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案例講解

錢大海好像還是不太明白,“歐陽教授,能舉個例子嗎?”

“好,我舉兩個案例說明一下。”

“第一個案例。一名案犯闖入一處住宅,他劫持了住在裏麵的一對夫妻。案犯命令丈夫趴在地上,然後他將一個杯子放在丈夫後背,用威脅的口吻對丈夫說,如果我聽到杯子掉下來,就會殺了你老婆。然後,案犯將妻子挾持到隔壁房間,侵犯了她。”

“第二個案例。一名案犯闖入住宅後,發現隻有妻子一人在家。他命令妻子打電話給她的丈夫,叫他回家。當丈夫回家時,案犯突然襲擊丈夫,將他綁在椅子上,並強迫丈夫觀看自己侵犯他妻子。”

“如果從刑法的角度看,這兩起案件都是強奸案,但是從偵查學的角度看,兩名案犯實施的行為卻存在著性質上的根本差異。”歐陽教授介紹完兩個案例,繼續講解道。

“在第一起案件中,案犯使用杯子的行為是一種控製丈夫的手段,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實施強奸犯罪,因此從性質上說,這種行為屬於犯罪手段。”

“在第二起案件中,案犯命令妻子誘騙丈夫回家的行為和強迫丈夫觀看的行為已經超越了實施強奸犯罪的需要。這些行為顯然增加了犯罪風險,對成功實現強奸目的顯屬不必要。但是,道格拉斯認為,這些行為對案犯卻極具意義,通過實施這些行為,案犯成功地羞辱了丈夫,滿足了自己的變態幻想,這些標為是典型的簽名行為。”

“哦,原來是這樣,”錢大海有些明白了。

“錢支,你去過王永梅被害現場。王永梅當時下身**,**不見蹤影。我在外圍現場進行了仔細搜索,沒有發現被雨水衝走的跡象。因此可以確定,案犯作案後,特意帶走了被害人的**。”歐陽教授對錢大海說。

我想起來,當時在現場,歐陽教授曾一路沿著路邊的溝渠尋找什麽東西,原來是在尋找消失的被害人**。

“也可能是案犯圖財,搶走了被害人的**。”身材矮胖的劉金山坐在椅子上,呼呼喘著粗氣,提出不同意見。

“不太可能是圖財,我們在現場發現了王永梅帶的中老年補品和小錢包,案犯沒搶這些值錢的東西,卻偏偏去搶一條不值錢的**,不合情理。更大的可能性是,這是案犯實施的收集紀念品或戰利品的簽名行為。”歐陽教授反駁道。

“紀念品和戰利品?有什麽不同嗎?”錢大海又問道。

“對案犯的意義有不同。戰利品通常是勝利、成功和征服的象征,對案犯起激勵作用。紀念品是一種具有提示或象征意義的物品,代表著一次愉快的經曆,它常常與案犯某種確認的需要聯係在一起。紀念品起回味作用,案犯借助它能反複體味作案時的興奮心理。通常,這些物品並不值錢,就算它很值錢,案犯看中的也不是這一點。”歐陽教授解釋道。

“出現了收集紀念品或戰利品的簽名行為,案犯實施係列案件的可能性很大,因為這些紀念品或戰利品就像擺在他眼前的觸媒,無時無刻不在觸發他展開新的變態幻想。”

“在聯邦調查局實習時,我們曾遇到一宗‘神秘剪刀手’案,案犯羅傑・金伯每次對被害人實施侵害後,都會用剪刀剪走被害人一縷頭發帶走。抓獲羅傑・金伯後,他說,每次見到那些頭發,都會讓他重新體會到當時作案時的興奮之情。這些被害人頭發對案犯而言,屬於紀念品。”

“前兩年,在某地相鄰兩縣,先後發生三名中年婦女被害案。一名死者被發現死於河中,另兩名死者分別被發現死於一處山坡和一處田間,隨身攜帶的食品,白色、黃色紙張等物品散落在屍體四周。屍體檢驗發現三名死者死因分別為溺死、扼死和勒死,未有性侵跡象。奇怪的是,三名死者身上均無外衣。”

“調查發現,三人沒有關聯性,唯一的線索是兩名死在山坡和田間的死者隨身攜帶有祭祀用紙。偵查人員分析死者可能是進廟燒香的香客,但案犯既不謀財也謀性,殺人動機令人十分費解。”

“破案後證實,案犯是極度迷信的男女二人,臆想通過不斷殺人鞏固其‘皇帝’和‘娘娘’的高貴地位,於是合夥選擇女香客為作案對象,通過誘騙方式將死者引至偏僻處采用暴力手段殺害,離開現場時,又將死者外衣脫下作為戰利品帶走。”

沒想到歐陽教授大腦裏儲存了這麽多案例,在他的細致講解下,我仿佛看到,那名殺害王永梅的凶手正躲在某個陰暗的角落裏獰笑。他反複把玩著被害人的**,陶醉在自己獨特的幻想中。一名單身女性從他身邊經過,他丟掉**,一躍而起,像一隻凶狠的獵豹咬斷了綿羊的脖頸。

歐陽教授的嗓音再次響起,中斷了我的遐想。

“在伍玉琴被害案中,我也同樣發現被害人衣裙和**有丟失現象。雖然,在距離中心現場很近的地方找到了被害人的衣裙和**,但至少說明,案犯在殺害伍玉琴後,實施了收集紀念品或戰利品的簽名行為。隻是因為別的原因,沒有把衣裙和**帶離現場。”

“兩起案件都出現了收集紀念品或戰利品的簽名行為,這絕不是偶然,它強烈提示我們很可能是同一個殺手所為。”歐陽教授最後總結道。

“我看這些都是歐陽教授個人的猜測,沒有什麽實質依據嘛!”劉金山坐在椅子上,不以為然。

按照偵查學理論,並案偵查的依據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硬件串並,一類是軟件串並。

所謂硬件串並,是以不同犯罪現場痕跡、物證的鑒定結論為依據進行並案的方法。這種並案方法科學性、客觀性強。

所謂軟件串並,是對案犯的行為特征、個性特征進行分析,找出相同特征,據此進行並案的方法。相比硬件串並,這種方法的主觀性較強,並案的可靠性不如前者。

或許是受到這種傳統思維的影響,劉金山認為,歐陽教授僅憑案犯的一個行為就並案,未免太過武斷。

劉金山談完意見,站起來接了個電話,然後向杜佑華說分局有事,先離開了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