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待宰的替罪羊
魏允罵吳桐傻,也罵凶手狡猾。這是實實在在一個局,吳桐說的對,就算當時她過來報警,也很難證明不是她。紙條上的字跡不自然,顯然是刻意隱藏筆跡,即便做字跡比對也無法做證據,備忘錄更是誰都能打。凶手先勒死了林音,嫁禍給吳桐,從容地指使吳桐毀屍,想來應該也替吳桐做了些許的準備,比如讓燃氣管有一點點老化,比如拿吳桐指紋解鎖手機,幫她在差不多的時間隨便拍一樣東西做證明。凶手了解吳桐的性格,知道她不敢報警,也知道她無知無畏的個性,但即便如此凶手還是做了雙保險,在準備好的帶有林音DNA的牙刷柄上留下了吳桐的指紋。
如果一切順利,屍體被燒毀,爆炸被當作意外事件,也就沒人會關心指紋。但一旦有人關心,也隻會指向吳桐。
縱使魏允心裏相信吳桐的坦白,但以目前掌握的實質證據,吳桐的嫌疑還是沒法完全排除。
除了吳桐,沒有人能證實林音在當晚到過言貞家。從最表麵的證據看,當晚就隻是言貞獨自回家而已,如果深挖,能挖出來的隻是吳桐。吳桐個人的口供不能做證據,她本身就是嫌疑人。
“你認為指使你做這一切的是誰?”魏允直視著吳桐的眼睛問。
“還能有誰,隻能是她。”
“誰!”
“言貞。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明顯是她想偽裝自己死掉。我就是不懂她為什麽要害我,就因為我總和她作對嗎……”
“我最後問你一遍,你確定死的人不是言貞,而是林音嗎?”
“我不知道那個女人叫什麽,我隻能確定死的不是言貞。”
確認小汪全都記錄好了,魏允讓吳桐在口供上簽了字,他走出審訊室靠著牆,疲憊地呼出一口氣。案件看似明了,可是要抓言貞似乎還差得遠。
首先,魏允想不通一點,言貞為何要把吳桐卷進來。確實找個替罪羊更安全,但多一個人也多一份麻煩。就算沒有吳桐,言貞也完全可以用同樣的方法造成意外死亡的假象,反而更幹淨利落。如果吳桐中途醒來,一定要下車,就有可能出亂子。如果吳桐一直沒醒,她可能要拖兩個人上樓,時間就會變長,遇見人的幾率就會變大。如果中間有任何一點偏差,如果吳桐最後沒按她說的做,她就會功虧一簣。她冒這麽大的風險,難道真的隻是為了報複吳桐嗎?
而盧路在其中究竟扮演什麽角色呢?他到底知不知道這一切,這個誘捕的局是不是他幫言貞一起設的?比起言貞,魏允更猜不透盧路的想法。他看上去是真的想幫忙,他不像是個狠辣無情的人,魏允之前是相信他對案情一無所知的。可現在照吳桐的說法,盧路未必能將自己摘得那麽清楚。
可笑的是盧路至今仍想著能夠拯救言貞,而不是讓她伏法,魏允暗自思忖,或許最後還是得從盧路那裏入手突破。
不過眼下看來盧路有一點說得對,與其想盡辦法證實誰是誰,不如從更實際的角度來處理,就當死亡對象是言貞,現在要找的是林音殺害言貞,並指導吳桐焚屍,製造意外現場的證據。
就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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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那天之後魏允這邊馬不停蹄地立案,和趙隊一起去見林局說明情況,也沒必要問責之前的治安警察,誰也想不到內情如此複雜。立案後就有了專門的探組,可以大大方方推進,並重新調查之前的結案內容。
局裏有人認為魏允撞大運,有人認為他真的有本事,也有人認為他這樣會得罪人,他全然不在意,一心全在案子上。
然而吳嵐家卻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擊,因為吳桐的坦白,她必須被收押,是瞞不住父母的。父母一邊麵對兒子腦癌要動手術,一邊麵對女兒殺人焚屍的嫌疑,實在心力交瘁,兩個人短時間內頭發都白了不少。吳家請律師拚命斡旋,努力給吳桐爭取取保候審。
他們對於言貞的憎恨到達了無以複加的程度,甚至憎恨曾經對她好的自己。而吳嵐此刻才得知死掉的人真的可能不是言貞,也明白了之前魏允給他的暗示,他的心中隻有深深的迷茫,他原來真的從未擁有過言貞。可如果言貞真的還活著,吳嵐還是想要再見她一麵,當麵問她一句為什麽。
隻是魏允的重新調查並不順利,首先屍體已經火化,沒辦法仔細屍檢了。其次已經過了案件黃金期,再去走訪周圍的人,大家已經記不清楚了。這時候就算之前提供過信息的人的說法都可能產生變化,人的記憶就是這麽不牢靠。
他去了言貞住處,之前的監控記錄都刪了,但之前又沒告訴人家不能刪,也沒法苛責。好在之前也都有備份,魏允到了停車場,查看言貞停車的位置,發現她把車停得非常接近樓門。停車場的吊頂上支棱著一塊廣告公司的液晶屏,不大,視角上卻正好遮擋了一部分攝像頭,加之柱子,言貞停的位置根本就是個死角,她下車之後可以在車尾做任何行動,沒有人能看得見。
去之前魏允和吳家打過招呼,讓中介來送鑰匙,他要進案發現場看看。吳家現在也不敢說不,他上去時中介公司的人已經到了,誠惶誠恐地幫他開了門。屋子都粉刷過了,廚房翻新完一點都看不出出過事。這屋子一個人住綽綽有餘了,甚至比林音和盧路現在住的那個還大些。魏允站在房子中央,在腦海中拚湊那天夜裏發生的全部經過,他仿佛看到言貞飛快地走來走去,做著一切準備。
她是在哪裏勒死林音的呢?在地上,還是**?她倆的體重相差不大,想勒死一個人並不那麽容易,她必須有一個方便發力,有能確保林音掙紮中抓不到她的支點。魏允想著走進臥室,但是臥室已經空了,沒有床鋪。他隻有當時警察拍的一張照片,那是個有床頭板,可以移動的床,沒有和整體裝潢連接,照片裏床頭是靠著牆的,可是魏允注意到床尾和瓷磚的線不水平。像言貞那樣心思縝密,控製欲強的人,多少都會有點潔癖或強迫症吧,看盧路現在的家的擺放,言貞應該不會讓床斜著才對。除非之前搬開過,推回去的時候太急了,注意不到。
魏允想象她事先將床向外拽出一條縫,足夠她蹲進去,用圍巾吊住**的林音的脖子。這樣林音掙紮的時候頭發也會掉在床鋪上,雖然現場取的頭發是來自於洗手間水池,那應該是言貞故意放的。在吳桐進入這間屋子之前,言貞應該已經把現場準備好了。
可這些隻是魏允的推測,推測不能算作證據。
證據,又回歸到這兩個字。
言貞算是有條不紊,結果也如她所料。她隻做錯了兩件事,一個是給林音戴上那條項鏈,從而引起了魏允的懷疑。另一件是,她沒有勒死林音。
魏允不確定她是不是故意的,仔細想想應該不是,她要麽是用乙醚之類的藥劑讓吳桐昏睡,要麽是水裏加了藥,她並不能確定吳桐多久會醒。如果林音沒死,醒在吳桐之前,就壞事了。但是言貞畢竟不是什麽有經驗的殺人犯,力量又小,她感覺到林音沒反應後應該立刻就鬆了手,呼吸微弱的時候是試探不出來的,她可能以為林音死了,實際隻是一時閉氣而已。
這點魏允還沒敢和吳桐說,因為這代表了無論如何最後導致林音死亡的直接禍首都是她。如果能抓到言貞,或許還能證明她是無心的,如果找不到言貞的證據,這個案子也能結。
全都得結在吳桐身上。
吳桐固然有錯,她該為自己的傲慢無知付出代價。可不該她承擔的那份,也應該冤有頭債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