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凶手2
不到六點,夏木就從夢中醒來。外麵的天還有些黑沉,他躺在**,等待著鬧鍾響起。寂靜無聲的屋裏,心跳聲很快蓋住了指針走動的滴答聲。他不安的把一隻手搭在另一隻手脈搏上,等待了一分鍾。靜息心率75,心跳正常,不安的隻是他的情緒。他深呼吸了一會兒,鬧鈴響起之後,便下了床。
他沒有吃東西,用冷水洗了一把臉,換上了壓縮衣和跑鞋,拿著手機離開了家。
街道上除了穿反光背心的環衛工人和正在準備營業的早點攤,尚看不見其他的人。路燈還沒熄滅,掛在青黑色的天幕上,散發著柔和的光,仿佛一排光禿禿的樹上懸掛著一顆顆柔軟的紅柿子。上學和上班的人還在享受著最後的美夢。平靜的夜晚即將結束,鋒利的白天就要劃開世界。
夏木滑動屏幕解鎖,打開了跑步軟件,沿著事先規劃好的路線,跑動了起來。
這是他的習慣,每當有大事兒發生的時候,他都會先讓自己的身體疲憊不堪,五公裏,十公裏,有時候甚至會跑個半程馬拉鬆。降低身體反應速度的同時,腦子卻始終處於高度活躍的狀態,沉重的肉身控製著思維的運轉速度。首先他要弄清楚十六年前那通從他家樓下的公用電話裏撥打出去卻隻響了一聲就匆忙掛斷的電話是怎麽回事。卷宗裏隱藏著一條的秘密的時間線,梳理清楚時間線將是解開謎團的關鍵。
他一邊跑步,一邊回憶,混沌不清的事實逐漸變得清晰起來。
2001年9月2日,上午10:00,凶手用公用電話打了第一通電話,接電話的是夏金蘭。媽媽以為打電話的男人是向她求婚的男人,她不想讓兒子發怒,匆忙掛斷了電話,並沒有意識到危險已經悄然來臨。而夏木根據媽媽的語氣、神情和零星碎語,做出了同樣錯誤的判斷,這一致命錯誤,讓母親送了命,令夏木終身內疚。警方推測凶手打電話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認家裏有沒有別的人,以決定接下來是否要動手做案。但,這僅僅是推測,沒有人知道真正的通話內容,也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確認打電話的人正是凶手,包括電話亭老板。電信局的通話記錄裏隻有一行簡單數字,表明通話日期,具體時間以及通話時長。
10:00到11:27分,夏金蘭換上衣服,拿著手提包、鑰匙和錢包出門,去菜市場買菜。拎著裝有鯰魚,平菇,西紅柿,大蔥的塑料袋,返回了小區。此時,一直躲在暗處等待的凶手看到夏金蘭回來,立刻走從隱蔽處出來。但凶手沒有立刻進入單元樓,而是先走到公用電話亭前打了第二通電話,報警電話直接打到了刑警隊,接電話的是冷小兵。凶手打這通電話的時候,沒有戴手套。無法判斷是失誤還是故意為之。總之,凶手留下了殘缺不缺的右手指紋。警方從懸賞公告和電話聽筒上采集到的指紋,證實了這一點。
11:27分,夏金蘭走進了單元樓內,凶手掛斷公用電話,跨過馬路,尾隨夏金蘭進入單元樓內——根據證物上殘留的指紋判斷,凶手是從懸賞公告上得到了重案隊的值班電話。至於凶手為什麽要舉報自己,除了心理變態、極度自負之外,警方的大多數人包括冷小兵在內,一致認為凶手是在挑釁警方,他要讓警方見證他的最後一案,為自己的犯罪生涯畫上完美句號。推斷依據主要有兩點,第一是凶手離開現場之前說的那句話:“我累了,該結束了”。這表明凶手很可能早已打算將此案做為最後一案,並事先做了周密的計劃,包括打刑警隊電話報警,也是其計劃中最重要的一步。第二,凶手將冷小兵打暈,在他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卻沒有將其殺害,故意留下目擊證人這一極為反常的舉動,說明在凶手眼裏,冷小兵不僅僅是警察,更是他謝幕演出最重要的一部分——觀眾;李嵐的死則是個意外,冷小兵的幸免於顯示出了凶手的真正動機。如果當時走進案發現場的是李嵐,在樓道裏的是冷小兵,也許會是完全不同的結果。
11:45分,冷小兵和李嵐來到小區,開始分頭搜索。
11:50分,冷小兵進入單元樓,聞到血腥味,進入夏木家。
11:50到12點左右,凶手將冷小兵刺傷,用花瓶將其打暈在地,收拾東西離開夏木家,然後在一二樓拐角平台,意外遭遇李嵐,發生打鬥,凶手最終將李嵐殺害。由於周圍沒有目擊證人,警方無法推斷出李嵐遇害,以及凶手逃走的準確時間,隻能根據案發現場殘留的痕跡,做出還原,並結合屍檢情況,綜合推斷整個過程持續時間在十到十五分鍾左右。也就是說,凶手走出單元樓的時間,不會超過12:05。
而第三通,撥出去隻響了一下就匆忙掛斷的電話撥打時間正是12:05。
夏木停了下來,氣喘籲籲地看著馬路對麵的藍色圍擋,中間是一條不足三米的馬路。
夏木想象著自己變成了凶手,從單元樓出來,跨過馬路,走到電話亭跟前,拿起了公用電話,撥出了固定電話8765432——這個號碼他爛熟於胸,不需要任何思索,閉上眼睛都不會撥錯——熟悉到這種程度的號碼,極有可能是家裏的電話。從逃離現場到撥出電話,整個過程耗時不超過一分鍾,從實際情況來看,凶手的確有可能完成這一係列動作。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很難想象,一個剛剛殺了兩個人,將一個警察打成重傷,衣服上還沾著血跡的人,在離開現場後的第一反應,居然是給家裏打電話?這太不符合常理,就算是心裏極度變態的連環殺手,也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作出此種舉動。也許是他推測錯了?打電話的並非凶手,沈海洋隻是某個無關緊要剛好經過的路人?又或者,有個很重要的人在等他電話,凶手不得不打,但當他拿起電話,撥通號碼的時候,突然注意到自己衣服上的血跡。黑色衣服上的血跡沒有那麽顯眼。電話亭老板看了一眼,沒有多想,但凶手卻心虛了,匆忙掛斷電話,邊脫掉染血的外套,邊跑到馬路對麵,跳上了一輛公交車。
如果是後一種情況,凶手很可能在換了裝,確定周圍安全之後,用另一部電話再次撥打那個固定電話號碼:8765432。隻要能夠確認這一點,一切就都清楚了。那個對凶手來說很重要的人——沈雨——夏木熟悉她的名字,他的手機裏保留著她的兩句錄音,他知道她曾經出現森林公園馬煜被害的現場,出現在肖華軍跳樓自殺的現場,她的外表人畜無害,但另一麵卻與罪惡緊密相連。
天色已經漸漸的亮了,夏木加快了步伐,像一條獵犬從睡眼惺忪的人群中穿過。
人們還在半夢半醒之間,他已經做好了捕獵的準備,全身肌肉緊繃,心跳巨響。
“能幫我查一個電話號碼嗎?”上班之後,夏木先到技術室找到了陳涵。
“我隻是個痕檢員,要查號碼,你應該跟網警或者電信局聯係,”陳涵說道。
“那麽,如果,恰好,這個號碼是被你親手發現的呢?”
“什麽?”
“昨天你拆開的那台公用電話的緩存係統裏的號碼,其中一個,我打通了。”
“打通了?你是說你找到了白川案的嫌疑人?”陳涵驚訝而興奮地喊道。
“現在有興趣了嗎?”夏木把一張紙遞給陳涵,上麵寫著一串數字。
“你不打算告訴我,你打通了電話之後,對方說了些什麽嗎?”
“還有幾個疑點,我得驗證之後才能確定,”夏木見陳涵有些猶豫:“我本來可以直接去找冷隊匯報,說出我的推測,但,這畢竟是白川案,我想拿到更有力的證據去說服他,如果我的推測是錯的,這一切就當沒有發生過,就像空氣一樣。”
“希望你不是發燒了,或者做了什麽白日夢。”
陳涵打開電腦,登陸內網,開始搜索固定電話8765432,很快屏幕上就出現一些資料。
“機主叫沈海洋,這是你要找的嫌疑人嗎?”
夏木點了點頭,問:“有更詳細的信息嗎?”
陳涵滑動鼠標滾輪:“從通話記錄來看,昨天晚上九點多,的確有人打通了這個號碼,用的是虛擬撥號,這是你的手機號吧?”夏木又點了點頭,陳涵繼續往下滑頁麵:“不過,很奇怪,在你打這通電話之前,已經很多年沒有人打過了,天啊,係統能顯示的這五年都沒有人打過,不過一直有人在繳費,讓電話保持能夠通話的狀態!”
“跟我猜的一樣,有人一直在等這個電話響起……”
“一定是來自霍格沃茲的入學電話,”陳涵笑著,見夏木一臉迷茫,解釋道:“你居然沒看過《哈利波特》?霍格沃茲是一所魔法學校,接到電話,準確的說是貓頭鷹送來的信,就意味著你會成為一個偉大的,能破解一切奧秘的巫師。”
“你才是那個解開一切奧秘的巫師,”夏木接著問道:“能找到2001年的通話記錄嗎?”
“沒有,這上麵隻有近五年的,你得去電信局查2001年的通話記錄,他們的服務器上應該有保存,不過,得先跟隊裏打報告,拿到蓋章的文書,你需要給高隊一個充足的理由。”
“你覺得我說我在查白川案,高隊會批準嗎?”
“高隊最不願意聽見有人提白川案,他會暴跳如雷,勸你還是想想別的辦法……”
“比如……”
“翻翻通訊錄,找找以前的老同學,看看有沒有在電信局上班的,請對方吃頓飯。”
夏木意味深長地看著陳涵:“你知道,我小學沒念完就離開白川了……”
陳涵猶豫了一下,最終拿起了手機:“你得保證,不會出事。”
“不管誰問,我都會說,是我找朋友查的。而且如果真能找到線索,我會說服冷隊,讓他辦一份正式的手續去電信公司調取證物,現在隻是驗證我的想法對不對……”
陳涵分別給幾個朋友發了信息:“等回複吧,別抱太大希望。”
“能再查查機主沈海洋的信息嗎?”
陳涵敲擊著鍵盤,在幾個數據庫之間不斷切換搜索,但結果卻頗令人失望:“有關沈海洋的信息少的可憐,連張一寸免冠照都沒有,隻能查到他是白川市安定醫院的醫生,男性,35歲,家住在……天哪,他十六年前就失蹤了,35歲是他失蹤時候的年齡。”
夏木一愣,耳邊立刻響起昨晚在電話裏聽到的沈雨的話。
“爸爸,是你嗎……”
“你在哪兒,我想見你……”
當時他就感覺很奇怪,沈雨的聲音聽起來有一種超越時間的悲傷,原來如此。
“能找到沈海洋失蹤案的卷宗嗎?”夏木問道。
陳涵點了點頭,打開了失蹤人口數據庫,說:“很奇怪,隻有一份《受案登記表》,沒有立案記錄,報案時間是2001年9月17日,一個叫沈雨的女孩去城關派出所說她爸爸失蹤了……”
“沈海洋人呢?至今都沒找到嗎?”
“我剛才說了,網上沒有立案記錄。”
“沒有記錄?難道說派出所的人敷衍了事,根本沒有認真的找人?”
“應該不是,上麵寫著,失蹤原因是私奔,沈海洋給他女兒留了一份告別信,說的很清楚,他跟一個女人私奔了,”陳涵翻了翻電腦屏,接著說道:“難怪這上麵隻有受案登記表,沒有立案和結案記錄。私奔的確連立案標準都達不到。”
“沒有立案,就意味著警方不會調查這個案子。”
“按規定是這樣,先立案後調查,不過……”
“怎麽了?”
“卷宗裏還有一份勘查記錄,看樣子雖然沒立案,派出所的人還是去了她家一趟。”
“我能看看現場勘查的詳細內容嗎?”
陳涵調出了電子卷宗,裏麵除了現場勘查記錄,還有沈雨的一份筆錄。筆錄內容跟受案登記表上的差不多,除了簡單敘述失蹤前後的情況,還描述了沈海洋的一些基本特征,包括身高,體型等等,但沒有提及右手是否有燒燙傷。現場勘查報告則比較詳細,不僅有沈雨家的照片,還有安定醫院沈海洋辦公桌的照片,以及勘查人員親手寫的記錄。夏木抓過鼠標滑動,很快就發現,這份報告的內容和照片都十分古怪,簡直不像是失蹤案。
陳涵扭頭看著夏木:“家裏和辦公室均沒有采集到任何檢材?一個跟人私奔的男人,為什麽要在臨走前,把他生活和工作的場所打掃這麽幹淨,連一根頭發,一枚指紋,一枚指甲蓋,甚至鞋印都不留下?而且還帶走了所有的衣服,鞋子,生活用品……”
照片上,衣櫃,鞋櫃,洗漱台都空****的,沈海洋的辦公桌也被擦拭後重新擺放過。
“你以前出現場,見過這種情況嗎?”夏木皺著眉頭問陳涵。
“從來沒有,這不像是跟人私奔,倒像是……”
“清理犯罪現場?”夏木接著說道。
陳涵重重地點了點頭:“依我看,這絕不是一起簡單的失蹤案。”
說話間,陳涵的手機響起來,她起身去一旁僻靜的角落接電話。
夏木坐在電腦跟前,不斷翻動著沈海洋失蹤案的卷宗,心裏的聲音越來越大。一個小時前,他還在懷疑自己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急於找到白川案的線索,強行建立了沈海洋是凶手這一結論,歪曲事實以滿足自己的主觀判斷。但現在,他很清楚,他沒有發瘋,沒有喪失理智,沒有讓大火燒焦,沒有主觀判斷先入為主。他發現了真相:沈海洋正是白川案的凶手,沈雨一直在等他的電話。
“你運氣不錯!”
陳涵晃了晃滴滴作響的手機,打開了微信裏剛剛收到的一條信息,那是2001年沈雨家固定電話的通話記錄。夏木一把拿過陳涵的手機,仔細翻動列表,很快就找到了2001年9月2日的通話記錄。按天中午12:05之後,隻有一條呼入固定電話的通話記錄,通話時長36秒,呼入時間是13:10分。夏木興奮地看著這條記錄,拿筆抄下呼入的固定電話號碼。正如他之前所做的推斷,凶手在匆匆忙忙離開他家樓下的公用電話之後,過了一個小時零五分,再次撥打了固定電話8765432,而且這次電話接通了。接電話的人很可能正是沈雨。通話時長36秒,很短,隻夠說時間,地點之類的簡要信息,也許凶手告訴了沈雨一個地址,約她在某處見麵。
夏木用自己的手機,撥出了呼入號碼,並暗暗祈禱不要是個空號或者無人應答。
很快,電話接通了,聽筒裏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你好,長途汽車站,你找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