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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托爾斯泰論藝術的價值,是以能懂的人的多少為標準,克魯泡特金對於他的主張,加以批評道,“各種藝術都有一種特用的表現法,這便是將作者的感情感染與別人的方法,所以要想懂得他,須有相當的一番訓練。即使是最簡單的藝術品,要正當的理解他,也非經過若幹習練不可。托爾斯泰把這事忽略了,似乎不很妥當,他的普遍理解的標準也不免有點牽強了。”這一節話很有道理。雖然托爾斯泰在《藝術論》裏引了多數的人明白聖經上的故事等等的例,來證明他們也一定能夠了解藝術的高尚作品,其實是不盡然的。聖經上的故事誠然是藝術的高尚作品,但是大多數的人是否真能藝術的了解賞鑒,不免是個疑問。我們參照中國人讀經書的實例,推測基督教國的民眾的讀聖經,恐怕他的結果也隻在文句之末,即使感受到若幹印象,也為教條的傳統所拘,仍舊貌似而神非了。譬如中國的《詩經》,凡是“讀書人”無不讀過一遍,自己以為明白了,但真是知道《關雎》這一篇是什麽詩的人,一千人裏還不曉得有沒有一個呢。說到民謠,流行的範圍更廣,似乎是很被賞識了,其實也還是可疑。我雖然未曾詳細研究,不能斷定,總覺得中國小調的流行,是音樂的而非文學的,換一句話說即是以音調為重而意義為輕。《十八摸》是中國現代最大民謠之一,但其魅人的力似在“噯噯嚇”的聲調而非在肉體美的讚歎,否則那種描畫應當更為精密,——那倒又有可取了。中國人的愛好諧調真是奇異的事實;大多數的喜聽舊戲而厭看新劇,便是一個好例,在詩文界內也全然相同。常見文理不通的人雖然古文白話一樣的不懂,卻總是喜讀古文,反對白話,當初頗以為奇,現在才明白這個道理:念古文還有聲調可以悅耳,看白話則意義與聲調一無所得,所以興味索然。文藝作品的作用當然不隻是悅耳,所以經過他們的鑒定,不能就判定他的感染的力量。即使更進一層,多數的人真能了解意義,也不能以多數決的方法來下文藝的判決。君師的統一思想,定於一尊,固然應該反對;民眾的統一思想,定於一尊,也是應該反對的。在不背於營求全而善美的生活之道德的範圍內,思想與行動不妨各各自由與分離。文學家雖希望民眾能了解自己的藝術,卻不必強將自己的藝術去遷就民眾,因為據我的意見,文藝本是著者感情生活的表現,感人乃其自然的效用,現在倘若舍己從人,去求大多數的了解,結果最好也隻是“通俗文學”的標本,不是他真的自己的表現了。

研究本國的古文學,不是國民的義務,乃是國民的權利。藝術上的造詣,本來要有天才做基礎,但是思想與技工的涵養也很重要,前人的經驗與積貯便是他必要的材料。我的一個朋友近來從西京寫信來說道,“……歎息前人給我們留下了無數的綾羅綢緞,隻沒有剪製成衣,此時正應該利用他,下一番裁縫工夫,莫隻作那裂帛撕扇的快意事。蔑視經驗,是我們的愚陋;抹殺前人,是我們的罪過。”實在很是確當。這前人的經驗與積貯當然並不限於本國,隻是在研究的便宜上,外國的文學因為言語及資料的關係,直接的研究較為困難,所以利用了自己國語的知識進去研究古代的文學,涵養創作力或鑒賞文藝的趣味,是最上算的事,這正是國民所享的一種權利了。

我們既然認定研究古文學為權利而非義務,所以沒有服從傳統的必要。我們讀古代文學,最妨礙我們的享樂,使我們失了正解或者墮入魔道的,是曆來那些“業儒”的人的解說,正如玉帛鍾鼓本是正當的禮樂,他們卻要另外加上一個名分的意義一般,於是在一切敘事抒情的詩文上也到處加了一層綱常名教的塗飾。“關關雎鳩”原是好好的一首戀愛詩,他們卻說這是“後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南有樛木”也是結婚歌,卻說是“後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無嫉妒之心也”。經了這樣的一番解說,那儒業者所崇拜的多妻主義似乎得了一重擁護,但是已經把詩的真意完全抹殺,倘若不是我們將他訂正,這兩篇詩的真價便不會出現了。希伯來的《雅歌》以前也被收入猶太教以及基督教的聖經裏,說是歌詠靈魂與神之愛的,現在早已改正,大家承認他作一卷結婚歌集了。我們若是將《詩經》舊說訂正,把國風當作一部古代民謠去讀,於現在的歌謠研究或新詩創作上一定很有效用,這是可以斷言的。中國曆代的詩未嚐不受《詩經》的影響,隻因有傳統關係,仍舊囚在“美刺”的束縛裏,那正與小說的講勸懲相同,完全成了名教的奴隸了。還有些人將忠君愛國當做評詩的標準,對於《古詩十九首》,覺得他們與這標準有點不合,卻又舍不得摒棄,於是奇想天開,將這些詩都解做“思君之作”。這自然都是假的,——並非因為我們憎惡君主政治所以反對他們,實在因為這解說是不合事理的。世上有君主叫臣下替他盡忠的事實,但在文學上講來,那些忠愛的詩文,(如果顯然是屬於這一類的東西,)倘若不是故意的欺人,便是非意識的自欺,不能說是真的文藝。中國文藝上傳統的主張,正是這虛憍的“為名教的藝術”;這個主張倘不先行打破,冒冒失失的研究古代文學,非但得不到好處,而且還要上當,走人迷途,這是不可不用心警戒的事。

古文學的研究,於現代文藝的形式上也有重大的利益。雖然現在詩文著作都用語體文,異於所謂古文了,但終是同一來源,其表現力之優劣在根本上總是一致,所以就古文學裏去查考前人的經驗,在創作的體裁上可以得到不少的幫助。譬如討論無韻詩的這個問題,我們倘若參照曆來韻文的成績,自國風以至小調,——民眾文學雖然多是新作,但其傳襲的格調源流甚古,——可以知道中國言文的有韻詩的成績及其所能變化的種種形式;以後新作的東西,縱使思想有點不同,隻要一用韻,格調便都逃不出這個範圍。試看幾年來的有韻新詩,有的是“白話唐詩”,有的是詞曲,有的是——小調,而且那舊詩裏最不幸的“掛腳韻”與“趁韻”也常常出現了。那些不葉韻的,雖然也有種種缺點,倒還不失為一種新體——有新生活的詩,因為他隻重在“自然的音節”,所以能夠寫得較為真切。這無尾韻而有內麵的諧律的詩的好例,在時調俗歌裏常能得到。我們因此可以悟出做白話詩的兩條路,一是不必押韻的新體詩,一是押韻的“白話唐詩”以至小調。這是一般的說法,至於有大才力能做有韻的新詩的人,當然是可以自由去做,但以不要像“白話唐詩”以至小調為條件。有才力能做舊詩的人,我以為也可以自由去做,但也仍以不要像李杜蘇黃或任何人為條件。隻有古文還未通順的人,不必去讚歎舊詩,更不配去做了。——然而現在偏是文理不通的人愈喜歡做古文做舊詩,這真可以說是“自然的嘲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