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恐怖重現

一、

聽完丁小齊的話,馮斯並沒有感覺太意外。在他看來,守衛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麽一分鍾不跳出來鬧事兒,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馮斯說,“我再去試試找一下劉豈凡,把他帶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齊搖搖頭,“這次來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們和你所見過的任何敵人都不一樣。”

“西藏?既然是來自西藏,為什麽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國人的意思麽?”馮斯不解。

“因為他們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國境內的傳統民族,而是源流於歐洲的白人,當然後來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齊說,“沒工夫細說了,現在隻能靠你了。我聽說你一向運氣不錯,就去碰碰運氣吧,要不然,這裏會死很多很多人。”

馮斯的確聽得滿腹疑團,尤其是丁小齊提到,這個家族來自西藏,卻大都是外國人,聽來著實有些詭異。但一想到“會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費時間,連忙發問:“那我現在應該怎麽做?”

“想辦法找到敵人,幹掉他們。”丁小齊說。

馮斯簡直要吐血:“大哥!你這話就好比說,隻要把球射進球門,中國隊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媽要有本事幹掉你們這些怪物,還至於活得那麽憋屈嗎?”

“抱歉,我知道有點強人所難,”丁小齊說,“但是你非得去試試不可,因為不拚這一把運氣,這裏的人都會死光,你還是活不了。”

“好吧,看來我是沒什麽選擇了……”馮斯左看右看,更衣室裏似乎除了一把長柄墩布之外,再也沒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無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齊在背後叫住了他。

“別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齊說,“給你一把警用電擊槍,雖然估計作用不大,但是聊勝於無吧。”

“這玩意兒我喜歡!”

馮斯脫下籃球服,重新穿上便裝,抄著電擊槍,帶著狐假虎威的感覺走進體育館,館內已經是一片混亂。他努力收束心神,試圖感知到一點點蠹痕帶來的頭痛刺激——這是他唯一可以用來尋找蠹痕的方法。雖然笨點,倒還算滿靈光,以至於文瀟嵐促狹地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頭痛俠”。

頭痛俠?其實我更像是一條頭痛搜毒犬……馮斯自嘲地想著,逆著亂紛紛的人流在場地裏快步疾走,希望能盡早找到那種頭痛的感覺。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後,他發現自己非但沒有感受到頭疼,反而在接近某幾個角落時,感覺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說愜意,好似頭腦莫名間變得澄明,反應也更靈敏一些了,以這個狀態去參加考試說不定能多拿十分。並且,他感到了一種情緒上的調動,明明麵對的是極度危險的狀況,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雜令人心煩的環境,他內心的緊張不安卻在消退,相反感覺到的是一種自信的提升。

沒什麽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選者,馮斯對自己說,老子可以碾壓一切。

等到遠離了那幾個方位後,這種瞬間突發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識到有些不對,並且立刻產生了一些聯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時間裏,自己在幻境中雖然主要體會的是愛情的美好,但和剛才那種情緒卻有著某些共通之處——都是一種強烈的正向情緒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針興奮劑。

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間反應過來。看來如丁小齊所說,這些“來自西藏的鬼佬”,擁有著和他所見過守衛人不大一樣的力量,並不能令他頭痛欲裂,卻反而可以讓他振奮精神。

“媽的,怎麽有一種‘我們才適合做朋友啊’的感覺呢……”馮斯喃喃自語著。

他努力把握著這樣的感受,很快地來到了場館內電子屏幕的下方。他發現有一條黑影正矗立在那裏,抄著手一動也不動,在驚慌失措的學生當中顯得頗有些與眾不同,不過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亂,除了馮斯之外,並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異常。

這個人就是丁小齊口中的歐洲後裔麽?馮斯不敢輕易靠近,站在遠處先觀望了一會兒。突然之間,那個黑影轉過頭來,臉朝向馮斯所站立的方位。盡管看不到對方的眼睛,馮斯卻已經明白過來:對方也發現了他的存在。他歎了口氣,知道裝傻充愣無濟於事,隻能走上前去。

這果然是個歐洲人,即便黑暗中無法辨清膚色,五官輪廓也一目了然,是個三十來歲的男性白人。馮斯笑了笑:“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裏遇到國際友人,幸會幸會。”

對方看了他一眼,並沒有說話,也沒有做什麽動作,馮斯卻忽然間憑直覺感到了危險的臨近,不由得警覺起來。拜高度興奮的頭腦所賜,他的耳朵隱隱聽到從頭頂方位傳來一些異響,來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滾,隨即耳邊聽到一聲玻璃碎裂和金屬撞擊混雜在一起的巨響,同時臉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飛濺的不明碎片劃傷了。

側頭一看,馮斯一下子嚇得手腳都有些發軟。一堆亂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麵散落出去足有好幾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個大坑——那是籃球館頂部的一盞照明燈!幸好剛才躲閃得快,要不然現在自己即便不變成一灘肉醬,腦袋開花頸骨粉碎那也是輕鬆隨意的事情了。

毫無疑問,這盞燈是這位來自西藏的歐洲人使用蠹痕拆下來的。

這家夥一上來就想幹掉我!馮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過的守衛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開個相親會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殺戮來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為了獲取他體內那股至今沒有人能說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從來沒有人不分青紅皂白劈頭蓋臉就要取他性命的,從來沒有過。因為他是天選者,人們麵對他時總會有各種各樣的想法,有人想誅殺魔王,有人想臣服於魔王,有人想獲取魔王的力量,這些想法或者說欲念,都得著落在天選者身上來尋找和實現。所以即便是麵臨著層出不窮的危機,他也並沒有慌張到手足無措——他還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於馬上就有生命危險,就算是吃唐僧肉不也得先洗剝幹淨再上鍋蒸麽?

然而,眼前的這位洋大人卻大大地與眾不同,上手就是殺招,險些就把偉大的天選者直接開了瓢。逃過一劫的馮斯愣了幾秒鍾,才反應過來得趕緊爬起來逃命,但雙手一撐地,正按在一塊玻璃碎渣上,疼得他手臂一抖,整個身體狗啃屎般趴在了地上,下巴也不客氣地被紮了幾下。

你大爺的,這幾下要是被拍下來,夠得上家庭滑稽錄像的標準了,馮斯悲憤地想。

不過我大概也沒命去欣賞自己出糗的影像了,馮斯勉強抬頭,看著半空中掉下來的第二樣東西——一大段斷裂的鋼梁。看這架勢,這段鋼梁將會更好落在自己的腰際,把自己哢嚓一聲切成兩段,就像切開一根油條。

馮斯絕望地閉上眼,在這短促的一瞬間甚至無暇思考,然而一秒鍾過去了,然後是兩秒、三秒……十秒鍾過去了,鋼梁依然沒有落到身上。他睜開眼睛一看,不覺呆住了:那段鋼梁竟然像直升機一樣在半空中懸停住了,距離他的身體隻有幾十厘米,卻並沒有落下來。

他連忙在地上再滾了一圈,先逃到相對安全的地方。打這個滾的時候,他已經猜出來了,這奇特的一幕是劉豈凡幹的,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的劉公子在千鈞一發之際令時間停滯,救了他一命。

馮斯驚魂未定地站起身來,扭頭一看,果然,劉豈凡又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樣子,半坐半靠在一張椅子上,而周圍的一切,無論是正從半空下墜的重物,還是那些正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的被困學生,都停止了動作,那個試圖殺掉他的歐洲人也不例外。

“謝謝你,你還真是出乎我意料呢,”馮斯對劉豈凡說,“不過為了救我命的話,你隻需要讓這一小塊領域時間停止就可以了,為什麽要把範圍擴大到整個籃球館呢?你的身體支撐不住啊。”

劉豈凡伸手指了指周圍,喘著氣說:“這個人的蠹痕……能造成建築物變形和共振……他想要毀掉整個籃球館。”

馮斯一驚:“不是吧?這家夥果然是瘋子。他是想要殺我嗎?”

劉豈凡搖搖頭:“可能是為了殺我,因為他看到我之後就追我,我逃,然後他……”

劉豈凡艱難地喘著氣,一時間說不下去,馮斯卻已經猜到了是怎麽回事。這個歐洲人試圖追殺劉豈凡,但劉豈凡卻已經利用時間停滯逃掉了。然而對方可能是通過蠹痕的味道發現劉豈凡還沒有離開籃球館,於是一發狠,利用他自己的蠹痕先封閉了所有出入口,然後開始——拆房子。

“這他媽完全是不顧自己死活的路數啊……”馮斯搖搖頭,“這真是一群腦子有問題的家夥。那現在怎麽辦,你不可能撐很久的。”

話一問出口,他就知道自己問了一句廢話。沒有比眼下的形勢更明朗的,沒有第二條路可以選擇了,必須打倒這個歐洲人,令他停止釋放蠹痕,否則的話,等到劉豈凡支撐不住,時間重新運行,這座籃球館也就逃不開崩塌的厄運了。

而這事兒還得立即完成,因為劉豈凡看上去會比這座籃球館更先掛掉,他已經完全癱軟在了地上,胸口像拉風箱一樣,連話都說出不來了。

“挺住,我馬上幹掉他!”馮斯撂下這句話,大步流星地跑向歐洲人。他知道,此刻在劉豈凡時間停滯的蠹痕內,歐洲人暫時沒有反抗能力,這可是千載難逢的良機。劉豈凡已經如強弩之末,每多耽擱一秒鍾,這一片區域內的時間都可能重新運行。

他衝到歐洲人身前,掏出電擊槍,卻發現這把槍並無反應,不知道是剛才摔壞了,還是在時間停滯的狀態下無法啟動。他也來不及多想,倒轉槍柄,像揮舞一把錘子一樣向著歐洲人的頭頂砸了下去。

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電擊槍砸到歐洲人頭上時,並沒有那種沉重的打擊感,反而一股柔和而堅韌的力量從歐洲人身上彈出來,令他猝不及防,被反彈回去好幾步,差點摔倒。他定了定神,仔細一看,發現歐洲人的身體竟然在微微地移動。盡管動作極慢,幅度很小,看起來簡直像是慢鏡頭或者街頭藝術家的行為藝術,但他的確是在動。

這個家夥,竟然對劉豈凡那麽強大的蠹痕也有輕微的抵抗能力!馮斯似乎有點明白為什麽守衛人們對這支來自西藏的家族忌憚非常了,這幫人的確不能用常理來推斷。

他又嚐試了一兩次攻擊,每次都盡量跑得曲裏拐彎,試圖讓歐洲人反應不過來。但那一道護體的蠹痕實在是比人的神經還要反應迅速,每一次都消解掉了馮斯的力道。

試了幾次之後,馮斯倒也發現,對方的反彈力和自己用力的大小有關,似乎是有點遇強則強遇弱則弱的味道。如果自己用力足夠小,就不會被彈開,但力道太小了卻也不可能對這個強壯的歐洲人造成絲毫傷害。

回頭看看劉豈凡,基本已經陷入了半昏迷狀態,完全是在依靠本能維持著蠹痕。但等到他完全失去知覺的時候,蠹痕依舊會消失,到那時候,這座體育館大概也就保不住了,而館裏的人,都得死。

馮斯滿頭大汗,恍惚中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四川青城山時的遭遇。在最後生死一線的時候,他所經曆的也是這種和時間賽跑的驚魂時刻,那時候他眼睜睜地看著林靜橦的鋼針一厘米一厘米地接近魔仆,卻不知道最終到底鋼針能不能趕在魔仆進入新空間之前幹掉它,那種焦慮的等待實在是太煎熬了。

等等……鋼針?

鋼針!

馮斯猛然間反應過來,自己身上原本還藏著一件寶貝——從胖廚師身上搶來的毒針。按照胖廚師的說法,毒針上混合著麻醉劑和“酒”,是對付守衛人的不錯的武器。如果用這根針紮中歐洲人,或許能起到作用。

這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了。馮斯手忙腳亂地掏衣兜,這一掏登時手腳冰冷:毒針不見了。

他狠狠給了自己一巴掌,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回想先前發生的一切,並且很快想到,大概是剛才在地上翻滾躲避那段鋼梁的時候,裝著毒針的吹管不慎從衣兜裏滾出去了。

他幾乎是連滾帶爬地跑到那一堆殘骸裏,手在地上拚命扒拉著,完全顧不得那些尖銳的碎片不斷劃破手上的皮肉。運氣不錯,在耗費了十多秒鍾寶貴的時間後,他終於摸到了那個圓圓的木質吹管,不過吹管已經開裂了——況且不開裂他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麽用。他索性用牙齒從衣服上咬下一塊布,包住拳頭,然後一拳砸下去,把吹管砸裂了。

馮斯從吹管碎片裏摸起幾根鋼針抓在指縫裏,然後再以連滾帶爬的姿態回到歐洲人身邊,盡管心急如焚,仍然控製著自己以緩慢的動作把毒針一點一點送到歐洲人的脖頸處,再一點一點把針尖紮進去。

“大哥,你可千萬得起作用啊,”生死係於一線的時候,馮斯倒也不忘臭貧兩句,“千萬別拿‘中國人和歐洲人的體質不一樣’來嚇唬我。”

不過運氣不錯,看起來,在“酒”和麻醉劑麵前,管他是中國人還是歐洲人,都得乖乖地躺下。當劉豈凡終於再也支撐不住,真正陷入昏迷的一刹那,他的蠹痕消失了,這一片區域裏的時間開始運行,但歐洲人的蠹痕也緊跟著失效了。那具北極熊一樣的龐大軀體轟然倒地,不再動彈,馮斯這才鬆了一口氣,並且開始感覺手上疼得厲害。

“每個月都有這麽幾天……”他歎了口氣,隻覺得全身的力氣都用盡了,突然間很想就這麽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睡一覺,什麽都不管了。但他也很清楚,這樣的願望永遠無法實現。別的不提,單說眼前的劉豈凡,身上開始慢慢溢出一種奇特的光彩,那大概是他老人家的力量又要控製不住的征兆。

馮斯拖著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劉豈凡身邊,打算如法炮製紮他兩針,這時候耳邊忽然響起一個熟悉的聲音:“沒用的,他現在這個狀況,光靠‘酒’已經不行了。”

“帥哥,你來了,我他媽的就放心了。”馮斯一屁股坐在地上,如釋重負。他聽出來了,說話的這個人,就是成天打擊挖苦他的雙頭怪人範量宇。但在現在這種情況下,範量宇能夠出現,在他眼裏簡直就像是天仙下凡。

體育館的大門已經打開,虛驚一場的學生們開始有秩序地往外撤離,男生們發揚著紳士風度維持秩序讓女生先走。除了寥寥幾個人之外,沒有誰知道,他們其實是在生與死的鋼索上走了一趟。

二、

衝過熱水澡,換上了寧章聞的幹淨衣服,肌肉的緊張總算是緩解了許多。文瀟嵐替馮斯簡單地處理了傷口,而劉豈凡也終於安靜下來了。三大高手一起出手,畢竟不同凡響。

“我算是看出來,守衛人都是屬貓的,”馮斯哼哼唧唧地說,“平時見不到,一聞到魚腥味兒全出來了。”

正在客廳一角坐在地上的範量宇抬起手指,朝著馮斯指了一下,馮斯撲通一聲栽倒在地上。

“你他媽的是順風耳啊!”馮斯滿臉痛苦,旁邊的文瀟嵐幸災樂禍地嗤嗤直笑。

“你的同誌之愛哪兒去了!叛徒!”馮斯艱難地瞪視著文瀟嵐,隨即衝著範量宇嚷嚷起來,“快停手大哥!出人命啦!”

“他算是暫時安穩下來了,但附腦連續經受過兩次刺激後,已經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態,可以說是覺醒邊緣。”路晗衣對馮斯說,“所以我建議你把他交給我們,否則的話,一來黑暗家族隨時可能再來,二來他如果逼不得已再度使用蠹痕的話,你們根本無法壓製。”

“你說得很有道理,不過,他究竟該跟誰走呢?”馮斯不懷好意地笑笑,“‘我們’這個說法太籠統了,要知道你們三位可不是親如一家,現在還沒露麵的王大小姐也肯定對他感興趣極了。”

“小子,那麽低端的挑撥招數,你是又想找揍了麽?”範量宇冷冷地說。

馮斯做了個誇張的投降姿勢:“好,我不說了,隨你們便吧。我去睡會兒,希望醒來的時候你們都已經消失了。”

他真的轉過身,走向寧章聞的房間,但就在這時候,一種異樣的感覺傳來,令他驟然停住了腳步。回過頭時,他發現周圍的時間又進入了停滯狀態,不用說,隻有一種解釋。

“劉公子,你剛才沒聽到他沒說嗎?”馮斯很是無奈,“你再這樣不停地催動你的附腦,是相當危險的,那三位爺不可能隨時隨地為你候命收拾殘局啊。”

劉豈凡搖搖頭,做了一個十分堅定的手勢,示意馮斯跟他下樓。馮斯想了想,歎了口氣,披上外衣跟在他的後麵。

“樓下不遠有一個工具房,門鎖是壞的,”馮斯說,“我們躲到那兒去吧。”

兩人很快鑽進那個布滿灰塵並且並沒有暖氣的工具房,馮斯搓著手:“大哥,有什麽話快點說,不然舌頭就得凍上了。”

“我不跟他們走,”劉豈凡低聲說,“我不是工具。”

“看來經過這一天一夜的折騰,你的膽氣比以前壯了個十倍八倍的,”馮斯饒有興味地說,“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要逃脫他們的追捕——我是指既包括守衛人、也包括黑暗家族——是多麽困難的一件事,更別提你的能力使用一次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多推幾分。”

“大不了一死。”劉豈凡說。

馮斯更加好奇:“就在今天淩晨,你還跟我們說你挺怕死的呢。”

“可能是因為今天傍晚的時候,我跑到學校裏去閑逛的那一趟吧,”劉豈凡說,“我……我已經很多年沒有像這樣過了。”

“哪樣過?”

“沒有人看著我,沒有人軟禁我,沒有人管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溜達一下。”劉豈凡說,“雖然外麵很冷,但是自由的空氣吸進肺裏,感覺太美好了。就算馬上死掉,我也心甘情願。”

“所以你後來鑽進體育館,去看一場你根本不喜歡的籃球賽,是因為你想再吸一點兒人氣?”馮斯揶揄他。

劉豈凡認真地點點頭:“是的。我也已經有很多年沒有混在那麽多人裏麵了。那樣能讓我感覺到,這個世界還是真實的。”

“你錯了,這個世界半點也不真實……”馮斯咕噥著,“不過麽,容許我提醒你一聲,你死了倒也罷了,萬一你的附腦爆發出來,可能對周圍的人造成什麽,你有想過麽?別忘了,你擁有的可是讓四大高手都嘖嘖稱奇的獨特力量。你從本質上來說,還算是個善良的人,你忍心讓無辜的人給你殉葬麽?”

劉豈凡的目光黯淡了下去。馮斯接著說:“更何況,你還沒有替你的父母複仇。雖然複仇這種字眼兒說起來有點小說腔,但是你真的不想替他們討回一點公道?”

“討回……公道?”劉豈凡慢慢在一張滿是積灰的破沙發上坐下來,“我哪兒來這個本事。我隻是個廢物而已。”

“廢物?”馮斯嗤地笑出聲來,“別逗了,要比廢物,你能比得過我?”

劉豈凡有些驚訝地抬起頭來看著馮斯。馮斯曲起指節,敲了敲自己的額頭:“我是天選者,偉大光榮正確的天選者,承載無數人希望的天選者。但我的附腦從未覺醒過,除了偶爾充當一下別人蠹痕的催化劑,我沒有任何自主的能力。過去的一年裏,我遇到過無數的的敵人,幾乎每一個敵人都把我當成沙包一樣打著玩——但我也並沒有想死。因為我知道,活著才能有把他們當成沙包打回來的機會,死了,就全都成狗屁了。”

他走上前,拍拍劉豈凡的肩膀:“兄弟,你的蠹痕那麽牛逼,就算不用來打架,當一個女浴室色魔那也是極品啊,真是羨慕死我了。就這樣你居然想自暴自棄,未免太暴殄天物了吧?人生在世,擁有一點兒才能不容易,怎麽也得過足癮再掛吧?”

“過癮?”劉豈凡一怔。

“就像你剛才一個人跑出去瞎溜達一樣,”馮斯說,“雖然差點造成大災難,難道不是挺痛快的麽?活著才能享受那樣的痛快。再說了……”

馮斯說到這裏,故意停頓了一下,不懷好意地擠擠眼睛:“你難道不想再見到黎小姐嗎?”

劉豈凡的臉立刻漲得通紅。

美人計真是人類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馮斯憋著笑想著。

幾分鍾後,劉豈凡用他招牌式的低頭認罪姿態跟著馮斯回到了樓上。梁野等人依然等在那裏,看到兩人回來也並不吃驚,似乎早就預料到了這個結果。

“我跟你們回去。”劉豈凡再用他招牌式的蚊子一樣的聲音說。

範量宇和梁野都沒有說話,路晗衣卻輕聲一笑:“不必了。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留在這裏。”

馮斯大感意外:“你們這是唱的哪出?”

“是我的主意。”一個嬌嫩的女聲響起。

“好嘛,這下子可以召喚神龍了……”馮斯搖晃著腦袋,看著王璐從廚房裏鑽出來,手裏還端著一個冒著熱氣的飯碗,炒飯的香氣從其中傳出來。

“一天沒吃飯,餓死我啦,可惜來的不湊巧,沒法嚐到小櫻的手藝。”王璐說著,開始大口大口地往嘴裏扒拉飯粒。

“我倒是很想禮貌一句‘歡迎下次來品嚐’,但是你知道,我真是情願永遠不見你們四位,”馮斯說,“不過今天這場麵太罕見了,我簡直都想拉著你們合影留念了。”

“我已經那麽幹了……”文瀟嵐小聲說。

“瞧你那副沒見過世麵的樣子……”馮斯哼了一聲,轉向王璐,“如果說在守衛人世界裏有什麽東西是我深信不疑的,那就是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劉大少是那麽引人關注的存在,這三位大爺開始的目的也是帶走他,你憑什麽隻言片語就說動了他們?”

“這是個秘密。”王璐嫣然一笑,“不過你那麽聰明,至少可以得出這個結論:把劉公子放在你身邊,比起把他帶走,更符合我們的共同利益。當然了,我們會加強對你們的保護。”

“你就直接說加強對我們的監視好了,”馮斯聳聳肩,“好在大家都習慣了。我看劉大少今天累得要虛脫,各位沒別的事就請回吧,這個沙發得騰出來給劉大少當床。”

關雪櫻扯了扯他的衣袖,打了個手勢,意思是“我可以睡沙發,讓劉豈凡睡床”。劉豈凡看懂了她的手勢,目光裏流露出感激的意味,連連擺手:“那怎麽行?”

馮斯拍拍關雪櫻的頭:“別那麽富於犧牲精神,現在是男卑女尊的時代啦,你要學著接受男士的紳士風度。再說了,讓劉大少去睡女人睡過的床?我擔心他的血管都會燒起來。”

路晗衣笑了起來:“用不著太多的紳士風度了。寧兄家對門的房子我已經買下來了,明天就能住進去。”

馮斯一呆:“買下來了?什麽時候?”

“兩分鍾前。”路晗衣揚起了他的手機,“在做出讓劉兄留在這裏的決定後,我已經第一時間指示我的手下,以高於市價一半的價格把對門的房子買下來,條件是他們明天中午之前就搬走,手續什麽的可以延後再辦。”

“真夠任性的……”馮斯歎息一聲,“你這出手比林靜橦還狠,果然國內土豪比美帝更有錢。不過你們要是一直用這樣的手段來腐蝕我我肯定半點也不介意,來多少糖衣炮彈照單全收。”

“對了,那個差點弄塌體育館的歐洲人到哪兒去了?”文瀟嵐忽然插口問。

馮斯一拍腦袋:“哎呀,當時光顧著把劉公子弄回來,我給忘了。我他媽最近有點老年癡呆的跡象了……”

“我已經第一時間派人找過了,但在那些學生撤離籃球館的時候,他就已經消失了,”梁野說,“現在幾大家族的人都在找他。他也許會成為一個重要的線索。”

“那就交給你們啦。”馮斯懶洋洋地說,“如果沒別的事兒的話,我得先回寢室休息了,從昨天到今天實在是太折騰了,我快成零件了。”

其他人還沒說話,一直默默呆在自己房間裏、並不願意出來和陌生人說話的寧章聞忽然大聲喊了起來:“小馮,快過來看!你們要找的那個歐洲白人,在社交網絡上有他的消息了!很多人都在轉發差不多內容的一條消息!”

“他在哪兒?怎麽樣了?”馮斯急忙鑽進房去

寧章聞正眉頭緊皺地盯著電腦,臉上的表情有些怪異:“今天晚上是學校英語角的活動時間。這個老外出現在了英語角裏,然後……當眾自殺了。”

“自殺?”

“是的,而且是用一種極其聳動的方式自殺。”

馮斯渾身一激靈,立刻想起了瘋人院裏黃力的朋友葉明強所卷進去的那起殺人事件:“他難道……也是……”

他連忙彎下腰,目光投向身前的液晶顯示屏。顯示屏上是一張打了馬賽克的圖片,但馬賽克不算太厚,至少可以看見一片模糊之下那觸目驚心的血紅色。

三、

這所學校的英語角一向有由各院係學生輪流主持的傳統。每一周,都會有一個係的學生設計一個主題活動,或者是英文話劇表演,或者是主題講演,或者是邀請國際友人來談話,倒也蠻熱鬧的。

本周承辦英語角的係來自於人文學院,這是這所原本的純理工院校為了響應“建設綜合性大學”的號召而在十餘年前新近創立的,在學校裏的學術地位多少有些尷尬,學生就業情況也並不如意,但有一個好處:女生很多。在狼多肉少的理工院校,以女生為主的人文學院實在堪稱寶庫,令一眾光棍們垂涎三尺。

所以今晚的英語角原本十分熱鬧,無數男生蜂擁而至,準備在聽完英文歌曲聯唱後,和人文學院的美女們以習練英語的借口搭訕搭訕。萬萬沒料到,姑娘們精心編排的歌舞剛剛進行到不到四分之一,令人震驚的新聞傳來了:籃球館不知為何似乎被人為封鎖了,數百名學生被困在其中。

這樣的大事件,顯然比美女們更加具備吸引力。有些人關心自己的朋友,有些人純為看熱鬧不嫌事大,一窩蜂湧到體育館去,英語角瞬間冷清了下來。

人文學院的學生們十分失望,但也明白這種事情屬於天有不測風雲,沒辦法抱怨什麽。為數不多的幾個男生開始默默地收拾舞台用具,姑娘們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感情脆弱一點兒的想到自己一周來付出的努力,眼眶都紅了。

“算啦,算我們倒黴,等下次吧。”同樣失望的大班班長勉強擠出笑容,安慰著同學們,“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隻要美女們還在,狼群遲早還會來……咦?”

她的視線被一個突然出現的陌生人所吸引住了。那是一個剛剛走入英語角的男性白人,看模樣三十來歲,身材異常高大,目測身高可能接近兩米。她以為這是個被邀請來參加英語角的外國友人,正準備上前去道一聲抱歉說明情況,對方卻已經停住了腳步。

而她也發現了此人身上不對勁的地方。這個人的身軀搖搖晃晃,有些站立不穩,臉上的表情更是怪異,似乎是一種混合著痛苦和快樂的表情。他的眼神更是駭人,帶有一種極度的渴求和極度的興奮,就像是沙漠中即將渴死的旅人見到了一口水井一樣。

不對,用水井來作比方不太確切,班長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眼神裏所充滿的迷幻感,更像是在臨死的幻覺中見到了海市蜃樓。

遙不可及的、虛幻的、卻美麗如天堂的海市蜃樓。

正在想著,這個奇怪的白人忽然跪倒在了地上,手上多了一樣東西:一柄匕首,寒光四射的匕首。

他想要幹什麽?班長警惕地後退了幾步,正想提醒身後的同學注意報警,眼前的白人已經開始做出了動作,這個動作讓她禁不住尖叫起來。

撕心裂肺的尖叫。

馮斯等人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警方封鎖,白人男子的屍體也被警方運走。此時夜色已深,但由於一晚上發生了兩起突發事件,周圍的路燈都沒有熄滅,圍觀的人群更是沒有辦法驅走,大學生們擺出一副寧可第二天曠課的架勢,或興奮或緊張地關注著事態。

“真想把這些煩人的小崽子全都磨成渣滓……”範量宇從牙縫裏擠出一句話。他仍然是用那件帶了個兜帽的寬大風衣裹住自己駭人的頭顱和身軀,但馮斯覺得,再厚的帽子也遮擋不住從他雙眼中迸射出來的錐子般不耐煩的目光。

“所以說你總是不能體會另一個世界的樂趣,”路晗衣依舊沉靜地微笑著,“心態偶爾放輕鬆一點兒也沒什麽壞處。”

“別以為這裏人多我就不敢揍你。”範量宇淡淡地回應了一句。

“各位,要鬥口也不必撿現在,”馮斯說,“你們能不能告訴我,這個人,還有那位被關進瘋人院的記者,究竟為什麽會選擇以這樣嚇死人不賠命的方式來自殺?”

“讓路哥哥告訴你吧,”王璐扮了個鬼臉,“他裝好人的時候簡直和真正的好人沒什麽兩樣。我已經知道這裏發生了什麽了,得趕快回去布置一下,免得被其他幾位哥哥搶了先機。”

“同。”梁野隻說了一個字。然後兩人不約而同地邁步離開,隻是各自選擇了不同的方向,夜風中飄來王璐的一句話:“梁野哥哥,別忘了我們倆之間的帳啊,我的脖子現在還疼著呢……”

“小路,那你就把好人扮到底吧,”範量宇搖晃了一下他的大頭,“我也走了。”

“我收到的好人卡可以拿來糊牆啦。”路晗衣聳聳肩。

“你們真是連偽裝一下和睦相處都不願意。”馮斯大搖其頭,“其實還是一群孩子……”

雪一直沒有停。

馮斯手裏拿著一個熱氣騰騰的煎餅,邊走邊吃,順便揶揄兩句路晗衣:“你不吃煎餅,是因為這種粗鄙的大眾食品配不上你那張模特臉麽?”

路晗衣笑了笑:“我隻是不餓而已。要說粗鄙,我吃過比煎餅粗鄙百倍的東西。”

“比如?”馮斯斜眼瞅他。

“還是不說為好,說出來的話,你吃進肚子裏的煎餅恐怕都會吐出來,”路晗衣說,“在魔王的世界裏,想要活下去,可不像表麵上看起來那麽光鮮。不過,我們是人也好,是魔也罷,總算都還具備人的思維模式,人的行事邏輯。”

“所謂魔,本來就是人根據自身的弱點——或者說優點——想象出來的玩意兒。”馮斯說。

路晗衣點點頭:“可是那些來自西藏的歐洲人,卻總是給人以腦子不正常的感覺。最初的時候,各大家族並不知曉他們的存在,因為近代以前入藏的交通極其不方便,而大家相互之間打打殺殺都還來不及呢。一直到了十六世紀初期,才有人無意中從入藏的外國冒險家那裏得知,西藏存在著一些‘會妖術’的人群。”

“這些會妖術的人,想必就是你們的同類了?”馮斯問。

“是‘我們’的同類。”路晗衣糾正他。

馮斯做了個“隨你便”的手勢,路晗衣接著說:“但那時候,幾大家族正處於一場長期的戰爭中,一時間無暇去考量。等到真正組織起人馬入藏探尋的時候,已經是十七世紀中葉了,而那一次入藏,人們有了意外的發現。”

“什麽發現?”

“西藏確實存在著一個家族,但其主要成員既不是藏人也不是漢人,而是一群歐洲人,法國人、意大利人、德國人、西班牙人都有。”

“嗯,我剛才也聽說了,”馮斯想起了那個雖然本領一般、但並不招人討厭的丁小齊,“他們當然不會是那裏的原住民,肯定是在曆史上的某個時期遷徙到西藏的。問題就在於,他們是什麽時候過去的、為了什麽要留在那裏。”

“總之,入藏的探尋隊找到了那群人,卻沒能和他們進行任何交流和溝通。事實上,對方一見到他們就立即出手開始攻擊,根本不由得他們說話。這群人的蠹痕力量非常古怪,而且打起架來是徹頭徹尾的不要命,探尋隊交手後死傷了好幾個人,隻好撤退。在那之後,又陸陸續續有幾個不同的家族入藏,過程和結局都是一樣:對方就像瘋狗一樣見人就咬,完全不進行任何交談商議,大家各自死傷不少,白費力氣。”

馮斯咽下最後一口煎餅,滿意地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抬眼看天:“照這麽說,那幫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瘋子。那你們又何必去接觸他們?索性任由他們自生自滅好了——不對!”

他放慢了腳步,眉頭緊皺,陷入沉思中。路晗衣也放慢步子跟在他身邊,並不出聲。半分鍾之後,馮斯的眉頭舒展開來:“根據你們守衛人的尿性,一切都是為了利益。你們想要接近那幫奇奇怪怪的歐洲人,顯然不是出於守衛人之間的手足情深去攀親戚,而是因為他們手裏有你們想要的東西。”

路晗衣微微一笑:“所以說你真應該移植個附腦加入我們……沒錯,第一批進入西藏尋找那群歐洲人的隊伍,是由幾個當時處於結盟關係的家族共同組建的。那一次雖然損失慘重,卻也得到了極為重要的發現——那些歐洲人很有錢。”

“這兩個字我愛聽,”馮斯咧著嘴,“不過在舊時代的西藏,最有錢的都是土司和喇嘛吧?”

“他們的確是扶植了一位活佛,”路晗衣說,“但是活佛隻是傀儡,其性質大概和你那位道士養父差不多。而且他們的據點——活佛所在的喇嘛廟——地處荒僻,能得到的供奉很有限。然而,他們卻很有錢。在那一場戰鬥中,激烈的蠹痕碰撞轟垮了喇嘛廟裏的幾間土房,房屋裏堆積著的,全都是黃金。”

“所以那些後續前往西藏的守衛人,其實都是為了淘金吧,”馮斯滿臉的不懷好意,“似乎也和凡人沒什麽區別。”

“我們終歸需要生活在凡俗的世界裏,”路晗衣笑容不變,“不淘金,哪兒來的資本替劉公子買套房子呢?”

“有道理,不過顯然你們並沒有成功地搶到那些金子,為什麽?”馮斯問,“他們強大到足以抗衡全中國的守衛人家族?”

“那倒還不至於,”路晗衣回答,“有兩方麵的原因。一方麵在於,他們都是不怕死的瘋子,想要徹底拔除得付出相當的代價,沒有哪個家族願意做出那樣的犧牲;另一方麵,人們在這些歐洲人身上,發現了一些比黃金更吸引人的東西?”

“大概比美女更加**裸一點點。”路晗衣詭秘地一笑。

“**裸?”馮斯一怔,忽然間反應過來,“啊,你說的是……淩遲?”

“雖然附腦賦予了守衛人與黑暗家族與眾不同的力量,但我們的力量終究要依托於人體,”路晗衣說,“即便是範量宇那樣肉體可以自我修複的怪獸,假如受傷害過重,仍舊會有死亡的危險,比方說,砍下他的兩顆腦袋,剜除他的心髒,他多半也是活不了的。”

馮斯聽出了對方的意思:“照這麽說,把自己全身的肉都割下來,人還能繼續活著,是你們這幫天才兒童都做不到的。這的確是一種獨特的生命力,難道你們是想要打探出一點兒長生之秘什麽的?”

那一瞬間他想到了追求長生的淮南王劉安。但路晗衣卻搖了搖頭。

“單純的長生,對我們其實沒有什麽吸引力,”路晗衣說,“守衛人最看重的,始終是力量。”

“我沒看出這種力量和掉了頭的蟑螂還能四處亂爬有什麽本質上的差別。”馮斯撇撇嘴。

前方出現了學校校門。路晗衣拍了拍馮斯的肩膀:“那你就好好想想吧。我就說到這兒,有些事情需要你自己參研。啊,今晚的雪還挺漂亮呢。”

路晗衣把雙手揣在兜裏,邁著不緊不慢的步子走出校門,那副悠閑的神態好像真的是在觀賞雪景。馮斯呆呆地怔立在原地,知道這大概又是路晗衣給自己施加的某種壓力:如果你是天選者,你就應該自己想明白這個問題。

但是在他看來,這樣的能力的確沒有太多值得一提的——這又不是表演馬戲。是的,身體都變成骨頭架子了,心髒都停止跳動了,居然還能繼續“活著”,乍一看的確很牛逼,但人們能用它來幹什麽?根據自己所見到的不同描述,無論是在記者葉明強麵前自殺的富豪劉鑫,還是一小時前自殺的歐洲怪客,在他們對自己施行淩遲的時候,分明就對外人不能造成任何傷害——除了場麵太血腥可能會嚇到人。

這種B級片場景一般的自我淩遲,到底具備什麽特殊性,能讓守衛人們如此重視?

馮斯原本已經渾身難受,先前和歐洲怪客那千鈞一發之際的廝殺,似乎耗盡了他全部的力氣,讓他隻想早點回到宿舍,往**一趴,再也不動了。但此時此刻,他卻忘記了身體的不適,腦子裏充滿了某種衝刺解謎式的專注。

他在雪地裏恍恍惚惚地走著,除了下意識地避讓行人和車輛外,完全沒有注意自己究竟走到了什麽地方。一直到不小心腳底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才終於回過神來。

這一跤摔得不輕,他整個人都躺在了雪地上,飛濺的積雪落在臉和脖子上,冰冷刺骨,倒是讓他稍微清醒了一些。他狼狽地爬起來,一邊拍打著身上的雪,一邊環顧四周,看看自己到底走到哪兒了。

原來他正好摔在了校醫院門口。這所學校的校醫院過去一向以醫生護士態度惡劣而著稱,被早年間的學長們戲稱為“獸醫站”。近些年雖然大有改善,外號卻已經約定俗成,改不了了,甚至醫院裏的工作人員也以此來自我調侃。

他搖搖頭,開始感覺雙腳似乎已經凍成了冰塊,腦袋裏葉暈呼呼的,身體顯得分外沉重。伸手摸了摸額頭,有點微微發燙。

大概是發燒了,馮斯想,要不要索性到醫院裏弄點藥呢。這兩天實在折騰得太辛苦,也許是疲勞之下免疫力降低,獸醫站固然口碑不佳,總比自己胡亂吃藥好吧?

但是說到醫院,他的腦子裏似乎又蹦出了一丁點奇怪的火花。醫院這個東西,能讓我想到些什麽呢?他抿了抿發幹的嘴唇,隱隱覺得有些血腥味,大概是嘴唇開裂了吧。

醫院……醫院……這個詞到底藏在我腦海裏的哪個角落?馮斯挪動著麻木的雙腿,在校醫院門口的花壇邊坐下,也不顧刺骨的涼意立馬透過褲子傳到了屁股上,開始不停翻攪自己的記憶。自從被拉進這個詭異而變態的世界後,雖然還不到一年的時間,自己已經經曆過太多不可思議的奇事,要從當中打撈出一點兒來還真不容易。

醫院……到底什麽事情和醫院有關呢?馮斯捧著頭,苦惱地思索著,看上去活像一個剛剛被女友甩掉因而在雪地中自暴自棄的多情青年。就在這時候,一個男生扶著一個作病嬌狀的女生從醫院出來,一邊經過馮斯身畔一邊交談著。

“其實你該聽醫生的,留院觀察一晚上,”男生用溫柔的語調說,“痛經這種事兒可大可小,小心點沒壞處。”

“我才不要在醫院裏過夜!”女生的語氣裏充滿了忍痛虛弱的意味,“聽說校醫院以前鬧過鬼!”

男生笑了起來:“每一所大學的校醫院和教學樓都鬧過鬼,那不過是一屆又一屆流傳下來嚇唬學弟學妹的故事而已,你還當真了啊?你想啊,一個學長帶著一個學妹走在黑漆漆的走廊裏,突然講個鬼故事讓學妹膽戰心驚,豈不是可以……”

馮斯已經聽不進這對狗男女如何繼續打情罵俏了。我總算明白了,他想,原來是這麽回事,鬧鬼的醫院啊!

一刹那間,無數過往的碎片在眼前閃現,魔王……天選者……附腦……蠹痕……守衛人的自我進化……盡管仍舊是迷霧重重,但馮斯隱隱感覺到,有一些碎片開始拚接在一起了。他正在一步一步地找到通往真相的那條路。

他興奮地想要站起來,卻發現膝蓋發僵,一時間竟然不能伸直。隨即,眼前出現了一團亮晃晃的金星,視線裏的一切都變得模糊不清,身體好像不存在了一樣。

他昏了過去。

四、

打烊的時間快到了,酒吧裏還剩下唯一的一個客人。

李文森一邊清理著其他幾張桌子上的殘酒,一邊用視線的餘光打量著這位客人。這是一個看上去二十歲出頭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麵孔稱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這個人的職業和生活背景。

這一點很不尋常。李文森在酒吧裏討生活已經有十多年了,這家位於三裏屯的屬於他的酒吧也已經營業了三年,算得上是閱人無數。從打雜到調酒師,再到自己當老板,他見識過成千上萬的酒客,已經擁有了一種近似於偵探小說中神探一樣的眼光,打個照麵、聊上兩句,對於對方到底是什麽樣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數了。

曾經有一天晚上,一個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獨據一桌,一個人喝著悶酒。他並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樣酒到杯幹,而是淺斟慢飲,始終顯得風度翩翩。他的手機放在手邊,並沒有關機,隻是開啟了靜音模式,不時地震動著,但中年人卻並沒有接聽哪怕一次。

這是一個陷入了感情危機的事業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斷。看他的模樣,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總而言之,已經走到了必須做出重大抉擇的臨界點上。他來到自己的酒吧,不隻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過分緊張的神經,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暫時壓製一下理性,然後在感性的驅使下做出某些決斷。

半夜一點左右,中年人付賬離開了。李文森並沒有太在意。他見識過太多的男女之間的掙紮和齟齬,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裏大打出手的,相較而言,這樣一個沉默平淡的酒客,實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電視新聞裏看到了這個男人。確切地說,是這個男人的屍體。盡管對麵部做了馬賽克處理,但這個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無名指上的婚戒,還是被李文森認出來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葉身亡的,不久之後,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後有好事的記者順藤摸瓜挖出了一個頗有些曲折的故事,原來該前男友之所以會對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後還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蠱惑煽動。

這就是人生,李文森輕點鼠標,關閉了這篇網絡上的報道。他大概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後一夜幹過什麽的人,但這樣的知曉卻並沒有絲毫的意義。一個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跡終將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業,他為之焦頭爛額的愛情與婚姻,終究隻會化作讓網民們興奮五分鍾的談資而已。

那一次的經曆,除了一番對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讓李文森更加確認,什麽樣的人在自己麵前都無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裏,李文森覺得自己遇到了對手。

其實根本就沒有誰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誰有餘暇去嘲笑一個不會品嚐雞尾酒的人呢?但你為什麽那麽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們證明你什麽都會才罷休。

他不禁稍微對這個人多了幾分興趣,在酒吧裏來往的時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幾眼。在酒吧這樣一個休閑的場所,他竟然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從麵料和做工來看是定製的,價格不菲。事實上,這個年紀的年輕人,很少有願意穿正裝的。

他穿著這一身又是想要說明什麽呢?表現他與年齡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人的麵相應該看起來很幼稚才對,但李文森卻分明能從他的眉宇間讀出某種飽經世事的滄桑,這種滄桑是絕對假裝不出來的。

大約晚上十一點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酒吧裏的兩個酒客一言不合打起來了。這種事對於酒吧而言並不算罕見,李文森迅速打電話叫來警察平息了鬥毆。不過,在這場鬥毆發生時,酒吧裏的其他客人都紛紛離座,稍微躲開這兩個揮拳的漢子,以免被誤傷;唯有那個年輕人,盡管距離事發地點隻隔了兩張桌子,卻始終穩穩當當地坐著,好似什麽都沒有發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這兩個糾纏在一起的壯漢,在年輕人的眼裏,就如同兩個小小頑童一樣可笑而毫無威脅。

最後李文森放棄了努力。猜測一個人的身份經曆,於他而言不過是打發時間的小小愛好,偶爾有失敗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就這麽一直到了打烊的時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來到年輕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時間到了。”

年輕人點點頭,掏出鈔票遞給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櫃台找好零錢,當他把零錢交給年輕人時,對方忽然瞥了他一眼:“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著我,到底是在看什麽?”

李文森愣住了,同時也有些窘,沒想到自己的小動作竟然會被對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釋,忽然覺得喉嚨一緊,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對方並沒有伸手,甚至於動都沒有動一下。

我是在做夢麽?李文森驚恐萬狀地想著。

這雙無形的手越來越用力,呼吸困難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開,卻發現自己找不到一個有形的實體去觸碰,即便想要自救都無能為力。

李文森勉強點點頭,隻覺得眼前發黑,脖子似乎馬上就要斷掉。就在這時候,咽喉處的壓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軟倒在地上,咳嗽了許久,似乎從來沒有發現過自由呼吸是那麽的美好。

“怎麽樣,你最後得出了什麽樣的結論?”年輕人蹲下身來,饒有興致地問。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強坐起來,低聲說:“我……我什麽都看不出來。”

“什麽都看不出來……”年輕人似乎很滿意,嘴角浮現出一絲詭異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說:“既然這樣,我就給你一個機會吧。”

“什麽機會?”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機會,”年輕人盯著他,“既然你對我那麽有興趣,我就讓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麽人都一一說出來,如果能猜對一半以上,我就饒你不死。不然的話,隻能送你到地獄裏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渾身一震,想要開口討饒,但從年輕人的眼睛裏可以看出,對方既然做出了決定,就絕不容許他討價還價。他隻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為了自己的性命而開始進行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