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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聖誕節還有三天,我突然收到一張現金支票,金額是一百美元,來自拉斯維加斯銀行。裏麵還夾著一張信紙,是某個大酒店印發的。信上他祝我聖誕節快樂,祝我萬事如意,另外就是一些感謝我的話了,還說希望用不了多久能與我再次重逢。另有附言,格外富有戲劇性,他說:“西爾維婭向我道歉了,說願意再做一次嚐試,我們現在已經複合了。”

我在報紙上社交版的一個嫌貧媚富的專欄上看到了更為詳細的內幕。這種專欄我隻有在找不到其他東西可厭惡的時候才拿來看的,平常是理都不理的。

我們收到一則激動人心的消息,據駐外記者報道,西爾維婭?盧恩諾克斯和特裏這對年輕的夫婦又複合了,地點依舊在拉斯維加斯。她的父親是舊金山和圓石灘的大亨——哈倫?波特。位於恩希諾的豪宅現在正在重新裝修,西爾維婭聘請了讓娜?狄奧克斯和馬塞爾兩位設計師。從屋頂一直到地下室,都要重新裝潢,換成最新潮、最具爆炸性的風格。讀者們應該還記得,這棟擁有十八個房間的豪華木樓,是西爾維婭的前任丈夫庫爾特?威斯特海姆贈送給她的結婚禮物。那麽庫爾特後來怎麽樣了呢?肯定有讀者會這樣問。告訴大家,他現在定居於法國的聖德魯貝斯,跟一位血統高貴的女伯爵和兩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在一起,以後他會一直居住在那裏。你可能又會問,對於女兒複婚這件事,哈倫?波特這位做父親的會怎麽想,對不對?遺憾的是波特先生從來不接受記者采訪,所以我們隻能憑空猜測。說起來,社交圈裏的這些幸運兒實在太孤傲了,簡直是目空一切。

真是無聊透頂,我隨手將報紙丟到牆根兒下,打開電視機。哪怕是看看摔跤比賽,也比看報紙的社交版有營養。不過,一旦被登上社交版,那麽即便原本子虛烏有的事情,也會假戲真做成為事實。所以,這件事很可能並非毫無根據。

那棟擁有十八個房間的木樓,對於擁有好幾百萬資產的波特家族來說,倒是極為匹配的。我在腦海裏想象著它的結構,然而更加匹配的,應該是狄奧克斯最拿手的**崇拜式新式裝潢。我簡直無法想象,特裏?盧恩諾克斯穿著一件百慕大三角短褲,在一個遊泳池邊上悠閑地散著步,對著無線電對講機吩咐管家烤一烤鬆雞、冰一冰香檳——我真的無法想象!

不過,這跟我又有什麽關係?是他自己願意當別人的玩具傀儡。我甚至都懶得再跟他見麵,雖然我知道我們肯定還會見麵的,最起碼他還有一隻黃金配飾的豬皮手提箱在我這兒,不可能就此了斷的。

三月份的一個下午,天空正下著雨,五點鍾左右,他來到了我的那間破破爛爛的“智慧商場”大樓。他的變化非常驚人,腦袋清醒,表情嚴肅而又平和,顯得滄桑了許多,灰白的頭發就如鳥兒的胸脯一樣平滑。他身上穿著一件牡蠣色的雨衣,沒有戴帽子,卻戴著手套。想必他和大部分人都一樣了,學會了如何躲避別人的拳頭。

“如果沒有打擾到你的話,我們喝一杯吧,找個安靜點兒的酒吧。”他說。這情形,就好像十分鍾之前他還在這裏。我們沒有握手,實際上我們從來不握手。他雖不是英國人,但他身上有一些英國人的特性,英國人就不會像生活在美洲的人那樣動不動就要握手。

“咱們還是先回我住的地方吧,你的那隻新潮的手提箱放在我這兒,讓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我說道。

誰料他搖了搖頭,說:“你再替我保管一陣子吧,就當是做了件善事。”

“此話怎講?”我問。

“隻是我想這麽做,沒別的。你不會嫌麻煩吧?我當醉鬼之前,有一段時間就跟這隻箱子剪不斷理還亂了。”

“那不關我的事。你就不要編故事了。”

“要是你擔心它被偷的話……”

“同樣跟我無關。我們還是去喝酒吧。”

他開著一輛“丘比特喬伊特”,車內用淺色的皮革裝裱,銀製品的配飾,車裏空間小得可憐,隻容得下我們兩個人,車頂用一層薄薄的帆布罩著,用以遮風擋雨。哪怕我對汽車的好壞並不挑剔,但是看到它以後,還是忍不住眼饞了。據他介紹,這輛車秒速可達六十五。一個和膝蓋一般高的掛擋又短又粗。

他說:“能夠比它更先進的自動車擋他們還沒有發明出來。其實有沒有都無所謂。這個是四速的,就算上坡都可以三擋起步,已經是現在的汽車中最高檔的了。”

我問他:“你的結婚禮物?”

“心血**下送的,就如‘恰巧在櫥窗裏看到這個精致的小東西’一般,我的格調也被漸漸拔高了。”

“挺好的,隻要脖子上沒有順帶掛一個明碼標價的賣身牌。”我說。

他飛快掃了我一眼,又重新把目光集中在泥濘的人行道上:“好兄弟,插草標賣身嗎?我想說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價碼。你或許覺得我現在並不快樂,對嗎?”兩排雨刷器優雅地在小小的擋風玻璃上刷上來刷下去。

“就當我什麽都沒說,我向你道歉。”

他用一種苦澀的語氣說道:“快樂算什麽?現在我有錢,別的都不需要了。”

“喝了酒以後呢?”

“兄弟,不知道為什麽,我已經能駕馭那東西了。從頭到尾都能保持一副彬彬有禮的姿態。當然,以後的事誰又能說得清呢。”

“照我看,你從來都不是一個酒鬼。”

我們來到維克托酒吧,在吧台的一個位置上坐下來,調了一杯“螺絲起子”喝起來。

“他們調的這種酒不地道。”他說,“地道的‘螺絲起子’是一半金酒加一半螺絲牌青檸汁兒,並不加別的,比馬提尼好喝多了。而他們調的這種‘螺絲起子’,除了金酒和青檸汁兒或檸檬汁兒外,還加了糖或苦料。”

“不就是一杯酒嗎?我從不挑剔。蘭迪?斯塔爾跟你的關係怎麽樣?我住的那條街上的人都罵他不是個東西。”

“或許吧,我的看法和他們是一致的。不過他不會表現得那麽露骨。”他往後靠了靠,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蘭迪還算不上多麽討厭,在拉斯維加斯那種地方,他的生意是合法的。有機會的話,你可以去那裏調查一下,或許你們還會成為好朋友。說起登徒浪子來,在好萊塢可不止一兩個例子,一丘之貉罷了,我張口就能舉出一兩個來。”

“誰知道呢,我對流氓向來敬而遠之。”我說。

“馬洛,世界本來就是這個樣子,那不過是個名詞而已。而今世界變成了這樣,多虧了那兩場大戰,我們要一如既往,保持成果。蘭迪和我,還有另一個同伴,以前同生死共患難,所以就有了不同尋常的感情。”

“你落魄的時候為什麽沒有去找他們幫忙?”

他一口喝盡杯裏的酒,又衝服務生打了個手勢:“因為我一旦求助,他便不會拒絕。”

服務生把新叫的酒端上來。

我說:“這種話也隻有我才會聽一聽。其實你不妨站在他的角度思考問題,既然他欠過你的人情,多半希望有個機會還清的。”

“你說的沒錯,我心知肚明。”他緩慢地搖了搖頭,說道,“說實話,他曾經提供給我一份工作,不過我並不是吃閑飯的人,我付出了汗水。如果要我伸手去乞討別人的恩惠,那不可能。”

“你寧願接受一個陌生人的幫助?”

“陌生人——”他凝視著我的眼睛,“那樣就可以毫無負擔地繼續我行我素,就當自己是個聾子。”

我們已經喝了三杯“螺絲起子”,這隻是一個人的份,不過對於一個酒鬼來說,這種分量剛剛能把他肚子裏的饞蟲喚醒。我看到他離喝醉還早著呢,不由得猜想,或許他的酒癮真的治好了。

他開車把我送回辦公室。

“一般情況下,每天晚上八點零一刻,我們的晚宴就會開始,那時會有很多有趣的人聚到一起。那種開銷隻有百萬,富翁才能眼皮都不撩一下,而且也隻有百萬富翁的用人,才對這種排場不那麽義憤填膺。”

自那以後,每天五點左右他都會順道來我這裏閑聊一會兒。我們並不是隻有一個酒吧可去,不過去維克托酒吧的次數是最多的,或許有某個我不知道的原因,令他對那裏情有獨鍾,讓他不會再把自己灌醉,這事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就好像每隔一天犯一次病,發作的時候慘兮兮的,但是發作完以後一切又恢複如常,如同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他說。

“我不過是一個私家偵探,你這種名聲在外的風雲人物為什麽要找我喝酒?”

“你這是自謙嗎?”

“不,我是不理解。畢竟我們不是一路人,雖說我這個人比較好客。你的家庭生活想必非常滋潤。況且,直到現在我也隻知道你住在恩希諾,具體住在哪兒我是一無所知。”

“家庭生活?這種東西離我非常遙遠。”

酒吧裏空****的,除了幾個嗜酒如命的酒鬼在吧台的高腳椅上坐著。我們喝的依然是“螺絲起子”。他小心翼翼地看著自己的雙手,慢慢端起第一杯酒,生怕弄灑了。

“你可以說得更明白一些嗎?我不是太理解。”

“就如電影製片廠說的那樣,這是一部沒有什麽故事情節的大製作。或許西爾維婭過得如魚得水,但我很不自在。當然,生活在我們這個圈子裏,這不是值得考慮的。隻要你舍得花錢,有好多事可以做,而且用不著上班賺錢。有錢的人不會在乎所做的事是否真的能帶來快樂,他們也很少能夠體味到真正的快樂。除了別人的妻子,他們不會執著地渴望某一件東西。他們的所有欲望,就和木匠的妻子想要為客廳換一副新窗簾一樣,易如反掌,又毫無成就感。”

我聽著他一個人在那裏絮叨,半天沒有插嘴。

“我的時間多得用不完,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想著怎麽消磨時間。遊泳、騎馬、打網球、打高爾夫球……等西爾維婭的那些朋友們好不容易挨到午餐時間,新一輪的吃喝又開始了,用新酒精把昨夜的酒精壓下去。你說有趣不有趣?”

“你去拉斯維加斯的那個晚上,她跟我說她非常討厭酒鬼。”

他咧嘴笑了。我看到他那布滿傷疤的臉,在做新的表情時,一半邊的臉顯得更加僵硬了,也隻有在這種時候我才會覺察到,或許是因為這張臉我已經看得習慣了。

“她說的酒鬼其實隻是指窮鬼。如果是有錢人,在她眼裏就是豪傑了。哪怕在客廳裏喝得大吐特吐,也會有管家去處理。”

“你這話聽起來有些酸。”

他一口將酒飲盡,站起身來說:“馬洛,我得走了。我在這裏隻會讓你厭煩,連我自己都討厭自己,上帝可以做證。”

“我沒覺得你厭煩。傾聽對我來說是小菜一碟,因為我受過專業的訓練。我早晚會找到答案,你為什麽喜歡當一條被人圈養的獅子犬。”

他帶著一臉滿不在乎的微笑,用手指尖輕輕摩挲著自己臉上的疤痕:“你應該好奇的不是我為什麽要待在那裏,坐在絲綢椅墊上等待她來拍拍我的頭,而是應該好奇她怎麽會需要我這種人陪伴。”

我也站了起來,抬步跟著他,一邊說道:“你喜歡絲綢椅墊,喜歡睡在絲綢床單上,有事了就按一按床鈴,隨時有管家恭候差遣。”

“或許吧。我是在孤兒院長大的。鹽湖城的一家孤兒院。”

這一次我比他動作快,搶先把賬單付清。出了酒吧後,他說想在街上溜達一會兒。這會兒已經是傍晚了,天空昏昏欲睡。來的時候是我開車帶他來的,現在我看著他孤身一人走在一家店鋪櫥窗灑下來的燈光下,頭發蒼白,最終消失於霧靄中。

相比之下,我更喜歡那個喝得醉醺醺的他,雖然一身落魄,食不果腹,境況淒慘,可起碼有強烈的自尊心。這種感覺是真實的嗎?也許吧!可能我很喜歡充當老大哥這樣的角色,所作所為連自己都不知道出於何種緣由。幹我這一行的,有時候會以問問題為主,有時候會慢條斯理地刻意挑撥對方的怒火,任何一個合格的警察都擅長使用這種手段。這就跟下棋或打拳擊一樣,有的對手,你得想方設法把他逼入死角,讓他沒辦法站穩,而有的對手,你隻需直接出拳,就能把他打倒。

我沒有詢問他的臉是怎麽變成這樣的,如果我問了,他多半會把前半生的故事一股腦兒地講給我聽。

如果我問了,他也告訴了我答案,沒準兒我就能救兩條人命,不過命運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