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跨世紀的漫長審判——馬克·迪特魯

1995年8月15日,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市的警方在接到一個匿名報警電話後,迅速派人來到沙勒洛市郊外的一棟住宅,據報警人稱,這棟住宅裏有人非法囚禁兒童。住宅裏有一個極其隱秘的地牢,裏麵關著兩名少女,分別是14歲的拉蒂蒂婭·德爾海茲和12歲的薩賓·達丹妮。她們**著身體,已經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兩天後,警方在搜查住宅後院的地窖時發現了4名被害少女的屍體。很快,被害人的身份被確認了,分別是1995年6月22日失蹤的17歲安·馬卡爾和18歲埃夫傑·蘭姆布雷克斯以及1995年6月24日失蹤的8歲朱麗葉·勒瓊和梅麗薩·魯索。

隨即,警方就抓住了犯罪嫌疑人馬克·迪特魯。經調查,警方發現迪特魯雖然是個失業電工,卻生活得很富裕,他擁有7處私人住宅,每個月都有神秘的人給他匯入大筆款項。迪特魯的妻子米歇爾·馬丁是他的幫凶,據迪特魯交代,那兩名8歲女孩的死亡完全是場意外,他當時因盜竊罪短暫被捕,曾囑咐妻子給兩名女孩食物,但是米歇爾沒有聽他的話,結果兩名女孩就餓死在了地牢裏。

雖然案件很快偵破,但迪特魯卻遲遲沒有被判刑,這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件經曆了跨世紀的漫長審判,足足耗費了比利時當局8年的時間和470多萬歐元,有關卷宗長達50萬頁。

1998年,迪特魯在比利時再次掀起軒然大波,甚至還導致了比利時國家警察總長和司法部部長的辭職,因為他越獄了,不過他很快就被抓回來了。後來,迪特魯還差點被無罪釋放,因為他的辯護律師聲稱,迪特魯被司法部門關押了這麽多年都沒有提起任何控訴,這已經違反了歐洲人權法。

2004年3月1日上午7點左右,比利時現代史上最昂貴的審判開始了,迪特魯與前妻米歇爾由一輛裝甲車押送到比利時南部小城阿爾隆市接受審判。法庭外麵聚集了許多來自歐洲各國和加拿大的新聞媒體記者。

陪審團由8男4女組成,從審判開始就被隔離在一個軍事基地,其間有兩位陪審員由於明確表示對迪特魯極其厭惡而被候補陪審員替換。

在法庭上,迪特魯還像往常一樣滿不在乎。在法官與律師討論陪審團人選時,迪特魯先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後來還打起了瞌睡。在回答法官問題的時候,迪特魯也心不在焉。

薩賓·達丹妮作為幸存者之一,出現在法庭上指認迪特魯。在麵對迪特魯這個惡魔和媒體時,達丹妮表示:“這一刻我已經等了8年,我要盯著迪特魯對他說,不論他如何折磨我,我都沒有發瘋,也沒有忘記所經曆的一切,我要向他證明,我好好地活著。”

達丹妮還提供了一份證據,即一本秘密記載著一些“密碼”的課本。當達丹妮被關在地牢時,每當迪特魯出現在地牢裏,她就會悄悄在課本上畫一個“叉號”;如果迪特魯強奸她一次,她就會畫上一個“星號”。自始至終,迪特魯都沒有發現達丹妮的秘密。

2004年6月22日,法庭在耗時三個半月後終於宣判,迪特魯謀殺罪、**幼女罪、綁架兒童罪、走私毒品罪和販賣人口罪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米歇爾被判處30年監禁。

在比利時公眾看來,惡魔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大家都鬆了一口氣。就像受害人家屬貝蒂·馬喬在接受采訪時說的那樣:“我感到鬆了一口氣,很高興審判終於結束了,它耗費了我們太多的時間、精力,現在我們全家都能好好生活了。”

2013年2月4日,這是迪特魯入獄服刑的第17年,他提出了假釋請求。迪特魯的這個請求符合比利時法律規定。在比利時,凡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罪犯,在服刑15年以上後,均有權提出假釋請求。於是警方將迪特魯送到布魯塞爾市中心法院接受聆訊。

在2012年,迪特魯的幫凶、前妻米歇爾申請假釋並獲得了批準。這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當比利時公眾得知迪特魯也可能獲得假釋時,紛紛聚集在法庭外高聲抗議,希望處死比利時曆史上的頭號惡魔。2013年2月18日,迪特魯的假釋申請被法庭駁回。

迪特魯出生於1956年,從十幾歲時就開始無惡不作,因嫖娼、偷竊頻繁出入警察局。二十多歲時,迪特魯在和一名同夥潛入一名58歲的單身婦女家偷竊時,為了逼迫對方交出所有積蓄,不斷用刀刺向對方。

1985年,迪特魯首次犯下強奸罪,被害人是一名19歲少女。從那以後,迪特魯和同夥就幹起了綁架、強奸少女的勾當。1989年4月,迪特魯因盜竊汽車、強奸5名少女被判處13年6個月的監禁。在1992年4月,迪特魯假釋出獄,因為比利時當局頒發了一項對強奸犯的特赦令。出獄後,迪特魯依舊不思悔改,開始囚禁、強奸少女,甚至還鬧出了人命。

在比利時,迪特魯已經成為惡貫滿盈的代名詞,那麽他的犯罪動機和心理到底是怎樣的呢?他是否與許多連環殺手一樣,成長於一個糟糕的家庭呢?

根據迪特魯的說法,自己會變成一個惡魔、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原因完全歸結於父母,是父母不恰當的養育方式造就了他。在接受審判時,迪特魯不僅對父母出言不遜,而且提到了一樁舊事。在他小的時候,就被母親送到農業學校讀書,當時大多數孩子都進入普通中學讀書。迪特魯覺得父母對自己一點兒也不負責,隻想著將他培養成一個馬夫。

迪特魯的母親勞溫斯表示,迪特魯從小就表現出極強的玩弄和控製別人的傾向,難以管教。但是當勞溫斯得知兒子犯下的罪行時,她十分震驚,感覺自己好像被大水淹沒了一樣,她從未想過兒子會犯下如此重罪。對於兒子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下場,勞溫斯沒有一點兒同情,她已經沒有理由將迪特魯繼續看成自己的兒子。當勞溫斯得知迪特魯申請假釋的消息後表示,迪特魯不適合被假釋,因為他總是試圖將自己犯下的錯歸咎於他人。

迪特魯的父親維克托是個無政府主義者,曾經擔任過老師。在迪特魯14歲時,維克托就與妻子離婚了。在維克托看來,迪特魯就是個殺人不眨眼的變態色魔,根本不是自己的兒子。當被問到他是否是迪特魯的父親時,維克托回答說:“從法律的角度看,我是他的父親,因為我養育了他。迪特魯從小就很難管教,即使挨打也會從事犯罪的勾當。”

【自稱受害者】

在迪特魯看來,自己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他才在犯下嚴重罪行後表現得十分怠慢,絲毫沒有悔過之心。迪特魯將所有的責任都推到父母身上,認為是父母錯誤的教養方式才導致自己變成了一個惡魔。

勞溫斯提到,迪特魯從小就十分善於操縱別人。許多像迪特魯這樣的心理變態者特別擅長利用正常人的情感來操縱他人,例如自稱是受害者,將他人的言辭或行為說成是對自己的欺辱,從而博得人們的同情。也可以說,是利用他人的同情心來達到操縱的目的,從而推卸罪責。勞溫斯就說,迪特魯是個十分擅長將自身所犯下的錯誤歸咎於他人的家夥。

維克托曾試圖管教、約束迪特魯,但絲毫沒有效果,於是他隻能放棄。當父母意識到自己的孩子出現犯罪傾向的時候,通常都會十分緊張,會擔心孩子做出難以挽回的事情。為了避免悲劇的發生,父母會嚐試改變孩子的不良行為,例如嚴厲教訓孩子不能偷竊等。但對於像迪特魯這樣具有犯罪人格的人來說,父母越是管束,就越會遭到抵抗,他越是會給父母帶來麻煩,於是迪特魯的父母漸漸放棄了這個兒子。

精神病醫師瓦爾特·丹尼斯在了解了迪特魯的案例後,認為迪特魯是個十足的心理變態者,根本不知情感為何物,也不會表露出任何情感,人們所擁有的責任心或罪惡感,他統統沒有。由於迪特魯的被害人年齡都很小,所以許多人都覺得迪特魯就是個戀童癖。丹尼斯並不認同這種廣泛流傳的說法,他覺得迪特魯的性取向不僅僅局限於兒童,他之所以找未成年人下手,是因為未成年人更容易被他操控,更容易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