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的女兒
六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五點三十分
當天下午我們的造訪使管家很不自在,雖然她看起來健壯得像個男人,但是很明顯沒有了精神,臉上還帶著不安的神情。當我們進門的時候,史尼金對我們說關於這起案件的所有報道她都仔細閱讀過了,而且還不停地打聽有關此案的進一步消息。
我們的來訪出乎她的意料,萬斯指著一把椅子讓她坐下來,她的眼神閃爍著憂慮。萬斯目光犀利地看著她,視線相遇時她的眼神明顯在躲閃,好像擔心萬斯的目光會刺探到她內心深處隱藏的秘密似的。
萬斯直接發問:“親愛的普理絲太太,班森是不是很注重他的假發,尤其在會見客人的時候?”
普理絲放鬆了一些,說:“會客時他幾乎從不摘下。”
“你能否回憶一下,班森先生以前有沒有過不戴假發就會見客人?”
她緊皺雙眉,想了想說:“噢,他的一個老夥伴奧斯查爾上校常常來家裏,聽說他們以前一起住過,我記得有一次他把假發摘下來給他看了。”
“還有其他人嗎?”
她想了半天,說:“我就知道奧斯查爾上校一個人,其他的就沒有了。”
“客戶呢?”
她接著說:“他在陌生人麵前很注重這個。即使到了夏天,天氣炎熱的時候,他也要把窗戶關得死死的,然後緊閉窗簾,才肯摘下假發。”接著她指著挨著玄關的那個窗戶說,“當然,在台階那兒可以看到房間裏的一切。”
“謝謝你說的這一點。假如我從台階處輕叩窗戶,房間裏的人能聽到嗎?”
“可以,我以前就那樣試過,有一次我出去忘帶鑰匙了。”
“你說謀殺班森的人是不是通過這種方式進入到房間的?”
“很有可能。”
“我覺得凶手跟班森先生應該非常熟悉,這樣他才會敲窗戶進入房間。你讚同嗎?”
“哦,對的。”她有些遲疑,這樣的問題很明顯不在她的能力範圍之內。
“假如一個陌生人敲打窗戶,班森先生有可能不戴假發出去開門嗎?”
“沒有這種可能,他絕對不會讓其他人進入房間的。”
“你當天晚上聽到門鈴響了沒有?”
“沒有。”她很幹脆地說。
“台階上有燈嗎?”
“沒有。”
“假如晚上班森先生聽到有人在外麵敲窗戶,他能認出是誰嗎?”
普理絲太太猶豫著:“我想應該不會。”
“假如站在屋裏,在不打開大門的情況下,你能看出外麵站的是誰嗎?”
“不能,我倒希望是這樣。”
“那有人在敲窗戶,班森先生可以辨別出他的聲音來嘍?”
“是的。”
“你確定沒有人可以不用鑰匙就直接進入房間?”
“沒有人可以進來,門是自動上鎖的。”
“是那種自動彈簧鎖?”
“是。”
“那麽肯定有一個可以關上的鎖孔,門上鎖後也可以從兩邊把它打開。”
“對,是有一個鎖孔。可是有一天班森先生說這個鎖孔不太安全,就叫人來把它給搞壞了。我懷疑是他沒有鎖好門就出去了。”
萬斯走到玄關跟前,我能清楚地聽到他開門關門的聲音。
他查看了一會兒說:“外人真的沒有你家裏的鑰匙?”
“隻有我和班森先生有這裏的鑰匙。”
萬斯點了點頭,接著說:“你說在班森先生被謀殺的當晚你沒有關上房間的門,平常的時候門也是打開的嗎?”
“不,平時門都是關著的,那天天氣太熱了,所以才打開的。”
“這麽說,門開著是很不尋常了?”
“是的。”
“如果門關上了,你還能聽到聲音嗎?”
“這門非常厚,關上之後就很難聽到聲音了。”
“不但厚,而且還很精美!”萬斯稱讚。
他對著那兩扇厚重的桃花心木門露出羨慕的神色:“你知道什麽是文明嗎,馬克漢?就是設計一些廉價低級的替代品來代替固有的美麗而耐用的東西。所有現代文明的退步史都可以從木料工藝品上看出來。你看那扇古老的門,把它的木料和雕工跟現代機器生產出來的眾多木板比較一下,你就知道我說的沒錯了。”
他對那扇門研究了很久,然後突然轉身,看到普理絲太太正好奇地望著他,便發問道:“班森先生外出就餐時,是怎麽處理那個珠寶盒的?”
她有點緊張地說:“他隻是把它留在那張桌子上了,什麽都沒做。”
“他走了之後,珠寶盒還在嗎?”
“對,本來我想把它收起來放好,但是仔細考慮了一下覺得還是不要動它的好。”
“在班森先生離開家之後,有沒有陌生人到過門口或是屋裏?”
“沒有。”
“你確定嗎?”
“嗯,我確定。”
他站起來在屋裏走來走去。走到普理絲太太跟前時,他突然停下了腳步,麵對著她質問道:“赫林蔓是你娘家的姓?”
她最害怕的事情終於發生了,臉上血色全無,眼睛睜得又大又圓,啞口無言。
在她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萬斯友好地說:“前些天我很高興見到您美麗的女兒。”
“我的女兒……”普理絲太太的嘴張得很大。
“赫林蔓小姐,班森先生的秘書那位迷人的金發小姐。”
“她、她不是我的女兒。”普理絲太太坐直身子,結結巴巴地說。
萬斯好像是在斥責一個做錯事的孩子:“普理絲太太,為什麽要欺騙我們呢?你忘記了當我提到你對和班森先生喝下午茶的年輕小姐有某種私人情感的時候,你是多麽焦躁不安嗎?你肯定特別害怕我認為她是赫林蔓小姐。請問普理絲太太,你為什麽會緊張?她是一個不錯的姑娘,你怎能因為她姓赫林蔓不姓普理絲而責備她呢?赫林蔓是王宮貴族,而普理絲可能隻是一個小地名,也可能是墜毀或爆炸之意,更可能是蛋糕、麵包發酵的意思。”
他對普理絲太太微笑著,這讓她心情平靜了下來。
她反駁道:“不是你說的那樣,先生。我想讓我聰明的女兒在這個國家裏變成一位高貴的淑女。”
萬斯愉悅地說:“我明白,赫林蔓小姐為人聰明伶俐,你是害怕別人知道她的母親是管家後會阻礙她的成功,所以甘願為了她的前途一直隱姓埋名,對吧?請問你的女兒自己一個人住嗎?”
“嗯,她一個人住在莫尼塞丘,我們每周見一次麵。”她聲音微弱,幾乎聽不到。
“的確,我相信一有機會你們倆就會見麵。你之所以從事管家工作的原因,是不是因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書?”
當她抬起頭的時候,眼中流露出一絲痛楚的神色。“嗯。她告訴我他的人品不怎麽樣,他經常讓她在晚上的時候來家裏加班。”
“你希望在這裏保護她?”
“就是這樣,先生。”
“謀殺他的第二天早上,當馬克漢先生問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沒有槍時,你為什麽那麽緊張而且坐立不安?”
普理絲太太很快將目光轉移,猶猶豫豫地說:“我,沒有緊張啊!”
“普理絲太太,你別騙我們了,我可以直言不諱地幫你回答,你在害怕是赫林蔓小姐謀殺了他。”
她開始哭泣,“不,不是的,我發誓,我的女兒那天晚上根本不在這裏,她不在這兒……”
她不停地顫抖,一個星期以來的緊張情緒終於讓她徹底崩潰了,她顯得無助和軟弱。
萬斯安慰道:“別這樣,普理絲太太,我們認為班森先生的死與赫林蔓小姐沒有絲毫關聯。”
她仔細觀察他的表情,由於她長期提心吊膽,起初還不敢相信,後來萬斯花了一刻鍾的時間來費盡唇舌地解釋自己所說的全部是事實。直到我們要離開時,她的情緒才漸漸穩定下來。
在前往史蒂文森俱樂部的路上,馬克漢全神貫注地沉思著,訪問普理絲太太後所推理出的新的事實,讓他再度陷入困惑中。
萬斯銜著煙,轉過頭不停地看著兩旁掠過的建築物。當車子行到四十八街,臨近紐約聖公會教堂的時候,萬斯堅持要我們欣賞一下,於是讓司機停了車。
“基督教,他們的建築一眼即可分辨,僅有少數比較例外。教堂是全城之中最不礙眼的建築物。相比之下,巨大便是美,這是美國人建築美學的信條。被人們稱為摩天大樓的就是這些中間有長方形洞的巨型盒子,它們的高聳巨大是美國人所推崇的。但是一個二十層的盒子看起來遠遠沒有十層的盒子漂亮,是這樣吧?看,對麵的那幢建築物,隻有五層樓高,可它卻比這個城市中任何一棟摩天大樓都要漂亮、令人印象深刻。”
在去往俱樂部的途中,萬斯隻間接提到了一次對於謀殺案的看法。
“馬克漢,我應該得到嘉獎,因為今天我做了一件好事,我覺得仁慈的心腸遠比官銜來得寶貴。普理絲太太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擔心了很長時間,今晚她可以睡個好覺了。她是一位勇敢、堅強的女人,根本無法想象她的女兒——未來的貴夫人被別人懷疑。奇怪的是她為什麽要這麽擔憂?”他狡猾地看了馬克漢一眼。
晚飯結束後,我們將椅子拉開,望著麥迪遜廣場的樹梢,重新又回到這個話題中。
“馬克漢,如同你們律師一向強調的,現在讓我們拋開所有成見,公平地、認真地看這個案件。我們現在想知道當你提到武器時,普理絲太太為什麽那麽緊張,以及當我認為她對同班森喝下午茶的年輕小姐有私人感情時,她為什麽坐立不安。如果這兩個問題解開了,那真相就大白了。”萬斯說。
“那女孩和她的關係,”馬克漢插話,“你是怎麽知道的?”
“眼睛。”萬斯責難地看了他一眼,“還記得嗎,我們第一次與那位年輕小姐見麵時,我就頻頻向她放電,算了,我原諒你。你還記得我們關於頭蓋骨的討論嗎?一見到赫林蔓小姐,我就覺得她的頭型、顴骨、下巴和鼻子都非常像班森的管家。之後我開始注意她的耳朵。耳形會遺傳,赫林蔓小姐的耳朵上端極尖,沒有耳垂,正和普理絲太太的一樣。我由此猜測出她們之間的關係。當然,還有其他相似之處,比如說膚色、高度……她們兩人身形都算高大,肩膀很窄,手腳也很細小,臀部也……我猜赫林蔓是普理絲娘家的姓氏,但這些對於本案來說已經不重要了。”
萬斯在椅子上挪動著身子,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現在用你的法律思維認真思考一下,假設在十三日午夜十二點半,凶手悄悄來到班森家中看見客廳燈亮著,於是輕輕地敲窗,之後班森先生允許他進入房間。你覺得他會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呢?”
馬克漢回答:“當然是與班森特別熟的人,但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一點兒幫助了,我們根本不可能把他所有的熟人都逮捕起來。”
“夥計,範圍比這個還要再縮小一些,”萬斯挑起一邊的眉毛說,“凶手至少是班森的好朋友。班森在他麵前根本不在乎自己摘掉假發、取下一排假牙後的模樣。大家都知道假發對於每個禿頭的風流中年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東西。普理絲太太也說過,在一個送雜貨的男孩麵前班森都要刻意隱藏禿頭,你想他會以禿頭的醜態出現在陌生人麵前嗎?另外還有,他那天穿了一件舊外套和一雙拖鞋,想象一下他衣衫不整的情景。夥計,你想想能有幾個人可以讓班森這麽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有那麽三四個吧,”馬克漢隨口回答,“可我總不能將他們一個個都逮捕吧!”
“沒這個必要,但是如果是那樣,你肯定會這麽做的。”萬斯慢悠悠地從煙盒中取了一支煙,一邊點煙一邊說道,“還有許多有益的啟示。比如,凶手一定很熟悉班森家裏的格局,他明白管家的臥房和客廳之間有很長的一段距離,即使開槍關上房門之後也沒人聽得見槍聲。他肯定也知道在那段時間屋子裏根本沒有其他人。還有,班森非常熟悉他的聲音,因為如果聽到的是竊賊或者是上尉威脅的聲音的話,他是絕對不會開門的。”
“這個推論比較可靠。還有呢?”
“珠寶啊。你有沒有想過,那天晚上班森回到家時珠寶還在桌子上,為什麽第二天早上就不見蹤跡了呢?所以,顯然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許凶手正是為它而來的,要真是這樣的話,有誰知道珠寶在班森家中?又有誰特別想得到它們呢?”
“對,沒錯,”馬克漢輕輕地點頭表示同意,“你說得很對,切中要點了。我對凡菲一直有一種強烈的不安,幸好希茲帶來裏奧·庫克投案自首的消息,要不然今天下午我就要下令逮捕他了。證實那是謊報後,我又開始重新懷疑他了,我想聽聽你的看法,所以今天下午沒提到原因,我的想法和你剛才所說的一席話完全吻合,凡菲就是我們要抓的人。”忽然他把蹺得很高的腿放下來,“哦,天啊!你竟然讓他從我們眼皮底下大搖大擺地跑掉了。”
“老朋友,莫生氣,”萬斯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說,“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他一定和凡菲夫人在一起,這樣的話他會很安全。你放心好了,他跑不掉的,再說班·哈裏先生也是出了名的追捕逃犯的高手。凡菲,先放過他,今晚咱們不需要他。明天,你就更不需要他了。”
馬克漢糊塗了,“什麽意思?為什麽我不需要他?”
萬斯伸著懶腰解釋說:“雖然他沒有罪,不過他個性乖僻又不可愛,也不帥,如果沒有必要的話,我不希望他出現在我旁邊。哦,另外附帶說一句:他,無罪。”
馬克漢被萬斯弄得暈頭轉向,呆呆地看著萬斯足有一分鍾之久。“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如果凡菲無罪,那麽你認為到底是誰有罪?”
萬斯看了看表,“明天你帶上希茲搜集來的所有不在場證據來我家吃早餐,到時候我會告訴你是誰殺了班森。”
馬克漢被萬斯的語氣震驚了。此刻,他隻能提出心中的疑問:“現在能告訴我嗎?”
“現在不可以。”萬斯很不好意思,“我今晚要去聽音樂會,你也一起來吧,是管弦樂演奏,可以幫助你緩解一下緊張的情緒。”
“我不去!”馬克漢沒好氣地說,“一杯蘇打白蘭地,這才是我需要的。”
之後他和我們下樓打了一輛計程車。
“明天早上九點鍾,怎麽樣?”我們剛把腿邁進車裏,萬斯說,“晚點再去辦公室,別忘了打電話給希茲,要他準備好那些不在場證據。”
計程車就要開動時,他又把頭伸出車外問道:“喂,馬克漢,你覺得普理絲太太她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