家。因此,曾懷明認為凶手對拆遷樓區域的情況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並且,他肯定有案發地那戶人家的鑰匙,因為勘查後發現,那戶人家的門鎖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是用鑰匙開門直接進入的。

案發現場那戶人家的格局是一室兩廳,除了少部分破損的家具之外,還有不少垃圾,現場沒有打鬥掙紮的痕跡,卻留下了四組不同的鞋印,至於指紋這些生物痕跡卻是遍布全屋,到處都能提取到,暫時無法確認指紋所屬身份,這其中肯定有原戶主一家的指紋。

眼下,他們第一個要解決的謎題,就是搞清楚凶手是如何逃離現場的。

韓青黛站在客廳內,看著天花板上那個掛鉤,這種掛鉤原本是用來裝吊扇的,在這種老房子內一般都有這類的掛鉤。

曾懷明走到陽台,看著陽台上邊緣那組明顯的腳印道:“初步判斷凶手是從陽台逃離的,這棟樓一共六層,這裏是602,可以從這裏跳到下麵的501去,再從501跳到402,然後從402跳到301,雖然二樓和一樓的住戶把陽台都封上了,但凶手可以從301直接開門離開。”

韓青黛根本沒有去陽台,依舊站在那,不過卻不再看著掛鉤,而是慢慢轉身看向周圍:“凶手不會從陽台離開,那是他故意留下的,就是為了讓我們以為他是跳陽台下去的。”

曾懷明不解:“陽台上留下了這麽明顯的痕跡。”

韓青黛走到陽台上看著那組鞋印說:“這座樓雖然上下舉架並不高,但要從這裏跳到501去,風險太大了,並且不符合凶手的行為邏輯,最重要的是現場太亂了。”

亂?曾懷明卻不這麽認為,因為據現場勘查的基礎結果來看,現場並不亂。

曾懷明道:“現場不算亂,還被凶手刻意清理過,不管再怎麽清理,肯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韓青黛卻是道:“凶手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故意留下了很多線索。大部分線索我都理解,最奇怪的就是那個鬼手圖案,是有什麽特殊含義嗎?”

曾懷明卻是問:“你學會你媽媽那種解構代入方式了嗎?”

韓青黛麵帶遺憾:“沒有。大概那是她的天賦吧,不過我倒是比較擅長察言觀色。”

曾懷明點頭道:“那你適合做預審。”

韓青黛隻是笑了笑,沒說什麽。

曾懷明所說的解構代入法是韓青黛母親閆瓊華特有的一種思維方式,通俗來講,就是將自己代入到凶手和被害者的身份,再結合現場已發現的線索對案件進行結構重組,通過不同線索產生的條件和作用重現案發前後的情況。

這種方式不僅僅要代入凶手的身份,也需要代入被害者的身份,從主動和被動兩方麵來獲取信息。這種獨特的思維方式,因為其中結合了不少自己的主觀推測,早年閆瓊華使用的時候就不被那些老一輩的刑警看好,甚至認為那是異想天開。這種思維方式被否定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辦案需要的是確實的證據,在沒有確實證據的前提下,進行的推測,充其量隻能叫猜測,不能作為偵破的依據,這樣做還有可能會導致偏離原本的偵查方向。

閆瓊華卻不這麽認為,首先解構法和代入法都不是她的自創,原本就存在。解構等同於理論,而代入則是實踐。閆瓊華首先用解構法把一個理論解構為另一種理論,就可以提出一種或多種新理論,然後再在腦海中將自己代入到凶手或者被害人的身份去實踐自己推測出的理論,雖然會產生很多錯誤的結果,但可以提升自己對案件的思考力。與其說是在解構案件本身,不如說是在解構思維。解構思維的過程中會陷入一個覺知的過程,雖然會產生各種情緒,但隻要抓住自己解構的對象是思維邏輯,而非思維結論,便不會偏離軌道。

(覺知,包括覺與知。“覺”是感觸、觸碰的過程,知是感觸後的結果。就如同觸電的“覺”是接觸的方式,“知”是麻木反應。)

這種基本上不被大多數人認可的方式,最早曾懷明根本不理解,曾懷明認為憑借直覺來辦案就和盲猜沒區別,查案是需要證據的。可是,在與閆瓊華一起工作的過程中,曾懷明卻發現,那一套理論竟然真的有用。

除此之外,閆瓊華也很擅長“察言觀色”,當然,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觀察人的微表情。韓青黛雖然沒有完全掌握母親的解構代入法,但是對人微表情的觀察卻很在行。

曾懷明看著韓青黛道:“你說說你的看法。”

韓青黛搖頭:“都是初步推測,說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曾懷明卻堅持:“錯了也沒關係。”

韓青黛稍微思索了一會兒才開口:“凶手與章柳認識,而且章柳很信任凶手,章柳的行為完全是在凶手的安排下進行的。所以,昨晚章柳發給舒佩訊息的行為,就是凶手的安排。我推測,舒佩出發前,章柳就被凶手殺害了,在舒佩前來拆遷樓這段時間內,足夠凶手布置現場了,等舒佩到達樓下後,凶手故意不回消息,不接語音,他知道舒佩會打電話來,凶手就是要用電話鈴聲引誘舒佩上樓。”

曾懷明微微點頭:“也就是說,當時凶手還在現場?他為什麽會留在現場?”

韓青黛分析道:“因為還無法分析出凶手的動機和詳細的心理痕跡,所以,現在我們站在凶手的角度去思考,隻會走進死胡同。凶手完全可以在今天較早的時候殺害章柳,再發消息引舒佩來這裏,自己不用留在現場,所以,問題又來了,凶手引誘舒佩來這裏,並不是為了要殺死舒佩,但目的是什麽呢?凶手與舒佩是否有關聯?”

曾懷明道:“還是先解決凶手是如何離開的這個問題吧。”

韓青黛看著玄關的位置:“按照舒佩的回憶,她走進屋子就看到了章柳的屍體,然後被直接嚇懵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往樓下跑,嚇得連自己拿著手機都忘了,所以,舒佩沒有直接報警,而是在樓下看到了拾荒者後讓對方去報警的。”

曾懷明略微思索了一會兒道:“你是說,凶手當時還在這附近,也許就在頂樓?當舒佩發現屍體被嚇到的時候,他趁著這個空隙下樓?”

“不,太多不確定因素導致凶手不會這麽做,”韓青黛直接否定了曾懷明的推測,“舒佩原話說她‘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好一會兒’是在形容一段時間,但這段時間無法明確,也許十來秒,也許幾分鍾,這種連舒佩本人都無法確定的事情,凶手肯定也無法確定,所以,凶手即便是再膽大心細,也不敢冒險。”

曾懷明搖頭,表示不明白韓青黛的意思。

韓青黛轉身下樓,來到五樓,站在兩戶人家的門口:“舒佩說,她走到四樓的時候,手機鈴聲就停止了,她從聲音強度推測聲音來源處還在上麵,於是就繼續往上走。”

曾懷明看著跟前那兩戶人家,終於明白:“所以,凶手一直在五樓,等舒佩差不多到四樓的時候,他就將手機靜音,等舒佩上樓後,他再從五樓開門離開,直接下樓逃離。”

韓青黛看著曾懷明道:“對,隻有這樣他才能夠從容的離開,這也是為何他在舒佩到達四樓的時候,就必須將手機靜音的原因,並且,靜音之前,他就減弱了音量。”

曾懷明不明白:“減弱音量?減弱不應該會被舒佩察覺出來嗎?”

韓青黛道:“如果聲音太大,舒佩會意識凶手與自己之間的距離沒那麽遠。”

曾懷明突然間想起什麽:“三樓有很多打碎的啤酒瓶,人踩上去之後會發出聲音,當舒佩走到那裏踩著碎玻璃發出聲音後,凶手就能知道她已經走到了三樓,繼而減弱音量,並計算時間將手機靜音。”

韓青黛往樓上看了一眼:“我現在舒服點了。我隻要站在案發現場就會覺得頭痛,因為太亂了,凶手在現場留下太多刻意布置的線索了。”

韓青黛所說的亂,並不是說現場到處都是垃圾,而是並不屬於原屋主留下的東西——一桶吃剩下的方便麵,一罐喝剩下的啤酒,三個不同牌子的煙頭,吊起屍體所用繩索上連生產商的標簽都沒有扯下來,角落中還有一個印著某超市logo的塑料袋,袋子裏還有收銀小票。

韓青黛又道:“所有的這些都是凶手故意留下來的,看起來都是線索,可一旦追查下去,都是徒勞無功的。”

曾懷明道:“也不要那麽肯定。”

韓青黛直言不諱道:“我敢百分之百肯定,如果順著這些查,不僅會耽誤時間加大我們的工作量,說不定還會讓案子變得更加複雜。”

一般來說,有人犯罪肯定會清理案發現場,不留下任何的痕跡,但是就算再怎麽清理,都會留下蛛絲馬跡,一旦發現這個蛛絲馬跡基本上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而這個凶手深知這一點,所以,他周詳計劃後,在現場留下了很多的線索,每條線索都是一條線,順著這條線往下查,費時費力,最終可能什麽都查不到。因為凶手也清楚知道,自己有可能在無意中留下了什麽線索,所以,他幹脆來了個藏葉於林。

曾懷明這個有豐富辦案經驗的老刑警很清楚,就算知道這些線索有可能是誤導,但他們還是要必須查,既然凶手藏葉於林,那就將那片葉子找到。畢竟執法部門辦案,並不是單純靠的推理,絕大部分都是依靠細致的調查取證走訪。

麵對韓青黛的直言不諱,曾懷明自然知道是出於好意,但是他還是提醒道:“辦案靠的不僅僅是聰明的頭腦,必須多方麵配合。”

韓青黛自然知道曾懷明的意思:“是,我知道了。”

曾懷明又道:“現在可以斷定,凶手殺害章柳是經過周詳計劃的,但是凶手為什麽要引誘舒佩來發現章柳的屍體?為什麽自己還要留在現場?我覺得突破口就在舒佩那裏,所以,舒佩那邊由你去調查。”

“啊?”韓青黛愣住,“我不合適,我又不是偵查總隊的,我隻是個片警。”

曾懷明道:“所以,我打算把你調過來。”

韓青黛剛要說什麽,曾懷明又道:“你不用著急答複,你先考慮下,但也要抓緊時間,明天早上就給我答複,我先送你回所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