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總有那麽幾天,想用中指回答一切

卜先森出差時,經常匯報行蹤,卻很少表達感情。

那天大晚上我手機收到他一條微信,“想你了。”

嘴真甜!我怦然心動,喜滋滋地剛要回複。

他又來一條,“原來發這句話,屏幕上還真的會掉星星。”

我要把他撕了,誰也別攔我!

《奶酪陷阱》的女主是一個“大寫加粗、加下劃線的‘染發風向標’”。那天卜先森陪我去美發沙龍燙露眉綿羊卷,理發師一個勁兒忽悠他弄個樸海鎮式平劉海厚頂發型。

卜先森說:“她追一部劇換一個老公,我豈不是要天天換發型?”

燙發時間很長,中午吃飯他買了一盒鰻魚壽司,我撒嬌說:“喂我。”

他瞪我,“你隻是腦袋不能動,又不是手不能動,自己吃!”

“你到底愛不愛我?”

“……”

於是他拿筷子來喂我,特別大張旗鼓,還說:“乖,吃飯飯。”

整個美發沙龍的人都看著我們,竊笑不已。

我尷尬癌都犯了,“不吃了不吃了。”

“別不好意思嘛,來來來,吃飽飽才有力氣。”他逼著我張嘴。

最後在一片議論紛紛中,我低聲說:“求你了。我錯了行不行?”

卡卡離開AC米蘭的第五年,我陪卜先森去米蘭的聖西羅球場朝拜。

那天他心情很沉重,因為曾經輝煌的球場,已變得無比蕭條,連紀念館都門可羅雀。

要知道對於從小就看意甲的卜先森來說,一提到足球,他就會想到馳騁綠茵場的“紅黑”和“藍黑”,還有聖西羅球場上空絢爛燃燒的紅色煙火,那是90年代球迷們最美好的記憶,承載著一代人的童年。他曾說:“那時我的夢想,就是有朝一日來到米蘭。”

可惜等他長大了,有能力實現夢想的時候,米蘭的榮耀已不複從前。

我不知道怎麽安慰他,隻能默默地牽著他的手,像牽著一個落寞的小男孩。

聖西羅球場依然宏大雄偉,可惜看台上看客寥寥無幾,球隊成績欠佳,連鐵杆粉絲都不會像以前那樣唱隊歌、揮舞旗幟。

我們問了一位會講英語的米蘭人,他說因為俱樂部經費不夠,沒辦法製作旗幟,而拒絕唱隊歌,則與貝盧斯科尼有關,很多球迷對他不滿,所以拒唱隊歌。

我看卜先森失落的表情,突然來了勇氣,“你會唱隊歌嗎?我陪你一起唱?”

“真的?”

“真的。”

結果那天我們因為意大利語太爛,被工作人員誤以為是來攪場的,最後他們強行把我們轟了出去……

那天一大早,我微博就被萊昂納多拿奧斯卡“小金人”的新聞刷屏了。

我扼腕歎息,“小李子再也不能用做表情包了,好空虛。”

過了會兒,又說,“可今天是2月29日,豈不是說小李子要四年後才能慶祝這個大好日子?”

卜先森麵無表情地說:“頒獎典禮在美國時間是28日。”

咳咳咳,為什麽討論個新聞,還要被他的智商碾壓?

新公司離我們買的房子很遠,卜先森就在公司附近給我租了一個單間。

有時他會坐兩小時地鐵到我這邊來,我們仿佛又回到最開始在北京打拚時的租房生活,狹窄的單間裏,我躺在**追劇,他在電腦桌前工作。我抬起腿,就能用腳趾尖戳他後背。

“渴。”

他給我倒水,又拿來指甲刀,“腳趾甲要剪了。”

當然是他幫我剪。這是我們之間的習慣。他也曾說為什麽我自己不能剪。我很心機地說:“我從小到大就沒有剪過腳趾甲。都是我爸媽幫我剪。現在輪到你了。”

他竟然信以為真。

我望著他睜大眼睛、小心翼翼修剪的樣子,突然覺得他蠢萌極了。

那表情,可以和韓寒的愛犬馬達加斯加來個“謎之撞臉”。

有次在路上堵車一小時,回家我們都快餓暈了,我躺在沙發上不得動彈,嚷嚷著讓卜先森給我做飯。一直開車的卜先森明明更累,卻還是係上圍裙去了廚房。

我補上一句,“我要‘B格’高的,不要敷衍我!”

“好,我給你做。”

過了會兒他給我端來一碗泡麵。

“用依雲水泡的。”

惹惱了卜先森,我像往常那樣穿上女仆裝,從後麵抱住他,花式撒嬌賣萌。

他說:“汙。”

我回:“女生汙一點才可愛!”

他冷哼一聲,“套路!”

我回:“套路我是學的,撩你是真心的。”

剛好他在刷微博,聽到這裏忍無可忍,“滿口的熱搜!你每天刷熱搜,還不是看你愛豆!”

去吃回轉壽司,人多,運輸帶上,我最愛的蝦卷幾次被人半路截走。

卜先森就一路望著,前麵有人想拿,他站起來說:“抱歉,我老婆懷孕,吃不下別的東西,就隻想吃蝦卷,麻煩您等下一份。”

我囧,“你非要說我懷孕了嗎?”

卜先森捏了捏我肚子上的“遊泳圈”,“他們不會懷疑的。”

那年我們在塞爾維亞大教堂邂逅了一場婚禮。盛裝出行的新娘挽著表情嚴肅的父親的手,走向教堂。我突發奇想打電話回家,“爸爸,我在西班牙好久沒有給你打電話了。”

爸爸一點也不驚訝,“今天查了那裏的天氣,太陽很烈,記得戴墨鏡,防曬。你老公早就告訴我們了。雖然你不記掛我們,他倒是三天兩頭打電話來……”

他嘮叨了半天卜先森多麽多麽孝順,我多麽多麽不孝。

好吧,算我沒事找虐。

有次在微信上吵架,我差點爆粗,忍無可忍地說了句“滾”,他竟然說:“你先滾!”

“好,我滾了,88。”然後一整天沒理他。

晚上他發來一個微信紅包,名稱是“我滾回來了”,我沒忍住,笑了。

我開心地點開紅包,結果,001元……

關於“男生和女生誰更早熟”這個話題,我和卜先森意見相左。

我覺得男生早熟。初一坐在我後排的男生,總愛用筆在我校服後麵畫橫線。中性筆畫的,很難洗幹淨,媽媽怪我,我就隻能哭。

後來才明白,那時夏季校服是白T恤,可以隱約看出文胸,他畫的就是我帶子的形狀。

卜先森卻覺得女生早熟。

高一有次體育課,他打籃球把校服襯衫都濕透了,於是換了一件T恤。做課間操時把汗濕的襯衣放在課桌上,竟然被偷了。放學後他去器材室還網球拍,無意中撞見幾個女生在爭搶一個女生身上的襯衣,仔細一看竟然是他那件襯衣……

我大笑,“我終於明白你為什麽有‘異性恐懼症’了,因為你身邊的女生如狼似虎啊!”

“嗯。所以高三那年,為了專心學習,我對外宣稱,其實我喜歡男生。”

新工作是圖書編輯,經常要幫作者想書名,偶爾也會求助卜先森。

“婚戀題材的書名,你幫我想一想唄。”

“《我在墳墓中愛你》。”

“又不是恐怖小說!”

“《當π變成有理數,乃敢與君絕》。”

“什麽鬼?別間接嘲笑我學渣了。”

“《餘生隻願與你同床》。”

“你敢再汙點?”

“《因為愛情沒有幸福》。”

“不就是昨晚追劇沒陪你嗎?你有多恨陳偉霆!”

泡菜小姐為了走出失戀的陰影,去匹茲堡大學讀研。“CMU”(卡內基梅隆大學)工科男和匹茲堡大學文科女據說是情侶標配,可她接連拒絕了幾個“CMU”高富帥,還天天去一家韓國料理店吃烤肉、喝參雞湯,吃飽喝足就去當年王小波和李銀河留學的住所附近散散步。

她唯一難以忍受的兩點,其一是匹茲堡大學校園很美,經常有校友回來拍婚紗照,單身狗如她總會遭到十萬點暴擊;其二是賓夕法尼亞州冬天太冷,零下二十度。幸好她F1簽證去墨西哥免簽,所以每年熬完通宵達旦的考試周,她都會飛去坎昆,在海邊曬太陽。

我看到她拍的照片,坎昆的海水是漸變藍,美得像藝術品。

可泡菜小姐說:“不如馬爾代夫的tiffany blue(蒂芙尼藍)。”。

當然不如馬爾代夫啦。那裏可是她和她韓國歐巴第一次旅行的地方。

聊著聊著,她終於落淚了,“原來遠走天涯,還是沒辦法忘記他。”

“既然放不下,就把他找回來吧。”

沒想到我隨口說的一句話,讓泡菜小姐很快辦了休學手續,一意孤行飛去了首爾。隻是,比小說情節還要狗血的事發生了。她知道她歐巴喜歡廣藏市場那個小有名氣的在《奔跑吧兄弟》裏出現過的雞肉串,所以她在那個攤位等了歐巴幾天,沒想到等來的卻是另有新歡的歐巴。

他買了兩串雞肉串,寵溺地喂給他的新女友吃。

肉串的竹簽頂端很鋒銳,她覺得它好像戳進了她的眼睛。

我顧不上等特價票,次日就飛到首爾,陪她吃了滿滿一盤子的活章魚。

大學時玩“真心話和大冒險”,她寧願說出文胸的顏色,也不願意大冒險吃活章魚可那時的她,一口接一口,不咀嚼就吞咽下去,看得我目瞪口呆。最後急性腸胃炎,在醫院打了兩天的吊瓶。我不小心買了她歐巴曾經買給她喝過的香蕉牛奶,她都會哭半天。

出院後我們住在弘益大學附近,每天都去那個有練習生表演的小廣場。練習生們都很拚命,又唱又跳,大汗淋漓,青春洋溢,泡菜小姐就在下麵沙啞著嗓子喊“Fighting。(加油)”。

那天有個2001年出生的練習生,泡菜小姐被刺激到了抱著我哭,“年紀一大把了,還這麽要死要活,是不是很丟臉。”

“沒關係,那些演員三十多了還演高中生,為了愛情尋死覓活,那才丟臉。”

我就這樣陪了她整整一個月。每天好像都是一樣的,但變化在悄然發生。那天我們在梨花女子大學散步,有金發碧眼的帥哥攔住我們,問可否給我們拍照。

梨花女子大學是培育韓國總統夫人的搖籃,這裏出身名門的女大學生都顏值“爆表”,沒想到在美女紮堆的地方,還有人搭訕我們。泡菜小姐說:“校園內是禁止拍照的。”

可那帥哥說:“可是小姐你太美麗,我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最後當然是沒有拍成,因為工作人員來幹涉。可是那場邂逅之後,泡菜小姐突然就振作起來,她說她突然想吃南鑼鼓巷的宮廷雙皮奶。於是我們飛回了北京。

我知道,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後來我回憶整件事,一拍大腿,“我在首爾待了一個月,竟然沒去看EXO演唱會!”

真的,把腸子都悔青了。

每次過馬路,就算沒有車,卜先森也一定要等到綠燈,然後走斑馬線。我有亂穿馬路的壞毛病,他總會嚴厲地說:“你知道開車的人看到你這種人,會有多緊張嗎?真的很危險!”

在慕尼黑,我們曾親眼看到一個女孩闖紅燈,被急速駛來的車輛撞飛。那司機報警後請我們當目擊證人。警察調查取證之後,確認是女孩違反交通規則,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對於女孩出車禍死亡,司機不需要作任何賠償。那件事把我嚇得每次都乖乖等綠燈。

可有次在北京,我們在路邊吵架,我氣得直接橫穿馬路,他追上來一把將我扛在肩膀上返回人行道。我拚命捶打他,喊:“放我下來,放我下來!”

他不理我,竟然一直把我扛回家。

鄰居見了,笑著問:“怎麽啦?吵架了?什麽原因啊?”

卜先森冷著臉說:“她亂穿馬路。”

我當時氣暈了,竟然沒糾正他。

或許比起我們吵架真正的原因,我闖紅燈更讓他抓狂。

劉昊然晉升為“國民同桌”後,我跟卜先森感慨:“我怎麽就沒碰到過這樣的同桌呢?”

卜先森說:“我碰到過。初中同桌身上總是有生花生米,我胃一難受她就掏出來給我吃。”

“這麽深情?難怪後來受了傷,去做不良少女了。”

“現在她在加拿大過得很好,我在Facebook上看到她的畢業照,穿著學士服笑出酒窩,做回了曾經那個美好的少女。”

可是還有些東西,卜先森不知道。

那個女生還有微博。我看到她畢業典禮那天寫的一段話:

“很想為你唱一首歌,B,雖然你永遠不會聽到,但是所有的歌詞,都是為你而寫的——我再也無法靠近的人,你像天空一樣遙遠,可是每當我抬起頭,卻總能看到你。我永遠不能擁抱的人,你像天空一樣遙遠,可是每當我想見你,你總是在那裏。”

我從未見過誰把“念念不忘”詮釋得這樣唯美。

我曾經想,如果我在中學時代遇見卜先森,會不會也像那些女生一樣,卑微地暗戀他呢?

答案是肯定的。

因為那時的我很胖,頭發短得像刺蝟,校服褲子太長,褲尾被踩得稀巴爛,戴過牙套,戴厚厚眼鏡,被男生說像“醜女無敵”,一度自卑得連和男生對視都沒有勇氣。

如果那時遇見卜先森,我也會覺得,他像天空一樣遙遠吧?

如果,在最美好的年紀,以最糟糕的模樣,遇見那個閃亮的男孩,結局一定是錯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