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白色戀人4

十六

相比胖磊那邊的“大海撈針”,我和葉茜的工作要輕鬆許多。據調查,泗水河段的每個碼頭都有租用橡皮艇的攤點,橡皮艇按照租金高低分為手工劃動和發動機製動兩種。雙流碼頭處在上遊,要想靠體力劃過去,難度很大。而發動機製動的橡皮艇,搭載的均為24伏、48安培、1152瓦的發動機,最高時速約為每小時15公裏。這種橡皮艇在逆流時的速度也快不到哪兒去。所以我和葉茜推測,凶手租用快艇的攤點,應該距離案發現場不遠。在水上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距離“雙流碼頭”不足10公裏的陳店碼頭。

在查閱碼頭上方的監控時我們發現,案發前的晚上11點,確實有一位身穿衛衣,腋下夾著茅台酒的男子出現在畫麵中。

男子頭戴衛衣帽,臉戴口罩,從高空球機俯瞰,除了能分辨出他是青年男性外,基本看不出任何麵部特征。沿著嫌疑人的行走路線,我們找到了橡皮艇出租的攤點,接待我們的是店主老孫。

已是花甲之年的老孫見我和葉茜掏出警官證,慌忙把我們搡進了屋中。

他粗魯的動作,讓我有些不悅。“老板,您這是什麽意思?”

老孫將門關嚴,連忙作揖:“兩位警官,真對不住,我這些天心裏都七上八下的,你們這一來,我就猜到那個炸船案可能跟我有關。”

“跟您有關?”

老孫雙手合十,十分歉意地說:“不是我隱瞞不報,是我也不敢確定,萬一冤枉了好人,也是我的罪過不是?”

我被老孫說得一頭霧水:“隱瞞不報?您隱瞞了什麽?”

老孫聽言,麻利地點開了屋內的台式電腦,顯示屏上一名男子付錢的全過程被完整地拍攝了下來,從男子的穿衣打扮上來看,他就是我們要找的嫌疑人。

“這個是……?”我問。

“當晚我就租出去這一艘船,結果第二天一早,雙流碼頭就發生了爆炸。而且最近氣溫不低,租船的這個小夥兒又是戴帽子,又是戴口罩,怎麽看都不像個好人,所以我就一直尋思,這船是不是他炸的。”

“從監控視角看,您這是偷拍的視頻?”葉茜看出了貓兒膩。

“不瞞二位說,在咱這泗水河上做走私生意的不在少數,這些人最害怕監控,我要是明目張膽地裝,會減少很多客源,您看我這一把年紀了,也要吃飯不是?”

“走私生意?走私什麽?”

“冷凍肉居多,還有別的,幾個月前水上派出所還來查過一次,我也害怕出問題,於是就在收銀窗口偷偷地裝了一個監控,如果發生案子,最起碼公安局也不會找我的麻煩。”

由於案件緊迫,我沒有時間在其他問題上糾纏下去,於是我問:“隻有這一段視頻?”

“對,隻有這一段。”

錄像拷貝後,我又詢問了一些關於嫌疑人口音、年齡、身高的問題,老孫的回答跟我們分析的如出一轍。

回到單位,那段近距離拍攝的錄像被胖磊拖進了視頻分析軟件。雖然凶手的體貌特征沒有處理出來,但是胖磊卻在視頻中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嫌疑人在付錢時,做了一個擼起袖子的動作,其兩隻胳膊上的“花臂”文身,成了下一步調查的重點。

雲汐市正兒八經的文身店不足百家,而文身對文身師來說,就是一幅幅作品,這就好比你自己畫的畫,不需要讓你看到全貌也能輕易認出。

根據胖磊處理出來的文身圖案,一家名為“暗夜刺青”的小店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店老板看到圖案後,立刻回憶出了當時的場景:“這個客人很特別,我印象很深。”

“怎麽個特別法?”我問。

“我做文身這麽多年,他是第一個自帶文身設備的顧客,起先我以為是同行來搗亂,後來他說他有病,怕傳染給別人,就自己買了套文身設備。”

“病?什麽病?”

“他沒說,我也沒問。”

“多久之前的事情?”

“有很長時間了,少說也有一兩年了。警官稍等,我查一下。”店老板走到電腦旁,開始不停地點擊鼠標左鍵,“我這人有一個癖好,隻要是我做完的作品,都會拍照留念。”正說著,老板點開了那個標注著“2015年2月3日失落星辰”的文件夾,“就是這個雙臂加大全背,我文了整整一個月。”

在店老板“王婆賣瓜”的同時,我們終於從照片中看見了嫌疑人的廬山真麵目。

十七

有了清晰的照片,胖磊隨後在雲汐市中心的蘇果超市內發現了嫌疑人的結賬視頻。根據視頻的時間顯示,其購買茅台酒的日期剛好是案發前一天。隨後葉茜調取了當天的購物小票,從購物小票中我們發現,凶手除了購買了一瓶1000毫升的飛天茅台外,還買了大量的零食、文具、筆記本等物品。

蘇果超市附近均是繁華街巷,監控覆蓋相當密集,胖磊一路追蹤,發現嫌疑人最終的落腳點是雲汐市第七中學保安室。

保安室的監控顯示,嫌疑人當天將茅台酒拿走後,剩下的東西全部交給了值班保安陳多安。

在學校教務處處長的幫助下,我們見到了陳多安。他看著當天的視頻對我們說:“這個人叫小超,很不錯的一個小夥子,我們保安室的人都熟悉。”

視頻畫麵多少還是有些模糊,為了再次確定凶手的身份,葉茜拿出了照片遞給了陳多安:“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說的小超?”

陳多安接過照片,仔細端詳了一會兒,然後很肯定地回答道:“是他!”

葉茜:“小超大名叫什麽?是做什麽的?”

“大名我不清楚,隻知道叫小超,做什麽的我也不知道。”

“那你是如何認識小超的?”

“我們學校有一個叫魯珊的學生,她姐姐叫魯悅,小超和魯悅經常來學校給魯珊送東西,每次來,小超都不忘給我們看門的幾個老頭子帶點兒香煙水果啥的,一來二去就熟悉了。”

“小超和魯悅是什麽關係?”

“我看他們倆怪親密的,好像是男女朋友關係。”

“魯悅的情況您了解嗎?”

“不清楚,平時見麵最多就是打聲招呼,要想知道魯悅的情況,隻能去問她妹妹魯珊。”

在班主任的幫助下,我們從魯珊那裏得知了魯悅的下落。

當天下午,徐大隊抽調精幹力量前往抓捕。見我們身穿製服魚貫而入,魯悅那張憔悴的臉上竟看不出一絲情感波動。“你們來了。”

葉茜將照片舉到她的麵前問:“你男朋友呢?”

魯悅瞟了一眼,起身走到床頭邊,接著她從枕頭下麵取出一張公交卡。“我也不知道他去哪裏了,他說,等你們來了,把這個交給你們。”

公交卡經指紋處理後,被緊急送到了行動技術支隊。查閱卡中數據得知,這張卡辦於案發後的第二天,嫌疑人用這張卡隻坐過一次121路公交車。121路是雲汐市線路最長的城市公交車,其采用的是分段刷卡的計費方式,即前門上車刷卡計算公裏數,後門下車刷卡扣費。若下車忘記刷卡,則自動扣除全程費用。

刷卡記錄顯示,嫌疑人下車的站名叫“化建路”,位於雲汐市的東南角。那裏曾是化工企業的聚集區,後因汙染嚴重,許多工廠相繼倒閉。胖磊一路沿途查閱城市監控,最終在一個廢棄的廠房有了發現。

廠房麵積不到50平方米,門口鏽跡斑斑的鐵牌上依稀可以分辨“調度室”的字樣。透過破碎的玻璃窗,一股濃重的屍臭味讓本來疲憊不堪的我們瞬間打起了精神。

由於常年無人進入,屋內積滿了厚厚的浮灰,地麵上唯一一串鞋印,證明這裏隻有嫌疑人一人來過。“調度室”分為內外兩間,我們在裏屋的木板**發現了一具爬滿蛆蟲的高腐男屍,從死者依稀可辨的麵容以及文身圖案來看,他就是製造爆炸案的嫌疑人——方超。

明哥在死者的衛衣口袋中找到了一部手機和一張寫滿字的字條:

“警官,我知道總有一天你們會找到我,手機裏有一段視頻,我把要說的話都錄在了手機裏,求你們不要為難魯悅,她什麽都不知道。我知道殺人需要償命,我不想讓魯悅看到我死的樣子,所以我選擇在這裏結束我的生命。我患有艾滋病,如果有可能,請你們一定要救救被他們控製起來的其他人。罪人方超敬上!”

十八

方超12歲以前的所有記憶,都在一個擠滿小孩兒的窯洞中。他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也不知道為何會來到這裏,他隻知道,從他有勞動能力的那一天起,要想果腹,就必須跟其他同伴一起敲煤渣。每天早上6點開始,窯洞裏的監工會按照年齡大小分配任務,那時候的方超每天要敲1000塊煤渣才能換到一日三餐。

若不是親身經曆,根本不會知道所謂的“敲煤渣”到底是一種什麽體驗。方超每天接觸到的煤渣均來自附近的工廠和發電站。當優質的煤炭被一股腦兒地塞進焚燒爐時,會有少量的煤炭無法完全燃燒,形成黑煤渣。而黑煤渣上的黑煤是可以二次利用的煤炭。分離黑煤最簡單粗暴的方式隻有人工。可大多數人並不知道,化工廠使用的煤炭是一種質地硬、黏度大的焦煤,這種煤炭在燃燒後產生的煤渣有的甚至比石頭還硬,要想從這種煤渣上敲掉黑煤絕非易事。每天1000塊煤渣,方超除去吃喝拉撒睡,一小時最少要敲60塊。這種強度,對10歲以下的兒童來說已是極限。

在窯洞中,和方超有著同樣命運的小孩兒有二三十個。他們每個人的右腳上都套有一個腳鐐,腳鐐與鈴鐺焊接,隻要有人試圖逃脫,便會發出“叮叮當當”的聲響。窯洞中年幼的小孩兒不敢反抗,但一些年紀大一點兒的腦子要活絡得多。方超曾親眼見證過同伴李樹逃跑的全過程。那天夜裏,比方超大五六歲的李樹先是用泥巴將鈴鐺塞實,接著在腳鐐的外側裹上了布條,一切準備就緒後,他用鐵絲戳開了門鎖,趁著夜色溜出了院子。

他逃走的那一刻,窯洞中的小孩兒都扒在鐵窗前眼巴巴地望著他離開的方向。可就在這時,遠處的慘叫聲讓所有人心中一驚。緊接著,院外的兩名監工像拖死狗一樣,把李樹重新拽進了窯洞。然而事情並沒有那麽容易結束。監工當著所有孩子的麵,開始用棍棒、皮鞭瘋**打李樹。李樹被打得血肉模糊,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從那之後,窯洞中再沒有小孩兒敢抱有一絲逃跑的幻想。

方超原本以為這輩子就要死在這座暗無天日的窯洞中,可令他沒有想到的是,3個人的到來,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在窯洞生活的這些年,方超算是最老實本分的一個人,工作按時完成,監工安排的其他活兒也是任勞任怨,可能是因為這個,他成了窯洞中唯一的幸運兒。方超永遠都記得那一天,那是2007年的1月1日,監工頭子用電焊切開那個捆綁他多年的腳鐐後,對著其他孩子說了一句話:“隻要你們像方超一樣乖乖聽話,好好幹活兒,我自然不會虧待你們。”方超注意到,窯洞中的同伴聽完這句話後,原本灰蒙蒙的眼睛,突然變得黑亮。

寒暄幾句之後,方超被3個人帶上了一輛吉普車,搖晃的車廂中一共坐著6名和他年紀相仿、衣衫襤褸的男孩兒。他們或瑟瑟發抖,或蜷縮於拐角,全是一副驚魂未定的模樣。上車前有人警告過他們不要說話。從小備受欺壓的方超不敢違抗,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方超朝眾人比畫了幾下敲煤渣的動作。見幾人紛紛點頭,方超才明白,車上的所有人都是來自附近的黑煤窯。

啟程時,室外豔陽高照,等到車停下的那一刻,已是皓月當空。方超連同其他6個人被帶到了一間廢棄的廠房內,3名男子把各種鹵味擺在了眾人麵前。

“肉!”一個男孩兒的喊叫,在幾人中引起了不小的**。

“不要吵,不要吵!”其中一個戴著大金表的男子使勁兒地拍打著桌麵,“隻要你們幾個好好聽話,以後這肉我保證管夠。”

“聽話,我一定聽話!”有一人帶了頭,包括方超在內的其他孩童紛紛附和。

“好!看來我沒有選錯人。”男子指了指自己,“我的綽號叫‘道北’,以後你們就喊我大伯;這位穿花襯衫的綽號叫‘煙杆’,是你們的三伯;旁邊那位綽號‘大聖’,你們要叫二伯。”

“大伯,二伯,三伯。”眾孩童異口同聲。

“道北”喜笑顏開:“來來來,吃飯,肉大伯管夠。”

方超在黑煤窯當了那麽多年苦力,每天除了豆腐白菜,壓根兒就見不到一點兒葷腥,就算是過年,他們吃的也是素餡餃子。監工之所以不給吃肉,原因很簡單,一來是節約成本,二來是怕他們把嘴吃饞了,天天想著往外跑。在方超的記憶中,他吃肉的次數一隻手絕對數得過來,像今天這樣肉管夠的情況,算是在他的人生中開了一次先河。

桌子上的鹵味一袋一袋地被消滅幹淨,“煙杆”又一袋接著一袋從泡沫箱中取出。當幾人實在吃不下時,“煙杆”這才蓋上了箱蓋。

“院子裏有水龍頭,吃飽了洗洗睡覺,明天一早帶你們去幹活兒。”

“謝謝三伯。”幾個人舔了舔手指上的油漬,嬉笑著朝院中跑去。

眼前這幅和諧美滿的畫麵,方超隻在夢中見過,他本以為日子已苦盡甘來,可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一次,竟是7個小夥伴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團聚。

十九

第二天清晨,還在睡夢中的方超被“煙杆”帶上了吉普車,和昨天不同的是,此時車廂中隻有他一個人。車子顛簸了幾個小時後,他被帶進了一個商業區。

“從今天開始,你要想盡一切辦法在這裏生存下去,一個月後我再來接你。”“煙杆”臨走時丟給了他一個背包,包中除了一把金屬折疊刀外,隻有幾件換洗衣物。

在窯洞中時,方超除了幹活兒、睡覺外,最喜歡聽二奎講故事。二奎比他們都大,看麵相少說有十六七歲,他被送進窯洞時,已沒了左腿。二奎是個“扒子”,從小就被人帶到大城市偷東西,據他說,他最擅長的就是察言觀色、順手牽羊。不過“常在河邊走,哪兒能不濕鞋”。二奎在一次入室盜竊失手後,被圍觀群眾打斷了腿,接著就被團夥老大賣給了黑煤窯。

方超在窯洞中可沒少聽二奎說的傳奇故事,當“煙杆”走遠之後,他突然覺得,眼前的場景和二奎說的那麽相似。

“難道自己落入了一個盜竊團夥?”方超年紀不大,但複雜的生存環境,讓他比同齡人要成熟太多。有些人或許覺得這是一個報警的好機會,但對方超來說,他從未有過這個想法。首先,他壓根兒不知道那個他生活了多年的黑煤窯到底在什麽地方。其次,就算是報了警,他還是一樣沒飯吃、沒錢花,之後的日子依舊沒有著落。接受過二奎的洗腦,這些問題方超早就看得極為透徹。

想通了的方超,抱著“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的態度,接受了目前的人生設定。他用了半天的時間走完了整個商業區,他發現商場的衛生間可以提供飲用水,銀行的自動提款間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覺,這兩個問題解決以後,剩下的就是如何填飽肚子。商業區餐館並不是很多,而且都是環境優美的高檔餐廳,餐廳內的服務員更是無比勤快,客人一走,桌子上的殘羹剩飯就會被丟到垃圾桶中,如此一來,方超連討飯的機會都沒有。

二奎的經曆,讓方超對偷盜有著本能的反感。他這輩子的願望很簡單,隻要有口飯吃,有間屋睡,再能弄點兒零花錢打打牙祭,他也就別無他求。

接連餓了兩天的方超,始終沒有跨越雷池,直到第三天,他在路邊遇到了一位“傳單小夥兒”時,才仿佛看見了新大陸。在方超的苦苦哀求下,小夥兒將他帶到了雇主那裏。雇主以“不能雇用童工”為由,拒絕了方超的要求。而方超隻有這一根救命稻草可抓,哪裏會輕易鬆手?軟磨硬泡一天後,方超換上工作服,戴著一頂鴨舌帽,開始了發傳單的生活。一天20元的收入,方超果腹後竟還有剩餘。他把每天省吃儉用的錢以零換整,一個月後,他的鞋裏竟攢下了整整300元。

約定的時間很快到來,方超被“煙杆”帶進了城中村的一個小旅館內,在“大聖”的逼問下,方超不得不一五一十地將這個月發生的種種如實交代。

“這小子有點兒意思。”這是“大聖”對方超的評價。

當時的方超以為自己受到了表揚,後來他才明白,做一個壞人的前提,不是你要多麽惡,而是要學會如何適應環境。

在旅館好吃好喝待了兩天後,方超又被送到了另外一座城市,這次他的任務是在一個月內賺到3000元錢。一天100元的收入對成年人來說都絕非易事,何況當時的方超隻有十來歲。

漢海美食街,這是“煙杆”給方超選的第二個“升級地圖”。和之前商業區的“新手村”相比,這裏的情況要複雜太多了。

夜幕低垂,美食街的大排檔生意好不熱鬧,食客們三五成群坐在四方桌前舉著啤酒大擺龍門陣。雖然有些人的錢包就擺在觸手可及的地方,但除非是逼不得已,方超還是不想把自己歸為小偷一類。

在車水馬龍中穿梭了一整天後,他終於找到了一個賺錢的法子——賣花。300元的啟動資金,足夠方超周轉,1元的成本,4元的利潤,賣得好的情況下,方超一晚上就有接近200元的純收入。

“看來3000元錢也不是什麽難事。”就在方超沾沾自喜之時,幾個賣花男孩兒卻將他堵在了巷口的角落中。

“小子,混哪裏的?知不知道,這裏是我們的地盤?”

聽對方這麽一說,方超心裏知道今天要栽了,在支吾半天沒說出個所以然時,對方七八個拳頭已招呼了上來。那天晚上,方超被打得遍體鱗傷不說,幾天辛苦賺來的錢也被洗劫一空。許久之後,方超忍著劇痛蹣跚地回到了附近公園的涼亭內,“煙杆”送給他的折疊刀,就埋在涼亭旁邊的泥土中。

此時此刻,二奎的經典語錄在方超的耳邊逐一浮現:“忍無可忍,無須再忍。”“狗急了還跳牆呢,何況是人。”“欺負到頭上,哪怕是豁出命,也要幹!”

“好,跟他們幹了!”好不容易吃上幾頓肉的方超,永遠不想重蹈二奎的覆轍,“就算是死,我也不想再回到那個暗無天日的黑煤窯!”方超把刀攥在手中,重新回到了剛才的街角。

二十

此時已是午夜時分,美食街從熱鬧逐漸變得冷清,打他的幾個小孩兒正蹲坐在一個不起眼的地方細數著一天的收入。

方超一眼便認出了那個為首的男孩兒,他二話沒說,一個箭步衝到跟前,在男孩兒還沒反應過來時,那把折疊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給你們3秒鍾,把錢給我交出來!”

幾個小孩兒年紀雖然不大,但出來混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刀雖然在脖子上劃出了鮮血,可為首的男孩兒並沒有稱臣,他昂著頭回道:“小子,你知不知道這是大C哥的地盤,你敢動我一下試試?”

“少廢話!”一想到有可能會被送回黑煤窯,方超突然失去了理智,他沒有再跟男孩兒廢話,幹淨利落地把刀刺入了對方的大腿,為首的男孩兒瞬間發出殺豬似的號叫。

“給不給?”對方還未來得及應答時,方超又刺下了第二刀。

“給不給?”就在方超抬手準備刺第三刀時,男孩兒已被他的氣勢給折服:“停,停,停,給,給,給。”

方超怒睜著眼睛,掃視圍觀的其他人。

為首的男孩兒嘴唇已沒了血色,他忍著劇痛發出指令:“快把錢給他,打電話給大C哥,讓他帶我去醫院!”

紙幣包裹著硬幣敲擊地麵,發出“叮叮當當”的聲響。成摞的零錢被歸攏在塑料袋中,一個戴著眼鏡的男孩兒把塑料袋舉到了方超的麵前:“放了老大,錢歸你了。”

方超往後慢慢撤步,當確定身後一切安全時,他快速地搶過錢袋跑出了巷子。

第一次出手,方超一共搶到了1535元。相比之前苦哈哈地發傳單,這種不勞而獲的快感讓方超很是享受,也正是從這一刻開始,他心中那股不被撼動的善念,竟有了一絲鬆動。

接下來的幾天,方超過起了東躲西藏的日子,大C哥發動了幾十人不分白天黑夜地找尋他的下落,好幾次絕處逢生,讓他不得不暫時避避風頭。

搶來的錢在每日開銷中逐漸減少,為了完成“煙杆”交給的任務,他迫不得已把目標對準了半夜三更來公園廝混的情侶。每當情侶們你儂我儂之際,便是方超順手牽羊的最佳時機。和別的小偷比起來,方超可以算得上“偷中楷模”。每次偷盜,他隻求財,錢包中的身份證、銀行卡,他會就近扔在垃圾桶內。

幾次得手後,方超的手法越發嫻熟,他的收入也是成倍遞增。就這樣,方超晝伏夜出,總算熬到了約定期限。

和上次“傻白甜”的一個月相比,方超感覺自己這個月明顯“成長”了許多。為了躲避追殺,他學會了察言觀色;為了捏到錢包,他學會了沉著冷靜。

“難怪二奎說,‘社會是個大學堂’,原來如此。”方超用這句話給本月的經曆做了一個總結。

本次任務順利完成,作為對其“對口培養”的“煙杆”倍感欣慰。為了犒勞方超,這一次,“煙杆”帶他外出瀟灑了整整一周。待方超緩過勁兒來之後,又開啟了第三次“曆練”。

這次“煙杆”給方超提出的要求是,一個月內賺夠1萬元。見方超有些為難,“煙杆”也向他透了實底,隻要方超能夠完成這次任務,便可直接“出師”。

一想到是最後一次,方超也算是吃了顆定心丸。不過在一個四線城市的城中村內,要想一個月弄到1萬元,除了溜門撬鎖,幾乎沒有別的法子。然而城中村的住戶不像小區那麽有錢,1萬元,不撬個一二十家估計很難達到這個數目。

方超花了兩天熟悉環境,他把城中村的房子按照偷盜難度分為A、B、C三類。最好偷的C類,他可以翻窗入室;中等難度的B類,需撬鎖入門;難度最高的A類,他暫時還沒有想好應對的策略。

方超雖然隻是個孩子,但是極端的生存環境讓他比同齡人善於思考,他認為,防盜意識越高的住戶,家裏的值錢東西可能就越多,於是他沒有先從最容易的C類下手,而是直奔B類而去。

方超的作案手法很簡單,概括起來就兩種:長竹竿挑物、玻璃刀破窗。手法簡單,可不代表是個人都能得手,這需要極好的心理素質,若不是經曆了一個月的“偷包訓練”,方超絕對不會那麽得心應手。

一晚上作案5起,方超隻幹了3天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也不知警察用了什麽方法,在方超作案後的第4天,他的通緝照就貼滿了整個城中村。方超感覺情況不妙,他提前將盜取的5000多元錢藏匿起來,準備溜之大吉。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就在他剛剛做完善後工作時,便衣警察就在巷口將他一舉抓獲,當他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他覺得這次算是徹底玩兒砸了。可意外的是,經過一夜的審訊,第三天一早方超又被原封不動地放了出來,原因是《刑法》規定,方超作案時不滿14周歲,無須負刑事責任。方超雖然沒有戶口,但根據法醫出具的骨齡鑒定顯示,他確實未滿14周歲。警方在尋贓無果又聯係不上其家人的前提下,隻得在偵查期限屆滿後將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