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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程漫長,一路上百無聊賴,蒂華納州是一個除了錢一無所有的鬼地方,而這條路又是整個州最無趣的路段。“先生,一毛錢,謝謝!”小男孩兒走到你的汽車跟前,用期待的眼神望著你,靦腆地開口,而後向你介紹他的姐妹親戚什麽的。蒂華納代表不了墨西哥。任何一個邊境城市都不隻是一個邊境城市那麽簡單。就如海濱絕不單單隻是海濱。海軍,幾艘漁船,便是聖地亞哥這個美麗港口的全部。霓虹亮起時,這裏更是美不勝收。那時海浪溫柔得如同一個慈祥的老婆婆在唱聖歌。然而這些跟馬洛毫無關係,回家擺弄湯勺才是他該幹的。

車向北馳,路途單調,一如水手的歌謠。穿城過鎮,上下山坡,沿岸飛馳。路在城鎮間交錯,在山嶺間起伏,在海灘上蜿蜒。深夜兩點,車終於到家。一輛深顏色的轎車裏,正有人等我,我隻看到兩根天線,沒看到警燈和任何警察的標識。當然,天線也不隻是警車上才有的。我剛剛走了一半的台階,就聽到他們下車衝我吆喝。兩個家夥穿著常見的製服,動作一如既往的慵懶,難道他們以為整個世界都會安靜下來隻為聆聽他們發號施令嗎?

“馬洛,是吧?我們需要好好談談。”

他亮了亮警徽,其實我壓根兒沒看清,就算把他當成防疫人員也情有可原。白種人,頭發暗黃,我看了一眼就心生厭惡。他的同伴是一個人高馬大的家夥,長得挺帥,衣冠楚楚,一臉深藏不露的狡猾和卑鄙。以我的經驗,多半是一個飽讀詩書的暴徒。我從他們的眼神裏看到了冷酷、淡漠、鄙夷、警惕、耐心、監視等意味,隻有警察才會有這種眼神。警院畢業遊行的那一刻,就意味著這種眼神成熟了。

“我是中央凶殺組的格林警官。這位是戴頓探員。”

你不可能親密地去跟大城市的警察握手。所以我徑直上前把屋門打開,把他們讓進客廳。

我將窗戶打開,讓柔和的風吹進來。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特裏?盧恩諾克斯的人?”

問話的是格林。

“他住在恩希諾,老婆是個富婆。我從沒有去過他家,不過偶爾會一起喝點兒。”

“偶爾?偶爾是什麽頻率?”格林問。

“可能一個星期一次,也可能兩個月一次,偶爾嘛,隻是個籠統的說法而已。”

“你見過他的妻子嗎?”

“見過一次,匆匆一瞥,那時候他們還沒結婚。”

“你最後一次跟他見麵是什麽時候,什麽地方?”

我從茶幾一旁拿過煙鬥,開始往裏麵裝煙絲。大塊頭坐在格林的後麵,格林身體前傾,等待我回話,手裏拿著一支圓珠筆和一個紅邊記事簿。

“我是不是該說‘發生了什麽事’,然後你說‘是我們在問話’?”

“你隻需要回答問題。”

我浪費了三根火柴,花了好長時間才點燃煙鬥,煙草犯潮了。

格林說:“我的時間很充裕,不過我在屋外時已經等你夠久的了。你還是回答問題吧,先生。你的底細我們一清二楚。想必你也清楚我們不是吃幹飯的。”

我說:“我正在努力回憶。以前我們常去的地方是維克托酒吧,去‘野貓與熊’和‘綠燈籠’的次數有限,哦,就是那家開在日落街的、打算裝修出英倫大酒店格調的酒吧。”

“請你不要浪費我們的時間。”

我問道:“誰死了?”

“馬洛,你該做的隻是回答問題,配合我們的調查,其他的你不用知道。”戴頓探員說道,語氣老練而嚴肅,暗含的潛台詞是“你最好給我老實點兒”!

這個人很討厭,我真想照著他的門牙狠狠來上一腳。也許我隻需要隔著自助餐廳瞅他一眼,就會有這樣的衝動,而根本不需要認識他。這可能是因為內疚,也可能是因為累了一整天再加上憋著口暗氣。

我說道:“年輕人,你這一套就算用在少年署都顯得滑稽,對付我是不是嫩了點兒?”

格林咧嘴笑了起來。戴頓麵不改色,不過鼻息明顯粗重了一些,滄桑感成倍提升,狡猾和卑鄙成雙倍提升。

“你最好不要跟戴頓胡攪蠻纏,他參加過律師考試,圓滿通過。”格林開口說道。

我起身走到書架跟前,取下一本裝訂本的《加州刑法》,放在戴頓麵前。“請你幫我指一下,有哪一條條款規定我必須回答你的問題?”

他肯定很想揍我一頓,這一點我倆都心知肚明。不過他非常沉著,沒有衝動。他在等待機會。顯然他並不清楚格林是否會默許他的出格舉止。

“任何一個公民,都有義務與警方合作。”他說,“合作包含多個方麵,以實際行動協助,以及回答警方的提問都在其內,但提問內容必須是必要的,且不含歧視。”他流利地說道,語氣嚴謹而機敏。

我說:“法律上並不存在這種義務。大多數情況是直接或間接的恐嚇達到了這樣的效果。人們沒有義務回答警察的任何詢問,不管是什麽時間、什麽地點。”

格林失去耐心,喝道:“你住口。你沒有覺察你正在為自己找退路嗎?你給我坐下。在恩希諾盧恩諾克斯的別院裏發生了一宗命案,盧恩諾克斯的妻子被人殺害了。除了逃走的盧恩諾克斯,我們沒有找到任何其他線索。所以他被認定為這起凶殺案的嫌疑犯,我們正在緝拿他。這下你該回答問題了吧?”

我把書丟到一張椅子上,坐回沙發上,與格林麵對麵,隻隔著一張茶幾。

“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沒有去過他們家,找我是不是找錯了?”我說。

格林兩隻手交替地輕輕拍打著大腿,衝我笑著,一聲不吭。戴頓靜靜地坐在椅子上,隻用眼睛惡狠狠地瞪著我。

格林開口說道:“我們在他的房間裏找到一本帶有日期的記事簿,上麵記著你的電話號碼,前一天的已經撕掉了,而今天的那一頁上還留有印痕,顯然未超過二十四小時。我們想知道他幾點鍾給你打的電話,想知道他去了什麽地方,什麽時候出發的,為什麽要走。這些我們都必須查清楚。你滿意嗎?”

我問了一個不指望他回答的問題:“怎麽會在別院裏呢?”沒想到他竟然回答了。

“她似乎經常去別院。大晚上會客。”他臉色泛紅,說道,“用人們借著屋裏的燈光能透過樹影看到。有時候會非常晚,晚到不能再晚,汽車開進來又開出去。怎麽樣,我說得夠多了吧?盧恩諾克斯在淩晨一點左右去過那裏,他們家的管家是目擊證人。他在裏麵待了二十分鍾才出來,出來時隻有一個人,接下來沒有任何異常情況發生,燈也依舊亮著。可是今天早上盧恩諾克斯卻失蹤了。管家來到別院後,發現自己家的小姐像美人魚一樣一絲不掛躺在**,可是他卻看不清她的臉了,你聽著,她被一尊猴子雕像把臉砸得稀巴爛,慘不忍睹。”

我說:“的確,她水性楊花,對不起特裏?盧恩諾克斯,但他絕不會那麽做。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們離過婚,又複婚了。他過得一點兒都不開心,我知道。他就是這樣的人。但是他沒有理由到現在才爆發。”

格林很有耐心,不緊不慢地說道:“誰知道呢。這種事並非沒有發生的可能。不管是默默隱忍的是男人還是女人,總有一天會忍無可忍。可能連他自己也摸不清楚會在什麽時候突然爆發。事實上,現在有人死了,他已經發狂了,我們不得不出動。你不要再胡說八道了,不然你今天也得蹲號子,現在我們問你一個非常容易回答的問題。”

“警官,他是不會老實回答你的。他把那本法律書讀透了,學過法律的人都是這副德行,以為書裏的法律就是法律的全部。”戴頓冷嘲熱諷地說道。

格林說道:“現在還不需要你開動腦筋,你隻管給他做筆錄就好了。如果你真的能勝任,大不了我們讓你在警察局的吸煙室裏唱一首《慈母頌》。”

“警官,請你自重。希望我的這句話沒有冒犯你的官銜。”

“你去揍他一頓,要是他被揍趴下了,我去扶他。”我對格林說。

戴頓慢慢將圓珠筆和記事簿放在桌子上。眼睛裏冷光閃爍,起身走到我跟前:“自作聰明的小子,你給我站起來。我不能容忍你對我滿口胡言,雖然我也是上過大學的文化人。”

我站起來,還沒站穩,他一記華麗的左勾拳就衝我打了過來,不過並沒有真的落在我身上。這時響起了鈴聲,當然不是開飯的鈴聲。我狠狠坐回去,輕輕搖頭。戴頓像個笑麵虎一樣,依然站在那裏,說道:“看來你剛才沒有準備好,這次不算,我們再來一次!”

我看向格林,這家夥正饒有興趣地盯著自己的大拇指,好像在對指甲上的肉刺進行某種深入的研究。我等他抬頭,沒有動,也沒有開口,要是這時候站起來,就會給戴頓再次出拳的機會。不過,就算我不站起來,他也想真的打我一頓。通過剛才那一拳,我已看出他是個不錯的拳擊手,一拳打出的分寸掌握得非常精準。不過,我要是再次起身,他還敢打我,他會知道後果的。想要打倒我,他需要出拳無數次才有可能。

“夥計,幹得漂亮!”格林漫不經心地調侃道,“你這麽做,正中了他的下懷。”

“馬洛,再問你一次,這回是正式的筆錄。”他抬起頭來,一副和顏悅色的姿態,“你剛才從哪裏回來?最後一次見到特裏?盧恩諾克斯是在哪裏,以什麽方式見的麵,談了些什麽?回不回答你自己看著辦。”

戴頓鬆鬆垮垮地站在那裏,眼眸中有著微不可察的得意之色,不過他的下盤很穩。

我沒有理會他,而是問道:“那廝怎麽樣?見到他了嗎?”

“你說誰?”

“她總不能一個人**吧?你們不是說她一絲不掛地躺在別院的大**嗎?”

“那不是現在的工作重點。等我們把她的丈夫逮捕以後再追究不遲。”

“很好。總得先抓個人當替罪羊。反正抓他更簡單一些。”

“馬洛,如果你這麽不配合,我們不介意抓你回去。”

“讓我當關鍵證人?”

“關鍵證人?想得美!是以嫌疑犯的身份。我們有理由懷疑你是這起凶殺案的幫凶。起碼主犯的逃走和你脫不了幹係。我懷疑你把他窩藏到了某個地方。你要知道,剛開始的程序,隻需要大膽假設。我們的上司同樣精通法律,最近心情很壞,不知道他會怎麽想。不管你願不願意老實交代,我們都會得到答案的。是你自己想倒大黴。越是撬不開的牙關,越是有撬開的必要。”

戴頓說道:“你跟他說這些有什麽用,人家精通法律。”

格林不緊不慢地說道:“雖然是廢話,沒有人在乎,但向來很管用。馬洛,聽著,我要吹哨子逮捕你了。”

我說:“好呀,你吹吧。你以為警察對我呼喝幾句,我就要拋棄以前投注在他身上的感情?特裏?盧恩諾克斯是我的朋友。你控告他的理由,恐怕是另有其事吧,而且更加證據確鑿,更加容易立案,況且,他還潛逃了。說一千道一萬,這不過是一樁交易,你們真正的動機是為了某件早已被遺忘的陳年舊事。我最惡心這種交易。不過誰讓他是弱勢的一方呢,善良、好欺負。他隻需要知道她死了,就能斷定你們第一個要抓的就是他,其他的說辭都是鬼話。要是在審訊程序上傳訊我,盡管我不情願,但我還是會回答所有問題。但你們的問話,我沒有必要回答。格林,你他媽的是個好人,我看得出來。不過你的搭檔是個喜歡亮警徽的混賬,時刻想彰顯一下自己的權威。你讓他動手打我呀,你不是希望給我好看嗎?看我不敲斷他那破玩意兒。”

戴頓沒有動,他得摸摸後背休息一會兒,他不過是故作凶殘的紙老虎而已。格林站起來,看著我,一副傷透了心的麵孔。

“我要打個電話匯報一下,不過結果是明擺著的。”格林說,“馬洛,你是一隻不知死活的小雞仔,病得不輕。讓開,別妨礙我。”他的最後一句話是衝戴頓說的。戴頓讓開身子,走回去拿起記事簿。

格林走到電話機跟前,輕輕抓起話筒,眉頭緊皺。這是一趟跑斷了腿卻不討好的苦差事。

這就是我不願意跟警察打交道的原因,麻煩。本來你已經決定要對他們仇視到底,可是半路殺出一個通情達理的家夥,一下讓你方寸大亂,不知如何是好。

他們的頭兒的命令是不要對我客氣,直接抓起來。

所以我被戴上了手銬。或許他們認為我是一個老油條,不會在家裏留下任何對自己不利的東西,也或許是他們壓根兒忘了,居然沒有搜查我的屋子。他們犯了一個大錯誤。如果他們進行了搜查,特裏?盧恩諾克斯交給我的那把汽車鑰匙鐵定會被搜出來。那輛車遲早會被他們找到,到時候隻要一核對,就會發現這把鑰匙與那輛車子是相匹配的,也就有了牢靠的證據證明我們曾經見過麵。

然而這種假設事後被證明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車子在半夜被偷走了,多半已經被開到了艾爾帕索,隻需要假造一份文件,走走過場,配一把新的鑰匙,就能賣到墨西哥城。所以警察永遠也不可能找到那輛車了。售賣車的錢最終會變成毒品,流通回來。廝混在黑社會的人認為,這也是促進兩個城市互利共贏的一項必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