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我走進帕瑪俱樂部時,桃樂希和昆恩正坐在吧台。他們沒看到我,直到我出現在桃樂希旁邊說:“Hello,兩位。”他們才發現。桃樂希還穿著上回我見到她時所穿的那套衣服。
她看著我,又看看昆恩,開始臉紅:“你去跟他說。”
“大小姐在生氣呢,”昆恩興高采烈地說,“我替你買了那些股票,你應該多買一些的。要喝什麽?”
“老樣子。你真是個好客人,一句話也沒留就跑掉。”
桃樂希再度看看我。臉上的傷痕已經轉白,淤青幾乎看不出來,嘴巴也不腫了。“我本來相信你的,”她說,一副要哭的樣子。
“你這話什麽意思?”
“你心裏明白是什麽意思。甚至你去媽媽那兒吃晚飯,我還是相信你。”
“那現在為什麽不相信了?”
昆恩說:“她已經氣了一下午,你別又惹她了。”他一隻手蓋住她的手。“來,來,親愛的,你不……”
“拜托你閉嘴。”她把手抽走。“我很清楚我是什麽意思,”她告訴我,“你和諾拉都去媽媽麵前取笑我……”
我開始明白是怎麽回事了。“她這麽告訴你,你就相信了?”我笑笑,“二十年後你還會相信她的謊言?我猜她在我們離開後打電話給你,我們吵了一架,沒有久留。”
她抬起頭說:“噢,我好笨。”聲調很低,可憐兮兮的。然後她抓住我的雙臂說:“好,我們現在去找諾拉。我得向她解釋清楚。我真是個笨驢。要是她生我的氣那也是我活該……”
“沒問題,我們有的是時間。先喝了這杯酒吧。”
昆恩說:“查爾斯兄弟,我想跟你握握手。你給我們小朋友的生命重新帶來陽光和歡樂……”他一飲而盡。“我們去看諾拉吧,那邊的酒一樣好,而且還更省錢呢。”
“你為什麽不留在這裏?”她問。
他笑著搖搖頭:“我不幹。也許你能讓尼克留在這裏,可是我要跟你走。我一整個下午都在伺候你的壞脾氣,現在想多沐浴一點陽光。”
我們回到諾曼第旅館時,吉柏特•維南特和諾拉一起迎接我們。他親吻了他姐姐,然後握了我的手,介紹過後又握了哈裏森•昆恩的手。桃樂希立刻冗長、真摯又顛顛倒倒的向諾拉致歉。諾拉說:“別這樣,我沒什麽要原諒的。如果尼克跟你說我不高興或受到打攪什麽的,那隻不過因為他是個希臘騙子。我來替你把大衣掛起來吧。”
昆恩打開收音機,上頭的數字鍾亮出東區標準時間五點三十一分十五秒。諾拉告訴昆恩:“你負責調酒吧,你知道東西放哪兒,”然後跟著我到浴室問道:“你在哪找到她的?”
“在一家地下酒吧。吉柏特怎麽會在這裏?”
“他說來找他姐姐。她昨天晚上沒回家,他猜想她還在這兒。”她笑了,“不過就算來這兒找不到她,他也不意外。他說她老是到處遊**,她有流浪癖,那是遺傳自母係的基因,非常有趣。他說史泰柯宣稱有這種基因的人通常也會有窺盜狂的傾向,他還會故意放一些東西看她會不會去偷,可是據他所知,她還沒偷過。”[譯注:史泰柯(Wilhelm Stekel),與弗洛依德同時代的心理學家。]
“真是個小男孩。他有沒有談到他父親?”
“沒有。”
“也許他還聽說,維南特在艾倫城企圖自殺。紀爾德和麥考利已經趕去看他了。不知道是否該告訴他們。我很好奇會不會是咪咪派他來的。”
“我覺得不是,但如果你這樣覺得……”
“我隻是好奇罷了,”我說,“他來很久了嗎?”
“大概一個小時了。這個小孩很好玩,正在學中文,還在寫一本談知識和信仰的書……不是用中文寫的。另外他覺得傑克•奧基很不錯。”[譯注:傑克•奧基(Jack Oakie, 1903-1978),好萊塢早期著名演員。]
“我也覺得他很不錯。你醉了嗎?”
“有一點。”
我們回到客廳時,桃樂希和昆恩正隨著《艾蒂曾是個淑女》的音樂起舞。吉柏特放下原先正在看的雜誌,禮貌地說希望我早日複元。我說已經好多了。
“據我記憶所及,我從沒受過傷,”他接著說,“從來沒有過。我試過要弄傷自己,不過那當然跟真的受傷不一樣。我隻不過弄得自己又痛又難過,還流了一大堆汗。”
“其實真正受傷也差不多是這樣,我說。
“真的嗎?我還以為會比較……呃,比較嚴重。”他向我湊近一點。“這類事情不懂。我太年輕了,還沒有機會去……查爾斯先生,如果你太忙或者不願意,直說沒關係,但如果能讓我偶爾趁人不多的時候過來,私下跟你聊一聊,我會感激不盡。我有好多事情要問你,這些事情都找不到其他人可談,而且……”
“我沒把握,”我說,“不過隻要你有時間,我很樂意試試看。”
“你真的不介意?不光是出於禮貌而已?”
“不,我是真心的,隻不過我不確定能如你所願地幫到你。要看你想知道些什麽。”
“呃,比方食人族之類的事情,”他說,“我不是指非洲或新幾內亞那類地方的……而是比方發生在美國。這種事情多不多?”
“現在這種時代不多,至少據我所知是如此。”
“那是曾經有過嘍?”
“我不知道多不多,不過在這個國家安定之前,總是難免會發生。等一等……我可以找個例子給你。”我走到書架前,想找一本諾拉從二手書店買來的杜克所著的《美國著名罪案》,一下就找到了,然後交給他說,“隻有三四頁。”
“食人者”艾弗瑞•佩克在科羅拉多山區
謀殺了他的五個同伴,吃掉屍體並偷走他們的錢
一八七三年秋天,二十個大膽的男子離開猶他州鹽湖城,去聖胡安山區探險。他們聽說該地藏有價值連城的財寶,便輕鬆愉快且滿懷希望地展開了旅程,但幾個星期過去了,他們什麽也沒發現,隻有一片荒無的不毛之地以及冰雪覆蓋的山脈,讓他們越來越消沉。他們越往前走,就越覺得荒野看起來魅力盡失,最後,顯然唯一的報酬將是餓死,他們終於開始絕望了。正當這些探險者絕望得要放棄時,他們看到遠方有個印第安營地,雖然落到“紅番”手裏會遭到什麽樣的命運很難說,但他們仍決定怎麽死都好過餓死,於是一致同意賭賭看。
走向那個營地的途中,他們遇到一個印第安人,看起來非常友善,並陪著他們去見奧瑞酋長。讓他們大為驚訝的是,那些印第安人非常周到地招待他們,並堅持要他們留在營地直到從旅途的辛勞中恢複過來為止。最後這群人決定再度動身,目標是鬆林營區。奧瑞酋長試圖勸阻他們,並成功地說服了其中十個人放棄旅程,返回鹽湖城。另外十個人則決定繼續,於是奧瑞酋長給了他們充足的糧食,並勸告他們沿著古尼森河走,此河是為紀念一八五二年遇害的古尼森上尉而命名的(請見摩門教友喬•史密斯生平)。
艾弗瑞•佩克看起來是這群繼續探險人中的領袖,他吹噓自己對這片荒野的地形非常了解,並對自己找路毫不費勁的本領表現得極有自信。這群人走了一小段路之後,佩克告訴他們,不久前格蘭特上遊附近發現了豐富的礦藏,他建議帶領大家前往該處。有四個人堅持遵照奧瑞酋長的指示,但佩克說服了其餘五個人與他結伴前往礦區,這五人分別名叫史旺、米勒、努恩、貝爾和杭福瑞,另外四個人則繼續沿著河走。
四人的那一組人,後來有兩個人餓死並被遺棄,但剩下的兩個人終於在曆經艱苦之後,於一八七四年二月抵達了鬆林營區。這個營區由亞當斯將軍指揮,兩個不幸的探險人受到妥善的照顧。等到精力恢複之後,便重返文明社會。
一八七四年三月,亞當斯將軍被召到丹佛開會。一個寒冷的暴風雪的早晨,他尚未返回,營區的工作人員正坐著吃早餐,被門口出現的一個野人給嚇住了,他淒慘的要求食物和休息的地方。他的臉腫得可怕,雖然肚子空空,但其他狀況還好。他自稱名叫佩克,並表示他的五個同伴因為他生病而遺棄他,但留給他一支來福槍,他也帶在身邊。
留在那個營區十天並接受工作人員款待之後,佩克上路又到了一個名叫撒瓜切的地方,他表示他決定要一路去賓州找他的弟弟。在撒瓜切,佩克四處買醉,而且顯然身懷巨款。在酒醉後,他說了許多關於探險隊同伴死掉的故事,和之前的說法頗為矛盾,他似乎涉嫌用不正當的方式處理掉他的同伴們。
此時亞當斯將軍正從丹佛趕回營區,在撒瓜切暫時停留,住在歐圖•密爾斯家中時,密爾斯建議他逮捕佩克並調查他的行動。將軍決定將佩克帶回營區,途中他在道尼少校的小屋停留,遇到那十個聽從印第安酋長勸告放棄旅程的人。此時證明佩克之前所說的有一大半是撒謊,於是將軍認為需要做一個徹底的調查,佩克被綁起來帶回營區,遭到嚴密的監禁。
一八七四年四月二日,兩個很激動的印第安人跑來營區,手上拿著幾條他們宣稱是“白人的肉”的肉條,說是在營區外麵發現的。由於放在雪地中,天氣又非常冷,因此肉並未腐爛。佩克看到這個證據時,忽然麵如土色,低低地呻吟一聲,整個人癱倒在地。經過照顧與憐憫的懇求之後,他作了一番供述,大致如下:
“我和其他五個人離開奧瑞的營地時,覺得我們有充分的糧食足可應付眼前漫長而險惡的旅程,但我們的食物迅速消耗,很快就瀕臨餓死的邊緣。有幾天我們從土裏掘出草根維生,但因為草根沒有營養,天氣又太冷,動物與鳥類都絕跡,情況變得越來越絕望。每個人的眼中開始露出奇怪的神情,而且都對其他人很疑心。有一天我出去撿柴火,回來時發現我們之中最年長的史旺先生被擊中頭部而死,其他人正在切開他的屍體準備吃掉。他身上的兩千元也被瓜分。
“這份食物隻維持了幾天,我建議下一個受害者應該是米勒先生,因為他身上肉比較多。他去撿柴時,頭骨被一把手斧砍裂。接下來的受害者是杭福瑞和努恩。最後隻剩下貝爾和我,我們隻能堅定地相守,並肩等待命運降臨。我們不想傷害彼此,寧可餓死。有一天貝爾說,“我再也受不了了”然後如餓虎般地撲向我,同時打算朝我開槍。我躲開他的子彈,用一把手斧殺了他。然後我把他的肉割成一條條,帶著上路。我在山頂發現這個營區時,就把剩下的肉條丟掉。我不得不承認我越來越喜歡人肉的滋味,特別是胸部的那部分。”
說完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後,佩克同意替羅特先生所率領的一組人帶路,去找尋被殺害的探險隊員的屍骨。他帶領他們到一個高而險峻的山上,然後宣稱找不到路,這組人便決定放棄搜尋並打算次日返回營區。當天晚上佩克和羅特睡在一起,夜裏佩克攻擊他,企圖殺害羅特後逃走,但被製伏並綁了起來。這組人回到營區之後,就把佩克交給警長。
那年七月初,一名來自伊利諾伊州裴歐裏亞名叫雷諾的藝術家正在克裏斯多佛湖畔寫生,發現了那五個人的屍體躺在一個鐵杉林中。其中四具屍體排在一起,第五具無頭屍體在不遠處尋獲。貝爾、史旺、杭福瑞和努恩的屍體在後腦都有來福槍子彈的傷口,後來米勒的頭找到了,已經碎裂,顯然是被旁邊的那把來福槍擊碎的,槍柄已經斷掉。
這些屍體明顯證明佩克犯下食人與謀殺罪。但他說他喜歡胸部的肉或許是真的,因為每一具屍體的整個胸部都被從肋骨割走。屍體旁的一條小徑通往附近的一個小木屋,裏頭尋獲了遇害者的毯子和其他物品,所有跡象都顯示佩克殺人後在小木屋中居住多日,而且中間他多次去陳屍處取人肉食用。
在發現這些後,警長開出拘票,以五項謀殺罪起訴佩克。但佩克趁警長不在時早已逃獄,此後沒有人聽說過有關他的信息。直到九年後的一八八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亞當斯將軍收到一封寄自懷俄明州謝軒寧的信,信中說一名鹽湖城的探險員表示,他在該處親眼見到佩克。這個寫信的人說,佩克現在化名為約翰•史瓦慈,與違法幫派有聯係。警探開始偵查,在一八八三年三月十二日,拉若密郡的夏普樂斯警長逮捕了佩克,隨後在十七日由亨斯戴爾郡的史密斯警長押送犯人返回科羅拉多州的鹽湖城。
他在一八七四年三月一日於亨斯戴爾郡以謀殺斯瑞•史旺的罪名被起訴,一八八三年四月三日開始審理。審判中證明探險隊中除了佩克外,每個人都身懷巨款。被告重複他之前說隻殺了貝爾的供詞,而且是出於自衛。四月十三日,陪審團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死刑。佩克的死刑暫緩,隨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同時他也轉到古尼森監獄,以免遭到群眾的暴力攻擊。
一八八五年十月,最高法院以五項過失殺人罪重新起訴佩克,最後被判五項都有罪而且各處八年徒刑,總共是四十年徒刑。他在一九○一年一月一日出獄,並於一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死於丹佛附近的一個農場。
吉柏特正在讀這篇文章時,我拿了一杯酒。桃樂希停止跳舞過來加入我。“你喜歡他嗎?”她問,頭對著昆恩的方向指了一下。
“他還不錯。”
“或許吧,可是有時候真笨得可以。你沒問我昨天晚上在哪兒過夜,你不關心嗎?”
“那不關我的事。”
“可是我替你查到了一些情報。”
“什麽情報?”
“我去了愛麗思姑媽家。她的腦袋不太對勁,不過人很好。她告訴我,她昨天接到一封我爸寫來的信,警告她要提防媽媽。”
“警告她?他說了些什麽?”
“我沒看到信。愛麗思姑媽這幾年都在生他的氣,所以把信給撕掉了。她說他變成黨派人士,而且她確定是黨派人士殺了朱麗亞•沃夫,最後也會殺了他。她認為都是因為他們泄密所惹的禍。”
我說:“我的老天!”
“別怪我。我隻是轉述她告訴我的話而已。我說過她腦袋不太對勁的。”
“她有沒有說這些鬼話是從信上看來的?”
桃樂希搖搖頭:“沒有。她隻說信裏警告她。我還記得她說,他寫信叫她不要相信跟她聯絡的任何人,我想指的是我們所有人。”
“設法再多回想一點。”
“沒有了。她就告訴我這些。”
“那封信從哪裏寄來的?”
“她不知道……隻知道是航空信。她說她沒興趣。”
“她怎麽想的呢?我是說,她把那個警告當回事了嗎?”
“她說他是個激進派……就用這個字眼……她對他說的話一點興趣都沒有。”
“那你把他的警告當回事嗎?”
她凝視我好一會兒,開口前舔了舔嘴唇:“我覺得他……”
吉柏特手上拿著書過來,似乎對我給他的那個故事感到失望。“非常有趣,”他說,“但是,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這並不是一個病理學上的例子。”他一手攬住他姐姐的腰說:“這個故事不單是病理學和饑餓的問題而已。”
“對,除非你相信那個凶手的說法。”我說。
桃樂希問:“你們在說什麽?”
“書上的一個故事。”吉柏特回答。
“告訴他關於你姑媽收到的那封信,”我跟桃樂希說。於是她告訴了吉柏特。
她講完之後,吉柏特無奈地扮了個鬼臉:“真蠢,媽媽根本不危險。她隻是個停止進化的例子罷了。我們大部分人長大後都夠成熟,有足夠的倫理和道德觀念之類的。媽媽隻是這方麵沒長大罷了。”他皺皺眉,思索著自我更正:“她也許有危險性,但情形就像小孩子玩火柴一樣。”
諾拉和昆恩在跳舞。“那你覺得你父親呢?”
吉柏特聳聳肩說:“我隻有小時候見過他。我對他有個理論,不過大部分都是猜測。我想……,我主要想知道的是,他是不是性無能。”
我說:“他今天企圖自殺,就在艾倫城。”
桃樂希叫了起來:“不會吧,”聲音尖銳得讓昆恩和諾拉中斷跳舞,然後桃樂希轉過頭來對著她弟弟昂起頭。“克裏斯在哪裏?”她問。
吉柏特的視線從她臉上轉到我臉上,又迅速移回她臉上。“別裝瘋賣傻了,”他冷冷地說,“他跟他那個妞兒出城去了,那個姓芬騰的妞兒。”
桃樂希沒再盯著吉柏特看,似乎相信了。“她嫉妒他,”吉柏特向我解釋,“都是戀母情結作祟。”
我問:“你們兩個有誰見過維多•羅斯華特?就是我剛認識你們時,跟你父親有點糾紛的那個人。”
桃樂希搖搖頭。吉柏特說:“沒見過,怎麽?”
“隻是一個想法。我也從沒見過他,但根據我所聽說的,加上一些簡單的改變,倒是很像你們的克裏斯•喬格森先生。”