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接觸

韓青黛並未回家,她早就發消息告知父親說自己臨時要出差,至少三四天才能回來,讓父親不要擔心。然後,她整個晚上都躺在值班室的**思考著前因後果,特別是在沿江街67號發現的那五張欠條。那五張欠條傳達的訊息很準確,那就是陳向恒撒謊了,他與章柳之間存在關係。但是,欠條是打印出來的,並非手寫,也沒有人在上麵簽名,也許是凶手故意為之,故意讓執法部門去注意陳向恒,就如同是章柳案發前,將舒佩叫到現場是一個道理。另外,林檎似乎完全被排除在外了,從表麵邏輯來分析,林檎反而有了嫌疑,畢竟凶手都會想辦法把自己從嫌疑人裏給摘出去。

但是,韓青黛接觸過林檎,站在她的角度來分析,林檎就是個很普通的男孩兒,智商一般,沒什麽腦子,不具備犯下這類案子的基本條件。

再拓展思維後,韓青黛又想到,萬一凶手不在這些人之內,又熟悉這些人的情況呢?這麽一想,嫌疑人自然隻能是桑落了。

突然,一種強烈的惡心感讓韓青黛頭暈目眩。她翻身爬起來,看了看表,此時是淩晨四點,她必須強迫自己睡一會兒,等天亮後再去核實章柳案發當日桑落的不在場證明。

實際上,韓青黛並非不是完全沒學會母親的那套代入解構法,因為這套辦法揭開表麵的麵紗,就是要做到同理和共情。可是,一旦執法人員產生同理和共情,很容易產生思維偏差,以至於無法做到相對客觀。韓青黛也因此推測,也許母親當年的案子,就是與母親采取的這種方式有關係,但至於發生了什麽,都藏在卷宗裏,除此之外就隻有曾懷明知道。但是曾懷明不會說,而韓青黛也沒有查詢卷宗的資格。

這個晚上,注定所有人都睡不好。

11月13日,章柳案發後第六天。早上八點半,韓青黛便到了桑落所說的那家名叫滇咖的咖啡店,找到了當日見過桑落的店員。兩人記不清楚具體的時間,隻是大致記得應該是九十點的樣子,韓青黛隻能調取店內的監控。可是因為咖啡店的監控設置的是七天自動覆蓋,11月8日那天是上周五,也就是說到11月11日淩晨,監控就自動覆蓋了11月8日的記錄。

韓青黛走出咖啡店在外麵查看著,然後找到了路口的監控,她立即去了天網中心,在查看當日的監控後,終於發現,桑落到達咖啡廳並且下車的時間是十點半。

看到監控錄像的時間後,韓青黛深吸了一口氣。屍檢無法精確死亡時間到某一分一秒,隻能是大概的範圍。章柳的死亡時間是九點到十點之間,桑落到達咖啡廳是十點半,而從新北區到咖啡廳,因為錯開了早高峰,開車的話隻需要十五分鍾,從理論上來說,桑落應該有作案時間。

那麽,易嘉月為什麽要替桑落撒謊?這是兩人約定好的?還是易嘉月記錯了?

——

韓青黛將監控錄像帶回去,立即交給了視偵科。視偵科肯定周邊監控絕對沒有拍到過那輛車,因為那種跑車不常見,加上這些日子他們反複看著周邊的監控,確定沒有看到過那輛阿斯頓馬丁跑車。至於桑落本人,他們就無法確定是否在現場出現過,主要的原因在於濃霧,其次就是桑落一定會換裝,隻要拍不到臉,就無法確定是他本人。

王逸柯親自帶隊帶人核實昨天桑落和舒佩的行程,與兩人所說的完全一樣,也有監控證明,同時也查到,舒佩家樓下的監控顯示,晚上七點唐秋櫻回家走到樓下,當時唐秋櫻背著一個小挎包,挎包內是裝不下那一盒巧克力的,而她手上也沒有任何東西。

繼續查看監控後發現,在中午舒佩和桑落離開後大概不到五分鍾,一個外賣員騎著電瓶車來到樓下,然後從外賣箱中取出了那盒巧克力,隨後進樓,不久後下樓,全程沒用上兩分鍾。監控中可以清楚看到那盒巧克力盒子的包裝與導致唐秋櫻中毒的那一盒完全一致。

韓青黛與王逸柯回到偵查總隊後匯總了線索,雖然排除了桑落和舒佩投毒加害唐秋櫻,但卻加重了章柳案中桑落的嫌疑。

王逸柯分析道:“那個外賣員把自己裹得很嚴實,戴著頭盔、口罩和手套。因此,檢驗的時候在巧克力盒上隻發現了唐秋櫻一個人的指紋。屋內也沒有發現外賣票據,也與外賣平台核實過了,昨天沒有任何外賣送到唐秋櫻所住的那棟樓,基本上可以斷定,是投毒的人偽裝成外賣員送去的那盒巧克力。”

韓青黛回憶起她和唐秋櫻見麵時的情景:“唐秋櫻屬於得理不饒人那種,而且看得出來喜歡占小便宜,投毒的人對她的個性很了解,所以,直接把巧克力放在門口,因為投毒者很清楚唐秋櫻會直接拿回去吃。”

王逸柯雖然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但是轉念一想,光是偷拿別人外賣和快遞的事件就層出不窮。

韓青黛分析道:“這個投毒的人與殺害章柳的凶手會是一個人嗎?”

王逸柯道:“視偵科開始排查了,這次排查沒有上次麻煩,已經鎖定了目標,所以,我估計一兩個小時內就有答案了。”

韓青黛卻不那麽認為:“如果是一個人,那麽這次投毒也是早有準備,不一定就能找到。”

唐秋櫻投毒案發生後,偵查總隊是按照法律程序對桑落和舒佩進行傳喚,正常而言普通案件傳喚持續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重大案件不能超過24小時。而且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謹嫌疑人,還必須保證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所以,無論今天視偵是否找到桑落的那輛車,也必須在明天淩晨兩點半的時候讓桑落和舒佩離開。趁著還有時間,韓青黛決定親自去見見易嘉月,她得搞清楚易嘉月為何要為桑落做偽證,然後再回來繼續詢問桑落。

就目前來看,舒佩似乎僅僅隻是三件案子的目擊者,在法律程序上屬於證人。

韓青黛離開之前,王逸柯忽然想到一件事,問:“我記得那個林檎好像在兼職送外賣吧?”

韓青黛道:“對,但他不至於傻到那種程度吧?而且,我和他聊過,他那腦子不具備這種縝密的犯案思維。”

王逸柯並未再詢問桑落和舒佩,而是讓兩人好好休息,當然,他也會時不時去看一眼,借著詢問他們是否有其他需要的機會,觀察下兩個人。桑落除了要水吃藥之外,表現得很平靜。舒佩看似平靜,但顯得很害怕,明顯很慌張,心神不定。

因為懷疑存在同謀的關係,兩人的手機也被視為涉案物品,所以暫時扣押保管。從昨天晚上到現在,桑落的手機沒有響過,沒有電話短信或者網絡消息,反而是舒佩的手機收到了不少消息,但因為無法解鎖手機查看的關係,還不知道是誰發的。當然,實際按照程序,兩人都沒有被列為真正的嫌疑人,將手機列為涉案物品,也是韓青黛和王逸柯鑽的一個空子,所以,自然無法按照法律程序要求查看手機,這麽做,隻是韓青黛想要從表麵上了解一下案發後兩人與外界是否存在某種聯係。

雖然唐秋櫻投毒案中,桑落和舒佩看似不存在嫌疑,但無法保證兩人有同謀的存在,可如何證明同謀的存在又是一個問題,這就是這件案子中存在的一個悖論,而要解決這個悖論需要的就是準確的證據。

——

韓青黛沒有按照程序傳喚易嘉月,而是約易嘉月到滇咖店內見麵。之所以約在這裏見麵,主要是為了在同一場景下對易嘉月施加心理壓力。因為人在撒謊後,再回到謊言中所在的場景,一般人都會表現得不自然,不自然就會導致緊張,緊張就會犯錯。

另外,韓青黛也嚐試著利用她所能找到的細節來試著代入桑落的內心世界,盡量去同理和共情。

易嘉月也似乎有備而來,她今天的模樣與王逸柯描述的完全不一樣,完全素顏,沒有化妝,連淡妝都沒有。完全素顏的前提下,顯得她非常憔悴,一眼就能判斷出她的真實年紀至少四十左右。

韓青黛在看到易嘉月的那一刻,腦海中閃過一個易嘉月假扮外賣員的畫麵。雖然這個畫麵很離譜,但並非不可能。

“不好意思,韓警官,路上有點堵車。”易嘉月人還沒到,手就伸了過來,“而且我最近狀態很差,你打電話的時候,我其實還沒起床。”

韓青黛握住易嘉月的手,連客套都沒有,直接問:“易女士,你為什麽要幫桑落撒謊?”

韓青黛問話的時候都沒有鬆開易嘉月的手,這也是一種施壓,而且,她故意稱呼對方為易女士,而不是易小姐或易老師。因為就王逸柯對易嘉月的描述來看,易嘉月很在意自己的年齡,在此前提下,對自己的外貌也有著充分的自信。所以,韓青黛故意稱其為易女士。

易嘉月沒有化妝,應該也是知道,自己的妝容對一個女警沒有任何意義,況且韓青黛本身就是個大美女。

不過,易嘉月聞言卻很平靜,她的平靜讓韓青黛意識到這個女人早有準備,她早就知道執法部門遲早會發現她做了偽證,但她對此並不擔心。

易嘉月的平靜在短時間內轉化為疑惑:“什麽意思?”

韓青黛道:“前天晚上我致電詢問你的時候,你稱11月8號上午你和桑落會麵的時間在九點到十一點之間,但是,我在核實過各方麵後發現,你們見麵的時間是十點半到十一點半,中途你還離開過,然後又返回了。”

易嘉月故作回憶狀:“是嗎?那我肯定是記錯了。你為什麽問這件事?桑落出什麽事了嗎?”

韓青黛早知易嘉月會這麽回答,因為記錯了這是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

韓青黛冷冷道:“心理谘詢師都有日程表,否則,怎麽來安排與顧客見麵的時間?你不止桑落一個顧客吧?”

易嘉月搖頭道:“我不需要日程表,因為我記性比較好。”剛說完,易嘉月明顯一愣,因為她意識到自己說漏嘴了,如果她記性這麽好,又怎麽會記錯自己與桑落見麵的準確時間?

所以,易嘉月立即補充道:“但是前幾天錢飛鴻出事後,我狀態一直不好,到現在都沒緩過來。”

易嘉月沒有化妝,是留有後手的,狀態不好導致憔悴和記憶力下降是很好的理由。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來,易嘉月確實很擔心執法部門繼續追查關於錢飛鴻的事情。

這個女人百分之百有問題。這不僅僅是同樣作為女人的直覺,也是韓青黛對易嘉月所做的行為以及心理痕跡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