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是誰偷走了日記本

看著伶牙俐齒的柴雲初,陸守之說道,“就這麽不相信我們警察?我們在辦案的過程中能丟了證據?你這麽說是對我們的的侮辱。”

柴雲初會這麽說是因為她模仿了刑偵劇裏的情節,她聳了聳肩膀,抱歉的說道,“對不起,是我腦洞大開,想多了。”

陸守之用一種怪異的眼光打量著柴雲初,目光裏流露出懷疑,“你真的是雕刻師嗎?”

“是的。”柴雲初肯定的回答。

“是什麽程度的雕刻師?”陸守之對玉雕刻師這種工匠行業不太了解。

“比我師傅差一點。”柴雲初覺得自己這麽說是謙虛了。

“比馮大師差一點點?”陸守之用大手指和食指比了一點點距離。

“是的。”柴雲初點頭。

“也算是大師級的了吧?”陸守之實在難以相信麵前這個二十來歲的姑娘是個大師級的玉雕師。

一般能被稱為大師的都是那種五六十歲,在某個行業經驗豐富,並且做出了傑出貢獻的人才有的稱號。

“應該算是吧!”柴雲初在玉雕界被稱為天才玉雕師,拿了無數個獎。

陸守之點點頭,“你這麽厲害,如果離開了馮大師,應該不愁賺不到錢。”

柴雲初意識到陸守之這是話裏有話,“你這是什麽意思?”

“隨便問問,也想多了解一下玉雕師這個行業。”陸守之隨口扯了一個理由敷衍柴雲初。

“你這人?”柴雲初知道陸守之這是在騙他,她脾氣上來了,“你問這麽多,不就是想知道我會不會因為錢害死我師傅嗎?”

“我告訴你,不會,絕對不會,我不缺錢,隻要我想賺錢,我大可以憑我卓絕的手藝賺很多很多錢。”柴雲初覺得陸守之這種懷疑對她是一種侮辱。

陸守之大拇指和食指相互摩擦,打了一個響指,“冷靜一下。”

“我們來推理一下,你提到的遺產?”

一聽到陸守之說遺產的事情,柴雲初頓時把受辱的事情拋到腦後,“怎麽才能知道我師傅給我留下了什麽?”

“你把周舒桐抓起來審問一番吧?”

陸守之聽了簡直哭笑不得,“你以為這是玩遊戲呢?警察想抓誰就抓誰?”

“那怎麽辦?”柴雲初在等著陸守之的答案。

“等我消息。”陸守之提取了抽屜上的指紋。

是誰拿走了那本日記本,隻要鑒定一下指紋就知道了。

別無他法的柴雲初點點頭,“好!”

陸守之和柴雲初離開工作室,出了工作室的門兩個人分頭走了。

陸守之回了刑警隊,柴雲初回到周舒桐家的工作室繼續工作。

百鳥朝鳳這個作品,運用了大量的透雕技藝法,鳳凰的羽毛雕刻特別考驗刀工,羽毛采用的是花下壓花的雕刻技術,這種雕刻技術就是用細密的雕刻為底紋,形成半浮雕的羽鱗紋,柴雲初拿著刀仔細的雕刻著,手不停的動著,用妙手生花來形容她的雕刻技術一點也不誇張。

她在進行雕刻的時侯拋去所有的雜念,心無旁騖的雕刻著。

玉石粉塵飛起來,她吹了一口氣把塵霧吹開,拿刀的手繼續雕著羽鱗。

“咚”一聲,工作室的門被大力的撞開,柴雲初換了一把刀繼續雕刻漂亮的鳳羽。

周舒桐怒氣衝衝的用腳踹開工作室的門,見柴雲初安靜的猶如仙子般坐在工作室台前雕刻玉雕,她衝到柴雲初麵前,用手戳著柴雲初的後腦勺,“死丫頭,你良心給狗吃了。”

柴雲初的頭往下垂,手中的刀偏離了陰刻線。

陰刻線是標注玉雕作品下凹的線段,柴雲初的刀在玉麵上劃出了一條線,她放下手中的刀,怒視著周舒桐,“你發什麽瘋?”

周舒桐氣的跺著腳罵道,“柴雲初,你安的什麽心,我舅舅剛死,你就來害我媽媽。”

這種子虛烏有的罪名扣在柴雲初頭上,她氣的瞪大眼睛,目光如炬的看著周舒桐,“你瘋了,我什麽時侯害你媽媽了?”

“我媽被警察抓走了,你汙陷我媽媽偷了我舅舅的遺產。”周舒桐怒視著柴雲初,眼睛裏能噴出火焰來。

柴雲初無故被找茬,她的火氣往頭頂上湧,“警察把你媽媽抓走了,你去找警察,你找我做什麽?”

“是你報警說屬於你的遺產被我媽媽偷走了,警察才把我媽媽抓走。”周舒桐一直都討厭柴雲初,因為她總認為柴雲初搶走了原本屬於她的東西。

名利、金錢,還有無數的光環,周舒桐認為這些原本都屬於她,可就是因為柴雲初,這些東西她都沒有得到。

柴雲初是跟陸守之提過遺產的事情,可他給她的答複是不能隨便抓人,怎麽突然間又把人抓走了。

她放下手裏的活,站在水槽邊洗手,“我跟你去刑警隊。”

“算你識相。”周舒桐以為柴雲初跟她一起去刑警隊,是要證明馮安秀的清白。

柴雲初對著周舒桐撇了一下嘴,表示不屑與她計較。

柴雲初有重要的事情,自然沒閑功夫和周舒桐打嘴仗,所以在前往刑警隊的路上,一直被周舒桐罵著。

刑警隊,審訊一室,陸守之把指紋鑒定結果放在馮安秀麵前。

“這是什麽?”馮安秀瞄了一眼陸守之推到她麵前的文件裝糊塗。

陸守之看著對麵化著精致妝容,滿身珠光寶氣的女人,他嚴肅的說道,“這是我們在馮安徒臥室的床頭櫃抽屜裏提取到的指紋,經過鑒定,是你的指紋。”

“嗯?有什麽問題嗎?”馮安秀麵對陸守之的詢問是非常的淡定。

“據我們所知,馮大師有兩份遺囑,一分是我們看到的,另一麵遺囑被人偷偷拿走了。”陸守之一邊說,一邊觀察著馮安秀的表情。

“嗬嗬!”馮安秀發出一聲冷笑,“我哥生前擬了一份遺囑,並且經過公證處公證,陸隊長要是所有懷疑,可以去公證處核實。”

馮安秀在社會上闖**,什麽人什麽事沒經曆過,又怎麽會被陸守之的幾句話嚇住。

“馮安秀,我們有充份的證據證明你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號,從死者馮安途的臥室抽屜裏偷走了死者的日記本。”陸守之是掌握了充份的證據才把馮安秀帶回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