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附 結婚與死

順風

豈明先生:

在《語絲》六八期上看到說起花煞,我預備把我所知的一點奉告。這種傳說我曾聽見人家談起過幾次,知道它是很有來曆的,隻是可惜我所聽到的也隻是些斷片,很不完全。據說從前有一個新娘用剪刀在轎內自殺,這便是花煞神的來源。因此紹興結婚時忌見鐵,凡門上的鐵環,壁上的鐵釘之類,都須用紅紙蒙住。

關於那女子在轎中自殺的事情,聽說在一本《花煞卷》中有得說起。紹興夏天晚上常有“宣卷”,《花煞卷》就是那種長篇寶卷之一,但我不曾聽到過;隻有一個朋友曾見這卷的刊本,不過已記不清楚了,隻記得那新娘是被強搶去成親,所以自殺了。

紹興從前通行的新娘裝束,我想或者與這種傳說不無關係。其中最可注意的,便是新娘出轎來的時候所戴的紙製的“花冠”。那冠是以竹絲為架,外用紅綠色紙及金紙糊成,上插有二寸多長的泥人,名叫“花冠菩薩”。照一般的情形說來,本來活人是不能戴紙帽子的,例如夏季中專演給鬼看的“大戲”(Dochsii)和“目蓮”,台旁掛有許多紙帽,戲中人物均穿戴如常,唯有出台來的鬼王以及活無常(Wueh-wuzoang),總之凡屬於鬼怪類的東西才戴這掛在那裏的紙帽。(進台時仍取下掛在台邊,不帶進後台去,演戲完畢同紙錢一並焚化。)今新娘也戴紙帽,豈扮作一種花煞神之類乎?又所穿的那件“紅綠大袖”也不像常人所穿的衣服,形狀頗似“女吊神”背心底下所穿的那件紅衫子。又據一位朋友說,紹興有些地方,新娘有不穿這件貰來的“紅綠大袖”而借穿別人家的“壽衣”的,隻是什麽理由卻不知道。我想,隻要實地去考查,恐怕可以找出些道理來,從老年人的記憶上或可以得到些有用的材料。

搜轎確似在搜別的妖怪,不是搜花煞神。因為花轎中還能藏匿各種別的鬼怪,足為新娘之害,如《歐陽方成親》那出戲中,花轎頂上藏有一個吊死鬼,後被有日月眼的鄭三弟看出,即是一例。

還有,紹興許多人家結婚時向用“禮生”念花燭的,但別有些人家卻用一個道士來念。我曾聽見過一次,雖然念的不過是些吉利話,但似乎也是很有意義的事情。我看道士平時所做的勾當,如發符上表作法等,都是原始民族中術士的舉動,結婚時招道士來祝念,當有魔術的意思含在裏邊,雖然所念的已變成了吉利話而非咒語了。中國是極古老的國度,原始時代的遺跡至今有的還保留著,隻要加意調查研究,當可得到許多極有價值的資料。事情又說遠了,就此“帶住”罷。順風上,三月九日於上海。

豈明案,新娘那裝束,或者是在扮死人,意在以邪辟邪,如方相氏之戴上鬼臉。但是其中更有趣味的,乃是結婚與死的問題。我記起在希臘古今宗教風俗比較研究書中說及同樣的事,希臘新娘的服色以及沐浴塗膏等儀式均與死人殮時相同。紹興新人們的衣服都用香薰,不過用的是芸香,而薰壽衣則用柏香罷了;他們也都舉行“滹浴”的典禮,這並不是簡單的像我們所想的洗澡,實在與殮時的同樣地是一種重要的儀式。希臘的意思我們是可以知道的,他們關於地母崇拜古時有一種宗教儀式,大略如原始民族間所通行的冠禮(Initiation),希臘則稱之曰成就(Telos),他的宗旨是在宣示人天交通的密義,人死則生天上,與諸神結合,而以男女配偶為之象征。人世的結婚因此不啻即具體的顯示成就之歡喜,亦為將來大成就(死)的永生之嚐試,故結婚常稱作成就,而新人們則號為成就者(Teleioi)。所以希臘的風俗乃是以結婚的服飾儀式移用於死者,使人不很覺得死之可悲,且以助長其對於未來的希望。《陀螺》中我曾譯有三首現代希臘的挽歌,指出其間有一個中心思想,便是將死與結婚合在一處,以為此世的死即是彼世的結婚。今轉錄一首於下:

“‘兒嗬,你為甚要去,到幽冥裏去?那裏是沒有公雞啼,沒有母雞叫,那裏沒有泉水,沒有青草生在平原上。

餓了麽?在那裏沒有東西吃;

渴了麽?在那裏沒有東西喝;

你要躺倒休息麽?你得不到安眠。

那麽停留罷,兒嗬,在你自己的家裏,停留在你自己的親人裏。’

‘不,我不停留了,我的親愛的父親和深愛的母親,昨天是我的好日,昨晚是我的結婚,

幽冥給我當作丈夫,墳墓做我的新母親。’”

至於紹興的風俗是什麽意思我還不能領會,我看他不是同希臘那樣的拿新娘的花冠去給死人戴,大約是顛倒地由活人去學死裝束的。中國人的心裏覺得婚姻是一件“大事”,這當然也是有的,但未必會發生與死相聯屬的深刻的心理;獨斷地說一句,恐怕不外是一種辟邪的法術作用罷。這種事情要請專門的廚司來管,我們開篷的道士實在有點力有不及。還有,那新娘拜堂時手中所執的掌扇,也不知道是什麽用的,——這些緣起傳說或者須得去問三埭街的老嫚,雖然不免有些附會或傳訛,總還可以得到一點線索罷。三月十六日。

讀藹理斯的《人生之舞蹈》(Havelock Ellis The DanceofLife1923),第一章裏有這樣的一節話。

“中國人的性格及其文明裏之遊戲的性質,無論隻是遠望或接近中國的人,都是知道的。向來有人說,中國人發明火藥遠在歐洲人之前,但除了做花炮之外別無用處。這在西方看來似乎是一個大謬誤,把火藥的貴重的用處埋沒了;直到近來才有一個歐洲人敢於指出‘火藥的正當用處顯然是在於做花炮,造出很美麗的東西,而並不在於殺人’。總之,中國人的確能夠完全了解火藥的這個正當用處。我們聽說,‘中國人的最明顯的特性之一是歡喜花炮。’那最莊重的人民和那最明智的都忙著弄花炮;倘若柏格森著作——裏邊很多花炮的隱喻——翻譯成中國文,我們可以相信,中國會得產出許多熱心的柏格森派來呢。”

火藥的正當用處在於做花炮,喜歡花炮是一種好脾氣,我也是這樣想,隻可惜中國人所喜歡的不是花炮而是爆竹;——即進一步說,喜歡爆竹也是好的,不幸中國人隻歡喜敬神(或是趕鬼)而並不喜歡爆竹。空中絲絲的火花,點點的赤光,或是砰訇的聲音,是很可以享樂的,然而在中國人卻是沒有東西,他是耳無聞目無見地隻在那裏機械地舉行祭神的儀式罷了。中國人的特性是麻木,燃放爆竹是其特征。隻有小孩子還沒有麻木透頂,其行為稍有不同,他們放花炮,一雖然不久也將跟了人學壞了,此時卻是真心地賞鑒那“很美麗的東西”,足以當得藹理斯的推獎的話。這種遊戲的分子才應充分保存,使生活充實而且愉快,至於什麽接財神用的“鳳尾鞭一萬頭”,——去你的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