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大荔條約河西回

魏昂看著公孫鞅,惡狠狠的哼了一聲後,就掉頭而去。秦、魏第一次會商,就這樣不歡而散的結束。張冀看著魏特使一行,氣衝衝而去,就有點的擔憂的問道:“他們還會來嗎?”

公孫鞅一笑:“除非魏昂不想回安邑了。”

張冀還是不安的說道:“大上造!我總覺得你突然提出來:要魏國遷都,是不是太狠了點?魏王畢竟是天下三個稱王裏,國力最強的那個。他怎麽會同意呢?”

公孫鞅想了想說道:“我本來就沒有想他會同意,就是想找個理由,尋找戰端,來奪回河西。尋找魏軍溝龜縮在城裏,不把他們引出來,秦軍就難於收複河西了。”

張冀這才明白,原來大上造是為了刺激魏軍,讓魏王老羞成怒後,下令魏軍出城與秦軍打野戰。這樣,秦軍就有了機會收複河西了。想通這些後,張冀赫然開朗,馬上讚道:“大上造此計妙啊!將這名大的恥辱給魏軍扣在了頭上,魏王就是再能忍,也要出軍了。”

公孫鞅聽後,卻搖了搖頭:“你呀!還是眼光淺了點。這次說不定魏王就真得同意了。”

張冀聽後大吃一驚,問道:“公子卬在魏王心中這麽重要?他不過就是魏王的一個兄弟而已,怎麽可能用遷都這奇恥大辱來交換?”

公孫鞅昂首看著天空,淡淡的說到:“不是公子卬重要,也不是河西三城重要;而是魏王急於擺脫諸侯圍攻的重要,而是魏東地比魏西地重要。明白了嗎?”

張冀是個精明之人,天天研究天下大勢,一聽公孫鞅的話,就明白過來,就把自己的心裏所想,講給了公孫鞅聽。他對公孫鞅一拱手後,說道:“職聽後如醍醐灌頂,真可謂朝聞道夕可死矣。職把心中所想講給大上造聽,請大上造聽後指教!”張冀也不管公孫鞅答不答應,接著說道:“魏國在馬陵道之戰後,國力大減。就連趙、韓、燕、魯,這樣的二等國,也幹在齊國的支持下,圍攻魏國。而魏國東地平攤富饒,無險可守,又在這些窺視魏國的群狼利爪之下;由此,在魏王心裏:東地遠重於西地,何況一個小小的河西?可若是魏王依然都安邑,就對東地有鞭長莫及之感。同時,秦國數次打敗魏國,這個威脅不除,魏國是無法與其他諸侯國抗爭的。所以,魏王就有可能為了擺脫被天下諸侯圍攻的困局,擺脫秦軍對魏國的西地威脅,好一心理清東地,就有可能答應遷都。也隻有遷都,魏國才有可能用最小的代價,換來最大的利益,實現魏國的兩個目的。”

公孫鞅聽完後,看著張冀微微笑道:“行啊,你可以獨當一麵了。我派你為河西令如何?”

張冀馬上拱手作答:“寫多少字厚愛!職定不負厚望,一定把河西治理的超過魏國的河西。但是,職有一不解,不吐不快。”

公孫鞅背著雙手,在空地上變度著步,邊說:“就是那個五十萬金吧?你操什麽心?那可是遷都補償費。魏國不遷都何來補償之說?魏國若是遷都,堂堂大魏,已經敗到了連遷都的錢都沒有了,還要昔日窮困、野蠻的秦國來補償。這政治賬還是算的過來的。何況,秦若強,什麽條約也不過是一捆竹簡而已,除了引火,還有何用?”

張冀算是明白了,這次給公孫鞅行禮,隻差把把要彎斷了。他真誠的說道:“聽君一席話,勝破萬卷書啊!職謝過大上造的教誨!”

魏昂回去後,想失蹤似的,好無音訊。公孫鞅也不急,整日裏就在大營裏閑逛,好像吃定了魏昂似的。魏昂哪能不急,可就是再急也要裝出不急的樣子。雖然他一會大營,就派專人把他與衛鞅會商的事,詳細的稟報了魏王,也得到了魏王讚同和誇獎。但是,他還是按下自己那顆躁動的心,每天在大營裏看書,再就是催促魏虎完善渭水南岸的防禦。

魏虎、魏壹現在是對魏昂言聽計從。特別是魏虎,知道了魏昂要把自己弟弟魏狐從衛鞅哪裏換回後,更是死心塌地了。三人商定:等魏狐的三萬多人一回來,在加上南線不斷討回來的快兩萬人,組建成新的河西五個軍。再在這個基礎上專門訓練新軍,將其擴建到十個軍。而魏昂要帶走的十萬魏軍主力,也隻用五萬老軍加五萬新軍組成,交給陳河在河橋加緊訓練。魏昂隻所以要拖時間,就是要等這些辦的差不多,不然他條約一簽,就要會安邑,這十萬軍就會露陷。由此魏昂一直拖到第十五天,才派人通知秦軍,安排第二天的再次會商。

第二次會商,雙方都格外重視。雙方據席後,狗扯羊腿的就扯了一天,直到會商的第二天,在秦軍要休會開戰的壓力下,魏昂才吞吞吐吐的說出了:魏國遷都的決定。但是魏昂艱難的說出這個決定後,人馬上暈倒。會商隻好暫停,等魏昂好了後,再繼續。當然,這個天大喜訊,公孫鞅馬上就派出信使,趕往鹹陽,通報給秦公了。

知道會商的第六天,魏昂才與衛鞅開始就交換條款逐條商討。這一商討,雙方就為每一條爭論個不休,最後都要扯到魏昂或者公孫鞅處,才存大同求小異的落實下來。雙方猶如東市的商賈,直到會商的第十二天,才把條款一一落實。其實條款十分簡單:

一、魏將秦之祖地河西七成,除王城、河橋、大荔外,均歸還於秦。

二、魏軍歸還在河西之戰所有秦軍俘虜、遺體、輜重,秦軍同樣歸還在河西之戰中所有魏軍俘虜、遺體、輜重。

三、魏國為表示與秦國又好與結盟之誠意,決定將國都從安邑前往大梁。秦國為了表示對魏國的誠意和支持魏國遷都,每年支付魏國五十萬金的遷都補償費。

四、雙方未盡事宜,每年仲秋會商一次。

雙方代表:魏國魏王特使:魏昂。秦國塚宰:公孫鞅,簽字於河西大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