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兩把吉他/鍍玫瑰/天蓋閃電

回首前塵,仿佛我們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覺事事都開始變得合乎邏輯,仿佛我們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個滿嘴髒話的退休老頭兒,他不經意間給我命定了一幹25年的工作。你說那是命運還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麽知道?剃頭師傅赫克托四處找他那把銀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時候我壓根兒不在場。以前,我曾以為路是自己隨機選出來的:先是這事兒,再是那事兒,又引出別的事兒。現在才知道並非如此。

有別的力量在左右我們。

1963年間,在披頭士樂隊掀起風潮前,鄉村音樂短暫而強有力地席卷美國大地。借著這股熱潮,電視台推出了《民謠同樂會》這檔節目,嘉賓是一些詮釋黑人體驗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爾三重唱和新黑人賣唱劇團這類。我哥哥康拉德,與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羅尼是摯交好友,每周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樂會”——他們這樣來稱呼那檔節目。

那時候,羅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稱“剃頭師傅赫克托”,蓋因他堅持這行當近50年,不過還是很難想象他如何能代入這個角色;剃頭師傅就像酒保一樣,通常是健談的那類人,但是剃頭師傅赫克托話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廳,一邊抽著蒂帕裏諾雪茄,一邊往自己的咖啡裏倒幾蓋子波本威士忌。整個房子都充斥著這種味道。他隻要一開口,話裏就夾著髒字。

不過他喜歡《民謠同樂會》(即“民樂會”),老跟阿康和羅尼一起看。某天晚上,節目裏一個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寶貝兒離他而去,讓他感到心情悲傷的歌,剃頭師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說:“扯淡,哥們兒,這算哪門子藍調。”

“這是什麽意思啊,爺爺?”羅尼問道。

“藍調是很厲害的音樂,但那個娃唱得就像他剛剛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媽發現似的。”

兩個男生聽完都笑了,一方麵是覺得很逗,一方麵是驚詫於赫克托居然還是個音樂批評家。

“你等著。”他說完用粗糙的手抓著樓梯欄杆,拖著身子緩緩爬上樓。他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於當他脖子上掛一把破舊的銀通吉他走下樓時,孩子們幾乎都把他給忘了。吉他琴身破舊不堪,用一圈粗繩捆綁固定,連弦鈕都彎了。他哼了一聲坐下來,放了個屁,然後把吉他拉過來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蓋上。

“把那破玩意兒給我關了。”他說。

羅尼聽話照辦了,反正這周的“民樂會”也要放完了。“爺爺,我怎麽不知道你會彈吉他。”羅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沒碰了,”赫克托說,“關節炎犯了之後我就把它收起來了。都不知道還能不能給這賤貨調音了。”

“爸,你說話注意點兒!”兒媳婦帕克特太太在廚房喊了一嗓子。剃頭師傅赫克托沒搭理她;除非是想讓她幫忙遞一下土豆泥,否則他都不怎麽搭理她。他慢慢地給吉他調音,小聲抱怨了幾句髒話,然後彈了和弦,聽上去有點兒音樂的味道了。康拉德後來跟我說起這個故事的時候說:“聽得出來他確實很久沒彈了,但還是蠻酷的。”

“啊!”羅尼讚歎道,“爺爺,這是什麽和弦?”

“E和弦。這些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等著,你還沒聽到妙處呢。我看看還能不能想起怎麽弄這**。”

“爸,你說話注意點兒!”聲音再次從廚房傳出。

他這次仍然沒搭理她,隻是開始用他那粗硬、被煙熏得發黃的指甲當作撥片,彈起了吉他。一開始他彈得很慢,一邊還嘟囔著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話,但隨後他很快就彈起了平穩的節奏和清脆的旋律,讓在座的孩子們麵麵相覷。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劃動,一開始有點兒笨拙,然後逐漸流暢起來,仿佛老舊的記憶神經突觸又一點兒一點兒活過來了:從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後回到E和弦。這種和弦進行法我後來彈了幾十萬次,不過在1963年時,我根本不知道怎麽從中找到E和弦琴弦。

赫克托用一種高亢的帶著哭腔的聲音,完全不同於他平時說話(盡管他很少開口)的聲音開始唱了起來:“親愛的,趴下來讓爹爹瞧瞧……你讓我好擔心……”

帕克特太太從廚房走出來,一邊還用塊幹抹布擦著手,臉上表情就像看到異域怪鳥——鴕鳥或是鴯鶓之類——大搖大擺地走在9號公路的中央一樣。比利和可能還不到五歲的小朗達·帕克特,下到樓梯的一半兒,倚著欄杆,瞪大眼睛看著這老頭兒。

“那節奏,”康拉德後來跟我形容道,“跟我們在《民謠同樂會》上聽到過的調調還真不一樣。”

剃頭師傅赫克托此時正一邊得意地笑著,一邊跟著拍子踏著腳。阿康說他從未見那老頭兒咧嘴笑,有點兒瘮人,仿佛他變身成某種唱歌的吸血鬼。

“媽媽不讓我夜裏遊**……她害怕有些女人會……會……”他拖著腔,“會……傷我的心!”

“繼續唱,爺爺!”羅尼叫道,他一邊笑一邊鼓掌。

赫克托開始唱第二段,這一段內容是方塊J告訴黑桃Q,讓她繼續愛怎樣就怎樣。不過唱著唱著琴弦突然“嘣”的一聲斷了。

“該死的,你個**。”他罵道,剃頭師傅赫克托的一場即興演奏會就此結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奪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飛出的斷弦差點兒傷到她眼睛)並嚴厲警告,他要是再敢這麽說話就到外麵走廊上去思過。

剃頭師傅赫克托並沒有被趕到外麵的走廊,不過他又重新回到他慣常的沉默不語的狀態了。孩子們再也沒有聽到他彈起吉他唱起歌。隨後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頭士樂隊走紅美國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當時人氣正旺的查爾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禮。

在“大男孩”亞瑟·克魯杜的《媽媽不讓我》縮略版演出後第二天,羅尼·帕克特在後院酒桶裏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憤怒的母親給撂在那兒的。羅尼把吉他帶到了學校,兼任中學音樂教師的英語教師卡爾霍恩夫人,教會了他如何換弦,如何哼唱熄燈號的前三個音來調音。她還給了羅尼一本《唱出來!》,這本民謠雜誌有《芭芭拉·艾倫》這類曲子的歌詞和和弦編配。

接下來的兩年裏(除了“命運的滑雪杖”使得阿康變啞的那段停滯期),這兩個男孩兒學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謠,一把舊吉他兩人換著彈,學著藍調歌手利德貝利在獄中歲月裏彈的那些基礎和弦。他們倆彈得都很水,不過阿康的嗓子還不賴,盡管他這種甜甜的嗓音用來唱他所鍾愛的藍調還是略顯稚嫩。他們還頂著“阿康和阿羅”的名號在公共場合演出過幾次。(誰的名字排前麵是他倆擲骰子決定的。)

阿康最後終於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謠吉他。它比剃頭師傅赫克托的銀通吉他好太多了,他們就是拿著這把吉他在尤裏卡田莊的“才藝之夜”裏唱《第七子》與《甜蜜國度》的。爸媽很支持,羅尼的家人也很捧場,不過計算機領域裏的“完整輸入完整輸出”法則對吉他同樣適用:是什麽料子出什麽貨。

“阿康和阿羅”民謠二人組試圖在當地混出名氣,我對此毫不在意,阿康對他的吉布森吉他的興趣開始減退時,我同樣沒有留意。自從雅各布斯牧師開著他新買的舊車離開哈洛之後,我感覺生命中出現了一個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個成年朋友,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我都感到悲傷和暗暗恐懼。母親總是在給我加油打氣,克萊爾也是,甚至連父親都來幫了一把。我也努力讓自己快樂起來,最終,我成功了,不過1965年讓路給1966年,1966年又換成了1967年,樓上不再傳來唱得走樣的《不要三思》,這一切我都沒有注意。

那時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體育競技中(他在這方麵比他彈吉他要好上千倍萬倍),至於我的心思呢……鎮上搬來一個新女生,名叫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她有著如絲般順滑的金色頭發,矢車菊般的藍眼睛,還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後會發育成豐滿的酥胸。我們一起上學的頭幾年,我覺得她壓根兒不會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業的時候。而我則時時想著她。我覺得她要是答應讓我輕撫她的秀發的話,我可能會立即心髒病發作。有一次我從參考書架上取下《韋氏詞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親吻”這個單詞下工工整整地寫下“阿斯特麗德”幾個字,覆蓋掉原本的釋義,我當時心跳好快,皮膚就像被針刺一樣。“心醉”這個詞用來描述這種愛慕真是貼切,因為我當時就能感受到。

我從未想過會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聽歌,我會直接開收音機。但是天賦就是這麽一種詭異的東西,一旦時機成熟,天賦就會不動聲色但肯定執著地發揮出來。就像某些讓人上癮的毒品,剛接觸時仿佛好友,久了才知是個暴君。這是我13歲那年自己發現的。

先是這事兒,再是那事兒,又引出別的事兒。

我的音樂天賦遠談不上高,但還是能超過阿康或家裏隨便一個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個無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這個發現。那天陰雲密布,家裏其他人——就連從大學回家過周末的克萊爾——都去蓋茨瀑布看橄欖球賽了。那時阿康在上大三,還是蓋茨瀑布鱷魚隊的一名後衛。我留在家裏沒去,因為肚子疼,不過倒沒有我表現出來的那麽厲害;我隻是對橄欖球不感冒,而且外麵的天氣也是山雨欲來。

我看了會兒電視,不過兩個頻道都在轉播橄欖球,剩下那個在轉播高爾夫球——還不如橄欖球呢。克萊爾原先的臥室眼下變成阿康的了,不過她的一些平裝書還堆在櫃子裏,我想著找本阿加莎·克裏斯蒂的小說來看。克萊爾說她的書很好讀,而且追隨馬普爾小姐及赫爾克裏·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進房間,看見角落裏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圍是散了一地的《唱出來!》舊雜誌。我看著這把靠在一邊被人遺忘已久的吉他,突發奇想,沒準兒我能用它彈奏一曲《櫻桃,櫻桃》。

我於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對初吻一樣記憶猶新,那時的想法如此陌生,與我走進阿康房間的初衷完全風馬牛不相及。我敢對著一堆《聖經》發誓:那簡直不像是一種想法,而是一種召喚。

我提著吉他,在阿康的**坐下。我沒有一來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謠吉他來彈會很好聽,因為《櫻桃,櫻桃》就是根據民謠樂句來編排的(我當時還不懂這術語)。我隻是在腦子裏回想那段音樂,驚訝於自己不光能聽出,還能看出和弦的變化。這些和弦我全懂,隻是不知道它們藏在吉他指板的什麽位置。

我隨便抓了一本《唱出來!》,想要找一首藍調,隨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錢變綠》的曲子,看看怎麽按E和弦(剃頭師傅赫克托告訴阿康和羅尼——這些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然後開始在吉他上彈奏。聲音有點兒悶,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樂器,盡管閑置已久,還是沒有跑調。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無名指更使勁地按弦。手指生疼,卻全然不顧。因為E和弦是對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裏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個月的時間才學會《日出之屋》,他從D和弦換到F和弦還是沒法兒一步到位。我隻花10分鍾就學會了一首三和弦的樂句《櫻桃,櫻桃》——E和弦轉A轉D再轉回A。然後我發現同樣的三個和弦可以用來彈騎士之影樂隊的《格洛麗亞》和金斯曼樂隊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彈到手指尖疼痛難忍,左手幾乎無法伸直為止。我最終停下來,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來。我迫不及待地想再來一次。我才不管什麽新黑人賣唱劇團、伊恩與西爾維婭組合,或其他什麽狗屁民謠歌手,我可以彈《櫻桃,櫻桃》彈上一整天:它有種能打動我的東西。

如果我能彈得夠好的話,我心想,沒準兒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會對我另眼相看,不再隻把我當成用來抄作業的家夥。不過那都隻在其次,主要是彈奏能填補我內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義,一種情感上的真理。彈吉他讓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覺。

三周後,一個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欖球後提前回家,而沒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賽後野餐。我正在樓梯平台上試著彈《野東西》。我以為他會瘋狂地把吉他從我懷裏奪去,或許還責備我褻瀆了他的吉他——用他拿來彈奏《答案在風中飄**》這種激進歌曲的樂器來彈奏特羅格斯樂隊的三和弦傻歌。

不過那天阿康拿了三個“觸地得分”,還創下了場地跑的學校紀錄。鱷魚隊將參加下一階段C級的季後賽。他隻是說了句:“這是廣播裏放過的有史以來最蠢的歌。”

“不,”我說,“我認為這項‘最蠢殊榮’應該頒給《衝浪鳥》。那首我也會彈,你要不要聽一聽。”

“我的上帝,還是免了吧。”他敢這麽瀆神是因為媽媽在花園裏,爸爸和特裏在車庫裏修“公路火箭III號”,而我們篤信基督的大哥已經不住在家裏了。跟克萊爾一樣,安迪也上了緬因大學(他說裏麵盡是些無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過阿康,你不介意我彈你的吉他吧?”

“你隻管隨便彈。”他說完就從我身邊的樓梯上過去了。他一側臉頰上有明顯的擦傷,渾身是打球之後的汗臭。“不過你要是搞壞了,可是要賠的。”

“我不會把它弄壞的。”

我確實沒弄壞,隻是弄斷了好多根弦。搖滾比民謠更傷琴弦。

1970年,我開始在蓋茨瀑布的安德羅斯科金河對麵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級生,由於他的體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績,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裏了。那樣也好,無所謂。不幸的是,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雖然在大教室裏就坐我後麵一排,而且上一年級英語課時挨著我坐,但她對我也不聞不問。她梳著馬尾辮,短裙裙裾比膝蓋高出至少兩英寸。每次她蹺二郎腿的時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時候都更迷戀她,不過她和朋友們坐在體育館的看台上吃午飯的時候,我偷聽了她們的對話,知道她們隻看得上高年級男生。我隻是她們嶄新而美妙的中學校園生活詩篇中的一個臨時演員。

不過倒是有別人在注意我——一個身材瘦長、長發飄逸的學長,看上去像個安迪所謂的無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體育館裏吃午飯的時候,他把我找了出來,阿斯特麗德和她那群愛笑的死黨就在比我低兩個露台的地方。

“你是傑米·莫頓?”他問。

我略帶遲疑地承認了。他穿著寬鬆的牛仔褲,膝蓋上打著補丁。他的眼睛下麵是深深的黑眼圈,仿佛每晚隻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要麽就是**過了頭。

“到樂隊練習室來。”他說。

“為什麽?”

“因為我叫你這麽做,新來的。”

我跟在他身後,迂回地從擁擠的學生中穿過,他們有的大笑,有的大叫,推推搡搡,有的在使勁捶打儲物櫃。我隻求不要被暴打一頓。我可以想象由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原因被高二學生暴打——高二學生戲弄高一新生是學校屢禁不止的——但被跨年級學長欺負卻不多見。高年級學生通常直接無視新生,我哥就是個例子。

樂隊練習室裏空無一人,我鬆了口氣。如果這個家夥打算修理我的話,好歹沒有別的幫手。他沒有暴打我,而是伸出手。我跟他握了手。他的手指柔軟而濕冷。“諾姆·歐文。”

“很高興見到你。”我不知道這是真話假話。

“新來的,我聽說你會彈吉他。”

“誰告訴你的?”

“你哥,橄欖球先生。”諾姆·歐文打開一個儲物櫃,裏麵全是帶盒子的吉他。他抽出一把琴,解開搭扣,露出來一把驚豔的純黑色雅馬哈電吉他。

“SA30,”他簡短地說,“兩年前拿到的,跟爸爸一起刷房子,整整刷了一個暑假。把功放打開。不,不是那個大的,就是你前麵那個方塊。”

我走到那個迷你功放前,四處找開關或按鈕,卻一個都沒看到。

“在背麵,新來的。”

“噢。”我找到了一個搖杆開關,把它掀了起來。紅燈亮了,伴著低沉的嗡嗡聲。我立刻愛上了那種嗡鳴,那是力量的聲音。

諾姆從吉他櫃裏翻出一根線,把它插了進去。他用手指掃一下弦,小功放裏傳出短短一聲“哐啷”,既無調也不成音樂,但是太美了。他把吉他遞給我。

“什麽?”我既緊張又興奮。

“你哥說你彈節奏,彈點兒給我聽。”

我接過吉他,我腳邊的小功放再次傳出那“哐啷”聲。這把電吉他比我哥那把民謠吉他沉多了。“我從未彈過電吉他。”我說。

“一碼事兒。”

“你要我彈什麽?”

“《綠河》怎麽樣?你會彈嗎?”他把手伸進寬鬆的牛仔褲的表兜裏取出一塊撥片。

我努力拿穩,沒有掉下來。“E調?”連問都多餘。這些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

“你定吧,新來的。”

我把帶子繞過頭,把墊子挪到肩上。那把雅馬哈掛得太低了——諾姆·歐文個頭比我高不少——但是我太緊張,沒想到去調整背帶。我彈了下E和弦,嚇了一跳,聲音在這關著門的樂隊練習室裏居然會這麽大。這把他逗樂了,他咧嘴一笑,讓我感覺好多了。他這一笑也暴露出他牙齒的問題,他如果不開始護理的話,日後肯定麻煩不少。

“門關著呢,新來的。調高音量,躁起來!”

音量原本是5,我調到7,嗡鳴響得很給力。

“我什麽都不會唱。”我說。

“你不用唱,我來唱。你彈節奏就行。”

《綠河》基本是搖滾樂的節奏——不太像《櫻桃,櫻桃》,但差得不遠。我又彈了一次E和弦,在腦中回想了一遍第一段,感覺沒錯。諾姆開始唱起來。他的聲音幾乎淹沒在吉他聲中,但我還是能聽出他有一副好嗓子。“把我帶到那涼水流淌的地方,耶……”

我轉到A和弦,他停了下來。

“還是E?”我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三行全是E和弦,可是當我再次換A和弦(搖滾樂基本上都這麽走)時,還是不對。

“哪裏?”我問諾姆。

他隻是看著我,手插在褲子後兜裏。我又回想著腦子裏的音樂,重新開始。到第四行的時候,我換到C和弦,這下感覺就對了。我又從頭來了一次,不過後麵就是小菜一碟了。再配上架子鼓和貝斯……還有主音吉他(自然必不可少),就能直接上台了。“克裏登斯清水複興”合唱團的約翰·佛格堤彈的一手主音吉他是我做夢都無法企及的。

“把戰斧給我。”諾姆說。

我把它遞了過去,有點兒不舍。“謝謝你讓我彈。”我說完朝門口走去。

“莫頓,等一下。”變化不算太大,不過稱謂好歹從“新來的”升級了,“試音還沒結束。”

試音?

他從儲物櫃裏取出一個小琴盒,打開後拿出,拿出一把刮痕累累的凱氏(Kay)900G半空心電吉他。

“插到大功放裏,不過得把音量調回4。凱氏的反饋噪聲太他媽渾蛋了。”

我照做了。凱氏比雅馬哈更符合我的身材;我不用彎腰就能正常彈吉他了。弦上別著塊撥片,我把它取了下來。

“準備好了嗎?”

我點了點頭。

“一……二……一二三……走!”

我摸索著《綠河》的簡單節奏進行,緊張得很,如果我當時知道諾姆彈得有多好,我可能壓根兒不會班門弄斧,直接就奪門而逃了。佛格堤的主音他拿捏得恰到好處,彈著那首魔幻老歌裏的過門。我已經不由自主全情投入。

“大點兒聲!”他衝著我喊道,“音量高起來,讓那反饋噪聲見鬼去吧!”

我把大功放的音量調到8,重新進入狀態。兩把吉他同時演奏,加上功放的反饋就像警笛在鳴叫,諾姆的聲音淹沒在音響裏。沒關係,我就跟著套路走,沉浸其中讓他的主音來帶我。感覺就像在光滑如鏡的波濤上衝浪一樣,那是個一連兩分半鍾都沒有打完的浪。

曲子結束,突然鴉雀無聲。我的耳朵轟鳴著。諾姆凝視著天花板,若有所思,然後點點頭。“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再練習練習,沒準兒你能彈得比小討厭還好。”

“誰是小討厭?”我問道,耳朵還嗡嗡地耳鳴。

“一個去了‘馬殺豬塞州’的家夥,”他說,“我們試試《針和針》。你知道搜索者樂隊吧?”

“E?”

“不,這個是D和弦,但不隻是D,你還得取個巧。”他給我展示了如何用小指打E弦,我立刻就學會了。聽上去跟唱片不完全一樣,但也八九不離十了。演完之後,我渾身淌汗。

“好,”他邊說邊把吉他從肩上取下,“一起去趟吸煙區吧,我得來一根。”

吸煙區在職業技術樓後麵。癮君子和嬉皮士就在這一帶混,還有那些穿緊身裙、戴著大串耳環和濃妝豔抹的女人。有兩個男的蹲在車間的盡頭。我之前見過他們,正如我見過諾姆,但並不認識。其中一人有著淡黃褐色頭發,一臉青春痘。另一個人頭上有一撮紅發向九個不同方向伸出。他們看起來就不正經,但我無所謂。諾姆·歐文看起來也不正經,但他是我聽過最棒的吉他手,除了那些出唱片的人。

“這人怎麽樣?”淡黃褐色頭發那人問道。後來知道他叫肯尼·勞克林。

“比小討厭強。”諾姆說道。

頭上一撮豔紅頭發的家夥笑了。“這不是屁話嗎,哪個不比他強。”

“反正總得要個人,不然周六晚沒法兒在田莊演出了。”他掏出一包酷(Kool)牌香煙,朝我這兒遞過來。“抽嗎?”

“不抽。”我說道。然後,雖然有點兒荒唐,但還是忍不住說了聲“不好意思”。

諾姆不以為意,用芝寶打火機點了一根,打火機上印著條蛇,刻著“別踩我”幾個字。“這個是肯尼·勞克林,彈貝斯。紅頭發那個是保羅·布沙爾,打鼓。這個小蝦米是阿康·莫頓的弟弟。”

“傑米。”我說道。我急於讓這些家夥喜歡我,接納我,但又不想隻被人看成橄欖球先生的小弟。“我叫傑米。”我把手伸過去。

他們握手像諾姆一樣綿軟無力。自從諾姆在蓋茨瀑布高中的樂隊練習室裏給我試音後,我跟上百個樂手同台過,幾乎所有人握起手來都像死魚一樣。仿佛搞搖滾的全都把力氣留到上台演出時才用。

“你怎麽樣?”諾姆問我,“想加入樂隊嗎?”

那還用說?就算他說我要吃自己的鞋帶作為入會儀式,我也會立即把鞋帶從孔眼裏扯出來開始嚼。

“當然,不過我不能去賣酒的地方演出。我才14歲。”

他們麵麵相覷,然後笑出聲來。

“等我們混出了名氣,要去霍利和‘24號’這種地方演出時再擔心這個問題吧。”諾姆說道,鼻孔裏噴出煙來,“現在我們隻在青少年舞會上演出。比如尤裏卡田莊這個。你就是從那邊來的對不?哈洛鎮?”

“哈洛——好low,”肯尼·勞克林邊說邊竊笑,“聽著就土鱉。”

“聽我說,你想彈吉他,對不?”諾姆說道。他抬起一條腿,好把他的煙藏進他那雙破舊的披頭士靴子裏。“你哥說你彈他的吉布森吉他,那把琴沒有拾音器,不過你可以用那把凱氏。”

“音樂係不管嗎?”

“音樂係不知道。周四下午到田莊去,我會帶上那把凱氏。你隻要別把那反饋噪聲的混賬東西搞壞就行。我們會布置好,然後彩排。帶上一個筆記本,把和弦記下來。”

打鈴了。小家夥們把煙頭踩滅,然後往學校那邊跑了。其中一個女生跑過的時候,親了諾姆一口,還拍了拍他屁股。他就像沒注意到一樣,我驚覺他真是個老手。我對他的敬佩又高了幾分。

我的隊友們仿佛對鈴聲充耳不聞,我隻好自己先走。腦中突然出現一個想法,我回過頭來:

“樂隊名字叫什麽?”

諾姆說:“我們以前叫‘佩槍者’,不過大家覺得這名字聽上去有點兒太那個……軍國主義。所以我們現在叫‘鍍玫瑰’。那次我們在我爸家裏嗑了藥,一起看一檔園藝節目,肯尼想出來的。挺酷的,是不?”

在往後的25年裏,我跟“伊聲調”“羅賓與傑伊”和“嗨-傑伊”樂隊合作過(隊長全是那個時髦的吉他手傑伊·佩德森)。我跟暖氣片樂隊、僵屍樂隊、殯儀館樂隊、最後召喚樂隊和安德森維爾搖滾者樂隊合作過。在朋克的巔峰時期,我跟帕齊·克萊因的口紅樂隊、試管嬰兒樂隊、胎盤樂隊和“世界全是磚”樂隊合作過。我還跟一個叫“地瓜地瓜呼叫土豆”的鄉村搖滾組合合作過。依我看,再沒有比“鍍玫瑰”更棒的樂隊名字了。

“怎麽說呢,”媽媽說道,她看上去並不生氣,就是好像頭痛要病倒的樣子,“傑米,你才14歲。康拉德說那些孩子年紀比你大多了。”我們圍坐在餐桌旁,克萊爾和安迪不在,桌子顯得大多了。“他們抽煙嗎?”

“不。”我說。

媽媽轉過身去問阿康:“他們抽嗎?”

阿康當時正把奶油玉米遞給特裏,絲毫沒有猶豫:“不抽。”

我恨不得立刻擁抱他。這麽多年來,我們也有我們的分歧,兄弟間自然都有,但關鍵時刻我們還是團結一致的。

“媽,又不是去酒吧,”我說道……雖然我直覺知道會是酒吧,而且遠早於“鍍玫瑰”最年輕的成員滿21歲的時候,“隻是田莊而已。我們這周四有排練。”

“對對,你可得多排練排練,”特裏挖苦我,“再給我來一塊豬扒。”

“特裏,要說‘請’。”媽媽心不在焉地說。

“請再給我來一塊豬扒。”

爸爸把盤子遞過去,二話沒說。這既可能是好兆頭,也可能是壞兆頭。

“你們怎麽去排練?說起這個,你們怎麽去演出地點?”

“諾姆有輛大眾小客車。其實是他爹的車,不過他批準諾姆把樂隊名字漆在車身上!”

“這個諾姆不可能超過18歲。”媽媽說道。她停下手裏的餐具。“怎麽知道他開車安不安全?”

“媽,他們需要我!他們的節奏吉他手搬到馬薩諸塞州去了。沒有節奏吉他手他們周六晚上就沒法兒演出了!”一個念頭像流星一樣從我腦中閃耀而過: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可能會去那場舞會。“很重要的!很大陣仗!”

“我不放心。”她現在開始揉太陽穴了。

爸爸終於開口了:“讓他去吧,勞拉。我知道你擔心,不過這是他擅長的東西。”

她歎了口氣:“沒錯。說得也是。”

“謝謝媽媽!謝謝爸爸!”

媽媽拿起叉子,又放了下來:“你跟我保證你不會抽煙或吸大麻,而且不喝酒。”

“我保證。”我說道,這個諾言我遵守了兩年。

差不多這麽久吧。

對於尤裏卡田莊7號的第一場演出,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我們四個上露天音樂台時,我一身汗臭。說到汗臭,誰也比不過14歲的青春期少年。在我的處女秀之前我足足洗了20分鍾,直到熱水用完,可是當我俯身去撿起那把借來的吉他時,我又嚇出了一身臭汗。當我把凱氏挎到肩上的時候,它感覺至少有200磅重。我害怕自然是有原因的。即便搖滾本質上說相對簡單,可是諾姆給我安排的任務——在周四下午到周六晚上學會30首歌——根本就不可能,我跟他也是這麽說的。

他聳聳肩,給了我一條作為音樂人受益最深的忠告:怕彈錯,就別彈。“而且,”他邪惡地一笑,露出他那口蛀壞的牙齒,“他們會把我的音量調得巨大,反正沒人能聽到你在彈什麽。”

保羅打了一小段鼓來吸引聽眾的注意,以鑔片的鏗鏘聲結束。傳來一陣短暫的預料之中的掌聲。一雙雙眼睛在看著這小小的舞台(我感覺仿佛有上百萬隻眼睛),我們在聚光燈下擠在一起。我記得身上穿著鑲嵌水鑽的夾克要多傻有多傻(這是“佩槍者”更名為“鍍玫瑰”時遺留下來的),而且一直感覺自己想吐。看來不大可能,因為我中午隻挑著吃了一點兒,完全沒機會吃晚飯,但真的感覺要吐。我突然明白,我不是要吐,而是要暈。沒錯,我要暈。

我真的可能會暈倒,但是諾姆沒給我這個時間。“大家好,我們是鍍玫瑰!大夥兒上來跳舞吧。”然後對我們說:“一……二……三……走你。”

保羅·布沙爾打完了《加油斯盧普》前麵那段咚咚的鼓點後,我們就開始了。諾姆主唱,除了肯尼接手的兩首歌外,他一直是主唱。保羅和我擔任和聲歌手。我一開始超級害羞,後來我聽到自己的聲音經過放大居然顯得非常成熟,那種害羞的感覺就過去了。後來我明白其實沒人會注意和聲的……不過要是沒了和聲聽眾就難受了。

我看到大家成雙成對到台前起舞。他們本就是來跳舞的,但是在我內心深處並不相信——不相信他們會聽著我的音樂起舞。等到了基本沒有懸念,知道我們不會被噓下台後,我開始有一種陶醉感,接近狂喜。我後來嗑的藥加起來都足夠弄沉一艘戰艦了,但哪怕是最強的藥也無法匹敵那初次的快感。我們在彈奏,他們在起舞。

我們從7點演到10點半,9點左右有一段20分鍾的休息時間。諾姆和肯尼拋下樂器,關掉功放,衝到外麵抽一口煙。對我而言,那幾個小時就像在夢裏一樣,演奏其中一首慢歌的時候——記得好像是《誰讓雨停下》——爸媽跳著華爾茲翩然而至,我也沒感到驚訝。

媽媽的頭倚在爸爸肩上。她閉著眼睛,臉上露出夢幻般的微笑。爸爸的眼睛是睜著的,經過麵前時,他朝我眨了眨眼。也無須因為他們在場而感到尷尬;劉易斯頓溜冰場的高中舞會本來是僅限青少年的,不過我們在尤裏卡田莊或蓋茨瀑布的鹿角場或美國退伍軍人協會演出時,總有好些大人會來。第一場演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雖然阿斯特麗德的朋友們來了,但她本人沒來。

我的家人先走了,諾姆開著他的舊小客車把我送回了家。我們都陶醉在成功的喜悅中,一路笑著,重溫剛才的演出,當諾姆給我遞一張10美元鈔票時,我都沒弄明白是怎麽回事。

“這份歸你,”他說,“我們這次演出出場費50美元。我拿20美元——因為開的是我的小貨車,我彈的主音——剩下你們一人10美元。”

我拿了錢,依然感覺如夢如幻,用仍然發痛的左手把車門滑開。

“周四排練,”諾姆說道,“這次是放學後在樂隊練習室。不過我沒法兒送你回家了,我爹要我去羅克堡幫他漆房子。”

我說沒問題。如果阿康不能送我,我就搭個便車。走9號公路往來蓋茨瀑布和哈洛的人大多認識我,願意捎上我。

“你得再練練《棕色眼睛的姑娘》。你慢了一大截。”

我說我會的。

“還有,傑米——”

我看著他。

“除了那首之外,你表現不錯。”

“比小討厭強。”保羅說道。

“比那傻×強多了。”肯尼補充道。

他的話幾乎足以彌補阿斯特麗德沒到場的遺憾。

爸爸已經上床睡覺,媽媽端著杯茶坐在廚房桌前。她已經換上法蘭絨睡袍,但還沒卸妝,我覺得她美麗動人。她笑起來的時候,我看到她眼裏噙著淚水。

“媽?你沒事兒吧?”

“沒事兒,”她說,“我隻是為你感到高興,傑米。而且有點兒害怕。”

“別怕。”我邊說邊擁抱她。

“你不會跟那些孩子學抽煙吧?你跟我保證。”

“我已經保證過啦。”

“再保證一次。”

我照辦了。對14歲的人來說,許諾實在是全不費力的事。

阿康在樓上躺在**看一本科學方麵的書。我很難相信有人會讀那種書來消遣(尤其對一個橄欖球大腕兒來說),不過阿康真的是這樣。他放下書說:“你彈得不錯嘛。”

“你怎麽知道?”

他笑了。“我匆匆看了一眼,就一分鍾。你們在彈那首狗屁不通的爛歌。”

接下來那個周五晚上,我們在美國退伍軍人協會演出,周六在高中舞會上演出。其間,諾姆把歌詞“我不要再為她憂慮心焦”改為“我不要再為她賣力**”。監督員沒發現,他們從不注意歌詞,不過孩子們注意到了,都很喜歡。蓋茨體育館夠大,本身就是個很棒的擴音器,我們發出的聲音大得驚人,尤其是《好好愛》那種大嗓門歌曲。容我化用斯萊德的一首歌名,“我們男生動靜大”(原曲名為《你們男生動靜大》)。休息期間,肯尼跟著諾姆和保羅去了吸煙區,我也跟著去了。

那裏有幾個女生,包括哈蒂·格裏爾,在我試音那天拍了諾姆屁股的那個女生。她用胳膊勾住他的脖子,把身體緊貼著他身子。他把手插進她後褲兜,把她拉得更近。我努力不去看。

身後傳來一個羞怯的聲音。“傑米?”

我轉身一看,是阿斯特麗德。她穿著白色直筒裙和一件藍色無袖上衣。她的秀發不再像在學校裏那樣束著拘謹的馬尾巴,而是披散下來。

“嗨。”我說道。感覺還不夠,我又補充:“嗨,阿斯特麗德。我沒看到你在裏麵。”

“我來晚了,我得跟邦妮一起坐她爸的車來。你們表演得真出色。”

“謝謝。”

諾姆和哈蒂正吻得忘情。諾姆親得有聲有色,聲音就像家裏那把伊萊克斯吸塵器。還有別人在親熱,隻是沒那麽大聲響,不過阿斯特麗德仿佛全沒注意。她美目流盼,雙眼沒離開過我的臉。她戴著青蛙耳環。藍色的青蛙,跟她的上衣很搭。這種時候一絲一毫都會看得清清楚楚。

同時她好像在等我說點兒什麽,我隻好把剛才的話又說一遍:“真是謝謝。”

“你要來根煙嗎?”

“我?”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她會不會是我媽派來的間諜,“我不吸煙。”

“陪我走回去吧?”

我陪著她往回走。吸煙區距離體育館後門有400碼的距離。我恨不得這段距離有四英裏。

“你跟別人一起來的嗎?”我問道。

“隻有邦妮和卡拉,”她說道,“沒跟男生一起。爸媽說15歲前都不讓我跟男生交往。”

然後,仿佛為了向我證明她不在意爸媽的傻話,她牽起了我的手。我們走到後門的時候,她抬頭看著我。我差點兒就親上去了,但怯懦了。

男生有時候可以很白癡。

舞會後,當我們把保羅的架子鼓搬進小客車的時候,諾姆用一種嚴厲的、幾乎是父親式的口吻跟我說:“休息過後,你彈什麽都跑調。怎麽回事兒?”

“不知道,”我說,“不好意思。我下次努力。”

“但願如此。表現得好,我們就有演出。表現不好,就沒演出。”他拍了拍那輛小客車生鏽的門,“這車跑起來靠的不是泡泡,我也一樣。”

諾姆看上去恍然大悟。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像父親般輕輕搖我的肩膀,用父親般的語氣跟我說:“泡了她,小家夥。越快越好。這樣你吉他就能彈好了。”

然後他給了我15美元。

元旦前夜我們在田莊演出。下著雪。阿斯特麗德也在。她穿著一件帶著皮草襯裏兜帽的派克大衣。我領著她進入防火通道,然後親吻了她。她塗的是草莓味兒的唇膏。等我親完抬頭的時候,她用那雙大眼睛看著我。

“我還以為你不會親我呢。”她說完咯咯笑了。

“感覺怎麽樣?”

“再來一次我就告訴你。”

我們站在防火通道下親吻,直到諾姆拍我肩膀。“小家夥,親夠了。是時候來點兒音樂了。”

阿斯特麗德親了我臉頰一下。“彈《野東西》吧,我喜歡那首。”她說道,然後跑向後門,踩著她的舞鞋一路滑著走。

諾姆和我跟著往回走。“憋得蛋疼吧?”他問道。

“啊?”

“當我沒說。我們先上她點的歌。你知道怎麽說吧?”

我知道,因為樂隊表演過很多點歌。我樂得如此,因為現在有凱氏電吉他在我麵前,就像一把插了電的盾牌供我驅遣,我更自信了。

我們走上台。保羅照例打一小段鼓,示意樂隊已歸位,搖滾即將開始。諾姆朝我點點頭,估計在撥弄那本來就調好的吉他背帶。我上前一步到中央麥克風前,大聲說道:“這首歌獻給點唱者阿斯特麗德,因為……‘野東西,我愛上你了’!”盡管這通常由諾姆來做——這是他作為樂隊隊長的特權——不過這次是我來數的拍子:一……二……三……走你。台下,阿斯特麗德的朋友們跟她推搡打鬧,尖叫起哄。她的臉頰通紅,給我了一個飛吻。

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給了我一個飛吻。

於是鍍玫瑰樂隊裏的小夥子都有了女朋友。或許那些隻是熱情的女歌迷,又或許是二者兼有。在樂隊裏,有時候真的劃不清楚界限。諾姆有哈蒂,保羅有蘇珊·福尼爾,肯尼有卡蘿爾·普盧默,我有阿斯特麗德。

我們去演出的時候,哈蒂、蘇珊和卡蘿爾有時候會擠上小客車跟我們一道。阿斯特麗德的爸媽不準她這麽做,不過蘇珊借到了她爸媽的車,阿斯特麗德獲準跟姑娘們共乘。

她們有時候兩兩跳個舞,大多數時候則是像小團夥一樣站著看我們。我的大部分休息時間是跟阿斯特麗德在親吻中度過的,我開始從她的氣息中聞到煙味兒,但我並不在乎。她發現之後(女生就是有種直覺),就開始當著我的麵抽煙了,好幾次接吻的時候她都把煙氣吹進我的嘴裏,讓我立刻亢奮不已。

阿斯特麗德15歲生日過了一周後,她家人批準她坐我們的小客車去劉易斯頓的舞會。回家路上我們一路親吻,我把手滑進她大衣裏麵,握著她比先前稍微豐滿的胸脯,她沒再像以前一樣推開我的手。

“或許這就是讓你覺得爽的原因。”我說道。男生有時候也不白癡。

又過了一個月她才允許我把手伸進她文胸裏,又過兩個月她才準我肆無忌憚地摸索她的裙下風光,我的手摸進去後,她承認那感覺很美。不過她不許我更進一步了。

“我知道我準會第一次就懷孕。”她在我耳邊小聲說,那是一天晚上我們在停車的時候,雙方都特別動情。

“我可以去藥店買那個。我可以去劉易斯頓,那裏沒人認識我。”

“卡蘿爾說有時候那東西會破。她跟肯尼那個的時候就破過一次,她嚇壞了,整個月心神不寧。她說以為月經再也不會來了。不過我們可以玩別的。她告訴我的。”

玩別的也相當爽。

我16歲的時候拿到了駕照,是我們家兄弟姐妹裏唯一一個一次路考就過的。一部分歸功於學車,更多要歸功於西塞羅·歐文。諾姆跟他媽一起住在蓋茨瀑布的家裏,他媽是個染了一頭金發的善心太太,不過他周末在他爸那兒過,他爸住在莫特恩毗鄰哈洛的一個齷齪的拖車場裏。

如果周六晚有演出的話,整個樂隊,加上女友們,通常下午會到西塞羅的拖車屋裏一起吃比薩餅。大家卷著大麻煙來吸,拒絕了一年之後,我終於放棄抵抗,試抽起來。一開始憋一口煙挺難的,不過想必許多人自己也有體會,這事兒是越來越容易的。那段歲月裏我嗑的量不大,隻是在上台前讓自己鬆弛一下而已。嗑完藥略帶餘醉的時候,我會表現得更好,我們在那個舊拖車屋裏有過許多歡笑。

我跟西塞羅說我下周要去考駕照,他問我是去羅克堡考,還是到城裏去考,城裏指的是劉易斯頓-奧本。我回答“劉易斯頓-奧本”後,他睿智地點了點頭:“也就是說你的考官會是喬·卡弗蒂。他幹這份工作已經20年了。我在羅克堡當巡警的時候老跟他在醉虎酒吧裏喝酒。那是好早以前了,羅克堡後來擴張,有了自己的常規警察局。”

很難想象西塞羅·歐文,一個灰白頭發、眼睛紅通通、身材瘦巴巴而且常年隻穿那條破卡其褲和條紋T恤衫的家夥,居然做過執法的行當,不過人總是會變的:有時升,有時降。往下走的人往往會有藥物相伴,比如他卷得順手,還跟他兒子的夥伴分享的這種。

“老喬幾乎不會一次就放人過,”西塞羅說道,“這是他的規矩,他不信有誰一次就能過。”

這我清楚,克萊爾、安迪和阿康都在喬·卡弗蒂手裏栽過。特裏是其他考官來考的(沒準兒卡弗蒂先生那天病了),雖然他第一次握方向盤就已經開得很棒,但他那天緊張過頭,平行泊車時居然倒車撞到消防栓上去了。

“好的。”這其實讓我心下釋然。我享受那玩意兒,但每抽一口我就想起我對我媽的承諾,失信於她……不過我自我安慰,說我抽的是大麻,依然沒抽煙沒喝酒,三樣做到了兩樣。

“第二,管他叫先生。上車說一句‘謝謝,先生’,下車說一句‘謝謝,先生’。他吃這套。懂了嗎?”

“懂了。”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把你那傻×頭發給剪了。喬·卡弗蒂討厭嬉皮士。”

這主意我一點兒都不喜歡。自從加入樂隊,我長高了快10厘米,但我的頭發卻長得很慢。我留了一年,頭發才到肩膀。我跟爸媽因為頭發也沒少拌嘴,他們說我看上去像個流浪漢。安迪的話更損:“你要是想打扮得像個女的,直接穿條裙子不就得了?”天啊,基督徒都不能好好說話嗎?

“哎喲,哥們兒,我要是剪了頭發,看上去會像個呆子!”

“你本來就像個呆子。”肯尼說道,大家都笑了,連阿斯特麗德都笑了(不過她後來把手放在我腿上安慰我)。

“不錯,”西塞羅·歐文說,“不過你會是個有駕照的呆子。保羅,這煙是放那兒給你欣賞的嗎,怎麽還不點起來?”

我把大麻煙停了;我管喬·卡弗蒂叫先生;我剪了個上班族的頭,心都碎了,但我媽心花怒放。平行泊車的時候,我碰了後麵那輛車的保險杠,不過卡弗蒂先生還是給我過了。

“孩子,我看好你。”他說。

“謝謝你,先生,”我說,“我不會讓你失望的。”

我17歲生日那天,大家給我辦了場生日派對,在家裏辦的,門前已經是柏油路了——這就是前進的步伐。阿斯特麗德當然應邀而來,她送了我一件她親手織的毛衣。我立刻就把毛衣穿上了,雖然那是熱火朝天的8月。

媽媽送了我一套精裝本肯尼斯·羅伯茨的曆史小說(我還真讀了)。安迪送了我一本皮革精裝的《聖經》,上麵用金字蓋了我的名字(我也讀了,不過主要是為了氣他)。扉頁題詞出自《啟示錄》第三章:“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言下之意是我已然離棄,這也並非無憑無據。

克萊爾那會兒已經25歲,在新罕布什爾州教書,她送了我一件帥氣的夾克。阿康從來吝嗇,送了我六套吉他弦。無所謂了,好歹還是牌子貨。

媽媽拿出生日蛋糕,大家唱了傳統的生日歌。要是諾姆在的話,他那副搖滾大嗓門肯定早把蠟燭吹滅了,不過他不在,我隻好自己吹。媽媽給大家遞盤子的時候,我才發現爸爸和特裏都沒送我禮物,連條花牌領帶都沒有。

“到倉庫來,傑米,”爸爸邊說邊站起來,“特裏和我有樣東西給你。”

“那樣東西”竟然是輛1966年的福特銀河。車洗過,打了蠟,白得就像月光灑在雪地上。

“我的天。”我聲音都發顫了,大家都笑了。

“車身不錯,但引擎費了點兒功夫,”特裏說,“爸爸和我重磨了閥門,換了火花塞,塞了新電池……不少活兒呢。”

“還有新輪胎,”爸爸指著車胎說,“隻是黑壁輪胎而已,但不是翻新胎哦。你喜歡嗎,兒子?”

我撲過去擁抱他,把他們兩個都抱了。

“隻是你要跟我和你媽保證,要是喝了酒就別握方向盤。免得將來有一天,我跟她隻能大眼瞪小眼,說我們送了你東西卻讓你去傷了別人或傷了自己。”

“我保證。”我說道。

阿斯特麗德——當晚開著新車送她回家的時候,我們合吸了一截大麻煙——這時緊緊攥著我的胳膊:“我會讓他信守諾言的。”

往哈利家的池塘開了兩趟後(必須得走兩趟才能把大家都送回去),曆史重演了。我感到有人拉住我的手,是克萊爾。就像雅各布斯牧師用電神經刺激器讓阿康恢複嗓音那天一樣,她把我拉進衣帽間。

“媽媽還要你保證另一件事,”她說,“不過她不好意思說,所以我來代她說。”

我等她把話說完。

“阿斯特麗德是個好姑娘,”克萊爾說,“她抽煙,我也從她的口氣中聞到煙味兒,但這不表示她是個壞女孩兒。她也是個有品位的女孩兒,跟了你三年就足夠證明了。”

我等她把話說完。

“她也很聰明。還有大學生活在等著她呢。所以,傑米,你要保證:別在那輛車的後座上搞大她的肚子。你能保證嗎?”

我幾乎笑出來。要是真笑出來,那一半兒是忍俊不禁,另一半兒則是苦笑。過去兩年裏,阿斯特麗德和我有個暗號——“小休”,指的是相互**。第一次那個之後,我跟她提了好幾次安全套,甚至還買了一盒三個的特洛伊(Trojan)安全套(一個放在錢包裏,另外兩個藏在臥室護壁板的後麵),但她堅持認為套子靠不住,要麽會破要麽漏。所以隻好……“小休”。

“你生我氣了對不?”克萊爾問。

“不,”我說,“克萊爾寶貝兒,我從來沒生過你氣。”我真的從來沒有。我的怒氣都留給了她後來嫁的那個禽獸,怒火從未消退。

我擁抱她,承諾絕不會讓阿斯特麗德懷孕。這個承諾我堅持了,不過在天蓋小木屋那天之前,我們又進了一步。

放假了。“鍍玫瑰”整個暑假排滿了演出(包括酒吧裏的幾場,爸媽不情願地給我寫了書麵演出許可),白天我在馬斯特勒家的農場攤位上打工,跟過去幾年一樣。莫頓燃油經營得不錯,爸媽承擔得起我讀緬因大學的學費了,但我自己也得出一部分。距離去農莊報到還有一周,所以我跟阿斯特麗德成天黏在一起。有時候在我家,有時候在她家。很多個下午,我們開著我那輛福特銀河漫遊在鄉間小道上,找地方把車一停,然後……“小休”一下。

那天下午我們在9號公路一個廢棄的砂石坑,輪著抽一根當地質量一般的大麻煙。天氣悶熱,西邊暴雨雲正在聚攏。雷霆轟鳴,肯定有過閃電。我沒看見,不過儀表板上的無線電廣播揚聲器傳來靜電的劈啪聲,偶爾幹擾一下當時在放的《男廁抽根煙》這首歌,這是“鍍玫瑰”那年每場演出都唱的歌。

就是那個時候,雅各布斯牧師重回我的腦海,仿佛一位久違的客人歸來,我發動了車子。“把煙滅了,”我說,“咱們兜兜風去。”

“去哪兒?”

“很久以前某個人跟我說過的地方。如果這地方還在的話。”

阿斯特麗德把抽剩下那部分放進一個裝潤喉糖的鐵盒子裏,然後塞進了座子底下。我沿著9號公路開了一兩英裏,然後左轉上了山羊山路。兩側都是密密麻麻的樹,暴雨雲逼近,本來就不多的朦朧日光也消失了。

“如果你想的是那個度假村的話,咱們進不去的,”阿斯特麗德說,“我爸媽把會員資格取消了。他們說要供我在波士頓讀書,必須得省著點兒。”她皺起了鼻子。

“不是去度假村。”我說。

途經朗梅多,昔日的衛理公會青少年團契在那裏舉行年度烤香腸活動。人們焦慮地看著天,匆忙收起毯子和酒水冷櫃,跑回車裏。雷聲這會兒更響了,滾滾烏雲席卷而來,我看見一道閃電擊中了天蓋另一邊的某個地方。我開始興奮起來。太美了,查爾斯·雅各布斯走的那天曾這麽說,又美又可怕。

我們經過一處路牌,上麵寫著:前方一英裏山羊山門房請出示會員卡。

“傑米——”

“這裏應該有條岔道是去天蓋的,”我說,“也許不在了,不過……”

路還在,而且還是碎石。我轉進去快了點兒,結果福特銀河車身的後半段先是往一邊打滑,然後又往另一邊打滑。

“你心裏還有數吧?”阿斯特麗德說。我們一路駛向仲夏雷暴雨,她的聲音裏並沒有恐懼,反而聽上去興致勃勃,還有點兒興奮。

坡變陡了。福特銀河的後輪偶爾在碎石上打滑,但大多時候還能穩穩抓地。順岔路再開2.5英裏後,樹木開始稀疏,到達天蓋了。阿斯特麗德深吸了一口氣,坐直了起來。我踩了刹車,“吱”的一聲把車停下。

車子右邊是一個老舊的小屋,屋頂下陷,掛著青苔,窗戶玻璃碎了。連牆上塗鴉都模糊得認不清了,紛亂地殘留在灰色未刷漆的牆上。我們前方頭頂是一個巨大的花崗岩隆起。隆起的頂部,正如雅各布斯在我半輩子之前告訴我的一樣,一根鐵杆直聳雲霄,烏雲壓頂,低得仿佛觸手可及。我們的左邊,阿斯特麗德正在看的方向,是小山和田野,還有灰綠色的樹林綿延到海邊。太陽仍在那邊發著光,照亮著世界。

“我的天哪,這東西一直在這兒?你居然都沒帶我來過?”

“我自己都沒來過,”我說道,“我以前那個牧師跟我說——”

我還沒來得及把話說完,天上下來一道耀眼的閃電。阿斯特麗德尖叫著雙手抱頭。有那麽一瞬間——異樣、恐怖而又美妙——我感到周遭的空氣都換成了電油。我感到全身的毛發豎起,連鼻孔和耳朵裏的細毛都發直。然後是“哢嗒”一聲,仿佛一個隱形的巨人打了一聲響指。第二道霹靂從天而降擊中鐵杆,使鐵杆變成一種明亮的藍色,就像我夢裏看到查爾斯·雅各布斯頭頂舞動的那種顏色。我趕緊閉眼以免變瞎。等我再次睜眼的時候,杆子已經發紅,櫻桃紅。就像鍛鐵爐裏的馬蹄鐵一樣,他曾這樣說過,分毫不差。雷聲隨後咆哮起來。

“要走嗎?”我喊道。我耳鳴得厲害,不喊出來自己都聽不到。

“不要!”她朝我喊道,“到那裏去!”她指著那殘破的小屋。

我本想跟她說在車裏更安全——隱隱記得有說法稱橡膠輪胎可以絕緣防電——不過天蓋這裏雷暴不下千萬次,小屋卻依然不倒。我們手牽手朝小屋跑去,我這才意識到這是有道理的。鐵杆可以引電,至少之前都是這樣的。

我們跑到那敞開的門前時,天下起了冰雹,鵝卵石大小的冰塊打在花崗岩上“哐啷”作響。“哎喲,哎喲,哎喲!”阿斯特麗德叫道,不過她一路笑著。她衝進屋裏,我緊隨而入,這時雷聲大作,仿佛末日戰場上的炮火。這次打雷之前是“啪啦”一響為先導,而非之前的“哢嗒”一聲。

阿斯特麗德抓住我的肩膀:“看!”

我錯過了雷電對鐵杆的二度襲擊,但我清楚看到了後續的東西。聖艾爾摩之火(又稱球狀閃電)在堆滿碎石的斜坡上跳躍滾落。足有五六個之多,一個一個消失不見了。

阿斯特麗德抱著我,但還不止如此。她的雙手扣著我脖子,爬到我身上,大腿勾著我的屁股。“太精彩了!”她喊道。

這樣來勢凶猛的雨一般持續不久。雨勢漸緩,隻見鐵杆下的花崗岩坡變成一條小河。雷霆繼續轟鳴,不過怒氣已散隻剩餘威。耳聽四處流水之聲,仿佛大地在竊竊私語。太陽還在東邊照耀大地,照亮了不倫瑞克、弗裏波特和耶路撒冷鎮[2],我看到的不是一兩道彩虹,而是五六道彩虹像奧運五環一樣環環相扣。

阿斯特麗德把我的臉扭向她。“我跟你說個事兒。”她說。她的聲音壓得很低。

“什麽事兒?”我突然確信她要跟我提分手,要讓這絕美的瞬間**然無存。

“上個月我媽帶我去看醫生了。她說她不管我們之間是不是認真的,這不關她事,不過她要我照顧好自己。她就是這麽說的。‘你就跟醫生說你月經不調而且痛經,需要買那個,’她說,‘醫生看到是我陪你來的,就沒事兒了。’”

我大概是有點兒遲鈍,所以她照我胸口來了一拳。

“說的是避孕藥,你個笨蛋。口服的那種。現在是安全期,因為我吃藥後來過一次月經了。我一直在等一個正確的時機,如果這還不算的話,那就不可能有更合適的了。”

她看著我,眼裏閃著光。突然低下眼睛,咬著嘴唇。

“不過……不過你別忘乎所以,好嗎?想著我,溫柔點兒。我好怕。卡蘿爾說第一次痛死人。”

我們脫去彼此身上的衣服——終於一絲不掛——頭上的積雲散去,太陽穿透下來,潺潺水聲就開始消失不見了。她的胳膊和腿上有曬痕,身上其他地方卻白如初雪。她下麵是純金色的毛,沒有隱藏她的私處,反而著重渲染了出來。角落裏有個老床墊,那處的屋頂還完好——看來我們不是第一個用這小屋來做這事兒的人。

“噢,天哪!”

“疼嗎?阿斯特麗德,疼不疼——”

“不疼,感覺棒極了。我想……你可以做了。”

我做了。我們倆做了。

那是我們愛的夏季。我們在好些地方做過——一次是在西塞羅拖車屋諾姆的房裏,我們把他的床搞塌了,後來重新給他裝好——但大多數是在天蓋的小屋裏。那就是我們倆的地方,我們把名字寫在一麵牆上,牆上還有別人的名字,不下半百。不過再沒有遇到過一場雷暴。那年夏天再沒有過。

那年秋,我去了緬因大學,阿斯特麗德去了波士頓的薩福克大學。我將這視作短暫的分別——我們假期會見麵,在將來一個模糊不清的時間點,我們各自拿到了學位,就會結婚。自那之後,我了解到了一些兩性之間的根本區別,其中之一就是:男人喜歡假定事情,女人往往不會。

並沒有分手的大場麵。我們隻是漸行漸遠,如果說這種疏離是有人策劃的,那這個人就是迪莉婭·索德伯格,阿斯特麗德那漂亮的、話不多的媽媽,她言行舉止總是那麽親切可人,但看我的時候總像店主在端詳一張可疑的20美元鈔票。也許沒問題,店主琢磨著,不過就是……就是有什麽地方不對勁兒。如果阿斯特麗德懷了孕,我之前對未來的假定可能就會成真。嘿,沒準兒還快活得很:生三個娃,能停兩輛車的大車庫,後院建遊泳池,還有別的。但我不這麽看。頻繁演出——還有那些總往搖滾樂隊上湊的女生——會導致我們分手。回看過去,不得不說迪莉婭·索德伯格的懷疑不是沒有根據的。我確實是張偽鈔,我逼真得足以在很多地方過關,但她那家店不認。

跟“鍍玫瑰”也沒有什麽散夥的大場麵。我第一個周末從奧羅諾回到家,我周五晚跟樂隊在美國退伍軍人協會演出,周六在北康韋的摩托酒吧又演了一場。我們的表現一如既往,現在每場能收獲150美元了。我記得我還在《舞起你的搖錢樹》中唱主音,那段豎琴獨奏也彈得不錯。

不過等我感恩節回來的時候,我發現諾姆招了個新的節奏吉他手,樂隊也改名為“諾姆騎士團”了。“對不起,哥們兒,”他邊說邊聳聳肩,“太多演出機會等著,我們三個人玩不來。架子鼓、貝斯、兩把吉他——搖滾就是這樣。”

“沒事兒,”我說,“我懂。”我真懂,因為他說得沒錯。八九不離十吧。架子鼓、貝斯、兩把吉他,什麽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

“我們明晚在溫斯羅普的小野馬演出,你要是想來坐坐的話就來,算是特邀吉他手之類的?”

“還是算了。”我說道。我聽說過那個新的節奏吉他手。他比我小一歲,但已經彈得比我好了;他那手點彈技巧簡直瘋了。而且不去表演也就表示我周六晚可以跟阿斯特麗德一起過了。我的確是跟她一起過的。我懷疑她那時候已經跟別的男生在交往了——她長得太漂亮,待不住的——不過她很謹慎,也很體貼。那年感恩節過得不錯。我一點兒都不懷念“鍍玫瑰”(或“諾姆騎士團”,反正我也不必去接受這個名字,正好)。

其實,你懂的。

怎麽可能不懷念。

聖誕假期前不久的某一天,我到緬因大學紀念聯合會的熊窩小店買漢堡加可樂。出來的時候,我看了一眼公告板。除了一堆賣二手教科書、二手車的信息卡片,還有旅遊求搭車之類廣告外,我看到這條:

好消息!坎伯蘭樂隊準備複出!壞消息!我們還缺一名節奏吉他手!我們是一個驕傲的翻唱樂隊!如果你彈披頭士樂隊、滾石樂隊、壞手指樂隊、麥科伊樂隊、野蠻人樂隊、斯坦德爾斯樂隊和飛鳥樂隊等等,請來到坎伯蘭堂421房間來,帶上你的戰斧。如果你喜歡“愛默生、雷克與帕瑪”或者“血、汗、淚”,那你給我有多遠滾多遠。

“我在考慮給樂隊改名為‘暖氣片’,”傑伊說道,“你怎麽看?”

“隻要我在一周裏有時間學習,隻要你分錢講公平,你要取名叫‘地獄屁眼’我都無所謂。”

“好名字,跟‘道格與傻蛋’樂隊有的拚,不過恐怕就沒法兒在高中舞會上表演了。”他把手遞過來,我輕輕扣住,彼此死魚般地握了握手,“歡迎來到我們的樂隊,傑米。每周三晚排練,不見不散。”

壞事兒我幹過不少,但放鴿子不是我的風格。我到場了。幾乎20年,在12個樂隊和上百座城市裏,我都如約到場。節奏吉他手總能找到工作,哪怕嗑了藥人站不起來都行。歸根結底兩件事:人要到場,會彈E和弦大橫按。

開始出問題是因為我人不到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