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在卡塔赫納所有的曆史建築中,最宏偉壯觀的當屬聖費利佩·德巴拉哈斯城堡,它是西班牙在其所有殖民地中留下的最讓人歎為觀止的建築。它坐落在聖拉薩羅山上,靜靜地凝望著大半個卡塔赫納城,也包括這條街對麵的中心警察局。與飽經風霜的十七世紀石堡不同,中心警察局外表明亮、嶄新,外牆裝潢顯露出了濃烈的二十一世紀超現代風格,可是警察局內部卻鋪著暗沉的瓷磚地板,四麵水泥磚牆將這裏遮得嚴嚴實實的,把所有的腐朽與壓迫都包了進來,而且拒人於千裏之外。亨利想:“不知這些警察有沒有抬頭看過那座古堡一眼,然後好好思考一下,經過三個半世紀的歲月變遷,執法機關應該做出點兒什麽改變。他們應該沒有吧。大家好像都很忙碌的樣子,尤其是現在。”

根據亨利的經驗判斷,在語言不通的地方被逮捕,可要比在英語地區被逮捕麻煩得多。尤其是在卡塔赫納,這裏的警察個個看起來都脾氣很臭,至少現在是這樣的。他從來沒見過哪個地方的警察脾氣這麽大。如果隻看他們的動作和語氣,別人還以為亨利把他們國家的每一條法律都破壞了,還罵了他們祖宗十八代。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因為亨利的美國口音。作為一個美國人,在某些地方總是會遇到特別多麻煩,而且最近這樣的地方好像越來越多了。

坐在狹小潮濕的審訊室裏,亨利汗如雨下,忍受著一幫又一幫警察的輪流審訊。他們有的穿著製服,有的穿著便衣,每個人都聲色俱厲。不過亨利也知道,這些警察並不是因為他的美國口音而針對他。從他們的角度看,亨利就是一個在卡塔赫納的街道上玩命飆車的瘋子,而且在接受審問的時候,這個瘋子還說什麽“有一個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在追殺我”,簡直就是瘋話連篇。

如果在審問的時候他能插上話,那他也許能稍微說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不過,他的美式西班牙語有一點兒生疏了,所以越描越黑。而且不管怎麽解釋,亨利都無法挽回他和小殺手造成的那些損失,還有他們對射時傷害到的人,所以當然也無法緩和警察的憤怒。卡塔赫納是一座旅遊城市,他這種帶著槍在城裏到處飆車的人會影響整座城市的事業和經濟。更糟糕的是,當時還有一個蠢貨敲暈了兩位警官,搶走了一輛警用摩托車,並且還在炫耀車技的時候把車撞毀了,而亨利正好符合人們對那位蠢貨的描述。

亨利試著跟他們解釋他們要找的那個襲警的蠢貨不是自己,而是另一個騎著另一輛摩托車的蠢貨,襲警的蠢貨就是來追殺他的。那個人戴著一頂棒球帽,很明顯不是他。但是這種話讓警察更生氣。亨利不怪他們。如果他是警察,大概也會覺得自己瘋了,而且肯定已經聯係好瘋人院來帶走這個瘋子了。

亨利忽然開始思考:“咦,為什麽我還能這麽清醒地在審訊室裏出汗呢?我應該早就被套上精神病人專用的拘束衣,被灌下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了才對。”

他恍然大悟,可能是因為卡塔赫納沒有收留精神病犯人的地方吧。離這裏最近的精神病犯人收容所應該在波哥大[1]或者是麥德林[2],這兩個地方都在幾百公裏外,開車過去真的會累死人的。也許救護車已經在來的路上了。除非那兩個地方的精神病院還在爭搶這一次運輸病人的機會。

這個地方快把亨利熱瘋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這個審訊室裏被活活烘烤了多久。突然,他聽到了一個新的聲音,是一個女人的聲音,非常耳熟。她說話流利、冷靜,也很堅定,雖然語氣中沒有任何不耐煩或不高興的情緒,但也讓人感覺不容置喙。終於,一位穿著製服的警官走了進來,把亨利的手銬解開,帶他穿過警局,來到了正門入口,那裏有一個人正站著等他——丹妮。

丹妮穿著一件白色襯衫,灰綠色的西裝外套,下身是一條藍色牛仔褲,整個人看起來嚴肅正經,脖子上還掛了一個工作證,證件上寫著“國土安全局”幾個大字。亨利和警官一起往外走時,丹妮很冷酷地看了他一眼。當然,亨利這時候也不敢跟她吵架,隻好低眉順眼地站在夕陽的餘暉中。

警官對丹妮說了幾句話,語氣十分懇切,他如果不是在道歉的話,隻能是在求婚了。丹妮板著麵孔用嚴肅的語氣回複了他幾句,言語中沒有絲毫客氣,可能是叫他回去做事,以後不要再犯錯誤了。然後,拜倫就從路邊把車開了出來,丹妮把亨利塞進車裏。

“對不起,拜倫。你家已經不安全了。”亨利說,“幫我找個能發現那小子動靜的地方。”

“小意思。”拜倫說。

從聖費利佩城堡向外看,風光一片大好。亨利、拜倫還有丹妮三人一起坐在城堡的矮牆根下,從這裏既能看到卡塔赫納的老城區,也能看到都市區的高樓天際線。卡塔赫納背靠湛藍的地中海,美麗的海洋為這座城市投下了獨一無二的光影。

拜倫說帶他們抄近道,卻沒說這近道原來要爬這麽多層樓梯。拜倫自己輕輕鬆鬆就爬了上去;丹妮像一匹小馬駒一樣踏著小碎步,也很快爬完了,隻是出了一點兒汗;可是亨利還沒爬到一半就開始氣喘籲籲了。要是有摩托車肯定早就到了,不過在國家曆史文物上飆車應該是犯法的。

曾經,他也有過一段輝煌的時光——即使剛經曆了一場艱苦卓絕的戰鬥,無論多高的城堡他還是說爬就爬。

是啊,曾經的他也絕對不會發生列日火車上的失誤。

該死!無論如何,他不能休息。

太陽開始下山了。這裏距離赤道很近,黑夜馬上就會來到。亨利要盡快想好接下來怎麽做,越快越好。

“我本來想闖進警察局把你硬搶出來的,”拜倫說著笑了起來,“丹妮覺得用外交手段比較好。”

“還不如用搶的呢,”亨利說,“她把那些家夥嚇得夠嗆。”

拜倫笑出了聲:“接下來怎麽做?”他和丹妮期待地看著亨利。

“我要去布達佩斯。”亨利說。

“去布達佩斯幹什麽?”拜倫和丹妮異口同聲地問。

“找傑克的線人——尤裏。”亨利站起來,拉伸了一下。一個計劃漸漸在頭腦中形成。之前和小殺手搏鬥的時候,亨利全靠腎上腺素爆發才能撐住,現在沒有了腎上腺素的扶持,他隻能用意誌力勉強支撐自己不要倒下,但他知道自己撐不了多久了。他必須想辦法保持專注,否則勞累與疲倦就會開始侵襲他的身體,讓他無法思考。如果他不好好做打算,那就很有可能會輸給小殺手。輸,不在他的選擇範圍內,至少現在不在。

“這些人追殺我不是因為我要退休了,”亨利接著說,“而是因為他們認為傑克跟我說了一些很機密的事情。尤裏應該知道真相。”

拜倫搖搖頭,笑著說:“不好意思,兄弟。我的阿茲特克飛不了那麽遠。”

“我知道,也許我們能‘借’一些飛得比較遠的呢。比如說‘灣流’。”

拜倫一下子嚴肅了起來:“哇,居然想偷別人的灣流噴氣機。這得有多討厭一個人才能做得出來。”不過,拜倫忽然又高興地笑了出來,“我正好認識這麽一個人。給我一分鍾。”他拿出手機,走到離他們幾碼遠的地方。

“我被炒魷魚了,”拜倫用《我得到了一個女人》[3]的調調唱出了這句話,“對,我要被炒魷魚了!我要被炒掉了我也不——在——乎——!”他唱到最後一個音時,一架噴氣機飛到了空中。隨後,在最後一抹夕陽的餘暉消失之前,拜倫開著飛機載著他們,一個轉彎,遠走高飛了。

雖然發生了很多事情,但是丹妮在處理亨利各種不同的傷口時,還是笑著的。灣流噴氣機上的醫藥箱裏各式各樣的藥一應俱全,這真是一件好事,因為亨利身上的傷五花八門。丹妮小心翼翼地把亨利右腿外側那一道又長又深的擦痕上沾著的好幾塊泥巴和細砂挑揀出來。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但是亨利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而且他好像一點兒也不知道自己的手臂和鎖骨上有多少傷口。

除了腿上的傷以外,最糟糕的傷口還是丹妮現在正在處理的這個——在臉上非常靠近眼睛的地方有一道很深的切口。丹妮夾起一塊棉花團,泡到金縷梅提取液中,然後輕輕地擦去亨利臉上早已風幹的血痕和黏在傷口四周的泥土與灰塵,想看看這個傷口到底有多嚴重。傷口不算太長,但是很深。她夾起另一塊棉花團,泡到雙氧水裏,告訴亨利接下來可能會有點兒疼,然後就用棉花團去消毒傷口。

亨利的臉上**了一下,但是僅此而已。丹妮想,這一點兒痛和被殺人狂用摩托車拍飛相比,確實沒什麽——那可不是普通的殺人狂。她知道亨利看到了他的臉。那殺手一定也看到了亨利的臉,不過當時亨利的臉上又是泥又是土,那家夥可能沒看出來他倆長得一模一樣。的確,要不是她之前見過亨利,光憑一張照片她現在也認不出他來。

“亨利?”她試探性地喊道。沒有回答。亨利不想討論這個問題,但是丹妮決定打破砂鍋問到底。管他呢,她都幫他擦血了,問幾個問題都不行嗎?

“你有沒有孩子啊?兒子,有嗎?”

亨利眼窩深陷,看著丹妮說:“沒有,怎麽這麽問?”

“那個騎摩托車的家夥——你覺不覺得他有點兒奇怪?”

“是啊,”亨利說,“我發現他特別厲害。”

“我是說他的臉!”丹妮說著,往亨利臉上貼了一枚蝴蝶創可貼。如果用針縫合的話,傷口會好得更快,但是丹妮沒有厲害到能進行麵部手術,所以還是用可愛的小蝴蝶來治愈他吧。

“是不是有點兒像你?”

亨利讓步了,歎了口氣說:“是啊,我注意到了。”

“所以你真的從來沒有和女生保持過長期的關係?”

“不算上你的話,沒有。”

丹妮忍不住笑著說:“你有沒有可能有個連你自己都不知道的私生子?”

“不可能。”亨利非常堅定地說,“絕對不可能。”

“那……”

“丹妮。”亨利沒有大聲地說,但是丹妮能明白他的意思。她沒有繼續逼問亨利,而是往一個塑料小袋子裏塞了兩塊帶血的棉花團,然後把袋子塞進座位底下的行囊裏,緊緊拽著行囊的帶子。

“對了,謝謝你。”丹妮說。

亨利揚起眉毛,問:“謝什麽?”

“謝謝你離開了拜倫的家,這樣我們就不會成為目標了,”她說,“還有,謝謝你在佐治亞州的時候趕來救我,其實你可以自己逃走的。”

亨利笑了,說:“我隻是想帶你上飛機,免費送你去匈牙利轉一圈而已。”

“在那裏我會遇到什麽?”

“匈牙利人,”亨利說,“我每次見到他都跟見了鬼似的。”

“一個帶著槍的鬼?”丹妮問。

“我每次開槍時,都把目標想象成他。”亨利的這句話嚇到了丹妮。

丹妮還在想應該做些什麽回應,但是亨利往後一躺,閉上了眼。對話結束了。

[1] 哥倫比亞的首都地區。

[2] 哥倫比亞城市。

[3] I Got A Woman,美國靈魂音樂家雷·查爾斯的一首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