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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點,按照約定班利來到警察廳。利朋已坐在那裏等著了,班利剛落座,休威就說:“利朋正要講述他的探險呢!”
“按照周六計劃好的,”利朋說,“昨天我到帝羌去了,也找到了蘇珊。這個女孩很乖巧,並且值得信任。從她那裏,波瓦拉和管家的陳述得到了證實,另外她提出了三個疑點。第一,夫人出門時是戴著帽子的,但卻沒有戴一個固定帽子的發卡,她對這點很不解。我問她為什麽,她說帽子要固定住才不會往下掉。我說可能夫人走得匆忙,一時之間給忘了。她說不會這樣的,發卡就紮在夫人觸手可及的襯墊上。戴上帽子的女孩是不會忘記這件事的,就算是一開始忘了,下樓時因為沒有固定,帽子會不住地搖晃,從而使她想起來。所以她覺得奇怪。第二,夫人出門時沒帶一件行李,就連必不可少的手提包都落下了。第三,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一點。要舉行晚宴的那天,早上時夫人曾讓蘇珊到康迪聶德飯店送一封信給菲利克斯。看了信,菲利克斯讓她給夫人帶話,說他會如約去拜訪。”
聽完報告,廳長說:“發卡的事值得推敲。”接著,班利也匯報了他調查的情況。
班利的匯報引起了大家的一陣討論。
廳長說:“我剛才也得到一些消息。康迪聶德飯店打電話來,說已經查出周五菲利克斯回飯店的時間是在淩晨一點半,晚間電梯員和房間服務生都是這麽說的。當時菲利克斯看上去很高興,不過,他們說他一直以來都是個和藹可親的人,所以說那天的樣子沒什麽奇怪的。”休威取出雪茄,說:“請用。到現在為止,案件陷入僵局,調查停滯不前。看來我們應該整理一下手頭的資料,進行一下推理判斷了。除此之外,也要謹慎地擬訂下一步的行動方案。”
“的確!”班利說,廳長的提議也是他正想要做的,班利不由得一陣欣喜,“廳長,我假設死屍是這個案件的焦點,其他所有的事都是圍繞處理死屍而發生的。利朋,在這一點上我們是觀點一致的吧?”
利朋點頭讚同。
接著班利說:“我們再看殺人的手段,勒殺這種手段極其殘忍。我認為凶手如果不是個瘋子,就是個情緒失控、激動異常的男子。如果有別的選擇,這種方法肯定不是首選。由此可見,凶手並不是有預謀才行凶的。”
“我也這麽想,班利,請接著說!”
“肯定是凶手和夫人獨處時,突然非常激動,以致情緒失控。是什麽樣的感情,才會使人衝昏頭腦最後竟將人置於死地呢?
“首先我想到的是因愛情而引發的恨意和妒忌。但這麽激動的會是誰呢?我就想到了菲利克斯,夫人甚至願意和他私奔,我想他不可能含著滿腔的恨意和妒忌。情人之間互相爭吵有時也會失控,但不會致人死亡。這樣看來,菲利克斯就沒有那麽明顯的犯罪嫌疑了。相比之下,心懷這麽強烈的恨意和妒忌的人,很有可能是波瓦拉,他有更為明顯的行凶動機。”
“我覺得你說得很對。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一定是有什麽事情刺激了波瓦拉,使他的心情急劇惡劣,最終殺死了夫人。他一定是知道了夫人決定棄他而去,跟菲利克斯私奔,或在他們計劃私奔時就被他發現了,於是他怒火中燒決定下手。如果完全不知情,就談不上情緒變化了。”
“說得沒錯。”
“而且,他肯定還非常愛她,才會情緒失控。要不然,他最多也就是感到無法理解、氣憤,達不到我們說的失控、狂亂的程度。如果兩人本來就關係緊張,或波瓦拉的感情並不專一,那發生這種事他除了不解、意外,說不定還會覺得高興。”廳長說。
班利和利朋也都同意這種說法,於是廳長繼續說:“根據以上的推理,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如果波瓦拉對他的夫人用情至深,而且得知她要私奔,或是已經私奔,那他就有了犯罪動機。如果不是這樣,那麽他還有菲利克斯或是其他什麽人,都沒有犯罪動機。”
“廳長的推理過程中,包含了很多的可能性。”利朋思考著說,“難道就沒有可能是其他人嗎?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將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菲利克斯和波瓦拉身上。”
“沒錯,管家也可列為懷疑對象,必須把他的行動調查清楚。夫人同時還和別人有私情也未可知,不能將這一點忽視了。不過,目前還是要圈定菲利克斯和波瓦拉。”
“還有一點要注意,”班利說,“根據驗屍報告,夫人的死亡時間和她從離家到被害的時間隔很短,差不多是連續的。根據從飯店負責人那兒得到的消息,我們可以假設菲利克斯在晚宴後的第二天就回倫敦去了,他是不是和夫人一起走的?如果是,菲利克斯就有嫌疑。如果不是,波瓦拉的嫌疑就更大。”
“是的。我們暫時把凶手是誰放在一邊,來想想屍體是怎麽被裝進桶子的。桶子是如何來回運送的,我們已講得很清楚了。從卡比西大道被送出時,桶裏裝的的確是雕刻品。一直到被送到沃塔魯車站,可以肯定沒有被動手腳的機會。然後有二十三小時的時間,是無法明確桶子行蹤的,後來就出現在克勞斯車站。我們要注意,並不是有兩隻桶子。後來,那隻桶子又被送回巴黎,我們證實運送途中它沒被動過。
“到了巴黎,下午五點二十分,桶子由北停車場送出,然後就沒了蹤跡。到晚上六點十分,它才再次在貨運站出現,這次又被送到了倫敦。到了倫敦後,桶子裏已經裝著死屍了。在被運送的過程中,它被動手腳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桶子被掉包是發生在沒有蹤跡的這段時間裏。
“我們先對它在巴黎時的情況進行一下分析。從北停車場運往嘉迪尼貨運站,馬車運送桶子需要多長時間?”
“五十分鍾左右。”廳長說。
利朋說:“我很讚同班利的看法。這樣想,就可以解釋桶子為什麽會行蹤不明了。要把桶子打開,取出裏麵的東西,再把死屍裝進去,這個過程是要花費很多時間的。我覺得,屍體裝桶的地點應該是倫敦。”
“不錯,利朋!我想你說的應該就是和真實情況相符的。”
“廳長,照這樣推理下去,波瓦拉夫人應該是去了倫敦。她在死了之後才被運到倫敦的可能性不大。再結合班利帶來的法醫驗屍報告,根據那上麵的死亡時間,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周日夫人和菲利克斯一起去了倫敦。”
“好像是這樣。”
“如果她真的隨菲利克斯去了倫敦,那凶手就是菲利克斯了。另外,還有很多疑點指向他。假設就是他殺了夫人,他會做些什麽來處理屍體。首先,他得找個地方,把屍體藏好。這使他想起了桶子,幾個小時前他曾看見過,那是用來裝載雕刻品的。他知道有桶子,而且還知道怎樣得到桶子。為了在型號、外形上配合自己的需求,他給雕刻品公司寫信,並特別訂購了他們的商品。”
“假地址是怎麽回事呢?”
“我暫時無法解釋。但我想也許凶手那樣做隻是為了掩人耳目。”
“接著說!”
“桶子被送到,他馬上去領了回來,並運去聖馬羅山莊。然後將其中的雕刻品取出來,再把屍體裝進去。接著又把桶子運到克勞斯車站寄往巴黎,同時他自己也乘同班車到了巴黎。到站之後,他立刻雇了車取走桶子,把它從北停車場運去了嘉迪尼街的貨運站。桶子再次被運去倫敦,緊接著他也回來了。周一就到碼頭取走了桶子。”
“他把桶子這樣運來運去有何用意呢?既然是為了把屍體處理掉,他雖然折騰了半天,但沒有達到目的呀?”
“我還無法解釋。”利朋說,“雖然我說不清,但我想他這樣做可以起到擾亂視聽的作用。在桶子被反複運送的過程中,一個留著黑色胡子,長得酷似菲利克斯的男人,每次都會出現,這一點可以有力地證明他就是凶手。目前,除了他沒有出現任何這樣的男子,我想那個人就是菲利克斯了。”
“假如正是像利朋推論的那樣,”班利說,“那封關於打賭的信就是菲利克斯寫的。很明顯,他是想要嫁禍給羅迪。”
廳長說:“也許他想嫁禍的人是波瓦拉。”
“波瓦拉!”利朋好像恍然大悟,大叫道,“沒錯,這就對了。我總算明白了,不管是信還是桶子,都是被菲利克斯利用來擺脫罪責的工具。你覺得呢,廳長?”
“很有道理。”
班利質疑道:“為什麽要把羅迪扯進來,直接署上波瓦拉的名字不就得了?”
“那樣目的太明顯了!”因為推理得非常順暢,利朋有些手舞足蹈,“會使事情過於簡單!菲利克斯考慮到,波瓦拉不可能不在信上簽名,幹脆就假借羅迪的名義好了。這一點他還是挺高明的。”
“如果真是菲利克斯寫的信,”班利說,“這個難題就迎刃而解了。信上體現出的信息和知識,隻有菲利克斯才有。在多旺森德咖啡廳,是他跟羅迪談論彩票的事,所以他非常了解。羅迪和杜馬希爾的所謂打賭隻是敷衍警方的說辭,根本就是虛構的。或許隻是菲利克斯為了領取桶子而捏造的借口。”
“沒錯!”利朋很興奮,“整件事看起來絲絲入扣。總算是有點兒眉目了!還有一點,我們不能忽略,蘇珊提到夫人曾給菲利克斯留下信。這說明,那天晚上,為了某件事,夫人和菲利克斯的確曾協商過。”
“沒錯,這很重要。”廳長說,“但是目前還是有些疑點,比如,發卡的問題。利朋,你覺得應如何解釋呢?”
“我想,她當時因自己的決定太激動了,興奮之餘,連自己要幹什麽都不知道了!”
廳長搖搖頭道:“這太牽強了!她一件行李都沒有準備,看上去並不是要去私奔。我覺得,當天晚上夫人就被殺害了。凶手是用帽子和外套來迷惑我們,說不定那些東西都被他藏起來了。”
班利接口道:“以前,我也曾這麽看,但後來我還是否定了這個想法:首先,如果夫人是在周六晚上被殺,屍體要安放在哪兒呢?運送雕刻品時,書房曾留下桶子的印痕,可是後來店家來取走了桶子,因此就排除了用桶子放屍體的可能。其次,那幢房子裏,沒有地方可以存放屍體。管家和女仆曾經反複搜查,什麽也沒找到。如果她是在家中被害,菲利克斯、波瓦拉,或別的什麽人以及菲波聯合的可能性都有。根據調查凶手就不可能是菲利克斯,因為沒有同謀,要把屍體運送出去,菲利克斯是做不到的。而我們也沒有發現存在同謀的可能。波瓦拉呢,處理起屍體來,他要方便很多,但他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在場。說到管家,我敢確定他非常值得信任,不可能是這件事的同謀。在廳長推測的那些作案時間裏,有任何事情發生,管家都可以看到。”
“這麽說也對。其實,聯係你的推論,在想想利朋的分析,倒是可以推出一個結果。”
“我也覺得夫人不是在當晚遇害的,”利朋說,“但是我不同意班利關於波瓦拉不在現場證明的看法。”
“我覺得是有道理的。”廳長說,“你認為哪裏可疑?”
“波瓦拉關於從工廠出來之後的說法並沒有確證。真的有那麽個美國人嗎?我覺得,那根本就是他捏造的。”
“有道理!”廳長說,“但那不是重點。波瓦拉說他到家的時間是剛過一點,管家和仆人也都證實了他的說法,所以不用再討論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證據,你們記得嗎?他說在沿著河岸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雨?你們問過管家,主人是不是被雨淋濕了外套,他的回答和波瓦拉說的一樣。我調查了一下,那天晚上的雨並不是很大,晴得也很快。但在大約一點的時候,下過一陣很猛的。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當時波瓦拉還沒回到家?所以,在一點十五分之前,他不可能犯罪。一點十五分之後,也不可能犯罪,因為到那時,管家和女仆都在家,夫人和菲利克斯也已經走了。如果波瓦拉是凶手,也隻能在那晚之後再行凶了。”
“關於這一點似乎沒有什麽疑問了。”利朋說,“根據分析推理,桶子及信件和波瓦拉都沒有關係,我們已經確定夫人是在倫敦遇害的,剛才廳長也分析過他沒有犯案時間,我想可以排除他是凶手的可能性了。你認為呢,班利?”
“我以為現在不管排除誰的嫌疑都還為時過早。依照我的看法,從行凶動機來說,波瓦拉最有可能是凶手。”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說波瓦拉當晚就將夫人殺了。”廳長說,“你認為,因為夫人準備私奔,波瓦拉才要將她殺害。可他回家時她還在,所以那晚就沒有所謂的私奔這回事。”
這個結論使三人不由得大笑起來。
然後廳長說:“總的來說,我們已經確定波瓦拉夫人遇害的時間,是在周六十一點三十分到第二周的周一晚上,也就是菲利克斯寫雕刻品訂購函的這段時間裏。顯然她是被別人殺害的,可能是菲利克斯或波瓦拉,也可能是其他人。就我們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波瓦拉與菲利克斯的嫌疑最大。先說波瓦拉,雖然他有明顯的犯罪動機,但是目前還不確定他的夫人是不是要私奔。如果能證明他的夫人沒有私奔,他就可以洗清嫌疑了。從我們目前的調查及推理來看,在有可能犯罪的時間裏,他完全可以證明自己是不在場的。
“相反,菲利克斯卻疑點重重。首先,有人指出,他曾接到一封信函,是關於夫人與之約會的。晚宴後,波瓦拉還沒回來的時候,在十一點到十一點三十分這段時間裏,他留下來同夫人單獨相處。雖沒有確切證據,但他們在一起一直待到一點左右也是很有可能的。後來,也許是夫人與他同行,也許是兩人在同一時間單獨行動的,他們都去了倫敦。這樣推斷是基於下麵三個原因:一、她給丈夫留信,說她決定要跟菲利克斯在一起。這封信還沒取得專家鑒定,對於它的價值還不能盲目相信。二、不管是生是死,當時她都已經離開家了。管家和女仆都曾搜尋過,什麽也沒找到。周一時,桶子才被打開,沒人動過裏麵的雕刻品。三、通過對桶子的運送時間和路線的分析,桶子裏被裝入死屍發生在倫敦。可見,波瓦拉夫人已經到了倫敦。
“其次,菲利克斯拿給警方的羅迪的來信,根本就是他自己寫的。因為信的內容主要是關於打賭及能力測試的,隻是為了給桶子的出現找個理由,而那些都是不存在的事情。那封信不是羅迪寫的,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而信中所談及的事情菲利克斯最為了解。
“在桶子的運送過程中,那位留著黑胡須,長得酷似菲利克斯的男子曾多次出現。但同時,非常有利於菲利克斯的也有兩點:第一,我們無法確定他的作案動機;第二,在打開桶子的現場,當他發現死屍時的震驚以致昏厥也很能說明問題,我們不能忽略。
“現在,我們手頭的證據還不足以得出結論,所以還需要我們努力調查。到底是誰寫了那封有關彩票及打賭的信,一定要查清楚,可否以打字機作為切入點,找到了打字機就知道是誰寫的那封信了。明天我就派人收集波瓦拉使用的打字機樣本,隻要他有可能使用,就加入我們的收集,力求齊全。如果還是沒有線索,就擴大範圍,在羅迪、杜馬希爾及別的人之間進行同樣的調查。班利,請跟倫敦警察廳說一下,也調查一下菲利克斯使用過的打字機。”
“我估計應該做過這項工作,但是慎重起見,我會再寫信確認。”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很重要,不能耽擱。那就是要詳細地調查菲利克斯從周六晚上一直到次周的周四晚上,也就是桶子往巴黎運的這段時間裏的行蹤。波瓦拉夫人到底有沒有跟他一起去倫敦,要有有力的證據和清楚的結論。
“在那一段時間裏,波瓦拉都做了些什麽也要查清楚。如果還是沒有進展的話,就隻能求助那些目擊證人,讓他們進行指認,菲利克斯和波瓦拉到底誰更像那個黑胡須男子。另外,也可以從將桶子轉送到各個車站的馬車夫著手,找到馬車夫,也就查出了他的雇主。還要仔細調查波瓦拉夫人以往的生活,找出所有的可疑之人。”
各自有了明確的任務,他們馬上就開始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