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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未穀著《劄樸》卷九鄉裏舊聞中有豹子崮這一條,即是講孫美瑤的那個山寨的。文曰,

“蘭山縣有高山,俗呼豹子固,即抱犢也。《通鑒》,‘淮北民桓磊破魏師於抱犢固。’注引魏收《誌》,‘蘭陵郡承縣有抱犢山。’馥案,相傳有人抱犢登其顛,結庵獨居,犢大,耕以給食。有田有泉,無求人世,亦小桃源也。”

他所引的是所謂民間的語源解說(Folk Etymology),於史地的學術研究上沒有什麽價值,但如拿來作傳說看,卻很有趣味,而且於民俗學是有價值的。吾鄉的射的山是明顯的例,今就記憶所及把未見紀錄的地名傳說抄下一兩則來,希望引起大家搜集這種材料的興趣。

紹興城裏有一條街,我未曾到過,所以不知道是在那一方,隻知道名字叫做躲婆供。據說當時王羲之替賣六角扇的老婆子在扇上寫了字,老婆子很不高興,說為什麽把扇子弄髒了,不好再賣錢,王羲之便叫她盡管放心去賣,隻要說是王某人寫的,可以賣百錢一把。老婆子依他的話去賣,大家爭買,不一刻就都賣完了。老婆子獲了大利,真是出於意外,第二天拿了許多扇子,又去找王羲之寫字,這一回他可窘了,隻好躲過不見。不知他隻躲了一回呢,還是每逢老婆子來找他便躲到街裏去,總之這條便成了名,以後稱作“躲婆供”了。

東郭門外三四十裏的地方,有很大的河,名曰賀家池,特別讀作Wuukcdzz。這個地名附會起來大約隻能說與賀知章有關,但在民間卻另有解說,並不看重這個賀字。據近地住民傳說,這本是一個村莊,同別的村莊一樣。有一天,農人們打稻,把稻蓬上的稻束發完之後,看見地上有突出的東西,像是一棵粗的毛筍,——但是近地沒有竹林,決不會是筍。那愚蠢的農人們想知道到底是什麽東西,動手發掘,可是這可了不得,一刹那間全個村莊都不見了,隻見一派汪洋,成了今日的賀家池。原來這筍乃是龍角,鄉下人在龍頭上動起土來,自然老龍要大發其怒了。聽說至今在天朗氣清的時候,水底還隱約看見屋脊。但是我於花辰月夕經過此地不下十次,憑舷默坐,既不見水底的瓦楞,也不聞船下的人語,隻有一竹篙打不到底的一片碧水平攤眼前而已。

這些故事,我們如說它無稽,一腳踢開,那也算了;如若虛心一點仔細檢察,便見這些並不是那樣沒意思的東西,我們將看見《世說新語》和《齊諧記》的根芽差不多都在這裏邊,所不同者,隻是《世說新語》等千年以來寫在紙上,這些還是在口耳相傳罷了。我們並不想做“續世說”,但是記錄一卷民間的世說,那也不是沒有趣味與實益的事罷。十四年二月十六日夜中。

《立齋閑錄》,據四庫子部存目所記凡四卷,明宋端儀著。我所見的是明抄《國朝典故》殘本,隻有上兩卷了。第二卷係記“靖難”時事,有黃子澄等四十八個“奸臣”的事跡,其中有幾節白話諭旨頗有意思,今抄錄於下。(原本脫誤費解處均仍其舊。)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等官於右順門口奏,“有奸惡齊泰姊並兩個外甥媳婦,又有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懷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小女兒。”奉欽依,“由他不的長到大便是個**賤材兒。”又奏,“當初黃子澄妻生個小廝,如今十歲也,又有使家有鐵信家小妮子。”奉欽依,“都由他,欽此!”

正月二十四日校尉劉通等賚帖一將科引犯人張鳥子等男婦六名,為奸惡事;又引犯人楊大壽等男婦五百五十一名,為奸惡事。欽依,“是,連這幾日解到的都是練家的親,前日那一時起還有不罕氣的在城外不肯進來,嗔怪摧他,又打那長解錦衣衛把廝每都拿去,同刑科親審。親近的揀出來便淩遲了,遠親的發去四散充軍;若拿遠親不肯把近親的說出來,也都淩遲了。”

謝昇妻韓氏年三十九,本年九月二十日送淇國公丘福處轉營奸宿。

教坊司右韶舞安政等官於奉天門奏,“有毛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病故。”奉聖旨,“著錦衣衛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永樂某年某月二十三日禮科引犯人程亨等男婦五名,為奸惡事,合送該衙門。奉欽依,“是,這張昺的親是鐵,錦衣衛拿去著火燒,欽此!”

以上五節,當作史實看去,發生於十五世紀初,在歐洲也正在舉行神聖裁判,似乎不足為奇:五百年來,世界究竟變好了不少了。但是在中國,如夏穗卿先生所說,“唐以後,男子是奴隸,女子是動物了,”這個現象至今還未大變,我們到底不知道自己住著的是文明的還是野蠻的世界。我相信像上邊所錄的聖旨是以後不會再有的了,但我又覺得朱棣的鬼還是活在人間,所以煞是可怕。不但是講禮教風化的大人先生們如此,便是“引車賣漿”的老百姓也都一樣,隻要聽他平常相罵的話便足以證明他們的心是還為邪鬼所占據。——趕走這些邪鬼是知識階級的職務,我希望他們多做這一步工夫,這實在要比別的事情更為根本的。

元至正中,朱元璋麾下大將胡大海率兵攻紹興,呂珍守城抵禦,次年圍解,徐勉之紀其事為《保越錄》一卷。所記明兵暴行,雖出自敵人之口,當非全無根據,胡大海與楊璉真伽覺得沒有什麽區別。

“敵軍發掘塚墓,自理宗慈獻夫人以下至官庶墳墓無不發,金玉寶器,捆載而去,其屍或貫之以水銀,麵皆如生,被斬戮汙辱者尤甚。”

“城外霖雨不止,水澇泛溢敵寨,溽暑鬱蒸,疫鬁大作。敵軍首將祈禱禹廟,南鎮,不應,乃毀其像,仆窆石。”

但是最有趣味的乃是這一條,記至正十九年(1359是年英國文學之父Chaucer方二十歲)二月裏一次戰爭的情形的。

“庚午,敵軍攻常禧門,……縱橫馳突,詬詈施侮。總管焦德昭倪昶等分部接戰。公(呂珍)躍馬向敵軍,一騎來迎。公叱曰,‘汝是誰?’曰,‘我舍命王也。’語未畢,公揮攩權已中其頤,遂擒以還。敵軍披靡。”

我們讀《三國誌演義》,《說唐》,《說嶽》,常看見這種情形,豈知在明初還是如此,而且又是事實。我們如說十四世紀,覺得這是中古時代,單槍匹馬大戰數十合是武士的常事,但說到元明便仿佛是不很遠,要算是近代了,所以不免覺得有點希奇。其實這種情形在火器通行以前大約繼續存在,我想在洪楊時代恐怕也還是如此罷。(個人鬥毆時至今存著這個遺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