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河中頻現的屍體——羅納德·約瑟夫·多米尼克

2006年12月,路易斯安那州的警方抓住了一名42歲的男子,他名叫羅納德·約瑟夫·多米尼克,並在他的房車裏發現了一些謀殺案的DNA證據,DNA證據顯示多米尼克至少與兩起謀殺案有關。最終,多米尼克向警方承認,自己在1997年至2005年之間殺死了23人,被害人全是男性,年齡在16歲到46歲之間。之後,多米尼克開始交代自己何時、何地、如何殺死了這23名被害人。

多米尼克是個矮小、肥胖、謝頂的同性戀,當周圍的人知道他的同性戀傾向後隻會嘲笑他、欺負他,為此多米尼克一直小心翼翼地隱藏著自己的性取向。

21歲時,多米尼克終於鼓起勇氣給心儀的男人打電話告白,對方不僅沒有接受多米尼克的心意,反而臭罵了他一頓,說多米尼克在騷擾他。最後這個男人報警了,告多米尼克騷擾。當時沒有針對男性被騷擾的法律,所以這項控告不了了之了。

從那以後,多米尼克的脾氣變得暴躁了許多。隻要有男人敢拒絕他、嘲笑他,一定會被他痛扁一頓,為此多米尼克頻繁出入警察局。

由於外表不占優勢,多米尼克隻能通過花錢來找男人,他開始頻繁出入同性戀酒吧,找男妓來滿足自己的需求。由於多米尼克總會向男妓提出一些變態的要求,他在男妓中的口碑變得很差,沒有男妓願意接多米尼克的生意,就算有男妓願意,所提出的價格都會高許多。對此多米尼克並不在意,反正他也不缺錢。

1996年,32歲的多米尼克因涉嫌強奸一名流浪漢被警方逮捕,最終他被判處了3個月的監禁。3個月的監禁生活並未讓多米尼克改過自新,反而使他產生了一個可怕的想法。

監獄的生活十分艱辛,多米尼克很後悔被關進監獄,他認為這一切都是流浪漢的錯,如果他在強奸後殺死那個流浪漢,那他就不會被控告,也就不用在監獄裏受苦了。

3個月後,多米尼克出獄了,不久之後他就強奸並殺死了一個男人,被害人是一名19歲的男妓,名叫大衛·勒布朗。多米尼克將大衛騙到自己的房車上後,就用繩子將其綁住,然後開始虐待、折磨大衛。當他盡興後,用繩子勒死了大衛。大衛的屍體則被多米尼克隨意丟棄在路邊的小河裏。因為多米尼克很喜歡將屍體拋棄到小河裏,因此被媒體稱為“小河殺手”。

半年後,又有一名男妓死在了多米尼克的手中,他是20歲的蓋裏·皮埃爾。蓋裏與大衛一樣都遭受了虐待和折磨,不同的是蓋裏是溺死的。警方發現蓋裏的屍體後認為,蓋裏應該是被打暈後,被凶手按在小河裏溺死的。

第三名被害人是個38歲的流浪漢,名叫拉裏·蘭森。當時多米尼克主動提出花錢買拉裏一夜,卻被拉裏拒絕了。隨後,多米尼克提高了價格,並說自己是為了幫妻子找刺激。拉裏被說動了,就上了多米尼克的房車。最後拉裏被殺死,他的屍體也被丟棄在小河裏。

在之後的8年內,當地先後出現了23起類似的凶殺案,被害人大多是男妓和流浪漢,也有幾個是喜歡泡吧的男客人,他們的手腳都被捆綁住,並以同樣的方式被殺害。警方不得不懷疑這23起命案是同一人所為,直到多米尼克被捕後,警方的這種猜測才得到了證實。

多米尼克的被捕可以說是一場意外。當時一個男人剛剛獲得假釋,他遇到了多米尼克,多米尼克提出了買春的要求,並給出了一個不錯的價格,男人當時很缺錢就答應了。上了房車後,多米尼克就像往常一樣從背後進行襲擊,但這個男人當時正好轉身,巧妙地躲過了多米尼克的襲擊。當時男人被嚇住了,趕緊逃出了房車,跌跌撞撞地到警察局報案。

警方在了解了基本情況後立刻派人去抓捕多米尼克,當多米尼克被捕的時候,他正好待在自己的房車內。隨後,警方對多米尼克的房車進行了搜查,發現了兩名被害人的DNA。這項發現成了警方偵破連環殺手案的重大轉機。

在接受審判之前,多米尼克被暫時關押在泰勒博恩區的監獄裏。檢察官辦公室希望法庭能判處多米尼克死刑。2006年12月4日,多米尼克被控涉嫌9起謀殺案,他將麵臨11項謀殺指控,其中10項為一級謀殺,1項為二級謀殺。

2008年9月,多米尼克被判處8個終身監禁,他的餘生都要在監獄裏度過了。

當多米尼克的罪行被曝光後,他的鄰居和朋友們都十分震驚,在他們看來多米尼克是個非常和善的男人,是萬萬不可能犯下殺人罪的。那些曾在多米尼克家中住過的人紛紛感到後怕不已。

【監獄的功能】

監獄在人類社會中是必不可少的存在,監獄的功能主要有四個。第一個功能是威懾,由於監獄的存在,人們不得不遵守法律,不然就會被強行剝奪自由;第二個功能是懲罰,對於一些觸犯法律的人來說,就必須剝奪他們的人身自由以示懲罰;第三個功能是隔離,將罪犯關進監獄,就是將他們與守法公民隔離開來,例如多米尼克,如果放任他到社會上,隻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第四個功能是矯治,給罪犯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監獄的確能給許多罪犯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很多罪犯會在監獄裏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進行反思,努力提升自我,例如學習很多的技能,或者攻讀學位等,這些都可以幫助他們未來走向社會,更好地生活。但總有些罪犯會總結出歪理,將過錯推到被害人身上,例如多米尼克。

多米尼克因強奸罪被判入獄,在監獄裏他開始思考自己為什麽會在監獄這個鬼地方受苦。最終他想明白了,他會入獄完全是因為留了流浪漢一條命。於是在出獄後,多米尼克開始殺死那些遭到他強奸的男人。

對於像多米尼克這樣的罪犯來說,監獄之所以無法讓他改過自新,是因為他的思維從來沒有發生過改變。在監獄裏,多米尼克沒有認識到自己觸犯了法律,他一直在想如何規避違法的風險,他找到了一個自認為不錯的辦法,即滅口。出獄後他也的確這樣做了。多米尼克的屢次得手強化了他的這種想法,讓他認為滅口是個好辦法,畢竟在長達8年的時間裏,他都沒有被警察抓住。不少罪犯都十分擅長從犯罪經曆中吸取經驗教訓,他們會從中學習,避免被警方抓住。監獄是個很好的學習犯罪技術的地方,既有充足的時間,又可以向其他罪犯借鑒。那些對犯罪充滿了渴望的罪犯,一旦走出監獄就會立刻犯罪,他們甚至會在服刑期間就開始策劃走出監獄後的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