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遺憾

我和大趙也鬆了口氣,可就在當天下午,孫永軍通知我倆:11.2槍案涉及破冰行動經濟要案,省廳專案組要求並案,讓我們匯總11.2資料,明天上午移交。但正好第二天上午彈道檢測的結果就能出來,孫永軍多了個心眼兒,跟專案組申請移交時間改成下午。他在爭取時間,如果能證實槍就是殺害你爸爸的那把,他就準備交給專案組一份結案報告,而不是案件資料,這差別可就太大了。

檢測結果出來了,槍果然就是那把。但我拒絕寫結案報告,因為沒有口供和作案動機。孫永軍把我叫到辦公室,開導了我一通,那番話我到現在還記得。他跟我說:洪聲,我告訴你,有時候我們的職業習慣反而會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11.2槍案被害人和嫌疑人都是劉智勇的手下,指使也好、仇殺也好、分贓不均也罷,都是形式。指紋和槍支才是鐵證!如果沒有專案組的介入,你可以繼續調查,但我告訴你,你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無非是把殺人動機弄清楚而已。

我那時年輕氣盛,就懟他說,我知道你想在省廳領導麵前露臉,退休前混個正處,但案子辦錯了我擔不起!

孫永軍又給我上了一課說:你把老刑警叫到一起,有一個算一個,問問誰敢拍胸脯說,自己從來沒辦過錯案?我告訴你,一個都沒有!就像大夫,一輩子不誤診,可能嗎?說自己沒誤診的,那是病人沒回來找他。

其實他這話我是認同的,無論物證多確鑿,刑警總無可避免地需要主觀判斷和推理,想一輩子不犯錯真是太難了。可這次,我卻真的犯了錯。

孫永軍又說:現在要求破案率,介於破與不破之間的,就隻能破!但是有個原則,你可以辦錯,但不能辦成冤案,因為那樣會傷及無辜,代價太沉重了。像11.2槍案,我支持結案,那是因為證據確鑿,辦錯的概率微乎其微。退一萬步說,真不是王勇幹的,那我們犯了兩個錯誤:一是錯放了真凶、二是冤枉了王勇。那又怎麽樣?我告訴你,這種錯我犯得起!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真凶錯放了可以再抓!至於冤枉王勇,別忘了那是個死人!而且他算個什麽玩意?人渣!這種人槍斃兩次都不多!你聽懂了嗎?我這樣處理,即使錯了,也不會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黃帆聽洪聲講到這兒,已經全明白了:領導關注的點是破案,至於爸爸為什麽被害已經不重要了。

“那你最後還是按結案提交了?”

“沒有!我當時拐不過來這個彎兒,這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則,最後孫永軍寫下了:建議按結案處理,簽上了自己的大名。案子雖然移交了,我還別著勁,又單獨去找了於雪靜兩次,才知道這是劉智勇第一次跟她借車。我又找到那輛車,仔細檢查,發現車的備胎不見了。當時在現場也看了後備箱,並沒有異樣,後來就光顧著提取車內的指紋、血液、毛發,沒人再想著把後備箱墊翻起來看看。

我立刻又去找孫永軍,說我有新的發現,申請把案子要回來。可是那時已經移交了,孫永軍對我大發雷霆,問我:你說要回來就要回來?什麽都查不出來怎麽辦?再給專案組退回去?我就隻好放棄了!”

洪聲講到這裏,雖然時隔多年,語氣中仍然透著一股無奈。

黃帆也能理解他那時作為一個小警察的難處,但是她還是沒聽出來,爸爸跟這些人有什麽瓜葛。“那我爸爸是被害人,憑什麽最後說他是團夥成員!”

洪聲搖了搖頭,“那是專案組後來定的!破冰行動收網後,劉智勇團夥在畏罪潛逃的路上翻了車。劉智勇和馬仔周國順都死了,隻剩下一個叫胡乙輝的活下來,你爸爸被定為團夥成員,就是根據他的口供。他說你爸爸是劉智勇情人介紹來的,又擔任行政副總,很受器重,好多事劉智勇隻讓你爸爸經手。按照胡乙輝的說法,劉智勇和周國順早就反目成仇,劉智勇查出了是周國順在暗中搜集他行賄的證據,並舉報給經偵。倆人在車裏動了刀子,才翻了車。11月2日早上,他們本來要一起走,但是劉智勇臨時讓你爸爸和王勇回公司取東西,但取什麽,他說劉智勇隻告訴你爸爸一個人了。至於王勇為什麽殺了你爸爸,胡乙輝說很可能是取了錢,王勇見財起意,但這些也都是沒有證據的猜測。”

黃帆聽了半天,事情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詩集也交到了梅姨的手裏。她疑惑地問:“那你是怎麽發現詩集裏有秘密呢?”

“不是我發現的,另有高人!”洪聲看著黃帆,神秘地笑了。

“不是你發現的?可你說詩集已經交給梅姨了,那個人豈不是沒見過詩集?”黃帆發現了邏輯上的不合理。

“要不怎麽說是高人呢!”洪聲嗬嗬笑道,繼續講起來。

“這件事以後,我和孫永軍鬧得有點不愉快,96年年底區分局評選優秀警察,大案隊本來應該是我,孫永軍卻給我穿了個小鞋,硬給了大趙。我倒不是計較這個,我和大趙是警校同學,又是搭檔,一起摸爬滾打。我就是有點想不通,當年宣誓的時候就說過一生無愧於這身警服,可是領導明明知道有線索就是不讓查,這種做法讓我心灰意冷,就去找我師父了。

師父是我警校老師,跟我亦師亦友,算忘年交。我把和孫永軍的事跟他講了,他開導我說:洪聲,我很了解你,你的世界非黑即白。如果我說你錯了你肯定不服,堅持真理和正義你沒錯,但是有一點你還是錯了。

我問師父我哪錯了?師父說:你錯就錯在,凡事都要分清對錯!

我被他這句話繞糊塗了,他給我解釋道:洪聲,對錯有時沒那麽絕對,站在不同的角度上看,結論就不同。如果有一天你到了孫永軍這個位置,你也不會把案子從專案組手裏要回來。能讓省廳成立專案組,你想想得涉及多少層麵。他站得比你高,他能看見的你未必能。當然還有人比他站得更高,但孫永軍的聰明之處,就是他知道有自己看不見的東西,盡管他不知道那是什麽。

師父的話令我有點意外,我原本以為師父會站在我這邊,義正言辭的批判孫永軍。他看出了我的心思,繼續說:洪聲啊,你穿上這身警服是為了伸張正義,打擊犯罪。能守住這個大原則,就是一個合格的人民警察。我們都想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但你清楚,這種絕對是不成立的。那你覺得做到什麽程度,算是合格?我想了想回答:不冤枉一個好人! 師父讚許地點了點頭。我忽然想起孫永軍的那句話:可以辦錯案,但不能辦冤案。倒和師父的這番話異曲同工。

師父又說:洪聲,我很看好你!以你的能力和人品,以後會走上仕途。所以從現在開始,你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全局觀。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沒有良好的大局觀,仕途會變得凶險。當你身處一個點,眼睛得看一條線,腦子裏更要去想一個麵。

直到聽他說完這句,我才算從牛角尖裏鑽了出來,豁然開朗。我那天最大的收獲,就是明白了一個道理:應該知道存在著自己看不見的東西,盡管不清楚那是什麽。

再回頭看,11.2槍案隻是一個點,而我一直站在這個點上糾結。劉智勇團夥是一條線,在此之外,還存在一個更大的麵,大到孫永軍都看不全。”

洪聲說得入神,煙屁燙了手,他趕緊撚滅,自嘲地笑道:“嘮叨了這麽多沒用的,聽煩了吧!”

黃帆一直聽得很認真,她誠懇地說:“沒有,真的沒有!洪警官,你講得這些我很願意聽,反正我現在一點思路也沒有,說不定哪句話就能觸動我的靈感呢。”

“好,那你再忍忍,馬上就說到詩集了!”洪聲笑道,繼續講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